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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責任制(通用23篇)

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責任制(通用23篇)

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責任制 篇1

食品衞生安全工作必須堅持“預防為主、加強教育、防治結合、羣防羣治”的方針,堅持“第一把手負總責,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落實”的工作原則。

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責任制(通用23篇)

學校食堂與食品安全工作建立校長負責制,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衞生管理人員,建立健全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制度,把學校食品安全工作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相關人員一律取消該年度評先、評優資格。

學校以及幼兒園新建、改建和擴建食堂前,設計施工圖紙要送衞生行政部門審查,經預防性衞生監督、符合衞生學要求籤署意見後,再行組織施工,以避免和減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費,工程竣工後要申請衞生監督部門進行驗收。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均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就業。學校主管後勤工作的領導和相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查證、驗證制度。

嚴格把好食品採購關。食堂採購員必須到持有衞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採購食品,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學校要對食品採購嚴格把關,到相對固定的場所採購食品,以保證其質量。

食堂不得製售冷葷涼菜。每餐的各種食品應各取不少於250克的'樣品留置於冷藏設備中保存48小時以上,以備查驗。食品在烹飪後至出售前一般不超過2個小時,若超過2個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原則上,所有熟食不應隔餐過夜。食堂剩餘熟食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温徹底加熱後,方可繼續出售。

學校以及幼兒園食堂必須取得衞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衞生許可證,要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衞生行政部門的衞生監督。

學校食堂應建立衞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相關的衞生管理條款應在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食堂應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衞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的衞生與安全。

學校要對學生加強飲食衞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學校應當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後,應採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並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報告。

2、協助衞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衞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學校必須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當地教育行政部門逐級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學校食堂與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

1.對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違反本方案,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學校和責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後,隱瞞實情不上報的學校和責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2.對違反本制度,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學校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根據衞生行政部門監督指導,教育、勞動行政部門管理督查,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學校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工作。

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責任制 篇2

省教育廳近日出台《安徽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保障學生和教職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加強監督管理。

中國小幼兒園食堂原則上自營

學校應將食品安全作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省教育廳工作指南明確,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學校食堂管理工作負總責。校長每學期至少要組織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參加食品安全檢查,研究隱患整改措施,下達隱患整改任務並跟蹤落實。

學校食堂誰來經營?工作指南明確,具備條件的中國小、幼兒園食堂原則上採用自營方式供餐,不再引入社會力量承包或委託經營食堂,不再簽訂新的承包或委託經營合同。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不得對外承包或委託經營。學校食堂採用承包、委託經營或選擇供餐單位供餐,應建立健全引進和退出機制,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擇優選擇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社會信譽良好的餐飲服務單位或符合條件的餐飲管理單位。

有條件的應建立家長陪餐制度

孩子在學校吃得好不好,家長也可以親自嘗一嘗。我省工作指南提出,學校在校園安全信息化建設中,應優先在食堂食品庫房、烹飪區、備餐區、專間、留樣區、餐具飲具清洗消毒區等重點場所實現視頻監控全覆蓋。學校負責人和食堂管理人員要通過“互聯網+明廚亮灶”方式,隨機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狀況;鼓勵學生家長藉助“互聯網+明廚亮灶”,參與學校食堂的監督。中國小和幼兒園每餐均應有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有條件的應建立家長陪餐制度。

陪餐人員要負責對飯菜進行客觀評價,對食堂環境衞生、從業人員工作情況等進行監督,做好陪餐記錄。對陪餐中發現的和學生反映的食品安全問題及風險隱患,督促立即整改,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核,並建立台賬。

省教育廳工作指南還提出,對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存在食品安全問題且拒不整改或連續整改不到位的'承包方或受委託經營方或集中配餐的企業,學校應依法及時終止承包或委託經營行為。

不採購四季豆等高風險食品

在學校食堂管理方面,省教育廳明確,學校食堂應堅持公益性原則,不以營利為目的,應建立食堂用餐信息公開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向師生及家長公開食品進貨來源、供餐單位等信息。

在食品採購方面,省教育廳明確要求,學校食堂使用的米、面、油、水產品、生鮮肉、蛋類、豆製品、調味品等大宗食品應實行公開招標、集中定點採購。學校食堂不得采購、使用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發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以及野生動物或野生動物製品、活畜禽等。

另外,中國小校、幼兒園食堂不應制售冷葷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等。使用禽蛋前,應清洗禽蛋的外殼,必要時消毒外殼。

落實校領導帶班班主任值班

在學校吃飯,孩子們洗手了嗎、浪費糧食咋辦?省教育廳明確要求,學校食堂應對用餐人員數量、結構進行監測、分析和評估,按需供餐,改進供餐方式,鼓勵推行小份菜、半份菜、套餐等措施,遏制餐飲浪費。

同時,加強學生就餐管理。中國小、幼兒園陪餐領導要提前到達餐廳,指導做好開餐準備。落實校領導帶班、班主任值班制度,加強就餐秩序的管理,做到安全、文明就餐。學校食堂應設置洗手池,配備洗手液,嚴格執行餐前洗手。

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責任制 篇3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學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校長為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校領導應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級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主管校領導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必須及時責成相關部門進行全面整改。

第三條後勤部門在主管校領導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全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學校設立專、兼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具體負責監督檢查學校食品安全,以及相關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實,履行監督檢查的職能。

第四條學校保衞部門應對食堂等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場所加強安全保衞工作,嚴禁非相關崗位人員進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入間等,嚴防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安全。

第五條學校以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強學生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六條學校食堂應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方可營業:校內飲食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體檢合格後方能持證上崗。學校要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識的培訓。

第七條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領導應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並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第八條對於飲食工作各級責任人員違反規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其各自職責,造成就餐者身體損害甚至生命危險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對下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關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1.食堂發生嚴重食物中毒事故並造成人員傷亡;

2.未建立食品安全負責制或未設立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3.未建立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實;

4.食堂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而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及監督員的責任:

1.未按照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食堂食品安全進行檢查,或檢查次數、糾正力度達不到要求而出現問題的;

2.對食堂食品安全檢查出的隱患整改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3.不主動配合上級食品藥品監管主管部門檢查,有失職行為的;

4.未及時傳達上級食品藥品監管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響的;

