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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弊的通報(精選15篇)

關於作弊的通報(精選15篇)

關於作弊的通報 篇1

黃某某(學號:20xx520xx9),我校石油與天然氣工程學院石油工程(專升本)專業20xx級石油升20xx-02班學生。20xx年11月19日該生在《重慶市計算機等級考試(VF程序設計)》考試中使用通訊工具作弊。

關於作弊的通報(精選15篇)

根據《重慶科技學院考試(考查)違紀、作弊認定辦法》第三條第二款之規定,該名學生行為構成作弊,其行政處分隨後作出。

特此通報

重慶科技學院

教務處

年11月19日

關於作弊的通報 篇2

全院各班:

大學聯考是國家為維護教育和社會公平、社會穩定,進行人才選拔的重要的考試製度。涉及到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社會影響大,羣眾關注度高。為營造風清正氣的考試環境和保障大學聯考的公平、公正,防範、杜絕任何作弊行為,按照《省教育廳關於做好防範大學聯考替考作弊專項行動工作的通知》(黔教招〔20xx〕139號)和《關於做好防範大學聯考替考作弊專項行動的通知》(校學發〔20xx〕9號)的文件精神,學校將在全校開展防範大學聯考替考作弊專項行動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班在6月7日前,利用課餘時間集中本班同學開展誠信教育、紀律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學生的思想意識,讓學生認識到參與大學聯考作弊的嚴重性和危害性。引導學生樹立正確考試觀和利益觀,提高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社會公平和穩定的自覺性、堅定性。

二、在6月7日—8日大學聯考期間,各班班委要加強對本班同學去向的管理,對去向不明的學生要核實去向並及時向本年級輔導員老師彙報,防止學生參與大學聯考替考作弊。

三、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第21號)和《貴州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等相關文件及制度,對參加大學聯考替考作弊的在校學生,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觸犯法律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注:《貴州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第三章第四節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由他人代替考試或替他人蔘加考試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資環學院學生科

年6月5日

關於作弊的通報 篇3

學校各班級:

茲有我校高一級學生在X年X月X日晚上因自己牀上鋪的褥子十分單薄,晚上睡覺時特別冷,所以他就從自己的高牀跳過去與同學擠睡在一起。第二天睡醒起牀時,就又往自己牀上跳,這次沒有跳過去而碰到牀邊上,……. 其行為屬於明知故犯,目無校級,嚴重影響學校相關管理紀律。為嚴肅規範校風校紀,警戒他人,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根據《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經政教處研究決定,給予XX同學全校通報批評處分。希望全校學生以此為戒!在學校中嚴格遵守校規校紀,如再發生類似現象,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特此通報!

年月日

關於作弊的通報 篇4

在4月x日地理考試期間,翻看地理書。 對於該同學在考試期間的作弊行為,年級部根據?年級部考試管理條例?做出以下處分決定: 慄曉衞同學被扣除本科目20分,個人量化考核分5分。

4月x日化學考試期間,互相傳抄答案。

對於該二人在考試期間的作弊行為,年級部根據?年級部考試管理條例?做出以下處分決定:

各自扣除本科目20分,個人量化考核分5分。

在4月x日化學考試中,扭頭看後面同學的試卷。

對於該同學在考試期間的作弊行為,年級部根據?年級部考試管理條例?做出以下處分決定: 扣除李明陽本科目20分,個人量化考核分5分。

x年xx月xx日

關於作弊的通報 篇5

茲有廣東xx學院商學院20xx級商務英語1班的王昊同學在期末英語考試過程中作弊,監考老師按規定沒收了王昊的試卷,王昊非但不服,還與監考老師發生爭執,並侮辱監考老師。該同學未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考試,其行為屬於明知故犯,目無師長,嚴重影響學校相關管理紀律。

為嚴肅規範學風,警戒他人,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根據教育部門有關規定,經教務處研究決定,給予王昊同學全校通報批評處分。

希望全校學生以此為戒!在學校中嚴格遵照規定考試,如再發生類似現象,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特此通報!

