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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精選3篇)

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精選3篇)

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 篇1

四川省評標專家楊偉(證件編號51017204),於20xx年1月17日,被四川省評標專家庫系統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網絡終端抽中參加四川九寨黃龍機場擴建工程評標工作,在明知其任職單位“中國民航機場建設總公司”有隸屬關係,不主動提出迴避,仍然參加評標工作,導致該項目評標活動失敗。

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精選3篇)

根據《四川省評標專家庫專家管理細則》的相關規定,經四川省評標專家管理委員會研究,為嚴肅評標紀律,決定給予楊偉嚴重警告處分,並暫停評標專家資格一年。

年三月十六日

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 篇2

各專業系(教研室)、各班級(團支部):

經查,20xx-20xx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中,20xx級土地資源管理專業徐暢等三位同學違反考試紀律,與監考教師發生言語衝突,根據學院對違紀情況的調查與認定,情況屬實。依據《安徽建築大學考試管理規定》(校字〔20xx〕108號),經法律與政治學院學生工作專題會議研究決定,並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批准,決定對近期學院違規違紀學生給予以下紀律處分。

給予徐暢(專業年級:20xx級土地資源管理專業,學號:)嚴重警告處分;

給予劉祥(專業年級:20xx級土地資源管理專業,學號:)、牟雲天華(專業年級:20xx級土地資源管理專業,學號:)兩位同學警告處分。

請輔導員召集班會傳達文件精神,將處分決定書送達當事學生本人並函告家長,同時對嚴重警告處分以上學生進行重點談話,認真做好受處分學生的教育督促工作。

年月日

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 篇3

陸駿,男,1973年生,20xx年11月入職,現為北京化工大學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教師。

經調查核實,陸駿在求職應聘及申請國家“青年千人計劃”人選的過程中,盜用他人(姓名拼音字母相同)學術文章,偽造經歷,屬於嚴重學術不端行為。陸駿本人已承認上述造假事實。

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經學校學術道德委員會、教職工行政紀律處分委員會討論,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給予陸駿開除處分,解除聘用合同

北京化工大學

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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