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行政公文 >公文寫作 >

申訴書範文大全(精選21篇)

申訴書範文大全(精選21篇)

申訴書範文大全 篇1

勞動爭議仲裁申訴書

申訴書範文大全(精選21篇)

申訴人:,男,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證號: ;電話:

被訴人:xx市XX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一、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x年1月7日至x年9月7日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22,400元;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x年1月至x年8月期間申訴人墊付的社保費2,052.84元;

三、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5,600元;

四、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x年7月至9月7日剋扣及拖欠的工資4,883.68 元,並支付25%的經濟補償金1,220.92元。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於x年12月7日入職被訴人,擔任商場部銷售員,月工資2,800元(基本工資2500+300元車補)。x年7月,被訴人將申訴人調入團購部。x年9月7日,被訴人將申訴人辭退。申訴人認為,被訴人存在以下違法情形:

一、申訴人入職後,被訴人一直未與申訴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被訴人曾於x年8月擬與申訴人補籤勞動合同,但申訴人簽名後,被訴人並未向申訴人提供其簽章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被訴人應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22,400元(2800元×8個月)。

二、申訴人在職期間,被訴人一直未為申訴人繳納社保,申訴人被迫通過另一家公司自費繳納社保,其中由單位承擔的社保費共計2,052.84元,該社保費應由被訴人向申訴人返還。

三、x年9月7日,被訴人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以申訴人違反公司制度為由非法辭退申訴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被訴人應向申訴人支付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5,600元(2800元×2)。

四、申訴人x年7月的工資,被訴人僅支付1360元。被訴人辭退申訴人時,也未結清申訴人x年8月至9月7日的工資,以上剋扣及拖欠的工資共計4,883.68元(7月份拖欠工資為2800-1360=1440,8月份拖欠工資2800元,9月份拖欠工資為2800×5/21.75=643.68),同時,被訴人應依法支付拖欠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1,220.92 元。

因此,申訴人特向貴委提起仲裁,懇請貴委依法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日期:x年 月 日

申訴書範文大全 篇2

民事申訴書

申訴人(原終審上訴人):×××,女,x年11月28日出生,xx省xx市人,住×××大街2號402房。

電話:

被申訴人(原終審上訴人):×××,男,x年7月27日出生,xx省xx縣人,住×××街18號第三幢504房。

電話:

申訴人訴被申訴人離婚糾紛一案,由xx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並作出終審判決,現申訴人不服該院作出的()中中民終字第××號判決,特提出申訴,申訴請求和事實及理由如下:

申訴請求:

1、 撤銷原終審判決,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理。

2、 本案訴訟費用由被申訴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終審法院判決認為原審法院認定事實基本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除對婚生兒子的撫養權處理和共同財產部分計算有誤,本院依據查證的事實予以變更外,其餘可予維持。原終審法院判決:一、維持xx省中山市人民法院()中石民初字第885號民事判決(下稱原審判決第一、三、四、五、七、八項;二、變更原審判決第二項為:婚生兒子宋由宋負責撫養,嚴一次性支付 66500元給宋作為宋撫養費(按每月500元從x年12月起計至宋xx18週歲時止)。三、變更原審判決第六項為:銀行存款共 1941750.57元,由宋、嚴各佔一半。四、將原審判決嚴應當支付給宋存款由211874.94元變更為447491.73元。針對上述判決,申訴人認為原終審法院判決在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上均有錯誤。

一、原終審法院在認定事實上有錯誤。

(一)、夫妻感情破裂,並導致離婚是由於被申訴人的過錯造成。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被申訴人與江蘇鹽城一姓朱的女子關係甚密,並已經生有一子。 年1月17日,申訴人在東悦軒酒樓看到被申訴人與該酒樓服務員朱某摟抱在一起,據朱某的同事和朋友反映,被申訴人與朱某已生有一子,朱某也正是因為有了身孕而不得不辭職,離開酒樓。此外,朱某懷孕後,其男友很生氣,舉報到東區計生辦。東區計生辦也證實,確曾要求過朱某交出計生證和結婚證,否則要強行墮胎,後朱某謊稱回家取就一去不返。事後,被申訴人宋替朱某交納了一筆高額擔保金。被申訴人的上述重婚行為應當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原終審法院卻不顧事實的真相,反而認為是申訴人嚴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與其他男性發生不正當的感情關係,導致了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判定嚴承擔導致本案糾紛的全部過錯責任,此事實認定缺乏足夠的證據。其一,被申訴人提供的巡警證明只是巡警個人事後的主觀臆斷,並非巡警在執行公務時給當事人錄的口供,也不是公安部門認可的巡警日記、報告。光憑申訴人在大街上與兩個男的爭吵就能斷定申訴人與其他男性發生不正當的感情關係嗎?如果要認定不正當的感情關係,為什麼不找當事人來問了清楚,難道第三人的主觀猜測可以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嗎?其二,被申訴人出示申訴人的電話記錄,以此稱申訴人與陳之間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原終審法院在沒有找陳來查證的情況下就片面地採納了被申訴人的主觀猜測。綜上,原終審法院並沒有認定清楚離婚的過錯方,片面地採納被申訴人的單方證據得出了錯誤的結論。

(二)、原終審法院將申訴人已經用於買房和消費的款項重複計入夫妻共同財產,如此重複計算是錯誤的。申訴人名下的部分存款已用於購買房產和生活消費。其中,45 萬元用於入股中山市新圖房地產經營服務公司,該公司於x年5月11日成立,申訴人佔有90%的股份。此外,購買陽光花地703房、雍景園E2- 802房所支付的首期人民幣245800元,703房裝修款18.5萬元,均是申訴人從上述款項中支付。原終審法院在計算夫妻共同財產時,並沒有扣除消耗掉的款項,更錯誤的是把款項跟所購買的房產加到一起,無形中加大了夫妻共同財產,不符合申訴人目前的財產狀況,其做法更是加大了申訴人的負擔。

(三)、申訴人並沒有轉移、隱匿夫妻共同財產,申訴人所保管的1910000 元不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申訴人於x年12月6日轉出的20萬元,x年1月26日至同年10月20日從股票帳户轉出80多萬元,其後申訴人又轉出數筆款項到其母親樑鳳姬的帳户上,上述款項均是申訴人歸還父母和親戚的借款。原終審法院對申訴人提交的事實和證據都不予採納,而一味片面的採納被申訴人的意見,實在讓人費解。此外,被申訴人是於x年10月24日提起離婚訴訟,也就是説上述存款轉出期間申訴人、被申訴人還未進行離婚訴訟。申訴人並沒有預計到被申訴人會起訴離婚,從申訴人一審期間不同意離婚可以看出,申訴人是在毫無防備的情況與被申訴人打離婚官司的,因此,申訴人根本沒有理由會轉移財產。根據《婚姻法》第47條之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根據上述法律規定,構成一方轉移、隱匿夫妻共同財產的時間條件是離婚時,而申訴人的上述行為均發生在離婚訴訟之前,上述款項也已用於償還債務,並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四)、原終審法院在證據的採納上嚴重偏袒被申訴人一方,對申訴人提交的事實和證據一概不予採納,終審判決也呈一邊倒,實在讓人懷疑該判決的公正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原終審法院非但沒有照顧女方的權益,反而嚴重偏袒被申訴人一方。在一審的時候,申訴人曾要求法院調查被申訴人三個銀行帳號的存款情況,但法院並沒有積極地調查,給申訴人的結果只是 “已註銷”,並沒有告之註銷的原因,也沒有告之註銷的時間和註銷前的存款狀況。相反,對申訴人的存款帳户,法院能查得一清二楚,包括帳户在註銷前的資金流動情況,每一筆細帳等等。為什麼法院對申訴人的帳户能查得這麼清楚,而對被申訴人的帳户卻一無所知呢?此外,被申訴人上訴狀中稱自己是家庭經濟來源的主要創造者,較之申訴人,實際具備較好的經濟創收條件。既然如此,被申訴人為何在分割共同財產的過程中,一再稱自己沒有財產?法院查到被申訴人存於中國銀行中山支行帳號為帳户內餘額5000元、帳號為帳户內餘額14390.25 元,存於中國農業銀行中山分行帳號為帳户內餘額為15.3元,上述三個帳號的存款僅為19405.55元。作為家庭經濟收入的主要創造者,擁有一位百萬家財的妻子,法院能查到的就只有一萬多塊錢嗎?可見,光是法院的調查取證就如此不公正對待,由此得出的判決何以公正?何以讓人信服?這就是法律的公正與權威嗎?