廣東xx學院商學院

xx年xx月xx日

關於作弊的通報 篇6

茲有廣東xx學院商學院20xx級商務英語1班的王xx同學在期末英語考試過程中作弊,監考老師按規定沒收了王試卷,王非但不服,還與監考老師發生爭執,並侮辱監考老師。該同學未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考試,其行為屬於明知故犯,目無師長,嚴重影響學校相關管理紀律。

為嚴肅規範學風,警戒他人,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根據教育部門有關規定,經教務處研究決定,給予王xx同學全校通報批評處分

希望全校學生以此為戒!在學校中嚴格遵照規定考試,如再發生類似現象,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特此通報!

廣東xx學院商學院

xx年xx月xx日

關於作弊的通報 篇7

學校廣大師生:

在本次高一年級期會考試中,11月19日(星期三)上午的生物學科,第十九考場,高一A6班趙、高一B3班陳違紀攜帶手機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被監考老師當場沒收,兩位同學已承認違紀行為;同考場,高一A8班楊在考試期間,夾帶其他生物試卷進行作弊,該同學已承認作弊事實。據此,給予、陳兩位同學違紀通報批評處分;給予楊同學通報批評處分,該門成績作零分處理;11月19日(星期三)下午的語文學科,第七考場,高一A10班楊違紀攜帶手機進入考場參加考試,並利用手機傳抄答案,被監考老師當場沒收;第二十考場高一B4班邱在考試期間,翻書及夾帶進行作弊,兩位同學已承認作弊事實。據此,給予楊、邱兩位同學通報批評處分,該門成績作零分處理。為嚴肅考風考紀,端正學風考風,希望各位老師在考試中要嚴格執行《考場規則》,學生要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如發現違紀現象將從嚴處理。

特此通報

教務處

11月20日

關於作弊的通報 篇8

學校各班級:

茲有我校高一級學生在X年X月X日晚上因自己牀上鋪的褥子十分單薄,晚上睡覺時特別冷,所以他就從自己的高牀跳過去與同學擠睡在一起。第二天睡醒起牀時,就又往自己牀上跳,這次沒有跳過去而碰到牀邊上,……. 其行為屬於明知故犯,目無校級,嚴重影響學校相關管理紀律。為嚴肅規範校風校紀,警戒他人,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根據《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經政教處研究決定,給予XX同學全校通報批評處分。

希望全校學生以此為戒!在學校中嚴格遵守校規校紀,如再發生類似現象,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特此通報!

年月日

關於作弊的通報 篇9

唐(學號:20xx540),我校化學與化工學院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20xx級(化工應20xx-01班)學生。20xx年3月28日在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VB語言)考試中, 該生違反考場規則,在考試時間內使用通訊設備。

根據《重慶科技學院考場規則》第十一條第八款規定,該生行為構成作弊,其相應行政處分隨後做出。

特此通報

xx科技學院

教務處

年3月28日

關於作弊的通報 篇10

1305班,在5月23日政治考試期間,翻看政治參考書。

對於該同學在考試期間的作弊行為,年級部根據«年級部考試管理條例»做出以下處分決定:

XX同學被扣除本科目20分,個人量化考核分5分。

高一年級部

201X-05-23

關於作弊的通報 篇11

各教學系部、班級:

為彰顯考試的公平公正,踐行誠信教育,現在對20xx—20xx學年期末考試學生違規情況通報:

20xx級注會1班 洪(夾帶考試資料作弊)

20xx級注會1班 王(替考)

20xx級注會1班 陳(找人替考)

20xx級注會2班 尹(英語B級 夾帶考試資料作弊)

20xx級注會5班 張(夾帶小抄)

20xx級注會5班 楊(使用手機)

