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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令停止生產決定書

責令停止生產決定書

決定是“適用於對重要事項作出決定和部署、獎懲有關單位及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的公文。當進行責令停止生產時,需要有決定書。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責令停止生產決定書,供大家參考!

責令停止生產決定書
責令停止生產決定書範文篇一

責令停產通知書有限公司:

經查,你公司存在的問題。為保證安全,責令你公司即日起停止生產,待後,方可組織生產。

特此通知

xx族自治縣xx人民政府

年月日

被送達人(簽章):

送達人:代收人(簽章):送達時間:

送達時間

 責令停止生產決定書範文篇二

當事人名稱或姓名:xxx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8xx

地址:

法定代表人:楊xx

20xx年6月30日,xx市環境監測站對江蘇申特鋼鐵有限公司燒結工段廢氣排放情況進行現場監測。經監測,江蘇申特鋼鐵有限公司燒結工段機頭2號線排氣筒排氣中顆粒物排放濃度為518mg/m3(標態),超過GB28662-20xx《鋼鐵燒結、球團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表3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濃度限值。

以上事實,有詢問(調查)筆錄、環境監察現場記錄表、溧陽市環境監測站編號為(20xx)環監(氣)字第(J057)號監測報告等證據為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我局經研究決定:

責令當事人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停止生產、制定整治方案,實施整改。

當事人完成改正任務後,向我局書面申請解除本決定。自我局接到解除申請之日起,本決定視為解除。如逾期未完成改正任務,或者環境行政執法後督察中發現未完成改正任務的,我局將根據當事人的違法情節和環境違法後果,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理。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常州市環境保護局或者溧陽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在六個月內向溧陽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xx市環境保護局

年7月6日

責令停止生產決定書範文篇三

深圳市xx技術有限公司上洋污泥深度脱水處理廠:

營業執照註冊號:440301111434xx

組織機構代碼:31946435-X

地址:

負責人:潘xx

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

20xx年8月6日,我廳委託廣東省環境監測中心對你廠無組織廢氣排放情況進行了監測。20xx年8月31日,廣東省環境監測中心出具《監測報告》(粵環境監測LB字〔20xx〕第10號之5),監測結果顯示:你廠北廠界下風向的臭氣濃度最高值為57,超過應執行的《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規定的標準限值1.8倍,氨濃度最大值為1.65mg/m3,超過應執行的《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規定的標準限值0.1倍。

20xx年9月2日,我廳執法人員經會同深圳市龍崗區環境保護和水務局委託的深圳市坪山新區城市建設局執法人員對你廠進行現場檢查及調查發現:你廠自20xx年7月27日開始停產,於20xx年6月22日開始恢復運行調試。根據你廠生產月報表顯示,20xx年6月22-29日、7月1-14日、7月18日、7月22日、8月4-6日、8月8-25日,你廠均在處理污泥,日均處理污泥約為50噸,其中8月6日處理污泥量為32.1噸。

上述事實有《監測報告》(粵環境監測LB字〔20xx〕第10號之5)及其《惡臭現場採樣記錄》和《大氣採樣原始記錄表》、20xx年9月2日深圳市龍崗區環境保護和水務局委託的坪山新區城市建設局執法人員製作的《調查詢問筆錄》和《現場檢查(勘驗)筆錄》、《上洋污泥深度脱水處理廠20xx年6月份污泥處理統計表》、《上洋污泥深度脱水處理廠20xx年7月份污泥處理統計表》、《上洋污泥深度脱水處理廠20xx年8月份污泥處理統計表》、上洋污水處理廠污泥脱水升級改造工程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查批覆》(深坪環批〔20xx〕140號)、《廣東省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等為證。

你廠上述排放大氣污染物超過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我廳已於20xx年9月2日以留置送達方式向你廠送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粵環違改字〔20xx〕9號)。20xx年10月14日,我廳以留置送達方式向你廠送達了 《行政處罰告知書》(粵環罰告字〔20xx〕8號)和《責令限制生產告知書》(粵環限告字〔20xx〕1號)。你廠在法定期限內向我廳提出了書面聽證申請,並提交了書面陳述申辯意見

20xx年10月29日,我廳組織召開了關於擬對你廠作出的責令限制生產決定的聽證會。你廠在聽證會上及《申辯意見書》中主要提出以下意見:1.20xx年8月6日,你廠沒有生產;2.我廳只有1名執法人員進行調查,不符合法律要求,且你廠不是我廳的執法管轄地域;3.我廳的調查詢問筆錄是你廠負責人受到恐嚇、威脅和引誘的情況下做出的錯誤陳述,不能作為證據使用;4.採樣記錄中的點位與監測報告中的點位序號不對應,監測報告的衞星示意圖中指向你廠的位置錯誤。監測報告沒有法律效力。5.監測報告得出的數據違反常理,根據環保部門網站公佈的坪山環境園內企業的監測數據,你廠一直以來都是達標的,20xx年8月6日的超標數據不正常;6.採樣記錄表中顯示污染源是你廠和上洋污水處理廠,因此,你廠的監測數據是受到其他污染源影響的;7.我廳已經對你廠作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現在再作出行政罰款和責令限產的加重處罰,違反“一事不再罰”原則;8.你廠自20xx年8月26日後就沒有再生產,9月初就已經沒有任何污泥在廠內,屬於《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第七條規定的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處罰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和《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我廳依法進行了複核。我廳認為:1.粵環境監測LB字(20xx)第10號之5《監測報告》中的各項監測內容均已通過實驗室資質認定,監測過程中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檢測技術規範,監測活動嚴格按照質量管理體系運行,計量儀器均經計量檢定或測試合格,質量控制措施能保證監測數據準確可靠。該《監測報告》合法、有效;2.根據我廳及深圳市坪山新區城市建設局執法人員的《調查詢問筆錄》及《上洋污泥深度脱水處理廠20xx年8月份污泥處理統計表》,你廠20xx年8月6日排放廢氣的事實,證據確鑿;3.你廠提出的執法人員及執法管轄權問題異議的理由不成立;4.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與責令限制生產決定均不屬於罰款的行政處罰種類,我廳擬作出的罰款決定和責令限產決定並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你廠提出的違反“一事不再罰”原則的理由不成立。綜上所述,對你廠提出的上述申辯理由,我廳決定不予採納。

二、行政決定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我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條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0號)第五條、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如下決定:

責令你廠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限制生產三個月。

根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你廠應當立即整改,且整改期間不得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污染物。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應當將整改方案報送我廳備案並向社會公開。

三、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廠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環境保護部或者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複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不申請複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廳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楊xx 聯繫電話:

傳 真:

xx環境保護廳

年11月25日

標籤: 決定書 責令 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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