(五)、原終審法院將申訴人錯誤地認定為本案的過錯方,將婚生兒子宋撫養權錯誤地判給了被申訴人。原終審法院認為申訴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與其他男性發生不正當的感情關係,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應當承擔導致本案糾紛的全部過錯責任”,這是缺乏證據,不顧事實真相所作出的錯誤結論。被申訴人宋在外與朱某發生不正當關係,連兒子都已經生出來了,朱某的同事、朋友以及東區計生辦都可以做證,為什麼法院在沒有進行調查、核實的情況下,對申訴人提交的證據不予採納?而對被申訴人提交的純屬個人意見的證明為何卻如此執着?被申訴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與其他女性發生不正當的感情關係,是其導致了夫妻感情徹底破裂,本案的過錯方是被申訴人宋,申訴人嚴是丈夫的離婚鬧劇中的受害者。因此,按照對子女的撫養權有利於無過錯方,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婚生兒子宋應該由嚴負責撫養。

由於宋從94 年開始便很少回家,在外尋花問柳,根本沒有做到丈夫和父親應盡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申訴人只能和兒子一起回孃家居住,申訴人不單隻做到了一個母親應做的,還為兒子提供了一切優越的條件,在外祖父母家,宋得到的不單只是母愛,還有外祖父母的關愛,唯一缺少的是什麼?是父愛!在離婚訴訟期間,被申訴人強行帶走兒子宋,不讓其回外祖父母家,以至後來才出現其所謂的“宋自x年1月起隨被申訴人宋生活至今”的説法,原終審法院更以次為由將兒子判給宋撫養。讓人不解的是,原終審法院為什麼只採納被申訴人一方的證據而對申訴人一方的證據不予理睬?短時間與婚生兒子宋生活在一起就能説已經盡到了撫養的義務嗎?x年1月之前,宋都是跟母親和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申訴人嚴難道就沒有盡到一個做母親的責任嗎?

此外,婚生兒子宋已經9 歲,能按自己的意志發表意見,由於長時間與母親生活在一起,對母親的感情非常深厚,其多次向被申訴人要求回外祖父母家均被阻撓。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第3條第2項之規定: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可予優先考慮。

(六)、本案是離婚訴訟,申訴人並不是本案的過錯方,因此原終審法院判決申訴人承擔比被申訴人更多的訴訟費沒有法律依據。被申訴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與其他女性發生不正當感情關係,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應當承擔導致本案過錯的全部過錯責任,應當承擔比申訴人多的訴訟費。由於原終審法院嚴重偏袒被申訴人,導致訴訟費的判決上也出現不公正。

二、原終審法院在適用法律上亦有錯誤。

由於原審及終審法院在認定事實上存在錯誤,所以原審判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是錯誤的。而終審判決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三款第(一)、(三)項之規定,維持、變更原審判決亦為錯誤。

綜上所述,由於原終審法院在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上均有錯誤,所以申訴人提出申訴,懇請貴院依法受理,並撤銷原終審判決,發回原審法院,責令原審法院重新審理。

此致

中山市人民法院

申訴人:

x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原終審()中中民終字第87號民事判決書一份

申訴書範文大全 篇3

勞動保障監察申訴書

投 訴 人 姓 名與身份證一致性別 身份證號必須填全

聯繫電話 必須真實、有效

通 訊

地 址必須詳細、真實、有效郵 編

被投訴人 名 稱

(姓名) 必須全稱住 所主要生產、經營地址

主要負責人姓 名 性別 聯繫電話

郵 編

請求事項:(常見內容填寫提示)

一、依法支付X年X月-X年X月被拖欠的工資、被剋扣工資、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最低工資差額XX元。

二、依法辦理X年X月-X年X月社會保險參保手續。

三、依法訂立、返還勞動合同。

四、依法退還押金XX元、扣押的證書、強迫集資入股XX元。

五、依法辦理檔案轉移、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六、其他。

事實與理由:(常見內容填寫提示)

我於X年X月進入該單位,在XX部門(崗位)從事工作,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參加社會保險,每月工資XX元。(以下根據請求事項寫明有關事實經過)

1. 單位何時、以何理由拒絕簽訂勞動合同或扣押勞動合同。

2. 單位何時、以何理由收取押金XX元,扣押什麼證書,以何種形式集資入股XX元,是否開具收據。

3. 單位以何理由拒絕辦理社會保險,是否要求過提供辦理保險的材料。

4. 單位何時、以什麼理由扣減或拖欠工資XX元,是否開具扣工資的書面決定,是否開具欠工資的欠條。

5. 單位工作時間、班次如何安排,如何考勤;在什麼時間加班、加點,累計小時,是否或如何支付加班工資的,自己計算單位還應補發加班工資XX元。

6. 單位何時、以何理由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是否出具了書面決定,什麼原因不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7. 其他情況。

説明:

1、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投訴人無法定保密義務,投訴人堅持要求保密,則視為舉報處理。

2、投訴人所填聯繫電話、通訊地址必須真實有效,否則由其本人承擔有關內容不能通知到的法律後果。

本人已閲讀並認可以上説明。

投訴人(簽名):劉

20xx年 XX月 XX日

申訴書範文大全 篇4

申訴人(原審被告、二審上訴人):xx縣某某醫院。住所地:xx省xx縣婁山關鎮。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該院院長。

被申訴人(原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漆某某,女,漢族,xx年11月27日出生,xx省xx縣人。住xx省xx縣某某鎮某某村某某組。

案 由:醫療損害賠償責任糾紛

申訴人與被申訴人之間因之間因醫療損害賠償責任糾紛一案,不服xx省xx縣人民法院()桐民初字第2334號民事判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於x年7月3日作出的()遵市法民終字第314號民事判決,以及xx省高級人民法院於x年7月14日作出的()黔民申671號《民事裁定書》。認為該判決和裁定:一是認定案件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二是適用法律錯誤。

為此,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08條“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二百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並報上級人民檢察院備案;也可以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第209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一)人民法院駁回申訴申請的;……(三)申訴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以及該法第200條“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申訴:(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之規定,申訴人現依法提請申訴。

申訴請求:

1、請求檢察機關依法向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檢察建議》或者依法《提請抗訴》;

2、請求檢察機關監督人民法院撤銷一二審民事判決,裁定對本案進行再審,並依法改判駁回被申訴人不合理的一審訴訟請求。

申訴理由:

一、原一二審判決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

1、原一二審判決對“傷殘等級”認定錯誤。本案是醫療損害賠償責任糾紛,不是工傷保險待遇糾紛,根據《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醫療事故一級乙等至三級戊等對應傷殘等級一至十級”之規定,被申訴人的損傷情況達不到最低傷殘等級,可原一二審判決卻認定被申訴人的損傷為“工傷傷殘九級”,以致認定案件基本事實錯誤。

根據現行的法律規定,我國共有三類傷殘鑑定標準,一是《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傷殘等級評定標準》,二是《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或《人體損傷殘疾程度鑑定標準》,三是《醫療事故分級標準》。但是,三類均有嚴格的適用範圍。在這三類鑑定標準中,工傷等級的鑑定標準最低,可人身損害的等級標準卻較高。根據被申訴人的傷病情況,其行腹腔鏡下異物取出手術,完全符合“工傷九級”的鑑定標準,但是,由於本案不屬於工傷,故不能夠認定其“工傷九級”的鑑定意見,原一二審判決採信被申訴人“工傷九級”的鑑定結論嚴重錯誤,本案應當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評定標準”進行鑑定。但由於在此之前已經委託遵義醫學院附屬醫院司法鑑定中心,被申訴人的損失情況達不到傷殘十級鑑定標準,因此,被申訴人便要求鑑定機構按照工傷進行了評定。

2、原一二審法院對被申訴人的“居住地”認定錯誤。本案被申訴人居住的農村,是屬於農村居民,且有户籍登記可以證實。因此,原審法院卻認定為“城鎮居民”,並按照城鎮居民賠償標準進行判決,屬於認定事實錯誤。在一審過程中,被申訴人雖然提供了一份xx縣大漢鬆骨保健會所和元田村民委員會的《證明》,但其證明內容也不能夠證實其居住在城鎮的事實,xx縣楚米鎮元田村位於xx縣城附近,該證明的內容首先不真實,同時也不客觀,而且,被申訴人即便在洗足城上班,也不能夠得出居住在城鎮一年以上的結論。故,原審判決認定被申訴人的居住地情況為城鎮事實錯誤。與此同時,原審法院認定“被撫養人”居住地也為城鎮,並按照城鎮標準計算撫養費也屬於認定事實錯誤。

3、原一二審判決對被申訴人的“醫療費”認定事實錯誤。第一、原一二審法院酌情認定被申訴人產生了醫療費20xx元錯誤,且無任何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證據原則,被申訴人主張醫療費用,就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據來予以證明,可是,原一二審法院卻在沒有任何依據及發票的情況下,認定被申訴人在近兩年的時間內產生了醫療費20xx元,以致認定案件事實錯誤;第二,原一二審判決認定被申訴人為取出紗布產生了醫療費14558.40元事實錯誤,根據被申訴人提供的醫療費發票12張記載,雖然總計金額為14558.40元,但是,其住院及術前檢查的費用合計為11750.80元,對於其他的費用部分,被申訴人一是沒有提供相應的病歷證明於損害相關,二是根據發票記載的藥品名稱體現,多數是屬於支路婦科病及其他的檢查產生,與本案的醫療損害行為無關。故,原一二審判決認定本案的醫療費用為16558.40元事實錯誤。

