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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合同管理制度(精選23篇)

採購合同管理制度(精選23篇)

採購合同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為加強採購工作的管理,提高採購工作的效率,制定本制度,公司所有需求物料必須由公司採購部統一採購,其所有的採購人員及相關人員均應以本制度為依據並開展各項工作;

採購合同管理制度(精選23篇)

第二條、採購部作為一個職能部門,在生產訂單的具體實施中擔負了不可推卸的重要責任,採購工作的好與壞,會直接影響到生產訂單的質量、工期與成本;

第三條、建立高效、實用與完善的採購工作流程是提高採購效率與較低成本最有效的方法。

第四條、在生產訂單實施的過程中,採購部需要生產、財務、倉儲、質檢等各個部門的大力支持才能順利的完成採購工作,每個部門之間的聯繫都需要一個標準的規劃,來提升工作效率,減少工作失誤,為生產訂單的大貨順利實施做出各自的責任。

第二章:採購部人員職責

第五條、所有負責物資採購的人員必須充分掌握市場信息,及時預測市場供應變化,確保質量過關,價格低廉,供貨及時;

第六條、推行合同管理制度,大宗物資採購原則上要與供貨方簽訂合同,詳細註明供貨品種、規格、質量、價格、交貨時間、貨款支付方式與違約責任等,否則,造成的損失由採購人員負責;

第七條、實行採購質量制度,採購人員對所採購物品的質量負有全面責任,如因失職而採購偽劣產品,應該由採購人員無條件退換採購物資,禁止採購人員收受回扣,如有收受回扣,一經查證,除全額追繳回扣款項外,將視情節輕重進行嚴肅處理;

第八條、實行比價採購制度,物資採購要貨比三家,確保所採購物資價格低廉,質量上乘,大宗物資採購建議實行招投標制度;

第九條、及時協助財務部對照欠款數額或者合同要求安排對供應商進行付款;

第十條、 所有采購人員,在採購完成後需做好材料採購的技術檔案,檔案的內容包括供應商電話、材料產地、品名、規格、檔次、單價、顏色、數量、質量、供應能力、是否需定做加工、可供選擇的供應商名單等等,特別是技術部採購的材料,檔案必須清晰完整無誤,以備批量採購時不延誤生產。

第三章:公司物料採購範圍

第十一條、主要是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所需的設備、原料、材料、輔助用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機械零配件與後勤物品等都屬於公司採購制度管理的範疇內。具體可分為四大類:生產部物資、技術部採樣、修理用備件、辦公設備與後勤物資。

第四章:採購工作流程

第十二條、在生產訂單的初始運作階段,採購部應根據倉儲部門書面《材料申購單》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大宗物資採購須進行投標報價,並將詳細的一份《材料訂購合同》報經公司總經理籤批後,再開始實施採購工作;

第十三條、生產訂單正式運作後,倉儲部門應該在第一時間開始進行所需材料的採購準備工作;

第十四條、倉儲部門依據訂單合同和對比庫存後的實際需求,對採購部下達《材料申購單》,此單由倉儲部門主管申請填寫,然後須交內控部經理簽字,填寫時應註明申購物資的型號、顏色、材質與要求等具體的技術參數和數量,應用庫存材料的.同時應註明是否配合存倉物資的使用和存倉材料的生產廠家等信息,也包括打樣,倉儲部門主管、內控部經理與生產副總簽字後生效,一式三份,一份由倉儲部門申請主管留存,一份發往採購部並附樣品,一份公司財務部總監處;

第十五條、採購部接到《材料申購單》後,根據所需材料的規格,質量要求,數量,生產地址等實際情況,向合格供應商中的三家以上單位發出材料詢價信息;

第十六條、供應商根據要求確認後,要及時將報價信息反饋到我司的採購部門;

第十七條、採購部根據幾家供應商的對比研究後確定其中的一家或者幾家進行供貨。向其發出《材料訂購合同》,同時向收貨的倉儲部門發送通知其準備收貨的指令;

第十八條、供應商根據《材料訂購合同》安排生產運輸,各項具體要求以與我司簽訂的供貨合同為準,如有需要各種合格證和材質證明書的,供應商必須隨貨攜帶;

第十九條、倉儲部門在所需材料到場後,應由內控部專人負責進行材料質量檢查,倉管員與質檢員在檢查中,必須將供應商的《材料送貨單》與我司的《材料申購單》相對照,質檢員負質量責任,倉管員負數量責任,在質量和數量都準確無誤後才能進行收貨入庫,供應商結賬應憑本公司《材料入庫單》為準;

第二十條、倉儲部門在為供應商填寫《材料入庫單》時,此《材料入庫單》必須是一式四份,分別有存根聯〈倉儲部〉、回單聯〈供應商〉、採購聯〈採購部〉與財務聯〈財務部〉,其《材料入庫單》上必須要有倉管員、質檢員或採購員共同簽字。

第五章:採購結賬規定

第二十一條、公司所有月結的原材料所使用的《材料入庫單》增至四聯:分別為存根聯、回單聯、財務聯和採購聯;

第二十二條、訂購的月結原材料送到倉庫入庫後,由倉庫開具《材料入庫單》並簽收,回單交給供應商帶回作為月結憑證;財務聯、採購聯於次日上午集中至倉儲主管處,由專人分別移交到財務部和採購主管處;存根聯留倉庫備查;

第二十三條、各月結原材料的結算日期截止到每月的二十五日,財務部在每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七日對各月結供應商的原材料賬目進行彙總,並打印“月結材料結算清單”於每月二十八日移交給採購部主管。採購部主管收到“月結材料結算清單”後即與採購聯進行核對;

第二十四條、供應商到月底結算時直接與採購部主管對賬。對賬相符後,由採購部主管在“月結材料結算清單”上簽字,再由採購部填寫統一的《付款申請單》,同時向財務部遞交此批次材料的《材料訂購合同》附件,經財務總監審核簽字後,由採購部主管根據各供應商的具體情況再交給財務部支付貨款;

第二十五條、供應商應於付款前開具出相符的增值税發票或者普通發票,財務部在收到發票後即向供應商付款,匯款以後,財務部應該及時將匯款單據反饋給採購部負責人;

第二六章:訂購的非月結原材料送到倉庫入庫後,也同樣必須要有本公司倉管人員、質檢人員與採購人員的簽字,方可為效,否則不予結賬。

第六章: 採購運作紀律

第二十七條、採購部門在接到倉儲部門的《材料申購單》後,要認真實地進行核實考查,為防止多報多采或有少報少採的現象,倉儲部門負責人與採購部門負責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物料使用損耗標準》,嚴禁任何人利用職務之便徇私舞弊或坑害公司的利益,嚴禁有超標報料和採購之行為;

第二十八條、本公司無論哪個部門需求材料的,都必須先行到倉儲部領取,若倉庫裏確實沒有的,且必須需要申購的,也應由倉儲部門負責人來申購,所缺物品需要採購的,必須由本公司採購部門實施專門採購,其它任何部門任何人採購之,均無效,本公司不予報銷,但總經理特批者除外;

第二十九條、本公司關於物料採購程序中所涉及到的各種籤批單據,籤批人必須嚴格到場執行,特殊情況因外出而不能到場及時辦理籤批手續的,籤批人應採取事前授權的方式去進行辦理,不得拖延、耽誤單據的暢通運作,本公司嚴禁單據在籤批時有漏籤、不籤、補籤或超期籤批之不良現象;

第三十條、本公司對非生產性物料價格,原則上屬於五百元以下零星採購的資金由財務總監核准籤批,在五百元以上大額採購的資金,在財務總監審批後報總經理核准籤批。

第七章:採購數據考核

第三十一條、本部門考核權歸於公司的財務部總監處,以每批次生產訂單為一基準,考核重點是在生產訂單量與採購實物量的吻合性,其中兼顧公司的《物料使用損耗標準》,對在考核和監督中所暴露出來的各項問題或涉及到其它與此相關部門的人員,公司將照章嚴懲不怠。

採購合同管理制度 篇2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一、採購合同的內容

公司採購合同的條款構成了採購合同的內容,應當在力求具體明確,便於執行,避免不必要糾紛的前提下,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l、商品的品種、規格和數量

商品的品種應具體,避免使用綜合品名;商品的規格應具體規定顏色、式樣、尺碼和牌號等;商品的數量多少應按國家統一的計量單位標出。必要時,可附上商品品種、規格、數量明細表。

2、商品的質量和包裝

合同中應規定商品所應符合的質量標準,註明是國家或部頒標準;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應由雙方協商憑樣訂(交)貨;對於副、次品應規定出一定的比例,並註明其標準;對實行保換、保修、保退辦法的商品,應寫明具體條款;對商品包裝的.辦法,使用的包裝材料,包裝式樣、規格、體積、重量、標誌及包裝物的處理等,均應有詳細規定。

3、商品的價格和結算方式

合同中對商品的價格要作具體的規定,規定作價的辦法和變價處理等,以及規定對副品、次品的扣價辦法;規定結算方式和結算程序,同時約定開票事宜。

4、交貨期限、地點和發送方式

交(提)貨期限(日期)要按照有關規定,並考慮雙方的實際情況、商品特點和交通運輸條件等確定。同時,應明確商品的發送方式是送貨、代運,還是自提。

5、商品驗收辦法

合同中要具體規定在數量上驗收和在質量上驗收商品的辦法、期限和地點。

6、違約責任

簽約一方不履行合同,必將影響另一方經濟活動的進行,因此違約方應負物質責任,賠償對方遭受的損失。在簽訂合同時,應明確規定,供應者有以下三種情況時應付違約金或賠償金:

(1)不按合同規定的商品數量、品種、規格供應商品;

(2)不按合同中規定的商品質量標準交貨;

(3)逾期發送商品。

7、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條件

合同中應規定,在什麼情況下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什麼情況下不可變更或解除合同,通過什麼手續來變更或解除合同等。

此外,採購合同應視實際情況,增加若干具體的補充規定,使簽訂的合同更切實際,行之有效。

二、合同的審查批准

1、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准後,方能正式簽訂。

2、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必須經公司領導審閲後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4)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法律顧問把關,或請公證處公證。

三、採購合同的簽訂

1、簽訂採購合同的原則

(1)合同的當事人必須具備法人資格或法人委託的代理人資格。

(2)合同必須合法。也就是必須遵照國家的法律、法令、方針和政策簽訂合同,其內容和手續應符合有關合同管理的具體條例和實施細則的規定。

(3)簽訂合同必須堅持平等互利、充分協商的原則。

(4)簽訂合同必須堅持等價、有償的原則。

(5)當事人應當以自己的名義簽訂經濟合同。委託別人代簽,必須要有委託證明。

(6)採購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簽訂採購合同的程序

簽訂合同的程序是指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的內容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並簽署書面協議的過程。

四、公司採購合同的管理

1、加強對公司採購合同簽訂的管理

加強對採購合同簽訂的管理,一是要對簽訂合同的準備工作加強管理,在簽訂合同之前,應當認真研究市場需要和貨源情況,掌握企業的經營情況、庫存情況和合同對方單位的情況,依據企業的購銷任務收集各方面的信息,為簽訂合同、確定合同條款提供信息依據。另一方面是要對簽訂合同過程加強管理,在簽訂合同時,要按照有關的合同法規規定的要求,嚴格審查,使簽訂的合同合理合法。

2、建立合同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以保證合同的履行企業應當設置專門機構或專職人員,建立合同登記、彙報檢查制度,以統一保管合同、統一監督和檢查合同的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問題,採取措施,處理違約,提出索賠,解決糾紛,保證合同的履行。同時,可以加強與合同對方的聯繫,密切雙方的協作,以利於合同的實現。

3、處理好合同糾紛

當企業的經濟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當事人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企業可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4、信守合同,樹立企業良好形象

合同的履行情況好壞,不僅關係到企業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而且也關係到企業的聲譽和形象。因此,加強合同管理,有利於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採購合同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行為,維護勞動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杭州市勞動合同條例》,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修訂本制度。

第二條勞動合同是公司與公司職工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係必須訂立勞動合同。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範圍:公司所有職工勞動合同的管理,其中有獨立法人資格單位職工的勞動合同一旦變更,不再適用本管理制度。

第四條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是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其中職工崗位説明書,安全生產責任制,《公司職工獎懲制度》等制約雙方應嚴格遵守。

第五條本公司勞動合同的管理主要由人力資源部和各基層單位的勞動人事管理部門負責。

第六條人力資源部職責:

一、經總經理授權,負責公司所有人員勞動合同的管理,包括對勞動合同簽訂,續訂,變更,終止和解除各個環節的管理;

二、負責經辦公司屬各單位職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終止和解除等對外業務;

三、對各基層單位勞動人事管理部門執行本制度的情況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第七條各基層單位勞動人事管理部門職責:

一、負責本單位所有人員勞動合同的管理,提出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終止和解除等意見,並準備好相關資料上報人力資源部。

二、建立勞動合同管理台帳,對本單位職工的基本情況,實際工作年限,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中的約定條款等進行動態管理,並記錄職工履行勞動合同情況,主要是其個人工資,休假,保險福利,加班及獎懲等有關資料。

三、落實勞動合同管理工作的責任制。指定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本單位勞動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條公司各級工會指導,幫助職工和公司訂立勞動合同,並對雙方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九條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

訂立勞動合同時,公司應向職工説明本公司情況,崗位用人要求和崗位職業危害。為訂立勞動合同,職工可向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諮詢或向公司工會尋求幫助。

