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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國小生關於法制演講比賽稿(精選5篇)

2022國小生關於法制演講比賽稿(精選5篇)

2022小學生關於法制演講比賽稿 篇1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接-班人。對青少年進行法制宣傳和教育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青少年的培養教育,為青少年成長提供了良好的條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長。但是,我們應該清醒地看到,近幾年來,侵害校園的案件以及學生犯罪時有發生,嚴重破壞了學校正常的學習、教學秩序。我們一方面對侵害校園的犯罪要進行嚴厲的打擊,另一方面,也要加強校園治安環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衞能力。

2022國小生關於法制演講比賽稿(精選5篇)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從主體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頭腦簡單,解決問題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貪圖享受。從客觀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誤區;二是學校教育的失當;三是社會文化氛圍消極方面的誤導;四是缺乏社會救濟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對滯後:六是受社會經濟負面效應的影響。

對學生來説,讓犯罪遠離校園,應從自身做起,加強思想道德修養,從而剷除校園犯罪滋生的土壤。許多案例表明,校園犯罪事件的發生有一定的條件,一定的氣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學生紀律差的學校,發生的事件越多。如果我們讓陽光普照校園,那麼參與犯罪者就不敢出現。陽光是什麼,陽光就是學校的正氣,就是全校同學的正氣。

我們在打擊侵害校園犯罪的同時,還應加強自我防衞能力:

1、提高法律意識,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們要多學點法律知識,弄明白什麼是違法、什麼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麼是違法,什麼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違法犯罪的事,同時也有可能制止他人違法犯罪。

2、增強同犯罪分子作鬥爭的勇氣。為什麼侵害校園犯罪屢禁不絕,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同學們沒有團結起來,缺少同犯罪分子作鬥爭的勇氣。面對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脅,竟然會束手無策,讓他們得逞,原因是他們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衞方法。一是要嚴格門衞值班制度。禁止閒雜人員出入,防止犯罪分子襲擊;二是同學們應該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青少年在哪些方面應受到保護。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險或可能發生危險時,要主動、及時地與老師、家長、公安人員取得聯繫,積極爭取學校、社會和家庭的保護和幫助。發生事情後要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要大膽揭發壞人壞事,不要姑息養奸。

總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設的基礎性工作,國民素質的提高,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民-主與法制的推進,這都寄希望於廣大的青少年。為推進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開展,全社會都應當行動起來,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陽。

2022國小生關於法制演講比賽稿 篇2

感謝12中的領導給我這次機會和同學們交流一下關於校園暴力的有關問題,下面我從以下三個方面:校園暴力的涵義、種類及巨大的危害;導致校園暴力產生的主觀(學生自身)原因;校園暴力的預防及處理方法。向大家彙報一下,在沒有彙報之前,我簡單向同學們介紹以下工讀學校——

錦州市工讀學校坐落在紫荊山腳下,成立於1979年8月,至今已經走過了30年的風雨歷程。為錦州市教育挽救3000多名問題學生。現有教職工29人,其中中學高級教師6人、中級教師10人。這所學校是對違法和輕微犯罪,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問題學生進行早期干預、早期教育、挽救的特殊學校,是九年義務教育的一種補充形式。它是一所包容“工讀教育、託管教育、職業教育、校外教育”等多位一體的綜合型學校。

一般情況下,問題學生通過以下渠道進入工讀學校學習。第一、由派出所、刑警隊等公安部門直接送到工讀學校學習。第二、由所在學校向工讀學校申請,教育局審批,進入工讀學校學習。第三、由學生家長同意,向工讀學校申請,直接進入工讀學校學習。

這裏我重點説一下第二個途徑即——由所在學校向工讀學校申請,教育局審批,進入工讀學校學習。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教育局20__年100號文件精神,對那些小錯誤不斷,大錯誤不犯,屢次違反校紀校規,擾亂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同學,經原校教育不能改正錯誤,又不能開除的,由原校直接送工讀學校接受教育。

