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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做學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演講稿(精選3篇)

爭做學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演講稿(精選3篇)

爭做學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演講稿 篇1

敬愛的老師們、同學們:

爭做學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演講稿(精選3篇)

大家早上好!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教育日,更是我國“國家憲法日”,今天我國旗下的題目是《學法知法守法護法,為你為我》。

為什麼要全民學法呢?俗話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而法律就是我們全社會每個人都要遵守的規矩。是的,我們每天的學習、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規矩,各項法律法規規範着我們行為,如升國旗時,《國旗法》對我們的行為要求就有約束;在上課、學習方面,《小學生守則》和《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就對我們有所要求;在回家過馬路時,《道路交通法》就對我們的行為進行了規範;在扔廢品和紙屑時,《環境保護法》、《愛國衞生條例》、《國小生守則》等也都作了相應的規定;在對待殘疾人的關愛行為方面,《殘疾人保護條例》也作了具體規定;在學生上方面,《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確規定。

一句話,我們的學習生活中處處涉及到法。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則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國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規的依據,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都必須瞭解《憲法》的內容,遵守《憲法》的各項規定。我國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立了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發展成果,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為歷史新時期和國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則、重大方針、重要政策在國家法制上的體現。

我們要知道:法是規範我們言行的基本準繩,它給我們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們只有嚴格守法,才能在學習生活中健康快樂地成長。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我們法律素質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未來社會的穩定程度。那麼,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學法知法守法護法,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這是祖國對我們的期望,是和人民對我們的期望。

我的演講結束,多謝大家!

爭做學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演講稿 篇2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我是四(2)班的小吳,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

我們都知道,從小毛病發展到大過錯,從一般違法到陷入犯罪的泥潭。這樣的例子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少見。國小生是祖國的未來,學法、懂法、守法是成為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合格公民的關鍵。

如何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呢?我們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守法要從學法做起

國小生要提高法制觀念,認真學習各種法律法規,特別是《國小生守則》和《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要清楚地知道我們應該履行的法律義務和責任。要明確地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要學會對自己行為的控制,增強法制常識,增強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能力。

(2)守法要從小事做起

有句古話大家可能知道,“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因此,我們從小要培養文明禮貌的好習慣。在教室裏,在馬路上,不隨地吐痰,不隨手扔果皮、紙屑;在公共場所不大喊大叫,妨礙他人學習、工作或休息;不在建築物上或課桌椅上亂刻亂畫;遇到師長、來賓,主動敬禮問好;上下樓梯,注意謙讓;遵守交通規則,不逆行馬路;我們身邊的'公共財物有很多。如學校的門窗、桌椅教學設備等,公園裏的花草、樹木,馬路邊的路燈、路牌、公用電話等,我們不僅要做到自己愛護,而且還應當勸阻、制止他人破壞公共財物的不文明行為。

(3)守法要從我做起從改變自身不良習慣開始

有些同學下課時未經同學同意亂翻同學的書包、隨手拿走同學的筆、亂扔同學的橡皮擦、借了同學的錢耍賴皮不還、給同學起污辱性綽號、欺負打罵同學……這些不良習慣要及早改正。

也許,同學們認為這些都是小事,認為偶爾違反一兩條紀律沒什麼關係。同學們,你們知道嗎?“行動養成習慣,習慣形成性格,性格決定命運”,學會做人要比求知更重要。

同學們,讓我們把握今天,從現在做起,做一個學法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學生、好公民。

爭做學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演講稿 篇3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大家明白法官憑什麼來判定誰是誰非嗎?

對,就是法律。你一出生就成了這個世界的一分子,成了受法律保護的公民。法律就會賦予你必須的權利和義務,自由和約束。權利是夠廣泛的了,比如,每一個人都有生命權、榮譽權等等,在遇到傷害時,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權利。我們享有的自由也是廣泛的,但我們的許多行為還務必受到約束。別忘了,約束是為了讓你飛得更高、更遠,你務必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異想天開而斷送了自己的前程。做什麼事都要先想一想,這樣做對自己有什麼害處,對別人有什麼害處,對社會有什麼害處,不要違背了自己的良心,甚至觸犯了法律。

大家都明白,助人為樂是大力提倡的社會公德,但在幫忙別人時也要想一想,不要好心辦了壞事,害人又害已。CCTV-12的《法律講堂》欄目講過這樣一個故事:有一個叫劉陽的孩子,他很厭惡同班同學沈強,於是,這請他的好友李嚴幫忙報復,劉陽先介紹沈強和李嚴認識。李嚴想了一個計策。有一天,他們三人放學後沒有直接回家,一向玩到天黑,李嚴和劉強把沈強騙到沒有人的地方,搶走了沈強的筆記本電腦,還威協他不讓他告訴老師和家長。最後沈強的家長還是明白了,到派出所報了案。李嚴和劉強受到了法律的'嚴懲。李嚴不能明辨是非,盲目替朋友幫忙,不僅僅害了自己,也害了他的好朋友。

類似的例子還有很多,比如幫人隱藏偷來的東西,就會犯窩藏罪,包庇別人犯罪會犯包庇罪等等。

我們年紀還小,不懂的東西很多,我們可要好好學習呀,千萬不要做個小小的法盲,但我們只要記住最基本的一條就能夠了,那就是:勿以善小不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法在我身邊,我們要遵紀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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