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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請假的通告集錦(精選5篇)

關於請假的通告集錦(精選5篇)

關於請假的通告集錦 篇1

自即日起凡未經請假(經相關管理人簽名同意)私自不上班人員,作曠工處理,並且扣除當月工位補貼,另一切請假不接受廠外、託信、電話、方式,如有特殊情況,需出示證明方給予補假。望各位知悉配合!

關於請假的通告集錦(精選5篇)

車間示

20xx.08.01

關於請假的通告集錦 篇2

為加強企業管理,進一步規範員工的請假管理制度,特制定並重申員工的請假制度如下:

一、各公司經理、副經理、集團科室負責人請假,必須以書面的形式向董事長請假,經簽字批准同意後,請假條交予行政部登記,方可休假;

二、各公司的員工請假,需經科室負責人同意簽字,並向本公司的經理請假,請假條交予行政部登記後,方可休假;

三、請假條應規範填寫,字跡清晰,寫明請假原因、時間,因病請假的需要有醫院證明;

四、請假最短時間為半天,每個月不超過2天,全年累計不得超過24天,如違反規定的以自動離職處理;

五、有重大事項如病重、結婚、生育、事故、親屬病故等原因可酌情予以假期,突發事件未能及時請假的,假期完畢後,第一時間補交請假條;

六、請假期扣除當日工資,公司不予承擔,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未請假曠工者,按雙倍工資扣除,請假未批准私自休假按工資5倍罰款;

七、因工傷在家休息的員工,每月發放1200元生活費作為工資;

八、員工可根據公司休假安排自動休假,禁止與他人調換休班日,如違反按曠工處理;

九、因公出差到本縣區域外的人員,必須請假,未請假者按曠工處理,因公發生的費用公司不予承擔;

十、本規定的解釋權歸集團行政部所有;

十一、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xx年xx月xx日

關於請假的通告集錦 篇3

自即日起凡未經請假(經相關管理人簽名同意)私自不上班人員,作曠工處理,並且扣除當月工位補貼,另一切請假不接受廠外、託信、電話、方式,如有特殊情況,需出示證明方給予補假。望各位知悉配合!

車間示

20xx年08月01日

關於請假的通告集錦 篇4

為建立健全公司辦公室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規範公司的請假制度,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做此通知。

一、適用範圍

本通知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臨時工、合同制員工以及處於試用期內的員工。

二、請假程序

1、員工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辦公室存檔。

2、3天以上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3、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總經理審批。

4、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辦公室,並交接工作。

三、請假規定

1、公司員工請假,需向相關領導和部門遞交書面申請,如實填寫《請假條》,並在辦公室進行備檔,否則請假不做生效;員工未辦手續擅自離崗,或假期滿後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2、相關審批人員必須嚴格把關,保證員工請假的真實性否則相關審批人員要承擔相應的後果。

3、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因身體不適等緊急原因請假,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部門負責人報知,並於返崗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4、員工請假

1)3天以內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同意,報備公司副總經理;

2)請假3天以上部門負責人同意後,經總經理批准;

3)部門負責人請假,經總經理批准。批准同意後,請假員工持《請假條》到辦公室備檔,否則請假不做生效。

5、若因特殊或緊急情況需請假的',可以酌情處理,電話或口頭請假後,返崗應及時填補《請假條》。否則做曠工處理。

6、工程部人員因工作性質原因具有特殊性,請假等事宜也應及時的遵守。另外,工程部人員日常休息除了報備副總外,也應以口頭、電話或短信等形式告知辦公室人員。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

20xx年xx月xx日

關於請假的通告集錦 篇5

為加強集團公司內部規範化管理,嚴格把控考勤管理制度,現就我集團內部員工請假流程做以下規定:

一、員工請事假至少須提前一個工作日,如實説明原因,填寫請假單報部門負責人審批、報人力資源部歸檔;請假時間為兩天內的,填寫請假單報部門負責人審批,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批並歸檔,視為請假有效;請假時間在三天至一週內,須上報主管副總裁或總裁審批,最後交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批歸檔,視為請假有效;請假時間在一週以上,完成以上簽字流程並經董事長簽字同意後,方視為請假有效,並交由人力資源部歸檔。

二、員工遇到緊急情況請病假或事假,須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時間後15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請假在一天以上的應於病假或事假後上班第一天內,填寫請假單,事假須提供市屬或省屬三甲級醫院開具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由相關領導審批簽字後交由人力資源部歸檔,視為請假有效;請病假在半天及一天之內,若並未去醫院就診的,必須出具請假當日內在藥店購買藥品的證明,視為請假有效。

三、員工外出辦事時間超過30分鐘,必須在前台做外出登記,記錄外出時間及返司時間,並告知部門負責人。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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