4、原一二審判決對相關損失的認定事實錯誤。首先,申訴人對原審法院認定的誤工費10536.90元、精神撫慰金5000元、被撫養人生活費41108.61元、鑑定費1200元有異議。認為:一是誤工費不應當按照全省職工平均工資標準進行認定,應當按照農林牧副魚業平均工資或者服務行業平均工資標準計算;二是被撫養人生活費不應當得到支持,且不能夠按照城鎮消費性支出計算,原因是本案的被申訴人的損傷情況達不到最低傷殘等級標準;三是精神撫慰金也依法不應當得到支持,被申訴人必須是達到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後,人民法院才能夠酌情裁判精神撫慰金。

除此之外,申訴人對原審法院認定的“護理費4727.34元、營養費180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450元、交通費500元、醫療費11750.80元”沒有異議,人民法院可依法認定。

二、原一二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

1、原一二審判決適用“職工工傷鑑定標準”法律錯誤。本案是醫療損害賠償責任糾紛,不屬於工傷保險待遇賠償糾紛,原審判決適用《工傷鑑定標準》,判決申訴人承擔“工傷九級”賠償責任適用法律錯誤。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如果是按照工傷計算,那申訴人應當承擔的賠償項目就是: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九級為7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九級為6個月統籌地區職平工資)、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九級為6個月統籌地區職平工資),被撫養人撫卹金等等,並不是賠償殘疾賠償金。可原一二審法院在認定工傷九級鑑定標準的同時,又按照了人身損害的賠償標準進行計算,並判決上訴人賠償一次性殘疾賠償金(4年×20667.07元)82668.28元 ,以致適用法律錯誤,應當依法改判。

2、原一二審判決按照“城鎮居民”標準計算殘疾賠償金及被撫養人生活費適用法律錯誤。本案被申訴人及撫養人均居住在農村,是屬於農村居民,且有户籍登記可以證實。因此,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的規定,原審法院對被上申訴人所主張的“殘疾賠償金”及“被撫養人生活費”均按照“城鎮居民”標準進行計算和判決,其適用法律錯誤。

3、原一二審判決對相關損失的認定適用法律錯誤。首先,對於傷殘賠償金82668.28元、被撫養人生活費41108.61元,以及精神撫慰金5000元等等,其得到支持的前提條件是:被申訴人必須達到最低的傷殘程度,如果達不到,即依法不應當得到支持;其次,對於被申訴人主張的誤工費10536.90元,由於被申訴人是農民,且自己陳述也是洗足城的服務員,故依法應當按照農林牧副魚業平均工資或者服務行業平均工資標準計算,原審法院按照全省職工平均工資標準計算,其適用法律錯誤;第三、對於鑑定費1200元,因是按照工傷標準進行鑑定產生,該費用的產生與申訴人的醫療行為無關,故依法不應當採信。第四、對於鑑定機構工作人員出庭產生的費用700元,因採用的是工傷鑑定標準,與案件醫療糾紛無關,原審法院判決申訴人予以承擔,也同樣適用法律錯誤。

綜上所述,申訴人認為:一二審法院認定案件事實主要證據不足、認定事實錯誤,且適用法律錯誤。為此,現依法提出申訴,請求發出檢察建議或者提請抗訴,並支持申訴人訴請為感!

此 致

xx省人民檢察院

申訴人:xx縣某某醫院

(蓋章)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

x年八月十三日

附:1、本狀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申請人組織機構代碼證、醫療機構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一份;

3、一二審法院的生效民事判決書、以及xx省高級人民法院於x年7月14日作出的()黔民申671號《民事裁定書》複印件各一份。

申訴書範文大全 篇5

我項目已於x年5月12日接到貴單位關於《太原市城鄉管理行政執法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來文,經過公司領導班子與項目成員共同討論決定對該文件相關處罰內容做出以下申訴:

一、我公司於x年11月7日接手本工程,關於x年11月7日前該工程手續未齊事項並不知情。

二、作為本工程的施工單位,自從x年11月7日入場至今,由於該工程手續未全一直處於停工狀態,我公司並沒有在無手續的情況下繼續施工。

三、貴單位文頭所寫處罰來由為:x年4月18日在未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仍然施工。該違規情況是由太原建工集團公司造成的,與我單位並無任何關聯。

四、由太原建工集團公司管理不完善造成的違規處罰不應由我公司承擔,我公司並未違規。而且該單位手續未全進行施工造成的惡略影響,還會使我單位“青年文明號”企業的形象受損。

盼貴單位能夠採納我公司的申訴,我公司會積極配合太原市城鄉管理行政執法局的工作及調查,貴單位所指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我單位也會在最短的時間內補齊,並保證手續未齊之前絕不施工。

山西xx集團有限公司

x年五月十二日

申訴書範文大全 篇6

申訴人:施,女,漢族,X年X月X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

被申訴人一:A()xx有限公司

被申訴人二:深圳市寶安區A製衣廠,地址:,

負責人:郭 電話:

訴訟訴求:

1、訴求依法裁定被申訴人支付申訴人(從x6年1月15日至x8年1月15日)兩年加班工資39160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9790元;

2、訴求依法裁定被申訴人支付申訴人補足社保繳款金額。

3、訴求依法裁定被申訴人支付(x4年2月15日至x8年1月共計4個月)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2314*4=9256元;

以上合計58206元.

4、由被申訴人承擔本案仲裁費用。

事實和理由:

申訴人x4年2月15日進入深圳市寶安區A製衣廠工作,在4年多的時間裏,每天工作11個小時(週一至週六11小時,週日8小時),被申訴人從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根據實際工作情況,我每個月要工作296個小時,但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有關規定,職工全年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調整為21.75天和174小時,職工的日工資合小時工資據此進行折算。因此,我每個月的加班時間為296—174=122小時。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的有關規定,本人的週一至週五每小時加班工資為2300÷174×150%=14.7元,週六週日每小時加班工資為2300÷174×%=19.6元,每月加班工資為:14.7×3×21.75+19.6×19×4=926.1+705.6=1631.7元。由於該公司一直拖欠支付本人加班工資,因此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條規定“拖欠工資爭議,勞動者申訴仲裁時勞動關係仍然存續,用人單位以勞動者申訴仲裁超過六十日為由主張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單位能夠證明勞動者已經收到拒付工資的書面通知的除外。”我向被申訴人要求支付剋扣的24個月加班工資:1631.7×24=39160元及相應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因此,訴求貴會予以公正裁決。

此 致

深圳市寶安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x8年5月6日

申訴書範文大全 篇7

申訴人:男生於x年2月16日,原系xx市機械配件廠職工,住xx市小溝鎮喬莊。

被訴人:xx市機械配件廠(以下簡稱配件廠),法定代表人杜,職務廠長,住×××院內。?

申訴請求?

1、請求被訴人支付申訴人一次性工傷保險待遇。2、由被訴人支付申訴人醫療費1270.50元,護理費400元,誤工費500元,伙食補助費300元,交通費100元。3、案件受理費、處理費,傷殘鑑定費由被訴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於x年3月11日到配件廠從事衝牀工作,x年6月8日上午10時許,申訴人在從事衝牀工作中被衝牀衝傷左手三個半指頭,後被同事送往中醫院治療,出院後,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經勞動局調查取證,同年9月14日勞動局對作出諸勞社工定字()38號工傷認定書,認定因工受傷,配件廠為事故單位。配件廠對此不服,遂訴至xx人民法院,經法院審理後,維持了勞動局對作出的工傷認定書,後配件廠不服xx人民法院作出的)諸行初字第37號行政判決,又向××中級人民法院上訴,經中院審理後,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現本判決為終審判決。這説明是因工受傷,一切費用應該有事故單位配件廠賠償。

為繳護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特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依法處理。

此致?

××市勞動爭議促裁委員會?

附:本申訴書副本××份

申訴人:×××?

××年××月××日?

