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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通用28篇)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通用28篇)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 篇1

黨和國家領導同志強調,民法與每個人息息相關,民法問題本質上就是民生問題。民法典草案迴應新時代人民羣眾法治需求,聚焦經濟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全面加強了對公民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的保護,充分體現我們黨增進人民福祉、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不變初心。編纂民法典,健全和充實民事權利種類,形成更加規範有效的權利保護機制,有利於更好維護人民權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通用28篇)

黨和國家領導同志指出,在民法典編纂過程中,立法機關嚴格遵循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則,廣泛聽取和尊重各方面的意見,讓草案最大範圍凝聚共識、取得“最大公約數”。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願的民法典,必將為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完備的民事法治保障。

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開創了中國法典編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義。接受本報記者採訪的國際人士表示,編纂民法典,是中國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對切實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意義。中國民法典的誕生,為人類法治文明進步作出了新的貢獻。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 篇2

回顧人類文明史,編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標誌意義的法治建設工程,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走向繁榮強盛的象徵和標誌。

巴西全球南方研究所所長亞歷山大·菲格雷多表示,人格權關係到每個人的人格尊嚴。中國民法典將人格權獨立成編,把對人格權的保護提升到新高度,在世界民法典立法史上具有創新意義。

民有所呼,法有所應。中國民法典草案編纂過程中,先後10次通過網絡公開徵求意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順應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中國改革開放40多年,取得的巨大成就離不開法治建設不斷完善。編纂民法典反映人民的意願,具有中國特色和時代特點,可供其他國家借鑑。”羅馬尼亞前總理蓬塔認為民法典的頒佈“正當其時”,充分體現了中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藴含的司法理念。

比利時比中經貿委員會主席、布魯塞爾律師公會律師貝爾納·德威特表示,編纂民法典在中國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這體現了中國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和法治深入人心,也是經濟社會進一步繁榮發展的現實需要,有助於更好地保護中國公民權利。全國人大會議審議通過民法典,是中國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舉措。”

在韓國太平洋律師事務所中國業務部總負責人池湧泉看來,此次民法典編纂過程,彰顯了中國高度重視民生和人權的堅定立場,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偉大實踐。“從切實關注民生的視角出發,很多涉及中國百姓社會生活的具體問題,均在民法典草案中得以反映,充分彰顯了以人為本、立法為民的理念。”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 篇3

民法典的誕生,體現了我們黨對社會主義建設規律認識的不斷深化。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在社會建設的理論和實踐方面進行了不懈地探索,對社會建設內涵和要求的認識越來越明晰、把握越來越準確、運用越來越科學,在不斷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的同時,經歷了從加強社會管理到提高社會治理水平、從創新社會管理體制到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逐步深化過程。

黨的xx屆六中全會提出了我們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黨領導全體人民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和諧社會,黨的__提出了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和開創社會和諧人人有責、和諧社會人人共享的生動局面。要求在創新社會治理體制中繼續堅持政府主導、注重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增強市場主體的社會責任。民法典的應運而生,充分體現了我黨領導下的多方參與和共同治理。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中國人民自己的事業,。民法典是創新社會法治體制的優秀成果,也必將成為發揮人民主體地位和主人翁精神的重要載體。

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

民法典系統整合了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長期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範,汲取了中華民族5000多年優秀法律文化,借鑑了人類法治文明建設有益成果,是一部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符合人民利益和願望、順應時代發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體現對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平等保護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那麼如何讓這部涵蓋老百姓生活方方面面的“法典”真正走進羣眾身邊、走進羣眾心裏,應堅持多措並舉,做到三個“加強”。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 篇4

“民有所呼,法有所應。”在這部七編,84章,1260條的民法典中,處處彰顯着對“人”的深層次關切。可以説,民法典中的每個條款都是民本情懷的生動映照,字裏行間都書寫着“接地氣”的關懷,是一部彰顯“人民至上”理念的人民法典。

國家治理現代化,人格平等是關鍵。民法典的編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立法宗旨。弘揚人的主體地位,“平等”與“保護”貫穿法典始終。在體例上將人身關係置於財產關係之前,體現了“先人後物”的立法精神。法典單列了人格權編,廣泛確認公民享有的各項人格權。在此基礎上,民法典明確“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人格權編則明確界定隱私以及侵犯隱私權的不法行為,規定個人信息收集、處理的基本原則以及國家機關對個人信息的保密義務等,構成了規範國家權力、保護人民權利、促進社會發展的基本法律依據,為民事主體參與國家治理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民法典,守護“人民的利益”。編纂民法典是具有重要標誌意義的法治建設工程,是一個國家走向繁榮強盛、文明進步的象徵。相信隨着民法典的誕生和實施,必定更好地守護每一個公民利益,也必將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更加完備的法治保障。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 篇6

民法是民事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規範各類民事主體的各種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涉及社會和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確認民事主體的各項民事權利,尊重民事主體的意思自治,保障其依法享有人格權、人身權、財產權等民事權利,有助於激發社會創新發展活力。

對現行民事單行法律進行系統編訂纂修,將相關民事法律規範編纂成一部綜合性的民法典,這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

X年X月,六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了民法通則,這是新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正式頒行的民事基本法律。後來又陸續制定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等一系列民事法律。

這些立法為改革開放發揮了無可替代的保駕護航作用,賦予社會尤其是民事主體更廣泛的自主權,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蓬勃發展,有利於增強我國的經濟實力、綜合國力,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促進國家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發生重要轉變。編纂民法典,有助於全面總結我國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實踐經驗,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民法典確立了完備的民事權利體系和有效的權利保障機制。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事法律制度逐步完善和發展,公民的民事權利得到越來越充分的保護。同時要看到,隨着人們權利意識日益增強、信息技術迅猛發展,民事法律制度也面臨確認新型民事權利、加強民事權利保護的新挑戰。

比如,順應科技發展及相關財產觀念變革,確認民事主體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權利;承認民事主體對其個人信息的權利,迴應信息時代對人格權的新要求;等等。民法典通過確認和拓展民事主體的權利,保障民事主體充分享有和有效行使其民事權利,充分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價值追求和根本目的。

