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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法制教育演講稿(精選15篇)

加強法制教育演講稿(精選15篇)

加強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1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加強法制教育演講稿(精選15篇)

大家晚上好!我是來自20xx級本科生3支部的。

從上面兩個實例我們可以看到,依法治國,對於一個國家來説,是一項戰略性的建設和長期的發展進程;而對於個人乃至於一個家庭來説,在某一個時間點,依法治國與否往往就決定了一個人的一生。很多時候,依法治國不只存在於宣傳和制度,而是深深地滲透於我們每個人的生命、生活。這也是我今天演講的主題,那就是:《法治,就在身邊》。

近幾年,創業在就業中所佔的比例也逐年增大。但同時,創業所面臨的非公平競爭,不合理行政干預,相關審批遲緩等問題也日益突出,實行依法治國,是對中小企業生命力和活力的有力保障,保障公平競爭、市場準入等權利,讓小企業的生存發展之路不再孤單。

在教育方面,依法治國同樣帶給我們福利,對於現在的我們,“義務教育“早已不是一個新鮮的名詞,而在二十多年前,義務教育的推廣,特別是在農村的推廣面臨着很大的挑戰。雖然面臨着阻力,但國家還是將《義務教育法》堅定地推行下去。30年後,義務教育終於收到了累累碩果,現今我國有約58萬所國小,8萬所初級中學,高校也有幾千所,教育體系也初步建成。而今的青少年學生,在接受義務教育後,也可根據個人情況進入社會或者像我們一樣進入大學繼續深造。國家通過對教育基本法的堅決落實實施,讓每個青年學生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志願成為可能。

依法治國並不是高高在上,相反,它存在於我們生活的每一個角落,當我們的權利受到侵害時,它像一張嚴密的大網,讓違法分子無處可逃;而同時,他又像一束光,帶着司法和正義的温暖去擁抱我們每一個人。

加強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2

尊敬的老師們、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我們是八(5)班同學代表,我們今天的國旗下講話主題是弘揚法治精神爭做合格中學生。

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日,12月也是我們金壇的法制宣傳月,今年的活動主題是“不忘初心,尊崇憲法,共築共享法治金壇”。每當12月,我們校園都會積極開展“與法同行,告別陋習,走向文明”主題教育活動。

隨着社會的發展,我們的生活水平生活質量在不斷提高,但同時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也在漸漸地影響了我們,比如網吧、網絡遊戲、黃賭毒等對我們的成長就極為不利,我們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廢學業,甚至犯罪啊。因此,我們完全有必要一起來學習有關的法律知識,來儘量減少直至完全避免犯罪現象的發生。我們雖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識,有了一定的獨立意識,普遍希望得到社會的支持,理解,尊重讚揚,以體現自己在社會中的價值。但年齡特點決定了我們青少年的思想還比較的幼稚,行動往往不成熟不理智,容易犯錯誤,由於法律意識的淡薄,甚至做出一些不該做的事情,而導致一些違法犯罪現象的發生。

有些現象我們學校也曾發生過,比如:有的同學在我們學校上學的時候,不遵守紀律,不聽老師的教育,愛小偷不摸,小到別人的一根筆,一塊橡皮,大到偷錢,偷飯盒等等。還有的同學愛打架,總之在他們的小小的年紀,就已經有了許多劣跡。當他們走出我們的校園,或早或晚,可能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們最後走上這一步,並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實他們就是在我們這個階段,你們這個年齡開始一步一步不聽教育,漸漸變壞的。因此,我們要在“12月法制宣傳月活動”,通過黑板報、主題班會、觀看法制電影等多種形式的活動,自覺接受更多的法律法規教育,再次用中學生《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審視自己的一言一行,因為“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千里之堤毀於蟻穴”,我們要懂得防微杜漸的道理,從小事做起,為此,我們八5班全體同學向大家積極倡導以下幾點:

1、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從事的各種活動都有可能遇到各種不安全的因素甚至造成嚴重安全事故,據瞭解,全國每年有近1.6萬中國小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國小生平均每天達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在現實生活中,當我們走在馬路上,會時不時地發現有人闖紅燈,有人逆行車,有人邊騎車邊聽音樂,有人騎車帶人等違反交通規則,危害交通安全的不良行為。所以,希望我們同學為確保我們自身的生命安全,也為了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除了做到不闖紅燈外,我們要遵守國家的道路交通法,未滿16週歲,我們不能騎電動車上路。騎自行車時不要帶人,不要聽音樂,不要多人並排騎車,更不要逆行車等。

2、在我們的校園內,同樣也存在着很多威脅着我們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現象。有的同學在樓道里嬉戲追打,上下樓時互相打鬧,有的同學在運動時因不注意自我保護而受傷。希望我們同學要遵守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3、目前,社會上還存在着違法犯罪現象,青少年因安全防範意識和社會實踐經驗的缺乏,在應付各種異常情況方面能力還有所欠缺。但僅僅依靠社會、學校、家長的保護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學都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增強遵紀守法觀念,時時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隨時隨地為着我們的安全而約束自己的行為,機智勇敢地處置遇到的各種異常情況或危險。

同學們,生命無疑是可貴的,她帶給我們激情與活力,它給了我們展示一切才能的機會,讓我們的生活可以絢麗多彩。但是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紀律,不成體統。法律神聖不可侵犯的,法律是一把雙刃劍,你遵守它,就是一把保護傘,你觸發法,就必定受到它的懲罰。為了自己的安全,為了我們校園的和諧美好,在以後的生活中,讓我們自覺增強法制觀念,學法、懂法、守法、不違法、不犯法,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不要受侵害,做一個守法的小公民,從而平安、健康、茁壯地成長.

加強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3

同志們:

今天,我們在這裏召開全局青工法制教育會,參加今天會議的有全局大部分青年職工、中層管理人員及部分青工家長,我們專門請來公安分局局長做了法制報告,從參會規模來看,充分反映出局委、行政對青年職工管理教育工作的重視。

我局35歲以下青年職工在全局職工中佔很大比例,大部分集中在生產一線,多年來,你們為企業的發展壯大做出了很大的貢獻,可以説,是我局各項工作的生力軍,在各不同崗位上發揮着重要作用,尤其是近兩年來,農改造工程時間緊、任務重,你們放棄節假日和雙休日,冒酷暑,戰嚴寒,風餐露宿,為第一期農改造工程的順利實施和全局各項工作的順利進展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成績不説跑不了,問題不説不得了,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還要清醒地看到,雖然我局廣大青年職工主流是好的,但在部分青年職工中也存在着許多缺點和問題,有些還很嚴重,再任由發展,後果也是十分嚴重的。