申訴書範文大全 篇8

申訴人:,男,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證號: ;電話:

被訴人:深圳市XX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仲裁請求:

一、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x年1月7日至x年9月7日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22,400元;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x年1月至x年8月期間申訴人墊付的社保費2,052.84元;

三、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5,600元;

四、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x年7月至9月7日剋扣及拖欠的工資4,883.68 元,並支付25%的經濟補償金1,220.92元。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於x年12月7日入職被訴人,擔任商場部銷售員,月工資2,800元(基本工資2500+300元車補)。x年7月,被訴人將申訴人調入團購部。x年9月7日,被訴人將申訴人辭退。申訴人認為,被訴人存在以下違法情形:

一、申訴人入職後,被訴人一直未與申訴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被訴人曾於x年8月擬與申訴人補籤勞動合同,但申訴人簽名後,被訴人並未向申訴人提供其簽章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被訴人應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22,400元(2800元×8個月)。

二、申訴人在職期間,被訴人一直未為申訴人繳納社保,申訴人被迫通過另一家公司自費繳納社保,其中由單位承擔的社保費共計2,052.84元,該社保費應由被訴人向申訴人返還。

三、x年9月7日,被訴人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以申訴人違反公司制度為由非法辭退申訴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被訴人應向申訴人支付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5,600元(2800元×2)。

四、申訴人x年7月的工資,被訴人僅支付1360元。被訴人辭退申訴人時,也未結清申訴人x年8月至9月7日的工資,以上剋扣及拖欠的工資共計4,883.68元(7月份拖欠工資為2800-1360=1440,8月份拖欠工資2800元,9月份拖欠工資為2800×5/21.75=643.68),同時,被訴人應依法支付拖欠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1,220.92 元。

因此,申訴人特向貴委提起仲裁,懇請貴委依法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深圳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日期:x年 月 日

申訴書範文大全 篇9

同安藥食監局:

您好,我是同安林回香飯店的負責人,我店x年11月底我店由於經驗不足(新開業的鈑店 ),在給廈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送餐的有不合格食品( ) 導致 同安藥食監局(以下簡稱食監局)接到通知後及時對我店進行了批評教育 並下達了整改通知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食法》第九條:經營者食品 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對我店做出了處罰人民幣30000元的告知。對於“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裁定,我店要求降低處罰申訴的法理基礎有以下幾條:

第一、我店是新辦的餐飲小店, 年9月辦的衞生許可證,廈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是我店自x年11月份開業以來接的第一個客户 由於食材加工不當導致該公司部分員工1人有輕微的食物中毒現象發生 事故發生後,我店積極配合治療 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醫療費用7900元,

第二、目前廈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完全涼解我店的過失形為,

第三、我店 是新開辦的小店 開店所產生債達8萬左右,剛開業又發生食材加工不當事件,給我店也帶來極大負面影響,我店現已陷入經營困境,無經濟能力承擔貴局處罰人民幣30000元

綜上所述,我店由於經驗不足剛開業就發生食材加工不當事件,事件發生後也取得了廈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涼解,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醫療費用7900元, 該事件深切期望食監局能根椐我店實際情況,對於我店食材加工不當事件酌情

裁定,降低對我店的處罰額度。

此致

敬禮

申訴陳述人:

申訴書範文大全 篇10

申訴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住址。(如是刑事案件申訴人在押的,還應寫明現押處所;要是被告人的辯護人、親屬、其他公民申訴的,應寫明申訴人姓名、職業、同被告人關係,並加一段介紹被告人個人基本情況)。

對方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住址。

申訴人×××因×××一案,

不服××××人民法院於19××年×月×日××字第××號刑(民)事判決,提出申訴。

申訴的理由和請求如下: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訴人:(簽名蓋章)

××年×月×日

代書單位:×××法律顧問處

相關知識

(一)首部

主要寫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案由、案件編號、終審法院名稱。一般可以這樣表述:

“申請人因××××一案,對××××人民法院的於××××年×月×日的(19×× )第××號一審(或二審)民事判決書(或裁定書、調解書)不服,提出再審申請。”

(二)正文

是再審申請的關鍵,主要由申請事項及事實和理由部分構成,申請事項一般是要求重新 審理。事實和理由是再審申請是否能得以支持的關鍵,根據上述提起再審的法律規定,申 請人一定要把一審、二審的審理情況介紹清楚。新證據的發現,新證據的提供,終審法院適 用法律不當,違反法律程序,審判人員有徇私舞弊行為。

(三)尾部

依次寫明致送人民法院全稱、審請人名稱、審請日期並在附項中列清一審、二審 判決(裁定、調解書)和有關證據的份數。

四注意事項

針對性。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對於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提出再審申請的條件不同,因 切合法律對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不同的再審條件,有的放矢地寫清法律事實和理 由。

時效性。由於法律對再審申請有時效限制,所以再審申請書應儘早製作,以免殆誤機會。

申訴書範文大全 篇11

申訴人:A,男,××歲,×族,××市××公司員工,住××市××路×樓×號。

被申訴人:B,男,××歲,×族,本市人,××廠工人,住××市××路××號。

申訴人因B傷害一案,不服××區人民檢察院××年××月××日作出的[1998]×字第×號不起訴決定書,現依法提出申訴。

請求事項:請求上級檢察機關查明案情,對B作出起訴決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事實與理由:

(應祥述事實和理由,此略。)因此,我認為應當對B提起公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45條的規定,我特向貴院提出申訴。

此致

××市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A

××年××月××日

附:1.原不起訴決定書抄件1份

2.證人李××證言1份

申訴書範文大全 篇12

申訴人:,男,族,身份證號: 住址:

申訴人因被故意傷害一案,不服檢察院作出的不訴(20xx)4號不起訴決定書,現依法提出申訴。

請求事項:請求X市檢察院查明案情,撤銷不訴(20xx)4號不起訴決定書,依法對提起公訴,追究其刑事責任。

事實與理由:

陳述事實經過,着重敍述不服的原因,針對人民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説明不當之處:如事實是否清楚,適用法律是否正確,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入手。

最後寫明申訴的法律依據,並重申具體的請求。(因此,申訴人認為應當對被申訴人提起公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77條的規定,特向貴院提出申訴。)

此致

XX人民檢察院

申訴人:

年 月 日

附:1、不起訴決定書

2、相關證據材料清單

申訴書範文大全 篇13

申訴人:吳,男,x年2月14日,身份證號碼:,職業為汽車駕駛員,住xx市客運有限公司宿舍,聯繫電話:(代理人)。

被訴人:xx市客運有限公司,地址:xx市路車管所東側**公司綜合大樓,電話:。 法定代表人:鄭 公司董事長

請求事項:

依法裁決如下:

一、 解除申訴人與被訴人之間的勞動關係。

二、 被訴人支付申訴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868元;

三、 被訴人支付申訴人一次性就業補助金23472元;

四、 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停工留薪期間減少的工作待遇(工資等)24000元;

五、 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因被剋扣工傷待遇的經濟補償金6000元;

六、 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因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5868元;

七、 被訴人支付申訴人治療期間的護理費7500元;

八、 被訴人支付申訴人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3000元;

九、 被訴人支付申訴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1222元; (以上共計86930元)

十、 被訴人承擔仲裁費。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於xx年10月入職被訴人處,從事客車駕駛員工作,曾與被訴人簽訂了勞動合同。20xx年6月24日,申訴人在珠江中沙河路段因日常工作受傷,醫院診斷為 腦損傷、右下肢多處骨折、胸腹外傷,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該次損傷為工傷,並經xx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申訴人構成九級傷殘。申訴人在停工留薪期間和治療期間的工資待遇以及護理費、伙食補助費等工傷待遇,被訴人均未依照規定支付,且被訴人未按申訴人的工資基數投保工傷險,導致申訴人從社保部門少獲賠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申訴人現依法提出申訴,請予裁處!

此致

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吳

x年7月17日

申訴書範文大全 篇14

申訴人:

被申訴人:

請求事項:

1.要求被訴人支付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期間的加班工資x元;

2.要求被訴人支付解除勞動關係的一個月經濟補償金x元;

事實和理由:

申訴人於x年x月x日進被訴人處工作,雙方簽訂了期限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的勞動合同,約定月工資x元。x年x月x日,被訴人口頭通知解除雙方勞動合同,x月x日被訴人向申訴人開具退工單,被訴人並未支付提前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申訴人x年x月x日至x月x日期間累計加班x天(其中法定假日加班x天,雙休日加班x天),被訴人尚未支付加班工資。

申訴人認為:根據《勞動法》、《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等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安排雙休日加班的,按照不低於日工資標準的%支付。現被訴人未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申訴人加班工資,故要求被訴人依法支付申訴人加班工資x元。根據《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勞動者本人一個月工資收入的經濟補償。現申訴人在被訴人處工作已滿x年,故要求被訴人支付申訴人x個月工資收入的經濟補償金x元。

綜上,申訴人向貴會提出申訴,要求依法保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

(以下空白)

申訴人確認以下為文書送達地址:

申訴人名稱:張某文書送達地址:虹口區*路*號*室郵政編碼:被訴人名稱:某某電器有限公司

文書送達地址:楊浦區*路*號郵政編碼:

此致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張某(簽名或蓋章)

x年10月10日

附:證據材料清單

注:1.申訴書內容請用鋼筆或水筆填寫或按格式提供打印文本,並由申訴人簽名或蓋章;