第十條公司應當與職工自確定錄用關係後十五日內簽訂勞動合同,並在簽訂勞動合同後三十日內到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錄用備案,社會保險登記等手續。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的期限:由公司根據工作崗位性質的需要,根據本人的情況和意願,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確定。公司勞動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三種。本公司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分別為一年,三年,五年三種。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六個月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二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二年以上的,可以約定超過三個月的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的試用期為三個月,見習期實行半年。

第十三條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條件:

一、下列人員簽訂一年期限勞動合同:1、非管理崗位一般職工;2、自願要求籤訂一年期限勞動合同的管理人員;3、公司根據工作需要認為有必要簽訂一年勞動合同的職工。

二、下列人員簽訂三年期限勞動合同:1、非管理崗位技術或操作骨幹;2、管理崗位一般職工;3、可與公司簽訂五年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而職工本人自願要求籤訂三年勞動合同的;4、新招聘的大專,中專,技校畢業生;5、公司根據工作需要認為有必要簽訂三年勞動合同的職工。

三、下列人員簽訂五年期限勞動合同:1、任部門副科長(主任)以上職務或具有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職工;2、公司出資培訓取得各種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職工;3、公司出資脱產學習一年(含)以上的職工;4、新招聘的研究生,本科畢業生;5、獲公司級以上(含公司)先進工作者,優秀黨員,優秀幹部,公司優秀員工榮譽稱號的職工;6、公司根據工作需要認為有必要簽訂五年勞動合同的職工。

四、下列人員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職工連續工齡十年以上(含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和公司初次簽訂勞動合同時,職工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公司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轉業軍人經組織分配到公司工作的,本人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應與之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3、職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十年(含十年),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4、公司根據工作需要認為應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十四條凡職工不願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則不予錄用。

第十五條凡公司出資培訓,出國進修人員按規定公司與其簽訂的服務合同或其他協議,只要未到期限,仍然有效。公司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得短於簽訂的服務合同或其他協議規定應履行的期限。

第十六條已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按平等競爭,擇優錄用原則,繼續實行崗位聘用。

第十七條對未被聘用上崗的職工可經培訓轉崗,或作待崗,停薪留職,協商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等辦法辦理。

第十八條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勞動合同。職工改名,公司的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變更,不影響勞動合同的效力。

為避免出現無效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由公司向所在地勞動部門予以鑑證。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續訂,終止,變更和解除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公司在勞動合同期滿前十日內與職工辦妥續訂手續。

續訂勞動合同,如果工作崗位未發生變化,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當事人有一方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二、職工退休或者退職;

三、職工死亡,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

四、出現其他法定的終止條件。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一、簽訂勞動合同依據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的;

二、簽訂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如公司下屬單位分立或改制,工作崗位消失等)。

三、經上級批准,本公司的工作任務和經營方向發生重大變化的。

勞動合同變更後,未變更的部分仍然有效。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二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部門上報《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意見書》,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公司工會提出意見,總經理審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本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程序外,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通知職工本人:

一、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職工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項所指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是指遇不可抗力或者公司跨地區遷移,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轉產,進行重大技術改造等致使勞動合同所確定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

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時,事先將理由通知公司工會,工會認為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要求重新研究處理的,公司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二十四條公司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意見,書面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方可裁減人員,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從裁減人員之日起,六個月內需新招人員的,優先錄用本單位被裁減的人員。

第二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據本制度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工會主席,副主席和工會委員任期未滿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填寫《職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隨時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一、經公司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脱產學習的;

二、在試用期內的;

三、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拒不支付職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五、低於杭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工資的;

六、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除本制度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填寫《職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二十八條應當訂立或續訂而未訂立或續訂勞動合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職工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公司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職工並按照解除勞動合同辦理有關手續。但職工具有本制度第二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終止勞動關係。

第二十九條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職工出具書面證明,辦理有關手續,並在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職工檔案轉出(手續不全者除外)。

第四章經濟補償

第三十條經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的,或者按照本制度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勞動部關於印發《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勞動部發1994年481號文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精神,給予乙方適當經濟補償。按照職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由職工提出的,不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公司按照本制度第二十三條第一,三項,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按照本制度第二十八條規定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應當按照職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公司按照本制度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發給職工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及患絕症的,按照國家規定標準加發補助。

職工按照本制度第二十六條第三,四,五,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除支付職工勞動報酬和依法補繳社會保險費以外,還按照職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終止勞動關係的,根據20xx年10月6日國務院319號令,廢止《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後,對勞動合同期滿不再續簽的職工生活補助費,按職工在本企業工作年限(計算期限至20xx年10月6日止)計算,每滿一年發給本人當時一個月的標準工資(崗位技能工資),最多不超過12個月。對20xx年10月6日以後企業錄用的職工,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時,不再支付生活補助費。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規定的經濟補償金中所稱的職工的月工資,是指解除勞動合同前職工本人正常履行勞動義務的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職工在本單位工作時間不滿十二個月的,按照職

工本人實際工作時間計算月平均工資。

按照本制度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計發經濟補償金時,職工月平均工資高於公司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按三倍計發;按照本制度第三十一條規定計發經濟補償金時,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資計發,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發經濟補償金時,職工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

第五章職工在合同期內的工資,福利待遇

第三十四條職工在合同期內享有按勞取酬的權利,接受培訓和職業教育的權利,參與公司民主管理的權利,解除合同的權利,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國家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等。

第三十五條公司對簽訂三年以上合同的職工,在聘任,升級,培訓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考慮。

第三十六條職工在合同期內,根據崗位勞動和貢獻大小,享受相應工資待遇。

第三十七條職工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或公司規定的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等假期,各種公司規定的福利待遇和杭州市統一規定的養老,失業,醫療,生育,工傷,住房公積金等保險福利待遇。

第三十八條合同期內職工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從停止工作治病休息

之日起,根據國家規定按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確定醫療期。醫療期按勞動部有關規定執行。

一、職工非因工緻殘和經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醫療期滿,由公司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鑑定。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係,並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享受退休或退職待遇。

二、職工在醫療期內應繼續提交公司定點醫院的病休證明。

三、職工因故自傷,打架鬥毆,參與違法活動,違反公司有關規定而致傷,致殘者,其醫療費用全部自負。

四、職工在醫療期內的待遇按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職工違約的責任

第四十條因職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進行賠償。在經濟賠償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不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一條由公司出資培訓或申請獎學金的職工,在勞動合同期未滿因個人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須繳納培訓費(每年遞減20%)。

第四十二條勞動合同期未滿,因個人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須向公司繳納違約金。計算辦法是:以合同終止日期為限,每提前一年,研究生須繳納1200元,本科生1000元,專科生800元,中專生600元,其他500元。

第七章勞動爭議調解和仲裁

第四十三條公司成立由行政部門代表,工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行使勞動爭議的調解職能。具體按杭州市總工會,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文件辦理。

第四十四條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若與國家和杭州市有關法規相牴觸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四十六條附表:《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意見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職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

第四十七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採購合同管理制度 篇4

台賬管理

第一條 為保證合同台賬資料完整、統一,規範企業各類合同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均應由合同管理人員依照本辦法建立合同台賬,並向公關法務部備案。

第三條 合同管理人員為簽訂合同的聯繫人和法務聯絡員,負責合同台賬的登記、資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四條 合同管理人員應在合同簽訂生效後三日內建立合同台賬,並對重大合同進行備案審查,協助法務部對合同管理的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

第五條 合同台賬採用表格式,一份合同填寫一張表格,建立一份檔案。

第六條 合同台帳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名稱;

(二)合同主體;

(三)合同內容(含標的、數量、價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及其他須註明的事項);

(四)合同履行情況(有無違約、爭議、訴訟等情況及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五)合同所附資料;

(六)其他應當記載的.重要內容。

第七條 合同台帳應附以下資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對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明等資料的複印件;

3、對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4、補充合同、會議紀要、往來函電;

5、有關的重要資料。

第八條 合同台帳管理人員,有權對合同及所附資料進行審查,發現程序不符、內容有誤或資料不全等問題時,應及時要求合同簽訂人員採取措施予以糾正或補充資料,以保證合同的簽訂和履行合法有效。

第九條 使用或借用合同台帳資料,應當辦理使用或借用手續,使用人或借用人應妥善保管合同資料,不得損壞或遺失,更不得擅自塗改或更換;辦理結束後,應及時將使用或借用的合同資料歸還合同台帳管理人員。若違反前款規定給企業造成不良後果,將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第十條 本辦法由法務部制定並解釋,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檔案管理為進一步規範合同文檔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實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所指的合同檔案是公司在業務經營中形成的各種協議、合同文本(不包含勞動合同)。

二、 合同檔案管理原則

1、 合同檔案實行公司財務部集中統一管理,以確保檔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2、 財務部應指定專人負責統籌、協調、組織、整理、保管公司所有合同文檔,並負責監督指導各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

3、 需以公司名義訂立各種履約性質的協議、文件的部門,為合同承辦部門,承辦部門應根據合同項目需要指定承辦人,試用期內員工非經總經辦允許不得作承辦人。

三、 合同文檔的管理辦法

1、 合同文檔以部門名稱結合簽署日期年月份進行分類編號。

2、 合同編號規則:承辦部門名稱首字母-合同簽署年、月份(六位)-順序號(三位)。示例:TGB-201102-001(推广部20xx年2月份第1號合同)

3、 合同管理實行承辦部門與相關部門審查會籤相結合的制度,承辦部門對合同訂立、履行全過程負全部責任。承辦部門主管為第一責任人,承辦人為直接責任人。總經辦和審查會籤部門對應當提出相關意見而未提出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4、 各相關部門和總經辦依其職能對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全過程進行監察、審計。

5、 公司內各職能部門一律不得以個人名義對外發出要約,作出承諾,簽訂合同或具有履約性質的書面文件。

6、 合同承辦部門和財務部應分別建立合同台賬,實行履行跟蹤報告責任制,合同履行及原始資料必須由財務部保管,承辦部門只留存影印件。

7、 保存的合同文檔每年清理核對一次,如有遺失、損毀,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超過兩年以上(包含本數)的已履行完畢的合同協議,由財務部甄別並予以歸案。

8、 財務部要加強對合同檔案的統計工作,要以原始記錄為依據,編制合同統計清單,以有效開展合同文檔的查詢、利用工作。

9、 各部門員工可在財務部查閲合同文檔,確因工作需要須借出查閲,須進行登記,方可在財務部辦理相關借閲手續,以影印件借出。合同原件無特殊情況不得外借。

10、 合同文檔的保存條件有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措施,以確保合同文檔的安全。

11、 借閲人不得塗改、偽造、撕毀合同檔案材料,違者視情節予以處罰。

12、 合同文檔的密級為機密,任何人不得擅自將合同對外公開,違者視情節予以處罰。

13、 已簽署的合同應明確支付方式及付款時間,並交予財務部及時催款。

四、 合同文檔的移交

1、 各部門在正式簽署合同後,須在一週內將合同正本原件移交財務部存檔。

2、 移交的合同文檔必須註明合同編號並保證齊全、完整,必須層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規律。倘若合同發生變更,則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3、 合同文檔移交時,必須編制合同移交清單並當面清點。以雙方簽字認可後方可完成交接手續。

寧夏友廈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採購合同管理制度 篇5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了規範銷售合同制定、加強銷售合同管理、合理規避合同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對外銷售合同的簽訂、審批、變更、保管等各項事項的規範和管理。

第2章銷售合同簽訂與審批

第3條簽訂原則

簽訂銷售合同時,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以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第4條客户信用審查

1、銷售專員在與客户洽談時,必須審查客户的資格、信用等情況。

2、合同簽訂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公司關於客户資信等級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得與信用等級低下的客户簽訂合同。

第5條合同形式規範

1、標準銷售合同的格式必須由公司法務部門統一制定。

2、銷售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任何口頭形式的承諾本公司都不予承認。

3、一般情況下,銷售合同需採用法務部制定的標準合同文本;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批准後,由銷售部、相關人員與客户共同擬定銷售合同。

第6條合同內容規定

公司銷售合同的簽訂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8項內容。

1、供需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和地點。

2、產品名稱、規格、單價、數量。

3、產品質量標準及容差界限。

4、運輸方式、運費承擔方式、交貨期限、交貨地點及明確、具體的驗收方法。

5、付款條件、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6、免除責任及限制責任條款。

7、違約責任及賠償條款。

8、具體談判業務時可選擇的其他與銷售業務相關的條款。

第7條合同審批

1、本公司所有對外銷售合同必須經過合同評審程序方可簽訂。

2、在合同簽訂和修改前評審,銷售部經理負責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合同評審。

第8條簽訂權限

1、銷售合同總額在萬人民幣以下的,報銷售經理主管審批,由銷售專員自行簽訂。

2、銷售合同總額在萬至萬人民幣的,報營銷總監銷售部經理審批後,由銷售主管與客户簽署。

3、銷售合同總額在萬人民幣以上的,報總經理審批後,由營銷總監與客户簽署。

4、外銷合同,根據其簽訂時匯率換算成人民幣單位後的價格,確定審批和簽訂人員。

第3章銷售合同的履行

第9條合同履行原則

銷售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簽訂雙方必須本着“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10條合同履行監控

各相關部門及簽約人應隨時瞭解、掌握銷售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否則,造成銷售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4章銷售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11條變更與解除要求

1、客户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要求時,銷售部經理應從維護本公司利益,的角度出發,採取恰當的處理方式,保證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因客户原因造成合同變更與解除的,銷售部經理必須要求其賠償本公司損失。