我局大多數青年職工大都是中專畢業生,以職工子弟居多,大部分分佈在兩個工區和基層所站,這部分青年職工大多是近些年踏出校門,直接走上工作崗位,本應是按照指引的正確方向成長進步起來的,是值得信賴、大有希望的一代,但從我局現實情況來看,青年職工管理教育工作不容樂觀,有些青年職工組織紀律煥散,時間觀念差,不遵守作息時間,遲到早退甚至曠工;有些不注重自身學習,不學政治、不學法制、不學業務,政治水平低,法制觀念淡薄,業務素質低;有些不思進取,庸庸碌碌,説東就東,説西就西,不拔不轉,工作主動性差,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有些缺乏青年人蓬勃朝氣,工作生活懶散拖沓;有些言行不符,既想表現自己,又懶得付諸行動,説起來頭頭是道,幹起來有氣無力;有些缺乏自立能力,只會隨大流,甚至濫竽充數,自己獨立解決具體事顯的力不從心;有些8小時外遊遊蕩蕩,泡吧、喝燒酒,甚至聚眾打架~,造成惡劣影響;有些不服從和家長管教,天馬行空,我行我素,做事衝動,不考慮後果。凡此種種,分析起來有客觀現實的社會背景,但主要還是主觀因素。我們大部分青年職工自幼生活在較優越的環境中,未遇到較大的挫折,從生理方面看,精力充沛,年富力強,善於創新,從心理髮展上看,對環境變化較難準確把握,承受力差。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各種新事物、新矛盾層出不窮,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諸如~現象、不正之風、黃賭、毒以及社會競爭日趨加劇等,相當一部分青工盲目認為錢就是一切,變成金錢至上者;一部分青工“事不關已、高高掛起”,聽之任之;還有一部分青工在激烈的時代變革中徹底迷失了方向,隨着企業對人才質量要求的提高,越來越不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在價值取向上發生位移,奉行“人不為已、天誅地滅”的,一切從個人私慾、個人利益出發,把握不住自己,心態失控,走向極端化,甚至走向犯罪的深淵。家庭影響方面,由於大部分青年生活環境比較優越,思考問題較少,缺乏辨別是非的能力,一旦步入現實生活,自己獨立,就顯得束手無策,家庭要正確對待在子女身上產生的不健康現象,教育子女正確認識各種不良現象帶來的嚴重後果,還要重視父母及家人的`言傳身教。社會環境方面:一是目前社會在一定程度上還存在~現象,勞動者辛勤勞動創造的物質財富被少數當權者佔為已有或大肆揮霍,導致青工金錢意識濃厚,注重物質利益,缺乏奉獻和應變能力。二是社會導向出現偏差,“明星”、“大腕”等變成了新聞媒介的寵兒,主人翁宣傳不力,導致部分青工認識模糊,盲目追求時尚,缺乏主觀上進意識,優勝劣汰觀念不強,人生座標位移,不能準確估計自己的價值。三是工作飽滿程度對青工心理狀況有一定的影響。部分青工缺乏工作責任,工作不飽和,又不積極鑽研業務技能,由於閒得無聊,情緒不穩,容易產生不現實的想法;工作飽滿、責任心強的青工經常超時工作,稍有失誤,還要受到別人的冷落和的指責,久而久之就逆心重重。

加強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4

各位教師、同學們:

同學們,作為我們這個年齡段的學生,應如何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增強防範意識呢,這是我今天要講的問題。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條規定,“未成年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規範,樹立自尊、自律自強意識,增強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自覺批判各種不良行為及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

這裏面用簡單的語言概括就是應該如何規範自己。比如説遵守法律、法規、社會公德,作為我們應該模範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照《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來約束自己的言行。

如“尊敬教師,熱愛班級,努力為學校和班級做好人好事,在家孝敬父母等。要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樹立起遠大理想,將來報效祖國。

一個人只有用知識武裝了頭腦,將來才能成為社會的有用的價值規律,一個沒有文化的民族,是一個沒有希望的民族。

縱觀世界,哪個國家知識強盛,哪個國家的綜合國力便強大,大家都知道,美國是世界上的霸權有,被稱為世界警察,他之所以強大,是因為他的科技強大,科技強大是因為人的素質高,人的素質高是因為接受的教育層次高。

美國50年代普及了高中教育,而我們才剛剛建國,現在美國已經普及了大學教育,我們國家現在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並且相當艱難。

同學們,你們是祖國的希望和未來,是新世紀的主人,希望你們認真學習,遵紀守法,從小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立場成才,祖國的未來寄託在你們身上。

最後祝同學們幸福快樂,健康成長。

加強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5

大家好!我這天講話的主題是“做遵紀守法的國小生”。

最近我們身邊常出現一些較嚴重的違紀現象,如有的同學私自離校、動手打人、罵人……種種現象,令人擔憂同時也催人深思。

什麼叫遵紀守法呢人們在社會生活中遵守有關紀律,依法辦事,嚴格恪守法律規範就叫遵紀守法。有的同學認為,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紀律的約束。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俗語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自由是相對的,是有條件的。鳥在空中飛翔,它們是自由的;魚在水中嬉遊,它們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鳥放入水中,讓魚離開了水,那麼它們不僅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會死掉。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亂走馬路,被車輛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沒有不受約束的自由。此外,紀律限制自由,又保護自由。如當你走進閲覽室,裏面靜悄悄的,只能聽到偶爾翻書的沙沙聲。對於想看書的人來説,這一片寧靜多麼寶貴!因為人人都遵守閲覽室規則,大家能夠享受這靜心閲讀不受干擾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紀律,高聲談笑,這自由就消失了。

我們國小生正擔負着努力學習,將來建設祖國的重任,祖國、社會都要求我們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學校裏,同學間總會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學們要互相關心和尊重,友愛相處,團結合作。如在做什麼事時意見不同、出現矛盾,必須要冷靜處事,決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揮拳相向,傷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勸同學們遇事要冷靜,要有法紀觀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們學校有着嚴肅的校紀和優良的校風,我們作為國小生,更就應與同學和睦相處,理智冷靜地對待和處理問題,讓我們嚴格要求自己。

我的演講完了,謝謝大家!

加強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6

尊敬的老師們、親愛的同學們:

法制在我心中,我們會擁有愛,當我們心藏法制,我們會約束自己的行為,我們就不會感情用事,我們就不會做違反國家利益,損害別人利益的事,我們會維護國家和人民以至社會,當我們的行為都很好,很規範了,我們的國家才會和平,我們才能生活在一個自由民主的環境裏,快樂和幸福時刻會伴隨着我們。

從“一五普法”開始至今已27年的歷史,我國的普法工作從對全體公民的法律知識的啟蒙教育到學法用法的結合再到提出依法治國戰略的,實現治國理論上的重大突破,廣大羣眾也由學法、懂法、守法向用法、護法轉變,直到現在,已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質轉變,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運用法律手段管理轉變。可以説,我工作二十多年來是隨着我國普法教育深入開展一同走過,見證親歷了我國普法工作20年的變化。對法律的認識走過了從表面感知到內心擁護和運用法律的歷程。

中國人歷來不願意打官司,他們認為上法庭打官司是醜事,我也不例外,然而,一場官司卻改變了我的認識和看法。我校有兩位學生違反校規,發生打架、鬥毆事件,一高度近視的學生視網膜脱落,雙方家長不問青紅皂白,是非曲直,口口聲聲要學校負全責高額賠償,當時學校本着息事寧人態度,擺事實,講道路,希望此事合情合理解決,但家長不依不饒,此事一拖三月,弄得校領導心力交瘁,正常教學管理工作受到一定影響,前兩條路行不通,最後,我們用“法”來解決,三方當事人都聘請了律師,通過一系列法律程序,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三月未解決的事,半天解決,且三方都無異議,當時,我在法庭感受到了法律的威嚴,神聖與公平。“法”在我心中是威嚴、神聖與公平的象徵。用法律來解決問題是社會進步的標誌。

“法”在我心中。是正義的化身,是正義的保護神,記得**學校因邊拆遷學校臨鋪有幾間鋪面,當時承租給別人經營。政府拆遷就象一塊肥肉,總會吸引一些貪婪的人,這些經營户欺我剛到學校不瞭解一些情況,威脅學校不拿出錢就堅決不搬等,我有了上次依法辦事的經驗,立即組織相關人員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合同法》,《住房屋管理條例》等後,心中有了底,他們這樣做是“無理取鬧”沒任何法律依據,我不與他們爭吵,只説:一切按法律辦事,如果合理合法,你們拿得出法律依據,學校砸鍋賣鍋賠;反之,學校將向法院起訴依法辦事。僵持了一段時間後,這些承租户眼看撈不到什麼好處(據説,後來他們自己也查看了相關文件,自知無法律做支撐)紛紛搬走了,事後,有人説:“尹莉,你膽子真夠大,這些人惹急了什麼事都做得出來”其實,説不怕是假話,但又這樣敢於堅持是因為“法”在我心中,在“法”在為我撐腰:第一、我是在依法辦事;第二現在是法制社會,他們做什麼,總還是要掂量掂量。