近年來,我們市的中國小教育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勤奮好學,努力向上”正成為校園文化的主流,但同時也存在着一些與這一主流相悖的暗流,校園暴力就是其中之一。今天我們所講的校園暴力,特指發生在學校及其周邊地區,由同學或校外人員針對學生生理或心理實施的、達到一定傷害程度的侵害行為。這也就是我們理解的通常意義上的“校園暴力”,我們稱之為狹義的“校園暴力”。由於時間關係我今天要向大家彙報的就是這種狹義的校園暴力。

我想用不着多舉例了,校園暴力這個毒瘤的確在給學生、學校和社會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給施暴者和受害者都帶來了巨大的傷害:

校園暴力在很多受害者的心裏都留下很深的烙印。但是,這種不良影響,不僅僅體現在受害者,也使施暴者的心靈成長和社會前途中增添了大量的阻力。

施暴者的危害:

1、走上犯罪道路。那些常在中國小打架,特別是加入到暴力幫派的學生。很多都走上犯罪道路。學生李旭亮的例子。

2、社會遺棄。很難獲得社會(主要是學校和家庭)的認可,社會歸屬感長期得不到滿足,最後仇恨社會,危害社會,最終被社會遺棄。

3、“捷徑”意識。喜歡畸形發展道路,做人不會腳踏實地,難以感受到小成功的激勵。最後養成好逸惡勞的惡習。

受害者的危害:

1、肉體損傷或者殘疾、甚至付出寶貴的生命。

2、使受害者更加懦弱。在以後的學習生活中缺乏信心和勇氣。自卑。逃避。

3、痛苦。心靈的陰影和傷害。可能一輩子也揮之不去!

同學們,老師告訴大家,我們的社會是一個法制的社會,我們的學校是一個神聖的殿堂,出現任何問題我們一定要及時的與家長、老師和學校溝通,如果這些都不能溝通,我們還可以訴諸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絕對不能產生以暴制暴的想法,這種想法不會解決任何問題!請同學們切記!

再有,同學們是未成年人,在遭遇校園暴力的時候,不提倡你們挺身而出,見義勇為,你們用特殊的方式一樣可以打擊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那就是在你的身上或者在你的身邊發生類似情況首先不要慌張,不要害怕,要保護好自己不受肉體上的侵害,巧妙周旋,脱離險境,然後,及時的向學校的老師、家長等成年人報告或者撥打110求助,一定要説清人物的外觀特徵和地點!通過這些方式我們一樣可以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使這些犯罪分子沒有藏身之地、沒有可乘之機。只有這樣同學們共同努力我們才能創造一個安定團結的學習環境,使我們健康快樂的成長!

最後,如果感覺自己的心理受到了傷害,那麼一定要做心理調適。在教育心理老師的幫助下,消除心理陰影。

同學們:今天,我們一起了解了校園暴力的涵義、種類及巨大的危害;導致校園暴力產生的主觀(學生自身)原因;校園暴力的預防及處理方法。希望大家能有所收穫。

法律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祝願我們的同學都能高高地舉起法律的盾牌,學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個守法的中學生,加強防範意識,遠離校園暴力。平安、健康、茁壯的成長!最後,祝領導、老師們工作順利、闔家歡樂!祝同學們學習進步!健康快樂!謝謝大家!

2022國小生關於法制演講比賽稿 篇3

同學們:

根據市上的安排,今天來你們學校,我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為重點,和同學們一起學習交流,主要目的是為了引導、教育、幫助同學們不要染上或改掉不良行為,做一名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的出色學生,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得到健康成長,長大成人後成為一名對國家、對社會有用的人才。下面,我圍繞三個問題,來講解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的法律知識,促進同學們在今後的學習、生活中做到學法、用法、守法。

一、對《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應該掌握的幾個問題

(一)未成年人實施的哪些行為屬於不良行為

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未成年人的下列行為屬於不良行為:1、曠課、逃學;2、未經家長同意,擅自外出夜不歸宿;3、攜帶匕首、三稜刀、彈簧刀等管制刀具;4、打架鬥毆、辱罵他人;5、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6、盜竊財物、故意毀壞財物;7、賭博或者變相賭博;8、觀看、收聽、閲讀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書刊等;9、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10、吸煙、酗酒;11、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未成年人必須牢記,上述十幾種行為都是不能做的。為了自身的健康成長,為了將來成為有用人才,成為棟樑之材,能為國家為人民為家庭多做貢獻,未成年人應該刻苦學習,力求上進,養成良好的品行習慣,遠離不良行為。

