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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賄選案反思精彩發言稿(精選5篇)

遼寧賄選案反思精彩發言稿(精選5篇)

遼寧賄選案反思精彩發言稿 篇1

何謂賄選,顧名思義,選舉中的賄賂行為,即在選舉中競選者通過一定的金錢、財產或者其他方式對參加選舉的代表和選民進行賄買,以使自己在競選中勝出。賄選的主體是將要或正在參與競選的人,賄選的對象是享有投票表決權的選舉代表或選民。賄選的方式主要是給予選舉代表或者選民一定的利益,如金錢、財產、可期待的利益回報或精神、感情上的享受等。在國外的公職人員選舉尤其是總統選舉中,普遍存在着選舉過程中的民間資金的支持,特別是在發達國家,選舉費用驚人,沒有足夠的民間資金的支持,想獲得選舉勝利是難以想像的。這些人一旦上台便通過直接和間接的方式使自己曾經對提供贊助支持的投資者回報的諾言得以兑現。這種競選中民間資金的介入是否屬於賄選呢?從嚴格意義上説,這不應該屬於賄選。因為,其一,賄選的主體應當是競選者,賄選的對象是選舉代表和選民;而民間資金對選舉的滲透則相反,是民間資本對公共權力的尋租。其二,賄選的方式呈多樣化,可以是金錢,也可以是其他物質利益或者精神利益,可以是現實利益,也可以是可期待的利益;而民間資本向公共選舉的滲透的方式是金錢。其三,賄選本身屬於違法行為,而民間資本對選舉的滲透行為不一定違法。

遼寧賄選案反思精彩發言稿(精選5篇)

從憲法學意義上講,我國有兩類選舉,一類是人大代表和國家公職人員的選舉,一類是自治組織如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的選舉。我國目前存在的賄選也主要表現為公職選舉中的賄選和自治組織選舉中的賄選兩種。從實際情況來看,村民委員會選舉中的賄選還是比較普遍的。因此,研究賄選不能忽略自治組織的選舉。

在中國近幾年大量發生的賄選案件中,一個令人非常痛心的現象是人大代表或選民常常被蠅頭小利所賄買,有些地方在選舉中甚至出現代表或選民被全部收買。有人驚呼,這是中國民主選舉制度的失敗和悲哀,認為中國目前民眾的素質和教育程度不適合進行普遍的直接的民主選舉。這一觀點並無新意,似乎在上個世紀的中國即有人提出,認為中國“民智未開”,在這樣一個社會不可能推行民主政治。按照這一觀點,我們必然首先開啟民智,然後才能向民眾灌輸民主。在民主制度的設計上也不能畢其功於一役,要分步實施、循序漸進。不考慮民情實行過度的民主必然會導致民主的“癌變”,賄選即是這一癌變過程中產生的頑症。如果該論點成立,可以得出結論:中國目前搞普遍的民主選舉的時機仍不成熟,中國幾十年來的民主選舉的法律實踐是超越歷史階段的,是失敗的。果真如此嗎?經過深入的社會調查,憲法學者蔡定劍認為,中國選舉制度改革最主要的問題是能不能進一步擴大直接選舉,而擴大直選最大的阻礙來自一種先驗觀點:中國經濟文化落後,老百姓素質太低,搞不了民主選舉。但大量調查表明,民主選舉與公民的素質和文化水平沒有直接關係。相反,只有利益才是決定選舉的動力,有利益老百姓才有激情,才會去投票。他們可能不知道什麼是民主,什麼是選舉制度,但他們知道什麼樣的選舉他們應該參加,什麼樣的選舉他們不願意參加,這種熱情和追求不是因為他們對民主的理解和對政治的關心,而是因為他們對自己利益的關注,是對自己命運的關切。可見,不能以民眾素質為藉口來否認中國的民主選舉制度和中國建國以來的民主選舉實踐。就公務人員產生的機制而言,否認中國的民主選舉制度就意味着中國應恢復傳統的舉薦制、科舉制,甚至軍功制、世襲制。這一結論顯然是荒謬的。

