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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通告(精選16篇)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精選16篇)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1

各一線物業公司: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精選16篇)

秋冬季節風乾物燥,火災多發。據統計**年各一線公司共發生的消防類突發事件70起。其中,在秋冬季節發生42起,約佔此類突發事件總數的60%。俗話説"隱患險於明火、防患勝於救災",為更進一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請各地公司做好以下工作安排。

一、組織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讓員工熟悉消防法規,掌握責任區消防設備(施)基本功能、位置,各種滅火器具擺放點位及使用方法,手動報警器報警方法,消防疏散通道位置及疏通方法,消火栓、水龍帶連接使用方法,緊急滅火程序。建議近期組織一次消防演習,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演習預案。

二、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對需要在轄區內施工動火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辦理動火作業手續,並通知消防監控中心做好登記。在重點部位、危險地段(如變壓器室、配電房、汽車庫、發電機房、樓層和裙樓辦公室等)動火,建議要經管理處負責人批准,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三、加強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工作。對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標識,實行嚴格管理。

四、加強消防設施、設備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三級"檢查制度。建立班(組)、管理處、公司三級檢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捲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識、應急照明設施機械排煙送風、消防供水系、火災事故廣播設施等處於正常狀態。

五、加強消防安全宣傳工作。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向業主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XX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物業管理部

二O**年十月十七日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2

近年來,本市電動車引起的火災呈現逐年上升態勢,造成較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保障廣大市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切實維護城市消防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現就加強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應當選購使用符合國家標準且在《上海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選購電動自行車配件(充電器、電池等)時應選擇型號匹配且已獲生產許可證廠家生產的質量合格的產品。應選擇專業維修機構或人員定期維修保養,定期更換老化電池,不得違規改裝電動自行車。

二、任何人不得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等處。物業服務企業或管理單位應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點,存放點應獨立設置或與建築其它部位採取防火分隔,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

三、電動自行車應按照使用説明書的規定進行充電,不得長時間充電。充電應儘量在室外進行,周圍不得有可燃物。電動自行車充電區域應設置充電專用插座(帶自動斷電裝置),電氣線路應安裝短路和漏電保護裝置,並固定設置、穿管保護。

四、村(居)民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或管理單位應經常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在電動自行車充電區域落實專人看守,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等處停放電動車,或者在公共部位亂接亂拉充電線路的行為,應當予以勸阻、制止。

五、本市其他以電力驅動的車輛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格查處。

六、公民應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發現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積極通過“96119”火災隱患舉報投訴熱線向公安機關舉報。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

20xx年12月5日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3

為切實做好冬季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異常天氣對房屋安全的危害,確保廣大人民羣眾居住安全,避免風雪災害塌房事故的發生,根據《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建設部129號令)有關規定,現通告如下:

一、房屋所有人是房屋安全責任人。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或房屋權屬不清的,房屋使用人是房屋安全責任人。

二、房屋安全責任人及房屋主管部門應立即對其管理的房屋進行安全檢查,檢查重點為用於教育、醫療、體育、娛樂、文化、商業、交通等公共場所的房屋,特別是輕型鋼結構及其它簡易結構用房要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採取安全處理措施,對經鑑定為整棟危房(D級危房)要立即拆除,切實作到認真、細緻、不留死角。

三、房屋安全責任人要積極做好應對惡劣天氣的準備,及時清理屋面積雪,防止積雪超載發生塌房事故。

四、異產毗連危險房屋的所有人,應按照異產毗連房屋的有關規定,共同履行治理責任。

五、房屋安全責任人對其管理的房屋有險不查,損壞不修,以及經鑑定為危險房屋而未採取有效解危措施造成事故的,房屋安全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民事或行政責任。

六、房屋安全責任人在檢查過程中,如發現疑似危險房屋,應及時上報屬地房屋主管部門登記備案。如需確認危險房屋等級的,可向xx市房屋安全鑑定處申請鑑定,鑑定處聯繫電話:

特此通告

xx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4

電動車火災亡人火災事故頻發,教訓極其深刻,為更好地保障廣大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切實維護公共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公民應自覺遵守《浙江省消防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停放電動車。禁止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車充電。

二、物業服務企業或管理單位應設置電動車集中存放(充電)點,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並落實專人看守。

