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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 向 新 世 紀 的 中 國 法 理 學演講範文

走 向 新 世 紀 的 中 國 法 理 學演講範文

檢察日報1999年10月1日

走 向 新 世 紀 的 中 國 法 理 學演講範文

中國法理學將如何走向二十一世紀,是中國法理學乃至整個中國法學都關注的時代課題之一。根據中國法理學的現狀和趨勢,我認為二十一世紀的中國法理學—— 

一、將從統一發展走向多元發展與綜合統一之間彼此互動的良性循環。中國法理學在本世紀初創,發展到現在,其主流基本上是統一的。在前五十年,基本上統一於移植的西方法理學模式。在後五十年中,則經歷了模仿、凍結、恢復、改革和初步發展的歷史過程。“文革”後,我國法理學以恢復“國家與法的理論”為發端,作出了將其變更為“法學基礎理論”的改革。隨後,中國法理學開始了以“法學基礎理論”為主旋律的統一發展。其線索,一是法理學研究的發展,二是法理學教材的發展。從研究來看,經歷了恢復、反思、創新三個階段。研究的成果大多數被不斷更新的法理學教材所吸收、固化。如果説法理學研究側重的是多元發展,法理學教材則側重的是綜合統一。法理學統一發展的格局逐步形成。在二十一世紀,這種狀況還將繼續,進而形成“多元發展”作龍頭、“綜合發展”穩步跟進的總體態勢。這既符合理論發展的邏輯,也是由學術研究與教材發展的關係、獨立教材與統編教材的性質所決定的。多元發展與綜合統一將在多元發展的帶動下,相互促進,進而促進整個法理學的發展。

二、將從既有理論走向保存精華與開拓創新相互結合,可望形成不同的法理學學派。中國法理學的既有理論,是中國從古以來所產生、形成、借鑑、吸收,延續至今的法學一般理論、觀點的總和。對於既有的法學理論,要進行的不是拋棄,而是審視和吸收;不是固守,而是繼承和發展。既有的法學理論中包含着一代又一代法學家智慧的結晶,其中不乏精華。既有法學理論是未來法學理論萌生的前提和基礎。徹底否定了既有法學理論,也就等於徹底否定了新的法學理論存在的依據。新的法學理論並不是與既有法學理論絕對對立的兩個事物,它僅是既有法學理論的更新與發展,毋庸置疑地包含着既有法學理論的優秀部分。因而,既有法學理論,不論是中國古已有之,還是從蘇聯、西方得來的舶來品,還是結合中國國情的獨創,都應受到理性的善待。

在新世紀,中國法理學尤其需要開拓創新。目前我國正處於改革開放的歷史時期。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隨着政治體制改革的發展和新型政治體制的建立,隨着一國兩制的推行和法律全球化的發展,法學理論必然隨之發生革命性變革。

在世紀之交,中國法理學正經受着如何保存既有精華與如何開拓創新的歷史考驗。由於創新路徑、方法、着眼點的差異,不同的法理學學派將由此而產生,法理學也將因此而更加繁榮。

三、將從歷史積澱的現實走向中國特色與世界潮流的對立統一。現有的中國法理學主要是蘇聯法理學、西方法理學與中國原有法理學思想相碰撞而積澱形成的。隨着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建設的發展,中國法理學也必然具有中國特色。中國的經濟狀況,包括生產力、生產關係狀況必然會制約中國的法理學狀況,不僅決定着中國法理學的過去,而且也決定着中國法理學的現實和未來。中國的文化狀況,包括法律意識、政治意識、道德意識等都會影響中國法理學的發展。他們尤其主導着中國法理學的價值取向,進而滲透進法理學的各個方面,乃至浸潤整個法學。中國文化的中國特色決定着中國法理學的中國特色。政治體制的中國特色同樣會給中國法理學以深深的烙印。中國法理學自身的發展也必然會呈現出無法否認的中國特色。中國法理學的前後相因的傳承關係,所傳遞和保留的必然有中國特色。中國法理學是中國的,也是世界的。正因為它有自己的中國特色,它才得以在世界法理學領域獨樹一幟,成為世界法理學中獨具特色的一部分。這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中國法理學在具有中國特色的同時,也有一個融入世界大潮的問題。開放的中國法理學必然、也必須走向世界。

中國法理學走向世界,不僅是它自身發展的需要,也是中國經濟、政治、文化開放的必然結果。在具有中國特色的前提下走向世界,在走向世界的歷程中保留中國特色。這是中國法理學走向新世紀的對立統一之路。

四、將從法理學獨自發展走向概括部門法學與指導部門法學二者並重。部門法學是法理學的實證來源和經驗支持,它們為法理學的發展提供實踐材料。法理學應是部門法學的理論概括,也應是部門法學的理論指導;應是部門法學的力量基礎,也應是部門法學的理論昇華。法理學必須處於科學的位置,擔負起應有的理論責任。長期以來,中國法理學卻無視部門法學的發展與要求,我行我素,以致形成了法理學與部門法學各自發展、相互封閉的畸形狀況。這種局面的形成,除了部門法學有一定責任之外,主要的責任還應歸之於法理學本身。如果法理學有足夠的能力,對部門法學既概括又指導,那麼,部門法學也就不會無視法理學的存在及其發展。由於法理學自身發展水平的侷限,其作用就難以得到充分的發揮。這樣,即使部門法學由於缺乏理論概括和理論指導而顯得膚淺,也使法理學由於不能概括和指導部門法學而顯得難堪;既阻礙了部門法學的發展,也禁錮了法理學的活力。

中國法理學的發展中,它概括部門法學、指導部門法學的形象已經初露端倪。經過一個時期的努力,尤其是經過法理學家的辛勤耕耘,下世紀,實現法理學概括和指導部門法學的目標,已為期不遠。

五、將從老一代法理學家身先士卒走向老一代法理學家作指導與中青年法理學家作先鋒的時代交替和使命轉換。中國法理學在經歷了歷史浩劫後,恢復它的是歷經苦難的老一代法理學家。他們或參與了共和國法制和法學的締造,或直接求學於蘇聯或蘇聯專家。風風雨雨,使他們備受創傷。一旦春風徐來,他們就強忍着滿身傷痛,重振精神,為中國法理學的恢復不辭辛勞,為中國法理學的反思殫精竭慮,為中國法理學的創新赴湯蹈火。應當肯定地説,二十世紀的中國法學家是極其悲壯,極其可敬可佩的。在所有法學家中,法理學家所受的創傷最重,所冒的風險最大。每當回想起中國法理學的重創歷程,我們不能不向老一代法理學家表示由衷的敬意和深深的謝意。現在,老一代法理學家大多數年事已高。在他們的教導下,新一代中青年法理學家已嶄露頭角。在世紀之交,中國法理學正面臨着時代的交替。老一代法理學家身先士卒的法理學領域,自然地出現了老一代法理學家作指導與中青年法理學家作先鋒的學術隊伍新格局。

值此世紀之交出現的法理學家的新老更替,不僅僅是年齡結構的調整,更是學術使命的轉換。如果説老一代法理學家的歷史使命主要是重創中國法理學,那麼新世紀的青年一代法理學家的使命則主要是更新中國法理學,使中國法理學在新的世紀獲得新的創新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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