3、因本公司過錯造成客户要求變更與解除合同的,應主動承擔責任,以免造成雙方損失擴大。

4、因雙方原因造成客户要求變更與解除合同時,應與對方積極協商,共同解決。

第12條變更與解除程序

變更、解除合同,應按簽訂合同時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後,必須報公證機關重新公證,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13條合同變更與解除形式

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一律採用書面形式,書面形式需包括合同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所有口頭形式的變更本公司不予承認。

第5章銷售合同的糾紛處理

第14條合同糾紛的處理原則

1、在處理合同糾紛時,必須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合同糾紛處理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其他解決方式為次。

3、本公司員工在處理糾紛時,及時上報上級,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第15條合同糾紛的處理方法

1、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的原則。

2、因本公司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並儘量採取補救措施,減少雙方損失。

3、因合同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3、銷售合同總額在萬人民幣以上的,報總經理審批後,由營銷總監與客户簽署。

4、外銷合同,根據其簽訂時匯率換算成人民幣單位後的價格,確定審批和簽訂人員。

第15條合同糾紛的處理方法

1、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的原則。

2、因本公司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並儘量採取補救措施,減少雙方損失。

3、因合同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清主次,合情

合理解決。

4、協商達不到預期要求時可依合同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進行訴訟或仲裁。

第6章合同資料保管

第16條空白合同保管

1、空白標準銷售合同由銷售部檔案管理人員統一保管,並設置合同文本領取記錄。

2、銷售人員領用空白標準銷售合同時,需在檔案管理人員處登記,填寫合同編碼並簽名確認。

第17條銷售合同原件管理

1、銷售專員因書寫有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廢的,必須將原件交還合同管理檔案人員。

2、簽訂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須齊備並存檔,原件未及時上交的,檔案管理人員應及時向合同簽訂人員索取。如其拒不補交的,應及時上報銷售部經理追收。

第18條建立合同檔案

1、每份合同都必須有一個編號,不得重複或遺漏。

2、每份存檔合同必須資料齊備,應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包括文書、電傳)等。

第19條建立合同管理台賬

1、銷售部應根據合同的不同種類,建立銷售合同的台賬。

2、銷售合同台賬的主要內容包括:合同號、經手人、簽約日期、合同標的、價金、對方單位、履行情況等。

3、台賬應逐日填寫,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第20條保管年限要求

銷售合同按年、按區域裝訂成冊,保存3年備查。

第21條合同的清冊與銷燬

銷售合同保存3年以上的,檔案管理人員應將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單位的合同清理另冊保管,已收款合同報銷售經理批准後作銷燬處理。

第7章附則

第22條本制度由銷售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第23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採購合同管理制度 篇6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了規範銷售合同制定、加強銷售合同管理、合理規避合同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對外銷售合同的簽訂、審批、變更、保管等各項事項的規範和管理。

第2章 銷售合同簽訂與審批

第3條 簽訂原則

簽訂銷售合同時,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以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第4條 客户信用審查

1.銷售專員在與客户洽談時,必須審查客户的資格、信用等情況。

2.合同簽訂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公司關於客户資信等級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得與信用等級低下的客户簽訂合同。

第5條 合同形式規範

1.標準銷售合同的格式必須由公司法務部門統一制定。

2.銷售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任何口頭形式的承諾本公司都不予承認。

3.一般情況下,銷售合同需採用法務部制定的標準合同文本;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批准後,由銷售部、相關人員與客户共同擬定銷售合同。

第6條 合同內容規定

公司銷售合同的簽訂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8項內容。

1.供需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和地點。

2.產品名稱、規格、單價、數量。

3.產品質量標準及容差界限。

4.運輸方式、運費承擔方式、交貨期限、交貨地點及明確、具體的驗收方法。

5.付款條件、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6.免除責任及限制責任條款。

7.違約責任及賠償條款。

8.具體談判業務時可選擇的其他與銷售業務相關的條款。

第7條 合同審批

1.本公司所有對外銷售合同必須經過合同評審程序方可簽訂。

2.在合同簽訂和修改前評審,銷售部經理負責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合同評審。

第8條 簽訂權限

1.銷售合同總額在 萬人民幣以下的,報銷售經理主管審批,由銷售專員自行簽訂。

2.銷售合同總額在 萬至 萬人民幣的,報營銷總監銷售部經理審批後,由銷售主管與客户簽署。

3.銷售合同總額在 萬人民幣以上的,報總經理審批後,由營銷總監與客户簽署。

4.外銷合同,根據其簽訂時匯率換算成人民幣單位後的價格,確定審批和簽訂人員。第3章 銷售合同的履行

第9條 合同履行原則

銷售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簽訂雙方必須本着“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10條 合同履行監控

各相關部門及簽約人應隨時瞭解、掌握銷售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否則,造成銷售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4章 銷售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11條 變更與解除要求

1.客户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要求時,銷售部經理應從維護本公司利益,的角度出發,採取恰當的處理方式,保證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因客户原因造成合同變更與解除的,銷售部經理必須要求其賠償本公司損失。 3.因本公司過錯造成客户要求變更與解除合同的,應主動承擔責任,以免造成雙方損失擴大。

4.因雙方原因造成客户要求變更與解除合同時,應與對方積極協商,共同解決。 第12條 變更與解除程序

變更、解除合同,應按簽訂合同時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後,必須報公證機關重新公證,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13條 合同變更與解除形式

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一律採用書面形式,書面形式需包括合同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所有口頭形式的變更本公司不予承認。

第5章 銷售合同的糾紛處理

第14條 合同糾紛的處理原則

1.在處理合同糾紛時,必須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合同糾紛處理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其他解決方式為次。

3.本公司員工在處理糾紛時,及時上報上級,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第15條 合同糾紛的處理方法

1.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的原則。

2.因本公司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並儘量採取補救措施,減少雙方損失。

3.因合同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3.銷售合同總額在 萬人民幣以上的,報總經理審批後,由營銷總監與客户簽署。 4.外銷合同,根據其簽訂時匯率換算成人民幣單位後的價格,確定審批和簽訂人員。

第15條 合同糾紛的處理方法

1.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的原則。

2.因本公司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並儘量採取補救措施,減少雙方損失。

3.因合同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4.協商達不到預期要求時可依合同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進行訴訟或仲裁。

第6章 合同資料保管

第16條 空白合同保管

1.空白標準銷售合同由銷售部檔案管理人員統一保管,並設置合同文本領取記錄。 2.銷售人員領用空白標準銷售合同時,需在檔案管理人員處登記,填寫合同編碼並簽名確認。

第17條 銷售合同原件管理

1.銷售專員因書寫有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廢的,必須將原件交還合同管理檔案人員。

2.簽訂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須齊備並存檔,原件未及時上交的,檔案管理人員應及時向合同簽訂人員索取。如其拒不補交的,應及時上報銷售部經理追收。

第18條 建立合同檔案

1.每份合同都必須有一個編號,不得重複或遺漏。

2.每份存檔合同必須資料齊備,應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包括文書、電傳)等。

第19條 建立合同管理台賬

1.銷售部應根據合同的不同種類,建立銷售合同的台賬。

2.銷售合同台賬的主要內容包括:合同號、經手人、簽約日期、合同標的、價金、對方單位、履行情況等。

3.台賬應逐日填寫,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第20條 保管年限要求

銷售合同按年、按區域裝訂成冊,保存3年備查。

第21條 合同的清冊與銷燬

銷售合同保存3年以上的,檔案管理人員應將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單位的合同清理另冊保管,已收款合同報銷售經理批准後作銷燬處理。

第7章 附則

第22條 本制度由銷售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第2

3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篇二:20xx年銷售合同

內蒙古伊利集團冷飲事業部

銷售合同

編號:ylly/jl/xs/01 [a∕0]

大區 省區市區

編號

甲方: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金山分公司

乙方:

合同簽訂地:呼和浩特市金山開發區 鑑於:

甲方銷售伊利系列雪糕、冰淇淋、棒冰等冷飲產品(下稱“伊利冷飲產品”),乙方認為經營伊利冷飲產品會有良好的收益,自願經營伊利冷飲產品。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確保產品質量與安全對於維護消費者利益至關重要。乙方確認甲方在冷飲產品的儲存、運輸方面具有先進的管理經驗,願意按照本合同約定及甲方不時更新的倉儲、運輸、管理指南進行所經營的伊利品牌冷飲產品的倉儲、運輸和管理。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消費市場的開拓和建設對於雙方收益至關重要,乙方確認甲方在市場調查方面具有一定的優勢,願意按照本合同約定及甲方不時更新的市場開拓和建設指南,積極投入人員、物資並加強管理,以實現更好的收益。

乙方確認,因為生產成本、季節等因素的變化,甲方有權自主安排各項產品的生產及供貨。因為相關因素的影響,甲方有權自主調整各項產品的價格。本合同項下及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下達訂單,均以甲方書面確認視為雙方就供貨事項達成一致意思表示。甲方未確認的,無需承擔供貨或違約責任。

基於以上雙方達成的共識,甲乙雙方就乙方銷售甲方經營的伊利冷飲產品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聲明與承諾

乙方為甲方合作經銷商,自願經銷甲方冷飲產品,認同甲方產品經營理念,乙方應自行辦理經營所需的各類證照,如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等。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及品種

1、甲方生產、乙方銷售的'產品的品種、數量、規格等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2、乙方具體的要貨品種、數量在交貨前30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有權根據現有庫存,合理安排供貨數量、品種等,即乙方的要貨計劃經甲方書面確認後執行。

3、甲乙雙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包括合同順延期限內)履行的所有訂單均應被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能被理解為與本合同無關的新訂單或者事實合同關係。

第三條 產品質量和包裝

1、產品質量和包裝執行甲方產品包裝上所標註的標準及甲方的企業標準。

2、乙方應當協助當地有關部門作好產品檢驗監督檢查工作,並及時將檢驗信息通知甲方。

3、如有質量投訴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積極協助處理。經核實,確因甲方原因造成產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或消費者的經濟損失;因乙方原因造成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賠償消費者的經濟損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需賠償甲方相關損失。

第四條 產品價格

1、因產品價格受生產成本(人工、原材料等)、季節原因等因素影響較大,乙方同意,甲方產品供應價格執行甲方產品價格相關規定,甲方有權根據產品生產成本或季節原因等因素調整產品供應價格。

2、合理的產品批發價格對乙方市場拓展至關重要,乙方承諾,乙方將以合理的價格積極開拓市場。

第五條 乙方庫存管理要求

1、產品碼放高度,原則上是冰淇淋類不超過10箱,雪糕類不超過12箱,棒冰類不超過15箱(若產品碼放高度超出此要求,必須確保底層包裝箱無擠壓變形及破損現象)。

2、產品碼放時要做到離牆、離地15cm以上,防止產品污染。

3、產品碼垛時以同一批次或同一天入庫的同一品種集中碼放為原則,不同批次或非同一天入庫的產品分別碼垛,碼垛時底層寬度要大於頂層寬度。

4、產品擺放以標有產品名稱的箱面面向主通道為宜。

5、杯類產品必須按包裝箱體標識正放,嚴禁產品倒置碼放。

6、對庫內產品按標識規定做標識,標識牌書寫清晰、工整並立於產品垛的顯眼位置,標識內容應標明產品名稱、批號、數量及狀態標識。

7、為防止產品受到交叉污染,在儲存過程中嚴禁與清真禁忌物品、化學品及其它物品同時存放;若在租賃冷庫內無法單獨存放時,必須將伊利產品與其它物品進行嚴格有效隔離。

8、乙方庫存產品管理應當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在旺季貨齡(指距離生產日期時間,下同)小於6個月的產品庫存不低於90%、在淡季貨齡小於6個月的產品庫存不低於70%。

9、必須組織人員及時清除庫內製冷設備的霜雪,以及四周牆壁、頂部、地面及貨架和包裝箱上的積霜,保證製冷效果,保持冷庫內的清潔衞生。

10、設置專門的防鼠防蟲設施,做好冷庫內的防鼠防蟲工作。

11、冷庫內不合格品、超保質期產品均要與合格產品隔離放置,並做明確標識。

12、冷庫温度的控制:冷庫温度應保證不高於-22℃,並保留冷庫温度監控記錄。

第六條 搬運裝卸運輸環節

1、產品裝車前,必須對車輛內外的衞生情況、車廂温度進行檢查。

2、裝車產品外包裝箱必須嚴密、整齊、無破損、無裸露現象,否則不予裝車。

3、杯類產品必須按包裝箱體標識正放,重量大的產品,裝車時必須立碼,以緩解包裝箱的壓力。

4、搬運過程中不允許掉箱子。

5、冷藏車運輸温度規定以-22℃以下為標準温度。

6、要嚴格控制裝卸車時間,不允許出現產品出庫後等待裝車或裝車過程緩慢、車門長時間敞開等現象,防止產品因裝車時間長而造成產品軟化、變形等質量問題。

7、在裝卸產品時,要輕拿輕放,不得出現拋扔、產品掉地等野蠻裝卸現象,防止蛋筒類等產品變形、破碎等質量問題。

8、為了確保產品質量,在長途運輸中,對於製冷效果差的車輛應禁止使用。

第七條 貨款結算

1、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貨款後按照本合同相關約定送貨。

2、為保證結算正規、簡便、安全,乙方應當設立銀行帳户,乙方應通過銀行轉賬方式付款。

3、為保證交易安全,嚴禁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於貨款、履約保證金、冰櫃押金等;但乙方交款至甲方財務部門,並取得加蓋甲方財務專用章收據的不在此限),否則,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甲方有權不定期向乙方提出對賬要求,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對賬時,向乙方發送書面《詢證函》,發出日期以《詢證函》上載明日期為準,乙方須在《詢證函》發出15日內予以核對確認。