2.事實和理由部分空格不夠用時,可用同樣大小紙增加續頁。

附件:證據材料清單

提交人(當事人或代理人)

簽名:張某仲裁機構簽收確認:

注:提交證據材料,需同時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二份)。

申訴書範文大全 篇15

申訴人: 毛 男 x年8月20日出生 漢族 無業

奉化人 居民 住址:奉化市路x號

被申訴人: xx省衞生廳 住址:xx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 楊 職務: 廳長

申訴人因不服xx市上城區人民法院()上行初字第12號行政裁定書和xx市中級人民法院()杭行終字第13號行政裁定書,特向貴院提出申訴

申 訴 事 項

請求撤銷xx市上城區人民法院()上行初字第12號行政裁定書和xx市中級人民法院()杭行終字第13號行政裁定書,,責令人民法院對本案予以再審

事 實 和 理 由

一.申訴人以被申訴人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由於被申訴人在原審法院庭審中,向法庭遞交一份書證時,但沒有説明這份書證內容,而作為專業與法律打交道的一審法院在開庭時,卻又沒有將被申訴人所遞交的書證,讓申訴人質證、認證,純粹屬於司法明顯不公的審理行為。(見x年11月15日上城區法院開庭筆錄第二頁倒數第四行起。。。。。。),正因為沒有質證、認證,就由此導致本案的訴訟,受到莫名其妙的敗訴。如此審理行為,已經違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未經法庭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據。”因此來講,xx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駁回再審申請通知書》中所提及的“。。。。。。且在一審庭審中向你舉證並亦經你質證。。。。。。”之事,不符合筆錄中所寫的事實。而且當時法庭拒絕本人複印庭審材料。由於年年申訴、上訪,時過若干年後,在律師的指點和提醒下,申訴人就在法院檔案室,竟意外發現有一份奉化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以當事人身份,向寧波市衞生局申請,對毛耳聾提請省職業病診斷機構重新診斷的函。在此情況下,奉化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就得到了xx省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所作出的《關於毛突發性耳聾的複議意見》的診斷文件,由此就被原審法院採納,並作為本案的定案依據。是造成申訴人對本案行政訴訟案的敗訴的原因。申訴人認為,原審法院採納複議機關得到的證據作為定案依據,已經違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複議機關在複議過程中收集和補充的證據,不能作為人民法院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根據。”而且,奉化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同樣也違反《行政複議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複議機關審理複議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以及上級行政機關依法制定和發佈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為依據。”作為xx省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所作出的《關於毛突發性耳聾的複議意見》,同樣也違反《xx省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章程》第九條申請鑑定,會診的程序的規定:“ 由當事人(本人或單位)或職業病診斷機構向省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提出鑑定疑難病例會診的申請。。。。。。提供由廠方出具的職業接觸史(蓋章有效)。。。。。。”根據以上所提供的法律、法規、章程的條文的規定,就可以顯而易見原審法院和行政複議辦公室,是以違反程序來審理行政爭議案件,而xx省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則是以違反程序而作出診斷文件。為了保證司法公正,依法辦案,為此,申訴人根據從法院檔案室得到的,由奉化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以當事人身份,向寧波市衞生局申請,對毛耳聾提請省職業病診斷機構重新診斷的函,由於法院庭審時,法庭沒有將這份函交給申訴人,也沒有叫申訴人質證、認證,詳見所附的《上城區人民法院開庭筆錄》。由於法院審理程序不合法,才導致影響本案的正確裁判。因此,申訴人就將這份《奉化市人民政府複議辦公室函》作為新證據,向xx市中級人民法院和xx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對本案給予再審申請時,但卻竟會被法院故意閉起眼睛胡説“你所提交的系從xx市中級人民法院檔案室複印的xx省衞生廳在一審審理期間提交的有關證據這些證據已經在一審期間向你舉證並經過庭審質證,不屬於新證據範疇。”(注:如此説法簡直是胡説八道,純粹屬於無視事實情況存在,而以強勢故意欺侮弱者的審理行為。必須立即糾正。)難道申訴人提交的,但卻沒有經過庭審質證的,被申訴人所遞交的《奉化市人民政府複議辦公室函》的書證,就不屬於新證據範疇嗎?這無非是在暗示當事人,民不可以告官。因此來講,省法院的説法,有違全國人大所制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實在是太欺侮人啦,為此,特向貴院提出申訴。

而且省法院在通知書中認為,最高人民法院也已經向你發()行監字第195號函。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人民法院再審立案的若干意見(試行)》(法發[]13號)第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再審裁判或者複查駁回的案件,再審申請人或申訴人仍不服提出再審申請或申訴的,不予受理。”對省法院以最高人民法院向本人所發的函,作為不予受理申訴人的再審申請書依據,並將再審申請材料退回給本人。對此,申訴人不服,理由是,本人從法院檔案室所複印到的在一審期間沒有叫申訴人質證的證據名稱是《奉化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函》,而當時複印的時間是x年11月12日,也就是説這份證據是在最高法院作出第195號函5年後才得到的。為什麼不是新證據?再説最高法院在函中而是以“經審查,你現提供的證據不足以否定原審生效裁定,望服判息訴。”它是告訴申訴人因證據不足,勸本人服判息訴,但其則沒有作出裁判或駁回之事。附x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的函。因此來講,省法院所引用的最高法院的函,不適用本案申訴人的再審申請。因此來講,省法院對申訴人的再審申請作出不予受理的通知書,已經違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人民法院再審立案的若干意見》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因此屬於錯誤的審理行為,為此,特向貴院提出申訴。

二.根據xx省衞生廳所制訂的《xx省職業病診斷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十一條的規定:“凡慢性職業病的診斷,職工應持單位的介紹信和詳細職業史的證明材料,到本地區,本部門職業病防治機構或診斷組織就診。。。。。。”第十八條的規定;“就診人員對職業病診斷不服,有正當理由的,可向上一級職防機構和診斷組織提出複診的要求。。。。。。”及以上《xx省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章程》中所提到的第九條的規定,都明確規定作職業病診斷,必須由職工本人或就診人員或當事人,都有權向職業病診斷機構提出診斷的申請,但作為本案當事人申訴人,就根本沒有向非法組織xx省職業中毒診斷小組和合法組織xx省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提出職業病診斷的申請,因此來講,由這二個診斷機構對申訴人所作出的診斷結論,應認定為無效。也就是説,申訴人也無理由向它的上一級診斷機構提出複診的要求。而有法律依據的理由,來請求xx省衞生廳予以撤銷因違法所作出的診斷文件。但xx省衞生廳拒絕撤銷,則屬於行政管理工作的瀆職行為,只好通過司法途經,請求法院予以撤銷。因此來講,作為終審法院所作出的駁回上訴中的認為;“。。。。。。如上訴人對省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本應向國家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鑑定。。。。。。”以及在《駁回再審申請通知書》的審查中認為;“。。。。。。本案糾紛是由於你對xx省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關於毛突發性耳聾處理意見》和《關於毛突發性耳聾的複議意見》有異議而引起,上述意見屬於診斷技術行為,並非xx省衞生廳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故你對上述意見有異議,應向上一級有監督檢查職能的國家職業病診斷組織申請重新鑑定予以救濟,而非堅持對本案的一再申訴。”的審理,是不符合日常生活社會邏輯的違反程序的審理行為,特向貴院對本案提出申訴。

三.根據xx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駁回再審申請通知書》中認為“。。。。。。本案糾紛是由於你對xx省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關於毛突發性耳聾處理意見》和《關於毛突發性耳聾的複議意見》有異議而引起,上述意見屬於診斷技術行為,並非xx省衞生廳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那麼,在《關於毛突發性耳聾處理意見》中已經定死結論“3。該患者在其它醫療單位作出的診斷意見一律無效,以此為準”和《關於毛突發性耳聾的複議意見》中也已經定死結論:“。。。。。。請各有關單位自發文之日起按此執行》”,都屬於行政式命令的説法,難道説這也屬於診斷技術行為嗎?因此才是導致申訴人得不到因工負傷生命保障待遇的焦點原因。如此審理,簡直是欺侮當事人的審理行為,必須予以根據事實,依法予以糾正。為此,特向貴院對本案提出申訴。