民法典為規範社會治理提供法律依據。隨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社會的複雜程度日益提升,人民羣眾的利益訴求日趨多樣,城市和農村社會治理都面臨許多新問題、新挑戰,這對民法規則的完善提出了新要求。民法典適應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需要創設相關規則。比如,設置非營利法人制度,非營利法人包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這一制度滿足了民事主體投身公益、參與社會治理的需求,有助於促進國家與社會在公益領域的溝通和協作,提高社會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能力。

民法典有利於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係。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我們要堅持用法治來劃定政府和市場的邊界,尊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注重通過市場手段調節各類市場主體的利益關係,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有序高效運行提供一整套法律規則。我國民事法律制度建設一直秉持“民商合一”的傳統,把許多商事法律規範納入民法之中。編纂民法典,進一步完善我國民商事領域基本法律制度和行為規則,為各類民商事活動提供基本遵循,有利於充分調動民事主體的積極性、維護交易安全、維護市場秩序,有利於營造各種所有制主體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市場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民法典在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發揮着獨特作用。比如,婚姻家庭制度反映和維護社會公序良俗,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制度載體。民法典增加了“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的原則性規定,並在規範和調整婚姻家庭繼承等領域的人格權、人身權和財產權關係中,注重弘揚中華傳統家庭美德、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如增設離婚冷靜期、明確親屬和近親屬的範圍等。民法典的頒佈實施,實現了幾代人的夙願。充分發揮民法典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作用,還需要民法學者進一步加強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論研究,不斷為有效實施民法典、發展我國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論支撐。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 篇7

建立健全完備的民事法律規範體系,以良好民法保障民事善治,是新時期繼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基礎。全面總結我國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實踐經驗,將相關民事法律規範編纂成一部綜合性法典,對於以法治方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好地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討論、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是今年全國兩會的重頭戲。經過一代代民法學者接力奔跑,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即將誕生,開創了我國法典編纂立法的先河,我國將告別“散裝”民法時代,迎來新的民法典時代。

先哲有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裏,每一個人就是整個國家。民法是市民法、權利法,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是調整平等民事主體之間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和,民法典就是要將這個“總和”,儘可能囊括到一部成體系的法典之中。民法典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最基本的職能是對權利的確認和保護,一個人從搖籃到墳墓,一生各階段的權利,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所有民事主體的法律行為,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遵循。

回顧人類文明史,編纂民法典是具有重要標誌意義的法治建設工程,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走向繁榮強盛的標誌。我國民事法律制度伴隨新時期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而形成並不斷髮展完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編纂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願的民法典,不僅能充分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促進和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斷髮展,也能為人類法治文明發展進步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我國民法典是一部“新法”,對現有民事法律進行梳理、整合、完善,使之更加全面完整,更具系統性、協調性。我國有物權法、合同法、婚姻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有20__年通過的民法總則,以及仍在繼續適用的民法通則等,單行法律數量多,內容龐雜,有的存在牴牾之處。如今,這些法律的主要內容以及司法實踐中形成的相關司法解釋,共同匯聚成了這部共1260條、10萬餘字的民法典。經過整理、編訂之後,在劃定好的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等7個“樓層”裏,民事法律各歸其位,類型清晰、秩序井然。

民法典對眾多民事法律關係進行的“確認”,將在保障公民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比如,在民法典新增內容裏,用益物權中增加的居住權可能是影響最大者之一。老人把房子過户給子女或“以房養老”賣給他人,夫妻離婚一方沒有產權又無房居住等等,都可以要求設立居住權。合同編中,基於此次疫情增加了國家訂貨合同制度,還增加了4種典型合同;

此前並沒有單行法律作為基礎的人格權,更是獨立成編了,具有鮮明的時代性。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做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決定以來,我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持續取得積極進展。建立健全完備的民事法律規範體系,以良好民法保障民事善治,是新時期繼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基礎。全面總結我國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實踐經驗,對現行民事單行法律進行系統編訂纂修,將相關民事法律規範編纂成一部綜合性法典,對於以法治方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好地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我國民法典編纂充分體現了民主立法、科學立法和依法立法,充分迴應了“中國之問”和“時代之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之後,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民法典反映了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成果,為實現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堅實可靠的法治保障——民法典開啟了全面依法治國新時代,也開啟了我們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新徵程。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 篇8

5月28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這部法律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今年是脱貧攻堅決戰決勝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收官之年,不由讓人暢想當“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

民法典有多麼大的意義,它的亮點是什麼,這些大家看看新聞就可以心中有數。民法典的亮點在央視新聞的報道中,呈現出來不少亮點比如未成年人受性侵、降低行為能力的年齡、延長訴訟時效等等。

民法典作為社會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呼應了我國國情的現實需要,通過具體規範,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民法典的頒佈,是維護人民權益的客觀需要,大到國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生產經營、個人信息保護、私有財產保護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民法典的頒佈,讓公民更有尊嚴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嚴、人身自由、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還有各種各樣的財產權利等等。民法典的頒佈實施,標誌着我們國家法律體系的進一步完善,標誌着我國依法治國邁上新台階。

構建完備的社會財富保護體系,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讓公民尊嚴得到充分尊重、民眾智慧得到極大發揮、社會財富得到充分湧流,是民法典應該承擔的歷史責任和應當具有的歷史價值。他建議,民法典頒佈後,普法教育要及時跟上,尤其要通過教科書、現代通訊網絡進行普及,普法教育要進機關單位、進學校社區,走進千家萬户。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 篇9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過20__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並於20__年1月1日起施行。該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這是因為該法典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民法典》實施後,現行的《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民法通則》、《物權法》、《擔保法》《合同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將被替代。

1、民法是對人們真實生活中行為的規範,是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法。民法即私法,是關於個人或私人的法。如隱私權和信息權,民法就是關於平等的民事主體公民或法人等的財產和人身關係方面的法律規範。