5.對員工未進行食品衞生安全知識培訓、考核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1.不主動配合飲食中心及業務部對食堂食品安全進行管理與檢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過程中發現食堂有違反規定的行為而不予以及時糾正、制止的;

3.不及時傳達上級有關食品安全政策和相關規定,造成工作出現失誤的;

4.食堂發生食品安全問題不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領導的;

5.食堂發生食品安全問題未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6.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並造成嚴重後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負責人及配送員的責任:

1.不按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求對供貨方進行索證的:或採購無有效許可證的食物:

2.把積壓食品和過期食品、三無食品推銷給食堂的:

3.把腐爛變質、不合格產品搭配給食堂的。

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責任制 篇4

一、食堂衞生安全管理十必須、十不準:

1、必須做到:炊具不鏽鋼化,牆壁瓷磚化,燃料無煙化。地面用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的坡度,易於清洗和排水。配備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垃圾容器化、袋裝化。不準食堂加工操作間最小使用面積小於8平方米。

2、必須做到:餐飲具有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設施、設備。最好採用物理方法消毒餐飲具,若採用化學消毒的具備四個以上水池,並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等的設施、設備混用。餐炊具在使用前冼淨、消毒,並儲存在餐炊具專用保潔櫃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炊具要分開存放,並有標記。不準製作冷葷、涼菜。

3、必須做到:各食堂的採購員到持有衞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採購食品,校外購買成品食品,要進行驗收。食品貯存要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每天檢查,及時銷燬變質和超保質期限的食品,食品存放處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個人生活用品,要做到生、熟、半成品分開存放。

不準採購以下食品:

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未經獸醫衞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

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籤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其他不符合食品衞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4、必須做到:對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誌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加工食品要熟透,需要烹製加工大塊食品的中心的温度不低於70℃,熟製品、原料、半成品分開隔離存放,防止交叉感染。

不準加工和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向學生出售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品。

5、必須做到:配餐間每天進行空氣消毒,專人加工操作,非配餐間工作人員不準擅自進入配餐間;加工葷素菜食的用具、容器專用,用前消毒,用後洗淨,每餐的各種主副食各取100克樣品加註標籤後留置於指定的冷藏設備中保存48小時以上備查驗。食堂剩餘食品做好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温徹底加熱後,方可繼續出售。

不準在食品烹飪後至出售前超過2小時,若超過2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

6、必須做到:食堂炊管人員熟知食品衞生基本要求。

各校每年開學前,炊管人員要進行體檢,凡患有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消化疾病、活動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或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於食品衞生的病症時,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和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食堂炊管人員嚴格按照衞生“五四”制要求,養成良好的個人習慣,搞好個人衞生。

不準無健康證和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的人員上崗。

7、必須做到:各校、園成立食品安全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

領導小組,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衞生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堂和學生集體用餐的檢查監督工作。要把食品衞生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張貼上牆,接受就餐者的監督。還要積極配合,主動接受衞生行政部門的衞生監督。

不準開辦未取得區衞生行政部門頒發《衞生許可證》的食堂或餐飲經營攤點。

8、必須做到:通過櫥窗、板報、開座談會等各種形式加強對教師、學生的飲食衞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

不準學生購買街頭無照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9、必須做到:對學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立即停止被疑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

協助衞生機構救治病人。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配合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並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落實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不準非食堂從業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原料存放間,以確保學生用餐的衞生與安全。

10、必須做到:嚴格執行食物中毒和傳染病報告制度。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和腸道傳染病或者疑似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應立即向區衞生行政部門和區教育局安全管理委員會報告。

不準瞞報、誤報、遲報已發生的食物中毒事故或疑似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責任人,以及隱瞞實情不上報的責任人,視情節輕重按《食品衞生法》進行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由法律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責任制 篇5

一、鮮菜、鮮肉、鮮魚、鮮蛋等主輔食品必須定點採購。

二、採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衞生標準和規定。

三、禁止採購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2、無檢驗合格證明的各類食品。

3、超過保質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標籤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無衞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四、採購肉類食品等必須索要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對所有食品進貨建立記帳制度,寫明採購食品及其原料名稱、時間、地點、數量、人員,並對採購食品及其原料記錄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和食用方法等。

五、採購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證必須做到如下要求:

1、採購大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同批次食品衞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購物發票和《衞生許可證》複印件。

2、採購小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購物發票或購物憑證。

3、採購散裝食品及其原料時進行色澤、氣味、滋味和形態等感官性狀檢查,並索取購物發票或購物憑證。

4、索取的食品衞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和購物發票、憑證與採購食品名稱、商標、批號或生產日期相一致。

5、不採購無法提供檢驗合格證和購物發票、購物憑證等證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責任制 篇6

一、根據實際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對本場內(店內)的食品及出租櫃枱進行日常檢查。

二、食品安全員定期要對店內環境和條件、庫存食品、散裝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標籤規範、從業人員健康證情況等進行檢查,及時清理過期變質食品和臨近保質期食品,發現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下架,督促有關部門和人員予以改正,並做好登記

三、食品安全員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經營環境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當立即採取整改措施;存在食品安全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經營行為,並向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四、檢查的內容

(一)經營環境,檢查是否具有與其銷售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和貯存場所,是否保持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適當的距離;

(二)經營條件,檢查是否具有與其銷售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設備或者設施,銷售冷藏、冷凍食品的,是否配備與銷售品種相適應的冷藏、冷凍設施,並符合保證食品質量安全所需要的温度、濕度和環境等特殊要求;

(三)經營行為,檢查是否銷售禁止銷售的食品,採購食品是否按照規定查驗相關證明材料,是否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內容,並保存相關憑證,保存的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不少於產品保質期滿後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少於二年;

(四)標籤標識,檢查場內銷售的散裝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標籤標識是否符合要求:

1、銷售未包裝食用農產品的,是否在攤位(櫃枱)明顯位置如實公佈食用農產品名稱、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名稱或者姓名等信息;

2、銷售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認證的食用農產品以及省級以上農業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需要包裝銷售的食用農產品的,是否包裝銷售,並標註相應標誌和發證機構,鮮活畜、禽、水產品等除外;