四.自從《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後,申訴人才知道xx省職業中毒診斷小組,是一個沒有經過xx省衞生廳批准設立的非法組織。因此這個組織沒有職業病診斷權,其所作出的《關於毛突發性耳聾處理意見》應認定為無效。據xx省衞生廳的説法:聲稱xx省職業中毒診斷小組就是xx省職業病診斷組所下設的職業中毒診斷小組,但其卻不能提供當時xx省衞生廳有關這方面的行政批文。如此謊言使人無法認可。為此,根據國務院x年10月25日第43號文件《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在同一行政區域內不得重複成立相同或者相似的社會團體”和公安部、民政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加強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公用印章管理的通知》第三款中的規定;“。。。。。。未經登記而擅自成立的社會團體和企業使用印章造成嚴重後果的,由其上級主管單位承擔相應責任。。。。。。”由於xx省衞生廳拒絕撤銷沒有行政批文的xx省職業中毒診斷小組,所作出的《關於毛突發性耳聾處理意見》的診斷文件,已經屬於行政管理工作的瀆職行為,並也給申訴人造成已有23年的經濟損失的嚴重後果,但本案卻被原審法院和終審法院,就以作出駁回起訴和駁回上訴的行政裁定,則屬於錯誤的審理行為,必須予以依法糾正。為保證司法公正,特向貴院提出對非法組織xx省職業中毒診斷小組所作出的《關於毛突發性耳聾處理意見》之診斷文件,必須給予撤銷的申訴。

五.申訴人根據x年3 月3日從xx市中級人民法院處,得到其向xx省衞生廳調取到的,由非法組織xx省職業中毒診斷小組所作出《關於毛突發性耳聾處理意見》診斷文件的依據,是一份題為《關於毛情況材料》書證。而這份書證則屬於沒有蓋公章,也沒有個人簽名,而且又與事實根本不符的匿名偽證材料,但卻被xx省衞生廳認定為是廠方提供的材料,這純粹屬於百分之百欺侮申訴人的行政行為,必須立即予以糾正。而由這份偽證材料作為診斷依據,所作出的診斷文件,這才是導致申訴人得不到因工負傷生命保障待遇的真正的焦點原因,因此,對這份診斷文件應認定為無效。只因作為衞生行政管理機關xx省衞生廳,拒絕撤銷由非法組織xx省職業中毒診斷小組所作出《關於毛突發性耳聾處理意見》的診斷文件,這屬於行政管理工作的瀆職行為,現只好向貴院提出對本案申訴。

六.根據當時原審法院開庭傳票通知,對本案定於x年11月15日下午1時40分開庭,時至剛開庭時,法院才將被申訴人於同年10月16日向法院提交的答辯狀,交給申訴人簽收,而導致申訴人對本案的庭審,處於被動及無法作相應的反駁。因此來講,原審法院對本案的審理,已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由於審理程序不合法,才導致影響本案公正裁判。為此,特向貴院得出對本案的申訴

説明:

1.關於以上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所提的事實和理由,是針對新證據來提出再審 申請的。因為終審法院作出駁回上訴時間是x年2月6日。而這3項證據都是發生在駁回上訴時間之後。

2.終審法院在x年7月5日召集雙方當事人對本案作調查筆錄時,不知何故,申訴人多次請求法官將本人講的重點話打入,卻被拒絕。只好自己作手寫補入。但法院卻沒有在《駁回再審申請通知書》中提起,如此審理,純屬司法明顯不公,特向貴院提出對本案的申訴。

此致

xx省xx市人民檢察院

申訴書範文大全 篇16

申訴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xx縣廣播電視網絡有限責任公司,所在地:x省xx縣廣電大樓。

法定代表人:宋,總經理。

申訴人因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不服四川省xx縣人民法院於 x6年6月22日作出的(x6)民初字第x2號民事判決和四川省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x6年11月x日作出的(x6)瀘民終字第456號民事判決,特依法提起申訴。

申訴事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對上述兩級法院作出的一、二審判決提出抗訴。

申訴的事實和理由:

兩級法院一、二審判決以“廣電網絡公司有責任對閉路電視線和閉路承載線與電力線同杆架設的問題進行整改,而未及時整改,同時在閉路電視線和閉路承載線被他人移動後未及時維護管理,形成重大安全隱患,對事故的發生較之玉宇電力公司的責任更大些”為由,判令上訴人承擔3x%的賠償責任,並承擔連帶責任,其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適用法律確有錯誤。具體理由如下:

首先,一、二審判決以同杆架設形成重大安全隱患和未對同杆架設進行限期或及時整改為由要xx公司擔責,其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適用法律確有錯誤。

1、就法律適用來説,對同杆架設問題,是否構成違章形成重大安全隱患,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本案田壩村是1xx3年自建的低壓電力線路的產權人,其於1x年自行將閉路電視線及承載線同杆架設在自己的低壓電力線路上,屬該電力設施所有者的自主行為,不違反《四川省電力設施保護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關於“未經電力企業或電力設施所有者、管理者同意,不得同杆架設電力線、通信線、廣播線、電視接收線、安裝廣播喇叭或懸掛廣告牌”的規定,依法不屬違章,不構成重大安全隱患。而一、二審判決依據哪部法律的哪條哪款認定本案中的同杆架設是違章而形成重大安全隱患並需進行限期或及時整改?事實上,一、二審判決對此既沒有也無法引用相應的法律依據。顯然,一、二審判決認定本案中的“同杆架設形成重大安全隱患需進行限期或及時整改”屬適用法律確有錯誤。

2、就事実認定來説-對同杆架設問題,一、二審判決僅憑部分當事人的口説,並無上級有關部門勒令xx公司限期或及時整改的文件或通知作為判決的依據,就牽強附會地認定同杆枷訪需要限期或及時整改,顯然其認定的“對同杆架設需要限期或及時整改”這一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

而從二審中xx公司主動舉出的新證據的來源看,該證據是一審庭審期間,xx縣安監局應縣政府要求,對電力公司請求撤除同杆架設問題的答覆。從該證據的內容可知,即使排除了電力設施所有者同意的同杆架設的情形,原有的同杆架設即電力設施所有者等所不同意的同杆架設也系歷史遺留問題,需逐步改造,但在未經相關部門聯合普查並認定為嚴重威脅生命財產安全的情況下,此類同杆架設也同樣不屬“限期整改”的對象。何況,本案的同杆架設還不屬於此類需要逐步改造的同杆架設。

其次,一、二審判決以閉路電視線和閉路承載線被他人移動後未及時維護管理形成重大安全隱患為由要xx公司擔責,其適用法律確有錯誤。

根據《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第七條第二款關於“禁止危及廣播電視信號專用傳輸設施的安全和損害其使用效能的下列行為:……(二)移動、損壞傳輸線路、終端杆、塔桅(杆)及其附屬設備、標誌物”的規定,本案中,他人在未告知xx公司更未經其同意的情況下,私自移動廣電傳輸線路即閉路電視線和承載線,依法屬危及廣播電視信號專用傳輸設施的行為,xx公司本身作為被侵權方,其有權訴諸法律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至於xx公司何時發現被自己被侵權以及該線路被他人擅自非法移動後是否又造成第三人損害,與xx公司何干?

顯然,xx公司對此不應承擔任何責任。而一、二審判決以“你的權利被侵犯了,未及時發現進行檢查處理,你就有責任”的不合理邏輯,讓被侵權的xx公司擔責,是不能成立的,因為權利被侵犯這一事實決不能反過來成為被侵權者擔責的理由。

退一步説,閉路電視線本身並不帶電,不屬高危作業,除非用户投訴閉路電視信號中斷,否則xx公司就不應負有及時發現進行檢查處理的職責和義務。

第三,對本案的主要責任人之一瀘州玉宇電力公司,一、二審判決均迴避了其存在的另兩項違章行為及其一連串違章行為在本案中所起的關鍵作用,反而認定“xx公司對事故的發生較之玉宇電力公司的責任更大些”,其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一、二審判決要xx公司承擔3x%的賠償責任,僅判令玉宇電力公司承擔2x%的賠償責任,其適用法律確有錯誤,且明顯有袒護玉宇電力公司之嫌。

根據xx縣安辦簽發的《批覆》所查明的事故原因:“電力公司要求村、社組織危改,且施工中,使用無證人員上崗作業違反技術操作規範,將電杆固定線與閉路承重線(注:實際為鐵絲線)重合並接,且將電杆固定線選址於大路中間,又無絕緣設施,致王世清路過時觸電身亡。這是電擊死亡的第一間接原因。”從上可知,玉宇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的違章行為至少有三:其一是電杆固定線與鐵絲線重合並接,並未錯開;其二是將電杆固定線選址於道路中間,而非路側。由於現場路窄,造成過往行人與該電杆固定線必然進行接觸;其三是未設置絕緣設施,即未按照規定加裝隔電子。上述三項違章行為共同作用,嚴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使人性命攸關。也就是説,上述三項違章行為若能避免一項,則本案悲劇即可避免。而一、二審判決僅認定了其第一項違章行為,迴避了第二項和第三項違章行為,更迴避了上述違章行為在致死王世清過程中所起的關鍵作用,反而認定“xx公司對事故的發生較之玉宇電力公司的責任更大些”,其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

鑑於本案被害人王世清是被電擊致死的,又鑑於玉宇電力公司存在多項違章行為(侵害行為)以及上述違章行為在致死王世清過程中所起的關鍵作用,一、二審判決卻僅僅判令玉宇電力公司承擔2x%的賠償責任;而一、二審判決認定xx公司有兩項“不作為”(注:尚不成立),就要承擔3x%的賠償責任;二者對比,一、二審判決顯失公正。顯然,一、二審判決適用法律確有錯誤,且明顯有袒護玉宇電力公司之嫌。

