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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合同(精選23篇)

消防安全管理合同(精選23篇)

消防安全管理合同 篇1

總承包單位:

消防安全管理合同(精選23篇)

分包單位: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範圍:

為加強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對分包方文明安全施工進行管理、監督,有效地預防、控制火災事故的發生,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現場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北京市建委關於建築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消防安全達成如下協議,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範、規程辦理。

一.分包項目開竣工時間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管理目標

杜絕發生重大火災責任事故;杜絕因火災事故導致的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文明安全施工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內。

三.安全管理責任人

總承包單位: (崗位證書號: )全面負責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崗位證書號: )為專職消防安全管理員。

分包單位: (崗位證書號: )全面負責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崗位證書號: )為專職或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

四.協議內容、雙方責任

總承包單位

1、簽定工程項目消防安全管理協議書的同時,向分包方提供總承包單位的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一份,供分包方組織學習。

2、堅持教育領先,預防為主的方針,對進場工人進行安全教育,根據參施人員的思想動態、安全知識、操作技能情況,對分包人員進行培訓、考核,提高參施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使參施人員瞭解、熟知國家、北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總承包單位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3、在涉及現場用火或消防安全的分項施工前,對分包單位承擔的施工項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總包方有權對分包單位的施工作業情況進行安全檢查,對分包方的違章、違紀和安全隱患進行糾正和處罰,並責令整改。分包方整改不力或不進行整改,有權停止分包方施工。

5、根據施組中的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和現場的具體實際情況,合理劃定施工生產和生活責任區,劃分到分包單位,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標準進行檢查和監督落實。

6、總包方應為分包方單位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消防設施、供電設施、臨時用水設施、大型機械設備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標準。完全因總包方的安全設施、設備不良造成的事故,應由總包方負責。

7、協調各分包方之間配合,安排施工時間、作業區域和機械設備使用。

8、總包方有權審查分包方的安全資質和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分包單位

1、分包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託書範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

2、分包方必須熟悉並能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建築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北京市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其他有關施工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

3、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並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依據總承包單位的安全技術交底,將交底內容落實到每個操作人員,經常對所屬工人進行深入細緻的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進行安全自檢,及時發現、糾正、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施工安全。

5、分包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安排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對現場作業進行安全、消防檢查。

7、分包方必須接受總包方或總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8、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消防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1、分包方必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分包方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3、分包方不得使用超過建築施工企業允許年齡(五十五歲)及身體有殘疾、缺陷不適合從事建築施工的人員參加施工,禁止使用童工。

(一)進場手續

1、進場後提供單位資質、營業執照、施工安全許可證、外地企業進京註冊備案手續、人員花名冊、專業管理人員上崗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報總承包單位備查,並與總承包單位簽訂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責任協議。

2、按照北京市對外地進京施工企業的管理規定,及時辦理工人相關證件。

(二)現場管理

1、按照總承包單位劃分的施工責任區、生活區、加工區,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標準管理所屬區域。

2、施工使用的材料按照總包單位指定地點,負責堆放整齊(高度不超過1.5米),設有明顯的材料標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必須設專庫存放,確保安全,嚴防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3、執行總承包單位的生活區(含食堂、宿舍、廁所)管理制度,認真搞好衞生,保持整潔乾淨。嚴禁在生活區使用“電熱器具、煤爐”等易引發火災事故的器具。

4、按照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圖,設置現場消防栓和消防器材。現場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區(庫)周邊,必須設置消防水源或足夠的消防器材,以保證發生緊急情況時自救使用。

5、在施工程高度超過20米的,必須設置臨時消防立管,管徑要求不小75mm,建築物每層設消防栓口,配備水龍帶和水槍。臨時消防立管應在正式消防系統使用後方可拆除。

6、未經總承包單位批准,嚴禁在工程內住人或設倉庫,現場嚴禁住宿非施工人員或家屬(老人、女性、小孩),違反此項規定總承包單位有權停工和處罰。

7、嚴禁挪用、破壞、損壞總承包單位提供的消防安全設施、器材,損壞的負責維修,嚴重的要賠償或接受處罰。施工中需拆改以上現場設施,必須報總承包單位同意並安排專人負責施工。

8、施工現場範圍內嚴禁吸煙,分包單位堅持日常進行班前安全教育,安全人員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工人違章進行教育、處罰,杜絕類違章。

9、根據總包單位要求,在現場重點消防管理區域和消防設施設備處,設置消防安全標誌牌。

10、施工用水不得使用消防系統,防止消防系統失壓不能正常使用。

(三)施工管理

1、現場動用明火施工作業(電氣焊、噴燈等)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並按要求配備監護人和消防器材。現場開具的動火證當日有效,施工區域和作業項目發生變更,必須重新開具動火證。

2、現場動用明火作業的操作人員,必須是經過有關部門培訓合格,已取得上崗證方可上崗。申請動火證時出示原件審核後方可開具動火證。

3、未經總包單位批准,嚴禁在施工現場使用煤或其他燃料動火取暖或施工使用。

4、分包的焊機、氣割設備、防水噴燈等涉及動火作業的機具設備,進場和使用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保證安全性能完好。防止因機具設備引發事故。

5、現場防水、油工作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的,不得在在施工程內存放大量上述材料,攜帶當日或當班工作使用量。作業時必須與動火作業項目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垂直方向同時進行交叉作業。

6、現場的結構臨邊、洞口動火作業,必須對臨邊洞口採取有效防護、兜擋措施 ,防止火花、焊渣墜落引發火災。

7、分包單位使用的電焊機一、二次線必須使用合格的電纜,兩頭接線處使用壓線設備接牢,一次線長度不得超過5米,二次線長度不得超過30米,一二次線端必須有良好的防護罩和接地裝置。電焊機必須使用焊機專用漏電保護器。

8、分包單位使用的氧氣、乙炔瓶焊割設備必須使用具有相關資質供貨單位的合格壓力容器瓶體和焊割具,保證使用過程中,氣瓶的壓力錶、氣管、回火防止閥性能良好,無破損情況。

(四)生活區管理

1、分包單位的食堂必須按照總包單位的圖紙進行佈置,使用的燃氣設備必須是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提供的合格產品,燃氣瓶與大灶不得在同一房間內,應存放在操作間以外的房間。

2、食堂使用的大功率電氣蒸飯車或燃氣蒸飯車要確保安全,電氣蒸飯車要有專用的開關箱控制,按照“一機一閘,一箱一漏”標準設置。燃氣蒸飯車的燃氣瓶不得存放在同一房間內。

3、食堂及儲物間內嚴禁住人,嚴禁使用爐具或電熱器具。

4、宿舍區內嚴禁任何形式的用火,此部位的用火作業不予批准。嚴禁使用爐具或電熱器具。

5、宿舍區用電實施日檢制,總包單位的安全人員、電氣工長、分包單位的安全人員、電氣工長要每天進行用電安全檢查。發現“私拉亂接”違章用電情況,立即進行拆除和處罰,保證用電和消防安全。

6、按照北京市相關規定宿舍樓要設置消防安全通道,配備足量的消防器材,保證發生火災時的人員逃生和自救。

五、違約

1、根據本協議約定,若分包單位違約,總承包單位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整,直到符合協議約定條件。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因總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總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4、當總、分包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總、分包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六、獎懲

1、施工過程中違章施工或存在安全隱患、造成安全事故、環境污染,總承包單位根據北京市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可視情節和造成損失情況給予20-50000元經濟處罰,從工程款中扣除。

2、發現重大安全隱患,上報總承包單位杜絕了事故發生的、發生事故搶救人員和物資的有功人員總承包單位給予一定經濟獎勵。

七、發生安全事故的處理

分包方必須並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總包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並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分包方須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總包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分包單位人員發生意外傷、殘、亡事故,雙方應盡力搶救,同時保護好現場,由有關部門進行勘察鑑定,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當總包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管理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做好善後工作。

總承包單位: 分包單位:

(簽章) ( 簽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合同 篇2

發包單位:(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做好公司的現場及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生產方針,加強對外來施工單位(乙方)在公司廠區內進行機械工件噴漆作業的安全管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制定“安全協議”如下:

一、甲方給乙方提供噴漆場地、電源、水源、油漆(含底漆、面漆、稀料、膩子等噴漆所需材料);以及噴漆勞保用品,提供乙方人員隨甲方員工每班一次工作餐,餐具乙方自備;噴漆完工,驗收合格後,支付給乙方承包費。

二、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檢查時提出的違章現象和不安全隱患,乙方必須立即整改,如出現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處理或停止乙方施。

三、乙方必須按時保質完成甲方派予的噴漆工作。

(1)乙方人員在甲方噴漆工作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遵紀守法;愛護甲方設施,團結工友;節省甲方材料及消耗,不得浪費及丟失,及時清理現場,愛護環境不得超標排放。

(2)乙方負責乙方噴漆人員的管理、安技和勞保措施落實及安全培訓,確保乙方人員身體健康且無傳染病,對乙方人員的安全問題負責。

乙方在施工時必須明確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加強施工地點的文明衞生及安全管理,所有施工人員應正確穿戴好防護用品,遵守甲方的廠區安全、現場管理規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的無甲方責任的工傷事故,其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人員的各類社會保險等自理。

(4)乙方人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設備,並做好日常維護保養,人為或失誤造成損壞應予賠償甲方損失。

三、若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未盡事宜依《民法典》處理。

發包方:____製造有限公司責任人______

承包方:責任人______

年月日

消防安全管理合同 篇3

甲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學生):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丙方(學校):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__

丙方學生在甲方企業參加崗位實習,甲方從丙方實習生中錄用企業員工,乙方學生願意接受丙方的安排在甲方參加實習並選擇就業,經甲、乙、丙三方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實習崗位、期限及留任

1.三方同意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在甲方參加為期____個月的頂崗實習。

2.甲方將安排乙方在甲方的________部門________崗位進行實習。

3.實習結束前,若甲方願意留用乙方,則甲方錄用乙方為正式員工,並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二、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本協議各方在此同意和確認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可以根據其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對實習崗位、內容進行調整。

(2)實習期間乙方不遵守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記錄,或不服從工作安排,或違規操作等違規表現,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提前終止協議,並通告丙方。

(3)丙方根據甲方的實習指導情況和工作量,按照____________標準向甲方支付實習指導報酬。

(4)實習期間,甲方按照廠規對實習學生進行管理,並有權根據廠規進行獎勵或處罰。

2.甲方的義務:

(1)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時間和內容為乙方提供實習機會,所安排的工作應該符合勞動法的規定和不損害乙方的身心健康,並協商解決學生的食宿;

(2)配合學校教學目標和要求,制定學生頂崗實習計劃。允許丙方前往甲方實習單位對乙方進行指導或管理,並並對丙方實習指導教師進行考核,向丙方提供乙方實習的真實表現等鑑定信息;

(3)在乙方嚴格遵守實習時間和甲方各項規章的情況下,給予乙方每月________元的津貼;

(4)在乙方實習期間,配合丙方做好實習學生的管理工作,安排具有相應專業知識、技能或工作經驗的人員對乙方實習進行指導,並協助丙方對乙方進行管理。在乙方實習結束時根據實習情況對乙方做出實習考核鑑定;

(5)加強對實習學生上崗前安全防護知識、崗位操作規程的培訓,落實安全防護措施,預防發生傷亡事故;

(6)實習期內,甲方按本單位規章嚴格管理實習學生,並按規定提供相應勞動保護用品,保障實習學生的人身安全。由於甲方設備故障、管理疏漏等原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由甲方參照在職員工工傷事故處理辦法進行處理,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賠償,並及時通知乙方家長和丙方;

(7)乙方學生在實習期間,由甲方全權負責其人身安全,甲方應承諾學生進場前必須進行嚴格的安全教育並通過考試,方准許其進廠參加實習,學生在廠實習期間在其具備獨立完成某項工作能力前,企業必須指派專人負責指導並培養學生。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乙方在甲方實習期間,如發生工傷事故,由甲方參照在職員工工傷事故處理辦法處理,丙方負責配合做好學生、家長等各方工作;

