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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打架鬥毆的通告

關於打架鬥毆的通告

鬥毆指相爭為鬥,相擊為毆.是指雙方或多方通過拳腳、器械等武力以求制勝的行為。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關於打架鬥毆的通告,供大家參考!

關於打架鬥毆的通告

關於打架鬥毆的通告範文一

各單位:

在生產場所打架鬥毆鬧事,其可能造成的損害不可預見、不可控制,其行為嚴重影響企業的生產秩序和動力廠形象,也違反了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杜絕此種不良現象,經廠務會研究,特做以下規定,各作業區務必認真組織學習且必須人人親籤:

1.一方動手,另一方未動手的情況,對動手的一方處罰500元,並承擔對方所有醫療費用,對動手打人者直接交保衞部處理。

2.凡是雙方都動手打架者(動手不分先後),各處罰500元,並對雙方立即停職交保衞部處理。造成損壞財產的,照價賠償!

3.凡是多人打架互毆現象的,一經查實,不論人數,各罰款500元。

4.凡是叫廠外人員到生產場所聚鬧、敲詐、欺負、報復本廠員工等行為,一律報案處理,並有權組織人員自衞,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5.在生產場所聚眾打架鬥毆鬧事的行為,負主要責任者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其他人員處留廠察看六個月以上處分: ①不服從管理,糾集多人聚鬧、打擊報復者或不服從管理動手打人且情節惡劣的②到他人崗位打架鬥毆鬧事的; ③糾集廠外人員到生產場所聚鬧、敲詐、欺負、報復本廠員工等行為的。

7. 在生產場所打架鬥毆鬧事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①致人輕傷及以上; ②致在線設備運行中斷或影響生產; ③致公司財物損壞價值20xx元以上; ④在下列場所打架鬥毆鬧事的:變配電站、高低壓配電房、調度室、煤氣站、一次風機房、高爐風機主控室等。

8.單位職工有違反本規定被處罰款的,處作業區500元罰款,處作業長及書記各200元罰款,其他中幹罰款100元;單位職工有違反本規定被處留廠察看及以上的,處作業區1000元罰款,處作業長及書記各500元罰款,其他中幹罰款300元。

9.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刑法的送有關部門處理。

10.特殊情況,證實屬於正當防衞的一方予以酌情處理,具體定論依有關部門裁定為準。

11.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實施。凡與本規定不符合的依本規定;本規定與公司規定相沖突的,按公司規定執行。

動 力 廠

年7月28日

關於打架鬥毆的通告範文二

11月2日、3日,我校發生了多起學生打架鬥毆事件,涉及八年級、九年級共四個班級,涉及人數眾多:八(1)班:劉偉、盧明貴、李振鵬、曾志剛;八(2)班:張德成、盧海松;八(3)班:李廣、陳盛寶、李斌;九(2)班:楊偉、管小飛、鄒少瑤,總共12人,劉偉、李廣、陳盛寶、楊偉四人還攜帶鐵棍,性質極其惡劣,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在此次打架鬥毆事件當中,李廣同學頭部受傷,到宜黃縣醫院檢查、治療,現已出院,總共花費740元。

為嚴肅校紀、整頓校風,經學校研究決定,對以上同學和相關班級作出如下處理:

1、所有涉及的12名的同學記大過處理,如下次再參與打架鬥毆,學校將通知家長,勒令其退學。

2、劉偉等11位同學承擔檢查、治療費用740元。劉偉、陳盛寶、楊偉、管小飛、鄒少瑤5人每人承擔100元,共500元。盧明貴、李振鵬、曾志剛、張德成、盧海松、李斌6人承擔240元。

3、取消所有涉及到的班級第二次“流動紅旗”評比資格。

希望以上12位同學,能從中吸取教訓,嚴格遵守校紀班規,做一個文明、好學的合格中學生。也希望其他同學引以為戒。

特此通報!

黃陂中學

11月20日

關於打架鬥毆的通告範文三

關於對“6.1”打架鬥毆案處理情況的通報

6月1日下午,我縣京杭大街郵政儲蓄銀行門前發生一起毆打他人案件,事涉駐迎瑞警務室女警王芳,經鄭口派出所立案受理,並依據調查取證情況,依法對王芳母女給予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同時,依照相關規定,將王芳的違法行為及治安處罰結果向縣紀委監察局通報,依照黨政紀做出相應處分。公安機關對民警的違法違紀行為絕不護短,絕不姑息,嚴肅處理,警示全警,公安機關也自覺接受和歡迎人民羣眾的監督。

故城縣公安局政治處

6月3日

標籤: 打架鬥毆 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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