3、銷售進口食用農產品的,包裝或者標籤是否載明原產地,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

進口鮮凍肉類產品的包裝是否標明產品名稱、原產國(地區)、生產企業名稱、地址以及企業註冊號、生產批號,外包裝上是否以中文標明規格、產地、目的地、生產日期、保質期、儲存温度等內容;

分裝銷售進口食用農產品的,是否在包裝上保留原進口食用農產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裝企業、分裝時間、地點、保質期等信息;

4、散裝食品是否按照要求加貼標籤,銷售人員和場地是否落實“兩罩一套一帽”;

(五)證明文件,檢查是否持有所銷售食品來源可靠的證明文件,包括: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按規定需要檢疫、檢驗的肉類是否有檢疫合格證明、肉類檢驗合格證明等證明文件,進口食用農產品是否有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證明文件;

(六)倉儲情況,檢查是否定期檢查庫存,及時清理腐壞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是否如實記錄食品名稱、產地、貯存日期、生產者或者供貨者名稱或者姓名、聯繫方式等內容,並在貯存場所保存記錄,記錄和憑證保存期不少於產品保質期滿後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少於二年。

五、檢查實行廠場掛鈎、場地掛鈎的銷售者是否定期對屠宰廠(場)和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基地進行實地考察,瞭解食用農產品生產過程以及相關信息,是否查驗種植養殖基地食用農產品相關證明材料以及票據等。

六、對羣眾舉報或媒體披露的涉嫌存在相關食品安全風險的,要立即組織檢查,發現問題的,要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控制,及時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七、檢查人員要如實記錄每次檢查情況,填寫檢查記錄表,檢查中發現有違法行為的要及時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發現一般問題的要要求銷售者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要及時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責任制 篇7

一、食品採購及保管制度

1、食堂要由專職管理人員負責食堂物資的驗收、出入、儲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認真做好出入庫登記。嚴禁採購腐敗、變質、過期及標識不全的食品。

2、食堂物資實行“先進先出”的原則,並按物資類別決定物資的儲存方式及擺放位置。

3、食堂管理人員每週對食堂內的物資進行檢查,對地面、貨架、門窗、牆壁進行全面清潔。發現變質、破損、過期等物資要立即進行處理。

4、入庫幹雜調料要分類整理,嚴禁食品與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牆(大於30釐米)、離地(大於20釐米),整齊存放,並標明品名及入庫的時間。檢查生產日期和有效期(保質期),按照“先進先出”發放原則予以發放。

5、食堂內所有的貨架、貨墩、貨櫃都必須貼上標籤,在標籤上註明品名及規格,並在進出標籤備註欄上註明進貨批次、數量、日期及發貨的數量、日期。

6、嚴格控制食堂內的温度,隨時對食堂內的温度進行檢查,保證通風良好,防止因温度過高或受潮而引起庫存物質過早過期黴變。

7、食堂內嚴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食堂內存放私人物品及從事與食堂貯藏無關的活動。

8、採購食品時必須向商家索要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檢驗合格證明等資料備案存檔。

9、定型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必須有產品説明書和產品標識,標出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

10、運輸包裝、容器應符合衞生要求,運輸車輛應專用清潔,不得與有毒物、污物混運,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11、食品添加劑存放在固定場所或櫥櫃並上鎖,包裝上應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專人保管。添加劑的使用須由專門製作加工人員操作,嚴禁其他人員擅自取用,對其使用種類及數量須由專人記錄在案。

12、食品冷藏、冷凍貯藏的温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温度範圍的要求,冰箱(櫃)宜設外顯式温度(指示)計,以便於對其內部温度的監測。

13、食品冷藏、冷凍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存放,應有明顯區分標誌。

14、食品在冰箱(櫃)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使用時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15、用於冷藏、冷凍食品的冰箱(櫃),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其温度達到要求並保持衞生。

二、食品加工烹調製作管理制度

1、操作人員更衣、洗手後,方可進入操作間進行加工,防止二次污染。

2、加工前認真驗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質量,嚴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待加工原料進行清洗後,分類存放,按存放時間進行先後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4、加工植物類原料,應根據菜品及烹調的具體來定。對蔬菜原料進行撿摘剝削等加工處理;對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時浸入水中,瀝乾水分,存於相應盛器內。

5、水產品和肉類產品加工應除盡污穢雜質,按用途進行原料加工,加工後嚴禁落地存放。冷凍食品應解凍後進行粗加工,加工時避免損傷鮮活水產品肉質。

6、活禽類加工應放血完全、褪毛乾淨、取內臟徹底;肉禽類清洗後無血、無毛,魚類清洗後無鱗、鰓、內臟,保持清潔衞生,不同原材料進行分開加工,防止污染。

7、配備有蓋的污物桶、臊水桶,每日工作後垃圾日產日清,污物桶、臊水桶存放點隨時保持乾淨整潔,定期進行消毒殺菌。

8、烹製前,必須對烹製材料進行檢查,嚴禁烹製變質食品及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9、熟食品應存放在專用的經過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10、剩餘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過四個小時的熟食品,回鍋後應徹底加熱煮透方可供應。

11、工作結束後,調料加蓋,調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枱面清潔整理乾淨,地面清掃拖淨。

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責任制 篇8

一、飲食衞生

1、人員配置

根據需要設立合理、充分的崗位,所配置的工作人員必須有高度的安全責任感,必須要有衞生防疫部門簽發的個人健康證和相關的技術、職稱等級證書。

2、責任制度

建立健全食堂衞生崗位責任制度、從業人員的晨檢制度、食品留樣試嘗制度、食物運輸管理制度、採購管理制度、食物入庫、出庫管理制度、物品管理制度和資金管理制度。

3、操作規程

(1)食堂工作間和餐廳要通風、明亮、潔淨,保持良好的衞生環境,做到地面無雜物髒物、無油污等。食堂功能區要嚴格區分,在加工時,嚴格按食堂工藝流程進行操作,防止出現混崗、漏崗,避免食品交叉污染;

三防(防蠅、防塵、防鼠)設施要完善,要充分發揮各功能區和設施、設備的有效作用。食堂器具要做到生、熟分開,有明顯標記,公用餐具要清潔、消毒。出售食品時,要使用售貨工具,包括出售包子、饅頭、油條等食品,不得用手接觸,必須使用專門的器具。