(8)學生因故終止實習或離開工作崗位的,甲方須及時告知乙方家長和丙方,並督促學生立即返校。學生無辜離崗不知去向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據材料,並協助公安部門查找;

(9)發現學生的不良表現時及時通知乙方家長和丙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在合法的勞動時間內按照甲方安排的內容參加實習;

(2)享有獲得勞動報酬和勞動保護的權利;

(3)在實習期間如發生工傷事故時有權獲得救治和賠償的權利;

(4)有下列情況時,乙方有權在向甲方報告後終止在甲方的實習,並告知丙方,返回學校:

①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違法或有損乙方身心健康;

②甲方違規用工、企業生產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企業從事非法活動等現象;

③甲方不提供指導實習教師、未安排實習崗位、未提供崗前培訓和安全教育的;

④甲方不能提供醫療、意外傷害、工傷保險,根據工作需要不能提供勞動保護用品的;

⑤甲方人員違規安排工作、安排非法工作、非法安排高危崗位工作的,學生有權拒絕。

2.乙方的義務:

(1)在實習期間做好本職工作,逐步養成獨立工作的能力,刻苦學習,克服困難,努力提高自己的業務,鍛鍊工作技能,完成學習和工作任務;

(2)在實習期間,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企業保密制度;

(3)實習期間應,服從管理和工作安排,按時完成甲方指導教師交付的合理工作任務;

(4)應遵守甲方的安全操作規程,如有違反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按甲方規定處理;

(5)遵守學院關於頂崗實習的相應管理規定和要求,與校內指導教師保持聯繫,按照教學要求完成實習週記的填寫、實習報告的撰寫等工作,並接受實習單位指導教師和學院指導教師的雙重考核;

(6)協議簽訂前,必須徵得家長的同意,並承諾履行教育、指導和監督責任,學生從實習崗位返家,乙方家長應及時告知甲方和丙方,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並及時與丙方溝通;

(7)乙方因顧終止實習,需立即返校,並告知甲方、丙方及家長;

(8)乙方參加實習前需購買保額在50萬元以上的意外傷害和醫療表現一份。

(三)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丙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實習內容和表現,自行決定是否直接給予乙方頂崗實習成績和學分,決定乙方是否可以直接參加丙方相應課程的考試;

(2)有權在不影響甲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前往實習單位對乙方進行指導或管理,有權向甲方瞭解學生的實習情況;

(3)甲方不履行對實習學生職業素質培養義務,未能履行安全保護義務,或強迫學生從事非法活動得,丙方有權終止協議,並叫回頂崗實習學生;

(4)甲方學生在崗位上因故出現人身傷亡事故,乙方有權追查事故責任的權利;

(5)監督和管理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活動,監督甲方指導學生實習的過程;

(6)協助甲方管理、監督實習學生的權利。

2.丙方的義務:

(1)配合甲方做好實習前的動員動員、實習中的聯絡、檢查、協調工作,實習後的考核、總結等工作;

(2)對乙方實習期間的行為予以監督和管理,以確保乙方遵守本協議及甲方的規章制度;

(3)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丙方給予甲方積極、充分的配合,以便甲方追究乙方的違約行為;

(4)協助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和法律意識;

(5)監督中發現甲方違規用工和乙方不良表現時,及時通知學院有關部門,並通知乙方及乙方家長。

三、保密約定

協議三方在法律規定範圍內都有義務為其它兩方保守企業祕密,尤其是要對甲方的經營管理和知識產權類信息進行保密,若有違反,依據相關法律處理。

四、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1.協議期滿自然終止。

2.協議一方因協議期限屆滿以外的其它原因而造成協議提前終止時,應提前兩週以書面形式通知其它兩方。

3.乙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甲方可提前終止本協議,但應通知丙方並説明原因,乙方應承擔由此所遭受的甲方損失。

五、其它

其他未盡事宜由三方及時協商解決。

六、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家長)和丙方各執一份,經三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後生效。

本協議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對甲乙丙各方都具有法律的約束力。本協議是協議三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共識後簽署的;任何一方對此協議內容進行任何修正或改動,都應經過三方書面確認後方始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 乙方家長簽字:________ 丙方代表簽字: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消防安全管理合同 篇4

受託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着平等自願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託給甲方管理

船 名: 曾用名: 主機功率:

船舶種類:貨輪 建造日期:

總長: 型深: 型寬: 總噸: 淨噸: 載重噸:

二、船舶安全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責任

1、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2、負責航海交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並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及執行情況,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

3、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4、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5、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台賬、聯繫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四、乙方責任

1、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薦船員,並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4、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管理費和有關費用,並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安全管理費的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5、負責承擔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6、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並爭取保費優惠;

7、其他責任:負責船舶的設備更新及船舶修理。

五、雙方關於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委託管理期間,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 萬/年的委託經營管理費,在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付清,次年管理費待一年期滿之日一次性支付,若委託人15天內未支付管理費,受託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對委託人作違約處理。委託人應將船舶保險費、税費、航政規費及委託人認定應付的有頭費用按受託人規定的期限及時交至指定銀行賬户,由受託人按期支付,並在支付後及時結算。

六、雙方關於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該委託經營管理的船舶,在甲方經營管理期間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由乙方對該船的實際價值及經營管理過程中產生的利潤和保險賠償款等應得的所有合法利益先予承擔,對上述利益不足補償部分的損失由甲方依法承擔。

七、雙方關於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該船實行公司內部單船核算,經營費用由乙方支付,營業利潤歸乙方所有。

八、雙方關於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合同約定條款,若有違約,除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外,還應處以人民幣壹萬元的違約金。

九、其他約定

1、未經委託人同意,不得轉讓該合同。

2、委託期間,委託人有權轉讓該船舶,但須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受託人,雙方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由此造成的經營損失由委託人承擔。

3、遇有政策變動和本合同未盡事宜,待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並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主管部門申請仲裁或訴諸人民法院。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

《水路運輸許可證》編號: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合同 篇5

甲方:中集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第

項目經理部

乙方:分包法人單位全稱

項目經理部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施工許可證上的工程名稱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決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

説明

1、甲乙雙方存在正式合同關係,甲方為總包,乙方為分包。

2、施工期間,甲方授權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乙方授權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上述甲乙雙方項目負責人全權負責各自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員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並留下書面變更記錄。

3、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

4、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5、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做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6、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二)

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體系。

2、甲乙雙方作為法人單位均應當分別履行的責任主要包括:

1)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建立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並確保實施;

6)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並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範、做好防護措施;

9)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總的安全生產管理各項制度,規範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甲乙方之間、乙方同其他分包單位之間的關係。

2、在乙方提出關於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要求後,甲方負責根據工程現場情況及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並負責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變更乙方的安全責任區。甲方要儘可能以書面的形式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並由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別留存,無法書面明確的安全責任區按安全責任區的劃分原則確定。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見乙方責任第7條

3、甲方負責編制工程總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項施工方案中適應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及時進行審批、下發給相應的乙方;對於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0條。

4、甲方負責根據工程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以及用於腳手架、臨邊、洞口、交叉作業等處安全防護設施的物資(統稱為安全生產物質條件,具體範圍以雙方合同為準)。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質條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員傷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5、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書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員,並由雙方管理人員簽字確認。甲方進行的交底側重於解決“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具體交底範圍包括:工程採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設備的技術性能;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樓板、屋面、陽台等臨邊防護、通道口防護、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口防護、樓梯邊防護、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消防器材佈置、機械防護棚的做法等。甲方未履行上述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總包承擔相應責任。對於“人的不安全行為”方面的隱患的解決,由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操作規程或標準規範對乙方人員的操作行為進行安全交底,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2條。

6、甲方負責根據相關規定,明確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誌的要求。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樑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

7、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相關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各項驗收工作,驗收工作必須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需要進行安全生產驗收的工作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安全生產驗收工作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入場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的驗收工作等。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範圍執行國家相關規範要求,需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範圍由甲方確定,具體範圍見附表1。

8、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第三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應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安全責任區需交接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項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護措施的交接等。需交接的分項工程範圍執行國家相關規範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護措施範圍同第7條內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責任區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9、為督促和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各類隱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頭形式要求乙方及時整改。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檢查並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和範圍內隱患未及時得到消除導致的事故不承擔主要責任。

10、當乙方根據本協議乙方責任第16條、第18條要求,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11、為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後,與乙方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一次入場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進行籤認。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工人進行的安全教育並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事故人員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擔主要責任。

12、甲方有權對於乙方施工人員在生產工作中的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對不滿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員提出更換。

13、甲方對乙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落實合同及本協求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對乙方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舉報,對違反合同及協議的行為,有權及時制止,同時,因乙方違法或違反合同、協議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有權進行索賠。

14、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總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四)

乙方責任

1、乙方現場負責人必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託書,同時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乙方使用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人員對現場進行管理,本單位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乙方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置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置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並不少於3人。乙方上述人員配置不到位或無證上崗,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4、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交甲方管理人員,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傷亡事故,若事故者未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冊不符合,不論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5、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員,由於乙方工人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6、乙方不得將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轉包,乙方違反本規定,發生在非法轉包單位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首先向甲方提出關於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申請,確定責任區後,要和甲方履行簽字手續。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經甲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即開始施工,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乙方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為:施工區以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乙方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辦公區和生活區以乙方人員辦公、生活的區間為責任區域。

8、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服從甲方關於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乙方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9、乙方負責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項目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並及時組織受教育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乙方還必須對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開展一次),並留下教育資料存檔。乙方需將對工人開展的“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記錄在完成考核後三日內,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備案,並留書面記錄,甲乙雙方分別留存。乙方未按照規定對施工工人開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0、對於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須制定符合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按程序進行審批,同時乙方負責組織實施方案。由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實方案導致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1、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責任區內,合理組織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張、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2、乙方負責根據標準、規程、操作規程、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對下屬每一位施工工人進行側重於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隱患的安全交底,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違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應急措施等,務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護的知識,並負責督促工人執行交底。安全交底必須採用書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須在交底上簽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單位分別留存一份,同時,乙方還必須在交底簽字完畢後一日內,報甲方一份進行備案。

乙方施工人員未接收安全技術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發生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3、乙方負責按照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甲方簽發的技術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時做好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施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等安全生產工作。對於相關標準、規範及甲方要求進行驗收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乙方按標準做到位後,在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進入工作面之前,必須填寫報驗表,書面報甲方進行驗收,待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並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後,方可進行後續工序的施工。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分別留存報驗資料和驗收資料。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範圍,同甲方責任第7條內容。

乙方未按要求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或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未經驗收私自施工(以甲乙雙方籤認的驗收單為準),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4、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標準規範及甲方要求,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同甲方責任第6條內容)設置安全警示標誌。

15、當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移交乙方後,乙方負責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日常維護,確保其有效性。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前,對因己方負責範圍內的分項工程或安全防護措施存在缺陷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6、乙方除按第15條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還必須經常性的檢查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各類隱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對發現的各類隱患要及時處理,並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乙方需將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檢查情況或檢查記錄,每日及時向甲方進行書面彙報,以使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安全責任區的隱患,保證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乙方未履行檢查職責或未發現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發現安全隱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時彙報或隱瞞不報,甲方即認為乙方能夠獨立解決該隱患,此類隱患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7、當甲方按照甲方責任第9條要求,對乙方安全責任區的隱患提出整改要求後,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文字或口頭的整改要求,及時糾正本單位的安全隱患,並要以整改反饋單的形式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時糾正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8、乙方負責在安排本單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務前,派專人檢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安全防護措施、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有無安全隱患,若存在安全隱患,能夠內部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將隱患解決後方能安排工人作業,若需和甲方協調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反饋,待雙方共同將隱患排除後方準施工。若乙方安排工人作業前未檢查有無安全隱患,或發現隱患不進行整改也沒有書面反饋給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組織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9、乙方負責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質條件(範圍同甲方責任第4條),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質條件前,要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認真檢查物質條件能否滿足安全規定並保證己方安全生產需要,對於滿足己方需要的要與甲方履行交接手續,對於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須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後,履行交接手續後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不正確使用安全物質條件導致傷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物質條件發生缺陷等導致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本條闡述事項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電器設備,未報請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進行檢測是否合格後即行使用,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2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動用、亂開甲方機械設備造成傷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機械時,信號工或掛鈎工人違反操作規程操作造成傷亡事故。

