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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煤礦事故的通報(精選5篇)

關於煤礦事故的通報(精選5篇)

關於煤礦事故的通報 篇1

關於雲南省3起煤礦較大事故的通報

關於煤礦事故的通報(精選5篇)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

今年以來,雲南省接連發生3起煤礦較大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教訓十分深刻。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3月27日,曲靖市宣威市虎場煤礦+1980m水平軌道下山發生較大運輸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斜巷串車提升過程中,把鈎工違規摘鈎,造成跑車,將進入軌道下山從事檢修作業的人員衝撞致死。事故暴露的主要問題:現場安全管理混亂,未執行斜井提升“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未及時整改斜井“一坡三擋”設施失效的事故隱患;不落實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

5月3日,昭通市鹽津縣沙壩煤礦+800m軌道上山發生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事故直接原因:+875m運輸石門掘進工作面風筒被冒落的矸石壓埋,造成+800m軌道上山100m以上區域無風,瓦斯聚積並達到爆炸濃度,現場作業人員瓦斯超限作業,礦燈失爆產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事故暴露的主要問題:不執行瓦斯檢查制度,事故區域未安設甲烷傳感器,局部通風機經常停風;拒不執行停產整頓指令,以檢修為名違法違規組織生產;未設置安全管理機構,無專業技術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嚴重不足。

6月18日,曲靖市師宗縣瀘興煤礦+1930水平南翼殘採點發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該礦屬於6萬噸/年技改到9萬噸/年建設礦井,事發時安全生產許可證已被暫扣。事故初步原因:越界進入已關閉的原保發煤礦井田範圍違法組織生產,作業地點風量不足,導致瓦斯積聚,放炮火焰引起瓦斯爆炸。事故暴露的主要問題:法律意識淡漠,越界盜採煤炭資源,通風瓦斯管理混亂,借技改之名進行生產。

這3處事故均發生在小煤礦,反映出這些小煤礦安全管理基礎差,法律意識淡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是煤礦安全生產的重點和難點。為認真吸取事故教訓,杜絕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現就進一步做好全國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國發〔20xx〕7號文精神

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脱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xx〕7號),堅持市場倒逼與政府支持相結合,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結合,在嚴控新增產能的前提下,加快淘汰落後產能,有序退出過剩產能。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12部門確定的13類落後小煤礦要依法儘快關閉退出;對於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的小煤礦以及瓦斯、水害等災害嚴重的小煤礦、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小煤礦,要堅決關閉退出,從源頭上消除事故隱患,提高煤礦安全保障能力。

二、嚴厲打擊煤礦違法違規生產行為

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配合,開展聯合執法,加大煤礦安全監管執法力度,始終對違法違規生產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煤礦違法違規生產建設、超層越界開採、借隱患整改之名進行生產和拒不執行監管監察指令等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煤礦要依法採取上限處罰、停產整頓、關閉取締、追究法律責任“四個一律”措施,並約談企業和煤礦主要負責人;情節嚴重的,要列入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實施部門聯合懲戒措施。

三、嚴格煤礦復產復工驗收工作

各有關部門和煤礦企業要進一步強化煤礦復產復工驗收工作,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xx〕99號)要求,省屬煤礦和中央企業煤礦由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驗收,局長簽字;市屬煤礦由市(地)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驗收,市(地)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簽字;其他煤礦由縣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驗收,縣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簽字。要嚴格按照管理權限明確復產復工驗收部門和責任人,應由本級政府及其部門負責的,不得交由下級地方政府及其部門驗收,真正做到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煤礦復產復工前,要全面檢查井上下安全生產條件,重新審查安全措施;對已經通過驗收的煤礦,隨機開展“回頭看”檢查。要把復產復工驗收與查處違法違規、整頓關閉、化解落後產能等工作相結合,與推進煤礦“四化”(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智能化)和“一優三減”(優化系統,減面、減產、減人)工作相結合,與貫徹落實新修訂的《煤礦安全規程》相結合,與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等相結合,切實做到驗收一處、合格一處。對於驗收工作不認真而導致事故的有關部門和人員要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四、紮實開展專項整治