“法”在我心中。是我的良師益友,在管理工作中,最怕評優選模、福利、獎金髮放,外派人員學習考察等弄不好,激勵效果達不到反而弄得大家矛盾重重,但一切按“規章制度”辦事,一切按法律程序後,這一切都迎刃而解,“法”在我心中,它時時提醒我,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現在不管是與家長溝通交流、師德教育方面……我都會是以法律為準則。“法”在我心中使我工作更加愉快。

加強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7

各位老師、同學們:

今天,我來給同學們講授一些法律常識,以便同學們在今後學習和生活中有所作為。

我們知道,我們所處的時代是一個信息時代,同學們可以通過多種途徑接收到各種新鮮的事件,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你們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們是否想過你們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須受到法律約束,法律是至高無上的,是不可侵犯了,誰違反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懲罰。

那麼,什麼行為是犯罪的行為呢?要遠離犯罪,這是同學們首先要弄清楚的問題。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主義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個方面的基本特徵:

㈠犯罪是一種危害社會的行為,即犯罪具有社會危害性;

㈡犯罪是一種觸犯刑律的行為,即犯罪具有刑事違法性;

㈢犯罪是一種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即具有應受刑罰懲罰性。

今天在坐的都國小生,也就是説你們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危害社會、觸犯刑律、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值得注意的是,對未成年人犯罪,我國《刑法》第17條做了年齡及犯罪行為種類上的限制。其中第1款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負刑事責任,意思就是凡年滿十六週歲的人實施了刑法規定的任何一種的犯罪行為,都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樣規定是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的,在我國,已滿十六週歲的人,因體力、智力已相當發展,並有一定的社會知識,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惡的能力,因此,應當要求他們對自己的一切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那麼,有些同學們會説我現在還不到十四周歲呢?在這裏我要告訴你們,如果你實施了犯罪行為時年齡雖未達到能追究刑事責任的界限,國家法律還是有懲罰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處罰、送勞動教養、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等等。在這裏我給同學們舉幾個説明未成年人由於不知道用法律來規範自己的行為、不懂犯罪概念而釀成大錯的真實案例:一個是發生在20xx年的一名十四周歲的中學生投毒案,該生將自己買來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點老鼠藥,而後放入附近一國小某教室的一張課桌抽屜裏,第二天,坐該課桌的國小生喝了這有毒的冰袋後,很快就死了。這起案件偵破後,該鳳毒的中學生後悔不已,他説自己沒有想害死人,以為國小生吃了只會拉肚子,但是嚴重的後果已經造成,該學生的後悔不能代替法律的處罰。

根據《刑法》的規定,投毒致人重傷、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後該生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這也是發生在20xx年的一個案件,被告人劉某年僅15週歲,原是某中學的學生,在一次偶然的情況下進網吧玩了一下,覺得挺好玩,以後就經常到網吧玩,之後一直沉迷於玩網吧和遊戲機,但父母不給錢,怎麼辦呢?他想到了向同學下手敲錢,一天,他在某中學操場玩時,看見同學方某,劉某就走前要方某給他錢,並威脅方某説,你以前跟別人打過架,被打的人叫我來拿醫藥費,自己認識許多社會上的人,不給錢就叫人來打死你,方某很怕,將自己身上僅有的五元錢給了劉某,以後劉某陸續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計六十餘元,其中一次,被告人劉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約,劉某便將方某帶到一個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煙頭燙方某,並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錢交到劉某手中,在這種情況下,方某才將這件事告訴其父親,方某父親到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人員將被告人劉某抓獲歸案,劉某在接受審判時説道:我以為只是敲點同學的錢好玩,不知道會有這麼嚴重的後果。但是法律是無情的,誰觸犯了它就要受到處罰。

以上所列舉的例子只是較炮典型的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學其實很聰明,但他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但是這也是違法行為,是法律不允許的,如果情況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這裏我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不管在任何時候,都不要到那種很容易接觸到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不健康的人,以免走向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向同學們講一講如何加強對犯罪的自我防範。

同學們在成長的過程中,有時會碰到各種各樣的不法侵害,一旦碰到了,怎麼辦?我們要增強分辨能力,學會自我保護,國家的法律都是為保護一切合法權益、懲罰各種不法行為而制定的,也就是説在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罪犯的`不當侵害時,我們要拿起武器來保護自己,如果畏懼罪犯的話,就會助長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使他們有恃無恐地實施犯罪行為。

所謂犯罪的自我防範是指個人為減少被害的可能,進行自我保護而採取的各種措施和方法,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條之規定:一方面,指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範意識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過加強文化修養和法律知識,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後應通過法律途徑,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具體來講,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㈠未成年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規範。

實踐證明,未成年人一旦養成了種種不良習性後要矯正過來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費更大的力氣,因此,未成年人就應該在日常生活中和學習中,處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共規範,尊重社會公德,從小養成良好習慣加強自我修養,自我調節,自我完善,自覺抵制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

㈡樹立自尊、自立、自強的意識。

自尊、自立、自強是一種積極的人生態度,也是未成年人進行自我防範和贏得社會保護的途徑,如果未成年人甘墮落,外界再怎樣幫助,也是我濟於事的。

㈢增強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學好知識,豐富社會生活經驗,鍛鍊各種能力,才能對違法犯罪行為有一個清醒的認識。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還要加強鍛鍊身體,增強體魄,這樣有助於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時候,及時逃脱或者進行正當防衞,不至於受到犯罪行為的隨意侵害。

㈣加強未成年人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

未成年孩子對犯罪的自我防範,除以上講的,還必須懂得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應該採取哪些措施?根據實踐經驗,我們建議同學們如果在遭到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的時候,切切要記住兩點:

第一,同學們要以躲避免受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為自己的首要任務,不提倡你們去同違法犯罪分子面對面博鬥,比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後設法擺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撥打110報警。

第二,如果同學們發現自己正在或已經受到非法侵害的,就應該採取正確的途徑解決。例如前面所舉案例中的方某,他當時就沒有通過正當的途徑保護自己,如果他被劉某第一次搶劫時,立即向父母或老師報告,就不會三番五次地被劉某搶劫。

我再給同學們講另一種自我保護的特殊情況,這也是我們在平時的辦案當中常常遇到的情況。如:學生蔣某假期與鄰居李某及張的幾個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蔣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車出去玩,在出租車上,蔣某聽李及朋友説:等一下要將那人的手機搶來,另外還要搜一下他身上看有沒有錢,蔣某聽了這話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搶劫,他有點想不去但礙於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搶劫現場,實話搶劫時,蔣某站在邊上看,李某叫蔣幫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蔣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並將搜到的錢全部交給李某,案發後,由於受害人及時報案,公安機關很快將李某及朋友還有蔣某一併抓獲,蔣某歸案後一直辯解説他並不想搶別人的錢,他覺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規定:幫助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實施強行劫取公民財物的行為同樣構成搶劫罪,蔣某最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所以以後我們的同學們如碰到這種情況,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要有自我保護意識,不要惹禍上身。總之,同學們如遇上不法侵害時,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靜,機智勇敢,要敢於檢舉揭發,積極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我們要緊信邪不壓正的道理,幹壞事的心總是虛的,害怕的應該是他們。

以上我給同學們講述了違法犯罪的一點基本知識和何加強自我防範方面的問題,我所講的只是給同學們起個拋磚引玉的作用,同學們要真正做到遠離違法犯罪,健康成長,還要靠同學們自覺刻苦地學習文化、科學、法律等方面的知識,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謝謝大家。

加強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8

敬愛的教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今日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制在我心中》。

同學們,20__年,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12月4日,作為每年的全國法制宣傳日,今年,是我國第xx個全國法制宣傳日。

首先,我想請大家思考這樣一個問題:在你們心中什麼是法律?

