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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車輛亂停放的通告

關於車輛亂停放的通告

為進一步規範我旗城區停車秩序,維護交通安全,提高城市文明形象,對車輛亂停亂放做一個通告,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關於車輛亂停放的通告範文篇,供大家參考!

關於車輛亂停放的通告
車輛亂停放的通告範文篇一

為加大對車輛亂停亂放現象的治理,全面改善我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北流市公安局、北流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決定在城區內開展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機動車、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依法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禁止在小車泊位停放非機動車、摩托車等。

二、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在非停車泊位以外的地方停車;

(二)交叉路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樑、陡坡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三、市區範圍內的售車店、修車店、洗車店等商鋪,不得佔道作業、不得佔道臨時停車。

四、以下路段為違法停車嚴管路段,具體包括城東一路、城東二路、城南一路、城南二路、城西一路、城西二路、城北路、甘貴路、城中路、一環路(包括南園一路、一環南路、一環西路、一環北路)、二環路(包括二環南路、二環西路、二環北路)、西濱路(西濱南路、西濱北路)、圭江路、南站北路、陵寧路、龍橋路(沙街段)、永安路、永安西路、新鬆路、豐順路、硃砂路、百花路、西河南路、西河中路、荔豐路、新芝路、大興路等城區路段,上述路段實行違法停車“零容忍”,對因違法停車造成道路擁堵或嚴重影響他人通行的,依法拖離。

五、對長期佔用城市道路的無號牌車、報廢車等車輛依法拖離。

六、凡違反本通告規定,在禁止停放車輛的道路、區域內停放車輛的,由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給予暫扣、罰款、扣分等處罰。

七、請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到綠色出行,文明駕駛,規範停車。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

xx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年2月22日

車輛亂停放的通告範文篇二

為進一步規範我旗城區停車秩序,維護交通安全,提高城市文明形象。根據《中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市容環境衞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市政管理局聯合交警大隊集中開展城區公共用地動車和非機動車亂停亂放綜合整治,現將具體事宜通告如下:

一、為了規範停車秩序和管理,經物價部門核定機動車收費標準,現在部分路段公共用地上設置停車位並實行收費管理。

二、工行十字路口至步行街十字路口人行道上禁止停放機動車。三輪車、電動車和自行車應當在人行道上首尾一致,整齊停放。

三、民政局十字路口至工行十字路口、步行街十字路口至王府一號十字路口公共用地上的車輛必須在指定停車場(點)有序停放。政府批准停車場(點)以外地段亂停亂放車輛或雖在停車場(點),但未按規定停放的,機動車駕駛人在現場的,予以口頭警告,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未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的,市政管理局執法大隊聯合交警大隊按照相關規定採取鎖車加處罰的方式,按照違章停車進行處罰並將車輛拖移到執法部門指定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停放,拖車及停車費用由車輛本人承擔。

四、 此次整治工作涉及到廣大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希望廣大居民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請駕駛員文明駕駛,規範停車。

特此通告。

xx市政管理局

xx交警大隊

9月24日

車輛亂停放的通告範文篇三

為加強街道管理,保障交通秩序安全暢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硝河街道實際,現就禁止車輛亂停亂放等事項通告如下:

一、機動車輛

(一)大型車輛必須停放於回鄉文化園停車場,嚴禁大型車輛在街道停放;

(二)小型車輛必須有序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亂停放。

(三)機動車在街道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不得停車;

2、在路口、單位門口不得停車;

3、臨時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4、臨時停車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二、非機動車和摩托車

(一)非機動車、摩托車都必須有序地順向整齊停放。

(二)沿街單位應當加強自律,有序停放非機動車、摩托車,對隨意停放的,應當予以勸阻,引導按規定停放。

(三)各單位自有非機動車、摩托車應當在本單位院內停放。

三、對違法停放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行為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一)公安交警大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街道違法停車行為予以勸告,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將予以拍照並張貼違法停車告知單,並處以罰款。

(二)對非機動車、摩托車亂停亂放及搭放物品妨礙停車區正常使用的,鄉城管隊對街道違法亂停亂堆亂放行為予以勸告,對勸告不聽者將予以拍照並張貼違法告知單,並予以強制清理和罰款。

請廣大羣眾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做到有序停車,共同維護街道交通秩序和硝河良好形象。

xx鄉人民政府

xx縣交警大隊

xx縣硝河派出所

年1月24日

車輛亂停放的通告範文篇四

為切實維護東板鄉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暢通,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護人民羣眾生命安全,提升東板良好的對外形象,鄉人民政府已在場鎮內規劃出機動車臨時停車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現作如下通告:

一、按規定停放車輛。東板鄉人民政府在新街兩邊畫線規劃為場鎮臨時停車位 ,車輛必須在規劃的臨時停車位處停放。

二、嚴禁車輛亂停亂放。從即日起,所有機動車及電瓶車必須按規定停靠,嚴禁逆向停車,不得在場鎮公路及公路兩邊亂停亂放。國道儀華路在東板鄉境內場鎮段(東板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鄉政府對面客運招呼站)禁止佔道停車。

三、處罰。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況,依法作如下處理。

1.情節輕微。聽從勸導、立即改正的,給予警告處理,並處100元以下罰款。

2.情節較重。累勸累犯,給予警告處理,並處200元以下罰款。

3.情節嚴重。不聽勸導,態度惡劣,抗拒執法等,用專用鎖鎖車,通過公安交管平台傳遞違法行為,交有關部門從重處罰。

四、工作措施。1.成立由鄉長任組長、分管副鄉長及派出所所長任副組長、鄉安辦工作人員及派出所民警為成員的東板鄉整治車輛亂停亂放工作領導小組,以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派出所,由民警蔣東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日常事務。2.開展日常整治。執法人員將開展經常性執法檢查,發現車輛違規亂停亂放,立即使用照相機固定證據,必要時,使用專用鎖鎖車,根據情節,依法作出處理。

五、此通告從20xx年9月20日起執行。

xx縣xx鄉人民政府

年九月十四日

標籤: 停放 通告 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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