其中,王,陳兩人在考試過程中串通替考,其情節嚴重。違反了《南華工商學院學生手冊》違紀條例第二章第十三條第三款,【由他人代替考試、替他人蔘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作弊及其行為嚴重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因情節極其嚴重,影響惡劣。學校將按照規章制度執行,具體情況請留意南華工商學院校風校紀委員會處理為準。

其中,洪、尹、張、楊等人,違反了《南華工商學院學生手冊》違紀條例第二章第十三條第一款【凡考查、考試、補考作弊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請團總支、學生會、助理團各部門展開核查,凡是作弊者各組織部門請照章程,開除清退出部門處理,取消評優評先、獎助學金評選資格,以上行為將記入學籍檔案存檔。

財務金融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

x年1月9日

關於作弊的通報 篇12

各二級學院、各部們處室:

××學校×年級××系××班××同學,平時學習不認真,經常曠課,缺交作業,上課講話打瞌睡,在×月×日財務會計期末考試中作弊。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當時該生將事先準備好的字條放入鉛筆盒,乘打開時偷看,其不斷打開關閉筆盒的情況引起監考老師的注意,當老師要檢查筆盒,他執意不肯交出,後又迅速將字條揉成一團塞進口袋,並稱老師無權搜身,不肯承認自己的作弊行為,態度極為惡劣,還影響了其他同學的考試。

根據《考場紀律》、《學生手冊》第X章第X條,對該學生取消其該門課的考試成績,不得參加正常補考,如態度惡劣則給予記過處分或開除學籍。

希望全體同學引以為戒,嚴格遵守考試規則。

(XX學校教務處印)

二OXX年X月X日

關於作弊的通報 篇13

茲有廣東xx學院商學院20xx級商務英語1班的王昊同學在期末英語考試過程中作弊,監考老師按規定沒收了王昊的試卷,王昊非但不服,還與監考老師發生爭執,並侮辱監考老師。該同學未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考試,其行為屬於明知故犯,目無師長,嚴重影響學校相關管理紀律。

為嚴肅規範學風,警戒他人,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根據教育部門有關規定,經教務處研究決定,給予王昊同學全校通報批評處分。

希望全校學生以此為戒!在學校中嚴格遵照規定考試,如再發生類似現象,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特此通報!

廣東xx學院商學院

xx年xx月xx日

關於作弊的通報 篇14

代某某(學號:20xx444194),我校冶金與材料工程學院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試點班)專業20xx級無機試20xx-01班學生。20xx年9月3日該生在《概率論與數理統計》考試中攜帶有與考試相關的資料。

王某某(學號:20xx520xx2),我校安全工程學院安全工程(專升本)專業20xx級安全升20xx-01班學生。20xx年9月3日該生在《工程流體力學》考試中攜帶有與考試相關的資料。

根據《重慶科技學院考試(考查)違紀、作弊認定辦法》第二條第一款之規定,以上兩名學生行為構成作弊,其行政處分隨後作出。

劉 某(學號:20xx440604),我校機械與動力工程學院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專業20xx級機設20xx-05班學生。20xx年9月3日該生在《高等數學(工)BⅡ》考試中使用手機發送試卷並接收答案。

根據《重慶科技學院考試(考查)違紀、作弊認定辦法》第三條第二款之規定,該名學生行為構成作弊,其行政處分隨後作出。

特此通報

重慶科技學院

教務處

年9月3日

關於作弊的通報 篇15

學校廣大師生:

我校xx學院專業x班的xx同學,在20xx-20xx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英語考試中,私自夾帶與考試有關的資料進入考場,並進行抄襲。經老師勸説後,該同學仍然拒不改正,一犯再犯,後被監考老師取消考試資格。

Xx同學無視考試紀律,嚴重破壞正常的考試秩序,在同學中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為進一步端正考風,經學院研究決定,給xx同學留校察看一年的處分。

廣大同學要以xx同學的作弊為戒,努力學習,採取對學院、對家長、對自己負責的態度,以真實、優異的成績向學院彙報。

X大學

20xx年六月六日

標籤: 作弊 通報 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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