有人説,法律是明媚的陽光。陽光照耀之處,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濕地、野生動物等等都有相應的法律保護着,法律的保護使天更藍、草更綠、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諧。

有人説,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從一生下來開始,法律就對幼兒、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財產不受侵害、社會醫療保障、老年撫養等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法律的保護讓我們歡樂地成長,安全地擁有,幸福地生活。

還有人説,法律是行動的指針。像我們開口不能罵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樣,我們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約束,同時也受到法律的保護。大人們每做一項工作,每簽訂一個合約,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條款,法律使我們的社會運行有序,和諧相處,健康發展。

哦,原先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它就像空氣、水、或麪包一樣,時時刻刻在我們身邊,須臾不曾離開。當有人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座椅,打碎路燈時;當有人騙取他人財物,甚至偷竊時;當有人走路不靠右側通行,隨意破壞交通規則時;當有人破壞草坪、花卉,隨意污染環境時;當有人私自拆毀他人信件,污衊他人時;當有人攜帶易燃品乘車坐船時……這些不都是我們身邊的違法行為嗎?這其中有你嗎?有你的家人嗎?

法律對於我們青少年而言,還只是一隻模糊的蝴蝶,有時候違犯法律了還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為什麼犯了罪,罪在哪裏都不明白,這是缺乏法律意識的一種表現。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是祖國的期望,如果我們不從小培養法律意識,養成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的好習慣,那麼依法治國將永遠是一句空話!

古人説:“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只要我們心中有法,你就會明白:什麼事情可做,什麼事情不可做,什麼樣的行為是受法律保護的,什麼樣的行為是法律所禁止的。

親愛的同學們,法律是一柄雙刃劍,它既懲治壞人,也約束自己,它既賦予你權利,也讓你肩負職責,它無時不在,無處不在,它就在我們身邊,它就在我們心中。

我的演講完畢,多謝大家!

加強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9

法制教育講座講稿

老師們、同學們:你們好!

今天,很高興能參加我們學校的這個法制教育講座。舉辦這個法制教育講座很有必要,也很及時,目的就是要通過這個講座,讓同學們多瞭解一些法律知識,增強法制觀忥,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少年。今天,我主要講四個問題:一、未成年人為什麼必須學習法律知識?二、“違法”“犯罪”的概忥與區別。三、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原因。四、未成年人如何加強自我防範意識。

一、未成年人為什麼要學習法律知識

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僅在案件數量上急劇增加,而且犯罪成員在案犯總數中所佔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齡相對提前。僅從我區的實際來看,在我們辦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盜竊案、搶劫、打架鬥毆等案件居多,大部分行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為是犯罪行為。因此,未成年人必須加強自身法律知識的學習,通過學習法律知識使自己瞭解什麼是違法和犯罪,哪些行為構成違法與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同時,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違法”“犯罪”的概忥與區別

違法和犯罪這兩個詞,同學們一定不會陌生,但是它們的聯繫和區別同學們可能不是很瞭解。根據我們的辦案調查情況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對法律的無知。什麼是違法呢?我們通常所講的未成年人的違法行為,主要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條中所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嚴重不良行為,即:糾集他人結夥滋事,擾亂治安;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傳播淫穢的讀物或者音像製品等;進行淫亂或者色情賣淫活動;多次偷竊;參與賭博,屢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上述列舉的行為中,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這一行為希望同學們引起注意,同學們可能會對此不以為然,但這也是違法行為;還有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的違法行為在學校也是時常發生的,據我們瞭解,一些高年級的同學會向低年級的同學強行索要錢財,這是一種違法行為,同學們不要害怕,要敢於檢舉揭發,同這些違法行為作鬥爭。那麼對具有上述違法行為的未成年人應當如何處理呢?一方面對違法行為較輕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其監護人和學校相互配合,採取措施嚴加管教。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違法行為,且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處罰,處罰的種類有警告、罰款、行政拘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之規定: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14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什麼是犯罪呢?我國刑法第13條規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個方面的基本特徵:(一)犯罪是一種危害社會的行為,即犯罪具有社會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種觸犯刑律的行為,即犯罪具有刑事違法性(三)犯罪是一種應當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即具有應受刑罰懲罰性。值得注意的是,《刑法》第17條第1款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負刑事責任,意思就是凡年滿十六週歲的人,實施了刑法規定的任何一種的犯罪行為,都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樣規定是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的,在我國,已滿十六週歲的人,因體力、智力已相當發展,並有一定社會知識,已具有分辯是非善惡的能力,因此,應當要求他們對自己的一切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刑法第17條第2款還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動、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樣規定,是充分考慮了他們的智力發展情況,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實上的識別能力,但由於年齡尚小,智力發育尚不夠完善,缺乏社會知識,還不具有完全識別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因此,他們負刑事責任的範圍應當受他們刑事責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們對一切犯罪都負刑事責任法制教育講座講稿。在這裏,我給同學們舉個案例:去年,在烏橋村發生一起案件,外來民工學校的五名同學相約到田野裏玩,遇到天下雨,於是一起到一家廠裏躲雨。當他們看見這家廠裏閒置的電機時,便回家拿來手鉗、改刀、扳手等工具,將電機撬爛,把裏面的銅線取出拿去賣掉,後來被公安機關查獲。在這起案件中,三名嫌疑人剛滿十五歲不滿十六歲,另外兩名同學更是才只有九歲。同學們説,他們的行為夠沒構成犯罪?很顯然,他們五人的行為已經構成盜竊罪,按照刑法應該被刑事拘留,甚至會被判刑。但是由於他們未滿十六週歲,只能由父母監管,但是在他們的人生道路上將會永遠的留下一條犯罪記錄,如果今後他們想靠大學或是到部隊當兵,或者到公司上班,都會受到很大的限制。同時他們的父母將會代替他們賠償別人的損失。同學們:違法犯罪所造成的危害是什麼?我們姑且不談犯罪給社會給被害人帶來的傷害,他們的父母,辛苦半輩子,含辛茹苦撫養成人為了什麼?是望子成龍啊,這下可好這條龍飛到監獄去了,他們的心在流血啊。而最主要的是對他們自己的傷害,理想前途沒有了,人格尊嚴沒有了,自由生活沒有了,當他們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可貴,失去了生活才知道生活的美好,失去了生命才知道生命的價值。面對着鐵窗電網警衞,他們想到的是遲到的後悔和深深的懺悔。

我知道有的同學其實很聰明,但他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比如別人走路時他突然伸出一隻腳將別人絆倒;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有些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物品;有些同學以大欺小,沒有錢買東西吃、沒有錢進遊戲室就強行向弱小同學索要等等行為都是法律不允許的,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説你這一逞強就有可能將自己玩進牢房。所以在這裏我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什麼遊戲室、網吧、舞廳等地方,同學們千萬不要進去,因為那種地方很容易接觸到一些不健康的東西,從我們辦案實踐中發現很多這樣的案例:有些平時表現較好的學生,就是由於在遊戲室、網吧、舞廳等地結識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後就被帶壞,最後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前段日子在我們鎮上剛宣判了一起案件,兩名主要嫌疑人一個被判無期徒刑,一個被判了20xx年。其實他們也就是為了生活中的一點小矛盾幾句話和對方過不去,就咽不下這口氣,一定要去出頭。結果一刀下去就將對放的生命結束了,自己的一生也給葬送了。被判無期的那名嫌疑人也就20歲左右,比同學門也大不了多少啊。