從市場經濟的概念方面可以看出,民法具有私法的特徵:民法是以“私”字為核心的私權經濟,這個特點符合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徵;市場經濟的基本主體是私人(指有獨立利益和人格的一切主體),其發展動力是私心;而且追求的目標也是私利。因此,可以説民法又是權利法和平等法。即對任何一個民事主體的合法權利都要平等地保護。

如果説憲法重在限制公權力,那麼民法典就重在保護私權利,幾乎所有的民事活動大到合同簽訂、公司設立,小到繳納物業費、離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

2、民法通過強調人性,追求真、善、美,實現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如被稱為“帝王規則”的誠實信用原則,它要求民事活動要以依此原則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否則,就在承擔民事責任。

英國著名法學家梅因曾説:“一個民族,如果民法規範健全,説明它的文明程度高;如果刑法健全,説明它的社會文明程度低。”《民法典》的出台,表明了我國社會將進入一個文明進步的新時代。

3、《民法典》內容決定了民事權利和義務以及民事行為和責任問題,需要與民法意識、民法觀念的培育和普及有關。

民法典是一部體現對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平等保護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民法典中涉及的婚姻、繼承和收養問題,涉及的財產方面的物權以及債權方面的合同問題以及侵權責任問題,都是基於民事法律關係的四要素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這就要求人們不僅要有權利意識,還要有義務意識;不僅要有行為的合法性意識,還要有責任意識。如果一個人沒有民法觀念,那麼,他的人格觀念、權利觀念、利益觀念、自由觀念以及責任觀念就不可能完善。如果一個政府沒有民法觀念,就可能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更難説是一個法治的政府。

因此,民法意識的培養既是全民的自覺行為,也是政府責任。

4、民法典的貫徹實施是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制度載體,很多規定同有關國家機關的行政決策和行政行為直接關聯,特別是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此,民法典的實施,會很好地體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

民法典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黨和國家機關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中國社會已經進入快速發展的新時代,隨着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隨着經濟發展和國民財富的不斷積累,隨着信息化和大數據的時代的到來,人民羣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強,希望對權利的保護更加充分,更加有效。

這就要求各級政府和行政機關以及司法工作人員,要了解民法典的規範,瞭解公民權利與義務和責任的要求。各級政府要以保證民法典有效實施為重點,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把民法典作為行政決策、行政管理、行政監督的重要標尺。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 篇10

一、民法典的編纂體現了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精神。

翻開歷史的畫卷,從1954年到20__年民法典的編纂走過了漫長的道路,一部“法”的誕生伴隨着中國社會60多年跌宕起伏的發展,伴隨着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中國人民“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歷史飛躍”。根據黨中央的工作部署,十二屆、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接續努力推進編纂民法典工作,先後十次審議民法典相關草案,組織全國人大代表兩次研讀討論民法典草案,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積極迴應社會關切。經過反覆修改的草案,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見建議,體例科學、結構嚴謹、規範合理、內容完整並協調一致。該法典在本次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通過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體現了全國人民的心聲和願望。

二、民法典將為我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提供了堅強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屬於中國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義環境。民法典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為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提供了日常遵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社會高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滿意度不斷加強。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社會矛盾變化的過程是中華民族優秀文化驅動下的創新創造,在這個過程中,“法”提供了堅強的法治保障。民法典作為社會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民法典就像一個無形的天網,全方位保護人民民事權利,每一條法律規定都凝聚社會生活規則的最大共識,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通過法制建設更加深入人心。《民法典》的頒佈實施,必將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座“大廈”的重要支柱,必將為法治中國建設築牢根基,為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民法典的頒佈實施,標誌着我們國家法律體系的進一步完善,標誌着我國依法治國邁上新台階。

三、民法典頒佈與實施與廣大人民羣眾的生產和生活息息相關。

我國《民法典》是保護公民私權利的法律彙總,從某種意義上講,《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作為事關每個公民“從胎兒到身故後五十年”漫長歲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與每個人的生活工作休慼相關。民法典的頒佈,是維護人民權益的客觀需要,大到國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生產經營、個人信息保護、私有財產保護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民法典的頒佈,讓公民更有尊嚴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嚴、人身自由、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還有各種各樣的財產權利等等。民法典讓社會更加公平發展,讓羣眾步入幸福安康的生活。建設完備的社會財富保護體系,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讓公民尊嚴得到充分尊重、民眾智慧得到極大發揮、社會財富得到充分湧流,是民法典應該承擔的歷史責任和應當具有的歷史價值。

四、作為法律工作者的律師要把學習和掌握民法典作為頭等大事來抓,學好、用好民法典。

《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國截至目前體量最為龐大的法律,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民法典》共七編,依次為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共計1260條。這1260個條文涵蓋了個人從出生到死亡參與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巨大影響還體現在對其他民事單行法的吸收合併上。《民法典》正式頒佈實施後,我們耳熟能詳的《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將廢止,退出現行有效的法律體系。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 篇11

堅持開門立法、廣納民意是民法典的運作形式。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經過5年多工作,民法典終於頒佈實施。據悉,這部民法典(草案)各編10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10次並收到102萬條意見,這些數據的背後恰恰是民法典集民智、映民意、應關切的充分證明。不難看出,通過廣開言路的形式,吸引更多的公民和機構參與立法,充分考量和吸納民意,實現公共利益化,保障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而羣眾意見的接受和採納,更是與民心民意達成共識的證明,充分體現了“人民至上”的立法精神。

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未來,民法典的實施將是我國法治建設領域中的一件大事,不僅體現在立法、司法、執法等環節和程序中,也需要每一位公民、每一個民事法律主體參與其中。我們要廣泛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導人民羣眾認識到民法典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典,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真正讓民法典走到羣眾身邊、走進羣眾心裏。我們相信,在依法治國的路上,只要我們共同努力,這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願的法典就一定能發揮效用。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 篇12