(2)堅持按規定程序滅鼠、滅蠅、滅蟑螂,要採取恰當的措施放滅蟲藥物,未用完的藥物要妥善保管。特別是滅鼠工作,必須按規定購買鼠藥,由經過受訓的專人投放,並做到晚投放、早清掃。

(3)食物採購,要嚴密把好採買、運輸、驗收入庫三個環節,要堅持食品原料索證原則,堅持執行食品衞生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優質優價供貨網點,採購食物做到“三不”:不採購無固定廠名廠址,無商業標籤和無生產日期、保持期,無衞生許可證的各類食品飲料和半成品;

不採購不新鮮的蔬菜;不採購有質量問題的大米、麪粉、食油、佐料等。

(4)庫房要通氣、透氣,進入庫房的食物驗收登記後,要分門別類存放,標記標識要清楚,要注意先進先出,防止過期失效、腐爛變質。保管人員要做到心中有數,在領取和發放食物時,保管人員對發放的食物種類、數量要作好登記,領取人員對食物要進行檢查驗收,對感觀情況進行登記,雙方都要作好登記,以保證食物安全進入食堂進行加工。

(5)食堂管理人員要堅持試嘗菜餚,要實行成品菜留樣,次日48小時後若無食物中毒事件發生才可將所留樣品處理掉。

4、從業人員的衞生意識

(1)從業人員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澡、勤洗手、勤理髮、勤剪指甲。上崗時要穿戴工作衣帽,不戴飾物上崗。上廁所前要摘去工作衣帽,置於換衣間,便後要用消毒液浸泡洗手後,再穿戴好工作衣帽。上崗期間,禁止吸煙,不要對着食物咳嗽、打噴嚏。

(2)加工食物時,不準用手摳鼻屎。烹調食物時,切勿用手指直接在湯汁中攪拌後,放入口中品味,切勿直接用湯勺或鍋鏟盛裝湯汁對着口腔品嚐。烹菜時,要將湯汁置入事先備好的碗勺內然後再進行品嚐。

(3)在盛裝食物時,不能用抹布和圍裙擦拭盛裝容器。盛裝好的食物不能直接與地面接觸,應放在規定的架子或操作枱上,在出售前要加蓋或加防蠅罩。在分發和出售食物時,不能用手直接接觸食物,要戴上一次性手套。嚴禁從業人員穿拖鞋上崗,嚴禁赤膊上崗。

二、衞生防疫

1、學校飲水衞生

使用自來水的學校,要定時、定人清理水池、水管,以免污垢、雜質影響水的質量。要建立飲用水衞生管理制度,要有專人負責,要注意水源環境條件的變化,定期查驗水質,加強水源管理。自來水必須燒開後才能供給師生飲用,必須用潔淨的專用盛水器。

2、學生飲用水衞生

採購飲用水時,要核准供水商家提供的`各種有效手續和衞生檢疫部門出據的檢疫報告及衞生指數。不採買不合格的飲用水,不採買不符合衞生指標的飲用水,不採買無證經營商販提供的飲用水,不採買未取得生產經營許可權或未經生產廠家批准同意銷售的不合格飲用水,不採買衞生條件不符合要求、無安全保障和生產設備設施不完善的飲用水具。

3、流行傳染病的防與治

(1)學校要堅持對學生進行衞生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衞生行為習慣。要主動和當地衞生防疫部門取得聯繫,在衞生防疫部門指導下對校園環境進行整治。要定期組織學生參加體檢,及時發現疫情,特別是在春、秋兩季傳染病多發季節,更要加大力度進行檢查,將防與治結合起來。

(2)發現疫情後,處理要及時、果斷,要立即將病員進行隔離,切斷一切傳染源和傳播途徑,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告知家長,讓家長了解學生的發病情況。再盡學校所能,組織救治的同時,迅速通知傳染病預防急控中心和醫療衞生部門、當地政府,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學校要採取有力措施,動員一切力量控制疫情的發展,防止其蔓延。之後,對有關環境和病員接觸過的物品進行全面消毒處理。

4、學生衞生習慣的養成教育

(1)要教育學生勤洗臉、洗頭、洗手、洗腳、洗澡,勤剪指甲,每天早晚堅持刷牙,三餐以後清水漱口,要勤換衣服,着裝整潔。

(2)要教育學生按時進餐,主餐要吃飽。要講究飲食的科學、合理、均衡,多吃蔬菜、水果,多喝水,保證身體發育對各種維生素及微量元素的需求。不亂吃零食,特別注意不購買、不食用無證經營的食品和飲料,防止病從口入。

(3)要教育和組織學生積極參加各類大掃除,參加滅鼠、滅蠅、滅蚊、滅蟑螂等除害活動。不亂扔果皮、紙屑,不隨地吐痰,保持潔淨的環境,有效地防禦各類病害。

(4)要注意生長髮育期的生理和心理衞生,合理引導學生培養自理能力,保持良好的站姿、坐姿和睡覺、行走的姿勢。認真做好廣播操和眼保健操,要保持身體各種機能的正常運行,切忌過度疲憊。保護好嗓音,切忌大喊大叫。不要隨意憋住大、小便,保持身體排泄的通暢。

(5)要注意運動衞生,參加體育運動不要過度疲勞,參加喜愛的活動也不要一味沉溺進去,要防止身體超負荷運轉。

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責任制 篇9

食堂衞生安全管理十必須、十不準:

1、必須做到:炊具不鏽鋼化,牆壁瓷磚化,燃料無煙化(或安裝有效的除塵設備)。地面用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的坡度,易於清洗和排水。配備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垃圾容器化、袋裝化。不準食堂加工操作間最小使用面積小於8平方米。

2、必須做到:餐飲具有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設施、設備。最好採用物理方法消毒餐飲具,若採用化學消毒的具備四個以上水池,並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等的設施、設備混用。餐炊具在使用前冼淨、消毒,並儲存在餐炊具專用保潔櫃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炊具要分開存放,並有標記。不準製作冷葷、涼菜。

3、必須做到:各食堂的採購員到持有衞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採購食品,校外購買成品食品,要進行驗收。食品貯存要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每天檢查,及時銷燬變質和超保質期限的食品,食品存放處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個人生活用品,要做到生、熟、半成品分開存放。

不準採購以下食品:

(1)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經獸醫衞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