20、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因施工生產需要拆卸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協商一致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拆除後,乙方安全負責人員必須對該施工區域進行重點監控。安全防護措施的拆除必須留存雙方籤認的書面記錄。

乙方對本單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所造成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1、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護目鏡、手套等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不能以貨幣等非實物的方式代替,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乙方為工人配備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發放後,必須將發放清單及物品合格證明材料,交甲方備案。乙方未向工人提供防護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護用品,或乙方工人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或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2、乙方不得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和設備,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各類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範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乙方對自帶的上述設備、設施必須建立管理制度,並進行有效管理,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和報廢必須符合相關標準。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自帶的設備設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3、乙方進行爆破、吊裝、土方開挖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派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乙方進行上述作業時,現場無專人進行安全管理,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4、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氧氣、乙炔、油漆、塗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並設專人管理和發放,同時要書面報甲方同意後,在樓外設專庫存放。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乙方私自使用上述物品,管理不善導致的爆炸、火災等事故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5、乙方負責採購合格、衞生的食品及配料,並保證食品加工過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乙方對本單位工人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6、乙方負責督促本單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乾淨整潔及良好的住宿習慣,對於發生在工人住所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7、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或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以下無法採取有效防護措施進行杜絕的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1非工作時間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處作業發生摔倒導致傷亡、挪動大件材料發生意外傷亡等;

28.2高處作業不繫掛安全帶,或系掛安全帶,但在摘帶移動作業位置時發生傷亡事故的;

28.3在現場或生活區吸煙,違章動用電氣焊、明火而發生的火災事故導致傷亡事故的;

28.4私自拆除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並從防護拆除處摔落造成的傷亡事故。

29、乙方在非允許施工時間內施工,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0、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外,生活區外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違法行為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1、乙方必須服從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分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32、乙方負責每月25-28號書面向甲方彙報本單位工人(含管理人員)傷亡事故情況,並不得瞞報事故。

(五)

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工程合同的補充,與工程合同具備同樣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甲乙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後生效,有效期從*年*月*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項目經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單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單位:

乙方法人單位:

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消防安全管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為積極應對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切實加強冬季交通安全生產管理,有效預防和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針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安全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後自願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止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尤其是冬季特殊路面,應向乙方告知雨雪天氣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對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有監督檢查的權利,並有權辭退冬季車輛行駛不能達到合同規定服務標準的運輸車輛。

3、對乙方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履行安全職責情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4、對不符合安全行車管理規定的乙方車輛駕駛人員有權提出批評、警告,責令其改正。對拒不聽從勸阻者,視情節嚴重有權進行經濟處罰,罰金從工資或租賃費中予以扣除。

(二)甲方的義務

1、應依法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乙方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並告知乙方檢查和落實。

2、對乙方應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能培訓,對冬季雨雪冰凍路面可能產生的危險、危害有義務告知乙方。

3、合理指揮調派車輛,避免駕駛員疲勞駕駛,杜絕由此發生的傷亡事故。

4、對乙方在冰凍雨雪天氣行車中遇到的困難需要搶險、救援的,有義務立即組織人員和機具進行解救,防止事態擴大,把危險消滅在萌芽狀態中。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改進意見。

2、有權拒絕執行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進入勞動保護條件不完備、事故隱患未排除、不具備生產作業條件而危及生命安全的作業場所。

3、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監督,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有權要求本單位組織整改;對危及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有權瞭解本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

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撤離危險場所避險,並立即向管理人員報告。

(二)乙方的義務

1、必須嚴格服從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與調度,並具備從事車輛運輸的有效證件(駕駛證、從業資格證、上崗證等)及車輛證件,嚴禁酒後駕車及無證上崗。

2、在冬季起動前要特別注意起動前的預熱及起動時的操作。設備所使用的油品(柴油、機油、潤滑油等),其使用性能必須符合冬季氣温的要求。乙方必須對車輛定期保養,確保車輛性能良好。

3、在冬季行車要嚴格按照安全行車速度行駛,雨雪天氣或路面結冰時,車輛應及時安裝輪胎防滑鏈或換用雪地輪胎。在冰雪道路道路行駛時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施工道路有凹凸不平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轉彎要提前換擋減速,儘量不要猛踩剎車,猛鬆油門,保持行車間距,謹慎駕駛車輛。

4、出車時要帶足保暖衣物及食物,以防冬季嚴寒造成的突發性傷害。

5、裝卸管時應事先檢查吊具防滑性能,防止滑管、竄管。其它物資裝卸時,必須對所運物資進行安全檢查,並對其捆紮牢固。

6、雨雪天氣上下車抄管號時需注意防滑,如果出現碰傷或跌傷等事故, 責任自負。

7、依法按照有關規定入車輛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8、嚴禁裝載易燃、易爆危險品。停車時,必須切斷電源、油路,拉好手剎,防止溜車;鎖好車門、車窗,注意防盜。對以上原因造成後果乙方自行負責。

四、違章及事故處理

1、乙方單位和個人不服從安全協議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

2、乙方在完成工作任務中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如實報告甲方,並進行現場處理,由乙方單位和個人負責調查和處理,對事故造成後果,即甲方停工或誤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費用從工資或租賃費中扣除。

3、乙方單位在施工中因違反各項制度及規定,造成事故及自身損失的,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乙方單位在施工區域內造成甲方人員受傷和財產損失的,要承擔相應責任和賠償損失。

5、對違反《冬季安全施工管理協議》規定的,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和處理。

6、無視本協議規定釀成事故者,責任自負。

第四條 附則

1、甲、乙雙方簽訂施工合同時同時簽訂本協議。

2、本協議一式兩份,本單位及施工單位各留存一份。

3、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後補充解決。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合同 篇7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定的書面材料,下面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是校車安全管理協議書範本,歡迎閲讀。

為了我校學生乘坐校車的絕對安全,保證校車的順利運營,確保學校安全工作的順利開展,讓家長同志們滿意放心,經校車公司、學生家長、學校三方研究同意,特簽訂《學生乘坐校車安全管理協議書》,具體規定如下:

一、校車公司職責:

1、組織性能安全、穩定,手續齊全、車況良好的校車用於接送學生。

2、保障校車的車輛運行狀況良好,駕駛員責任心強、素質良好。

3、校車必須保證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如遇特殊情況,要及時通知學校。

4、校車公司必須保證學生乘車期間的人身安全。

二、學校職責:

1、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引導學生遵守相關規則。

2、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校車管理檔案,包括校車安全監管的領導組織、制度、學生乘車登記表、校車登記表等有關的資料。

3、學校負責管理乘車學生出校上車前和下車入校後的安全。

三、學生及其家長職責:

1、學生乘坐校車,必須服從校車公司的管理;上學、放學沒有特殊情況,必須乘坐校車,有特殊情況者,必須預先報告班主任老師,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2、家長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引導學生遵守相關規則。

3、上學時,家長按照排定的接送點和接送時間,提前送學生到接送點候車,學生上校車後家長方可離開;放學時,家長按照校車到點時間,提前在接送點等候,如因天氣、路況等原因遲到的,請家長耐心等待。

四、如遇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門按國家相關條例進行處理。

相關責任方認定簽字校車運營單位:_____心校車公司

負責人簽字:

學校名稱:_____中學

校長簽字:

學生簽字:

家長(監護人)簽字:

_____中學

________年____月

消防安全管理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協商,甲乙雙方在已經簽訂的曲江文化大廈安裝工程水電專業勞務分包合同框架範圍內,另簽訂本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以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建築法》、《勞動法》、《消防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建質(20__)91號、建設部第166號《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__)87號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________《建築安全施工檢查標準》等一系列標準、規程、規範。

第二條 雙方共同遵守中建三局股份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貫徹執行職業安全健康和環境管理體系手冊和程序文件等相關規定。

第三條、甲方和乙方之間是專業分包合同關係,乙方與其僱傭的作業人員是勞動合同關係,乙方作為僱傭者是其所僱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主體。

第四條 甲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施工生產安全進行監督、管理、檢查。

2、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規範、規章制度的教育,對乙方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

3、安排乙方施工生產任務的同時,對按照規定程序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書面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由甲方負責實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作業人員個人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等)統一由甲方採購,費用由乙方承擔。

5、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作業,對重大違章行為有權責令其整改、停工整頓和經濟處罰。

6、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施工人員責令其限期退場。

7、按照規定要求對乙方採購的材料和自帶(含租賃)施工機具、設備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有權拒絕乙方不合格產品進場(已經進場的,限期退場)。

8、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拒不整改或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甲方有權終止專業分包合同,責令乙方限期退場。

9、按照規定要求為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第五條 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按照規定要求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並報甲方備案。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和自身特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結合專業分包的具體內容和本項目的實際情況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按照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從事地下室及屋面防水、室內裝修、門窗安裝等風險性較低的分包單位,必須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對從事樁基施工、玻璃幕牆安裝、外牆裝修、管線電路安裝等危險高的分包單位,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安全管理人員素質符合規定要求,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三類人員”安全考核合格證,名單報甲方備案。

3、負責所僱傭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取證,確保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4、按照甲方要求對施工班組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記錄報甲方備案),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均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

5、對所僱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三級教育,組織班組開展安全教育、學習、宣傳、檢查、整改等活動。

6、不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不強迫工人超時間、超負荷作業。對甲方提供的安全設施不能保證安全施工時,及時提出整改要求並可以拒絕施工、拒絕甲方違章指揮。

7、承擔所僱傭人員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等)所需費用。

8、不得使用(含租賃)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機具和設備。

第六條 事故調查處理

1、發生因工重傷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牽頭,甲乙雙方參加,按照規定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2、甲方違章指揮、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後果和經濟損失。

3、乙方不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違章作業、冒險進入施工禁區及損壞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後果和經濟損失。

4、由於甲方主要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經濟賠償。由於乙方主要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蓋章) : 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安全管理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現代教育發展中心(_______教育網)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教育網是_________省教育廳直接領導的全省公共教育計算機網絡,其目的是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實現校園網間計算機連網、信息資源共享,促進教育與社會雙向交互服務,其服務對象主要是我省的教育、科研機構和全社會教育需求。_______教育網的所有接入、使用單位必須簽署本項協議,並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一條 總則

(一)_______教育網接入、使用單位的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户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

(二)_______教育網的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户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閲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信息。

(三)在_______教育網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户、破壞網絡服務和破壞網絡設備的活動,這些活動包括(但並不侷限於)在網絡上發佈不真實的信息、散佈計算機_____、使用網絡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等。

(四)_______教育網的單位用户應設立網絡安全員,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五)_______教育網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户進行有關的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

(六)_______教育網責成各接入、使用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於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凡涉及_____的信息嚴禁上網。

(七)_______教育網的所有用户有義務向網絡安全員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

(八)_______教育網的有關工作人員和用户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

第二條 接入管理

(一)接入_______教育網的連網、使用單位和用户必須遵守_______教育網制定的規定和制度,按時繳納有關費用。

(二)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和用户不允許在網頁上刊載與己無關的廣告資訊。

(三)與_______教育網中止連網接入、使用的單位和用户必須把相應的IP地址、專用電子郵箱和互聯網址退還。

(四)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_______教育網管理辦法》的規定,不允許發展授權範圍以外的任何用户。

(五)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必須設立管理人員對網絡進行嚴格管理;必須設立網絡安全員,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保存網絡運行的有關記錄。網絡安全員要指導系統管理員和用户對於各自負責的網絡系統、計算機系統和上網資源進行管理。

第三條 信息管理

(一)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必須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户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的檢查和教育。

(二)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和用户必須對於自己的上網信息負責。涉及_____的信息嚴禁上網。

