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公司地址股東決議(精選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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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公司地址股東決議 篇1
會議時間:20xx年XX月XX日
會議地點:温州市號
會議主持人:
會議通知時間及方式:20xx年XX月XX日以電話方式通知。
到會股東:、擁有公司100%股東表決權。
會議性質:第 X 次股東會會議
經到會股東充分討論、認真研究形成以下決議:
一、將我公司原地址:温州市號 變更為:温州市號
二、同意將《温州X有限公司章程》第X章第X條原為:“公司住所:温州市號”,修改為:“公司住所:温州市號”。
全體股東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變更公司地址股東決議 篇2
一、會議基本情況:
會議時間:20xx年XX月XX日
地點:公司會議室
會議性質:第X次股東會議
二、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
X年XX月XX日召開股東會會議,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了全體股東,全體股東準時參加會議。無棄權情況。
三、會議主持情況:召集主持會議。
四、參加人:全體股東
五、經全體股東一致通過,決議如下:
1、股東會決定原股東退出X有限公司。
2、股東會決定將原股東所持有公司%的股份(XX萬元人民幣)轉讓給,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
3、股東會決定推選擔任公司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免去原股東法定代表人職務。
4、公司住所變更為。
5、經營範圍變更為。
6、公司註冊資本由XX萬元變更為XX萬元,其中股東增加或減少出資額XX萬元,……。
六、會議討論並通過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七、會議決定委託X辦理公司變更手續。
原自然人股東親筆簽字: 新自然人股東親筆簽字:
或法人單位股東加蓋公章: 或法人單位股東加蓋公章:
變更公司地址股東決議 篇3
九年X月X日,在太原市小店區濱河東路42號税苑小區6-3-402號,召開了太原市晉海商貿有限公司九第X次股東會決議,在會議召開的10日前本公司以電話方式通知到全體股東。到會的股東有、會議由執行董事集合主持。經到會股東充分討論、認真研究形成以下決議:
一、公司住所變更為:太原市小店區平陽路341號xx1號
二、同意公司經營期限延期至X年XX月X日。
三、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二條。
四、股東會保證所提交的材料真實、合法、有效,並對此承擔一切民事責任。
五、同意委託X辦理公司變更登記手續。
股東簽名:
XX年XX月X日
變更公司地址股東決議 篇4
時間: 年 月 日
地點:市[ ]
參會股東人員:
議程:經股東會一致同意,形成決議如下:
(設立分公司):同意設立分公司名稱為======。
全體股東簽字:
(法人股東加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字,自然人股東親筆簽字)
本公司蓋章:
年 月 日
變更公司地址股東決議 篇5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x有限公司股東會於20xx年6月10日,在工業園區會議室召開了全體會議,股東、出席了會議,經表決全票同意,就股東、共同出資設立xx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決議:
一、公司住所:。
二、公司經營範圍:設備的銷售、維護。
三、公司註冊資本:xx萬元人民幣。
四、公司股東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
認繳出資480萬元人民幣,認繳出資額480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60%,出資方式為貨幣,於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
:認繳出資額240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40%,出資方式為貨幣,於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
五、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執行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選舉任公司執行董事,任期三年。
六、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人。監事由公司股東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選舉任公司監事,任期三年。
七、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
八、公司總經理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聘任為公司總經理、法定代表人。
九、通過晉州市亨特供熱服務有限公司章程。
全體股東簽字:
年6月10日
變更公司地址股東決議 篇6
根據公司經營需要,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在膠南市人民路設立分公司,名稱為X有限公司分公司,同時任命為分公司負責人。
(公司蓋章)
二0xx年X月X日
變更公司地址股東決議 篇7
根據《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十堰市X公司首次股東會會議於X年XX月在 召開。本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提議召開,出資最多的股東於會議召開 日①以前以 方式通知全體股東,應到會股東 人,實際到會股東 人②,佔總股數 %。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主持,形成決議如下:
一、通過《十堰市X公司章程》。
二、選舉為公司第一屆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三、聘任為公司經理。③
四、選舉為公司第一屆監事。④
五、同意設立十堰市X公司,並擬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股東(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變更公司地址股東決議 篇8
時間:6月29日
地點:XX公司會議室
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於20xx年6月6日在本公司會議室召開了第2次股東會全體味議cc。本次股東會會議於20xx年6月1日以電話方式通知全體股東到會參加會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會會議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通知全體股東到會參加會議。
會議由主持
本次股東會會議的招集取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會議以<</font>舉手表決>的方式一致同意如下決議:
決定在重慶成立分公司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6月6日
變更公司地址股東決議 篇9
根據《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十堰市X公司首次股東會會議於X年XX月在 召開。本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提議召開,出資最多的股東於會議召開 日①以前以 方式通知全體股東,應到會股東 人,實際到會股東 人②,佔總股數 %。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主持,形成決議如下:
一、通過《十堰市X公司章程》。
二、選舉為公司第一屆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三、聘任為公司經理。③
四、選舉為公司第一屆監事。④
五、同意設立十堰市X公司,並擬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股東(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變更公司地址股東決議 篇10
20xx年3月6日10時,X有限公司在公司會議室召開臨時股東會,應參加股東2名,實際參加2名,代表股權的100%,會議由召開並主持,會議在15日前用書面方式通知各股東到會,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如下內容:
一、同意執行董事兼經理職務解職,同時聘任為本公司執行董事兼經理,並確定執行董事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同意監事職務連任。
三、同意委託為本公司辦理變更登記申請手續。
參加會議股東(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注:適用於股東、監事不變,僅聘任股東以外的人做法定代表人的情況。
變更公司地址股東決議 篇11
決議事項:
一、全體股東同意設立X公司;
二、公司住所為:;
三、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X萬元;
四、全體股東選舉由擔任X公司的執行董事(根據章程約定,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擔任公司監事。
五、同意制定公司章程。
六、本決議股東簽字後生效。
七、本決議一式五份,股東各留一份,公司留存一份並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八、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委託(身份證號:)到工商局辦理設立公司業務。
全體股東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變更公司地址股東決議 篇12
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____<公司會議室>召開了____<定期>/<臨時>股東會全體會議。
本次股東會會議於_____年__月____日以_____<方式>通知全體股東到會參加會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本次股東會會議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通知全體股東到會參加會議。
/股東會確認本次會議已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關規定有效通知。
出席會議的股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權,會議合法有效。
會議由公司董事長____先生主持。
/ 本次股東會會議的召集與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會議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以<舉手表決>的方式一致同意如下決議:
一、
二、
蓋章及簽署:
注意事項:
1、《公司法》第38條規定,經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2、《公司法》第39條規定,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通常情況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特殊情況(見41條)由副董事長、推舉董事代表、監事會、股東等召集並主持。
3、《公司法》第44條規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變更公司地址股東決議 篇13
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出資設立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全體股東於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召開第______次股東大會 。經全體股東充分討論,選舉下列同志為本公司董事、監事。
(1)董事會成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期__________年。
(2)監事會成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期__________年。
(3)上述人員任職資格,已對其進行審查,均符合法律法規有關條件。
出席本次會議股東
法人股東(蓋章) 自然人股東(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變更公司地址股東決議 篇14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xx有限公司於xx年x月x日召開第一次股東大會,會議由主持,全體股東參加了會議,經全體股東研究決定,同意選舉為公司執行董事,即法定代表人,選舉為公司監事,為公司總經理。
上述決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自登記機關核准登記之日起生效。
全體股東簽字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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