20__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開啟了我國法治的新時代。

民法典將百姓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婚喪嫁娶,還有一些經濟交往等內容直接通過具體的法律條文展現出來,進一步豐富了民事權利種類;健全和充實了勞動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等與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條文,更加有力的維護人民利益,使人民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斷增強;着力優化了民事主體分類、平衡了民事責任和行為自由,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健全提供了制度支撐。

民法典作為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充分體現了新時代中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其制定過程、立法風格、體例等等,都凝聚着14億中國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夢想,具有劃時代的歷史意義。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 篇13

今天上午,通過周強院長從“深入學習、把握精髓、準確適用”三個方面對《民法典》學習進行了宣講輔導,讓我更深刻地認識到,《民法典》在我國的民事司法體系中具有里程碑的意義。《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屬於中國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義環境。《民法典》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為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提供了日常遵循。《民法典》是新中國截至目前體量最為龐大的法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實踐的結晶。刑事審判庭將繼續深入學習民法典,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貫徹執行民法典的要求,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 篇14

我國民法典是一部“新法”,對現有民事法律進行梳理、整合、完善,使之更加全面完整,更具系統性、協調性。我國有物權法、合同法、婚姻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有20__年通過的民法總則,以及仍在繼續適用的民法通則等,單行法律數量多,內容龐雜,有的存在牴牾之處。如今,這些法律的主要內容以及司法實踐中形成的相關司法解釋,共同匯聚成了這部共1260條、10萬餘字的民法典。經過整理、編訂之後,在劃定好的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等7個“樓層”裏,民事法律各歸其位,類型清晰、秩序井然。

民法典對眾多民事法律關係進行的“確認”,將在保障公民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比如,在民法典新增內容裏,用益物權中增加的居住權可能是影響最大者之一。老人把房子過户給子女或“以房養老”賣給他人,夫妻離婚一方沒有產權又無房居住等等,都可以要求設立居住權。合同編中,基於此次疫情增加了國家訂貨合同制度,還增加了4種典型合同;

此前並沒有單行法律作為基礎的人格權,更是獨立成編了,具有鮮明的時代性。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做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決定以來,我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持續取得積極進展。建立健全完備的民事法律規範體系,以良好民法保障民事善治,是新時期繼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基礎。全面總結我國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實踐經驗,對現行民事單行法律進行系統編訂纂修,將相關民事法律規範編纂成一部綜合性法典,對於以法治方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好地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我國民法典編纂充分體現了民主立法、科學立法和依法立法,充分迴應了“中國之問”和“時代之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之後,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民法典反映了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成果,為實現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堅實可靠的法治保障——民法典開啟了全面依法治國新時代,也開啟了我們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新徵程。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 篇15

20__年度5月28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稱民法典),一經公佈,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和討論的熱點。作為基層幹部,就要蹭這個熱點,加強民法典學習宣傳的同時,做人民羣眾的知心人 帶頭人和老實人,讓民法典根植於心 篤於行。由於內容太過豐富,難以寫出全部體會,現僅就有關[民法典]方面,深刻領會老師的講課精神,再談些心得體會。

一民法典的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於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 物權 合同 人格權 婚姻家庭 繼承 侵權責任,以及附則。

20__年度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 繼承法 民法通則 收養法擔保法 合同法 物權法 侵權責任法 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二 了 解了王晨副委員長關於民法典草案的説明:黃瑞老師在講課中説,編纂民法典一是以_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設部署;二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現實需要;三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管理體系和管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四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 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客觀要求;五是增進人民福祉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定要求。因此,編纂民法典的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就很明確了。編纂民法典採取“兩步走”的工作思路進行:第一步,制定民法總則,作為民法典的總則編;第二步,編纂民法典各分編,再與民法總則合併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

三 編纂民法典的指導思想:緊緊環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總結實踐經驗,適應時代要求,對我國現行的 制定於不同時期的民法通則 物權法 合同法 擔保法 婚姻法 收養法 繼承法 侵權責任法和人格權方面的民事法律規範進行全面系統的編訂纂修,形成一部具有 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 反映人民意願的民法典,為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完備的民事法治保障。

四 編纂民法典的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正確政治方向,二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三是堅持立足國情和實際;四是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五是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 依法立法,

五 5.29日中央政治局集體 學習:_強調“充分熟悉頒佈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説明黨中央對切實實施民法典十分重視,我們必須好好學習,好好執行。

六 我的體會:

1 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開創了 我國法典編纂立法的先河,具有 里程碑意義;

2 民法典以人為本更好維護人民權益,人民羣眾維護自身權益,有 法可依,更加有 了 安全感。

3 民法典內容廣泛,涉及到人民羣眾的方方面面,可以説碰到任何問題都可找民法典解決,這真是我們的福氣啊!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 篇16

“民法典頒佈,標誌着中國依法治國又邁上一個新台階。”美國泰和泰華盛頓律師事務所主任程紹銘律師認為,中國民法典將更好地維護公民權利,讓各種民商事活動的行為有法可依,“它將為規範中國社會的各種民商事法律關係發揮重要作用”。

民法典姓“民”,所涉及的領域貫穿每位公民的一生,大到房產買賣、公司設立,小到針頭線腦交易、物業費繳納……生活中,幾乎所有的民事活動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

“民法典開宗明義規定,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這凸顯了民法的權利法屬性。”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孟強表示,民法典就是一部寫滿民事權利的宣言書,使民事權利保護法治化、體系化、科學化。

全方位保護民事權利、滿足新時代人民法治需求、直面社會熱點難點問題,民法典處處彰顯着增進人民福祉、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

一段時間以來,高空拋物墜物致死致傷的事件引發社會關注,人民羣眾反映強烈。如何守護“頭頂上的安全”,發生損害責任如何分擔?民法典明確規定,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這成為民法典的一大亮點。

“這是禁止性規定,屬於‘命令當事人不得做出什麼行為’的強制性法律規範,該條款設置的意義在於特別明確地告訴公眾,禁止從建築物拋擲物品,否則將構成違法,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葛友山分析,這樣的立法,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積極迴應了人民羣眾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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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就如一塊千錘百煉,無比堅固的“磐石”,鋪就在“復興號”列車帶領人民駛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來可能還要面對更多更大的風浪,但只要人民羣眾齊心協力、萬眾一心的這塊“基石”在,就能讓列車穩穩地全速前進。