各地區、各部門、各煤礦企業要堅持不懈地推進煤礦重大災害專項整治,按照 “一地一策、一礦一策、一災一策”實施方案,重點加強重大災害治理過程控制,加快治理進度,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要把老國有煤礦和小煤礦以及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水文地質類型複雜極複雜礦井作為重中之重,落實瓦斯綜合治理措施,嚴格執行瓦斯管理制度,嚴禁無風、微風、循環風作業,嚴禁瓦斯超限作業;嚴格煤礦水害防治工作,落實各項防治水措施,出現透水徵兆,要立即停產撤人;要加強礦井機電運輸管理,嚴格執行斜巷運輸“行車不行人”規定;要加大對“三違”的查處力度,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當前,各煤礦企業要突出抓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加強雨季“三防”,制定煤礦暴雨、洪水期間安全措施,加強應急值守,出現強降雨時,受威脅礦井必須撤出井下作業人員。各省級煤礦安監局要組織開展好水害防治專項監察,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和隱患要嚴格執法、依法處罰。

20xx年x月x日

關於煤礦事故的通報 篇2

關於近期煤礦事故的通報

各產煤市、州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進入3月份以來,咸寧市、宜昌市煤礦連續發生3起頂板事故,死亡3人。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請各產煤市、州、縣(市、區)引以為戒,舉一反三,進一步抓好復工復產驗收工作,確保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的平穩。

3月3日,咸寧市通山縣陳勝煤礦在暗斜井下山排水恢復巷道過程中發生一起頂板垮塌事故,死亡1人;

3月12日,宜昌市遠安縣劉家煤礦在復工整改過程中發生1起頂板事故,死亡1人;

3月13日,宜昌市遠安縣井溝河煤礦在復工整改過程中發生1起頂板事故,死亡1人。

以上3起事故,都是節後復工煤礦在整改過程中發生的事故,特別是遠安縣煤礦在未採取有效安全措施的情況下,盲目入井施工作業,連續兩天發生死亡事故。事故的接連發生,暴露了一些煤礦在復產整改工作中隱患排查不到位,防範措施不落實,現場管理混亂,工人培訓走過場。同時,也反映了一些基層安全監管部門在監督檢查和指導上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漏洞。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遏制事故集中多發的勢頭,根據3月13日全國煤礦安全生產視頻會議精神,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紮實抓好煤礦復產驗收工作。要督促各煤礦企業務必把恢復生產前的整改工作質量放在首要位置,從地面到井下、從主要生產系統到輔助生產系統、從採掘工作面到各種機電硐室,全方位地抓好各類隱患和問題的檢查、整改,在確保達到安全生產條件的情況下再提出驗收申請,嚴禁在復產驗收期間無安全措施作業,嚴禁在恢復生產驗收之前擅自組織生產。各地安全監管、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密切配合,在地方政府統一領導下,進一步研究完善煤礦復工、復產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復產計劃,規範復產驗收程序,堅持“嚴格、穩妥、規範、有序”的原則,加強對驗收工作的組織領導,將驗收工作落實到礦、落實到現場;嚴格按照煤礦安全生產條件和相關標準,系統、全面、全過程地開展驗收工作;同時要把握好驗收進度,分期、分批、有序驗收,確保驗收質量。

二、強化礦井頂板管理工作。煤礦企業對所有采掘工程要組織技術人員編制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作業規程,經審批和貫徹後嚴格執行。要嚴格堅持敲幫問頂等必要的頂板管理制度,杜絕空幫空頂作業。對採煤工作面遇斷層、過老巷、初次來壓、週期來壓、回柱放頂、工作面初採、收尾、工作面前端空頂處理、強制放頂等情況,要制定特殊安全措施,並由礦領導親自到現場指揮處理。

三、加強煤礦瓦斯治理工作。要督促各煤礦企業按規定嚴格礦井採掘工作面的佈署,保證通風系統穩定可靠,嚴禁不合理串聯通風,杜絕無風、微風作業。要加強礦井通風設施的管理,嚴格按規定安裝瓦斯監測監控系統,並確保可靠運行,瓦斯超限必須能夠及時報警、斷電。認真落實“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進一步加強瓦斯地質工作,查清採掘工作面前方地質構造、瓦斯湧出量等地質資料。

