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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校合作辦學協議書

校校合作辦學協議書

校校合作指學校與學校之間進行合作辦學,折有利於增加學校的資源,為學生提供更加好的學習條件,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校校合作辦學協議書範文,供大家參考!

校校合作辦學協議書
校校合作辦學協議書範文一

甲方:

乙方:

xxx學校(以下簡稱甲方)與xxx幼兒園(以下簡稱乙方),就共同建立校校合作關係,建立“東海中等專業學校實踐教學基地”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合作總則

甲乙雙方堅持“挖掘優勢資源潛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優化建設人才結構,打造特色公眾品牌”的指導思想,恪守“互相合作、互利互惠、實現雙贏、共同發展”的基本原則;同意建立校校合作關係,甲方在乙方掛牌建立“東海中等專業學校實踐教學基地”。

甲乙雙方在以下幾個領域展開全方位的合作:①社會需求調研開發和設置專業;②培養方案設計與實施;③質量考核與控制;④畢業資格審定;⑤就業服務與指導;⑥畢業生跟蹤調查;⑦在職職工繼續教育與培訓、(執)職業資格鑑定和“雙師型”教師培養等。通過合作,形成以社會人才市場和學生就業需求為導向,以行業為依託的校校合作產學研結合的聯合辦學體制和機制,努力成為建設中高級技能型人才培養、學術研究、項目開發、信息服務與技術援助的載體。

二、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

1.按照幼兒教育需求設置專業,使培養的人才適應市場的需求。與乙方合作,共同開發與實施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即共同確定培養目標、制定教學計劃、調整課程設置、承擔教學任務和保證實踐教學的實施。

2.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要求,提供信息服務、技術援助和項目合作研究。

3.負責基地牌匾的製作,並在媒體上進行宣傳報道,提高雙方的知名度。

4.根據專業教學計劃和課程教學大綱要求,初步確定每次實習的時間、內容、人數和要求,提前二個月與乙方聯繫,與乙方共同制定具體實施計劃和安排。

5.委派教師與乙方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共同指導學生實訓、實習,或承擔生產、項目開發任務及時掌握新工藝、新技術,實現“雙師型”教師的培養和優化。

6.為乙方在職職工的繼續教育、職稱(評定)考試、執(職)業資格(技能)鑑定等提供培訓與方便。

(二)乙方

1.發揮自身的行業優勢和社會影響,根據需要與甲方進行項目合作研究,並對雙方成果進行推廣。

2.配合甲方進行專業開發前的市場需求調查、科學合理地設置專業。

3.推選優秀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與甲方共同制定和實施專業人才培養方案。

4.按照甲方教學計劃,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安排學生實習內容、指導實習過程,培養學生實際操作能力和職業素質。

5.配合甲方進行教學質量考核、控制和畢業生資格審定。

6.為甲方進行畢業生跟蹤調查提供方便。

7.充分利用人力資源,選送既有豐富實踐經驗又能從事教學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擔任甲方兼職教師,併為甲方培養“雙師型”教師提供幫助。

8.優先選聘甲方畢業生就業。

三、合作時間

合作時間為三年,根據雙方合作意願和實際情況,可長期合作。首次合作結束後,雙方可共同商議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四、其它

1.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合作協議一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雙方應遵守有關條款,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定相關條款的補充協議。

2.如一方單方面違約或有損害對方利益或形象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並可依法追究違約方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校校合作辦學協議書範文二

甲 方:寧夏西夏城文化旅遊開發有限公司

乙 方:寧夏回族自治區藝術學校

為加強校企聯合,促進資源優勢互補,拓寬畢業生就業渠道,為企業提供專業人才,以提升學校和企業的社會效益,甲乙雙方本着互助協作、共同提高、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形成共識,就寧夏西夏城文化旅遊開發有限公司與寧夏回族自治區藝術學校聯合辦學,共同開辦“銀川藝術劇院班”簽訂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相關條款。