綜上所述,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適用法律確有錯誤,對xx公司作出了錯誤的裁決。為此,特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條和第1x5條之規定提起申訴,請求貴院依法提出抗訴,實施法律監督。

此 致

瀘州市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xx縣廣播電視網絡有限責任公司

xx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x6)民初字第x2號民事判決書和(x6)瀘民終字第456號民事判決各一份。

申訴書範文大全 篇17

申訴人(原審原告、二審上訴人)王,男, x年11月28日出生,漢族,住xx市xx區梅隴鎮xx村後場31號。

被申訴人(原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實業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xx鎮xx村。地址:本市銀都路號,電話:,法定代表人金,總經理。

申訴請求

請求xx市高級人民法院依法撤銷()滬一中民三(民)終字第606號民事判決書,支持申訴人的原審訴求,支持申訴人的再審請求。

事實和理由

申訴人原世居於xx市xx區梅隴鎮xx村後場,身份為農民,賴以生存集體所有的耕地、宅基地在x年8月6日被徵收,徵地批文:“閔府土()245號”,徵地單位系xx縣房地產總公司開發部(原徵地用途為新建景洪三村二、三、四街坊),因該開發商超過二年未動工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xx市xx區人民政府在x年2月20日經【閔府土(97)19號】文收回上述國有土地使用權。x年6月27日景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用地單位,不是判決書中所認定的徵地單位,而是皮包公司,該公司是建造舉世聞名樓脆脆“蓮花河畔景苑” 倒樓的“梅都公司”的兄弟公司)與xx市xx區房屋土地管理局簽訂了《xx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滬房地閔字()出讓合同第128號},將該地塊以每平方米60元人民幣超級低的價格(1865.91萬元整、大寫:壹仟捌佰陸拾伍萬玖仟壹佰元整)出讓,景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不到半年時間內(x年12月1日)就將該地塊高於原價約十四倍的價格(25820.2529萬元整、大寫:貳億伍仟捌佰貳拾萬貳仟伍佰貳拾玖元整)以在建工程方式轉讓(倒賣)予“至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注:特別需要説明的是,實際開發建設的單位是至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現該地塊的用途是建造高檔居住小區“銀都名墅”(全部為545幢獨棟、雙拼別墅),其網上公開售價在每平方米五萬以上。

根據《xx市住宅建設徵用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口安置辦法》市人民政府62號令,第六條,按照“誰用地、誰負責安置” 的原則,徵地農業人口的安置由徵用地單位負責(事實是徵地農業人口的安置沒有一人是用地單位安置的、都採取委託方式,詳見《關於辦理徵地農業人口安置手續的申請報告》)。x年2月20日,景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用地單位、皮包公司)與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簽訂徵地勞動力安置協議書,注,依據市人民政府62號令第十五條規定,必須三方簽訂徵地勞動力安置協議書,申訴人至今未簽訂過該協議。同年5月16日“被安置”進入xx公司。因該公司無一家自有實體企業(村企屬空殼公司,社保委託xx市xx區梅隴鎮養老所代繳),申訴人一再要求上崗(無書面),該公司回答,景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用地單位)徵地的勞動力有132名“被安置”在xx公司,沒有崗位安置,依據xx公司於x年9月20日公佈《關於徵地勞動力安置待遇的有關規定》第二條第三款規定,現待崗人員當公司需要用工通知上崗時,必須到本公司上崗接受工作安排。申訴人至今未接到公司的上崗通知書,故待崗至今只拿xx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費。

所上證明,申訴人與被申訴人xx公司成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不能以未向被申訴人提供勞動而認定沒有勞動關係,因申訴人是否上崗(向被申訴人提供勞動)不是申訴人所能決定的。故此,申訴人與被申訴人依法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理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但被申訴人至今未與申訴人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依法應支付雙倍工資差額。

又根據xx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滬府辦()75號】《xx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民政局等四部門關於本市申請低保的職工有關收入計算問題的意見的通知》有關規定,本市單位職工,願意工作但單位無法提供崗位,月工資收入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所在單位必須予以補足。現xx公司對土地被徵用後應當安置的勞動力不安排勞動崗位,而只發放由民政局履行發放的xx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費,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因此,被申訴人的上述行為嚴重侵犯了申訴人的合法權益(勞動權)。

綜上所述,被申訴人xx公司既然接受用地單位景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委託安置勞動力(俗稱用土地換取的勞動崗位),就應當遵守國家法律規章,按相關規定辦理。上述二級法院的判決,申訴人認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明顯偏袒被申訴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特向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望支持申訴人的再審訴請,維護法律尊嚴,維護百姓的合法利益。

此致

xx市高級人民法院

申訴人:王

xx年五月二八日

申訴書範文大全 篇18

申訴人張某,女,x年9月19日生,漢族,某市人,住某市人民大道。

代理人某某,系張某之子,電話。

被訴人某市人民醫院。

法定代表人:某某,院長。

訴求事項:

1、對患者張某積極採取有效治療;

2、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3、依法賠償損失。

事實及理由:

申訴人患有抑鬱症。x年9月16日中午,申請人因故而自服農藥敵敵畏、安定。當日下午1:30許送某市人民醫院急救室,隨即轉icu病房。入院診斷為:1、重度經口急性敵敵畏、安定中毒;2、抑鬱症。經洗胃、靜注藥物等搶救,申訴人於當晚即可與醫生和家屬進行正常的語言交流。次日下午6時許,某主任決定將申訴人轉同院的消化科。家屬曾提出疑問:能不能轉?某主任肯定的答覆:可以轉。隨後,申訴人被轉至消化科。近一小時,申請人心裏難愛,臉發紫,呼吸心跳驟停。消化科的年輕醫生自感經驗不足,聯繫重症室的醫生,而重症室的醫生15分鐘後才上5樓參與搶救,雖經心肺復甦搶救,保住了申訴人的生命,但申訴人從此呈睜眼昏迷狀。為了求得有效治療,申訴人於x年9月30日轉某市中心醫院治療。因治療效果不佳,生活起居不便,親屬於x年11月5日暫將申請人接回家中。某市中心醫院的出院診斷為:“1、缺氧性腦遷延性昏迷;2、氣管切開術後。囑積極預防併發症,繼續康復治療。親屬按醫囑請康復科醫生在家給申訴人理療。

x年11月5日,法醫司法鑑定所對申訴人的傷殘等級等事項進行了評定,並出具了法醫鑑定意見書,鑑定意見為:申訴人構成人體損傷一級傷殘;需完全性護理依賴和一定醫療依賴維持其生命生存。申訴人現呈持續性昏迷狀態,生活完全依賴有經驗的護工,進食靠鼻管導流,對年逾八旬的父親不能盡孝、丈夫和子女在精神上受到極大的打擊。一個幸福的家庭因此而失去歡樂。

申訴人的近親屬認為,申訴人的損害後果系某市人民醫院的過錯行為所致。院方的主要過錯:1、使用安定類藥物不當,靜注藥物(芬太尼和力月西)用量過大;2、輸注速度過快,轉科後無醫護人員和心電監護;3、對藥物的副作用預計不足;4、轉科未經會診輕率決定轉科,延誤搶救;5、違反有關診療規範。

綜上所述,某市人民醫院的醫師在執業活動中違反技術操作規範,給申訴人造成極為嚴重的損害後果,依照《執業醫師法》第37條之規定,相關責任人應受到相應的處分;依照《侵權責任法》第54條、第55條和57條之規定,某市人民醫院應承擔賠償責任。為了保護患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社會,特向你處提出申訴,請依法及時妥處。

此致

某市人民醫院

申訴人:張某

代理人:

x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申訴書範文大全 篇19

申訴人(原審原告):××電腦硬件公司

地址:××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A 職務:經理

被申訴人(原審被告):××網絡公司

地址:××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B 職務:經理

案由:硬件購銷合同糾紛

申訴人對××市××區人民法院××年××月××日(19××)×字×號判決不服,特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訴。電腦公司民事申訴書範文由本站提供!

