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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保密協議書(精選3篇)

常見保密協議書(精選3篇)

常見保密協議書 篇1

樣本一

常見保密協議書(精選3篇)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因乙方現正在為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防止該商業祕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國務院有關部委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一、本協議所指的保密信息包括:技術信息、專有技術、經營信息和甲方公司列為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文件。乙方對此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數據、文字、圖片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盤、軟件、圖書等有型媒介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係而知悉的公司商業祕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即使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

2)在服務關係存續期間,乙方未經授權,不得以競爭為目的、或出於私利、或為第三人謀利、或為故意加害於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祕密、製造再現商業祕密的器材、取走與商業祕密有關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公司商業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3)服務關係結束後,公司乙方應將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試驗設備、試驗材料、客户名單等交還公司。

4)乙方因各種原因離開公司,自離開公司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自營或為公司的競爭者提供服務,不得從事與其在公司生產、研究、開發、經營、銷售有關的相關工作(包括受僱他人或自行從事),並對其所獲取的商業祕密嚴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予以泄露。

三、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至少相當於其工作報酬或一年工資的違約金。

2)乙方如將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祕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公司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於由於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3)因乙方惡意泄露商業祕密給公司造成嚴重後果的,公司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權責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若雙方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樣本二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因乙方現正在為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防止該商業祕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國務院有關部委和江蘇省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商業祕密

1,本協議所稱商業祕密包括:技術信息、專有技術、經營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辦法》中列為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文件。乙方對此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

本協議之簽訂可認為甲方已對公司的商業祕密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術信息指甲方擁有或獲得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方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實驗結果、技術數據、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説明書、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一切有關的信息。

3,專有技術指甲方擁有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知識、信息、技術資料、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經驗、方法或其組合,並且未在任何地方公開過其完整形式的、未作為工業產權來保護的其他技術。

4,經營信息指有關商業活動的市場行銷策略、貨源情報、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客户名單等銷售和經營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其他相對人的商業祕密)和在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中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也屬本保密協議所稱的商業祕密。

第二條:保密義務人

乙方為本協議所稱的保密義務人。保密義務人是指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而知悉甲方商業祕密,並且在甲方領取報酬或工資的人員。

甲方向保密義務人支付的報酬或工資中已包含保密費,此處不再重複支付。

保密義務人同意為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履行職務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公司商業祕密的行為。

第三條:保密義務人的保密義務

1,保密義務人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係而知悉的公司商業祕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即使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義務人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

2,在服務關係存續期間,保密義務人未經授權,不得以競爭為目的、或出於私利、或為第三人謀利、或為故意加害於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祕密、製造再現商業祕密的器材、取走與商業祕密有關的物件;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祕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公司商業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3,如果發現商業祕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4,服務關係結束後,公司保密義務人應將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試驗設備、試驗材料、客户名單等交還公司。

5,鑑於保密義務人在職期間,獲得或製作的商業祕密(包括技術祕密和經營祕密)對公司在競爭中的巨大價值,在勞動合同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之後,保密義務人均承認公司因投資、支付勞動報酬而對這些商業祕密的所有權,因此保密義務人同意甲方按下列第種方式執行:

(1)保密義務人因各種原因離開公司,自離開公司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自營或為公司的競爭者提供服務,不得從事與其在公司生產、研究、開發、經營、銷售有關的相關工作(包括受僱他人或自行從事),並對其所獲取的商業祕密嚴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予以泄露。甲方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的規定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2)或,乙方應提前六個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在此期間,甲方有權調動乙方的勞動崗位。

乙方如違反本項規定的,應承擔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違約責任。

第四條:保密義務的終止

1,公司授權同意披露或使用商業祕密。

2,有關的信息、技術等已進入公共領域。

3,乙方是否在職、勞動合同是否履行完畢,均不影響其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保密義務人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至少相當於其工作報酬或一年工資的違約金。

2,乙方如將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祕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公司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於由於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違約及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或侵權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或侵權行為直接相關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祕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如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④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4,因乙方惡意泄露商業祕密給公司造成嚴重後果的,公司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權責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爭議將提交---仲裁委員會,按該委員會的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七條: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閲了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八條: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常見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乙方依法享有文字作品《___________》(下稱“文字作品”)的著作權;

2.甲乙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文字作品提交合同》。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所稱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履行文字作品提交合同時以口頭形式或者書面形式透露的、與文字作品直接或者間接相關的包括文字作品本身在內的所有信息(下稱保密信息)。