有人認為,賄選是民主選舉制度的必然產物,有選舉必然就會有賄選。縱觀世界民主選舉史,賄選一直延續至今。在古希臘的鄉村選舉中,候選人宴請選民已成為一種習慣。在阿里斯托芬的《騎士》中就曾記載候選人如何向選民賄選。在16、17世紀賄選更是盛行。在意大利,馬基亞維利向李奧十世建議:如果選舉結果不如您的意,就讓人們得到表面的選舉,用收買選票……的辦法,擾亂選舉的結果。在德意志,弗蘭西斯一世和查理五世為爭取皇帝頭銜,彼此用裝滿金銀的錢包混戰。在近代中國,有曹錕賄選大總統。在當今各國,賄選醜聞更是不絕於耳[1]。從選舉發展的歷史看,賄選早已存在並具有相當的普遍性。然而,在當代西方發達國家,由於多黨制的關係制約和選舉制度的精心設計以及選舉經費法制化,鮮有賄選醜聞;而賄選往往頻頻發生在選舉制度誕生的初期和經濟欠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其中的緣由令人深思。但這一現象表明,民主選舉制度並不必然產生賄選,認為賄選是民主選舉制度必然產物的觀點有待商榷。可以説,賄選現象與民主選舉制度密切相關,民主政治為賄選的滋生提供了温牀,而在專制制度下,在世卿世祿的官僚任用體制下,不可能存在賄選。但民主選舉制度只是使賄選成為一種可能而不是必然,不能認為有民主選舉制度必然有賄選。在民主政治體制下,需要諸多因素的綜合作用,才會產生賄選。

賄選是公共行為的私人化。從東西方選舉制度的發展歷史可以看出,儘管在選舉制度發展的初期,賄選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當代賄選多發生於東方。這具有深刻的文化背景。東方民族深受儒家文化的影響,社會關係中特別強調道德教化,而忽視法律規制。主張“德主刑輔”,突出的是禮對於法的支配和法對禮的服從,中國古代的法早已被淹沒在禮教的汪洋大海中。甚至有學者認為中國古代沒有真正意義的法律,所謂法律是舶來品,中國古代法律應稱為禮法或者倫理法律[2]。這一文化傳統決定了中國社會是一個家國一體的身份社會,社會中的每個人都被定位於這一倫理親情社會的某一角色。在這一倫理社會中,人們之間的關係不是靠法律中規定的權利義務,而是身份的尊卑和人情的親疏。現代中國正在向法治社會邁進,但東方文化傳統沒有改變,雖然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已經出台,但真正支配人們行為的主要不是這些明規明令,而是“潛規則”。這些潛規則沒有成文甚至不能成文,但卻得到普遍的踐行。這一潛規則的決定力量即是超越於法律之上的身份關係和人情倫理。而人情倫理關係的維繫是以一定的物質形式為紐帶。因此,在選舉過程中,通過一定的物質形式來融通關係也就成為正常現象。

賄選是政治行為的經濟化。選舉制度是各國憲政制度的核心和基礎,其基本價值追求是實現公共參與和民主政治,其基本原則是公開、公平和公正。而選舉的公開、公平和公正除了依賴於選舉制度本身的程序設計,還在於選舉過程不受利益集團的影響甚至少數人的操縱。然而,選舉的過程是政治資源的配置過程,選舉的結果意味着公共權力的獲得,而公共權力獲得者即取得了經濟資源的控制權。因此,為了獲取一定的經濟資源完全可能不擇手段謀求公共權力,特別是在資源稀缺的情況下,這一趨勢更加明顯。經濟學家稱之為“尋租活動”。所謂尋租活動,是指為了維護現有的經濟利益或對現在的經濟利益進行有利於自己的再分配而從事的非生產性活動。賄選是一種權力尋租,即賄選者為了謀求一定的經濟利益而進行的公共活動。市場經濟本身存在着對選舉不可避免的影響。市場經濟本身具有很強的功利性,其根本的原則就是追求利益和價值的最大化。因此,在選舉中有人完全可能運用市場經濟的成本效益衡量法則來支配自己的選舉行為。一個有趣的現象是,在新中國成立後改革開放前,賄選基本絕跡,但改革開放特別是建立市場經濟體制以後,賄選又死灰復燃。這是因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處於社會轉型期,隨着社會結構的調整,利益羣體的分化,人們也必然會把對經濟上的要求上升為政治上的訴求。因此,轉型期人們的政治參與理念普遍高漲有一定的歷史必然性。經濟實力、地位上升較快的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的實力派人物,極其想在政府或人大中謀求一席之地,以維護或爭取自身或本集團的利益和要求[3]。這是賄選得以產生的經濟上的原因。