(3)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籤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衞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4、必須做到:對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誌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加工食品要熟透,需要烹製加工大塊食品的中心的温度不低於70℃,熟製品、原料、半成品分開隔離存放,防止交叉感染。

不準加工和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向學生出售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品。

5、必須做到:配餐間每天進行空氣消毒,專人加工操作,非配餐間工作人員不準擅自進入配餐間;加工葷素菜食的用具、容器專用,用前消毒,用後洗淨,每餐的各種主副食各取100克樣品加註標籤後留置於指定的冷藏設備中保存48小時以上備查驗。食堂剩餘食品做好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温徹底加熱後,方可繼續出售。

不準在食品烹飪後至出售前超過2小時,若超過2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

6、必須做到:食堂炊管人員熟知食品衞生基本要求。各校每年開學前,炊管人員要進行體檢,凡患有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消化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或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於食品衞生的病症時,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和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食堂炊管人員嚴格按照衞生“五四”制要求,養成良好的個人習慣,搞好個人衞生。

不準無健康證和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的人員上崗。

7、必須做到:各校、園成立食品安全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領導小組,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衞生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堂和學生集體用餐的檢查監督工作。要把食品衞生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張貼上牆,接受就餐者的監督。還要積極配合,主動接受衞生行政部門的衞生監督。

不準開辦未取得區衞生行政部門頒發《衞生許可證》的食堂或餐飲經營攤點。

8、必須做到:通過櫥窗、板報、開座談會等各種形式加強對教師、學生的飲食衞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

不準學生購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9、必須做到:對學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1)立即停止被疑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

(2)協助衞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並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不準非食堂從業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原料存放間,以確保學生用餐的衞生與安全。

10、必須做到:嚴格執行食物中毒和傳染病報告制度。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和腸道傳染病或者疑似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應立即向區衞生行政部門和區教育局安全管理委員會報告。

不準瞞報、誤報、遲報已發生的食物中毒事故或疑似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責任人,以及隱瞞實情不上報的責任人,視情節輕重按《食品衞生法》進行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由法律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責任制 篇10

為了確保廣大師生在食堂用膳的衞生、安全,切實提高我校食堂管理水平,消除食堂食品衞生的安全隱患,保證廣大師生的健康水平,特制訂食堂准入制度如下:

一、一輪新的食堂承包人承包都必須公開進行招標,投標方需要向學校提供經營管理水平、技術水平、資金能力、資質信譽、從業人員的素質及健康狀況等材料。學校經評標小組評定投標方的綜合能力決定中標者,學校與中標方以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方式,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力和義務,明確質量要求和處罰辦法。把食品衞生安全作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標。

二、堂承包人、單位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①對國家和省有關部門明確規定實行市場準入的食品原材料,必須嚴格實行市場準入制度,對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規定“QS”標識的28類食品均應嚴格執行,其他食品在採購時堅持索證(衞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等)。對因特殊原因確實難以實行集中採購的,也要實行定點、定人進行採購。對定點供貨單位,必須在貨比三家,全面審核其生產、加工、儲備、供貨能力、價格標準等綜合指標的基礎上確定。採購的飲食物資必須有廠名、品名、產地名和出廠日期、保質期。同時及時在進貨的登記本上做好登記工作。

②對於食堂使用的'各種食品添加物,採購時必須符合食品衞生部門要求進行採購。同時對採購的物品進行登記,做到經常檢查。

③對食堂內使用的洗滌用品,選購時必須是符合食品衞生要求的產品,禁止工業洗滌劑或有質量問題的洗滌劑進入學校食堂進行使用。

④對食堂使用的廚具和盛放食物的餐具必須清洗乾淨,有消毒要求的必須進行嚴格消毒。

⑤保證食堂環境清潔衞生和用膳安全。

⑥嚴格遵守學校和上級有關主管部門對學校食堂食品衞生安全的有關規定。

三、如果食堂承包人(單位)未能嚴格履行第二條的規定,學校有權隨時終止其承包資格。

四、食堂的經營者違規操作,把關不嚴,造成食品安全責任事故,承包經營者和學校相關管理人員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五、本制度從學校發文起實施。

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責任制 篇11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衞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衞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衞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髮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責任制 篇12

為了更好地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力度,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保護師生的身體健康及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食品安全責任,是指食品在採購、驗收過程中,相關工作人員在執行食品安全工作時,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規範性文件,造成一定後果的行為需被追究的責任。食品在運輸、存儲、製作加工、銷售過程中的相關人員也適用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責任的追究形式分為通報批評、責令

做出檢查、誡勉、紀律處分。

三、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必須堅持下列原則:

(一)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追究食品安全責任,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相關法律、法規為準繩,客觀、公正、準確地認定過錯事實,恰當地追究責任。

(二)從嚴治政、有錯必糾原則。堅持有錯必糾、有錯必究,不姑息遷就任何過錯責任人。

(三)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原則。追究食品安全責任,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監督檢查與改進工作相結合。

(四)食堂管理負責人對食品安全工作有失職、瀆職情形或者負有領導責任的,依照本制度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關部門和責任人

的責任:

1、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對事故進行隱瞞、謊報、緩報或者授受他人隱瞞、謊報、緩報,阻礙他人報告,信息報送不及時的。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未採取積極有效的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的;拒絕、阻礙、干涉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工作正常進行的。

3、對食品安全舉報、投訴未及時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

4、在行政許可、認證、檢查、處罰等行政行為中不遵守法定條件和程序,甚至失職、以權謀私、徇私枉法的。

5、其他與食品安全相關的失職行為。

四、對責任人需被追究的責任,根據其行為的性質和後果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理或處分。

(一)情節輕微、損害和影響小的,或尚未造成損害後果的,對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二)情節較重、損害和影響較大,責令責任人書面檢討,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

(三)情節嚴重、損害和影響重大,對責任人給予記大過或降級處分。

(四)故意違法執法、徇私舞弊、嚴重失職的,除情節惡劣、損害和影響極其重大已構成犯罪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對責任人按情節給予降級、撤職直至開除的處分。

五、對重大或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防範、發生,有失職、瀆職情形或者負有領導責任的.責任人需追究責任的,應從重處理。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1人以上(含,下同)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10人以上的;發生自然災害情況下或者全國性重大活動期間出現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20人以上的。