4.1乙方需認真核對《詢證函》截止日期剩餘貨款及附屬“往來賬款明細”,如有異議,應當在《詢證函》上書面標註,一旦乙方在《詢證函》上任何地方簽字或蓋章,但未特別標註意見的,均視為乙方對雙方往來賬款餘額及往來賬款明細的確認,乙方不得再次提出任何異議。

4.2 乙方同意,甲方《詢證函》發出15日後,乙方未書面提出異議的,視為乙方對雙方往來賬款餘額及往來賬款明細的確認,乙方不得再次提出任何異議。

乙方預留通信信息如下:

地址:

聯繫人:聯繫電話:

第八條 貨物驗收

1、甲方送貨的,乙方應在貨到後立即卸貨驗收,並在送貨單上加蓋乙方專用收貨章或由指定收貨人簽字收貨,如有異議,應當現場提出。2、乙方自提的,如有異議,應在車輛離開甲方冷庫前提出。

3、乙方對甲方的產品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異議,視為產品合格。

第九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有權對乙方的銷售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

2、有權對乙方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和索賠。

3、應當按雙方約定履行本合同。

4、應當為乙方提供市場調研、信息反饋以及定期的交流、溝通等方面的服務,及時瞭解需求,並給予合理解決。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對甲方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和索賠。

2、在運輸、貯存、銷售及衞生等方面應當保證符合清真食品的要求,不得損害清真食品的形象。乙方應保證用於貯存甲方產品的冷庫必須單獨設立,禁止與非清真食品混用。

3、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

4、應當服從甲方的銷售管理和要求。

5、應當協助甲方搞好售後服務和信息反饋工作。

6、不得製造銷售假冒、仿冒“伊利”產品。

7、應當協助甲方進行打假工作。

8、乙方應科學管理庫存產品,確保先進先出,因乙方原因導致產品過期的,乙方應及時銷燬,並自行承擔過期產品銷燬產生的所有費用和損失,如因乙方未及時銷燬而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包括但不限於人身、財產、名譽等),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9、乙方不得蓄意哄抬物價或低價傾銷,破壞市場秩序。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

1、不能交貨的,按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採購合同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司的物資採購業務,制定詢價、議價流程,降低物資採購成本,確保公司各項物資供應,加強公司物資採購的監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是公司物資採購管理行為的基本規範。

第三條 公司的採購部門或採購人員應當根據市場信息做到比質、比價採購,貨比三家,同等材料質優、價廉、服務好者中標。

第二章 採購流程

第四條 請購的提出

1、生管部物控員依物料需要狀況、庫存數量、請購前置期等要求,每月25日前開立下月的所需物料《請購單》,包括已有銷售合同訂單的生產用主材、輔材、工具、設備修理配件、勞動保護用品、各種日常耗材等;

2、其它各部門所需的辦公物品及零星物資採購由綜合辦公室負責開立《請購單》;

3、《請購單》應註明物料名稱、規格、數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項,經權責主管審核,並依請購核准權限送呈相關人員批准;

4、《請購單》一聯自存,二聯送交採購部,三聯交財務部;

5、交期相同的同屬一個供應廠商之物料,請購部門應填具在同一份《請購單》內;

6、緊急請購時,請購部門應於《請購單》備註欄註明“緊急”字樣。

第五條 請購核准權限

1、生產所需原材料單筆請購金額預估在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以下者,由生產副總核准,超過此數額的,由總經理核准;

2、車間需購買的機修配件、零件,價值在___________元以下的由車間主任填寫材料請購單報生管部,價值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由車間主任上報生產副總簽字確認後報生管部,由生管部彙總後報採購部;價值在___________元以上的由工程部統計、生產副總確認後上報總經理簽字後方可送採購部。

3、常用辦公用品及物業所需物品請購,由辦公室填報《請購單》,辦公室主任批准,空調、熱水器、高級傢俱及單件物品價格在___________元以上的由總經理核准。

第六條 請購的撤消

1、已開具《請購單》,並經核准後因各種原因需撤消請購時,由請購部門以書面方式呈原核準人,並轉送採購部,必要時應先口頭知會採購部。

2、採購部門接獲通知後,立即停止採購。

3、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及時停止採購時,採購部應商原請購部門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

第七條 採購方式

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公司物料採購採用以下三種方式:

1、集中採購公司通用性大宗物料(水泥),以集中採購較為有利,依定時或定量之計劃進行採購;

2、合約採購公司經常使用之物料(承、插口板、捲鋼板、預應力鋼絲、線材等),採購部應事先選擇供應商,確定供應價格及交易條件,辦理合約採購,依定時或定量之方式進行採購;

3、一般採購除1、2以外之零星物料,採用隨需求而採購之方式。

第八條 詢價、議價

1、採購部採購人員接獲核准後之《請購單》,除集中採購方式外,應選擇至少三家列入公司《合格供應商名錄》內的供應商作為詢價對象;

2、確屬貨源緊張、獨家代理、專賣品等特殊狀況,不受前條所限;

3、如向特約供應商採購時,應附其報價明細表,如特約供應商有兩家以上,則應向其同時索要報價明細表;

4、選擇詢價或採購的對象,應依照直接生產廠商、代理商、經銷商之順序選擇;

5、供應商提供報價之物料規格與請購規格不同或屬代用品時,採購人員應商請購部門確認;

6、專業材料、用品或項目,採購部應會同使用部門共同詢價與議價;

7、詢價後,如有必要,採購部應至少選擇兩家以上供應商進行交互議價;議價應注意品質、交期、服務兼顧。

第九條 議價原則

遇以下狀況時,採購部應及時與供應商議價:

1、市場價格下跌或有下跌趨勢時;

2、採購頻率明顯增加時;

3、本次採購數量大於前次時;

4、本次報價偏高時;

5、有同樣品質、服務之供應商提供更低價格時;

6、其他有利於公司條件時

第十條 定價核准

1、採購人員詢價、議價完成後,填寫《採購詢價、議價單》(對內使用),隨附各供應商回傳的《採購詢價單》(對外使用),必要時附上書面説明,呈採購部經理審核;採購部經理審核時,認為需要再進一步議價時,退回採購人員重新議價,或由經理親自與供應商議價。

2、單筆採購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採購訂單,價格由採購部經理核准,確定供應商;超過1萬元的採購訂單,其價格提交總經理核准後確定供應商。

3、採用集中採購方式採購的供應商確定,必須呈送總經理核准。

第十一條 訂購作業

1、採購人員接獲經核准之供應商後,應以本公司出具《購銷合同》,或供貨商出具《購銷合同》形式向供應商訂購物料,並以傳真形式簽字確認。

2、若屬一份訂購單多次分批交貨的情形,採購人員應於《購銷合同》上明確註明。

3、採購人員應控制物料訂購交期,及時向供應商跟催交貨進度。

第十二條 驗收與付款

1、依相關檢驗與入庫規定進行驗收工作。

2、依財務管理規定,辦理供應商付款工作。

第三章 採購物品之品質管理

第十三條 採購品質文件資料要求

物料訂購前,本公司應提供下列文件資料,或在《購銷合同》、採購合約內予以明確規定:

1、訂購物料之規格、圖紙、技術要求等。

2、產品技術精度、等級要求。

3、各種檢驗規範、標準或適用規格。

4、所需之產品認證要求或工廠品質管理體系認證要求。

第十四條 合格供應商之選擇

物料採購,除經總經理特准外,均需向合格供應商訂購。合格供應商一般要求符合下列條件:

1、經本公司供應商調查,列入《合格供應商名錄》內的供應商。

2、提供的樣品經本公司確認合格。

3、類似物料以往採購之良好記錄。

第十五條 品質保證之協定

物料採購,應由供應商承負品質保證之責任,並在訂購前明確,本公司要求供應商承諾下列品質保證:

1、供應商品質管理體系需符合本公司指定之品質保證系統、如ISO9000等。

2、供應商應保證產品製造過程的必要控制與檢測。

3、供應商應隨貨送交其出貨品質檢驗合格之記錄。

4、接受本公司必要之供應商調查。

5、保證對提供的產品在使用或銷售中發生的因供應商責任導致之不良的責任承擔與賠付。

第十六條 進貨驗收之規定

供應商提供之物料,必須經過本公司倉庫、品管、採購等部門人員之相關驗收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幾項:

1、品質檢驗品管部依進料檢驗規定進行抽樣檢驗,以確定交貨品質是否符合品質要求。

2、處理短損根據點收、檢驗結果,對發生短損的,予以更正數量,必要時向供應商索賠;

3、退還不合格品對檢驗不合格之物料,退供應商進行必要處理,由此造成的損失,向供應商進行索賠;

第十七條 品質糾紛處理

有關採購物料發生規格不符、品質不良、交貨延遲、破損短少、使用不良等情況之處理流程統稱為品質糾紛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1、處臵依據以雙方事先約定之品質標準作為處臵依據,並於《購銷合同》上詳細説明,其中涉及交貨時間、檢驗標準、包裝方式等的,原則上以本公司之要求為依據。

2、採購物料退貨與索賠

(1)擬退回之採購物料應由倉管員清點整理後,通知採購部。

(2)採購部經辦人員通知供應商到指定地點領取退貨品。

(3)現貨供應之退貨,要求供應商更換合格之物料。

(4)訂製品之退貨,原則上要求供應商重做或修改至合格為止。

(5)確屬無法修復或供應商技術能力不足時,可取消訂單,另覓供應商。

(6)退貨情形依訂購合約條款辦理扣款或索賠。

(7)雙方事前沒有明確訂購合約時,以實際造成本公司之損失向供應商索賠。

3、其它索賠規定

(1)供應商原因造成之交貨延遲,以實際造成本公司之損失向供應商索賠。

(2)破損短少情形,由供應商補足合格物料,若由此造成本公司之損失,依實際發生狀況索賠。

(3)因供應商原因導致物料在使用或銷售中發現不良,造成本公司之損失,依實際發生狀況索賠。

(4)其他原因導致本公司之損失,依實際損失向供應商索賠。

第四章 採購交期管理

第十八條 採購交期管理是採購的重點之一,確保交期的目的,是必要的時間,提供生產所必需的物料,以保障生產並達成合理生產成本之目標。

第十九條 依供應商評鑑辦法進行考核,將交期的考核列為重要項目之一,以督促供應商提高交期達成率。

第二十條 對託收到而貨未到,或貨到發票未到,應及時通知經辦人,儘快查實情況。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二十一條 付款方式

1、由採購部根據《請購單》、《採購詢價、議價單》、採購合同、進料驗收單、《入庫單》,向財務部請款。

2、財務部依合同規定之給付方式,與廠商結款,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批准。

第六章 採購人員工作職責

第二十二條 對短缺物資,採購員要徵求使用單位意見,在使用單位同意後方能採購使用方願意接受的代用品,否則,出現後果由採購員負直接責任。

第二十三條 採購人員必須按採購作業規範運作,對不按計劃要求及質量要求採購,造成的超儲積壓,損失均由採購人員承擔經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對採購員未能及時完成採購任務時,應及早報告部門主管説明原因,提出相應意見方案,採購部應及時與請購部門溝通,擬定補救辦法和處理對策,特別重大事項,應彙報總經理。

第二十五條 物資採購人員必須牢固樹立企業主人翁思想,盡職盡責,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切實維護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採購成本的最低化、採購質量的最優化、採購效率的最快化。

第二十六條 採購人員必須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採購,任何人不得私自訂購和盲目進貨。

第二十七條 採購人員必須做到廉潔自律,秉公辦事,不謀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資採購過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對實際出現的回扣或酬金必須在三日之內上交。

第二十八條 採購人員必須樹立服務意識,急生產經營所急,想生產經營所想,任何人不得無故積壓或拖延採購及相關工作。

第二十九條 為掌握瞬息萬變的市場經濟商品信息,如價格行情等,採購人員必須經常自覺學習業務知識,提高業務工作的能力,以保證及時、保質、保量地做好物資供應工作。

第三十條 售後服務:對於採購物資,採購部在簽訂購買合同時,要明確服務約定。

1、採購物資在投用前需廠家進行現場指導的,由採購部負責聯繫。

2、對於在使用過程中(保質期內、正常使用條件下)出現的質量問題,由採購部在規定時間內協調解決。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自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之日起實施。

採購員(簽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採購合同管理制度 篇8

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相互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 項目內容甲方同意作為買方向乙方購買_________系列防病毒產品,乙方同意作為賣方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產品及服務清單是合同的附件。甲方應提供詳細、正確的用户配置,如因甲方提供的配置出現錯誤,因此而導致用户蒙受損失,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 項目所涉及產品及配置

第三條 貨款及交貨地點1.甲方購買本合同第二條所列___________軟件,合同總額為¥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2.安裝費用:

付款期限:甲方應於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_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

付款方式:甲方應將履行本合同須支付的全部款項均以支票方式支付於乙方以下帳户。

收款單位: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安裝、測試與驗收乙方將按照下列安排對本合同第二條項下的軟件進行安裝:

1.乙方授權技術工程師與甲方技術人員配合實施。

2.測試期限:自甲方的防病毒系統的每一項安裝完成時起,甲方應在乙方的指導下____小時之內進行測試,否則視為該項安裝已經合格;

3.測試內容及地點: 系統防、殺病毒能力測試測試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裝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驗收: 甲方項目用户應於測試完畢後____天內驗收,並即時就驗收結果出具書面文件予乙方; 甲方項目用户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進行驗收並出具書面驗收結果予乙方的,視為甲方項目用户已驗收並認定合格。