我國賄選產生的另一個原因是我國選舉制度存在着一定的弊病。如果選舉不具有實質性意義,只是走過場,選民或代表不能決定選舉結果,選民或代表就不會對選舉有民主熱情。當選民或代表不再關心選舉結果的時候,或者説,當選舉過程徒具形式,當原有的選舉規則已經沒有意義,人們會接受一種新的遊戲規則,一種市場經濟基本規則——等價交換。事實上,在我國民主選舉實踐中,大多數選舉是不存在賄選的。如在一些村民選舉中,村民的選舉熱情特別高漲,村民真正想選一個致富的領頭人,而且村民通過選舉能夠實現這一目標,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有人想賄選,也沒有市場。所以説,防範賄選的根本是實現選舉過程的真正民主。然而,我國目前的選舉制度的運行機制中存在着不民主或不夠民主的因素。如在我國的許多地方人大代表中,大多數代表都是“組織內定”的,羣眾聯名提名產生的代表少。一些具備條件或接近條件的人選卻無公平競爭的機會,因此也會導致他們訴諸各種非法途徑,包括賄選。在選舉方式上,目前在我國國家機關正職領導的選舉中,大多采用等額選舉的做法,在副職領導的選舉中,雖然實施差額選舉,但差額數量很少,而且很少的一名或幾名被安排等待被“差”掉的候選人只是組織上安排的甘願作分母的陪襯。這種選舉實際上把代表當成了選舉的工具,讓代表們失去積極性、責任心和使命感。缺乏責任心和使命感的代表,很容易被收買。

此外,一般認為,部分人大代表、選民素質較低,法制觀念淡薄也是賄選產生的重要原因。在我國的人大代表中,代表多是兼職的,缺乏作為代表所應具備的基本的業務素質、職業技能和職業道德的培訓。人大代表理應是有參政議政能力,能夠代表人民羣眾的利益和願望來行使決策權的羣體。因此,能否選出高素質的人大代表進入國家權力機構,關係到國家權力部門能否發揮自己的應盡職能和民主政治的良性運行。實際上,選民或代表投票選舉的過程是其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的博弈,從根本上説,選民或代表選舉的理想結果是一個正直的富有公心的公共權力人物的產生,這是選民和代表的長遠利益的寄託。可是一旦現行的政治環境和制度設計不能滿足這一要求,或者説當選民或代表選舉時看不到自己將來利益的實現,他們可能會很實際地接受眼前的利益,甚至連小恩小惠都不拒絕。因為,在我國目前的選舉中,代表往往不能真正地表達民意,甚至有些選舉只是走過場。這就造成了選民或代表參加選舉但卻漠視選舉。20xx年美國總統大選,部分窮人為了幾個麪包,出賣了對國家的忠誠,甚至在網站上公開拍賣選票。出賣選票不是窮人的權利,而是由於對政治選舉的漠視而進行的無奈的選擇[4]。在我國一些貧困地區的村民選舉中,村民被賄買的現象較為普遍,甚至只是為了得到幾元錢或一盒煙。能不能把這單純地歸咎於農民的素質太低呢?實際上最深層的原因是選舉制度本身及其運行機制存在着弊病。如果選舉徒有虛名,選舉結果對村民沒有任何意義,那麼村民自然將選舉視為兒戲。參加選舉就當是趕一次大集,去了不用花錢卻可以得到好處,何樂而不為呢?誠然,選民或代表較低的政治覺悟和業務素質也是賄選得以產生的外部條件,但最根本的原因還是選舉制度和機制上的原因。