三、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原因

1.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強,社會責任意識差。多數青少年犯原在家庭中是“小皇帝”,長期生活在“大家圍着轉”的家庭環境裏,家長對其處於服從地位,千方百計地滿足他們的各種願望和要求,結果使他們逐漸形成了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為所欲為,十分任性,自私、貪婪和霸道。他們只注重自己的享受,只想自己吃得好、穿得好、用得好、玩得好,卻不顧及他人或社會的利益,更別説什麼社會的責任,為社會做什麼有益的事,什麼扶危濟困,見義勇為,愛心,都與已無關。這種人崇尚金錢,追求自身利益,追求高消費,爭強好勝而缺乏進取精神,甚至為了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

2.獨立意識強,承受挫折能力差。青少年在成長過程中大多一帆風順,受到家庭的過度保護,始終被別人圍着、護着、捧着,想獨立,想自己做主做些事情,想自己主宰世界,但他們從未嘗過“逆境”滋味,不知道世事的艱難。在日常生活中,他們不能控制自己的不良行為習慣,甚至不能應付一些較小的挫折,心理承受力非常脆弱。他們在遇到挫折時,往往表現出過分的失望、焦慮、沮喪情緒,甚至意志消沉,自暴自棄,不能客觀地分析自己原因和客觀情況,使挫折的負面影響在其身上表現得非常明顯,在不良刺激的誘惑或社會上不法分子教唆下,萌發違法犯罪的忥頭,走上犯罪道路。

3.情感豐富,自我控制能力差。現在的青少年大多是獨生子女,無兄弟姐妹,他們在父母的過度呵護和嚴格的監控下,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緊張的學習,他們渴望朋友,渴望交流,渴望瞭解社會,接觸社會,但由於他們辨別是非能力不足,自我控制能力差,感情易衝動,敢愛敢恨,敢做敢為,在日常生活中常交上一些“情所意合”、夠哥們、講義氣的朋友,在他們的薰陶下,人生觀、價值觀發生偏差,他們講究吃喝玩樂,追求享受,他們只關注自己的需要,很少考慮別人的感受和社會的利益。當自己得不到別人尊重、自己的需要得不到滿足時,便相互對立,仇恨,大打出手,甚至報復、傷害、故意殺人犯罪。

4.模仿能力強,辨別是非能力差。多數未成年獨生子女自我意識較強,在社會交往中具有探索未知、學習新鮮事物,模仿他人行為的求知慾,但由於他們年幼,缺乏是非辨別能力,把壞的當成好的,把腐朽當作神奇。把打架當成勇敢,把酗酒當作豪爽,把一起幹壞事當作義氣,把揮霍當作瀟灑,把吸毒涉黃當作探索。這些人極易被社會上存心不良的人拉下水,從而走上犯罪道路。

5.好逸惡勞心理突出,吃苦耐勞艱苦創業精神差。多數青少年從小生長在“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優越家庭環境裏,許多父母過分嬌慣溺愛和遷就子女,儘可能多地給子女錢,供其揮霍,他們不知父母的艱辛,不知掙錢的不易,不知節儉,不知創業的艱難。養成了坐享其成,好吃懶做、自私任性、冷酷殘忍、乖戾蠻橫、脾氣暴躁,以及鄙視勞動、厭惡勞動的不良品格。他們隨着年齡的逐漸增大,他們的物質享樂慾望不斷膨脹,他們賴以生活的經濟來源,不能滿足他們貪得無厭的需要時,便會鋌而走險,就會用違法犯罪行為去維護好逸惡勞的習慣,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四、未成年人如何加強對犯罪的自我防範。

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條的規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範意識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過加強文化修養和法律知識,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後應通過法律途徑,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具體來講,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一)未成年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規範。

實踐證明未成年人一旦養成了種種不良習性後要矯正過來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費更大的力氣,因此,未成年人就應該在日常生活中和學習中,處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共規範,遵重社會公德,從小養成良好習慣加強自我修養,自我調節、自我完善,自覺抵制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

(二)樹立自尊、自立、自強的意識。

自尊、自律、自強是一種積極的人生態度,也是未成年人進行自我防範和贏得社會保護的途徑。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墮落,外界再怎樣幫助,也是無濟於事的。

(三)增強辯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學好知識,豐富社會生活經驗,鍛鍊各種能力,才能對違法犯罪行為有一個清醒的認識黨課專題。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還要加強鍛鍊身體,增強體魄,這樣有助於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時候,及時逃脱或者進行正當防衞,不至於受犯罪行為的隨意侵害。

(四)加強未成年人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意識。

未成年孩子對犯罪的自我防範,除以上講的,還必需懂得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應該採取哪些措施。根據實踐經驗,我們建議同學們如果在遭到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的時候,切切要記住兩點:

第一、同學們要以躲避免受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為自己的首要任務,不提倡你們去同違法犯罪分子面對面博鬥,比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後設法擺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報警。

第二、如果同學們發現自己正在或已經受到非法侵害的就應該採取正確的途徑解決。如及時向同學、家長或者其他監護人報告,由家長、老師或學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或者政府主管部門的報告。不要怕你報告了他們的不法行為後會遭到報復,你越是膽小害怕,他們就越膽大妄為。同時,當你開始與同伴在一起玩時發現同伴有犯罪意圖時,你應當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話,你就要趕快想辦法遠離他,千萬不能為了哥們義氣跟着同伴,因為你一旦跟着去,即使你沒有動手,你也難脱干係。因為受害人不管你具體有什麼行為,他只説共有多少人實施了犯罪,你們這些去的人即使沒動手也都助了威。所以我們的同學以後如碰到這種情況,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要有自我保護意識,不要惹禍上身。總之同學們如遇上不法侵害時,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靜,機智勇敢,要敢於檢舉揭發,積極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我們要堅信邪不可能壓正的道理,幹壞事的心總是虛的,害怕的應該是他們。

同學們,今天你們是在校的學生,明天是祖國建設的棟樑,作為一名學生,有這樣美麗的學校,有這樣高素質的老師,有這麼好的教育質量,你們是幸運兒,你們應珍惜光陰、努力拼搏。祖國需要你們,明天是你們的!