第五條 技術支持乙方為甲方項目用户提供專業電子郵件及傳真病毒問題解答; 乙方為甲方項目用户提供電話諮詢服務; _________公司負責為甲方提供的反病毒快訊與最新產品資訊; 甲方發現新病毒,__________________技術人員將在甲方項目用户通知時起_____小時內給予回覆,並在_____工作日內提供更新病毒碼。

第六條 升級在乙方交貨之日起一年內,為甲方項目用户免費提供軟件升級服務,其中包括:一年內免費提供電話技術支持、一年內免費掃描引擎升級、一年內免費產品升級。 第二年及以後甲方項目用户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乙方提供的以下升級方式:每年按時向乙方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提及的成交貨款的_____%,繼續享受全年的產品升級服務。

第七條 服務本合同所列的所有服務及技術支持,可以由乙方單獨提供,如甲方項目用户需要另行制訂單獨服務及培訓,則需支付乙方每天培訓費用______元(不包括機票及食宿費用)。

第八條 服務期乙方提供服務的服務期為一年,即乙方交付本合同項下的__________________軟件之日起的一年內。

第九條 變更與解除經本合同雙方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由於戰爭或其他軍事行動、地震、水災、火災、颱風、乾旱等自然災害不能預見並對其發生或後果不 能合理預防或改變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義務不能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有權通知他方解除合同並在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用電報、傳真或電話通知他方,並在_______日內就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以合法的書面形式通知他方。由於一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本合同任何一方有權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1.雙方不得因主體變更而違反合同約定。

2.如合同一方未能履行其於本合同項下承擔的義務,構成合同違約,致使本合同解除,給他方造成損失的,除應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守約方超過違約金的實際損失。違約金按未付貨款、未供貨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本合同的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行政法規。

第十二條 雙方在解釋或履行本合同、章程時發生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效,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解決。

第十三條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各附錄、附件

採購合同管理制度 篇9

為進一步加強醫療管理,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迎接醫院創“三乙”等級檢查,根據院長辦公會有關精神,按照衞醫管發〔____________年〕38號(《衞生部關於印發<____________年“以病人為中心,以提高醫療服務質量為主題”的醫院管理年活動方案>的通知》)、衞辦醫政發〔____________年〕82號(《衞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____________年“醫療質量萬里行”活動方案>的通知》)有關要求,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活動主題

狠抓核心制度落實,不斷提高醫療質量;

狠抓醫德醫風建設,不斷擴大社會影響。

二、指導思想

以病人為中心,以點帶面,示範先行,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

三、活動步驟

(一)第一檢查階段(____________年1月1日~3月31日)

重點督查疑難病案討論制度、查房(三級醫生、科主任、院長查房)制度。

(二)第二檢查階段(____________年4月1日~____________年6月30)

重點督查病歷書寫基本規範與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

(三)第三檢查階段(____________年7月1日~____________年9月30日)

重點督查死亡病例討論制度、查對制度、會診制度。

(四)第四檢查階段(____________年10月1日~____________年12月31日)

重點督查首診負責制度、危重患者搶救制度、臨牀用血審核制度。

(五)總結交流階段(每一階段結束後)

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並形成總結報告,同時召開活動經驗交流會,對工作成效好的個人予以表彰。

四、工作措施

(一)本科各級各類人員必須提高對落實核心制度重要性的認識,科主任為本活動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活動的所有工作。

(二)本科必須嚴格執行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的核心制度,有效防範、控制醫療風險,及時發現醫療質量和安全隱患。

(三)本科必須對照本活動方案要求,開展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核心制度自查活動,查找醫療隱患和薄弱環節,通過檢查、分析、評價、反饋等措施,持續改進醫療質量。

(四)本科必須加強核心制度的學習,強化全員質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樹立質量和安全第一的意識,提高全員質量管理與改進的意識和參與能力。要求所有醫生尤其是畢業10年以內的醫生必須人人能背誦,人人能過關。

(五)本科每一階段結束後均必須進行總結,總結通過週會彙報和書面彙報形式進行,週會彙報由辦公室安排,書面彙報在每一階段結束的下一週必須交醫務部。

採購合同管理制度 篇10

目錄

第一章管理制度2

一、考勤制度2

二、請假制度2

三、輪休2

四、日常管理制度3

第二章銷售部工作流程4

一、銷售部人員及崗位職責4

二、接待5

(一)、顧客到門店5

(二)、顧客電話諮詢5

三、網店銷售6

(一)、售前6

(二)、售中7

(三)、售後7

銷售部管理制度與工作流程

為了提高公司經營運作,加強產品市場的開發維護,以及進一步提升公司的形象,提高銷售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流程與制度。

所有的銷售人員以及相關人員均應以本流程與制度為依據開展工作。

第一章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時間9:00—18:00

2、按規定時間遲到早退者1元分鐘,凡事先未辦請假手續而無故缺勤或請假未準即私自休假者為曠工,除被違紀處罰及扣除當日工資外,另按公司罰款處理,曠工三天或以上者,視自動離職

3、提前離開崗位必須徵得銷售經理或銷售主管的同意,否則根據情節可按早退或曠工處理,同上條規定一併累計計算。

二、請假制度

1、如遇病、事假,提前向主管請假,填寫員工請假條,再由主管上交銷售經理簽字批准,最後將請假條交由財務保管。

2、病假超過兩天者需提供醫院證明。

三、輪休

1、原則上每人每週休息一天(週一至週五選一天),如遇特殊情況不能休息,由銷售主管統一安排調休。

2、同一崗位工作人員分開休息,以保證工作的順利開展;

3、值班情況

4、如員工在規定時間以外加班,員工應根據工作需要服從公司安排。

公司以年調休方式給予補償,如員工個人自願加班,視情況而定。

四、日常管理制度

1、工作人員上班期間要佩帶工作證;

2、注意保持個人衞生及桌面整潔(每天值日人員要負責當天辦公室內的整體衞生);

2、客户接待過程中,嚴格按照接待流程進行介紹,務必實事求是,不得對客户擅自許諾,不得誤導客户;

3、客户接待完畢後,必須做客户信息登記。

4、上班時間禁止吃零食、看書、看報、瘋鬧及高聲喧譁,禁止和客户洽談區抽煙、化粧、玩手機;

5、有客户在場,禁止談論與工作無關的話題;

6、不允許用公司座機接打私人電話,接私人電話時簡明扼要,不許煲電話粥;

7、保管好個人辦公用品(包括電腦)。

第二章銷售部工作流程

一、銷售部人員及崗位職責:

負責人:許景峯

1、渠道銷售部的管理;

2、公司產品的市場開發、客户管理和產品銷售組織工作。

定期組織市場調研,收集市場信息,分析市場動向、特點和發展趨勢,制定市場銷售策略,確定主要目標市場、市場結構和銷售方針,報總經理審批後組織實施。

3、部門員工招聘,錄用,培訓,解聘;

4、培訓和造就一支專業銷售隊伍;

5、制定、優化部門各項業務流程並監督貫徹實施;

6、制定部門績效考核制度,交由總經辦審批執行;

7、年度費用預算控制及執行。

銷售主管:吳聲亮

1、網絡銷售部管理;

2、店面零售管理;

3、售後處理;

4、協助許總完成各項工作;

5、處理突發事件。

助理:杜燕針

1、協助主管完成工作;

2、負責店面零售接待;

3、接收每天退回快遞,登記核對;

4、打印每日發貨單與快遞單並核對;

5、協助主管和銷售人員輸入、維護、彙總銷售數據,每日下班前統計並交由財務;

淘寶售前客服:孟小容韓光華周區桃

1、負責網店接待;

2、引導顧客購買產品;

3、打印每日發貨單與快遞單(如果時間允許);

4、接聽來電,為預約安裝客户排隊,避免時間衝突。

售後服務:吳聲亮

二、接待

(一)、顧客到門店:顧客到門店時由銷售主管或助理接待;

1、“先生女士您好”“請喝水”“請坐”;

2、“請問您要買行車記錄儀嗎?”;

3、向顧客介紹產品;

4、當顧客提出質疑時:“您的擔心我們很理解,是這樣”;

5、當客户提出自己不熟悉的問題時:“對不起,這個問題我不是很清楚,我給您諮詢一下,您稍等”;

6、客户提出優惠,隨機應變(以數據包為依據);

7、顧客付款時,由主管開出庫單,一式三份,客户一份,一份底單,另一份交由小胖取貨,並做好銷售和出庫登記,現金和出庫單暫時由主管保管,每日下班前統計好一併交給財務;

8、顧客如果需要安裝,由技術部人員為客户安裝。

(二)、顧客電話諮詢

1、使用電話不得使用免提;

2、每一位工作人員都有義務接聽電話,如顧客來電長時間沒有給與應答,電話接聽後,首先要向顧客致歉,取得顧客的理解;

3、電話要在鈴響2~3下內接起,接聽電話使用普通話,先問“您好,上海兄盟

採購合同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勞動合同管理,保證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我省境內的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含在我省境內就業的外國、無國籍及港、澳、台勞動者,以下統稱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四條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終止和解除,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七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必須在30日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在30日內以上不簽訂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勞動合同,經協商達成協議後,雙方應在勞動合同上簽名蓋章。

勞動合同自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上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法規的;

(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或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的;

(三)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利益的;

(四)限制或侵害當事人一方基本權利,合同條款顯失公平的。

第十條無效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無效勞動合同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認。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的勞動者必須年滿16週歲、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從事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等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需招用未滿16週歲的人員除外),從事繁重體力勞動或有毒有害工種的,必須年滿18週歲。招用從事爆破性和煤礦井下瓦斯檢驗人員,年齡不得低於20週歲。

未成年工及女工的禁忌勞動範圍,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內容:

(一)合同期限(含試用期限);

(二)工作任務和工種、崗位;

(三)生產、工作條件;

(四)教育與培訓;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保護;

(七)勞動報酬;

(八)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九)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十)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十一)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以及其他內容。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文本,由省勞動行政部門統一制定。經省勞動行政部門同意,各市勞動行政部門可以參照統一文本自行制定本地區勞動合同文本。

企業自行擬定的勞動合同文本,必須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查。

第十四條勞動合同期限分為:

(一)有固定期限的(臨時工合同期不得超過1年);

(二)無固定期限的;

(三)以完成某一項任務為期限的。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適用於常年性技術崗位和工種。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必須明確終止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雙方可以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內的,可不實行試用期。

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的單位與原有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如工種、專業對口的,可不實行試用期。

重新就業的合同制工人,如工種、專業對口的,可不實行試用期。

第十六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一)雙方協商同意的;

(二)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已經修改的;

(三)企業合併、停產、轉產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四)因工緻殘,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後,應在15日內作出答覆。逾期不答覆,視為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沒有變更,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勞動者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或調換崗位。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發生事故或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二)因生產、工作需要,單位內部機構或工種、崗位之間的臨時調動;

(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八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試用期內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用人單位歇業、停業、依法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五)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經勞動行政部門確認,用人單位無法調劑安置的富餘人員;

(七)勞動合同所約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出現的。

第二十條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徵求本企業工會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6個月內需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依據本規定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四)、(五)、(六)、(七)項以及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用人單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

(三)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款,或者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

(四)用人單位不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五)經用人單位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六)符合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轉移工作單位的;

(七)勞動者出國自費留學、出境定居的;

(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四條勞動者被開除、除名、辭退、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五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

(二)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醫療期雖滿但經縣級以上醫院確認仍在住院治療的;

(三)勞動者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國家另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五)勞動者在享受法定休假、探親假期間的。

第二十六條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一)、(二)、(三)項,第二十三條第(二)、(三)、(四)項除外),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用人單位未能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的,應當支付該勞動者當年1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合同所約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的;

(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四)企業關閉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終止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終止合同的。

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終止後,如確需留用,經雙方協商同意,可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對在本單位轉為合同制職工的1986年9月30日(含本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原固定工(含幹部,下同),其勞動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不願以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作為最低標準續簽勞動合同的,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一次性發給生活補助費(修訂)。

第三十條生活補助費標準為原固定工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補助1個月的工資。月工資標準按本人原勞動合同期滿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計算,但本人月工資超過所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所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計算(修訂)。

第四章集體合同

第三十一條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等事項,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方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簽訂;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由職工推舉的代表與企業簽訂。

集體合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

第三十二條集體合同簽訂後應當在7日內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三條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職工個人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可以組織有關各方協調處理。

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章勞動合同鑑證

第三十五條勞動合同鑑證,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審查、證明勞動合同真實性和合法性的一項行政監督、服務措施。勞動合同經雙方簽名蓋章後,由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鑑證。

第三十六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應配備專門人員負責勞動合同鑑證工作。

第三十七條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辦理鑑證,應提供下列材料:

(一)勞動合同書一式三份;

(二)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的資格證明;

(三)其他與勞動合同有關的證明材料。

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鑑證包括下列內容: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資格;

(二)勞動合同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三)勞動合同條款是否完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否明確,文字表述是否準確;

(四)合同形式是否規範;

(五)當事人違約應負的責任是否合法、合理;

(六)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是否符合規定,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

第三十九條經審查鑑證的勞動合同,由鑑證工作人員簽名,並加蓋勞動合同鑑證專用章,註明鑑證日期,進行統一編號。

第四十條辦理勞動合同鑑證,應繳納鑑證費,鑑證勞動合同每份收費5元。

第六章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一條由於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雙方過錯,由雙方各自承擔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二條在下列條件下,當事人可免除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行為,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