(三)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和用户有義務向_______教育網和有關部門報告網絡上的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

(四)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和用户必須遵守知識產權的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五)_______教育網有權對所有上網資訊決定是否刊載和登錄,有權決定是否延長和終止網上所刊資訊。

第四條 懲罰條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日期:_______________

消防安全管理合同 篇10

一、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協議

總包單位(甲方):

分包單位(乙方):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及省市相關規定,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築施工分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範圍:

4.承包方式:

(二)合同執行時間

自 年 月 日起開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協議內容

1.協議承包範圍

凡乙方承建的工程項目中職工人身安全和生活設施,生產設施,機電設備及施工安全等。

2.目標管理承包內容

(1)堅持實現“五無”即全年無死亡事故,無重大傷害事故,無重大設備事故,無重大生產性火災事故,無中毒倒塌等事故的發生;

(2)執行建築工程安全標準和技術規範,現場自檢合格率100%,優良率60%以上,並積極創建安全標準化樣板工地。

3.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不繫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國家和省市頒佈的各項安全法規、標準、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應有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制度,定期安全堅持和安全教育制度。

(3)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接受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施工管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

(4)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甲乙雙方應進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並有交底的書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施工期間乙方派 同志負責本分項工程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繫、檢查、監督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檢查處理工程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6)乙方在施工期間不繫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要求進行施工。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於查處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如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甲方應認真整改。

(7)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8)乙方在施工現場作業中平均15人必須設立一名義務安全監督員,佩帶明顯標誌,督促檢查施工安全情況,使安全工作不留死角。

(9)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執行施工組織設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進行施工。

(10)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檢查指導和督促,對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11)乙方人員對現場施工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及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項目部負責人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任何人員擅自拆除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12)乙方須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試用期應先進行檢測,並做好檢查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積極配合整改,整改合格後乙方方可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線短路造成的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3)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執行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的詳細交底的要求。如遇特殊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14)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如有特殊原因需甲方提供的機械,乙方確認符合安全要求後並做好移交手續,移交的機械由乙方負責保管及維修保養。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過程中由於設備、工具原因或使用不當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5)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查證件。中、小型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並持證上崗;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嚴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氣、機械設備的人員擅自操作使用電氣、機械設備。

(16)乙方在施工中如需要甲方提供腳手架、電氣設備,必須在使用前甲乙方共同驗收合格,並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4.其他未盡事宜:

5.本協議所訂的各項規定適用於立協單位雙方,如與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規不符合的,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6.本協議經立協雙方單位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正本的附近,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 一份。

7.本協議與工程合同同日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 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合同 篇11

用户(信息源和信息發送方責任單位)與安徽八度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簽訂業務合同,使用服務方提供的服務時保證遵守以下各項規定:

第1條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管理規章,嚴格執行信息安全管理規定。

第2條 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甲方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將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甲方需要開展電子公告服務的,須遵守《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甲方需要開展電子郵件服務的,須遵守《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

第3條 依據《非經營性互聯網備案管理辦法》規定,如備案信息不真實,將關閉網站並註銷備案。用户保證所有備案信息真實有效,當用户的備案信息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到備案系統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時更新而導致備案信息不準確,將對網站進行關閉處理。

第4條 用户不得利用乙方服務發佈含有下列內容之一的信息:

1、反對憲法所規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壞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5條 客户發佈的信息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6條 客户在聯網測試、試運行期間以及業務正式開通後,應保證其所提供業務內容的安全性與穩定性,不對電信運營商的相關業務平台造成危害。

第7條 客户應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術保障措施,並接受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第8條 若違反上述規定,服務方、電信運營商或電信行業主管部門有權採取必要措施,關閉相關信息源接入通道和信息發送通道,情節嚴重者終止合作業務,追究客户的法律責任,並追索由此產生的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9條 在使用安徽八度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服務過程中,服從監督和管理;若我司違反本承諾書的承諾,本公司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並接受相應的處罰。

第10條 網站開通時請在主頁底部的中央位置標明其備案編號,將備案編號按要求鏈接至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管理系統網址,供公眾查詢核對。

網站主辦單位(公章): 接入服務單位:(蓋章):

網站負責人簽字: 核驗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及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第379號《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實行專業化、企業化的物業安全管理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面積約: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性物業 。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由裝飾公司裝修完畢並已通過聚富房地產地產公司驗收的樓蓋、屋頂、外牆面、樓梯間、走廊和逃生通道、門廳、電梯、強弱電井、管道井、天花板等)的成品安全管理,由乙方看管。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電梯及電扶梯、消防設施的外表面等)的成品保護管理服務,由乙方看管。

3.地庫已安裝完成的電纜、上下水管道、排風管道、消防管道設備房的各種設備由乙方看管。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____ 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月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重慶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及質量進行監督,若發現問題及時告知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改善,直到達到甲乙標準。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員工的工作。甲方不認可的乙方員工,可以要求乙方隨時更換。由此產生的責任甲方可要求進行賠償。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要求所需的非管理和建築機密的有關資料,支持乙方工作。

6.甲方依據實際情況向乙方無償提供安全有效的取水、用電資源。

7.甲方有義務教育甲方員工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要求,服從有關管理,共同安全環境。

8.甲方允許乙方使用乙方公司的工作證件在甲方施工現場配戴使用。

9.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安全管理活動,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制訂安全管理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等制度條文嚴格實施。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_____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_____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_____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_____不服務或多_____少服務。

2.負責編制重慶國際貿易中心範圍內的季度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約議定項目直接或者間接方式轉包或者分包給第三方及其他個人。

4.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5.甲方管理代表對乙方工作提出異議而乙方認為不合理時,乙方有權向甲方公司的上級管理提出書面申訴。

6.乙方有義務按照本協議書約定的工作範圍和執行標準,遵照甲方規定時限,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7.乙方保證有________人編制的安全管理隊伍負責承攬的安全管理工作項目(包含管理人員、輪換休假人員),在必須保證甲方提出的安全管理任務前提下,乙方可以適當增減崗位人員數量。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有關《人員編制表》、《主管通訊錄》、《崗位責任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

8.乙方有責任按照本協議書約定工作內容提供必要的人力和安全管理需要的裝備。

9.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工作監督和檢查。乙方所有員工禁止在甲方公司範圍內吸煙、打牌及賭博。

10.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若因乙方管理的過失造成的甲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乙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1.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若因甲方管理的過失造成的甲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乙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12.乙方員工在做好安全管理服務的同時,必須遵守甲方有關的施工現場管理制度,配合維護好重慶勾結貿易中心的整體形象。

13.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4.乙方需按照國家和重慶市地方的有關勞動法規,為員工辦理有關勞動僱傭手續和勞動保障手續及相關勞動_____。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目標管理分項考核標準”(各項勞動安全事故防護和清潔衞生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

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達到的管理標準。

乙方按照目標管理要求,每週向甲方呈報書面工作彙報;每月、每季度呈報書面工作總結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物業安全管理費用按月計取,每月甲方應付費用為RMB: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圓整 ),另在本協議書生效的第一個月將安全管理人員的服裝及裝備費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圓整)劃撥到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帳户上。

2.物業的清潔服務費由甲方按統一在每月________日前支付費用。第一筆費用於簽訂本合同____日內將RMB: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圓整)劃撥在乙方公司帳户上,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賠償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若雙方之一方宣佈或者被地方法院判定破產,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不承擔對方任何經濟糾紛,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仍需清算。

5.若因甲方自身原因拖欠乙方合同金額費用且超過_______日,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向甲方追索及訴訟的權利。

第九條 工作聯繫和保密制度

1.甲、乙雙方應建立工作聯繫制度,相互通報管理組織架構。每月定期召開工作聯繫會議,洽商和協調處理有關安全管理工作。

2.甲、乙雙方派駐管理人員變更應在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並確認相關派駐管理人員緊急聯絡方式。

3.甲、乙雙方工作銜接均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由雙方全權派駐代表簽署意見。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_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重慶市_____委員會或者______________市_______區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5.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頁,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安全管理合同 篇13

為加強外來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實習和培訓人員的安全管理,保證生產的順利進行,保障外來參觀、實習和代為培訓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甲方《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和《作業安全管理制度》之規定,經與實習、培訓組織單位(以下簡稱:乙方)協商,特簽訂安全協議如下:

一、 乙方組織的實習、培訓人員到生產現場進行參觀和學習,必須經過甲方主管領導同意,報總經理批准後,由安環部和對口接待部門對全體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培訓必須簽字並進行考試,培訓資料留檔備查;

二、 實習、代培人員未經甲方主管領導批准,不得隨班運轉或在夜間進入廠區;

三、 實習、代培人員由乙方按培訓崗位的個人防護要求自行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進入生產現場必須按崗位標準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四、 乙方人員進出廠區應遵守門衞制度,自覺接受檢查,不得攜帶不屬於本單位的物品。

五、 乙方人員必須每日參加所在部門組織的班前會,瞭解夜間生產狀態與本班的工作內容;

六、 乙方人員必須無條件的服從甲方所在部門的安全管理,嚴格遵守甲方及所在厂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七、 進入生產崗位必須遵守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可在甲方崗位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學習,不得擅自觸動現場所有設備、管道、開關、閥門、儀表、手柄等;

八、 實習、代培人員應按約定在指定的生產區域活動,未經允許不得私自進入甲方其他生產區域;

九、 保持工作環境的整潔,不得亂扔垃圾;

十、 嚴禁在禁火區域動火或吸煙,嚴禁在廠區內進行炊事活動;

十一、 車間廠房內行走應走“安全通道”,不得在起吊重物下行走,不得在煤氣區域、原料和成品堆放、碼放區行走或停留;

十二、 實習、培訓中使用的工器具、材料在下班後應歸回原位,不得亂扔亂放;

十三、 遵守甲方《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嚴禁沿鐵水運輸線行走,橫過路口、鐵道口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十四、 乙方依法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自負其責,甲方只是監督、檢查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對乙方的安全、環保管理工作起到一個督察和補充作用;

十五、 因實習、代培人員違章違紀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負責,造成甲方財產損失和人員傷害的,將追究乙方的責任;

十六、 本協議由甲方安環部制定並維護,未盡事宜經協商補充,解釋權歸廣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安環部;

十七、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安環部及實習、代培所在部門各一份、乙方一份,從協議簽訂之日起執行。

甲 方 乙 方

經辦部門主管: 單位負責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安環部主管: 帶隊負責人 :

聯繫電話 : 聯繫電話 :

生產區域負責人: 協議有效期: 年 月 日

聯繫電話 : 至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在安拆過程中的施工安全順利進行,項目部就施工安全方面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對乙方在本單位的施工範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職責。

2、甲方對乙方的安裝資質及塔吊的安裝告知書、檢測報告、塔吊使用證等其他證照進行審查或溝通,對乙方的安裝拆卸人員發現有未成年工、童工等與《勞動法》相違背的人員進行清除,並作出罰款等處理。

3.甲方要對乙方進行現場安全教育,講解國家、企業的安全方針、政策、規範、制度、等條例,監督對乙方施工的安全交底,同時檢查乙方的交底執行情況。

4、乙方所有安裝拆卸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熟悉機械的安全性能;施工前,施工負責人要向操作人員做專項技術安全交底,並下技術指導書。 5、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服從安全員的監督,必須正確佩戴個人安全防護用品,不得擅自拆除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違者進行處罰,對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責任。

6、參與安裝塔機的指揮員、司機、電工、起重工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7、安裝前,應對塔身機構、繩輪系統、傳動電氣系統進行仔細檢查,有安全隱患不得安裝,保險限位齊全可靠。

8、安裝塔機時,必須按照技術要求和標準嚴格執行,不得隨意互換和偷工減料,不得隨意改動安裝工藝,各種螺絲、繩卡要達到安全技術要求,不得用替代品。

9、頂升時,上部必須保持平衡,有故障時,應先排除故障後,在進行頂升和安裝,四級以上風不允許頂升。 10、登高人員必須配帶安裝帶、工具袋,工具和螺栓要抓牢不得掉落裝於工具袋中,不允許隨便拋擲。