第二條?下列信息不屬於保密信息:

1.甲方有證據證明在乙方向其透露之前已經為其所知的信息;

2.非因甲方故意或者過失所致,已公之於眾的信息,包括乙方已自行公之於眾的信息;

3.甲方有證據證明與保密信息無關的信息。

第三條?甲方僅可以利用乙方向其透露的保密信息對文字作品的質量進行評估,以便決定是否採用文字作品。

第四條?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向其透露的保密信息,並對保密信息加以合理管理以使保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五條?保密信息屬於乙方所有。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外,未經乙方事先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

甲方可以向需要知悉保密信息的其工作人員透露保密信息,但應當告知該工作人員此信息的保密性質,並要求該工作人員履行保密義務。甲方應當對其工作人員泄露保密信息的行為向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第六條?甲方在獲得乙方授權之前,不得超越本協議第三條的規定使用保密信息。

第七條?甲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期限為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年,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協議扉頁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以郵寄或傳真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九條?未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不得對本協議進行更改。

第十條?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_委員會,按照提交_____時該會現行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十二條?本協議文本由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予以説明;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並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第十三條?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乙方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常見保密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以下,甲方和乙方單獨稱為“一方”,共同稱為“雙方”。)

鑑於甲方為乙方提供健康管理服務,為了保障乙方的個人隱私,雙方遵循友好、平等、自願的原則簽署(以下稱“本協議”),約定如下:

1. 保密信息

本協議中,保密信息是指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所有與乙方隱私相關的信息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客户信息、DNA採集樣本、DNA檢測報告和協議。

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如果乙方以口頭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則乙方應在該信息發送後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下列信息不屬於保密信息:

a. 乙方在正式書面通知之前已發佈的信息;

b. 非甲方的過錯,已被第三人或公眾所知曉的信息;

c. 在乙方提供給甲方之前,甲方從合法渠道已經知道的信息;

d. 在未使用保密信息的條件下,甲方獨立發現的信息;

e. 乙方對信息發佈沒有限制且可以公開的信息。

2. 保密責任

為避免泄密,雙方應遵守:

a. 甲方應採取儘可能的合理措施對保密信息嚴格保密,包括但不限於制定和執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規程;

b. 甲方除了可以將保密信息透露給甲方工作人員、與甲方簽署類似保密協議的合作方或合同簽約者之外,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保密信息,但在下列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全部或部分保密信息(視情況而定):

(a) 事先獲得乙方的書面同意;

(b) 有關法律法規要求;

(c) 按照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

(d) 為維護社會公眾的利益;

(e) 為維護本網站的合法權益。

c.甲方擁有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

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為永久,自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之日起開始。

3. 使用限制

甲方承諾僅把保密信息用於為乙方提供相應服務時使用;且不得用於其他目的。

甲方同意任何以軟件、數據、或數據庫形式傳送的保密信息只能用於甲方所有的計算機系統。

4. 其他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和解釋。因解釋或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如果在三十天內爭議仍無法得到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相互關係:本協議不表明甲方和乙方建立任何代理或合作關係。如雙方希望建立代理和合作關係,需另行簽定代理/合作伙伴協議。

生效和修改:本協議於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如果乙方為未成年人,本協議應由其監護人代理簽署。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和約定只有經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之後,方為有效。

終止:若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在守約方發現並通知違約方後三天內,違約方沒有能夠按照守約方的合理要求進行改正,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本協議協議終止後,甲方應將全部保密信息應立即返還給乙方,且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全部未授權的保密信息使用者的名單。

本協議終止後,本協議的第2條和第3條的規定對甲方仍然有效。

本協議對甲乙雙方各自的受益者、繼承者以及指派者均有效,但是本協議所規定的甲方和乙方的各自責任不能被指派或分配給該等受益者、繼承者或指派者。

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且守約方有權採取任何公平合理的補救措施。

本協議的任一條款如果被有管轄權的法院認定是無效的或不可執行的,該條款將視為從本協議中刪除,但是雙方應同意:(a) 談判確定儘可能接近原有條款含義的公平合理的新的條款;以及(b) 本協議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本協議包含了雙方關於本協議約定的全部事項的相互理解和共識,取代雙方之前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和約定。

針對某一保密信息,乙方書面聲明放棄甲方根據本協議第2條所應承擔的保密責任,但其他保密信息不受該書面聲明的影響。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每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日期:

蓋章: 蓋章:

簽字: 簽字:

標籤: 協議書 保密 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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