民有所呼,法有所應。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許多問題,民法典作出了明確迴應,如:《民法典》中對各種“人肉搜索”、非法盜取他人信息的行為作出了明確規定,突出的特色規定有“離婚冷靜期制度”、“繼承人寬恕制度”、“自助行為制度”,確立了“自甘風險”規則,同時對遺體器官捐獻、職場和校園性騷擾、非法從事與人類基因、人體胚胎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嚴格規範。因此,《民法典》將在保障人民權益,增進民生福祉方面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人民生活越來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來越複雜,這部包羅萬象的《民法典》就像一個無形的天網,全方位保護人民民事權利,每一條法律規定都凝聚社會生活規則的最大共識,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通過法制建設更加深入人心。這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精神、反映人民意願的《民法典》即將精彩亮相。《民法典》的頒佈實施,開啟了我國公民權利保護的嶄新時代,它充分體現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權益,用權利本位構建起整部法典的邏輯主線,必定能夠更好的滿足廣大人民羣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民法典》的頒佈實施,必將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座“大廈”的重要支柱,必將為法治中國建設築牢根基,為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 篇18

合同效力問題,從來都是合同簽訂、履行以及在爭議處理中的核心關注點和出發點。《民法典》頒佈後,有關合同效力的規定從邏輯結構、表述內容方面都發生了適度增減、吸收等調整和變化。本文嘗試通過梳理《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的規定,淺談《民法典》的學習感受。

一、《民法典》中合同效力的結構調整

《民法典》頒佈前,有關合同效力的法律規定主要體現在《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民法總則》沒有針對合同效力問題作出規定,但針對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做出了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該包括合同行為,因此《民法總則》有關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規定也是對合同效力的原則性規定。除了《民法總則》《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一些單行法律也有在其各自的法律體系下對合同效力有所規定。但總的來説,合同效力的法律規定相對分散,邏輯結構不夠緊密,產生的弊端是難以在頭腦中形成對合同效力規定的整體感和嚴密感。

而《民法典》對於合同效力規定在結構和邏輯上進行了整合,使其更為嚴謹。《民法典》第三編第三章“合同的效力”通過七個條文,分別對生效時間、需批准合同、無權代理、越權訂立、超越經營範圍、免責條款、爭議解決條款等進行了一般性規定。並通過第五百零八條“本編對合同的效力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的有關規定”,用《民法總則》中對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規定對合同效力做了結構上的補充,合同效力更易全面把握。

二、《民法典》中的效力邊界

效力問題是合同關鍵,而法定無效情形是效力問題的邊界。把握了法定無效的清晰邊界就能更好的理解合同有效的自由之域。下文從兩個角度梳理和討論合同法定無效情形在民法典中的新變化。

首先從《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原有五種法定合同無效情形出發,看其內容在《民法典》中具體變化。

(1)《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以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當然無效的規定。

針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民法典》中有其他相關規定分別體現,如第一百三十二條中概括規定為“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以及第五百三十四條“對當事人利用合同實施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市場監督管理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責監督處理”。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藉由合同編第五百零八條指向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第一編第六章中的相關規定),使得合同是否違背“公序良俗”對合同效力的判斷和影響變得更加重要,體現了對於社會公共法益保護的核心。

《民法典》沒有對公序良俗做出定義,也沒有做列舉式的説明。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人民法院20__年11月8日發佈的《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也就是《九民紀要》第30條中規定:“下列強制性規定,應當認定為“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強制性規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公序良俗的;”這條規定體現出人民法院認為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屬於公序良俗範圍。如此看,如果合同內容違反有關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規定,即使所違反的規定不屬於法律或行政法規,也存在法院適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規定,認定該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的風險。

(2)《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形的實質內容,調整表述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3)《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五十二條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情形下合同無效的規定,而將整合了該條實質內容的《民法總則》中關於通謀虛偽的規定體現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中,即“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也就是先對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為進行偽裝識別,再確認隱藏行為的效力。

(4)《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內容,在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中延續了《民法總則》中的相關表述。

再來看《民法典》對法定無效情形的直接規定和明確表述的變化。

《民法典》以第三編第三章合同效力專章規定了七個條文,但僅在該章第五百零六條將造成對方人身損害及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這兩種情形的免責條款直接規定為無效。另通過第五百零八條指引到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章節,將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通謀虛偽、違反強制性規定及違背公序良俗、惡意串通損害他人的情形直接規定為無效。

除此之外,因考慮到合同效力的複雜性,對於合同效力未被直接規定為無效的其他情形,則放到《民法典》總則中有關合同可撤銷、效力待定、部分性效力排除、擔保從屬性效力判斷等相關條款中,或分散在典型合同等其他章節中另行規定,形成了對合同效力靈活處理的緩衝地帶,體現了使合同儘可能有效的立法目的。

三、學習感受

從《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規定的行文結構、邏輯調整、內容增減、條文表述等細節之處,筆者感受到了相比原有法律對合同無效情形更為寬泛的規定,《民法典》集中和充分地體現了鼓勵交易、保護合同有效的立法宗旨。《民法典》對合同法定無效情形的規定讓我們感受到它向我們清晰傳達的合同效力邊界的拓寬。

對於我們法律人,法條的細節固然重要,但法律的深意更待持續探索。《民法典》是通過已經寫進條文的內容,向我們傳達和揭示它沒法寫進條文的現實複雜性,向我們努力呈現在鼓勵交易基礎上效力問題的複雜性,提醒法律人不能掉以輕心,需在法律規定與現實生活、交易效率與合同正義中探求各方真意、尋求動態平衡。《民法典》可作為法律人執業道路的指南針,在未來面對特定情境的具體法律行為時,都能以客觀立場,對合同效力問題綜合分析和審慎判斷。