請求事項:

1.撤銷××市××區人民法院(19××)×字×號判決;

2.退還貨款××萬元人民幣並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

事實和理由:

(應祥述,此略。)

基於上述事實,特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訴,請求人民法院重新審理本案,撤銷原判決,判令××網絡公司返還貨款××萬元人民幣並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以維護申訴人合法權益。

此致

××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訴人:××硬件公司

蓋章

××年××月××日

附:1.原審判決書一份;

2.申訴人與被申訴人硬件購銷合同一份。

申訴書範文大全 篇20

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xx市塘農場糧食加工廠

法定代表人:餘 廠長 電話: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鄧 局長

申請人不服()南行終字第67號行政判決書,不服()邵行初字第1號行政判決書。遺漏了當事人xx市糧食局被告主體存在錯誤,認定扣押營業執照及加工150萬公斤穀子可得利潤,兩項為新的賠償請求錯誤,賠償7860元利息按人民銀行計算不公平.x年至今幾年申請人在最高法院申訴登記,福建省高院駐最高法辦x年12月29日開出轉辦單,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最高法院關於執行(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十二條第二項、第七十三條第一目:“當事人申請再審”,第八十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五項,依法依規向福建省高院申請再審。

申請再審事項:

1、依法確認()南行終字第67號行政判決,()邵行初字第1號行政判決遺漏xx市糧食局被告案件中主體存在錯誤,程序違法,依法追加糧食局為被告,裁定發回重審。

2、依法確認扣押工商“營業執照及加工150萬公斤穀子可得利潤等新的賠償請求”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法規錯誤。

3、依法確認賠償黴爛、變價款7860元按人民銀行計算不公平。要求按申請人農村信用社貸款利息給予賠償。

4、依法撤銷()南行終字第67號行政判決部分錯誤,申請依法立案再審。

申請再審事實與理由

一、根據“工商處字()第2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供認:“x年八月十一日,根據舉報,我局檢查大隊協同糧食局在塘境內當場查獲塘農場糧食加工廠承包人餘無糧食銷售統一發票,販運糧食(大米)12700。”工商局是協同糧食局執法,那麼糧食局是侵權主要責任人。

在x年8月11日晚上申請人將加工好12700公斤大米裝運外地銷售,在塘通往316國道途中,本市大竹鎮龍潭村三叉路口,xx市糧食局付局長黃細華帶隊非法設卡,攔劫申請人去路,申請人出示了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和省農墾局開具的“閩農墾便字034號”準運證明等合法手續。黃細華認定無效,叫來xx市公安局兩名警察,叫來了工商局315大隊長鄭仕海、葉國勇,將12700公斤大米搶劫去,第二天8月12日工商局由余秋棣帶隊三人,糧食局黃細華指派三人和塘糧站人員到塘農場糧食加工廠以“非法收購穀子”為由查封45000斤穀子,糧食局掄走了糧食加工廠鑰匙,工商局扣押了工商營業執照,證實工商局與糧食局是聯合執法的事實。根據“邵公辦信()67號”信訪事項告知書,認定黃細華是履行職務行為,糧食局就是本案侵權責任人。在1號判決中、67號判決中沒把xx市糧食局追加為被告,案件主體存在錯誤。違反了《最高法院關於執行(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解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應當追加被告”沒追加為被告的徇私枉法行為。違反了司法(解釋)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根據司法(解釋)第八十條第一款:申請再審的案件:第四項規定:“遺漏必須參加訴訟的事當人的:”本案符合法規再審條件的規定,申請再審。

二、67號判決認定扣押營業執照為新的賠償請求是迴避事實錯誤的。在一審判決書中第5頁第22行提到:“原告補充提交行政賠償的證據:1、行政訴訟、撤訴申請書、行政裁定書。”三份補充證據是證實當時被告工商局有扣押申請人工商“營業執照”行政侵權行為的事實,在一審判決書第8頁第17行認定,原告舉有的補充證據1、不能證明原告所要證明的內容,不予採納。而不是二審認定的扣押營業執照是新的賠償請求説詞,扣押營業執照是屬於行政侵權行為範圍、一審認定事實不清,二審違反了《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一條第三款一目:“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規定”。二審不發回,説成是新的賠償請求適用司法(解釋)第四十五條錯誤。違反了第七十一條第三款、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申請再審。二審並稱對上訴人在一審訴訟請求中未提出,一審判決未涉及,這是二審在歪理邪説。

對於加工150萬公斤穀子的可得利潤,二審認定為新的賠償請求是錯誤的。本案一審判決中第3頁第28行訴稱:“x年8月10日,經福建省農業廳農墾局批准,原告每年可加工自產稻穀150萬公斤,且可向省內市場流通”。第4頁第16行訴稱:“但從被告沒收、查封原告的大米和稻穀起,原告就停止生產至今,無法每年加工150萬公斤稻穀,給原告造成重大損失。”證明申 請人在一審中有提出該項請求。一審在第9頁第3行稱:“本案訴訟焦點是被告查封原告45000斤早谷行政行為是否給原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被告查封的45000斤早谷,並未查封原告的廠房、機器設備、原告完全可以根據福建省農業廳農墾局的精神,繼續加工150萬公斤自產糧,其可得多少利潤或者專損,均與本案訴訟焦點無關。”這是被申請人錯誤處罰直接聯帶法律責任的因果關係,一審説成與訴訟焦點無關,是一審胡言亂語,在沒收和查封行政處罰案件中,確認“閩農墾便字034號”準運證明無法律效力進行行政處罰。如果再進行經營,不就是重犯嗎?重犯是要加重是處罰,這是我國法律有明確規定的,一審對法律最基本知識不懂嗎?這是一審胡説八道。而只有確認行政處罰是錯誤的,被撤銷後,在進行經營是合法、受法律保護,一審不審違反了《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二審認定:“原告在一審中未提出,一審判決未涉及”是錯誤的,適用司法(解釋)第四十五條剝奪申請人訴求是錯誤的,違反了司法(解釋)第七十一條第三款規定:這是被申請人作出的錯誤行政處罰,給申請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必須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二審是包庇、袒護被申請人的事實,二審違反了《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一條第三款:“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裁定撤銷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沒發回重審,確説成是新的賠償請求,搞張冠李戴。故意製造冤假錯案。既是新的賠償請求,就“應當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沒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違反了司法(解釋)第七十一條第四款規定:屬於瀆職行為。根據司法(解釋)第八十條第一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再審案件,發現生效裁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發回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審理。”第五項:“對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未予裁判的”。本項符合法規申請再審規定,依法向福建省高院申請再審。

三、對在1號判決中遺漏了45000斤穀子折價款22500元中的20xx0元三年封存期間的利息沒給賠償。5000斤黴爛 穀子折價2500元,加上降價款5360元,兩項共7860元賠償款按人民銀行利息計算賠償不合法、不公平,人民銀行是我國中央銀行,他是面向各商業銀行發放貸款和國有大型企業發放貸款,他的貸款利率極低。對於我們農村小企業是不可能貸到款,而塘只有農村基金會、農村信用社,要求按當時申請人向塘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計算給予賠償這是公平合理合法。

綜上所述,針對()南行終字第67號行政判決中遺漏當事人存在主體錯誤,以及認定:“扣押營業執照及加工150萬公斤穀子可得利潤等新的賠償請求”説詞。認定事實錯誤,使用司法(解釋)第四十五條錯誤。根據高法司法(解釋)第八十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申請再審,為維護法律的公平、公正,維護法律尊嚴和權威,懇請省高院主持法律公道,秉公審理本案。

致此

申請人:xx市塘農場糧食加工廠

法定代表人:餘

x年1月10日

申訴書範文大全 篇21

申訴人:許某某(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男,漢族,於11月24日出生,住路號,電話:。

被申訴人:劉某某(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女,漢族,x年x月26日生,住路號.

申訴人不服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的(x2)玉中民一終字第124號《民事判決書》民事判決,特提起申訴。

請求事項:

1、請求高院提審,依法撤銷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x2)玉中民一終字第124號《民事判決書》民事判決;

2、請求高院提審,依法分割申訴人和被申訴人的夫妻共同財產,即位於城北路x3號的6x6.11平方米的房屋。

事實和理由

一、基本事實

..............

二、一二審認定的案件事實漏洞百出,嚴重背離客觀現實,不會是法官“眼花”了吧?

..................

三、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為:位於城北路x3號的面積為6x6.11平方米的房屋、部分傢俱、家電和少部分債權債務

...............

四、文明商店屬於申訴人的約定財產(個人財產),一、二審法院重新分割文明商店財產是對法律保護的私權的公然侵犯!

.....................

五、一二審法院公然剝奪申訴人的城北路x3號房屋夫妻共同財產的所有權,把申訴人應有的財產份額判給被申訴人,我們有理由懷疑審理過程存在司法腐敗行為!

.................

玉林中級人民法院非法剝奪申訴人的權利,偏袒一方,不但違反法律的明確規定,是十分不正常的,也是十分不公平的!我們有理由懷疑審理過程存在司法腐敗行為!

綜上所述,本申訴人認為,原審法院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請貴院依法查明事實、公平公正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同時,申訴人認為一二審判決明顯屬於枉法裁判、且非法剝奪申訴人的訴訟權利,程序違法、判決結果十分不公平,現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八條、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特申請貴院依法提審。

此致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申訴人:

x4年x月16日

標籤: 申訴書 範文 精選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xingzheng/xiezuo/vwvmyk.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