(二)未成年人實施的哪些行為屬於嚴重不良行為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對“嚴重不良行為”的定義是: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本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條規定,未成年人的下列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是嚴重不良行為:1、糾集他人結夥滋事,擾亂治安;2、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3、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4、傳播淫穢的讀物或者音像製品等;5、進行淫亂或者色情、賣淫活動;6、多次偷竊;7、參與賭博,屢教不改;8、吸食、注射毒品;9、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未成年人如果實施了上述嚴重不良行為,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積極相互配合,採取措施嚴加管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或者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教育,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三)不良行為與嚴重不良行為的區別

“不良行為”與“嚴重不良行為”因為程度的不同,二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首先是表現的形式不同,法律列舉的十一項不良行為與九項嚴重不良行為在程度上是完全不同的,前面已經説過,不良行為也可以理解為不好的行為或者不端的行為,而嚴重不良行為則一定是違法行為也可以説是幾近犯罪的邊緣,但尚不夠刑事處罰;第二是法律後果和要求不同,對於不良行為,法律強調的是預防和未成年人的父母、監護人、學校等社會各方面的教育等責任,而對於嚴重不良行為,則要求必須採取措施進行管教、收容教養或者送工讀學校、少管所進行矯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其監護人嚴加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養或者送工讀學校、少管所進行矯治。

(四)監護人的法律責任

1、放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的法律責任。這裏所講的放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是指對《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和第四章所規定的“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不採取措施,不履行監護人的職責的行為。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監護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為:一是由公安機關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也就是,由公安機關以國家的名義對失職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二是責令其嚴加管教。即在訓誡的基礎上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履行自己的監護職責,對已存在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嚴格地約束教導,讓其改正已經存在的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

2、讓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脱離監護單獨居住的法律責任。讓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脱離監護單獨居住,屬於違反《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九條規定的行為。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由公安機關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並責令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改正自己的違法行為,使未成年人回到自己身邊,不再脱離監護單獨居住。

(五)怎樣對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進行預防

1、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預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不良行為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説的“不好行為”和“不端行為”。未成年人實施的一些不良行為,雖然尚未構成犯罪,但這些不良行為會嚴重影響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影響他們的成長,如不積極預防、教育和及時矯治,這些不良行為就有可能進一步發展成為嚴重不良行為也就是違法犯罪行為。大家從掛圖中看到的這些案例就充分説明了這個問題。因此,對於未成年人的一些不良行為,我們絕不能掉以輕心,聽之任之,必須採取強有力的措施加以預防、教育和矯治,防患於未然。未成年人、家長、老師、學校以及全社會都應對這一問題給予高度重視。

2、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學校依法可以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監護人的主要職責是:照顧未成年人的生活,對未成年人進行撫養教育,保護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對依法屬於未成年人的財產進行管理和保護,對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進行教育、制止或者對其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等,如果監護人不履行職責,應當承擔責任。

3、為了從源頭上防止未成年人的犯罪和對已臨近犯罪邊緣的未成年人進行挽救,《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具體列舉了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並分專章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預防和對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的矯治分別作了明確規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具體規定了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預防,主要內容包括未成年人實施的哪些行為是不良行為;為預防未成年人實施不良行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盡到什麼責任;有關行政部門、單位在預防未成年人不良行為方面的職責和義務;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相關義務等。

(六)未成年人對犯罪的自我防範

未成年人對犯罪的自我防範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個方面的內容是未成年人通過履行義務來對犯罪的自我防範;另一個方面的內容是未成年人通過行使權利來對犯罪的自我防範。

1、通過履行義務對犯罪的自我防範

通過履行義務的自我防範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未成年人通過履行下列義務對犯罪進行自我防範:

①遵守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道德

法律、法規和公共道德均屬於行為規範,為人們的行為指南、行動準則。其中法律、法規有法律上的約束力,如果人們不遵守就要受到法律的懲處;而社會公共道德則屬於人們自覺遵守的準則,沒有法律約束力,但是違反者則會受到人們的譴責。就法律、法規和公共道德來講,只有遵守,社會才會有秩序,人們的生產生活才會有保障,人們的行為才不至於受到法律的懲處和社會的譴責。為此,需要人人遵守,未成年人也不例外。

②樹立自尊、自律、自強意識

自尊是指自己要尊重自己,不許別人侮辱自己,自己也不向別人卑躬屈膝;自律是指自己要管好自己或者講自己約束自己;自強是指自己要有一種積極向上的態度。自尊、自律、自強均是保障自己不斷進步,預防、減少違法犯罪的心理意識,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每一個人均應樹立這種意識,未成年人也不例外。

③增強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辨別是非的能力是一個人判斷對錯、合法違法等情況的最基本的能力;自我保護的能力是一個人不接受外來的不良影響,進行自己保護自己的能力。這兩種能力均對一個人的行為產生影響,但是這兩種能力的形成需要不斷的學習,這樣才能使得自己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不斷增強,未成年人正是長知識的時期,更需注意。

④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以及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

不良行為包括《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不良行為和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嚴重不良行為,這兩類行為均是為社會所譴責、對社會對自己有一定危害的行為,也是違法或者犯罪的基礎和前提。對這種行為除國家有關機關、社會團體治理外,還需要每個人自身的抵制,作為未成年人更需要自覺抵制,同不良行為作鬥爭。

2、通過行使權利對犯罪的自我防範

通過行使權利對犯罪的自我防範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未成年人通過行使下述權利對犯罪進行自我防範:

①被遺棄、虐待時有權請求有關單位保護

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被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遺棄、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權向公安機關、民政部門、共青團、婦聯、未成年人保護組織或者學校、社區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請求保護。被請求的上述部門和組織都應當接受,根據情況需要採取救助措施的,應當先採取救助措施。

②發現對自己或者對其他人的違法犯罪行為有權報告有關部門

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未成年人發現任何人對自己或者對其他未成年人實施《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第四章規定的不得實施的行為(比如曠課、夜不歸宿等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或者犯罪行為(比如多次偷盜等嚴重危害社會的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可以通過學校、其父母或者監護人向公安機關或者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機關報告。受理報告的機關應當及時依法查處。

③有權要求有關單位和社會保障自己同犯罪作鬥爭的行為不受報復

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對同犯罪行為作鬥爭以及舉報犯罪行為的未成年人,司法機關、學校、社會應當加強保護,保障其不受打擊報復。

二、《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未成年人享有的權利

(一)保護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

受教育權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包括未成年公民的基本權利,學校作為實施教育的專門機構,更有義務來保障未成年人教授教育。《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的受教育權,不得隨意開除未成年學生。”也就是説,學生犯了錯誤,學校老師首先要進行教育,不能隨隨便便就把學生趕出校門。隨便開除學生,是對學生不負責,也是對國家的不負責,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二)保證人身安全和健康

學校作為教育機構,既有責任使在校學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又要保護學生在學校活動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學校一定要時時刻刻注意安全工作。

首先,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春遊、看電影或者參加集會、進行社會實踐活動時,必須做好組織工作。活動前老師要講明注意事項,並且做好應急準備,活動中,老師不能離開學生,要自始至終照看好學生,防止發生意外。

再次,學校要保證教室和各種教學設施符合國家標準。比如教室的光線不能太暗,桌椅的高度要合適,黑板離學生不能太近。學校還要提供符合規定的衞生設備,並且要配合衞生防疫部門,做好各種常見病的羣體預防工作,比如經常為學生檢查視力,在傳染病流行期間組織學生打預防針或吃預防藥,以保證學生的身體健康。

其實,《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6條就規定:“學校不得使未成年人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設施中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擾亂教學秩序,不得侵佔、破壞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第17條規定:“學校和幼兒園安排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參加集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學校有責任保護在校學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學校的義務不僅體現在平時的監管方面,也體現在確保校舍和其他教育設施的安全方面。