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對《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規定變化的感受,那就是“邊界拓寬,而自由之地更加複雜。”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 篇19

編纂民法典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定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和立法任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設部署,是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權利的重大立法工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後,我自覺把深入學習貫徹民法典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尤其是通過這次市委中心組集中學習研討,我對民法典的認識和體會進一步得到昇華。

第一,民法典是我國法治建設的里程碑。新中國成立以來,民法典的編纂一直受到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從20世紀50年代至今先後啟動過五次民法典編纂工作。經過多年努力,逐步形成了比較完備的民事法律規範體系,民事司法實踐積累了豐富經驗,民事法律服務取得顯著進步,民法理論研究也達到較高水平,全社會民事法治觀念普遍增強,為編纂民法典奠定了堅實基礎。根據黨中央的工作部署,編纂民法典採取“兩步走”的工作思路進行。第一步,制定民法總則,作為民法典的總則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以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則為基礎,進行系統梳理總結提煉後,形成民法總則草案,於20__年3月通過審議。民法總則通過後,經過法制工作委員會和相關單位的艱苦努力,形成了包括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等6個分編在內的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分別通過了審議,並與民法總則合併,順利完成了第二步。今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宣告中國“民法典時代”正式到來,是新中國70多年來民事立法和法制建設的偉大成就,在我國法治建設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義和深遠影響。

第二,民法典是順應時代的精神產物。當今,我們進入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湧現出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人民羣眾對保護合法權益提出了新的要求。在這一背景下,編纂民法典正當其時。總的感到,民法典草案順應新時代、迴應新技術,注重將科技發展的因素充分融入法典中,既凸顯各界觀念的進步,更體現了在立法過程中,社會各界對新時代、新現象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既體現了與時俱進的立法態度,又順應了新事物對社會關係的影響。比如,將人格權單獨成編規定是我國民法典體系順應時代需求而進行的重大創新,是落實十九大報告精神的具體體現,也是新時代全面保障個人人格尊嚴、保障人民體面生活的重要舉措。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疫情影響下,大家對新冠肺炎是否造成合同履行中的“不可抗力”或“情勢變更”進行了廣泛而深刻的討論,而民法典的確立將從法律層面給予確認正式規則。可以看到,從民法典草案規定履行合同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到將人格權獨立成編,再到制定高空墜物侵權責任分攤規則等,都回應了時代需要,順應了時代需求,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

第三,民法典是民族精神的立法表達。作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民法典必然承載着一個民族共同的記憶,彰顯着這個民族鮮明的精神特質。翻看民法典,最鮮明的特徵就是將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到了立法當中,從抽象地規定公序良俗,到具體地要求贍養父母、撫養未成年子女,民法典用一個個法條映照出中華民族的精神內涵和價值追求,是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新實踐。民法典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這個“最大公約數”為思想基礎和價值取向,契合了全體人民的道德意願、符合整個社會的公序良俗,真正為人們所信仰、所遵守。這樣的民法典,具有時代特色,彰顯中國氣派,為世界民法發展提供了中國智慧、中國方案。

第四,民法典是民生至上的集中體現。民有所呼,法有所應。作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民法典處處彰顯以人民為中心的立法思想。從編纂過程看,民法典充分聽取民意,先後10次通過網上公開徵求意見,累計收到42.5萬人提出的102萬條意見和建議。從內容看,民法典共1200多個條文、10萬餘字,覆蓋一個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既是人民權利的宣言書,更為維護人民權益織密防護網。這次編纂民法典,踐行了黨的根本宗旨,反映了人民的願望,迴應了人民關切,充分體現了保護人的權利、提升人的尊嚴、服務人的發展的立法精神與立法宗旨,飽含濃厚的民生情懷。特別是對民事權利保護的高度、深度與廣度都進入到了一個新境界,從而使法律能夠更好地滿足最廣大人民羣眾根本利益和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好民法典,是各級黨委政府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我們更好為人民服務的法律準繩,我將認真組織_系統抓好學習貫徹落實,切實保護好人民權益,進一步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 篇20

民法典充分反映人民意志,提高依法治國水平。民法典始終“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落實到民事法治領域,充分賦予民事權利,保障權利不被侵犯。民法典聚焦民生髮展問題,處處迴應人民羣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正所謂“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應”,體現出我們國家以良法促進發展、保證善治。民法典草案對於民事權利類型規定更豐富,行使權利規則更清晰,權利保障更完善。“民法典對公民權利類型及其行使方式規定得越豐富、越精細,就越能限制公權力的濫用,越能起到規範公權力的作用。”民法典的出台為政府提高治理能力、提高依法治國水平提供了法律保障。

“法者,治之端也。”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建設,法治是最重要的邏輯起點之一。民法典的頒佈藴含了民事權利保障、法律義務強化、社會秩序穩定等多重價值,是以良法推進善治的重要抓手,自然也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保證。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 篇21

20__年是不同尋常的一年,突發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讓中國人民飽受疫情的困擾。在這個萬眾一心共克疫情的時刻,《民法典》的出台可謂是為人民打上一針“強心劑”。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目的是全方位、多角度保障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

編纂一部真正屬於中國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國幾代人的夙願,同時也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定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和立法任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設部署,通過對我國現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規範進行系統整合、編訂纂修,形成一部適應新時代中國社會主義發展要求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例科學、結構嚴謹、規防合理、內容完整並協調一致的法典。這是一項系統的龐大的立法工程。

編纂民法典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現實需要,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客觀需求,是增進人民福祉、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 篇22

