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演講稿 >精選演講稿 >

盤點代理訴訟中被告應該注意的問題

盤點代理訴訟中被告應該注意的問題

律師作為被告代理人的宏觀定位:捍衞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反駁原告的“非法指控”,充分履行舉證責任。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了盤點代理訴訟中被告應該注意的問題,供你參考。

盤點代理訴訟中被告應該注意的問題

代理訴訟中的被告應注意的基本問題:

被告注意的問題一、在觀念層面應有正確的認識,當好被告,配合法院行政庭的指揮、安排,尊重行政審判權。

被告注意的問題二、被告欲勝訴,功夫在訴前、在訴外。被告敗在何處?

被告注意的問題三、充分履行舉證責任

1.舉證責任的含義:在行政訴訟中,被告對所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範性文件以證明其合法性,如果不能舉證、拒不舉證、舉偽證及舉出的主要證據不足或不能提供規範性文件時,就要承擔敗訴的法律後果,該具體行政行為就要被法院認定為違法而遭到撤銷。行政訴訟中的舉證責任是嚴格、單一的敗訴風險、法律推定和裁判規則,只有被告來承擔才公平。

2.舉證行為的實施。①舉證行為在時間上有兩點要求:其一,被告在法院立案後多長時間內必須完成舉證行為。根據《行訴法解釋》第26條第二款的規定,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0日內,必須完成舉證行為。被告超過此期限不提供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的,應當認定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其二,被告舉出的證據必須在行政程序中收集和佔有的,原則上,法院對立案後行政機關收集的證據不予採納。②舉證的外延範圍:涵蓋被告敗訴所有條件。

3.舉證責任與法院的查證權。法院還有保有,但限於核實被告舉證的真實性,應原告和第三人的請求,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及依職權追加當事人、中止訴訟、終結訴訟、迴避等程序性事項而行使。

被告注意的問題四、適時運用改變具體行政行為的權力

其一,何為被告改變具體行政行為:一為法定改變:①改變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所認定的主要事實和證據;②改變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所適用的規範依據且對定性產生影響;③撤銷、部分撤銷或者變更被訴具體行政行為處理結果。二為視為被告改變:①根據原告的請求依法履行法定職責;②採取相應的補救、補償等措施;③在行政裁決案件中,書面認可原告與第三人達成的和解,下圖中的甲乙達成和解,乙是原告,甲是第三人。行政裁決即行政機關依據法定職權“強勢介入”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活動的行為,是1:2的關係,具有“準”司法行為的性質→不利當事人可提起行訴,如下列圖中的乙。甲則是行政行為確立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涉及三個關聯點:行政裁決→附帶民事訴訟→非訴案件執行的申請人。《行訴法解釋》第61、90、92與94條的規定。

其二、遵循的規則:

1.在一審、二審、再審期間改變具體行政行為;

2.應書面告知人民法院;

3.原告和第三人同意改變後的具體行政行為,申請撤訴,法院裁定準許,終結案件;

4.原告和第三人可以對改變後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新的訴,法院終止原行為;

5.若原告和第三人不同意改變後的具體行政行為,法院以原具體行政行為作為訴訟標的繼續審查,若原具體行政行為合法,則作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判決;若原具體行政行為違法,則作出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判決。

標籤: 被告 訴訟 代理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yanjiang/jingxuan/8mov6l.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