(二)較大事故是指食物中毒患者超過30人或1人以上死亡的事故;學校公共餐飲場所和地區性或全省性重要活動期間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以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產生重大影響的其它食品安全事故。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據實向當地有關部門報告重大食品安全隱患,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舉報當地有關部門不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或不按規定履行職責的情況。接到報告或舉報的有關部門,必須立即組織對食品安全隱患進行查處,或對不履行、不按規定履行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理。

七、本制度由長春建築學院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責任制 篇13

為認真落實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防範措施,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根據《食品衞生法》、《學校衞生工作條例》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適用範圍及要求:

本實施方案適用於學校及幼兒園,由於學生是特殊羣體,學校食品衞生安全主要指學校食堂和學生集體用餐(包括外出活動用餐)的衞生管理,其食品衞生安全工作必須堅持“預防為主、加強教育、防治結合、羣防羣治”的方針,堅持“第一把手負總責,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落實”的工作原則。

二、成立組織機構:

學校食品衞生安全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三、學校食堂與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

1、學校校長為學校食堂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主管後勤的諶兵為直接責任人,食堂負責人吳燕為具體責任人,校領導應把食品衞生安全工作列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食品衞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級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主管後勤的諶兵對衞生行政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必須及時責成相關部門進行全面整改。

2、後勤部門在主管領導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全校食堂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工作。學校設立專、兼職食品衞生監督管理人員,具體負責監督檢查學校食品衞生安全,以及相關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實,履行監督檢查的職能。

3、學校保衞部門應對食堂等易發生食品衞生安全事故的場所加強安全保衞工作,嚴禁非相關崗位人員進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入間等,嚴防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安全。

4、班主任以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強學生食品衞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5、學校食堂應取得衞生許可證方可營業:校內飲食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體檢合格後方能持證上崗。學校要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食品衞生法律知識的培訓。

6、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領導應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並及時向校領導、衞生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7、對於飲食工作各級責任人員違反規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其各自職責,造成就餐者身體損害甚至生命危險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8、對下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關責任:

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A食堂發生嚴重食物中毒事故造成後果、人員傷亡;

B未建立食品衞生負責制或未設立專職或兼職食品衞生管理人員;

C未建立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實;

D食堂未取得衞生許可證而從事經營活動。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吳燕的責任:

A不主動對食堂食品衞生安全進行管理與檢查、自查的;

B對食堂食品衞生安全檢查出的隱患整改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C不主動配合上級衞生主管部門檢查,有失職行為的;

D未及時傳達上級衞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響的;

E對員工未進行食品衞生安全知識培訓、考核的;

F衞生許可證不及時更換的;

G員工上崗不持有效健康證的;

H未對員工進行食品衞生安全知識培訓、測驗、考核的;

I食堂發生食品衞生安全問題或安全事故不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領導的。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管-理-員諶兵的責任:

A不按衞生部門要求對供貨方進行索證的:或採購無有效許可證的食物:

B把積壓食品和過期食品、三無食品採購進給食堂的:

C把腐爛變質、不合格產品採購進食堂的。

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員諶兵的責任:

A對食品驗收不把關造成不良後果的;

B對庫存食物不檢查造成積壓或過期、變質的;

C讓食堂使用過期、變質的不合格食品的。

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管-理-員諶兵的責任:

A使用、加工、出售腐爛、變質、過期的食品:

B發現食品原料有問題不上報,造成不良後果的;

C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並造成嚴重後果的:

D未辦理健康證上崗的。

E不按照食品衞生法及衞生“五四”要求進行驗收、加工的。

由於工作不負責任,違反以上職責,造成不良影響的,處以經濟罰款,一旦發生食品衞生安全事故,由學校組織相關負責人進行調查並寫出事故調查報告,上報教育局,由相關部門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責任制 篇14

為了保證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更好地為我了守教學,科研等各項工作服務,特作如下規定:

一、嚴格執行國家《食品衞生法》和《飲食業衞生五四制》,採用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二、從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對腐爛變質的食品食物等原料不購進,保管員不予驗收,廚師不;加工製作,服務員不出售。

三、食品、物品存放實行四隔離,生與熟食品隔離,成品與半成品相隔離,食品與雜物、藥物隔離,食物與天然水隔離。

四、熱食品要做到三防:防塵、防蠅、防污染。

五、餐具、用具實行一洗、二刷、三衝、四消毒,出售食品用具化。

六、環境採用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的四定辦法,劃片分工,鈕負責,並做到:

1、食廳每天掃三次,每星期大洗一次,桌面三餐抹。

2、食堂周圍環境10米內衞生清潔,無垃圾。

3、廚房操作間天天洗,內外保持光亮無煙塵,無蜘蛛網,無臭味。

4、水溝暢通,洗碗槽、洗菜池無雜物青苔。

5、定期用藥噴殺蒼蠅、滅鼠。

七、工作人員個人衞生必須做到:勤洗手,勤剪手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開餐前後要洗手,不用手抓食物,不用廢舊盒、袋饈食品出售,不隨地吐痰,操作時不吸煙,不面對他人或食品打噴涕咳嗽,不用工作服或圍裙擦手擦臉,不穿工作服上廁所。

八、飲具衞生:每餐工作前要檢查飯桶、菜盆、碗碟、夾子等炊(用)具是否處理乾淨,用畢要洗刷乾淨,做到物歸原處。和麪機、菜櫃、餅櫃、冷藏機等無黴爛臭味。

九、魚、肉、菜加工必須做到:三鳥保證無毛、無臭味,魚腸肚除洗乾淨,菜先洗後切,保證無沙、無蟲、無爛黃葉、無雜物,加工好的魚肉菜放在台架上,不放在地上。

十、接受學院衞生部門及國家衞生防疫部門的監督檢查,食堂工作人員每學年初進行體檢一次,持健康合格證書上崗,平時發現有患傳染疾病的必須立即隔離治療。否則應予辭退。

十一為了更好地執行衞生管理條例,特作以下規定:

1、成立衞生檢查組,成員由中心正副主任、辦公室人員、餐廳經理及學生代表組成。

2、檢查組每月對各食堂進行衞生評比,做到平時檢查、週末抽查、月終評比相結合,每次檢查、抽查必須按各人的崗位責任及分片包乾打分。

3、評分辦法:採用100分制的班次分標準,衞生管理條件共10條,每條佔10分,九十分以上者給予獎勵,不滿七十分者懲罰。

4、獎勵與處罰:獲集體獎者,獎200元,獲個人獎者,獎20元,集體被罰者,罰款200元,個人被罰者,罰款20元。

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責任制 篇15

一、學校建立食品衞生安全主管領導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衞生安全管理人員。

二、學校食堂在取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放的有效食品衞生許可證後方可開辦。

三、學校食堂實行後勤社會化、承包(託管)經營等形式的,應當選擇具有有效營業執照和食品衞生許可證的餐飲企業提供餐飲服務,並與其簽訂合同。如不能達到安全和衞生要求的,學校應當予以更換。

四、食堂員工必須每年一次定期體檢,並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工作。平時應當接受衞生知識培訓,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搞好個人衞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

五、採購食品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食堂採購實行領導負責制,指定專職採購、驗收人員。並實行組長負責制。

(2)採購原料必須做到無害無毒,不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動植物及有礙人體健康的原料,不使用無商品名稱、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國家《食品標籤通用標準》的食品原料。

(3)採購食品原料時必須向供貨商索取衞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不得擅自採購來歷不明的食品。杜絕加工銷售摻雜作假、以劣充好的偽劣食品,採購的原料須有專業人員驗收質量和數量,並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晚餐原料。

(4)配菜中心的報價和自行採購的發票都必須寫明品種、數量、單價、金額。報價、發票應當與當天的菜單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須做到分類存放,生熟分開,並做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應當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貨夾。

(6)加工蔬菜做到反覆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預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開存放,每天留樣保存48小時,並標明時間,菜名,留樣人員等。生熟砧板要分開,擺放食品和廚具要規範、整潔、有序。

(8)餐具要有專人負責,做到安全衞生,使用前必須進行消毒。

(9)食堂應當保持衞生、整潔、無異味、無蟲害、地面無積水、污物,垃圾桶隨時蓋嚴、並及時清理,定時進行大掃除。

(10)脱排油煙機和煙道要定期清洗,廚房必須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

六、飲水衞生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學生的飲用水由學校衞生教師負責管理。

(2)提供給學生的飲用水和飲水設備必須具有衞生許可證。

(3)由總務處負責,衞生室監督,每月定期做好飲水機內部消毒清洗工作。

(4)要求學生每天帶好自用的水杯,不得使用公共水杯。

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責任制 篇16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衞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衞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衞生法》要求到縣衞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衞生許可證》,並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小賣部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衞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衞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或其他感官性狀導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衞生標準。

6、學校食品設備佈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乾燥、通風,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責任制 篇17

一、每天早晨商店工作人員上班後,由商店負責人對每位工作人員進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檢查內容如下:

1、觀察商店工作人員精神狀態是否有過度疲勞和病態;

2、觀察商店工作人員眼球、面色是否特別黃(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觀察商店工作人員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觀察商店工作人員雙手有否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

5、詢問商店工作人員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

6、觀察商店工作人員有否帶戒指、項鍊等違規飾品,指甲是否剪短,個人衞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實專人填寫好晨檢表,並在晨檢表上簽字,晨檢表要求真實、準確。

三、如檢查中發現個別商店工作人員不符合衞生要求或患有傳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處理:

1、商店工作人員帶戒指、項鍊等違規飾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指甲過長,個人衞生不符合要求的,責令其搞好個人衞生後上班。

3、患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商店工作人員及管理負責人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於食品衞生的疾病時,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責任制 篇18

一、保持環境整潔、有防蠅、防鼠、防塵和洗手設施。

二、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不穿工作衣進出廁所,工作前便後要洗手

三、工作時不吸煙、不戴戒指、不塗指甲油,不留長指甲。

四、不銷售腐敗、變質、黴變、生塵、污穢不潔及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小包裝食品必須有生產日期、出場日期、保質期、廠名、廠址和QS標準。

六、銷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須用食品夾,並堅持每天清洗消毒,銷售以腐食品必須放有冷藏設施,不賣散裝食品。嚴禁出售自制食品。

七、採購食品必須收取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沒有合格證的食品不準採購和銷售。

八、驗收食品要做好數量、質量、變質處理記錄,化驗記錄要妥善保存,以備考查。

九、食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隔牆離地,店內不得存放藥物、毒物和雜物。

十、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責任制 篇19

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是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的大事。為了切實加強我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中心完小校長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各完小校長是各完小食堂的直接責任人。各學校要切實貫徹落實教育部、衞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等法規,建立健全各項食品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學校按照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分管領導要對職責範圍的工作負起全面責任。

三、中心完小校長、各完小校長要對食品安全工作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一)加強對學校食堂的監督管理和指導,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及時排查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種隱患,制定切實可行的食物中毒預案,加大對食堂的監督檢查力度。

(三)檢查食堂(小賣部)食品安全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四、責任追究

(一)對責任人的追究

1、各學校校長長對以上工作檢查不力造成一定事故的,責令分別寫出書面檢查,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2、對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殘疾而喪失勞動能力的,相關責任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根據不同情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對學校的追究

1、限期進行整改或由衞生部門取消其衞生許可資格;

2、責令其消毀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

3、根據情節輕重接受相關部門一定的罰款;

4、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對受害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責任制 篇20

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工作關係到廣大師生的安全、健康成長,關係到千家萬户化的幸福和社會的穩定。為切實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確保在校師生的飲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關食品衞生、食堂加工相關的管理制度:

一、食堂必須持有衞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衞生許可證、健康合格證。

二、建立嚴格的食品安全責任制,校長負總責,分管校長具體負責,總務處負責日常管理,層層落實責任制,並指定專人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預防工作。

三、衞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相關的衞生管理條款和從業人員工作責任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

四、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衞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銷售操作間、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原料存放間必須由專人負責。食堂管理人員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嚴防投毒事件發生,確保學生飲食的衞生與安全。

五、對學生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飲用來歷不明的食物,發現學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變質、污染和三無食品,應及時向學校和衞生監督部門報告。

六、學校要制訂食物中毒應急處理預案,發生食物中毒要及時起動應急機制,並實行緊急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學校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報告信息應包括髮生單位、地址、時間、疑似中毒人數、可疑食物等有關內容,並做好記錄。