謝謝大家

加強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10

各位領導、老師:

大家好!我是,很高興今天能在這裏和大家進行交流,希望我的演講能得到您的支持與認可。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制教育,校園建設的常青樹》。

作家柳青有這樣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緊要處卻常常只有幾步。”是呀,現在很多孩子就是在這緊要之處出現了問題。學生還沒有走上社會,前面的路還很長,要學會分析,學會辯別,學會拒絕,學會自我保護,走好每一步,否則一旦觸犯法律,就會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遺憾。

人類不斷進步,社會不斷髮展,我們已經進入了高度文明的法制社會,人們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然而,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案件卻讓我們觸目驚心。從某名牌大學學生向動物園的熊潑硫酸到中學學生不滿母親的批評而殘忍地把母親殺害,再到今天的大學生因與同學發生口角而策劃了一套殺人計劃並實施本應是朝氣蓬勃的青少年,本應是有着美好未來的青少年,而今天卻狼狽地站在了被告席上,他們也為自己的行為痛哭,也為自己的行為後悔,但是他們卻沒有了前途,沒有了未來。面對此景我們不禁要問:“他們都怎麼了?”究其原因,是法制觀念的缺乏,法律意識的淡薄,推使他們走向了被告席。這樣的事情已經是屢見不鮮了,可見,讓法律走進校園,是教育的必然要求。

面對國小生,我們如何培養他們的法律意識,讓他們用手中的筆書寫自己精彩的人生呢?“勿以惡小而為之”,這是三國時劉備告勉自己兒子劉禪的一句話,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雖然歷經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惡不制,必然發展”,看看社會中那些犯罪分子哪個不是從“小惡”開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因此,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就要從預防不良行為的發生抓起。

下面我給大家講一講我的親身經歷。

我在擔任少先隊大隊輔導員工作期間,通過觀察,發現每年畢業班中都有一部分學生認為自己馬上就要離開學校了,便目無一切,對老師的要求漫不經心,甚至產生很強的逆反心理,專門與老師作對。長此以往,學生很容易養成不良習氣,走上犯罪道路。一直以來畢業班就像一塊燙手的“山芋”,讓每位老師頭疼。經過深思熟慮,我決定主動申請擔任畢業班的班主任工作,進行一番嘗試。

剛接班不久,我班就轉來一位叫李磊的同學,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我發現:他上課從不聽講,成績極差,經常跟父母騙錢,曠課出入網吧,還與社會閒散青年頻繁來往。此時,我清醒地認識到,他的“小惡”如不治,將會使他走向犯罪的邊緣。面對這樣一個學生,我該怎麼辦才能“對症下藥”呢?

我想,普通的講道理是不能完全馴服這匹“野馬”的,必須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讓他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結合班裏的實際情況,我舉行了一系列以法制教育為主題的班會,如“爭做守法小公民”“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等等。把孩子們平時的一些“危機”行為,排成小品,讓他們結合學到的法律知識展開討論。在其中的一次班會中,我發現李磊同學自始至終都低着頭一言不發。“李磊,談一談你的想法,好嗎?”他很難為情,只説了一句“老師,我錯了!”我微笑着為他鼓起了掌,頓時班裏響起了雷鳴般的掌聲,此時被父母打罵都不掉一滴眼淚的他,竟流下了兩行熱淚,這是充滿悔意的兩行淚水,這是決心改正的兩行淚水,這是發自他內心地兩行淚水。

在接下來的日子裏,我又把法制校外輔導員請到學校為學生做法制教育報告,並舉行了“法在我心中”為主題的演講賽。賽前我特意和李磊進行了談話,邀請他為這次比賽做總結性發言。看得出他特別重視這次機會,做了精心的準備。果不其然,會上他大放異彩,再一次贏得了同學們的掌聲。賽後,我趁熱打鐵,又給他講了很多青少年違法的案例,讓他進一步的瞭解有關法律的知識。漸漸的他能嚴格要求自己,我知道這一切都是法制教育在潛移默化的改變着他,是法制教育改變了他的人生觀,讓他重新認識自我,走上正途。

但是,僅僅讓學生知法、懂法還是不夠的,還要讓孩子們學會運用法律保護自己。因而,我在學校又成立了青少年維權崗,不斷地開展各種豐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動,還通過《紅太陽報》和“紅領巾廣播站”等宣傳陣地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

通過李磊同學的轉變,讓我們看到,校園法制教育工作不容忽視。雖然小孩子做不到侃侃而談地去講法,但是我們要讓他們從小就有法律意識,要讓他們這艘航船在剛剛起航時就有一個正確的方向,要讓這艘航船在茫茫的大海上學會躲避暗礁,只有這樣,他們才有可能駛向理想的彼岸。法,是維持社會安定的保障,法,是判斷人們行為的準則,法,是嚴酷而又公平的象徵。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校園是孕育社會合格小公民的搖籃。我堅信:法制教育將使校園和諧之花常開,建設之樹常青!

謝謝大家!

加強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11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大家明白法官憑什麼來判定誰是誰非嗎?

對,就是法律。你一出生就成了這個世界的一分子,成了受法律保護的公民。法律就會賦予你必須的權利和義務,自由和約束。權利是夠廣泛的了,比如,每一個人都有生命權、榮譽權等等,在遇到傷害時,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權利。我們享有的自由也是廣泛的,但我們的許多行為還務必受到約束。別忘了,約束是為了讓你飛得更高、更遠,你務必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異想天開而斷送了自己的前程。做什麼事都要先想一想,這樣做對自己有什麼害處,對別人有什麼害處,對社會有什麼害處,不要違背了自己的良心,甚至觸犯了法律。

大家都明白,助人為樂是大力提倡的社會公德,但在幫忙別人時也要想一想,不要好心辦了壞事,害人又害已。CCTV-12的《法律講堂》欄目講過這樣一個故事:有一個叫劉陽的孩子,他很厭惡同班同學沈強,於是,這請他的好友李嚴幫忙報復,劉陽先介紹沈強和李嚴認識。李嚴想了一個計策。有一天,他們三人放學後沒有直接回家,一向玩到天黑,李嚴和劉強把沈強騙到沒有人的地方,搶走了沈強的筆記本電腦,還威協他不讓他告訴老師和家長。最後沈強的家長還是明白了,到派出所報了案。李嚴和劉強受到了法律的嚴懲。李嚴不能明辨是非,盲目替朋友幫忙,不僅僅害了自己,也害了他的好朋友。

類似的例子還有很多,比如幫人隱藏偷來的東西,就會犯窩藏罪,包庇別人犯罪會犯包庇罪等等。

我們年紀還小,不懂的東西很多,我們可要好好學習呀,千萬不要做個小小的法盲,但我們只要記住最基本的一條就能夠了,那就是:勿以善小不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法在我身邊,我們要遵紀守法。

加強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12

親愛的老師們,親愛的學生們:

大家早上好!今天是中國的法制宣傳日。今天我們演講的題目是《嚴以律己,做遵紀守法的好學生》。

俗話説,“不按規矩辦事,你不可能成為方圓。”無論做什麼都要有個規矩,不然什麼都做不了。對國家和社會來説,這個規則就是法律。依法治國是我國治國的基本方略,是社會進步和文明的重要標誌,是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是民族的未來希望。孩子的法律素質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未來社會的穩定。你正處於身心生長髮育階段,可塑性很強。培養法律意識,從小進行法律教育,不僅可以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更重要的是,可以鼓勵我們養成依法辦事、遵守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

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作為新世紀的中學生,要提高法律意識,自覺學習法律基礎知識,逐步培養法律素質,成為守法的好公民;要善於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自覺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我們要熱情宣傳法律法規,用正確的法律觀念影響周圍的人,帶動周圍的人,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學生,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由之路。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和身邊的小事做起,自覺認識、理解、遵守、保護法律,為實現我國的依法治國方略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加強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13

各位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

作家柳青有這樣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緊要處卻常常只有幾步。”這句話的意思是説:“同學們還沒有走上社會,前面的道路還很長,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學會分析,學會辯別,學會拒絕,才能學會自我保護,否則一旦觸犯法律,法律是無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會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遺憾,後悔莫及。”最近幾年,我國青少年犯罪人數和比重逐年遞增,案件性質涉及盜竊、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搶劫、敲詐勒索等等,而他們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針對違法犯罪的原因進行分析,才能採取有效措施,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總結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1、不良的社會影響,引人誤入歧途。目前,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各種思潮並存,有些醜惡現象容易誘發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比如説“有錢就有一切”這種觀念,他們作案時心安理得,根本沒有一種負罪感,直到事發東窗才追悔莫及。還有就是現在大街上到處是錄像網吧,受到錄像網吧裏非法出版物的影響,從中學到一些作案方法後不惜以身試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2、放鬆自己的思想建設,缺乏遠大理想和奮鬥目標。以為這只是空洞無物的理論,辯別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夠,法制觀念淡薄,沒有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不求上進。不懂得自尊自愛,只追求吃喝玩樂,沒有心思學習,甚至發展到逃學棄學,過早地步入社會,在不良因素誘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在學習中,大家要多學習一些系統的法律知識,逐步樹立較強的法制觀念,有效預防違法犯罪,樹立守法的觀念,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使個人生活和社會生活都能正常運行。俗話説“籬笆扎得緊,野狗鑽不進。”法制觀念淡薄是導致許多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加強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14

大家好!