三、村(居)民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應開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清理未集中停放電動車,制止公共部位亂接亂拉充電線路的行為。

四、如有違反規定,將採取強制清理、暫扣、罰款等措施。

本通告所稱的電動車是指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三輪車。

特此通告。

x市公安局蕭山區分局

年8月29日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5

各一線物業公司:

秋冬季節風乾物燥,火災多發。據統計**年各一線公司共發生的消防類突發事件70起。其中,在秋冬季節發生42起,約佔此類突發事件總數的60%。俗話説"隱患險於明火、防患勝於救災",為更進一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請各地公司做好以下工作安排。

一、組織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讓員工熟悉消防法規,掌握責任區消防設備(施)基本功能、位置,各種滅火器具擺放點位及使用方法,手動報警器報警方法,消防疏散通道位置及疏通方法,消火栓、水龍帶連接使用方法,緊急滅火程序。建議近期組織一次消防演習,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演習預案。

二、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對需要在轄區內施工動火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辦理動火作業手續,並通知消防監控中心做好登記。在重點部位、危險地段(如變壓器室、配電房、汽車庫、發電機房、樓層和裙樓辦公室等)動火,建議要經管理處負責人批准,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三、加強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工作。對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標識,實行嚴格管理。

四、加強消防設施、設備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三級"檢查制度。建立班(組)、管理處、公司三級檢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捲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識、應急照明設施機械排煙送風、消防供水系、火災事故廣播設施等處於正常狀態。

五、加強消防安全宣傳工作。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向業主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XX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物業管理部

二O**年十月十七日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6

為確保夏季消防安全檢查活動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就開發區範圍內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切實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全面履行消防安全義務,加強消防安全巡查,落實專人看護重點部位,設立消防控制室的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

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業主或者業主委員會在全面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基礎上,尤其要加強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消防安全管理,確保消防設施完好率和疏散通道暢通率。要進一步加強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的安全管理,做好巡檢工作。

三、各街道消安辦應當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措施,科學安排力量,切實加強人員值守。對重點區域和消防安全不放心區域、行業、單位做到每條街道都有巡邏檢查隊伍,每個單位有值班巡查人員,每棟建築有人員實名看護。

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消防大隊

20xx年8月21日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7

各位業主:

二0xx年一月二日十四時,我市路花園七棟一樓車庫,因電動車長時間充電引起電路短路大火將二單元一至七樓燒燬。請銀海花園的業主引起為鑑,做好如下安全防範工作:

一、在小區內違規私自佈線充電的業主,通告示之日起要自行拆除違規電線。否則,因此引起的後果一切自負。

二、進入摩托車車棚充電的業主要認真檢查充電設備,如有時間過長或不合格的充電設備必須要更換,否則出現問題造成損失的負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停放摩托車要按物業指定位置停放,不能與電動車混放,否則造成突發事故要負責任。

四、科協昌旭以及其它公司的摩托車、汽車停放,必須嚴格服從物業劃定的位置停放,摩托車不得進入充電房。五、物業保安值班通過監控嚴密監視兩個電動車充電房的動態,發現火災苗頭及時處理,把火災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

小區的物業領導和電工、保安經常檢查,特別是電線檢查,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杜絕類似火災事故的發生。

花園物業處

1月5日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8

為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就加強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工作通告如下:

一、出租方、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出租方、承租方應當依法以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消防安全責任,並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對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負責。

2、出租方應當提供符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出租房屋;對於違法建築、經鑑定為危險房屋以及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房屋,不得出租。

3、出租方、承租方應當約定額定居住人數;出租方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分隔搭建後出租,人均租用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當地規定的最低標準;廚房、衞生間、陽台和地下室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對現有住房改造出租的,不得改變原有防火分區、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設施。

4、對按照國家消防技術標準不需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出租房屋,當套內居住使用人數大於10人(含本數)的,出租方應當配備應急照明燈具和滅火器材,宜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設置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5、出租方、承租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消防設施、器材管理維護職責,確保完好有效;對合同中未約定的,由承租方承擔。

6、出租房屋用於員工集體宿舍的,承租方應當確定管理人員,負責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承租方應當接受出租方和其他管理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發現火災隱患,應當自行消除,屬於出租方責任的,應當及時通知出租方消除。