四、加大對整合技改礦井的監管力度。資源整合煤礦必須嚴格執行“先關閉、後整合”的規定,嚴格遵守整合技改的有關要求,嚴防邊施工、邊生產,嚴禁以掘代採。要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按規定頒發相關證照、加快項目審批進度,讓整合技改煤礦早日合法、規範進入施工組織階段。對資源整合礦井違規技改、違法生產的,要堅決取消整合資格、提請地方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五、加強煤礦安全監管執法工作。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既定安排繼續組織開展好近期的專項督查。一查煤礦企業重大隱患排查治理進展情況,督促企業深入開展瓦斯治理、防突、防透水、防滅火及動火作業等方面的專項檢查,按期整改。二查煤礦企業員工安全培訓開展情況,嚴禁未經安全培訓下井作業。三查煤礦企業按照核定生產能力組織生產情況,嚴防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四查縣市區復產驗收工作是否按標準進行、是否存在走過場和降低標準進行驗收行為。到目前為止,全省已復產176處礦井,大批礦井的復產工作還有待進行,各地、各部門一定要制定好復產計劃,嚴格把關,分期分批地進行,嚴防一哄而上。

六、嚴厲打擊煤礦恢復生產期間的違法違規行為。各地要嚴格依法監管,對蔑視法律、無視政府監管、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煤礦一律堅決予以關閉。要嚴肅事故責任追究,對近期發生的事故,要依法嚴肅查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關於煤礦事故的通報 篇3

安全簡報

川煤集團達竹公司柏林煤礦安全監察處

礦屬各單位:

十月以來,我礦發生輕傷事故7人次,失爆現象3起,各類違章及事故仍然居高不下,為確保最後一個多月礦井安全生產,扭轉目前安全被動局面,認真吸取各類事故教訓,採取切實有效的防範措施,徹底整治各類安全隱患,揭制“三違”現象。現將近段時間發生的各類事故及違章行為作簡要通報,希各隊認真組織學習,吸取教訓,不斷完善防範措施,杜絕習慣性違章行為,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一、王順坤違章乘坐皮帶20xx年8月31日柏林煤礦0829皮帶運輸機液力連軸器無水。王順坤把皮帶開起,叫08210皮帶司機黃朝全為其看守,自己到0829機頭去拿搬手,轉來時從皮帶運輸機機尾開始乘至08210機巷與08北7號交岔口處時,被機關下井人員發現,後立即從皮帶上跳下。9月1日上午機電科、安監處對王順坤嚴重違反規定,違規乘坐皮帶運輸機一事進行了追查。王順坤本人對違規乘坐皮帶運輸機一事供認不誨。鑑於目前我礦安全形式異常嚴峻,為嚴肅礦規礦紀規範職工行為,確保我礦安全生產,經礦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並徵得同級工會組織同意:“對王順坤罰款20xx元,並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希廣大職工認真吸取教訓,狠反“三違”杜絕習慣性違章行為。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關於煤礦事故的通報 篇4

九月十七日上午,公司總師辦質量管理人員在加工部生產現場向部門負責人瞭解、詢問零部件加工質量相關問題時,得知加工部極個別員工由於質量意識淡薄,工作責任心欠缺,發生兩起質量責任事故。於當日下午總師辦會同加工部負責人,事故當事人在生產部辦公室對事故原因進行了分析,現將具體情況通報如下:

1,加工部搖臂鑽工序操作工汪睿在加工製作一件DKB400錐度支架時,支架上的一個導輪套安裝螺孔加工後與導輪套配合間隙偏大,不能滿足工藝要求,造成該支架不合格。較為嚴重的是汪睿在未做自檢和未告知本部門負責人及檢驗人員的情況下,不合格的支架分別轉入了油漆和裝配工序。通過對事故進行分析,主要原因是員工責任心不強,缺乏工作經驗,未將搖臂鑽鎖緊裝置鎖緊或支架固定不牢,鑽孔時鑽牀或支架發生擺動導致螺孔尺寸不合格。

2,加工部搖臂鑽工序操作工汪睿在加工一台DKM280FZ機工作台的接水孔時,因未認真查看工藝圖紙和未對所選用的鑽頭進行驗證而盲目作業,誤將標準尺寸為φ24.3MM的接水孔加工成了φ28MM,導致工作台不合格,其主要原因是操作工責任心不強,對常用的鑽頭未作醒目標識、存放不規範,鑽孔時未對鑽頭尺寸進行驗證。

事故發生後,技術部、加工部分別對不合格的錐度支架及工作台進行了技術鑑定,作出了補救、修復使用的結論。此次事故雖未造成大的經濟損失,但反應出員工質量意識與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還存在較大差距,生產和檢驗部門在質量管理方面存在管理不嚴,監督不夠等薄弱環節。