三、《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的違法行為

1、擾亂公共秩序。比如有的同學在公共場所辱罵他人,大聲起鬨,引起圍觀,造成堵塞。有的甚至在學校糾集多人打架鬥毆,造成極壞的影響,嚴重擾亂了公共秩序;比如在加油站不聽工作人員的勸告,撥打接聽手機也是違法的;再比如國家工作人員檢查食品衞生,進行城市管理或者其他執法過程中,拒絕檢查,阻撓執法,妨礙公務,也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

2、妨害公共安全。像剛才提到的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就屬於這一類。什麼是管制刀具呢?它是指國家主管部門依法對生產、銷售、使用實行強制管理的部分刀具,包括匕首、刮刀、彈簧刀、尖刀等。因為這些刀具容易成為壞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所以要實行強制管理。那什麼是非法攜帶呢?它是指攜帶上面所提到的這些管制刀具進入車站、機場、影劇院、公園等公共場所和乘坐輪船、火車、汽車、飛機等交通工具。上面提到的這些刀具,只要是個人持有,就屬於違法。所以,我們國小生應當遠離管制刀具,做到不買、不玩,更不能將管制刀具帶進校園。

此外,如果損壞、移動一些交通標誌,或者是攜帶煙花爆竹之類的易燃易爆品乘坐交通工具等行為也是妨害公共安全的違法行為。例如:今年6月5日,發生在成都的一起公交車燃燒事故,造成27人遇難,72人受傷,其原因就是有乘客非法攜帶了汽油造成的。代價可謂是慘重的,教訓應該是深刻的。

3、侵犯他人人身權利。每個人都有神聖的人身權利,那是不可侵犯的。如果你辱罵他人、給別人起“外號”或者私自拆看別人的信件、電報,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寫恐嚇信威脅別人,未經別人許可,私自進入別人的房間,甚至進入別人的家裏等,都是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有一個國小六年級學生王林,依仗着個子高,力氣大,經常欺負弱小的同學,一次放學後竟然因為幾個同學沒有回答他的問話而大打出手,後來被一位家長看到後送到派出所接受了處罰。

4、侵犯公私財物。包括偷盜、騙取、敲詐、搶奪公共財物和私有物品,還有公開鬨搶集體、私人財物,故意損壞公私財產的行為。剛才我説了,未經別人許可進入別人的房間或家裏,是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那麼,進入別人的房間或家裏以後,又拿了別人的財物呢?那就又侵犯了別人的私有財產權。同樣,未經別人的允許,別人的東西是不能隨便拿的,如果你拿了,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有一次,公路上發生了車禍,貨車上的水果撒了一地,附近的很多人前去哄搶,也包括一些國小生,貨主怎麼阻止也沒有用,急得直哭。後來民警趕到,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大多數人都改正了自己的行為,少數不聽勸告的人受到了相應的處罰。

5、妨害社會管理秩序。有的同學喜歡玩玩具槍,有些玩具槍射程比較遠,有一定的殺傷力,有的同學喜歡用它去射擊馬路邊的路燈甚至路上的行人,這就屬於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現在在火車站、球場外倒賣各種車票、球票的票販子,他們的行為同樣是違法的。有些同學在外出旅遊的時候,覺得機會很難得,就在一些建築物上甚至名勝古蹟上塗抹刻畫,損壞了景點的美觀,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當然也應當受到處罰。

6、違反交通管理。這是和同學們的生命息息相關的。有些同學不遵守“紅燈停、綠燈行”的規矩,橫穿馬路的時候啊,不走斑馬線,從而釀成交通事故。一些成年人酒後駕駛、騎摩托車不戴頭盔等都屬於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是事故隱患。

7、其他違法行為。包括賭搏和傳播黃色信息等。有些同學放假在家,也學着大人抽煙、喝酒、泡網吧,打撲克、搓麻將,還玩點小刺激。等等這些不良行為,都不利於我們國小生的健康成長。