一、合作總則

實施以素質教育為中心的教學模式,使乙方學校成為甲方公司定向人才提供的場所。雙方同意建立校企聯合辦學關係,甲方在乙方掛牌設立“寧夏西夏城文化旅遊開發有限公司演藝人才培訓基地”,開辦“銀川藝術劇院班”。

二、定向培養崗位

崗位:甲方所需專業演藝人才。

三、學制及教學計劃

㈠ 學制為1.5+0.5+1教學模式:學生先在乙方學習1.5年,進入“銀川藝術劇院班”學習0.5年後,再進入甲方實習1年。

㈡ 教學計劃的制定

1、進入“銀川藝術劇院班”的學生,前1.5年按國家藝術(文藝)教育的正規教學課程進行學習。

2、進入“銀川藝術劇院班”後,仍由乙方學校進行管理。0.5年進行甲方公司所需的專業人才培養及企業文化教育。

3、上述課程由乙方與甲方共同制定教學計劃。

4、乙方還需定期和不定期到甲方徵求用工信息反饋,以不斷改進和提高教學,更好的為甲方服務。

四、“銀川藝術劇院班”招生

㈠ 招生要求

1、按照乙方招生計劃正常招收,並具有正式學籍關係的學生。

2、在乙方已學習了1.5年的藝術類三年制學生。

3、根據甲方的用工要求,經過甲方人員招聘錄取的學生。

4、其他要求:品質優秀、身體健康、吃苦耐勞、愛崗敬業、認同甲方企業文化、責任心強、具備一定演藝技能。

5、經甲方考試、考察,認為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㈡ 招生程序

1、乙方學生在校學習1年後,甲方派人到乙方按招聘程序及要求進行“銀川藝術劇院班”學生的錄取。

2、甲方每年在乙方的春、秋季班組織“銀川藝術劇院班”的招生,招生人數預計為每班20人,男女比例為1∶10(具體人數視招聘錄取情況由甲方決定)。

3、甲方確定錄取的人員,在學校讀滿1.5年後,由乙方安排進入“銀川藝術劇院班”繼續學習。

五、學生管理及分配

1、進入“銀川藝術劇院班”的學生,需在“銀川藝術劇院班”學習表現較好,各科學習成績合格,根據甲方用工需求,可進入甲方進行最後1學年的學習,在實習期間實行雙重管理。

2、學生在甲方實習期間,接受甲方的試用和考核,試用後經考核未能達到要求的學生,甲方可直接退回乙方,由乙方另行安排畢業或推薦到其他單位。

3、新進人員進入甲方實習的前2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根據公司規定發放試用期工資;其他福利待遇及轉正後薪酬待遇,根據崗位性質不同參照甲方當時的標準執行。

4、學生在試用合格,並取得畢業證和相關的資格證書後,甲方予以正式錄用並簽訂勞動合同

六、各方權利與義務

㈠ 甲方責任與義務

1、與乙方共同制定“銀川藝術劇院班”學生的教學計劃和課程教學大綱。

2、按照乙方教學計劃,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安排學生到甲方公司實習。

3、對實習學生到公司實習的情況進行全面的評價和考核,為學生的實習考核提供依據。實習期滿後經考核合格辦理正式調檔手續,簽訂勞動合同,並辦理社

會統籌,養老保險等各種手續。

4、學生到企業就業期間,根據國家勞動法及企業的薪資標準確定具體的工資。 5、定期關心“銀川藝術劇院班”學生的學習和生活情況。

6、每名學生的學費標準為4500元/年,甲方負責每年支付20xx元/人的學費。 ㈡ 乙方責任與義務

1、與甲方共同制定“銀川藝術劇院班”的專業教學計劃和課程教學大綱。

2、牌匾的製作,並組織授牌儀式。

3、在學生實習期間委派專人負責實習學生的跟蹤管理,參與對實習學生的實習指導工作。 4、為了搞好“銀川藝術劇院班”的教學,定期組織教師到甲方公司瞭解情況。

5、對“銀川藝術劇院班”學生在校期間進行管理及考評。

6、不得對進入“銀川藝術劇院班”的學生在甲方確定是否錄用前進行其他分配。

7、負責“銀川藝術劇院班”學生的管理和安全,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等相關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實習期間,對學生在公司外發生的意外事故,乙方負責跟蹤處理,甲方協助處理;學生畢業頒發畢業證書。 8、對甲方未錄用而退回的學生進行安置,另行推薦到其他單位。