11、登高人員必須經過體驗、身體合格方可登高。

12、全體施工人員要聽從統一指揮、統一思想、統一行動,看明信號後,再進行操作。

13、遇大雷雨、暴風等惡劣氣候時,一律停止作業。

14、所有安裝人員絕不允許在安裝拆卸塔機期間喝酒,要保持足夠的睡眠,保持清醒的頭腦,精力充沛,完成安裝任務。 15、安裝和拆卸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施工方案以及塔吊出廠説明書的技術要求進行作業。乙方必須建立安全保證體系,有專職安全員,由甲方統一管理。 16、乙方安全員要組織搞好班前安全活動,作好記錄,隨時接受甲方檢查。

1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企業制定的關於安全生產、現場文明施工、安全消防管理等的規章制度,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及下發的整改通知單要及時進行整改、反饋、確保安全施工。 18、乙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

以上各項管理規定必須嚴格遵守,如因不遵守或違背本部管理規定違章作業所發生的一切後果包括甲方所有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責乙方任何責任損失。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簽約地址:辦 簽約 時間:

注: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消防安全管理合同 篇15

場地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展覽主辦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展覽項目

1、展覽項目名稱:

2、展覽地點:

3、展覽面積:

4、展覽其他合作方:

第二條 展覽項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進館,至 年 月 日撤館結束。

第三條 乙方安全管理責任

根據舉辦大型活動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本協議明確乙方作為上述展覽的主辦方,必須對展覽項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保持展覽的基本安全條件和狀態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

一、做好安全預防工作:

1、制訂安全防範措施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並落實安全責任制度,確定安全責任人,明確各級崗位職責;

3、配備與展覽活動安全工作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4、為展覽活動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資保障,在各個入口處設置安檢系統,出入口處必須安排保安,由此產生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5、組織實施現場安全管理,開展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對參加展覽活動的所有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及時有效制止影響活動秩序的行為,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7、接受相關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8、展覽活動如有承辦方或主場搭建商、主場運輸商等供應商,且其與乙方無隸屬關係的,乙方與承辦方或供應商應簽訂安全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職責。承辦方或供應商應按安全協議規定的職責,與主辦方共同落實安全措施。

二、承擔相關安全責任

1、防恐安全責任:負責展位區域內的消防、治安、防恐安全工作;保證租賃區域內所有展品必須符合國家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下述物品禁止展示或進入甲方展館:武器、槍支、刀劍、彈藥、炸藥、易燃品、放射性物質和其他危險物品;未經海關批准的進口物品;可能有礙甲方順利經營的物品和任何被有關部門禁止的物品;

2、消防安全責任:乙方在展會期間嚴禁對通道、安全門、應急燈、消火栓、滅火器、消防噴淋裝置、火警報警器等消防安全設施進行改造、改裝或移動; 乙方嚴禁影響和阻塞緊急通道,嚴禁阻擋滅火器、消防栓等安全設施,甲方有權要求租賃方將各種對安全構成威脅的物品移開;

嚴禁在消防捲簾門下襬放物品,消防捲簾門滑道兩邊不準懸掛任何裝飾物;嚴禁在展館內燒煮、燒烤、明火操作、切割金屬,嚴禁在展館內使用各類加熱器和電熱器;

保證現場施工人員不在展館內調漆、噴漆或用汽油、酒精等易燃物進行清洗作業;展館內嚴禁吸煙。

3、治安管理責任:保證展館內無尋釁滋事,打架鬥毆;展會期間,保證展位搭建的質量,如違反安全規定,甲方有權要求其限時整改、查封展位直至清除出館,由此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制訂安全工作計劃,並落實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應當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搭建和開展期間的安全管理制度;

應當落實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並明確其安全管理責任;對從事電工、起重機械設備操作、高空作業等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證上崗。

4、其他安全責任:乙方應制定應急預案,如遇緊急情況,及時疏散人員;

必須負責設置施工安全防護設施,並設立醒目的警示標誌;搭建和撤館時施工時必須派專人進行現場監護;

必須配置必要的合格的施工安全勞動保護器具和用品,搭建和撤館期間須佩帶安全帽方可入館;

必須經常對展覽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整改不安全因素,杜絕事故苗子和隱患,預防和避免人身傷害事故;

必須採取措施重點做好防止高處墜落和墜物傷人事故的工作;必須做好防觸電和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三、

乙方在展覽項目開始前,應將本安全管理協議及現場應急預案等展會資料上報廣饒縣會展節慶辦公室;並指定 (身份證號碼: )為租用期間安全管理負責人。

四、

本協議明確在展覽項目實施過程中,若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而發生任何人身傷亡生產安全事故,包括第三者責任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 展覽項目實施過程中意外人身傷亡事故的報告和處理

1、在實施上述展覽項目過程中若發生施工意外人身傷亡事故的,乙方必須在國家規定的時限內,主動及時地向有關管理單位報告。

2、若發生意外人身傷亡事故,乙方必須負責妥善處理事故的善後相關事宜,並配合有關管理部門做好事故情況調查工作。

3、若發生意外人身傷亡事故,乙方應根據政府相關部門的判定,負責承擔所有責任。

六、 乙方應遵守的其他規定

1.不得超過有關部門核定的人員容量印製、發放、出售票證;

2.公開售票的,採取票證防偽、現場驗票等措施;

3.根據安全需要,在展覽入口設置安全、有效的驗票設施、設備;

4.保證臨時搭建、安裝、懸掛設施、設備的安全。

第四條 甲方安全責任

1. 保證對外租賃時展覽活動場所、設施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消防安全技術規範;

2. 在安全出入口和安全疏散通道設置明顯的疏散指示標誌,並保證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暢通;

3. 向乙方提供該場所的核定人員容量、安全出入口、安全疏散通道及供電系統等數據;

4. 甲方在本展會過程中,委派 負責聯繫和協調乙方相關工作,負責對乙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 一旦發生施工意外人身傷亡事故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協助乙方採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事故損失的義務。

第五條 協議的簽署

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署後即行生效,協議雙方均必須認真執行。

本協議作為場地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合同 篇16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承保範圍:

承包形式: 勞務分包 □ 專業分包 □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重傷以上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企業安全生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結合本工程特點,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一、安全生產管理指標

1、工程死亡事故為零。

2、工程重傷事故為零。

3、工程輕傷事故月不得超過 零 人。

4、無重大生產火災事故及設備事故。

5、控制、預防環境污染,對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噪聲、揚塵進行有組織控制,確保達到國家和地方標準排放,保護生態環境。

6、提高員工健康水平,職業發病率為零。

7、施工面積超過三萬平的積極配合總包爭創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

二、職責權限

甲方責任:

1、根據甲乙雙方合同為乙方提供滿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環境和有關安全管理標準、制度,對乙方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規及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2、嚴格審查乙方施工資質、營業執照、安全許可證,不得與不具備施工資質、營業執照、安全許可證。

3、在乙方進場時對其進行入場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80分)者方可上崗,有義務組織乙方學習甲方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4、分部工程施工前,甲方專業負責人須對乙方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編制本工程應急救援預案及預防職業病、突發災害、疫情的防範措施,並組織乙方有關人員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確保應急救援能力。

6、甲方安全經理(安全負責人)每週一須組織施工現場分包單位進行對上週安全情況進行總結和對本週安全工作進行安排,宣佈本週安全注意事項(週一安全交底),並做好週一安全教育記錄。

7、負責編制現場一級和二級電箱以上臨電設置方案,審核乙方報送的所轄施工區域的二級電箱以下臨電設置方案,提供現場一級和二級電箱,對現場一級和二級電箱及主電纜進行管理和維護,監督乙方對所屬施工區域二級電箱以下的臨電設施的管理、維護。

8、負責組織乙方參加甲方每週的定期安全檢查,對現場的安全防護、臨電管理、機械安全進行檢查、講評,督促乙方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措施。

甲方權利:

1、對施工現場的危險源進行識別、評價,制定重大危險源預防控制措施。有權對整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檢查乙方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對乙方施工中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檢查乙方的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必要時協助乙方進行隱患的整改工作。

2、對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未按規定配置安全員的不允許進場施工。乙方安全人員必須服從甲方安全部門的管理,協助乙方安全部門做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3、督促乙方對其攜帶進場的機械設備、機具進行管理、維護。對現場機械設備、機具安全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督促乙方有關人員進行整改。

4、對乙方採購的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平、兜〉網、安全帶、安全帽)及小型電器設備(配電箱、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進行抽查,必須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處採購,如乙方私自採購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按照施工現場獎罰規定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罰並沒收違規採購的以上產品。對乙方使用不合格防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5、對現場搭設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護設施,安裝調試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機械設備、機具,敷設安裝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臨電設施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驗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準投入使用。

6、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有違章現象發生、安全問題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依據甲方的施工現場獎罰規定進行處罰。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隱患或險情時,甲方有權對乙方停工整頓,直至與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場。

7、在乙方退場時與乙方辦理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移交手續後方可辦理乙方的退場會籤手續。

8、乙方出現安全事故,甲方有權根據責任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對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調換人員,一旦發生傷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責任。

9、督促乙方為本隊職工辦理工傷保險。

乙方責任:

1、進場前將本企業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進場人員花名冊(在外管處註冊)、進場人員身體檢查表、攜帶進場的機械、機具一覽表、特種作業人員及機械操作工操作證的複印件報甲方安全部門。進場職工必須辦好所在地所需辦理的各種證件,嚴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齡工和安排女工從事禁忌勞動。

2、嚴格遵守國家、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職業病預防及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標準、規定,貫徹執行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逐級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本隊人員在50人以下設一名兼職安全員,50~200人以內必須有一名專職安全員;200~500人必須設兩名專職安全員;500-800人設三名專職安全員;1000人以上設5名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乙方專職安全員的日常工作納入甲方安全管理體系,乙方安全員必須服從甲方安全部門的管理,每天對本隊施工區域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做好檢查記錄,並將檢查結果向甲方安全部門彙報。

4、乙方進場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的入場安全教育。乙方須對本隊作業人員以班組為單位進行安全操作知識教育,做好本單位車輛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積極組織本隊職工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安全知識、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作業人員自我保護意識,使工人具備從事建築施工活動避免危害、防範風險的意識、知識和具備執行施工安全技術操作的能力。

5、接受總包方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演練和所分配的職責。服從國家、政府防範突發災害、疫情的指令、規定與要求。在甲方組織指導下,能夠嚴格貫徹實施。

6、負責依據JGJ46-20__《建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編制本隊施工區域二級電箱(由甲方指定)以下臨電設置方案,報甲方技術部門審批,並按照審批後的臨電設置方案對本隊所屬二級電箱以下的三級電箱(從二級電箱引出通往作業面的可直接接電動工具及臨時照明的電箱)、臨電線路及(生活、施工)照明設施進行敷設、安裝、維護和管理。臨電方案應向電工進行安全交底。

7、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及機操工必須是經培訓合格人員,並持證上崗。

8、每週一乙方現場負責人須組織安全管理人員接受甲方安全部門進行的週一安全教育及檢查。

9、每天上班作業前乙方班組長鬚對本班組人員進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組活動記錄。

10、乙方作業班組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接受作業指導和安全技術交底,班組工人必須對交底內容簽字認可,並在作業中遵照交底要求執行。

11、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證本隊施工區域的現場文明安全管理達標,現場臨時用電、機械設備、安全防護齊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乙方現場的所有安全裝置、防護設施必須依據甲方編制的相關安全技術施工方案進行搭設、安裝,乙方必須無條件保證安全防護設施使用的搭設材料的質量,在用於安全防護的物資進場前將有關物資的材質證明報甲方安全部門,經甲方安全部門確認後方可使用。

12、乙方攜帶進場的機械設備、機具必須是合格產品,乙方須對攜帶進場的機械設備、機具安全負責管理、維護及檢查,對甲方和自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對由於乙方使用不合格機械設備、機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13、參加甲方組織的每週定期安全檢查,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措施。

