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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書記任命決定(通用4篇)

支部書記任命決定(通用4篇)

支部書記任命決定 篇1

局屬各黨總支、支部:

支部書記任命決定(通用4篇)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條規定:“在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基層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上級黨的組織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調動或者指派下級黨組織的負責人。”鑑於局機關黨委第一黨支部、第二黨支部和注會行業黨總支3個黨總支(支部)書記的工作崗位變動,為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便於開展支部活動,加強黨員管理,經局機關黨委4月2日研究決定,對以上3個黨總支(支部)書記進行如下調整:

王任中共xx市財政局機關黨委第一黨支部委員、書記;免去朱中共xx市財政局機關黨委第一黨支部委員、書記職務;

陳任中共xx市財政局機關黨委第二黨支部委員、書記; 免去趙中共xx市財政局機關黨委第二黨支部委員、書記職務;

石任中共xx市財政局機關黨委注會行業黨總支委員、書記;免去唐中共xx市財政局機關黨委注會行業黨總支委員、書記職務。

年月日

支部書記任命決定 篇2

各流動黨支部:

根據《黨章》的相關規定,經流動黨委研究決定,成立第四十四黨支部。任命方金雄同志為支部書記,全面負責支部工作。

另任命屈為組織委員,負責支部組織紀檢工作;高海洋同志為宣傳委員,負責支部青年教育和宣傳工作。

中共xx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動人員委員會

四月二十二日

支部書記任命決定 篇3

局機關各處室,各直屬事業單位,局屬各基層黨組織:

根據工作需要,經局黨委研究決定:

毛兼任事業單位第一黨支部書記;

免去南事業單位第一黨支部書記及支部委員職務。

中共xx市建築工程管理局委員會

年5月23日

支部書記任命決定 篇4

各基層黨總支、支部:

根據xx村工作需要和本屆村黨支部換屆選舉結果,經鎮黨委研究決定,對李東村黨支部進行重新調整,現將李東村黨支部書記、委員的任免通知如下:免去李東村支部書記職務; 任命為李東村支部書記,、為支委員;

中共xx鎮黨委

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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