上面列舉的是一些常見的違法行為。一旦發生了這樣的行為,就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下列處罰。一是警告:如上面提到的有些人就是因為擾亂公共秩序而受到警告處罰,這是最輕的一種制裁措施,這種處罰不但帶有教育性質,同時又帶有強烈譴責的意義。二是罰款:比如破壞文物會被處罰200元到500元的罰款。在一些秩序規範的城市,如果你不遵守交通規則,會受到50元以上罰款的處罰。三是拘留:這是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時間內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是對違法行為最重的一種處罰。拘留的期限是1日以上,15日以下。剛才提到的王林就是因為毆打他人,造成他人輕微傷害,被處以7日拘留。

另外,對於違反法紀,後果比較嚴重,但還沒有觸犯刑法(也就是沒有達到犯罪的程度)、並且有勞動能力的人,實行勞動教養,目的是讓這些人早日迷途知返,不至於發展到犯罪的地步。

同學們,20__年6月30日,宕昌縣人民法院在縣一中對龐某某等7人搶劫犯罪團伙進行了公開宣判(我當時是宕昌一中聘請的法制校長),他們最大的不到18歲,最小的不到15歲,都是未成年人。他們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為了上一次網吧,為了吃幾口零食,為了幾元錢,甚至是幾角錢,他們無視法律,採取暴力、協迫手段,搶劫他人財物,雖然每次作案搶劫的財物數量都不大,就是幾元,十幾元,最少的一次僅只有四角錢。但是,他們的行為,對社會、家庭和學校、學生造成了極大的危害,觸犯了法律,構成了搶劫罪,被分別判處了有期徒刑,最長的被判處了有期徒刑6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最短的被判處了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3000元。小小年紀,還是未成年人,卻要失去自由,在高牆內去洗心革面,他們的父母、親人,在忍受離別的痛苦的同時,還要舉債上繳罰金。聽了對他們的宣判,和他們對犯罪行為的懺悔,在大快人心的同時,我們作為家長,作為老師,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誰不為之感到痛心,感到惋惜呢。

同學們,據統計,我國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約有3。6億,他們是黨和國家的希望,是中華民族的希望,也是每一個家庭的希望,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關係到民族的發展、國家的穩定、家庭的幸福和社會的長治久安。我們要認真學習和貫徹實施好《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共同參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偉大社會工程,教育未成年人克服不良行為,從小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形成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的人格,從而能夠以健康的心態、端正的言行面對紛繁複雜的社會環境,正確處理學習、生活中的各種問題,使每一個未成年人都能成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有用人才。

各位老師、同學們,由於時間關係,我在這裏只講了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的預防、教育和矯治,希望能對學校開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起一定的作用,講的不對的地方,請各位老師和同學們提出批評指正。

謝謝大家。

2022國小生關於法制演講比賽稿 篇4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講話的題目是《學法、守法與浦外精神》,概括的説浦外精神就是不斷的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在這社會大家庭裏,我們每個人如何約束自己、規範自己的行為呢?那就是共和國華麗雄偉的大廈下一座堅實、永恆不變的根基——“法”。它使我們每個人明確是非的界限,而這也是共和國公民所應具備的最基本的素質。

回首新中國跨越半個世紀的發展歷程,以毛澤東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建立了新中國,制定了我國第一部社會主義類型的成文憲法。從此,無數中國人開始認識法律、關心法律。以鄧小平為核心第二代領導集體確定了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方針,為開創普法工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以為核心的第三代領導集體繼往開來,與時俱進,確立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並將這一方略載入國家根本大法。去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庫》的出版發行反映了我國法制建設的成就,有助於推行實施依法治國的進程。

鄧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宣傳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點內容。當前,隨着信息領域高新技術的迅猛發展,互聯網作為開放式傳播和交流工具,作為一種新興的傳播媒體,正在日益成為一個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設的新陣地。在互聯網的普及過程中,有一個現象值得關注,這就是網吧問題。網吧的確有效地把網絡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隨着互聯網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網吧的負面效應也日益呈現,尤其是對青少年的負面影響引起了社會的焦慮。一些網吧的無序發展和惟利是圖,衍生出各種不利於國小生身心發展的產品,從而引發出學生分心、家長傷心、教師煩心、社會擔心的負面憂患。不良網絡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勝枚舉,在此不一一例舉。

