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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學籍管理的通知

2019-10-29 通知

各學校:

由於我市學籍管理系統已經和省教育廳對接,根據市教育局通知要求:本學期學生異動及修改申請、審批必須在3月10日前完成。主要項目如下:

1、轉進(出)學生的轉學手續(紙製聯繫表和網上操作)。

2、休學復學、高中留級等。

3、學生信息修改。請各學校嚴格按照學籍管理系統操作手冊進行申請和審批操作,不要隨意申請退學及刪除學生學籍,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任何學校不得接收未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各學校應及時在學籍管理系統中為辦理了轉學手續的學生辦理學籍轉移申請及審批;市外轉入的學生必須準確填寫學生基本信息及原學校名稱。

4、請各學校學籍管理員認真核對本校的學籍信息(學校、班級、學生數等),如有錯漏請及時在規定時間內修改完成。

標籤:學籍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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