因此,完善選舉制度是治理賄選最直接和最根本的途徑。

首先,要實現真正意義的民主選舉。為此,要完善候選人的提名辦法,還權利於選民,代表或公職人員候選人多數由選民產生,減少單位和組織推薦的候選人(這些候選人往往是由領導確定的)。按照我國選舉法,一定人數以上代表聯名可以提出候選人(目前在我國被稱為獨立候選人),但在我國的選舉實踐中,這種自下而上的真正反映民意的獨立候選人少得可憐。我國選舉制度運行機制實際上很多方面都限制了獨立候選人的產生。為此,在選舉法的框架內,應當通過制度設計積極鼓勵獨立候選人制度的實施。另外,還應當規範人大代表候選人產生的條件,減少代表資格的諸多限制性條件,使選民能夠更主動地參與到代表候選人的產生過程中。而且要加大差額選舉的適用範圍,在各類選舉中應廣泛運用差額選舉的辦法。在差額選舉中,應當增加差額候選人的數量,讓選民或代表有更多的選擇餘地。

其次,要實現選舉程序的規範和有序。可以將競爭機制引入人大代表選舉,允許代表候選人以見面、演講、答問甚至辯論等多種形式宣傳自己的觀點、見解和設想,給他們以公正、平等的展示機會,從而不但使選民對候選人儘可能有廣泛深入的瞭解,而且能增加選舉的透明度。這樣,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杜絕賄選。

第三,加強對賄選的法律懲治。賄選者之所以敢於賄選,在於法律對賄選的規定過於寬泛,對賄選的處理過於輕緩。如,在我國刑法中,根本沒有關於人大代表參與賄選的犯罪量刑的規定。因此,應當從立法上進一步明確賄選的法律責任。目前,我國法律對賄選的制裁具有片面性。選舉法對運用暴力、威脅、欺騙和賄賂等手段破壞選舉的非法行為的懲治有專門規定。但這種懲罰主要是針對賄選者的,而對參與“賄選”的其他人員和接受賄賂人員的處罰則無明確規定。這實際上縱容了賄選行為。由於對這些人的法律制裁過輕,以至於使人們產生了這樣一個誤解:參與賄選和接受賄選不算違法,更談不上犯罪,不用承擔什麼法律責任。這就導致接受選舉賄賂的人有恃無恐,從而為賄選的蔓延提供了土壤。為此,應當通過修改選舉法和其他相關法律,加大對參與賄選和接受賄賂人員的懲罰力度,從根本上杜絕賄選。

遼寧賄選案反思精彩發言稿 篇2

遼寧拉票賄選案是一起嚴重違反黨紀國法、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和換屆紀律、嚴重破壞人大選舉制度的重大案件,是對國家法律和黨的紀律的挑戰,觸碰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底線和中國共產黨執政底線。其涉案人數之多、性質之惡劣、情節之嚴重,觸目驚心、發人深省。

賄選的核心媒介是錢。花錢能辦各種事,在資本主義社會,資本還主導了國家政治和經濟政策,深刻影響了社會最高遊戲規則。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必須把金錢擋在政治之外。這是一項崇高原則。

反腐敗,無疑是“”後最惹人眼球的國家政務焦點。無論是“老虎蒼蠅一起打”的反腐廣度,還是標本兼治、治標為先的反腐策略,種種跡象顯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成為中央的重要任務和工作目標。中共中央曾用三個“依然”來形容腐敗形勢,即“腐敗現象依然多發,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實際上,自“”之後,在腐敗存量越來越大的現實下,持續以高壓姿態打擊腐敗已經成為執政黨必然選擇。

有鑑於此,我們要從黨內政治生活管起來、嚴起來,嚴肅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開展好“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不斷增強黨員幹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不斷激發領導幹部的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切實做到對黨忠誠、為黨分憂、為黨擔責、為黨盡責。要堅持事業為上,堅決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規規矩矩的上下級關係,我們黨就一定能不忘初心、繼續前進,向人民交出新的更加優異的答卷。

依紀依法徹查和處理遼寧拉票賄選案,充分體現了以同志為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全面依法治國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維護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權威和尊嚴,維護了黨紀國法的權威和尊嚴,深得廣大黨員幹部和人民羣眾的擁護和支持。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的決策部署,高度警醒、引以為戒,以身作則、率先垂範,用最堅決的態度同一切弱化黨的先進性、損害純潔性的行為作鬥爭,用最堅決的態度淨化和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態,以此為契機,堅定信心、振奮精神,敢於擔當、勇於作為,以實際行動取信於民、匯聚力量,紮實推動遼寧老工業基地早日重振雄風,決不辜負黨中央的關懷和重託,決不辜負全省人民的信任和期待。