(二)當事人雙方在勞動合同上約定不需負責,並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或勞動者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定後,用人單位必須繼續履行合同,並補發勞動者自解除合同之日至重新履行勞動合同之日期間的全部工資、獎金和勞保福利待遇;勞動者必須返回原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並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十四條勞動者不具有本規定第二十三條所列之正當理由,自行離職連續15日以上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定後,用人單位不發給其生活補助費。

第四十五條因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雙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一方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章勞動合同管理機關

第四十六條勞動行政部門是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其勞動合同管理的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規範化的勞動合同文本;

(二)對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終止和解除等進行指導;

(三)辦理勞動合同鑑證;

(四)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提供諮詢服務;

(五)檢查、監督勞動關係雙方履行勞動合同;

(六)開展勞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有關職責。

第四十七條勞動合同管理實行級別管轄與地域管轄相結合的原則。

省勞動行政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省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並具體管理中央、部隊、省屬駐穗單位使用外來員工的勞動合同。

各市、縣(區)勞動行政部門對勞動合同管理的具體分工和管轄範圍,由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鄉鎮勞動管理機構負責本鄉鎮所屬用人單位及村辦企業、聯户辦企業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中央、部隊、省屬和外省駐粵單位的勞動合同(省另有規定除外),由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負責管理。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應指定專門機構或人員負責對所屬單位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八章罰則

第四十九條對違反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的用人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含縣)勞動行政部門按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罰金,在税後留利中開支。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各市可依據本規定製定實施辦法,並報省勞動廳備案。

第五十二條本規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過去有關勞動合同管理規定與本規定相牴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採購合同管理制度 篇12

文件編號

執行部門監督部門考證部門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明確銷售合同的審批權限,規範銷售合同的管理,規避合同協議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適用於企業各銷售部、業務部門、各子公司及分支機構的銷售合同審批及訂立行為。

第2章銷售格式合同編制與審批

第3條企業銷售合同採用統一的標準格式和條款,由企業銷售部經理會同法律顧問共同擬定。

第4條企業銷售格式合同應至少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供需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和地點。

2.產品名稱、單價、數量和金額。

3.運輸方式、運費承擔、交貨期限、交貨地點及驗收方法應具體、明確。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責任及限制責任條款

6.違約責任及賠償條款。

7.具體談判業務時的可選擇條款。

8.合同雙方蓋章生效等。

第5條企業銷售格式合同須經企業管理高層審核批准後統一印製。

第6條銷售業務員與客户進行銷售談判時,根據實際需要可對格式合同部分條款作出權限範圍內的修改,但應報銷售部經理審批。

第3章銷售合同審批、變更與解除

第7條銷售業務員應在權限範圍內與客户訂立銷售合同,超出權限範圍的,應報銷售經理、營銷總監、總裁等具有審批權限的責任人簽字後,方可與客户訂立銷售合同。

第8條銷售合同訂立後,由銷售部將合同正本交檔案室存檔,副本送交財務部等相關部門。

第9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缺貨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銷售部或客户提出變更合同申請,由雙方共同協商變更,重大合同款項應經總裁審核後方可變更。

第10條根據合同規定的解除條件、產品銷售的`實際和客户的要求,銷售部與客户協商解除合同。

第11條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訂立合同時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後,須報公證機關重新公證。

第12條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一律採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13條企業法律顧問負責指導銷售部辦理因合同變更和解除而涉及的違約賠償事宜。

第4章銷售合同的管理

第14條空白合同由檔案管理人員保管,並設置合同文本簽收記錄。

第15條銷售部業務員領用時需填寫合同編碼並簽名確認,簽訂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須齊備並存檔。

第16條銷售業務員因書寫有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廢的,必須保留原件交還合同管理檔案人員。

第17條合同檔案管理人員負責保管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等。

第18條銷售合同按年、按區域裝訂成冊,保存××年以作備查。

第19條銷售合同保存××年以上的,合同檔案管理人員應將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單位的合同清理另冊保管,已收款合同報銷售經理批准後作銷燬處理。

第5章附則

第20條本制度由銷售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第21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生效。

編制日期審核日期批准日期

修改標記修改處數修改日期

採購合同管理制度 篇13

一、工程部每天工作事項

1、每天按時交接班後,首先做好各自區域內的衞生,保證所有辦公區域、設備操作間的衞生整潔。

2、工程部人員每日對所管轄的各種設備、設施進行認真的巡迴檢查,並做好相關記錄,對所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及時上報相關領導。

3、工程部人員每日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對所操作的設備運行情況要認真填寫清楚,並對在運行中所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上報有關領導。

4、工程部配電室人員每天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並對所有設備的每日耗能、容量詳細記錄,保證正常供電。

5、工程部每日必須保證有人接聽報修電話,保證維修工及時維修率為100%,保證整棟辦公樓的正常工作。

6、工程部經理每日必須對所管轄的所有區域進行檢查、督促各工種人員的工作,對所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給予糾正並幫其改正

7、工程部值夜班人員必須在十一點以前對所有設備、設施檢查無誤後,方可休息,運行工每日必須早上7點半開啟製冷機組,下午6點關閉運行設備。

8、工程部各班組負責人必須在每日下午6點集中開碰頭會,把每日所做的工作和發現的問題做出總結,並安排好第二天工作安排後方可下班。

二、工程部禮貌用語規範

1、接報維修電話服務用語:接到報修電話時,首先問“您好!工程部,您有什麼需要幫助的嗎?”在報修人員講明需維修的事項時,做好記錄(如:報修事項、報修地址、報修人姓名及電話),在記錄做好後説“好的,我們會盡快派維修工趕到現場給您維修,您還有什麼需要幫助的嗎?”再問清沒有其它事項後,説“再見”。

2、維修工服務用語:在接到維修通知單後,及時趕到維修現場,如進辦公場所時,首先敲門,經同意後方可進入。進入後説“您好!我是工程部維修工,是您需要幫助嗎?”在落實清楚説“好的,讓我先幫您檢查一下。”在檢查完畢後,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維修完畢後説“您好!現在已修好了,您可以使用了,您還有什麼需要幫助的嗎?”在報修人員沒有其它事情後説“再見”。

3、操作工服務用語:設備操作運行工如在設備間遇到檢查人員或參觀人員説“您好!您有什麼需要幫助的嗎?”再問清來由後説“請您稍等一會兒,我通知我們工程部主管一下。”

再經主管領導同意後説“您好!請您登記一下。”在登記完畢後,迎領參觀人員參觀,並隨時回答參觀人員提出的問題。在參觀人員參觀完畢後,送出門外説“您慢走,再見”。

三、水暖維修工服務流程

1、每天對管轄區域內的給排水系統、暖通系統、消防系統進行巡迴檢查。

2、對巡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3、巡迴檢查完畢後要認真填寫巡檢記錄。

4、接到報修任務後,要及時完成維修任務,並如實填寫報修單。

5、維修時需進入辦公場所必須穿鞋套,並使用禮貌用語,爭得業主同意後方可進入維修。

6、維修時要注意保護室內設施,維修完畢後要做到活完場清。

7、維修完畢後使用禮貌用語,讓業主在報修單上簽字確認並詢問業主是否還有其它需要幫助的事情。

8、負責清掃地下室公共區域內的衞生,每週進行一次全面的衞生清潔。

9、如發生溢水事故時應沉着冷靜,迅速關閉閥門,切斷水源,並及時維修處理和上報有關領導。爭取把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0、對所有設備、設施按規定要求進行維修保養和消毒。

11、每週對辦公樓區域內所有用水量作一次統計,隨時掌握室外管網是否有溢水現象。

四、電工服務流程

1、每天對管轄區域內各層強電井道母線、負荷開關、插座、普通照明、應急照明、庭院照明、景觀照明以電氣設備進行巡迴檢查。

2、對巡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3、巡迴檢查完畢後要認真填寫巡檢記錄。

4、接到報修任務後,要及時完成維修任務,並如實填寫報修單。

5、維修時需進入辦公場所必須穿鞋套,並使用禮貌用語,爭得業主同意後方可進入維

修。

6、維修時要注意保護室內設施,維修完畢後要做到活完場清。

7、維修完畢後使用禮貌用語,讓業主在保修單上簽字確認並詢問業主是否還有其它需要幫助的事情。

8、負責清掃配電室區域內、地下室男、女衞生間、發電機房、地下室西走廊衞生清掃,每週進行一次全面的衞生清潔。

9、如發生停電事故時應沉着冷靜,協助配電室值班電工查明停電原因,並及時維修處理,恢復正常供電和上報有關領導。

五、配電室值班員服務流程

1、值班人員每天認真查看交接班記錄並檢查設備,做好記錄。

2、值班人員每天必須認真巡查配電室從高壓到低壓供電系統運行情況,並做好記錄。

3、詳細核查各控制櫃的工作參數,並做好詳細記錄。

4、每兩小時對高低壓變配電系統巡查,並做好各饋電櫃運行記錄,隨時掌握用電高峯、低峯情況。

5、對配電室存在的問題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做到及時解決處理,保證配電室正常安全運行。

6、詳細填寫交接班記錄、運行記錄、巡迴檢查記錄。

7、負責清掃配電室區域內、地下室男、女衞生間、發電機房、地下室西走廊衞生清掃,每週進行一次全面的衞生清潔。

8、每週、每月對所有設備用電量進行統計,隨時掌握用電量。

9、每15天對柴油發電機房設備試運行一次,並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10、如發生停電事故時應沉着冷靜,查明停電原因,並及時維修處理,恢復正常供電。如遇外網停電,首先啟用應急預案,開啟發電機組,保證重要設備的正常運行,然後倒閘操作用第二路高壓供電,恢復正常供電關閉發電機組。

六、司爐工服務流程

1、每天接班前對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工況做認真細緻的瞭解。

2、每天接班前認真檢查滅火設施的配置是否齊全及燃氣報警裝置是否正常。

3、啟動鍋爐時必須嚴格執行燃氣鍋爐操作規程。

4、每天當班時隨時檢查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情況,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5、每天當班時隨時檢查鍋爐安全附件及各種儀表,確保其靈敏可靠。

6、協助水處理化驗員做好鍋爐排污工作。

7、對到保養週期的設備要及時向領導彙報。

8、對每天進入鍋爐房的非工作人員實行嚴格的出入登記制度。

七、空調操作工服務流程

1、每天接班前對冷水機組前班的運行工況,運行參數做全面、細緻的瞭解。

2、每天接班前對冷水機組及附屬設備做認真細緻的檢查。

3、每天當班時隨時檢查機組及附屬設備的運行情況,做到設備正常運行。

4、每天當班時隨時檢查製冷機房各種儀表,確保各種儀表靈敏可靠。

5、每天對管轄區的衞生進行清潔,做到區域衞生整潔,每週做一次全面衞生清潔。。

6、對每天進入製冷機房的非工作人員實行嚴格管理,出入必須登記。

7、對已到保養週期的設備要及時向領導彙報。

採購合同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總則

為規範勞動合同管理,保障公司與員工合法權益,規避勞動風險,根據國家、地區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適用範圍

第一條公司全體員工都應當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

第三章勞動合同內容

第二條勞動合同包括以下條款:

一、公司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員工個人基本情況:員工真實姓名、性別、户口類型(非農業或農業)、户籍地址及郵編、在京詳細地址及郵編、身份證號碼、通訊方式等;

三、勞動合同期限:首次簽訂勞動合同,對於基層員工,公司採取合同期限為三年,試用期為六個月,與工資掛鈎的考評期一般為三個月;對於管理人員,公司採取合同期限為一年,試用期為一個月,與工資掛鈎的'考評期一般為一至三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公司對於同一員工只約定一次試用期,崗位晉升、實習期除外;

四、勞動報酬:公司實行同工同酬,勞動合同將按崗位明確員工薪酬,明確放薪日期;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公司實行五天工作制,每週至少保證員工休息一天。休息休假依據《考勤管理制度》、《假期管理制度》執行;

六、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七、社會保險:公司按國家相關規定為員工提供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第四章勞動合同附件

第三條勞動合同是為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其附件是勞動合同裏不可或缺的一部份。

第四條員工應如實填寫《員工登記表》,並對薪酬表示確認。

第五條員工應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户口本首聯與本聯、資格證書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原件經公司核實後返還員工,複印件留存員工個人檔案。

第六條員工須承諾所填寫與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如有姓名、户籍、住址、電話等個人情況變更,須在變更後二日內書面通知行政人事部門,否則,員工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採購合同管理制度 篇15

為保障公司產品銷售業務的正常運行,銷售部門按公司有關產品價格、結算政策、交易方式等規定向經銷商提出要約,促使代理商承諾並簽定《代理合同》,並促進合同的`執行過程符合規範要求。

1)、在與客户開展銷售業務活動中,每筆業務都必須按規定詳細填寫公司統一印製的《代理合同》,以此作為公司銷售計劃、發貨、回款、折讓的依據。協議單位除簽訂全年購銷協議外,每筆業務同樣要簽訂《購銷合同》。

2)、回款期限折讓以整筆合同執行完畢為準,對分品種回款的客户應每品種簽訂一個合同,以防止部分結款時無法兑現折讓。

3)、與客户簽訂合同必須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價格政策、資信限額、交貨方式、結算政策執行。