談起民法典,勾起了我遙遠的記憶,早在20__年至20__年期間,我在華東政法大學,當時叫華東政法學院,讀本科的時候,大一至大三學習了民法總則、人身權法、合同法、債權法、婚姻家庭法、知識產權法等十幾二十個課時的民事法律。可以選擇的老師有好幾個,由於當時我選擇的授課老師是德國的博士畢業,他課上不講課本,不講我國當時現行各種民法法條,只講當時正在編纂過程中的《民法典草案》,同時對照德國民法典比較分析。給我印象最深的是,他這種教學方法雖然對司法考試和期末考試沒有用處,但是向我們灌輸了源自以德國為代表的大陸法系的法治理念,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20__年12月,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民法草案。之後,由於物權法尚未制定,加之對民法草案認識分歧較大等原因,民法草案最終被擱置下來。20__年11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編纂民法典。20__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啟動民法典編纂工作,開始着手第一步民法總則制定工作。20__年3月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副祕書長、發言人傅瑩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民法典編纂工作已經啟動,從做法上分兩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總則,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

20__年6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初次審議了民法總則草案,標誌着民法典編纂工作進入立法程序。20__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自20__年10月1日起施行。20__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不再保留計劃生育的有關內容,新增離婚冷靜期。

20__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十多年來,以樑慧星等法學專家為首的團隊一直在為編纂民法典工作着,可以説,中國民法典的正式頒佈,圓了多少代法學學者、法學專家的夢,這其中也包括我大學本科的老師。

首先要説一點,縱觀歷史,每一部民法典的出台,都承載着決策者或者當權者巨大的政治抱負。其次,民法典中藴含或體現的思想,對社會產生的影響涉及面廣而深。拿破崙法典倡導的“自由”、“博愛”無疑對社會的變革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從某種意義上説,拿破崙政治與軍事上的作用或者影響,遠不如一部拿破崙法典。再次,民法典作為基礎性、體系化的法典,體現民法的基本精神;作為其他民事單行法的上位法,引領所有民事法律的發展方向。最後,民法典是對我國民法的一次全面梳理,將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刪除、修改現行法律中已經不再適合時代發展的規定,補充適應新形勢的相應規定,更加適合我國當前的社會和國家的需要。另外,民法典將是開放的一部法典,也會為將來的新發展新情況預留一定的空間。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 篇23

6月16日,《求是》雜誌發表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文章《充分認識頒佈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文章從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等多個方面詳細闡釋了頒佈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的重要性。民法典迴應了人民的期待,充滿了以人民為中心的底色,習近平總書記這篇民法典“講義”,更是飽含人民情懷。廣大黨員幹部要認真學習、領會、宣傳,讓民法典的規章與精神內化於心、外化於行,融入日常生活。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表也。”從《法經》問世,到《唐律疏議》出台,歷史表明,法之盛衰關乎政之治亂,良法向來是治國之重器、善治之前提。在我國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歷史時期,我們黨都高度重視民事法律制定實施,4次啟動制定和編纂民法典相關工作,但由於條件所限沒有完成。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順應實踐發展要求和人民羣眾期待,把編纂民法典擺上重要日程,通過5年艱苦細緻的工作,完成了民法典編纂這一重大立法任務,為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強大法治保障。民法典有着鮮明的中國特色、實踐特色和時代特色,實現了幾代人的夙願,既是人民權利的宣言書,更為維護人民權益織密防護網。民法典姓“民”,所涉及的領域貫穿每位公民的一生。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講,“民法典實施得好,人民羣眾權益就會得到法律保障,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活動就會更加有序,社會就會更加和諧”。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針對疫情期間家長隔離在外、孩子在家無人照料等緊急情況,民法典進一步完善監護制度,為孩子們提供更多保障;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怎麼辦?違反規定飼養動物、侵佔通道等引發的糾紛,相關方如何擔責……經濟社會在不斷髮展,生活方式在不斷變化,社會關係在不斷調整,調節社會關係的民法也需要與時俱進。民法典以人民為中心,迴應社會關切,對接人民的法治需求,把人民羣眾的所思、所盼、所急,實實在在地寫進了法律條文中,從法治層面推動解決痛點難點問題,這部鐫刻人民權利的“寶典”,有力度、有温度。有關部門要加強民事立法相關工作,“要堅持問題導向,適應技術發展進步新需要,在新的實踐基礎上推動民法典不斷完善和發展”。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個人就是整個國家。”民法典共1260條,全文逾10萬字,大到產權制度,小到婚姻家庭,無不為人民而書寫。而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常抓不懈。民法典誕生就是充分尊重民意的過程,10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收到42.5萬人提出的102萬條建議,因此,民法典的實施也要始終到羣眾中去。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民法典要實施好,就必須讓民法典走到羣眾身邊、走進羣眾心裏。”各級要廣泛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通過專題講座、普法進社區、普法趕大集、在線答題等多種方式,線上線下相結合,引導羣眾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繪就全面依法治國的嶄新畫卷,推動“中國之治”進入更高境界。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 篇24

法律,治國之重器;良法,善治之前提。《民法典》於20__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20__年1月1日起施行,代表着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正式誕生。這一部覆蓋着每一位公民不管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還是婚喪嫁娶、生產經營等全部生活的“社會生活百科全書”,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近期,兵團監獄系統組織民警開展了相關學習討論活動,現選摘部分單位、部分民警的發言和來稿,與諸位共同探討大時代背景下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感悟。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 篇25

周強院長從社會政治意義和理解適用的角度,闡釋了《民法典》的重大意義,具有很強的理論性、指導性和實踐性。周強院長從人格權的主要內容,物權法、合同法、婚姻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等的主要變化等方面詳細解讀了《民法典》的變化和適用,幫助了我們更加全面、統籌、深入學習貫徹《民法典》。

學習後我們更加深切認識到,《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國家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水平,呼應了我國國情和現實的需要,維護了人民權益,大到國家土地制度、小到鄰里糾紛、婚姻家庭、個人信息保護,標誌了我國法律體系的進一步完善,迴應了社會關切。此次授課,也為下一步在法庭裁判中的適用提升了更全面的理解。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 篇26

民法是萬法之母。孟德斯鳩説,“在民法慈母般的眼裏,每一個人就是整個國家”,其重要性可見一斑。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民法典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民法典是公民權利的宣言書。民法典為保障個人合法權利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武器,也為隨着社會發展出現的新興權利、新型案件的審理提供了法律依據。之所以要編纂一部統一的民法典,主要是因為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頒佈了大量的民法單行法規,這些法規內容龐雜,分散廣泛,不僅存在一些法規相互之間不夠協調的問題,而且老百姓使用起來也不是很方便。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制度載體,很多規定同有關國家機關直接相關,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權利義務關係。