遼寧賄選案反思精彩發言稿 篇3

我黨歷來高度重視選賢任能,始終把選人用人作為關係黨和人民事業的關鍵性、根本性問題來抓。後至少4名高官涉嫌“賄選”,可以看出在選人用人中歪風邪氣盛行。個別地方拉票賄選成風,一些領導幹部一度熱衷拉關係、架“天線”、搞“勾兑”,跑官要官;領導幹部個人意志凌駕組織之上,幹部能不能上、什麼時候上由個人左右,不尊重組織的決定,人為干擾組織的決定。這種違法亂紀行為,既破壞了權力公正性,又侵蝕了以人人平等為目標的政治法則。

同志強調:“選人用人不當是貪腐源頭之一,選錯一人,為害一方。必須嚴明組織紀律,嚴肅查處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管黨治黨,關鍵在人。擇好乾部,有利於我黨的發展和壯大,有利於夯實我黨的執政地位,才能更好地造福於人民羣眾。因此,務必要促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加強從源頭上防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選拔出讓黨放心、羣眾滿意的好乾部。

首先加強教育,夯實整治選人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思想基礎。各級政府部門認真學習《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等相關規定,進一步增強領導幹部在選人用人上的責任意識、民主意識和紀律意識,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鬆。其次深化改革,完善整治選人用人上不正之風的制度機制。做到民主推薦、公開考試、公平競爭的要求,不簡單的“以票取人”、“以分取人”、“凡提必考”,認真調查,全面衡量幹部的考績與實績、口才與口碑、臨場表現與一貫表現,傾聽民意,選出重實幹、重實績、百姓認可的好乾部。最後強化監督,用監督來震懾和警示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建立和完善內外結合、自下而上與自上而下相結合的監督機制,將注重事後檢查變為強化事前、事中監督,變被動督察為主動防範,變亡羊補牢為未雨綢繆,堅決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風。

遼寧賄選案反思精彩發言稿 篇4

為進一步抓好抓實“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以學習教育的成果推動德陽“五個走在前列”和“一高兩率先”目標的實現,按照德陽市委的統一安排部署,6月1日,我市召開了“爭做‘兩學一做’的表率、爭當狠抓落實的先鋒”大討論動員會,決定在全市機關黨員幹部中開展“雙爭”大討論。

開展“雙爭”大討論,要深入思考德陽市委關於全市發展“三個為什麼”的嚴肅提問,即:同頂一片藍天,為什麼我們陰雨綿綿?同踩一片熱土,為什麼我們裹足不前?同唱奮進之歌,為什麼我們跟不上節奏?廣大黨員幹部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增強主人翁意識,反思自己認識到不到位、幹勁足不足、工作做得好不好,把自己擺進去、把問題找出來、把信心和力量聚起來。

記者從動員會上獲悉,“雙爭”大討論的主要內容是“六問六反思”。一問理解德陽“五個走在前列”和“一高兩率先”目標定位深不深、落實有沒有力、效果好不好,反思是否具有無私無畏有志向、敢於擔當的勇氣。二問能不能做到用心謀事、真誠待人、自立標杆、遵規守矩,反思是否具有心正身正底線牢、敢於擔當的底氣。三問能不能親力親為,智慧果斷,多想一想、悟一悟推動全市中心工作的方法舉措,反思是否具有心靈手巧有魄力、敢於擔當的鋭氣。四問是否存在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本位主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問題,反思有沒有堅持大局意識、全局觀念。五問能不能抓住重大項目落地、民生工程實施、重要工作推進的關鍵和重點,反思有沒有堅持緊盯問題、咬定目標。六問有沒有釘釘子的精神,踏石留印、抓鐵有痕,善始善終、善做善成,反思有沒有堅持鍥而不捨、馳而不息的作風。