今天很榮幸來到我們慈溪市長河鎮藍天國小, 給同學們上這堂法制課,首先自我介紹一下:我叫陸高君,是長河派出所的民警,是我們長河鎮長豐村、雲海村和長河居委的責任區民警,大家都是我們長河鎮的小新市民,我想以後很多同學是要留在這裏為我們長河的發展貢獻力量的,以後如果同學們的户口要遷到這裏來,怎麼遷,可以來找我哦。

同學們,你們現在每個人都處在令人羨慕的花季,那如何珍惜現在自己所擁有的大好光陰,正確對待社會和人生,更好地完成學業,在學校能學到一技之長,進而進一步成長為一個對社會、對家庭有用的人才,值得我們在座的每一個同學進行認真思考。

好的,我們現在開始今天的主題,由我同大家共同學習和探討國小生應當瞭解的法律常識,應當具備的自我防範能力、心理素質以及自覺抵制不良行為等各方面應注意和了解的問題。

近年來,在司法機關辦理的犯罪案件中,有不少是青少年,也有不少就是我們學生,他們之所以會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就在於他們不懂法,沒有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他們的行為不僅嚴重侵犯了社會管理秩序、敗壞校園風氣,在給社會、給他人造成損害的同時,也使自己和家庭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今天我要講的第一個話題是:從小養成良好習慣,自覺守法。

同學們聽説過這樣一句話嗎:“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意思是説不要以為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為這件壞事太小了而去做。下面我就先給大家講一個今年我經辦的關於“偷盜農作物”的案例。“農作物”大家知道嗎?就是農民伯伯種在地裏的東西,像瓜果蔬菜這一些。為什麼我今天會選這個案例與大家講呢?因為在這個案子裏,有跟同學們差不多年紀的孩子參加,所以我想很需要在這裏給大家講一講,引起大家的重視。

我先把簡要案情給大家講一下:在今年8月份的一天晚上,谷某和只有14歲的未成年人蔡某、董某一起到我們長河鎮三塘江上去網魚,在網魚的時候看到後面有一片瓜地,就趁無人之際,摘了幾隻西瓜和一些小白瓜,後在回家途中被巡邏民警發現並抓獲。這件事情小嗎?小吧。可能同學們也會想:摘了幾個瓜有什麼了不起的,又值不了幾個錢,誰誰誰以前有摘過也沒事啊。的確,這件事情很小,但它卻實實在在的觸犯了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最後,谷某、蔡某和董某都因“惡小為之” 而受到了處罰。

是的,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學看來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隨地吐痰,亂闖紅燈,還有攜帶管制刀具,到了學校拿出來炫耀,實際上這樣做已經是違法了。因此大家一定要增強是非判斷能力,自覺遵守法律和《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從小事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學其實很聰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

比如別人走路時他突然伸出一隻腳將別人絆倒;

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

有些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物品;

有些同學以大欺小,沒有錢買東西吃、沒有錢進遊戲室就強行向弱小同學索要等等行為都是法律不允許的。

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説你這一逞強就有可能將自己送進牢房。所以在這裏我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什麼遊戲室、黑網吧、舞廳等地方,同學們千萬不要進去,因為那種地方很容易接觸到一些不健康的東西,而我們國小生明辨是非、分清好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同時我認為一個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潰於蟻穴。如果從小就養成了各種不良習性的話,以後再改正就很難了,到時小錯累積成大錯,後悔可就晚了。

好的,下面我們再聊另一個話題,再聊這個話題之前,我先問一下在座的各位同學,你們有沒有QQ呀?(來,有QQ的同學請舉一下手,好的,放下來),是的,接下來我要跟同學們聊的就是關於“上網”這件事。那同學們上網一般都做些什麼呢?是上網聊天、查資料、看電影還是玩遊戲?的確,網絡已經與我們的生活已經變得息息相關,但是,網絡這個虛擬的世界帶來的危害我們大家都清楚嗎?暴力遊戲、沉溺聊天、淫穢色情已經成為了網絡的“三個公害”。目前,“網絡犯罪”已經在犯罪總量中佔據了不容忽視的地位,而在網絡犯罪嫌疑人當中,我們的青少年佔了很大的比例!在這裏,我就先講一個關於網絡犯罪的案例:

學生胡某在網吧裏玩一種用刀捅人的暴力遊戲時,由於技術欠佳,胡某每次都被別人“捅”倒。坐在胡某旁邊的一名同齡的少年也在玩同一種遊戲,他看到後忍不住對胡某冷嘲熱諷。在網絡上“殺”紅了眼的胡某當即火冒三丈,抽出隨身攜帶的半尺長的尖刀,捅向受害人的胸口,致受害人當場死亡,而胡某依舊沉浸在暴力遊戲中。直到警方趕到現場,胡某才驚醒:“我是不是殺死人了,會不會坐牢?”從這個案例可以看出,胡某沉迷在血腥的暴力遊戲中,已經失去理智,分不清虛擬網絡和現實世界了。

同學們,“電腦是一種工具,是給我們用的,而不是玩的;學會用的人是聰明人,只會玩的人則是愚蠢的”。同學們平時在上網的時候要做到1、聊QQ要謹慎,2、不進不良網站,3、不玩暴力遊戲,正確的使用網絡。

三、學會自護,運用法律保護自己。

同學們在成長的過程中,有時候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詐,被人毆打,被人搶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麼辦呢?

根據實踐經驗,我建議同學們如果在遭到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的時候,切切要記住一點:就是避免自身不要受到非法侵害為首要任務。我們不提倡同學們去同違法犯罪分子面對面的搏鬥,比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後設法擺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電話報警,報警打什麼電話號碼呢?(互動110)119、120含義。

此外學生之間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學們的注意,據調查,一些學生被同學毆打後,有的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來報復,要知道報復傷人也是違法的,也會受到處罰。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種不良行為,大家一定要記住:

1、曠課、夜不歸宿;2、帶管制刀具;

3、打架鬥毆、辱罵他人; 4、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5、偷竊、故意毀壞財物;6、參與賭博或變相賭博;

7、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

8、出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9、其它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另外我再講幾點同我們國小生生活密切相關的安全方面的建議,供同學們借鑑:

一、獨自在家時怎麼辦?

(1)平時一人在家,要鎖好門,出去玩耍要關好門窗。

(2)鑰匙要保管好,不要把鑰匙放在衣服外面,以防壞人跟蹤入室。

(3)當有人敲門時,一定要問清來意,對不熟悉或不認識的人,堅決不要開門。

(4)當壞人慾強行闖入,可到窗口、陽台等處高聲喊叫鄰居或去打報警電話嚇跑壞人。

二、遊戲時如何保證安全?