14、嚴格按照天潤建設公司規定,對指定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平、兜〉網、安全帶、安全帽)及小型電器設備(配電箱、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必須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處採購,以滿足施工安全的要求。以上物資在使用過程中有質量問題應停止使用並及時向甲方主管領導彙報。

15、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搭設完畢必須經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做好日常維護與管理,退場時與甲方辦理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的移交手續。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的拆除必須在接到甲方專業工程師的施工指令後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甲方的任何安全防護設施,若因施工必須拆改,須向甲方主管領導報告,經批准後方可拆改,並做好臨時防護設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後須立即恢復該處的安全防護措施。

16、乙方進場設備、機具填表後報甲方安全部。並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使用,保證所用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機況良好,不得帶病運行。

17、乙方負責敷設、安裝的臨電設施必須經甲方有關部門、人員驗收合格後方準投入使用。

18、做好班前作業環境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採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對需甲方協助整改的及時向甲方彙報。

19、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對甲方及自檢提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定人、定時間、定措施落實整改。對乙方工人多次違章,屢教不改和管理人員玩忽職守,忽視安全生產,違反安全規章,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的,甲方有權按《施工現場獎罰規定》的有關條款加倍處罰;若因此而引發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20、必須為本隊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防止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發生。必須按規定組織本隊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及應急的職業病健康體檢,並在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進入現場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關體檢資料。

21、乙方發生各類工傷事故、職業病及未遂事件嚴禁隱瞞不報。發生重傷及重傷以上事故,應及時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報告甲方主管領導及安全部門。

22、必須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的相對穩定,人員發生變動須提前向甲方彙報,嚴禁乙方私自調換和增加人員。新調動進場的工人和變換工種的工人,要單獨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並做好教育記錄。

23、按規定為所屬員工(包括作業工人)辦理工傷保險,支付保險費。

24、必須遵循甲方關於環境管理的目標、指標要求,保證施工過程的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地方標準。

乙方權利:

1、重點部位作業前有權要求甲方進行作業指導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2、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和拒絕在不安全的環境中作業。對甲方有關人員在檢查、執法過程中違反規定的做法有權向甲方主管領導提出申訴。

三、乙方交納安全抵押金要求:

1、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礦山、道路交通運輸、建築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後處理所需資金。”及公司《分包隊伍安全管理辦法》要求。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萬元,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後處理所需資金。

2、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在分包工程年度結算前已扣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適當補交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萬元,在工程結算結束後,將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剩餘部分返還乙方。

四、施工現場獎罰規定

1. 獎勵

1) 在施工生產中,具備以下條件的給予獎勵,獎勵金額100-300元。

2)及時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消除和預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員。

3)堅持原則,杜絕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員。

4)在搶救工傷及事故中的頭功人員。

5)為確保安全生產積極進行革新,發明創造,提出合理化建議,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

2. 處罰

1) 施工現場個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處以100-1000元罰款。

2) 施工現場構成以下嚴重違章和重大隱患,每項處以1000元-5000元的罰款:

3)安全管理體系有缺陷,作業隊安全管理人員未按規定配備。

4)開挖溝、槽等土方施工,超過1.5米深未按規定放坡或做支撐。

5)腳手架操作面上未滿鋪腳手板,漏洞大,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未按規定與建築物拉接。

8)四口、臨邊無防護。

9)施工中不按規定設置安全網。

10)施工中由高處往下投擲、掉落物料。

11)電鋸、電刨無防護設施。

12)施工現場的配電系統不按規定裝設二級漏電保護裝置或漏電保護裝置失靈。

13)施工現場的電氣線路老化,電器損壞,失修嚴重。

14)安全檢查出的問題未按規定複查、整改。

15)消防器材、設施配備嚴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

(3)違章人員(個人)的罰款由其所在單位負責督促執行,因分包單位對本隊違章人員負有管理責任,如違章人員無力按時交納或離開本工地無法交納罰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交納。所有罰款支付須於罰款通知單規定的期限內及時交到項目主管部門。如分包單位或違章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拒不繳納安全罰款,在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中進行加倍扣除。

(4)乙方必須保證在本工程的安全與文明施工,除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外,還要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名譽損失,每發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總價款的0.3%給予處罰。

五、補充條款

乙方應按照北京麗貝亞成都蘇寧廣場項目部安全管理辦法相應補充條款執行

六、合同説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場時,必須到甲方有關主管部門辦理退場會籤手續,甲方對乙方對本合同的執行情況簽署意見,乙方辦理完會籤手續後方可退場。

2、本合同與甲方根據現場情況制定的其他現場管理措施均視為雙方合同的補充部分,亦可作為現場安全管理措施獨立有效執行。

3、如甲方指定分包單位,我方沒有收取管理費用。

4、本合同書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安全工程部備案一份。

5、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完工經甲乙雙方驗收辦理完結算後失效。

七、合同簽訂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單位名稱: (蓋章) 乙方:單位名稱: (蓋章)

項目負責人: (簽字) 項目負責人: (簽字)

電話: 電話:

消防安全管理合同 篇17

(簡稱甲方)__________

(簡稱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乙方必須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書,並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責任人和安全組織機構及各種應急預案,確保發生問題及時處理。

二、 乙方進駐施工現場後需將單位負責人及現場施工負責人名單及聯繫方式報甲方備案,凡進入甲方施工人員都要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接受甲方安全人員的檢查,違者按甲方的規定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三、 乙方自備車輛進出大門必須主動接受甲方門衞人員檢查,自帶物品要在甲方進出廠登記本上填寫清楚,當天物品器材不攜帶出場的要在登記時填寫清楚,併到甲方備案,否則不予認可。

四、 施工現場作業時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執行。

1、 乙方施工單位所有人員在進入甲方後,必須在甲方指定的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走動如不按合同規定履行隨意走動,甲方可按公司規定給與處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一律由乙方承擔責任。

2、 乙方進入甲方工地現場後,不得動用任何消防設施,更不得埋壓,如有違反按照國家消防法進行處理。

3、 高空作業要穿戴好防護用具,做好其他防範措施。

4、 地面作業必須安裝好防護網,“挖”、“溝”、“坑”等要做好防護指示標誌,防止意外發生,如發生意外乙方負全責。

5、 電焊、水焊作業時要做好防爆、防火安全措施,臨時用電線路不準地面接拉,必須高空接線。

6、 乙方如需用電、動火必須到甲方開據臨時用電審批和動火申請手續,沒有經過審批備案且發生事故的乙方負全責。

7、 施工人員 必須着棉質衣物,防止發生火災,不得赤身、赤足、穿拖鞋,亂扔垃圾,絕對禁止賭博、酗酒、鬥毆,如不按甲方規定執行,一經發現按甲方公司管理制度執行處罰。嚴禁在施工現場或停車場內吸煙,違者一次罰款5000元。

8、 乙方所有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因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公司的管理制度而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9、 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之日起,至工程結束,施工現場的生產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由乙方負責。

10、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保證不得將甲方場地內原有公共設施設備及其它物體造成任何污染與損壞,如有污染或損壞由乙方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11、 所有施工人員應與本公司管理人員密切配合,互相尊重。不得與甲方職工發生衝突,如發生矛盾,應由雙方負責人協商解決。

12、 乙方施工人員進入工地或施工區域必須頭戴安全帽,出入公司必須佩帶甲方配發的出入證,乙方工作人員及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五、 施工人員乘用的各種車輛自行保管甲方不予管理,丟失自負。

六、 乙方施工人員要接受甲方安全人員的安全指導和教育。

七、 乙方人員在本公司院內所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由乙方單位自負,因乙方原因或乙方施工人員原因給甲方公司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及財產損失的,由乙方單位負責賠償和承擔全部責任。

八、 乙方攜帶的一切物品出廠必須到消防保衞科辦理出廠手續,並接受門衞清點檢查。

九、 乙方人員在甲方施工期間出現任何安全事故及傷亡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十、 因違反上述條款及法律法規而造成嚴重後果的均由乙方承擔,情節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及刑事責任。本安全合同一式兩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

代表簽字: 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消防安全管理合同 篇18

1、為了切實加強本工程現場管理,有效進行施工現場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進度控制,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實現計劃目標,特制定本質量安全管理合同。

2、本質量安全管理合同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家現行安全技術規範、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而定。

一、管理機構

1、本工程勞務分包單位為綿羊市北郊建築工程公司第五分公司,勞務分包單位按照合同規定設置工程施工項目部,必須安排符合要求的項目總負責,項目技術、質檢、安全、特殊工種等管理人員,並在開工前報送給甲方。

2、勞務施工隊伍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能力,對所有進入本工程的勞務人員實行實名登記,根據該工程進度編制勞動力組織計劃,包括工種、人數、進場時間等。

3、按甲方要求的進度計劃完成,並保證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班組給予相應的獎勵,對進度緩慢、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差的班組將給予處罰。

4、勞務分包公司主要管理人員必須每日在現場並保證聯繫電話暢通,若勞務公司主要負責人有事離場,必須向項目經理請假同意後安排好現場臨時負責人方可離開。

5、工程開工後每週一下午16:00勞務公司現場負責人必須到甲方會議室參加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參加,由總監主持召開的例會,並做好會議記錄。

二、現場安全管理

1、勞務分包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範、標準、條例及現場甲方單位的現場安全管理規定,隨時配合各個單位不定期的安全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接受教育並整改,若不整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2、項目開工後勞務分包單位必須配合甲方安全員做好各個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學習甲方編制的安全施工設計書和各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並積極落實到每一個班組、每一個工序。

3、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勞務分包單位各個班組施工人員嚴格執行門崗管理制度,積極配合保安人員的檢查和登記,不得擅自帶非施工人員進入現場。

4、施工臨水、臨電必須由專業人員按照規範要求及現場甲方要求進行安裝,若有不符合要的部位需限期整改,預期不整改的將給予200元以上罰款。施工機械設備進場後必須向甲方資料員提供機械“出廠合格證”“使用説明書”“準用證”。不符合要求不準使用,對不配合甲方提供相關證件的將給予200元以上罰款。

5、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帽,在2m以上高空作業是必須佩戴安全帶。若有違反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管理人員每次50元。

6、模板、外架等支撐系統要牢固、平穩,支撐間距要根據施工方案和現場管理人員要求施工,不得隨意更改,各個班組要相互配合,不得隨意拆除外架和模板支撐鋼管,若有發現將視情節輕重給予500元以上罰款。

7、特殊工種施工人員上崗必須持上崗證方可施工,積極配合甲方提供上崗證的原件及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無證上崗者將給予100元罰款並勒令其退場。操作震動棒、打夯機等要佩戴絕緣手套,非專業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電閘、開關等。

8、現場機械設備等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並按規範及現場管理人員要求實施,各班組施工人員不得隨意拆除、移動現場安全防護設施,若有違反視情節輕重進行罰款處理。

9、“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必須及時完善,若有發現經甲方管理人員口頭通知不予整改者將給予500元罰款。

10、勞務分包單位必須定期對現場大型機械設備進行自檢並形成檢查記錄,對現場使用的極具進行正常的維護和定期保養。塔吊使用中必須配備專職信號工協調各班組正確安全使用塔吊,以防發生塔吊碰撞或人身安全事故,定期對現場設備操作人員進行技能安全教育培訓。

11、嚴禁高空拋灑建築材料、垃圾等 ,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2、嚴禁在禁煙區吸煙,嚴禁在宿舍內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私自使用電爐。

13、勞務分包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相關的安全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各個班組施工人員進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配齊安全裝備和設施,加強管理,從而保證安全生產。

14、由於勞務分包單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安全事故後果均由其承擔。

15、在施工作業中發生的輕傷事故(醫療費用4萬元以下)由乙方全部承擔,包含醫療費用的支付和善後處理的一切費用;重傷事故(4萬元以上)及死亡事故甲方承擔80%,乙方自己承擔20%。

16、對現場安全檢查發現的問題必須限期整改,不按要求整改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三、現場質量管理

1、勞務分包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國家現行規範、強制性條文、設計文件、招投標文件等要求組織施工,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質量管理體系、落實質量控制措施。