為了嚴肅工藝紀律,教育本人,警示全體員工嚴格遵守工藝紀律和操作規範,確保質量管理體系在生產源頭的有效運作,公司決定:

1,對加工部員工汪睿給予通報批評並處於20元經濟處罰;

2,對質量管理負有不可推卸責任的加工部經理陳金富給予通報批評;

3,對未能及時發現、檢驗(查)、造成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的品質保障部檢驗員張立停給予通報批評。

希望公司全體員工引以為戒,各部門在今後的工作中加大生產源頭的質量管理力度,嚴格執行工藝規範和檢驗標準,進一步做好質量管理宣貫和培訓工作,全面提升質量管理水平,杜絕重大質量事故的發生。

公司總師辦

201X-6-24

關於煤礦事故的通報 篇5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5月25日,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縣康樂園老年公寓發生火災事故,造成38人死亡、6人受傷。事故暴露出生產經營單位違規採用易燃可燃材料為芯材的彩鋼板,建築耐火等級低;項目建設、設計不符合相關要求,安全疏散通道狹窄擁擠;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用火用電管理不規範,隱患排查治理不及時,應急處置能力不足;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監管責任不落實、監管措施不到位等問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等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強調必須始終高度重視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必須繃緊安全工作這根弦,切實把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到實處,採取有力措施,加強安全管理,徹底排查隱患,堅決防範和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進一步做好消防安全等工作,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認真學習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強化安全紅線意識。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等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和行動,強化安全紅線意識,把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職責,時刻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要清醒認識當前安全生產形勢,對消防安全等工作進行再部署、再落實,堅持“四不兩直”暗查暗訪,對重大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零容忍”,推動生產經營單位追求“零死亡”的理念和目標,全面抓好各項安全措施落實。

二、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和監督。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和監督力度,強化消防工作考核,進一步推動地方政府屬地監管責任、部門行業監管責任、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等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嚴格消防審核驗收,深化消防安全“網格化”和重點單位“户籍化”管理,推動健全消防安全治理體系。要加強對重點單位的日常消防監督檢查, 督促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安全防範措施。

三、集中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各地區要立即組織公安、民政、教育、衞生、安全監管等部門,部署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工作,以老年人、兒童、嬰幼兒、殘疾人聚集的養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機構、國小、幼兒園、託兒所、醫院等為重點對象,以建築材料、電氣線路、疏散通道、滅火設施等為重點內容,集中開展消防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同時,加強對“三合一”和“多合一”場所、高層建築和地下空間、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出租屋等重點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管,繼續深入開展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要把隱患當作事故來對待,從嚴從實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隱患,做到數據沒有虛假、責任沒有空缺、工作不走形式、整改不走過場。

四、嚴格消防執法,嚴禁違規使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材料。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強化消防安全監管執法,針對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塑料極易燃燒且會產生有毒氣體的特性,集中開展公眾聚集場所使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塑料作為裝修裝飾和保温材料的專項整治。對未經消防驗收、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鋼板搭建建築、違規使用聚苯乙烯或聚氨酯泡沫塑料作牆體保温層的,要一律停業整頓;對違規設置影響消防通道、安全出口障礙物的,要一律強制拆除;對私拉亂接電氣線路、不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設施的,要一律依法依規從嚴處罰,並嚴肅追究單位責任人的責任。

五、認真查處消防火災事故,嚴肅追究責任。各地區要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認真查處每一起消防火災事故,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要嚴格執行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制度,地方政府安委會要對下級開展的消防火災事故調查處理落實情況進行掛牌督辦、審核把關,對性質惡劣、影響嚴重的典型事故,要實行提級調查。所有事故都要在規定時限內查處結案,並及時向社會公佈查處結果。要認真分析典型消防火災事故案例,針對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採取切實有效防範措施,嚴防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六、舉一反三,強化其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風險防控。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舉一反三,結合正在開展的煤礦隱患排查治理行動、油氣輸送管道隱患整改攻堅戰、客車駕駛員發車前安全承諾宣誓活動、“安全帶-生命帶”專項行動,全面強化礦山、石油化工、粉塵、建築施工、道路交通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風險防控。要針對汛期安全生產特點,進一步加強礦山、尾礦庫、危險化學品、建築施工、水上交通、海上漁業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深入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強化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嚴防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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