4)、與客户簽訂合同時,須詳細填寫產品品名、單位價格、交貨時間、購貨方全稱及開户行、帳號、税號、交貨地點、結算方式和期限等,內容完整無漏項,字跡工整、清晰。

5)、銷售部門主管嚴把合同審批關,對所籤合同要認真審核,經確認符合條件後方可批准執行。

6)、根據合同上註明的交貨日期安排發貨,無合同不得發貨。

7)、銷售部門建立合同台帳,詳細記錄收貨單位、簽訂日期、品名、批號、發貨數量、合同金額、執行情況等,以備查詢。

8)、《購銷合同》應每月整理、裝訂成冊,存檔備案。

採購合同管理制度 篇16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章、綜述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_____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_____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賬方法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_________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複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築物35年;

2、機器設備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_____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賬,原價累計折舊後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衝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後的淨額)與固定資產淨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都要辦理會計手續,並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_____益。

十五、銀行賬户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户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户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套現。

十六、銀行賬户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七、銀行賬户印鑑的使用實行分管並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賬户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彙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十九、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並經總經理批准,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賬面餘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餘款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賬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數額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准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後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並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餘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兑付現金。

二十三、領用空白支票必須註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並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_____櫃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付款。

二十五、未經董事會批准,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二十六、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二十七、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購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九、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三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三十一、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税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並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第三章、合同管理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於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幹部,法人委託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託書的法人委託人,法人委託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採用書面格式,並必須採用統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九、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註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註明合同有效期限。

十、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十二、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准後,方能正式簽訂。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三、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閲後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四、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鑑證,批准,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着"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十七、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瞭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八、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十九、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二十、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_____》的規定,並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二十二、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採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三,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_____》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二十七、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八、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後,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並儘量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二十九、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繫,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三十、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並必須考慮有申請_____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

三十一、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託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託收憑證,有關財務賬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鑑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三十二、對於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三十三、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_____機關的調解書,_____書,在正式生效後,應複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瞭解或履行。

三十五、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_____決定書或_____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並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三十七、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並將有關資料彙總,歸檔,以備考。

第四章、工程發包制度

一、工程勘察,設計,施工依法實行招標發包,擇優選擇承包單位,公司可以對建築面積500平方米或工程造價20萬元以內的工程直接發包。

二、建設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承包單位不得轉包工程業務,可以_____組織施工的單項工程不得肢解發包。

四、主體工程必須由承包單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項工程如需分包,必須經公司批准擇優選定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與總包合同的約定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總包合同為準。

五、建設工程必須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應避免承包方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六、凡屬投資公司員工,其直系親屬不得參與本公司組織的招投標。

第五章、工程材料設備採購管理制度

一、項目技術部是工程材料設備採購管理的第一責任部門,具體工作由項目技術部會同投資發展部完成。

二、對於大宗材料,大型設備的採購,必須進行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通過考察綜合評選,採用相對價格較低,保證質量的材料和設備。

三、對不適宜招標項目的少量材料設備,要進行詳細地考察瞭解,選擇合適的產品。

四、對工程所需的材料,設備,應根據需要數量,規格,使用時間等作出採購計劃,周密佈署,確保工期。確定工程材料設備採購供貨方後,應簽訂詳細的供貨合同,內容包括產地,品牌,等級,數量,價格,型號,供貨時間等,按照合同規定,保證及時供貨。

五、工程用材料設備設專人管理,材料,設備進場後及時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對不合格的材料,設備嚴禁辦理入庫手續,材料,設備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辦理後及時把材料,設備出入庫手續送交財務部,保證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六、供貨方應及時提供工程材料設備的證明和有關票據,以便結算入賬。

七、項目技術部及其駐工地代表嚴格對進場工程材料設備進行監督和檢查驗收,確保工程質量。

第六章、文印管理規定

一、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二、打印正式文件,必須按文件簽發規定由總經理簽署意見,送信息中心打印。各部門草擬的文件,合同,資料等,由各部門自行打印。打印文件,發傳真均需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三、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複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四、文件,傳真等應及時發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五、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複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第七章、考勤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七、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

八、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_____,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九、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相關規定處理。

十、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第八章、檔案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確保檔案和案卷機密安全。

二、各部室應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辦公室移交上年度文書檔案並履行清交手續。

三、各部室應明確規定檔案責任人,檔案責任人(檔案員)對本部門檔案的收集,建檔,保管,借閲和利用負全責。

四、各類規章制度,辦法,人事,工資資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簡報,重要電話記錄,接待來訪記錄,上級來文,公司發文,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以及添置設備,財產的產權資料由辦公室負責歸檔。

五、各工程項目立項,國土,規劃,設計,監理,質監及技術等圖紙文字技術資料,質量資料由投資發展部負責歸檔。

六、各類承包合同,商務合同,協議的正本原件由財務部歸檔,副本原件由辦公室歸檔,其他部門備份存檔並由信息中心實行電腦化管理。

七、招商引資貸款項目申報資料,徵地,拆遷批覆,國土規劃等技術,圖紙分別由投資發展部,城建資產部,項目技術部,市場營銷部等業務部門按業務分工負責歸檔。

八、歸檔資料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文件材料齊全完整;

2、根據檔案內容合併整理,立卷;

3、根據檔案內容的歷史關係,區別保存價值,分類,整理,立卷,案卷標題簡明確切,便於保管和利用。

九、檔案資料借閲需履行登記,簽字手續,重要資料借閲需先請示分管領導。

十、由分管領導定期組織檔案責任人,業務部門組成檔案鑑定小組對超期檔案進行鑑定,提交檔案報告,並根據有關規定的酌情處置。

十一、加強檔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檢查檔案保管工作。

第九章、保密制度

一、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露公司祕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祕密。

二、公司祕密是關係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祕密包括下列祕密事項:

1、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人事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3、專有技術;

4、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賬户賬號;

7、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其他祕密事項。

三、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祕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製,收發,傳遞,保管,非經批准,不準複印,摘抄祕密文件,資料。

四、公司祕密應根據需要,限於一定範圍的員工接觸。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公司祕密。

五、記載有公司祕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

六、對保守公司祕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後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七、檔案室,微機室等機要重地,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人員更不能隨便帶人進入。

八、辦公室應定期檢查各部門的保密情況。

第十章、差旅費管理制度

一、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二、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係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係指膳食費及宿費;

3、特別費係指因公支付郵電或招待費等。

三、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並呈報總經理批准後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後,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2、出差人憑核准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後7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註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訖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四、差旅費按業務需要按崗位職務分成如下幾個包乾:

1、享受總經理以上待遇的人員,差旅費實報實銷;

2、享受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門負責人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員宿費上限80元/日,另伙食補助30元/天。交通費以經主管領導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

4,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主管領導核准,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食補助;

5,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第十一章、工作過失責任追究辦法

一、為提高工作質量和辦事效率,保證工作人員正確,_____地實施管理與服務,防止工作過失行為發生,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稱工作過失,是指工作人員因故意或者過失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以致影響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貽誤管理與服務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三、工作過失責任追究,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究,懲處與責任相適應,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四、工作人員在實施管理與服務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工作過失責任:

1、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應予受理,許可而不予受理,許可的;

2、不予受理,許可不告知理由的;

3、無規定依據或違反規定,技術規程,規範,標準,工作程序實施許可的;

4、超越權限實施許可的;

5、對涉及不同部門的許可,不及時主動協調,相互推諉或拖延不辦,或者本部門許可事項完成後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門的;

6、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或完成工作未達到標準要求的;

7、對屬於職責範圍內的事項推諉,拖延不辦的;

8、缺乏調查研究,工作浮誇,提供不實數據,虛假資料等論證依據,影響經營決策正確性的;

9、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造成工作失誤的;

10、其他違反內部管理制度貽誤工作或損害公司利益的。

五、工作過失責任分為:直接責任,間接責任和領導責任。

六、承辦人未經審核人審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體工作行為,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負直接責任。承辦人弄虛作假,致使審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確履行審核,批准職責,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承辦人負直接責任。

七、雖經審核人審核,批准人批准,但承辦人不依照審核,批准意見實施具體工作行為,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承辦人負直接責任。

八、承辦人提出方案或意見有錯誤,審核人,批准人應當發現而沒有發現,或者發現後未予糾正,導致工作失誤後果發生的,承辦人負直接責任,審核人負間接責任,批准人負領導責任。

九、審核人不採納或改變承辦人正確意見,經批准人批准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審核人負直接責任,批准人負間接責任。審核人不報請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決定,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審核人負直接責任。

十、批准人不採納或改變承辦人,審核人正確意見,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批准人負直接責任。未經承辦人擬辦,審核人審核,批准人直接作出決定,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批准人負直接責任。

十一、集體研究,認定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集體共同承擔責任,持正確意見者不承擔責任。

十二、兩人以上故意或者過失,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按個人所起的作用確定責任。

十三、對工作過失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作如下處理:

(一)情節較輕未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有關責任人批評教育或書面告誡,並處以罰款的處理:

1、所有工作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務質量不高,造成服務對象投訴情況屬實的,每出現一次罰款_______元。

2、缺乏調查研究,工作浮誇,提供不實數據,虛假資料等論證依據,影響經營決策正確性的,每出現一次罰款_______元。

3、對屬於職責範圍內的事項推諉,拖延不辦的,每出現一次罰款_______元。

4、因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級部門通報批評的,每出現一次罰款_______元。

5、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或完成工作未達到標準要求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

6、私自進行有償諮詢或服務,違規收取押金,保證金和其他費用的,出現1次罰款_______元,收繳違規收取的費用。

7、超越規定權限實施許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許可條件,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出現1次罰款_______元。

8、房屋保修等售後服務工作,無正當理由,在安排時間內無結果的,出現1次罰款_______元。若造成用户_____或投訴情況屬實的,每出現1次罰款_______元。

9、辦理建設手續或現場協調工作,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出現1次罰款_______元。

10、施工中監理人員應該現場旁站而未進行旁站,駐工地代表未進行督促檢查和處理的,出現1次罰款_______元。

11、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未按要求進行施工,駐工地代表未發現或發現未做處理的,出現1次罰款_______元。

12、監理資料,現場有關技術資料簽證,整理不及時,駐工地代表未督促檢查和處理的,出現1次罰款_______元。

13、施工前甲方應對地下管線等作書面技術交底,未做書面交底或交底有錯誤的,出現1次罰款50元。造成事故的,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4、商品房銷售核算房屋預售面積大於或小於3%,使用户投訴或_____的,一律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由相關責任人承擔一切責任,賠償所有損失。

15、房款結算有誤的,一律由相關責任人賠償差價損失。

16、商品房出現重複銷售,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失誤或與合同文本有出入,引起客户爭議的,出現1次扣罰責任人10%的年終獎金。

17、辦理按揭貸款時,如因收件填寫,檢查,辦證等延誤放款,影響公司業務運行的,所貸款額不記入銷售業績,視情節輕重扣發責任人部分效益工資及部分年終獎金。

18、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出現1次罰款_______元。構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責任。

19、未嚴格審核會計原始資料,對不合規定的會計原始資料報銷入賬並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10%的損失。

20、嚴格控制現金使用範圍,保管好現金,造成現金損失的,由責任人全部承擔賠償責任。

21、對來文,來電,來函,未按規定簽收,登記,提出擬辦意見,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時限報送批辦的,出現1次罰款_______元。

22、未嚴格執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規定,致使文件,檔案,資料泄密,損毀或者丟失的,出現1次罰款_______元,並有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23、未按規定使用公章,導致後果發生的,出現1次罰款_______元。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24、未按規定檢查,維護,使用會議中心燈光音響設備,在會議期間造成設備運行不良的,每出現1次,罰款_______元。造成嚴重後果的,視情節扣發責任人部分年終獎金。

25、因關門,關窗等安全防範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竊的,追究責任人等價賠償責任。

26、未按《衞生管理制度》進行衞生保潔或經衞生檢查未達標準的,出現1次,所在部門人員各罰款_______元。會議中心衞生管理責任處罰,按照《會議中心物品及衞生管理辦法》執行。

(二)情節較重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有關責任人賠償經濟損失和調離工作崗位或留用察看。

(三)情節嚴重給公司造成嚴重後果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給予有關責任人賠償經濟損失和免職或辭退。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單處或並處。若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四、工作過失責任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理:

1、一年內出現3次以上應予追究的工作過失情形的;

2、幹憂,阻礙,不配合對其工作過失行為進行調查的;

3、對投訴人,舉報人打擊,報復,陷害的;

3、加強勞動合同的基礎工作,實行動態管理,促進勞動合同管理的規範化、標準化。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合同文本)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提供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

採購合同管理制度 篇21

第一條 制定目的

為規範公司營銷情報的管理工作,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 營銷情報的收集制度

一、情報收集的來源

情報收集的來源,分為公司內部和公司外部。

1.有關公司內的情報,銷售部門應決定,各方情報由各特定的人員負責,及收集情報的方法。

2.對於公司外的情報的收集法,更應講究。特別是對於非公開的、機密性的情報,要個別研究其收集法。

二、情報收集的方法

1.個人調查實施方法

(1)調查前:

A、調查員要開協議會議,將調查的目的、調查方法、問題事項、回答書回收時間等做好協議,並對各調查做統一行動。

B、調查員應對問題內容做好理解,決定問題順序。

C、研究要調查地區的地圖、交通工具、調查對象的在家時間等,以便達到花最少的時間精力,而收穫最大的成效。要準備調查用的印刷品。

(2)實際調查時:

A、實際調查時,要採用適當的接近方式(尊重的態度、自信的印象、懂得隨機應變);

B、問問題的方式應該平易自然的;

(3)調查完畢後:要做適當整理,主要包括:

A、整理回答卷;

B、做好回答者的觀察記錄;