9、負責每年1500元/人國家專項教育費的撥付。

10、乙方按照甲方確定的人數和時間合理安排授課及培養。

七、其他約定

1、商業祕密保守條款:乙方及乙方學生有為甲方保守商業機密的義務,遵守並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所有保密規定。如乙方或學生違反本約定泄露甲方商業祕密,乙方或學生須對甲方因此而導致的損失(包括並不限於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因此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等)無條件給予賠償。此賠償在甲方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的五日內付清。

2、乙方只能對本校正式建立學籍關係的學生根據甲方需求進行定向培養和輸送。未經甲方書面委託,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招收社會人員,更不得直接將學

生輸送到“銀川藝術劇院班”。如有違反,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取消與乙方的招工合作關係;同時,乙方應當支付給甲方違約金1萬元。

3、乙方設立的“銀川藝術劇院班”只能獨家為甲方培養及輸送人員,在甲方未明確不錄用該班學生前,一律不得為本待業其他公司輸送“銀川藝術劇院班”人員。如有違約,一經發現,乙方應按6000元/人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向甲方輸送並被甲方錄取的學生,乙方須保證該生在甲方公司至少工作3年時間,如中途有離職的學生,乙方應向甲方賠償該生在上學期間甲方支付其所有學費。

5、本協議合作期間,甲、乙雙方友好協作,各自產生的費用由各方自行承擔,雙方互不支付費用。如果合作過程中另有需要對方承擔的費用,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確定。

6、本協議合作期限為3年,從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後,經雙方協商可續簽。

7、雙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內容,另一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並不承擔任何責任。

8、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經二十日仍未達成補充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9、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校校合作辦學協議書範文三

甲方:

乙方:xx縣職業教育中心

為了適應龍州經濟發展和前社會對旅遊業人才的需求,促進龍州旅遊事業的發展,龍州縣職業教育中心(以下稱為乙方)與廣西 (以下稱為甲方)舉辦普通中等旅遊專業教育,辦班人數25人,

經雙方協商,協議如下:

一、甲方責任:

1、根據乙方的申請以甲方名義向自治區教育廳申報招生指標,並辦理錄取手續,錄取手續費用由乙方支付。

2、對乙方的教育教學管理、計劃實施進行指導和監督,監督乙方的教學管理、命題、考試等事項,並定期進行教學質量檢查和評估。

3、保證對學生的實踐教學環節(見習、實習、教育實踐)的落實,並考核成績,

4、負責學生畢業後就業有關安置的工作。

5、負責對學生進行畢業證書的審核、辦理及頒發工作。(手續費由學生支付)

二、乙方責任:

1、做好招生宣傳工作和具體的錄取工作,確保招生任務的完成。並根據生源和就業情況與甲方協商下一年的招生指標。

2、負責辦理學生的初錄工作,在初錄截止後一週內將新生錄取名冊及相關材料報甲方,並按計劃開展教學工作,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3、全面負責學生的學習、生活、國家助學金申報、發放及各方面的管理,嚴格治校、嚴格治學,培養優良學風。

4、保證辦學所需要的教學場所及設施,在甲方的指導下,制定教學計劃和選定教材,負責日常的教學管理和教師的管理工作,選聘教師上課,組織日常的教學、考試的考查,確保完成教學的任務。

5、按當地物價部門核准的收費標準,負責向學生收取學費、住宿費等費用,不得多收費,亂收費。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送縣教育局備案一份。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如有需要,雙方可協商延長。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籤: 校校 協議書 辦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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