8、不得擅自將住宅出租用作公共娛樂、倉儲、生產加工等場所。

二、居住人員應當遵守下列消防安全要求:

1、掌握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用油和急救常識,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2、不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3、不私拉亂接電線和超負荷用電,使用電熱毯、電磁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熱器具時必須採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4、不擅自拆改、安裝燃氣管道、液化氣瓶、灶具等設施,並定期檢查有無泄漏。

5、不卧牀吸煙,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使用蚊香、蠟燭、煤爐時應當採取可靠防護措施,教育兒童不玩火。

6、不在樓梯間、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等處堆放雜物,不在樓內停放電動車或充電。

7、嚴禁生產、經營、儲存或者違規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8、定期清理廚房和陽台的雜物,經常檢查電氣線路,外出時關閉火源、電源和氣源。

三、居民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管理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2、開展日常消防宣傳,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應急疏散演練。

3、對管理區域內的公共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管理,確保完好有效。

4、對佔用、堵塞、封閉、分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的行為,應當予以勸阻、制止,對不聽勸阻、制止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

5、及時處置初起火災,並組織人員疏散。

四、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確定消防管理人,制定防火公約,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

2、督促提醒居民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管理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職責。

3、負責無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管理單位居民住宅區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指導工作。

4、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消防宣傳教育、初起火災撲救和救援救助等工作。

本通告所稱出租房屋,是指租賃用於居住的房屋。

特此通告。

河南省公安廳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xx年7月15日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9

11月16日,山東省x市食品有限公司冷庫發生火災,造成18人死亡,13人受傷。為吸取火災事故教訓,省消防安全委員會決定在全省組織開展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

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二、整治重點

全省範圍內的紡織業、服務企業、食品企業、日用百貨等輕工企業以及服務性企業等勞動密集型企業

三、整治內容

相關企業要切實加強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對以下內容進行自查自糾,確保消防安全。

1、核查單位合法性。建築、場所未依法通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審核、驗收備案的,應及時向消防部門申報。

2、改善建築防火條件。嚴禁採用“彩鋼板”等易燃可燃裝修裝飾材料。建築內加工、儲存等不同使用功能部位之間應採用實體牆進行防火分隔。在生產營業期間不得鎖閉、堵塞或佔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窗口、陽台等部位嚴禁設置金屬柵欄等影響人員逃生或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3、配備必要消防設施器材。建築內應配備充足滅火器、疏散照明、燈光疏散指示標誌和火災警報裝置。聘請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維保公司對本單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測,及時修復、增設相關設施、設備,確保完好有效。

4、嚴格控制火災危險源。電氣線路應按國家標準配置,電氣線路應穿金屬管或阻燃塑料套管,嚴禁採用銅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不得私拉亂接電線。生產營業期間,嚴禁開展明火作業的裝飾裝修。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時,應落實安全管理人,並嚴格操作規程,嚴禁違規規章操作。

5、強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實企業消防安全責任人和各級管理人員,並明確各自責任。組建專職或義務消防隊,配備必要的消防裝備器材。組織從業人員每月開展1次消防安全培訓或演練,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不得上崗工作。每週開展1次防火檢查,及時發現並消除火災隱患。

四、相關要求

1、公安消防部門及相關企業主管部門要加大抽查檢查、聯合執法頻次和力度,督促相關企業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做好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對經督促而拒不整改的火災隱患或消防違法行為,公安消防部門要依法從重處罰。構成重大火災隱患的,當地政府要依法予以關停。

2、相關企業對自查自糾發現的火災隱患或消防違法行為,要制訂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資金,限期整改。整改情況要及時報轄區公安消防部門。

3、廣大羣眾應自覺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履行勸阻、制止、舉報危害公共消防安全行為的義務。全省火災隱患舉報投訴電話:96119。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至二〇xx年四月一日有效。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10

各位業主:

20xx年一月二日十四時,我市北京路萬科花園七棟一樓車庫,因電動車長時間充電引起電路短路大火將二單元一至七樓燒燬。請銀海花園的業主引起為鑑,做好如下安全防範工作:

一、在小區內違規私自佈線充電的業主,通告示之日起要自行拆除違規電線。否則,因此引起的後果一切自負。

二、進入摩托車車棚充電的業主要認真檢查充電設備,如有時間過長或不合格的充電設備必須要更換,否則出現問題造成損失的負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停放摩托車要按物業指定位置停放,不能與電動車混放,否則造成突發事故要負責任。

四、科協昌旭以及其它公司的摩托車、汽車停放,必須嚴格服從物業劃定的位置停放,摩托車不得進入充電房。

五、物業保安值班通過監控嚴密監視兩個電動車充電房的動態,發現火災苗頭及時處理,把火災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小區的物業領導和電工、保安經常檢查,特別是電線檢查,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杜絕類似火災事故的發生。

花園物業處

1月5日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11

各經營户:

為完成消防整改工作,經研究決定在商城中庭設置發電機房,擴建消防水池等。為加快施工進度同時便於經營户的日間經營及施工單位的施工,施工時間定在夜間(雨天不施工),請廣大經營户予以積極配合。

特此通告

商城物業管理中心

月十三日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12

尊敬的各位業主/住户:

進入冬季,風乾物燥,是火災高發期。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請您注意冬季防火。請全體業主/住户和物業服務中心一起,共同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一、在使用家用電器時,請注意安全,不要違章用電,特別是不要私接電源電線,增加用電負荷,定時檢查户內配電箱元器件使用狀況。

二、請不要在非吸煙區吸煙,不亂扔煙頭,離開時請務必將煙頭熄滅。

三、離開室內時,請務必關閉電源總開關,特別是節假日期間,如:空調、飲水機、打印機、複印機等。

四、為您和他人的安全着想,請不要佔用消防通道,不得封閉防火門,以免妨礙消防通道的正常使用。

五、如業主在進行房屋裝修時,裝修現場需按要求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不得擅自改動或破壞消防設施器材等,確保裝修期間和後期使用時的消防安全。

六、公共區域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是大家安全的保障,請不要擅自取走使用。如發現消防設施設備損壞或遺失,請立即通知物業服務中心。

七、業主出租房屋應對承租人要加以用火安全的教育與安全提醒,並適時進行出租房的用火安全檢察與督促,以防發生火災。

八、如業主發現室內有火情、火苗的,應及時撥打119,或及時通知物業服務中心。

九、請熟悉樓內的消防疏散通道,如有緊急情況,切勿驚慌,請聽從指揮,有序撤離。

十、如物業服務中心、社區、街道、消防部門舉行消防演練,請積極配合參與,認真學習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若需要諮詢和幫助,請致電物業服務中心X1或X1(24小時)。

物業服務中心

20xx--31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13

20xx年6月3日6時6分,x有限公司發生了因液氨泄露引發爆炸而導致的重特大火災事故。

據悉,截止到6月7日,事故共造成120人遇難,77人受傷。20xx年6月7日18時20分許,廈門市一部BRT(快1線)在行駛途中突然起火,共造成47人死亡,34人因傷住院,目前事故原因還在進一步調查中。近段時間以來發生的幾起火災事故損失慘重、教訓深刻,令人觸目驚心。慘痛的教訓再次提示我們:消防安全責任重大,務必做到警鐘長鳴。

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夏季歷來是用火用電的高峯季節,也是消防安全的關鍵期,學校又將進入畢業生離校和在校生期末複習考試階段,暑假也即將來臨,為共同做好近期和下階段的消防安全工作,校消防辦特別提醒全體師生員工,要切實提高消防安全意識,注意日常用火用電安全。同時,請校內各單位務必以近期發生的重特大火災事故為教訓,進一步增強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意識,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共同構築牢固的消防安全“防火牆”。

一是要持續不斷加強對師生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增強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範應急處置能力,引導師生掌握必要的逃生自救知識能力;

二是近期要結合第二季度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加強對學生宿舍、食堂、禮堂、報告廳等人員密集場所、重點部位的自查、排查,及時發現、消除消防安全隱患,加強對重點部位和大型活動的管理,按照年初和學校簽訂的《防火安全保證書》要求,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三是要重點檢查各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是否隨時處於能用狀態,消防通道是否暢通,學生宿舍是否使用違規電器等,切實做到防患於未然,共同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xx大學消防辦

年6月8日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14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消防安全管理,預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特通告如下:

一、建築物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嚴禁擅自改變建築結構和使用功能。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和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新建、改建、擴建建築工程,必須通過消防設計審核合格後才能施工,必須經過消防驗收合格後才能投入使用。其他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建設單位在驗收後應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公眾聚集場所必須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後才能開業。

三、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管理人員、易燃易爆危險品保管人員必須通過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並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四、嚴格落實居住場所與生產儲存經營場所相分離制度。嚴禁在在建施工工地、設有車間或者倉庫的建築物內設置員工宿舍。

五、公眾聚集場所必須確保營業時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嚴禁佔用和阻塞疏散通道、鎖閉和遮擋安全出口。

六、嚴禁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入人員密集場所;嚴禁在人員密集場所違規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七、歌舞娛樂場所嚴禁使用火炬、火把、煙花等明火進行娛樂表演。

八、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停用、挪用、遮擋、損壞、拆除或埋壓、圈佔消防設施。

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建立防火檔案,落實“四個能力”(檢查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期火災能力、組織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傳教育能力)和户籍化管理工作。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與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資格的組織或單位,簽訂設施維護保養合同,定期開展消防設施檢測。

十、“三小”場所(小檔口、小作坊、小娛樂場所)要嚴格執行《小檔口、小作坊、小娛樂場所消防安全整治技術要求》(DB44/T 1591-20xx)。

十一、各行業主管部門應在各自職責範圍內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被檢查單位依法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

十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建設,健全組織領導、定期會商、宣傳教育、應急演練、聯防聯動等工作機制,夯實消防滅火救援力量基礎,提高全社會火災防控能力。

十三、公安派出所應當依法對轄區內居民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以及本行政區域內有關單位和場所實施日常消防監督檢查,並做好轄區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十四、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

雲浮市人民政府

11月21日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15

各經營户:

為完成消防整改工作,經研究決定在商城中庭設置發電機房,擴建消防水池等。為加快施工進度同時便於經營户的日間經營及施工單位的施工,施工時間定在夜間(雨天不施工),請廣大經營户予以積極配合。

特此通告

商城物業管理中心

月十三日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16

近期,居民住宅樓火災頻發,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為切實保障居民樓消防安全,防止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湖北省消防安全責任規定》等規定,省公安廳、省綜治辦聯合制定了居民住宅樓消防安全“兩要三宜十嚴禁”,現通告如下:

一、居委會要加強對樓棟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確每棟的樓棟長,制定防火安全公約,定期開展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二、物業服務企業要主責負責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安全,明確各級管理人員,開展每日防火巡查,對公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及時消除火災隱患、處置初起火災。無物業服務企業的居民住宅區應由業主協商確定公用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方式。

三、居民宜主動參與消防教育活動,掌握必要消防常識和逃生技能,定期檢查家庭火、電、油、氣及其設備、線路安全。

四、居民宜在家庭配備簡易火災報警器、呼救器、滅火器、滅火毯、防毒面罩、逃生繩等自救逃生器材。

五、居民宜不用或減少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定期清掃陽台等部位雜物。

六、嚴禁在居民住宅樓內從事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儲存、經營活動及設置公共娛樂場所。

七、嚴禁擅自改變建築功能結構,設置“膠囊房”、“三合一”場所等。

八、嚴禁採用易燃夾芯彩鋼板等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居住建築或進行建築分隔。

九、嚴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安裝不合規格的保險絲、片或在配電箱、電纜井內堆放雜物。

十、嚴禁擅自拆卸、改裝、裝備、移動居民住宅樓內燃氣設施及管線。

十一、嚴禁在居民住宅樓走(樓)道內停放電動車及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十二、嚴禁擅自破壞、拆除、挪用或停用居民住宅樓內消防設施、器材。

十三、嚴禁佔用、堵塞、封閉居民住宅樓內各樓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十四、嚴禁在居民樓內燃放煙花爆竹或違規使用明火。

十五、嚴禁在消防車通道上違規停放車輛、違章搭建、堆放雜物。

物業服務企業要落實居民住宅樓消防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定期巡查檢查居民住宅樓消防安全,勸阻、糾正、整改以上禁止行為。居民應自覺維護公共消防安全,發現違反以上情況的,應向物業服務企業舉報。發現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應向業主委員會或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舉報。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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