未成年人違規上網是學校、家長、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為了優化青少年成長的環境,國務院通過了《互聯網服務營業所管理條例》,該條例明確規定:網吧、電腦休閒屋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所經營單位不得接納未成年人,同時還應在營業場所入口處的顯著位置懸掛未成年人禁入標誌,違者將由文化行政部門給予警告,並可處以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整頓直到吊銷經營許可證。政府加強管理,用強制性的法律措施來維護網絡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對於我們青少年來説,應該吸取網絡危害的教訓,克己自律,按照《全國青少年網絡文明公約》規定做到文明上網,正確對待互聯網上的各種信息,自覺抵制、摒棄其中的糟粕。

同學們:讓我們從文明上網開始,不斷加強我們的法制意識,抵制不良誘惑。作為每一個浦外人,應該以浦外精神引以為豪,爭當遵紀守法的浦外人,積極發揚光大浦外精神,創浦外品牌!努力學習科學知識,為報效祖國、施展抱負打下良好的基礎。“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從頭越,蒼山如海,殘陽如血。”

我的講話完了,謝謝!

2022國小生關於法制演講比賽稿 篇5

誰不希望有個完整的家?誰不希望自己有婀娜的儀態?誰不希望能夠愉快的渡過自己的花季一般燦爛的歲月?這對於大多數人來説是一件並不難的事情,然而這一切對於一個被車禍毀於一旦的家庭來説有多難啊!

她,本是一個活潑開朗、天真可愛的小女孩,和其它的小朋友一樣擁有幸福快樂的童年,擁有燦爛的微笑,可就是在她與同伴過馬路的一剎那,就在司機沒有集中精力開車的一瞬間,在這觸目驚心的一刻,車從她的腿上一下子碾了過去,鮮紅的血跡染紅了馬路,劇烈的疼痛使她暈了過去,失去了知覺,醫生對她的父母説:“要命還是要腿!”她的家人為了讓她活下去,只好讓醫生為她做了截肢手術,同時這場車禍的肇事者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劇烈的疼痛使女孩從昏迷中醒來,她使勁睜開雙眼,朦朦朧朧中女孩下意識地摸摸雙腿,頓時眼前一黑,眼淚奪眶而出,大聲哭喊道:“爸爸媽媽救救我,我的腿呢?我的腿到哪裏去了?我的腿呢?”爸爸媽媽與女孩哭着抱在一起,一家人似乎已經絕望了。頓感天塌地陷,一切變得灰暗。到了該上學的時候,女孩哭着鬧着要上學,父母看着這一切,心都碎了。爸爸無奈只好用一個籃球支撐她那嬌小的身體,她用兩個大木塊撐着地面向前費力地挪動。這一幕,使人們流下了心酸的淚水,大家大力地搞募捐活動,社會各界的愛心人士共捐了20多萬元錢,在小女孩一家的心裏又重新燃起了希望之火。20xx年4月“籃球女孩”抵達北京,接受專家系統的免費治療,醫生給她裝上了假肢,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她終於可以自己走路了,終於可以和小朋友一起玩了,小女孩稚嫩的小臉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雖然小女孩的肢體康復了,可心靈上嚴重的創傷是無法彌補的。

這些事例昭示着我們:要珍惜生命,珍惜健康,就要遵守交通規則,倘若沒有了健康的生命,我們就沒有了幸福,沒有了一切。生命屬於每個人的都只有一次,我們作為國小生,更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自己的健康,珍惜家庭的幸福。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遵守交通規則,加強安全意識,樹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當我們徒步行走於人來車往的馬路時,請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不在馬路上嬉戲打鬧;當我們過馬路時,多一份兼讓與耐心,文明禮讓互相尊重不闖紅燈,走人行橫道,絕不能為貪一時之快,橫穿馬路;這樣我們的人生才會美麗,我們的生活才會多彩,我們才會遠離悲傷。

同學們讓我們大家一起行動起來吧!大手牽小手,以自己的交通行為,影響周圍的人,使我們的社會形成一種文明交通的良好風尚。同時也使我們的生命之花開得更加鮮豔,更加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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