2、各分項施工質量驗收程序必須遵循:“三檢制”,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成品、半成品必須配合甲方取樣檢查等。

3、勞務分包班組必須按設計施工圖配合設計變更、規範規程和國家統一驗收標準等要求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設計或偷工減料,違者重罰並考慮將其清理出場。嚴禁隱瞞施工質量問題,不得對質量問題私自處理,發現一次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若有質量問題必須通知甲方,經甲方檢查出書面處理方案後方可按照甲方處理方案處理。

4、為保證施工質量,若有施工難點及容易發生質量通病的部位必須與甲方技術管理人員及時溝通。

5、分部分項工程隱蔽驗收嚴格執行“三檢制”首先勞務單位組織自檢合格後方可通知甲方單位驗收,提出問題及時整改,連續三次整改不合格的將給予500元罰款。等甲方驗收合格同意下道工序施工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每道工序必須報驗,若不報驗造成的一切返工後果由其自負。

6、混凝土構件拆模前必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拆模,若發現私自拆模罰款200元以上,造成質量事故有其自負。

7、由業主、監理組織的現場安全文明大檢查時勞務單位現場負責人及各個班組長必須參加,不參加者每次罰款100元。

8、安裝現澆結構的上層模板及支撐時,下層模板應具有承載上層荷載的能力或加設支撐,上下層支撐立柱應對準並鋪設墊板。

9、混凝土結構構件必須加固牢固,不得出現漲模、跑模現象,如有發生每處給予200元罰款,若有大面積漲模、跑模現象將進行5000~10000元罰款,並做返工處理。

10、砼澆築前必須對模板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並澆水濕潤,板縫必須用膠帶封口,以免漏漿。

11、模板加工及安裝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構件截面尺寸進行配料,不得隨意加工浪費材料,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2、鋼筋在加工安裝的過程中必須看清圖紙,按圖集及規範要求下料,不得隨意加工浪費材料,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3、鋼筋綁紮過程中認真看清規格、型號、位置和根數,出現錯誤造成返工由其自負。

14、混凝土澆築過程中嚴禁漏震,過震。混凝土表面保證平整,收面不得少於3遍,嚴禁在混凝土表面使用水泥漿或砂漿找平。

15、本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嚴禁在運送混凝土罐車內隨意加水,如若不聽隨意加水造成混凝土構件缺陷或質量問題均由其負責,並賠償浪費材料。

16、現澆混凝土構件出現空洞、露筋、爛根、鋼筋移位等嚴重質量缺陷,根據面積大小處以200~500元罰款。

17、本年度內必須完成主體工程的施工任務,並完成一半以上砌體工程,在標準層施工中每月不少於6層,如遇下雨等自然因素影響,工期順延。

18、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施工工期內完成,造成甲方延期,甲方對乙方執行延期違約金,每延期一天,處以人民幣1000元工期違約金賠償。

19、在履行合同中,甲方發現乙方無能力確保工期,在整改指令的期限內仍不能得到改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同時將乙方清理出場或以本合同工程單價上浮20%的單價分割給其他承包隊伍,此項增加費用甲方將有權從乙方已完成工程款中直接扣給分割隊伍,乙方同時還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四、現場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現場採用封閉式管理,對進場材料、機具等進行合理分類堆放。

2、施工道路應平整、暢通。不得堆放材料、機具等。

3、及時清理現場及生活區垃圾,並按要求堆放在指定位置。

4、施工機具操作人員必須按照現場操作規程操作。

5、每道工序完畢後必須做到工完場清。

6、外腳手架搭設要橫平豎直,間距均勻,安全網要求掛設平整、無污染、無破損、搭設牢固方正、美觀。

7、施工用電不得亂拉亂接,施工用水做到人走水關。

8、施工現場內嚴禁亂寫亂畫。

9、施工現場內嚴禁隨地大小便,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0、施工現場內嚴禁穿拖鞋或光背作業,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1、對發現的問題甲方管理人員對其口頭通知或書面通知後必須無條件限期整改,若不整改每次罰款200~500元。

12、施工現場內不準打架鬥毆、聚眾賭博,發現一次罰款1000~5000.情節嚴重者直接交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章)

代 表: 日 期:

(章)

代 表 : 日 期:

消防安全管理合同 篇1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項目經理部):_______ 乙方(勞務公司):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遵守國家及本地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生產安全,雙方在簽訂勞務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安全生產責任目標

1.因工死亡、重傷率為零;

2.輕傷頻率控制在 ‰以內;

3.特種工人持證率100%,實施施工工傷保險和勞動保護100%;

4.創文明、標化工地。

二、責任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甲方職責:

1.依據國家、本地區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包括總包)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環境/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幫助乙方提高工人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工人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2.施工前須對乙方的工人進行安全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並根據本工種的特點及乙方的施工內容,對乙方進行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3.對乙方有督促、監督、檢查的權利,嚴禁違章指揮;對乙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逾期未整改完,甲方有權依據項目的處罰條款進行處罰。

4.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安全生產的手續。

四、乙方職責:

1.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認真學習甲方的安全教育內容。

2.特殊作業工種持有效證件上崗率必須達到100%。

3.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積極配合甲方的安全工作;有權利拒絕違章作業;對於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時,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甲方應該認真整改。

4.施工期間,每日開展班前安全活動,根據當日施工任務,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作業場所和機械(具)等安全環境狀況,落實注意事項,作好詳細記錄,以供甲方檢查。

5.督促工人保管好自己的防護用品,施工時自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6.不得擅自拆除、改動施工現場腳手架,以及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如確實需要拆除改動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的,必須經甲方工地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同意,並採取了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擅自拆除,責任自負。

7.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必須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做它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甲方同意,並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指派專人值班。

8.必須積極配合甲方開展安全標化、文明施工創優活動,要求班組作好工完場清工作,保持場容場貌,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維持現場文明施工。

9.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由乙方自備或向甲方租賃。在使用過程中,由於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直接責任;未經甲方許可,擅自私拉電氣線路造成後果均由乙方負直接責任。

10.甲、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務院及本地區有關事故報告規定處理。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五、其它

本協議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安全管理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施工許可證上的工程名稱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 説明

1、 甲乙雙方存在正式合同關係,甲方為總包,乙方為分包。

2、 施工期間,甲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 ,乙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 。上述甲乙雙方項目負責人全權負責各自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員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並留下書面變更記錄。

3、 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

4、 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5、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作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6、 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二) 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 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體系。

2、 甲乙雙方作為法人單位均應當分別履行的責任主要包括:

1) 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 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 建立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 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 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並確保實施;

6) 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 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並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 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範、做好防護措施;

9) 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 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 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總的安全生產管理各項制度,規範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甲乙方之間、乙方同其他分包單位之間的關係。

2、 甲方負責根據工程現場情況及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並負責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變更乙方的安全責任區。

甲方要儘可能以書面的形式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並由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別留存,無法書面明確的安全責任區按安全責任區的劃分原則確定。

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見乙方責任第7條

3、 甲方負責編制工程總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項施工方案中適應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及時進行審批、下發給相應的乙方;

對於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0條。

4、 甲方負責根據工程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以及用於腳手架、臨邊、洞口、交叉作業等處安全防護設施的物資(統稱為安全生產物質條件,具體範圍以雙方合同為準)。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質條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員傷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5、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書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員,並由雙方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甲方進行的交底側重於解決“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具體交底範圍包括:工程採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設備的技術性能;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樓板、屋面、陽台等臨邊防護、通道口防護、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口防護、樓梯邊防護、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消防器材佈置、機械防護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總包承擔相應責任。

對於“人的不安全行為”方面的隱患的解決,由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操作規程或標準規範對乙方人員的操作行為進行安全交底,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2條。

6、 甲方負責根據相關規定,明確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誌的要求。

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樑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

7、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相關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各項驗收工作,驗收工作必須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需要進行安全生產驗收的工作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安全生產驗收工作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入場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的驗收工作等。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範圍執行國家相關規範要求,需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範圍由甲方確定,具體範圍見附表1。

8、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第三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應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安全責任區需交接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項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護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項工程範圍執行國家相關規範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護措施範圍同第7條內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責任區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9、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各類隱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頭形式要求乙方及時整改,並可依據本協議對乙方給予處罰。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檢查並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和範圍內隱患未及時得到消除導致的事故不承擔主要責任。

10、 當乙方根據本協議乙方責任第16 條、第18條要求,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11、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後,與乙方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一次入場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進行籤認。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工人進行的安全教育並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事故人員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擔主要責任。

12、 甲方有權對於乙方施工人員在生產工作中的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對不滿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員提出更換。

13、 甲方對乙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落實合同及本協求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對乙方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舉報,對違反合同及協議的行為,有權及時制止,同時,因乙方違法或違反合同、協議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有權進行索賠。

14、 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總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四) 乙方責任及違約處罰

1、 乙方現場負責人必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託書,同時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乙方使用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人員對現場進行管理,本單位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 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人員有變更時,必需書面告知甲方安全主管,並經甲方安全主管同意後,方可更換人員,未經允許變更人員或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 乙方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置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置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並不少於3人。乙方上述人員配置不到位或無證上崗,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乙方違反上述第1、2、3條款,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

4、 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交甲方管理人員,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傷亡事故,若事故者未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冊不符合,不論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5、 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員,由於乙方工人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乙方違反上述第4、5條款,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

6、 乙方不得將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轉包,乙方違反本規定,發生在非法轉包單位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首先向甲方提出關於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申請,確定責任區後,要和甲方履行簽字手續。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經甲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即開始施工,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為:施工區以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乙方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辦公區和生活區以乙方人員辦公、生活的區間為責任區域。

8、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服從甲方關於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乙方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9、 乙方負責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項目級、班組級 “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並及時組織受教育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乙方還必須對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開展一次),並留下教育資料存檔。

乙方需將對工人開展的“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記錄在完成考核後三日內,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備案,並留書面記錄,甲乙雙方分別留存。

乙方違反上述第9條款,未按照規定對施工工人開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0、 對於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須制定符合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按程序進行審批,同時乙方負責組織實施方案。由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實方案導致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1、 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責任區內,合理組織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張、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2、 乙方負責根據標準、規程、操作規程、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對下屬每一位施工工人進行側重於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隱患的安全交底,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違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應急措施等,務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護的知識,並負責督促工人執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須採用書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須在交底上簽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單位分別留存一份,同時,乙方還必須在交底簽字完畢後一日內,報甲方一份進行備案。

乙方違反上述第12條款,施工人員未接收安全技術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2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3、 乙方負責按照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甲方簽發的技術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時做好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施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等安全生產工作。

對於相關標準、規範及甲方要求進行驗收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乙方按標準做到位後,在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進入工作面之前,必須填寫報驗表,書面報甲方進行驗收,待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並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後,方可進行後續工序的施工。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分別留存報驗資料和驗收資料。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範圍,同甲方責任第7條內容。

乙方違反上述第13條款,未按要求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或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未經驗收私自施工(以甲乙雙方籤認的驗收單為準),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3千元,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4、 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標準規範及甲方要求,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同甲方責任第6條內容)設置安全警示標誌。

15、 當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移交乙方後,乙方負責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日常維護,確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前,對因己方負責範圍內的分項工程或安全防護措施存在缺陷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6、 乙方除按第15條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還必須經常性的檢查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各類隱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對發現的各類隱患要及時處理,並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乙方需將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檢查情況或檢查記錄,每日及時向甲方進行書面彙報,以使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安全責任區的隱患,保證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檢查職責或未發現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發現安全隱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時彙報或隱瞞不報,甲方即認為乙方能夠獨立解決該隱患,此類隱患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7、 當甲方按照甲方責任第9條要求,對乙方安全責任區的隱患提出整改要求後,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文字或口頭的整改要求,及時糾正本單位的安全隱患,並要以整改反饋單的形式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