C、整理調查對象表。

2.市場調查實施方法

市場調查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抽樣調查:對各類型用户進行抽樣書面調查,徵詢對本公司產品質量及銷售服務方面的意見。根據反饋資料寫出分析報告。

(2)組織領導、設計人員、銷售人員進行用户訪問,每年進行_____次,訪問結束,填好用户訪問登記表並寫出書面調查彙報。

(3)銷售人員應利用各種訂貨會與用户接觸的機會,徵詢用户意見,收集市場信息,寫出書面報告。

(4)蒐集日常用户來函來電,進行分類整理,需要處理的問題應及時反饋。

(5)不定期召開重點用户座談會,交流市場信息,反映質量意見及用户需求等情況,鞏固供需關係,發展互利協作,增加本公司產品的競爭力。

第三條 營銷情報的報告制度

一、報告的內容

報告的內容主要是客户級別的分類,按照客户的信用狀況,將其分為三個等級:

1.甲等級:以公司的大小來劃分,較佳的信用狀態。

2.乙等級:普通的信用狀態。

3.丙等級:信用狀況較差。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尚欠賬款(達_____萬元以上)並在甲等級以外的公司。

(2)尚欠賬款達_____萬元或以下的公司。

(3)從業人員_____人以下的小公司。

(4)有信用問題前例的公司。

(5)業界評判不佳的公司。

(6)新開發顧客。

甲等級“業界的一流公司”及乙等級“大多數的優良客户”不由業務人員來做判斷,而由_____來進行分級。指定以外的顧客均應被列為丙等級。

二、報告的種類與方法

1.報告的種類

(1)日常報告:當面口述。

(2)緊急報告:當面口述或電話。

(3)定期報告:依照《_____報告書》的有關規定進行。

2.報告的方法

(1)定期報告

A、業務員依照甲、乙、丙各等級的分類,及《_____報告書》向主管人員定期報告。

B、定期報告的時間規定為:甲等級:每半年報告一次;乙等級:每季度報告一次。丙等級:每月報告一次。

C、報告書於每月底向_____提示,_____主管從第_____天算起_____日內向_____提示,_____閲覽後進到總公司。

(2)日常報告

以《_____報告書》的各項準則實行。

(3)緊急報告

拒付或支票的延期要求等緊急情報,依據情況儘可能以最迅速的方法向公司報告。

第四條 營銷情報的整理和利用

一、情報的整理

1.情報越多越好,其內容要徹底的研究。

2.取決情報的內容,應從營業銷售促進、業務的經營等不可或缺的部分開始。

3.銷售經理、科長及關係者應共同協商,對於情報的內容,加以取捨選擇。

二、情報的利用

1.情報應有系統地分類整理,以便隨時採用。

2.情報的目的在於活用,因此,應讓關係者徹底的明瞭情報的內容,及其活用的方法。

3.情報、資料應不斷地新陳代謝。

第五條 獎勵

本公司工作人員提供的情報若被使用,為公司謀取了實際的利益,將根據貢獻大小按公司的標準給予獎金、加薪、升職等獎勵。

第六條 附則

本制度經_____核准後實施,增設修訂亦同。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_____。

採購合同管理制度 篇2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勞動用工管理,規範勞動合同雙方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行為,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經公司董事會審議批准招聘計劃範圍內,按照公司招聘程序招聘並簽訂勞動合同的在編員工。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管理

第三條 人力資源部是勞動合同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終止的組織執行工作。具體職能如下:

(一)負責公司人員勞動合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的實施工作。

(二)負責指導、協助公司子公司的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終止的實施工作。

(三)負責公司勞動合同相關內容的解釋工作。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一節 勞動合同的簽訂

第四條 勞動合同的簽訂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第六條 公司在新招聘錄用的'員工到崗一個月內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七條 公司勞動合同按照崗位、職位約定不同合同期限:

(一)公司總經理助理以上崗位簽訂六年;

(二)部門正副經理、事業部正副總經理簽訂六年;

(三)分公司經理(大區經理)、加工廠(正副)廠長簽訂六年;

(四)公司員工簽訂四年;

(五)科研技術骨幹人員:課題科研專家簽訂十年,中級職稱以上其他科研人員的簽訂六年;

(六)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為三到六個月。

(七)對續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按前款(一)至(五)款執行。如在公司連續工作滿十年或連續簽訂兩次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情況,勞動合同期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續訂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公司或員工一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滿三十日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九條 簽訂及續訂勞動合同的工作程序:

(一)對於首次聘用的人員,人力資源部負責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辦理勞動合同簽訂工作。

(二)對於勞動合同期限即將屆滿的員工,在其合同期限屆滿前六十日,由人力資源部負責通知員工本人及其主管領導,主管領導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及員工本人意願,在收到通知五日內,提出續訂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意見,報送人力資源部。

(三)人力資源部收到意見五日內,對各部門上報的擬簽訂勞動合同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意見進行審核,並報公司總經理審核、法定代表人審批,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五日內進行審批。

(四)人力資源部收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審批意見後,於勞動合同期限屆滿30日前,組織辦理續訂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五)對於首次聘用的人員,人力資源部應查驗其與原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以及其它能夠證明該人員與任何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的憑證後,方可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公司將不予聘用。

第二節 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一)公司與員工雙方協商一致;

(二)國家勞動政策法規發生重大變化;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公司或員工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內容,應當將變更內容書面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變更。

第十二條 變更勞動合同的工作程序:

(一)合同履行期內,員工要求變更勞動合同內容,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變更申請,人力資源部在3日內進行審核並簽署意見,報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批;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收到文件後3日內進行審批,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審批意見,在3日內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變更的書面答覆。

(二)合同履行期內,公司要求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向員工提出書面變更通知,員工收到通知書後3日內,向公司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變更的書面答覆。如在規定期限內未作出書面答覆,則視為同意。

(三)變更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可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或者雙方就勞動合同變更內容達成補充協議,作為原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原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節 勞動合同的續簽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由人力資源部提前四十天將屆滿人員的《勞動合同續簽審批單》提供給相關部門領導,相關部門需在

採購合同管理制度 篇23

1.總則

1.1為規範勞動合同的簽訂、履行、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工作,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建立公司與員工之間的和諧勞動關係,並有效規範和完善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1.2公司和員工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及本制度的要求,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書面勞動合同,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1.3勞動合同的訂立應遵循如下原則:

1.3.1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的原則;

1.3.2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

1.3.3權利和義務對等一致的原則;

1.3.4誠實守信的原則;

1.4本制度適用於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的所有員工;

1.5所有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的員工,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同時員工應當遵守公司範圍內的各項管理制度、規定,自覺履行勞動義務。

2.管理部門

2.1集團人力資源部是勞動合同檔案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簽訂、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相關手續辦理工作。

2.2集團總裁辦法務部是勞動合同及相關附件協議模板的審核部門,任何有關勞動合同及相關協議模板內容條款的變更必須經過法務部確認。

2.3集團各事業部、各職能中心、各分支機構、各部門、對於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解除、終止,應及時向人力資源部報備反饋信息並予以配合,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辦理。符合《離職管理制度》、《人事異動管理制度》及其他相關人力資源制度的,並應當按照該等制度的規定執行。

2.4集團各分支機構、各部門、各職能中心對於勞動合同的文本,及簽署解除工作可以提出建議,共同完善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3.勞動合同的內容

3.1勞動合同由《勞動合同書》及其附件組成。

3.2勞動合同附件與《勞動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勞動合同附件包括:員工在公司服務期內所簽訂的各類專項協議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

3.3專項協議的種類:

3.3.1薪酬協議;

3.3.2保密協議;

3.3.3培訓協議及服務期協議;

3.3.4競業禁止協議:限於需要進行競業禁止的崗位與工種。

3.3.5雙方認為應簽訂的其他協議。

4.合同期限

4.1試用期:

4.1.1所有首次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不分職級與工種,試用期均為6個月;

4.1.12對於試用期內評估已達錄用條件及基本考核要求,滿足其工作技能、態度、績效等要求,根據用人部門最高負責人及行政人事總監共同籤批,員工可以在試用期第3個月結束時提前辦理轉正手續;

4.1.3特別人才具有特殊貢獻的員工,經部門最高負責人提議,行政人事總監及總裁審批同意的,可以提前至試用期第2個月結束時予以辦理轉正手續。

4.2合同期:

4.2.1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均為3年;特殊情況下需要簽訂短期限勞動合同的,由用人部門與人力資源中心共同確定;

4.2.2續簽勞動合同的期限,視員工一直以來的工作績效及其本人意願,可續簽3至5年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5.合同簽訂

5.1新員工入職時應提供前任單位離職證明(原件)或退工單(原件),方可訂立勞動合同。

5.2新員工應在報到的第一天提供完成的入職資料,審驗合格後,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安排與員工當面簽訂勞動合同,並在一週內返還員工一份,同時員工簽署回執單。

5.3入職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力資源部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最高部門負責人及員工本人,視情節嚴重與否決定是否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5.4公司出資培訓的人員,已經按有關規定與公司簽訂了《培訓服務協議書》,再與公司訂立勞動合同時,合同期不得短於服務合同或協議尚未履行的期限。

5.5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對出資培訓的員工應按規定計算培訓服務期;若培訓服務期超過勞動合同期限,應延長勞動合同期限至培訓服務期滿。但主動權限歸屬公司。

6.合同變更

6.1合同變更是指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修改、補充、廢止的行為。

6.2當公司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因經營、工作任務發生變化及機構調整等原因,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需將變更要求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答覆。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相關內容,並辦理勞動合同變更手續。7個工作日內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同意變更。

6.3變更合同條款時,雙方簽署《勞動合同變更協議》,一式兩份,公司與員工各執一份。

7.合同續訂

7.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7.2在員工勞動合同到期前兩個月,由集團人力資源部向其部門負責人以及所屬機構最高負責人發送勞動合同續訂審批表,若部門同意續訂或終止的,由集團人力資源部向所屬部門hrc(即人力資源顧問)發送續簽或終止的通知。

7.接到通知後,準備勞動合同的續訂或終止的相關事宜。

7.4同意續訂的,應提前30日與員工面談,並做好書面簽字手續,並於期滿前20日辦理續訂手續。

7.5已簽訂了服務期協議或其它專項協議後勞動合同到期的,公司與員工約定的服務期遲於部門擬續簽的勞動合同終止日的,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日以原簽訂的服務協議的終止日為準。

7.5勞動合同終止的,用人部門及相關部門應於終止之日辦理完該員工所有的離職手續。

8.合同解除

8.1勞動合同在執行期間,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8.2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8.2.1對於重要崗位或特殊崗位的員工,合同內約定其辭職通知期為1至6個月,員工應遵守此項約定,並絕對服從和配合公司進行商業機密的脱密工作。

8.2.2提出辭職的員工,應至少提前30天向所在部門及人力資源部遞交《解除勞動合同單》及個人辭職報告。部門簽署意見後,交hrc及人力資源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安排與辭職員工進行面談,並做出回覆。

8.2.3部門經理以下的辭職員工由hrc負責與員工進行面談,並填寫《面談記錄表》;

部門經理以上職級的辭職者,由人力資源部總監及其部門最高負責人面談,並填寫《面談記錄表》。

8..3員工有下列情形的,用人部門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用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8.3.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8.3.2員工沒有正當理由且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8.3.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本公司規章制度的;

8.3.4對公司的聲譽、形象造成嚴重損害的;

8.3.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3.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的;

8.3.7按照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應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它情形。

8.4重要管理崗位及涉及技術、財務、人事等敏感崗位的員工離職,公司會視交接情況,對其進行離任專項審計工作。

8.5勞動合同解除符合公司《離職管理制度》的,按該制度執行。

9.違約賠償

9.1勞動合簽訂以後,公司和員工雙方應嚴格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條款,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雙方的約定依法承擔違約及賠償責任。

9.2員工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而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事實勞動關係,由此給公司損成損失的,視損失程度按雙方約定的數額賠償。

9.3員工因竊取或泄露公司商業祕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勞動法》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賠償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9.4員工不辭而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賠償責任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理。

9.5員工對公司的聲譽、形象造成嚴重危害的,應向公司支付賠償金。

9.6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在服務期內的,應按服務期協議,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等相關的約定,依法支付違約金。

9.7其它賠償、補償按《勞動合同書》中的特殊約定或專項協議書的規定執行。

10.勞動爭議的處理

10.1當發生勞動爭議時,各部門須及時妥善處理,無法調和時應向集團人力資源部門報告,不得推諉,禁止歪曲事實。向人力資源中心反饋的信息,應儘量以書面文件的形式提交,並附上相關證據材料。

10.2人力資源部及法務部應及時、積極處理羣體性、突發性勞動爭議,對失職瀆職的,

嚴格追究有關部門、責任人的責任。

10.3公司應逐步建立人事爭議應急處理機制,在員工入職、離職、辭退、解除及續簽勞動合同等勞動爭議高發期,需及時反饋爭議事由,引入協商機制。相關人員應對於勞動爭議的發生有一定的預判,對於可能發生爭議的勞動關係,應及時向各相關人員反映事實情況。

11.勞動合同文本管理

11.1人力資源部對勞動合同實行動態管理,及時建立健全勞動合同管理的程序、台賬,應建立的勞動合同管理台帳有:

11.1.1勞動合同簽訂回執、試用期、合同期、變更、解除、終止台帳;

11.1.2員工違紀統計台賬;

11.1.3員工特殊履行期統計台賬,特殊履行其包括:年假期、醫療期、法定特殊事假期;

11.1.4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特別是本公司內同事展示所簽署的合同或協議,否則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12.附則

12.1本辦法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今後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12.2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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