七、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報告,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八、對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衞生部和教育部《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的通知》對學校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責任制 篇21

1.保證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符合衞生和安全要求。

2.採購食品及其原料,按規定向供貨單位索取檢驗合格證或者化驗單。

3.不使用不符合衞生標準和衞生管理辦法的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以及洗滌劑、消毒劑。

4.發生食物中毒或可疑發生食物中毒時,應及時向所在地的衞生行政部門報告。

5.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工作期間若患上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應向所在單位領導或者有關負責人反映,及時診治,在治療過程中不得參加接觸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

6.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工作期間若患上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應向所在單位領導或者有關負責人反映,及時診治,在治療過程中不得參加接觸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

7.採購和使用新鮮、良好的原料保證食品安全。

8.杜絕採購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9.各種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須洗淨,並且要求蔬菜應當與肉類、水產品類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當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處理。

10.食堂不供應小水產和改刀菜。加工後的熟食品在室温下存放不得超過2小時,當天加工當天食用,管理好滅鼠等有害藥品,以防誤入食品中引起中毒。

11.食品必須能按照從粗加工、烹飪、保存到設備洗滌區等傳送點有次序地傳送。

12.熟食間應有紫外線燈,每天消毒30分鐘。

13.加工食品的設備應保持良好的狀態,並經常保潔和消毒。洗刷、消毒餐飲具所用的洗滌劑的、消毒劑必須符合食品用的衞生標準和要求。

14.保持環境整潔,消除老鼠、蒼蠅、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對食品污染。

15.向供貨方索取該批食品的衞生檢驗合格證並妥善保存以備查驗。

16.採購食品時應對食品進行感官檢查:包裝是否完善,標識內容是否齊全,如是否有生產日期、保質期。

17.採購食品應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則,以保證食品新鮮和衞生,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18.如受到污染收貨方應拒絕接收送來的食品。

19.嚴格做到生食品和熟食品分開保藏,避免交叉污染。

20.保持冰箱內的整潔,經常擦洗外表。

21.密封間必須每天定時進行空氣消毒,非密封間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並有明顯標誌。

22.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

23.設備佈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的食品與直接入口的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責任制 篇22

第一條為確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國家和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項部署落到實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鞍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規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食品安全工作檢查是對食品安全工作進行評議考核的重要方法,是指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食安委)聘用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檢查員依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檢查計劃,對區域內食品安全工作情況進行的檢查。

第三條各級食安委領導食品安全檢查工作,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食安辦)具體負責食品安全檢查工作,制定年度檢查工作計劃,由聘任的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和助理檢查員實施。

第四條縣(市)、區級及以上食安委聘任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對區域內食品安全工作進行檢查;縣(市)、區食安委在鄉鎮(街道)、村(居委會)聘任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檢查員,協助對區域內的食品安全工作進行檢查。應確保在村民組(居住小區)中有一名以上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或助理檢查員。具體情況由各級食品安全委確定。

第五條各級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檢查員由市食安委統一製作聘書,統一編號。聘書標註檢查區域及檢查工作範圍。

第六條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關心食品安全工作;

(二)遵章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

(三)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相關專業和法律知識;

(四)經過食品安全檢查崗位培訓,並考試合格。

食品安全助理檢查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關心食品安全工作;

(二)遵章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

(三)經過食品安全檢查工作培訓,並考試合格。

第七條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檢查員的培訓和資格考試內容由市食安辦統一確定,各縣(市)、區分別落實。聘任人員的管理採取“誰聘任,誰負責”的原則,聘任人員的有關情況要向上級食品安全辦備案。

第八條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和助理檢查員的權利:

(一)接受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等方面的培訓;

(二)正常工作檢查活動和人身安全應受到保護,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撓和侵犯;

(三)受到表彰或獎勵。

第九條各級食安辦定期對所聘任的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和助理檢查員的業務水平、法律知識和工作情況進行考核。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建議原聘任機關解聘:

(一)考核不合格的人員;

(二)不接受指定的業務培訓或培訓考試不合格的人員;

(三)在食品安全檢查工作中,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

第十條食品安全檢查工作內容分為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檢查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檢查員檢查兩部分。

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檢查內容:

(一)按照《鞍山市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標準》的要求,檢查相關工作的完成情況;

(二)對區域內食品安全工作的滿意度進行調查和評估;

(三)對食品安全助理檢查員的工作進行指導;

(四)各級食品安全委要求檢查的其他內容。

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檢查員檢查內容:

(一)本區域落實《鞍山市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標準》的情況;

(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資質情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環境衞生是否符合要求;

(三)區域內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方式和相關渠道設置落實情況;

(四)對區域內食品安全工作的滿意度進行了解;

(五)各級食安委要求檢查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食品安全工作檢查方式主要採取明查和暗訪的方式。

(一)明查時,應出示聘書,進行檢查告知,檢查內容要有記錄,並及時上報本級和上級食安辦。

(二)暗訪時,暗訪的檢查內容要有檢查記錄,並及時上報本級和上級食安辦。

食品安全檢查員和助理檢查員也可以通過隨機抽查問卷、走訪管理相對人和業務測試等各種方式瞭解民情民意,保障食品安全檢查工作順利開展。

第十二條各級食安辦應將食品安全工作的檢查結果上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食安辦,並在區域內予以通報。各級食安委應將食品安全工作的檢查結果作為考核評價一個區域食品安全工作的指標。

第十三條各級食安辦應將本制度告知區域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及相關部門。

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責任制 篇23

1、食品經營者應當依法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設專人負責管理,並建立健全採購、驗收、發放登記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敗變質、發黴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及時檢查和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3、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10釐米、離牆10釐米存放於貨櫃或貨架上。宜設主食、副食分區(或分庫房)存放。

4、倉庫內要用機械通風或空調設備通風、防潮、防腐、保持通風乾燥。定期清掃,保持倉庫清潔衞生。

5、散裝食品應盛裝於容器內,並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持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供應商提供)。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儲存。用於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須粘有明顯標誌(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類、水產類分櫃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櫃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7、應有滿足生熟分開存放數量的冷藏設備,並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過1釐米)、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

8、設置紗窗、排風扇、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在庫房內吸煙。

9、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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