乙方違反上述第17條款,未按甲方要求及時糾正隱患,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8、 乙方負責在安排本單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務前,派專人檢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安全防護措施、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有無安全隱患,若存在安全隱患,能夠內部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將隱患解決後方能安排工人作業,若需和甲方協調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反饋,待雙方共同將隱患排除後方準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業前未檢查有無安全隱患,或發現隱患不進行整改也沒有書面反饋給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組織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9、 乙方負責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質條件(範圍同甲方責任第4條),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質條件前,要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認真檢查物質條件能否滿足安全規定並保證己方安全生產需要,對於滿足己方需要的要與甲方履行交接手續,對於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須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後,履行交接手續後方準使用。

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不正確使用安全物質條件導致傷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物質條件發生缺陷等導致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本條闡述事項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電器設備,未報請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進行檢測是否合格後即行使用,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2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動用、亂開甲方機械設備造成傷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機械時,信號工或掛鈎工人違反操作規程操作造成傷亡事故。

20、 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產需要拆卸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協商一致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拆除後,乙方安全負責人員必須對該施工區域進行重點監控。

安全防護措施的拆除必須留存雙方籤認的書面記錄。

乙方違反上述第20條款,本單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1、 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護目鏡、手套等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不能以貨幣等非實物的方式代替,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乙方為工人配備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發放後,必須將發放清單及物品合格證明材料,交甲方備案。

乙方違反上述第21條款, 未向工人提供防護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護用品,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乙方工人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每發生一人次,處罰50~2百元,因上述原因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2、 乙方不得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和設備,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各類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範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乙方對自帶的上述設備、設施必須建立管理制度,並進行有效管理,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和報廢必須符合相關標準。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自帶的設備設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3、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土方開挖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派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乙方違反上述第23條款,進行上述作業時,現場無專人進行安全管理,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3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4、 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氧氣、乙炔、油漆、塗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並設專人管理和發放,同時要書面報甲方同意後,在樓外設專庫存放。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乙方使用上述物品時,必需按照相關規範和要求進行,嚴謹違章作業。

乙方違反上述第24條款,私自使用上述物品,或有違章行為,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管理不善導致的爆炸、火災等事故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5、 乙方負責採購合格、衞生的食品及配料,並保證食品加工過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乙方對本單位工人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6、 乙方負責督促本單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乾淨整潔及良好的住宿習慣,對於發生在工人住所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7、 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或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25、26、27條款,存在採購食用不合格食品、生活區髒亂差、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時,每發生一次,處罰2千~1萬元。

28、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以下無法採取有效防護措施進行杜絕的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1非工作時間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處作業發生摔倒導致傷亡、挪動大件材料發生意外傷亡等;

28.2高處作業不繫掛安全帶,或系掛安全帶,但在摘帶移動作業位置時發生傷亡事故的;

28.3在現場或生活區吸煙,違章動用電氣焊、明火而發生的火災事故導致傷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並從防護拆除處摔落造成的傷亡事故。

29、 乙方在非允許施工時間內施工,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0、 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外,生活區外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違法行為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1、 乙方必須服從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分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32、 乙方負責每月25-28號書面向甲方彙報本單位工人(含管理人員)傷亡事故情況,並不得瞞報事故。

(五) 事故處罰

乙方必須依據本協議要求,加強本單位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杜絕傷亡事故、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乙方作業場所或生活區發生火情、食物中毒或人員傷亡事故,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發生火情,扣除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5千~5萬元,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扣除5千~5萬元,受傷一人,扣除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5千~10萬元,死亡一人,扣除工程款履約保證金50~100萬元。

(六) 其他事宜

1、 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工程合同的補充,與工程合同具備同樣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 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甲乙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 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後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項目經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單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單位: 乙方法人單位:

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為認真貫徹國家和地方的(消防條例),切實加強防火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確保施工現場、生活設施和職工人身財產的安全。經甲方項目經理部和分包單位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照執行。

一、按照防火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防火安全。

二、乙方應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項目經理部明確)防火制度,經常對職工開展遵章守紀教育。

三、乙方動用明火應向甲方辦理許可證手續,經甲方批准方可動火。

四、動火時,乙方應指定防火監護人員,配備消防器材進行監護,對監護人要簽發工作交底書。

五、嚴禁使用電爐和電鎢燈取暖、烘烤衣服,嚴禁自砌土灶燒煮食物。

六、宿舍內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牀上吸煙,吸煙應到甲方設立的吸煙區。電飯鍋、電炒鍋、液化器具應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使用。甲方應創造條件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七、乙方對甲方設置的滅火機、消防箱、消防水帶、消火栓等器材設備,有共同管理之責,未經允許嚴禁挪用、不得任意玩弄、損害和偷盜。

八、對違反上述規定的,甲方有權對肇事人員按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教育、罰款、清退的處分。情節惡劣並造成嚴重後果的,將報請公安、消防部門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九、乙方應遵守和執行甲方項目經理部的各項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相關規定處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消防安全管理合同 篇22

樣本一

甲方:乙方: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施工合同》,特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內容: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採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二、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工作。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現場員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後,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存查,並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6.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7.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合同終止工程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價書》。無安全評價書者不能結算。

9.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員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定。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製定本單位的安全目標責任和管理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3.根據甲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範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費,報甲方審批執行。

4.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發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童工。

5.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50名施工人員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6.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着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並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於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7.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後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8.設置必要的員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員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衞生要求。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准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後,才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單位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11.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否則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

五、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兩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樣本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加強 期間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項目施工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保證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實施。

2、甲方有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術、水文、地質等資料的義務

3、協助乙方瞭解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從思想上和組織上應把乙方安全生產管理納入甲方統一的安全管理體系之中。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現場內不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操作規程、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

5、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

6、對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7、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隨意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8、發生災害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範圍的人員撤離。

9、甲方應當為乙方工傷人員提供救護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山東省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並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乙方是施工現場安全責任的主體,應當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並接受甲方的統一監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

3、乙方不得將所承包工程轉包、分包或者以任何變相的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

4、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

5、乙方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落實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施工安全情況。

6、乙方應當為工程施工配置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應當持證上崗,並按規定獨立行使職權。

7、乙方應當落實勞動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保證從業人員熟悉並嚴格執行有關的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備必要的安全防範知識。未經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8、乙方可根據自身需要組織其從業人員參與建設單位或甲方組織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訓等活動。

9、乙方必須依法為其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或商業保險。10、乙方應當按照工程承包方式(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的不同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術規範要求的施工機具和勞動防護用品,並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乙方在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必須瞭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術人員應編制承建工程施工技術安全措施,報甲方有關部門審批。乙方應及時將審批後的安全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認真傳達貫徹,傳達人與被傳達人均應簽名備查。

12、乙方應當負責施工現場內的安全設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維護工作;並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誌。

13、乙方應當教育職工愛護工程安全生產設施。如損壞安全施工設施要及時修復,並由乙方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14、乙方應當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並及時向甲方通報排查情況;對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

15、由乙方違章違規作業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致使工程設備及其它受到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6、發生災害事故時,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相關部門和人員統一指揮救災,乙方要認真執行甲方搶險、救災命令,所需搶險救災人員、材料、設備等均無條件服從甲方調度。

17、發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產或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乙方應當及時、如實報告,不得瞞報、謊報、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18、因乙方直接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和傷亡指標。

19、因甲方直接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處理善後,甲方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並協助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甲、乙雙方積極配合各級調查組的調查工作,由乙方上報傷亡指標。

20、因乙方直接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員的傷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處理善後,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及傷亡指標,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21、因甲乙雙方共同責任(含責任暫未查清)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應承擔的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責任,有人員傷亡的一方處理善後,所需處理事故與善後的費用按比率共同分擔,傷亡指標由乙方上報。

三、一般規定

1、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時生效。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消防安全管理合同 篇23

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協議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加強現場施工管理,確保現場文明施工及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管理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項目期限

本工程自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工程完工。

三、協議內容

(一)責任劃分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消防和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

2.甲方依法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和監管,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3.乙方依法承擔項目施工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4.乙方要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遵守甲方的安全規定和制度,接受甲方及監理單位的安全監督。

5.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和施工所需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並認真落實。

6.乙方如果和另一施工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施工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施工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7.乙方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8.乙方必須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並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備案。對於甲方排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整改。

9.甲方有監督乙方搞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及消防管理的義務。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甲方應認真整改。

10.乙方應按照批准的《調試方案》、《建設項目聯合試運轉方案,組織單機調試、分系統調試,對單機調試、分系統調試的安全負責。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執行。

11.乙方指派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及防火等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聯繫、檢查乙方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及防火等工作。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及防護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12.乙方應採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A.妥善處理泥漿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設施和河流;

B.除設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及其他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C.使用封閉式的圈筒或者採取其他措施處理高空廢棄物;

D.採用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

E.對施工中產生的有毒有害廢棄物進行回收處理,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用作土方回填;

F.對產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採取有效措施,減輕噪聲擾民。

(二)資質要求

1.乙方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註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攬工程。

2.乙方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資格,並能夠勝任所在崗位。

3.乙方使用的特種設備應當經過地方技術監督部門檢驗,並取得有效證件。

4.甲方有權對施工單位的企業資質、安全資質及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的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資質進行審查。

(三)人員要求

1.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2.乙方應提供使用勞動力人員名單,在冊施工人員有變動,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3.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4.乙方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配發可靠的安全防護用品。

5.施工單位人員應當在劃定的區域內進行工作,不得隨意進入其他單位的施工區域。

6.施工單位人員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施工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

7.乙方應確保特種作業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證件在甲方審核後複印備案,甲方如發現乙方人員無證上崗有權停止其本人工作並對其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四)設施、設備管理

1.乙方必須對特種設備和安全設施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並定期監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監測應當做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

2.乙方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工藝、設備、設施。

3.乙方人員對所有使用的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不良因素而導致的事故後果負責。

4.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5.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嚴禁無證操作。

6.施工機械按照總平面佈置圖規定的位置和線路設置,不得任意侵佔場內道路。進入現場的施工機械,乙方必須進行檢查,合格後方能使用。乙方必須建立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安全責任制,並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7.乙方如果使用甲方提供的設備,應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和確認,並對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負責。

8.乙方特種設備首次及易地重新安裝的,使用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到當地主管部門申請備案、驗收檢驗和辦理註冊登記的手續,檢驗合格後方能使用。

(五)其他

1.乙方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2.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在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措施中,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文明施工及環境管理措施,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

3.乙方應當在有危險因素的生產施工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必須的安全警示標誌。

4.乙方的施工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誌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封閉,堵塞生產施工場所和員工宿舍的出口。

5.乙方在進行吊裝、動火等危險作業和非常規作業時,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6.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消防器材不準挪用。電焊、氣焊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並指派專人監督。

7.甲方應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等詳細交底,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措施進行保護。

8.乙方應當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並保持完好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乙方應當採取消防安全措施。

9.乙方在施工現場設置的職工生活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衞生防疫的要求。

(六)法律責任

1.乙方在施工期間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各種機電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及其它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即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各種直接和間接損失及法律責任。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第三方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由於乙方責任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其工傷保險補償金和死亡賠償金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4.乙方在發生施工安全事故後,應當立即如實通知甲方,同時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現場,毀滅證據。

5.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裝備和物資。一旦發生事故,應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6.對存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甲方或監理單位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末改正的,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停工期間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在甲、乙雙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的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安全保證金萬元。乙方違反甲方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經濟處罰。罰款後,乙方須向甲方補繳安全保證金至規定數額。待工程驗收合格、辦理工程交接後1個月內,安全保證金扣除罰款,無息返還。

8.由於乙方違反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由此造成上級主管部門對甲方進行的經濟處罰均由乙方完全承擔,由甲方從乙方安全保證金中扣除,不足時從工程劃線款中扣除。

9.由於乙方違反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罰款應於三日內交甲方財務部門,逾期不交者,每天按罰款總額的3/1000收取滯納金。超過1個月不交者,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劃線款中雙倍扣除。

四、其他

1.本協議的各項規定適用於訂立協議單位的雙方,若有與法律、法規相牴觸,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若工期延長,本協議隨工期順延。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應嚴格執行。

4、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

5.本協議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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