據瞭解,此次“雙爭”大討論,將聚焦“六問六反思”,精心組織,創新推進,紮實開展學習教育、深入討論、開展承諾、狠抓落實等各項工作。其中,學習教育時間為5月31日至6月10日,各單位要結合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通過個人自學、集體研學、專家講學等,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牢固樹立“強化綿竹使命擔當,服務德陽發展大局”的理念共識,爭當先鋒、狠抓落實,推動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深入討論時間為6月5日至7月14日,要圍繞“六問六反思”,分“大德陽理念如何樹立”、“發展的大思路如何形成”、“抓發展的大舉措如何制定”、“推進工作的大力度從何而來”、“強化綿竹使命擔當,服務德陽發展大局”五個專題深入開展大討論,研究討論如何破解“三個為什麼”,形成助推德綿同步發展的思想共識、方法措施和具體成效。

7月22日前,各單位和廣大黨員幹部要結合學習教育和開展討論的情況,重樹信心、再鼓幹勁,鄭重作出承諾。

根據要求,各單位要把“雙爭”大討論的成果轉化為廣大黨員幹部狠抓落實的實際行動,將開展比學趕超大競賽,弘揚正氣、樹立標杆,持續激發廣大黨員幹部奮發有為、幹事創業的激情和幹勁;開展工作落實大督查,對全市各單位踐諾情況進行明查暗訪,及時將正反兩方面的工作情況進行通報;開展立説立行大整改,將大整改貫穿於“雙爭”大討論整個過程,邊學邊改、立行立改,促進辦事效率提高、工作作風轉變、履職能力增強、服務能力提升,確保“雙爭”大討論落到實處。

遼寧賄選案反思精彩發言稿 篇5

按照區委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整體部署,機關第一黨支部要求黨員幹部學習“四對照、四反思”。我們XX局第一時間組織局內工作人員認真學習“四對照、四反思”,積極參加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現將學習心得彙報如下:

“四對照、四反思”即:對照理論思想,反思政治意識和黨性修養方面存在的差距;對照黨章黨紀,反思遵紀守法和發揮模範作用方面存在的差距;對照民聲,反思工作作風和執政能力方面存在的差距;對照先進先輩,反思精神境界和作風養成方面

工作的時候更是如此,有時存在着應付以求過關的想法,影響了工作效果,沒有時刻以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欠缺創新意識,沒有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侷限於上級佈置什麼做什麼,有時產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於心動而無行動的狀態。對有關的政策法規研究不夠,工作方法較簡單,深入基層和社區調查研究不夠,對全區信訪工作的指導和督促不夠深入,致使全區信訪工作整體水平不夠理想;三是羣眾意識不強,為民服務的宗旨不夠。

雖然經常做羣眾工作接待上訪羣眾,但羣眾工作的主動性不強、不夠深入,只注重瞭解自己想要了解的問題,未能做到“從羣眾中來,到羣眾中去”,沒有關心羣眾想什麼、盼什麼、急什麼、要什麼,沒有真正和羣眾打成一片,缺乏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如:對待一些智障和精神異常的上訪人時,表現不耐煩、急燥等現象。在工作上對基層情況的瞭解主要靠打電話和聽彙報,不夠全面系統,聯繫羣眾不廣泛,直接聽取基層羣眾意見不及時不全面,對信訪人思想狀況和信訪人生活情況瞭解不全面。這些都是宗旨觀念淡薄,羣眾意識差的表現。

學習“四對照、四反思”就要落實到實際工作和生活中,對於查擺出的實際問題,今後我更應當認真做到以下幾點:一要進一步加強信訪知識學習,增強業務水平。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鋭性和政治鑑別力,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要以解決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為出發點,以改進自己的工作作風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為落腳點,特別要在理論聯繫實際、指導實踐上下真功夫,不斷提高理論學習的效果,實現理論與實踐相統一,真正把學習到的信訪知識運用到解決信訪問題的實際上;二要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真正踐行“為黨公憂、為民解難”的工作宗旨。應該把維護和實踐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要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樹立為黨為人民無私奉獻的精神,把個人的追求融入黨的事業之中,堅持黨的事業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在工作作風上,要深入實際,聯繫羣眾,傾聽羣眾意見,想羣眾之所想,急羣眾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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