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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核准花垣縣梅登水電站工程的批覆
花垣縣梅登電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的《關於核准花垣縣補抽鄉梅登水電站工程的請示》(花梅電[20xx]02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核准批覆如下:
一、核准依據
依據《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關於發佈“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xx年本)”的通知》(州政發[20xx] 10號)第二項“能源”的“水電站項目”條款。
二、核准條件
該項目符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花垣縣規劃局已出具該項目的規劃預審意見、花垣縣國土資源局已出具的項目用地初審意見、花垣縣環保局已出具的項目環境影響影響評價情況説明、花垣縣水利局已出具的工程初步設計書的批覆和花垣縣發展和改革局已出具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意見。
三、核准內容
1、為充分利用我縣水利資源,推進電氣化縣建設進程,原則同意實施花垣縣梅登水電站工程。該項目建設單位為花垣縣梅登電力有限公司。
2、項目建設地點為補抽鄉境內。
3、項目的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該工程總裝機為750KW,其中250KW×1+500KW×1,配套其它基礎設施建設。
4、項目估算總投資為262萬元。資金來源為建設單位多渠道籌集。
5、項目建設中有關節能、環保、消防、勞動衞生等方面的內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6、該項目招標事項須另報我局核准。
7、核准的相關文件分別是:花垣縣城鄉規劃局《關於花垣縣補抽鄉梅登水電站工程建設項目的規劃預審意見》(花規預審[20xx]35號)、花垣縣國土資源局《關於花垣縣補抽鄉梅登水電站的用地初審意見》、花垣縣環境保護局出具的《關於花垣縣梅登電力有限公司補抽鄉梅登水電站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情況説明》、花垣縣水利局已出具的《關於補抽鄉梅登水電站工程初步設計書的批覆》(花水發[20xx]63號)和花垣縣發展和改革局《關於花垣縣梅登水電站工程的節能審查意見》(花發改[20xx]292號)。
8、如需對本項目核准文件所規定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及時以及書面形式向我局報告,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9、請你公司根據本核准文件,辦理相關城鄉規劃、土地使用、工程招投標、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等相關手續。
10、本核准文件有效期為2年,自發布之日起計算,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項目,應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項目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動失效。
20xx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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