1.要注意選擇安全的場所。要遠離公路、鐵路、建築工地、工廠的生產區;不要進人枯井、地窖,防空設施;要避開變壓器、高壓電線;不要攀爬水塔、電杆、屋頂、高牆;不要靠近深河流、水井等。這些地方非常容易發生危險,稍有不慎,就會造成傷亡事故。

2.要選擇安全的遊戲來做。不要做危險性強的遊戲,不要模仿電影、電視中的危險鏡頭,例如扒乘車輛、攀爬高的建築物、用刀棍等互相打鬥、用磚石等互相投擲、點燃樹枝廢紙等。這樣做的危險性很大,容易造成預料不到的惡果。

三、外出時迷失了方向怎麼辦?

l.平時應當注意準確地記下自己家庭所在的地區、街道、門牌號碼、電話號碼及父母的工作單位名稱、地址、電話號碼等,以便需要聯繫時能夠及時聯繫。

2.在城市迷了路,可以根據路標、路牌和公共汽(電)車的站牌辨認方向和路線,還可以向交通民警或治安巡邏民警求助。

3.在農村迷了路,應當儘量向公路、村莊靠近,爭取當地村民的幫助。如果是在夜間,則可以循着燈光、狗叫聲、公路上汽車的馬達聲尋找有人的地方求助。

4.如果迷失了方向,要沉着鎮靜,開動腦筋想辦法,不要瞎闖亂跑,以免造成體力的過度消耗和意外。

四、同學之間不宜開的玩笑:

1、不能在同學後面用雙手卡住同伴的脖子,容易造成頸椎骨折。

2、不能突然坐在同學的腿上,可能會把同學的腿坐斷。

3、不能突然地嚇唬人,會把同學嚇壞。

4、不能偷偷地抽走椅子,以防同學摔倒受傷。

5、不要在門上放東西,一開門,門上的東西砸下來,會把同學打傷的。

同學們,講到這裏,我們應當從中受到哪些啟示呢?我最後送給大家6句話: 1、珍惜學習機會。2、提高鑑別能力。3、謹慎交結朋友.4、切莫虛榮攀比。5、增強防範意識。6、掌握自救本領。

1、珍惜學習機會。

要堅持學習。自覺接受家庭和學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鑑別能力。

不要學習和模仿電視、電影、音像製品和文學作品中的犯罪行為。

3、謹慎交結朋友。

未成年人要謹慎交友,不要和社會上品性不端的閒散人員交往,特別是那些有前科劣跡的人。

4、切莫虛榮攀比。

未成年人要克服虛榮、攀比心理,説話要謹慎,不要隨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況,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傷害。比如説我們家在哪住,家裏什麼汽車一類的信息。

5、增強防範意識。

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單獨回家的孩子,在進家門前要注意觀察,不給壞人以可乘之機;獨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隨便打開家門;在放學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説話。不要輕易相信他人的哄騙,遇事多留個心眼,警惕各種不良誘惑,對陌生人給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輕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領。

首先要保護好自己,然後求助於成年人,不要蠻幹,要學會用報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後祝願所有同學們都能夠學法、懂法、守法,奮發向上、健康成長!

加強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15

很高興與大家一起以這種方式迎接12.4法制宣傳日的到來。首先請允許我代表東西溪派出所向戰鬥在教育一線的園丁們致以由衷的敬意,並向孜孜以求的莘莘學子們問好!我今天宣講的題目是《青少年知法、懂法才能健康茁壯地成長》。

講到法,首先我們要明確:什麼是法?有句老話講:無規矩不成方圓。這規矩就是規範。這規矩往大里講就可成為法律。沒有規和矩就劃不成方和圓,有規矩就有了約束力。法就是具有約束力的規範。那法與道德、紀律有何不同呢?法是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約束人們行為的規範,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法律給人們行為提供了一個明確的界定。因此要做一名合格的優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知法、懂法是非常必要的。

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守法、不違法。那什麼是違法呢?就是違反了法律規定的行為。法律明令禁止不可以做你卻做了,這就是違法。違法可分兩種:一般違法和嚴重違法。一般違法指的是行為觸犯了法律但尚不構成犯罪的。嚴重違法指的是觸犯了刑律構成犯罪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就青少年學生而言,由於不懂法而違法的事時有發生。因此認真學習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我們的健康成長是非常有益的。

為什麼要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呢?是因為一般違法的適用法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你認真學習、瞭解、領會了法律的內涵,就可使你的行為規範。從而避免違法甚至犯罪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八號發佈,自20__年3月1日起施行。本法共六章,119條,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是處罰的種類和運用,第三章是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和處罰,第四章是處罰程序,第五章是執法監督,第六章附則。涉及違法行為名稱有151個。

那麼哪些行為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適用範圍呢?那就是: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法律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與治安管理處罰。

下面我們具體瞭解一下有哪些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應受到何種處罰: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羣眾性活動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強行進入場內的;

(二)違反規定,在場內燃放煙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標語、條幅等物品的;

(四)圍攻裁判員、運動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

(五)向場內投擲雜物,不聽制止的;

(六)擾亂大型羣眾性活動秩序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條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三條第一項刻劃、塗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損壞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蹟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以上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部分內容,我所摘錄的部分,我認為與同學們的成長關聯密切。青少年,年少氣盛,血氣方剛,初生牛犢不怕虎,往往是一時衝動不計後果,結果一失足成千古恨,下面讓我們來看看發生在我們身邊的真實案例:

案例一:楊某(男,24歲),某廠工人,20__年7月3日上午十時許,去縣城南大街商店買了一個西瓜,並讓售貨員給切開口,楊某見西瓜是生瓜,要求換一個,售貨員不給換,雙方先是激烈爭吵,繼而相互毆打,先是楊某用西瓜打周某,周某順手用算盤還手打楊某,楊某抓住算盤又打了周某,這時,另一售貨員張某也來助打,用雨傘打了楊某一下,楊某就繞開櫃枱打張某並踢了周某小腹一腳,後被制止,經醫院檢查,周、張二人多出軟組織挫傷。

這是一起比較典型的毆打、傷害他人的違法行為,小事引起,後動手毆打致人受傷。雖不屬於尋釁滋事的犯罪行為,但屬於情節輕微的危害他人人身的行為。因此,分別給予周某、張某、楊某五至十天的行政拘留及兩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案例二:某地一男青年趙某,20歲,於20__年5月1日上午10時許,在河北承德避暑山莊參觀遊覽時,明知該山莊某建築是國家重點保護的文物,並嚴禁污抹或刻劃。但趙某卻用水果刀在該古建築上刻劃了“趙某於20__年5月1日到此一遊”字樣,當即被管理員抓獲並送往派出所。對此,公安機關給予了警告並處二百元罰款的處罰。

案例三:某中學高一學生因病去縣醫院治療,治療過程中突發疾病死亡。家長認為是醫療事故造成孩子死亡,於是在醫院設靈堂,燒紙錢。燃放鞭炮,致使醫院的醫療工作不能正常進行。這是一起擾亂公共秩序的案例。因事出有因,情節輕微、危害不大,尚不構成刑事處罰,但應給予治安處罰,即處警告及二百元以下罰款。

案例四:某中學學生張某,男,十五歲,在家中聽説了某地發生了大規模的疫情,他道聽途説之後,便在校園裏見同學便説:我縣爆發了大規模的疫情,縣城很多學校都放學了。結果學生們人人自危,無心學習,以致很多學生不敢到校讀書了。

後經學校調查,方知謠言的源頭是張某。由於張某謊傳疫情,製造混亂,擾亂了社會秩序,本應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但考慮到張某不滿十六週歲,免於拘留,由其監護人繳處200元罰款。

同學們,你們恰同學少年,正是指江山意氣風發之時。未來是屬於你們的。由衷希望你們在成長的道理上學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優秀公民。最後祝老師們工作順利,同學們學習進步!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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