民法典彌補體系缺漏、去除體系重複、消解體系衝突。民法典進一步完善了民商事領域的基本法律制度和行為規則,有利於維護交易安全和市場秩序、促進公平正當競爭、優化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民法典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黨政機關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國家機關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必須清楚自身行為和活動的範圍和界限。各級黨和國家機關開展工作要考慮民法典規定,不能侵犯人民羣眾享有的合法民事權利,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有關政府機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要依法履行職能、行使職權,保護民事權利不受侵犯、促進民事關係和諧有序。民法典問世,意味着我國法制的體例框架由此豐實延展、枝繁葉茂。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 篇27

一 民法典的編纂體現了 科學立法 民主立法 依法立法的精神。

翻開歷史的畫卷,從1954年到20__年民法典的編纂走過了漫長的道路,一部“法”的誕生伴隨着中國社會60多年跌宕起伏的發展,伴隨着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中國人民“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歷史飛躍”。根據黨中央的工作部署,十二屆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接續努力推進編纂民法典工作,先後十次審議民法典相關草案,組織全國人大代表兩次研讀討論民法典草案,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積極迴應社會關切。經過重複修改的草案,充分汲取了各方面的意見建議,體例科學 結構嚴謹 規範合理 內容完整並協調一致。該法典在本次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通過是水到渠成 瓜熟蒂落,體現了全國人民的心聲和願望。

二 民法典將為我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提供了 堅毅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屬於中國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義環境。民法典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為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提供了日常遵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社會高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 斷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滿足度不斷加強。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 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社會矛盾變化的過程是中華民族優秀文化驅動下的創新創新,在這個過程中,“法”提供了堅毅的法治保障。民法典作為社會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民法典就像一個無形的天網,全方位保護人民民事權利,每一條法律規定都凝結社會生活規則的最大共識,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通過法制建設更加深入人心。[民法典]的頒佈實施,必將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座“大廈”的重要支柱,必將為法治中國建設築牢根基,為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民法典的頒佈實施,標誌着我們國家法律體系的進一步完善,標誌着我國依法治國邁上新台階。

三 民法典頒佈與實施與廣大人民羣眾的生產和生活息息相關。

我國[民法典]是保護公民私權利的法律彙總,從某種意義上講,[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作為事關每個公民“從胎兒到身故後五十年”漫長歲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與每個人的生活工作休慼相關。民法典的頒佈,是維護人民權益的客觀需要,大到國家所有制 土地制度,小到鄰里糾紛 婚姻家庭 生產經營 個人信息保護 私有 財產保護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民法典的頒佈,讓公民更有 尊嚴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嚴 人身自由 生命權 身體權 健康權 姓名權 肖像權 名譽權 隱私權 婚姻自主權,還有各種各樣的財產權利等等。民法典讓社會更加公平發展,讓羣眾步入幸福安康的生活。建設完備的社會財富保護體系,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讓公民尊嚴得到充分尊重民眾智慧得到極大發揮 社會財富得到充分湧流,是民法典應該承擔的歷史責任和應當具有 的歷史價值。

四 作為法律工作者的律師要把 學習和掌握民法典作為頭等大事來抓,學好 用好民法典。

[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國截至目前體量最為龐大的法律,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民法典]共七編,依次為總則編 物權編合同編 人格權編 婚姻家庭編 繼承編 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共計1260條。這1260個條文涵蓋了個人從出生到死亡參與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巨大影響還體此刻對其他民事單行法的汲取合併上。[民法典]正式頒佈實施後,我們耳熟能詳的[婚姻法] [繼承法][民法通則] [收養法] [擔保法] [合同法] [物權法] [侵權責任法]將廢止,退呈現行有 效的法律體系。

雙百活動專場主題報告會學習感悟 篇28

20__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以高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從此,我們邁入民法典時代。新編纂的民法典包括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和侵權責任編七編。民法典是對過去民事單行法以及司法解釋的傳承繼受和創新發展,一些與時俱進的新理念也體現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的變化還體現在,基於立法嚴謹性的技術要求,對過去民事單行法和司法解釋中表述不夠清楚或者不夠準確的規定進行了非實質性修正;基於與時俱進的時代要求,對其部分內容進行了實質性修改。非實質性修正主要包括概念使用與語言表述的改變,部分法律條文中個別詞語的改變,句子前後標點符號的改變等。作為我們法律人,不但要關注民法典中的實質性修改,還要關注非實質性修正。下面就民法典中的部分非實質性修正談幾點學習心得:

民法典對過去民事單行法和司法解釋部分法律條文中的“要求”一詞修改為“請求”。立法機關之所以把“要求”一詞修改為“請求”一詞,這説明“要求”和“請求”二詞的含義肯定不一樣,二者有細微的差別。“要求”是指提出具體願望或條件,希望得到滿足或實現。而“請求”是指提出要求,希望得到滿足。“請求”含有處於被動地位的意思,希望別人能按自己的意思辦。而“要求”是自己處於主動地位,帶有命令似的口吻。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除了通過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用“請求”一詞外,立法機關用的都是“要求”一詞。看來,在立法者眼裏,家事是可以天經地義的“要求”。除了家事外,要麼“要求”,要麼“請求”。不過有意思的是在民法典繼承編中,“請求”一詞只出現了一次,“要求”一詞一次也沒有出現。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個別語句的表述進行了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只是表達了當事人有請求的權利,至於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是支持還是不支持當事人的請求這層意思並沒有表達出來。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中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就表達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支持也可以不支持這層意思來。這前後的變化體現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表述的更清楚。

以上摘出的只是民法典非實質性修正中的一小部分,個人的理解可能有不到位的地方。民法典的學習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先理解吃透民法典後再運用到實務中去,在實務中成熟運用民法典也需要一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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