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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心得感想(精選19篇)

學習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心得感想(精選19篇)

學習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心得感想 篇1

今年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先後赴七個省區市考察調研,對基層黨建作出了重要指示。在寧夏考察調研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把為民造福作為最重要的政績,建立健全乾部擔當作為的激勵機制,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要把為民造福作為最重要的政績,建立健全乾部擔當作為的激勵機制,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黨員幹部要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積極響應號召,以奮鬥精神擦亮黨員本色。

學習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心得感想(精選19篇)

黨員幹部要以“腳踏實地、埋頭苦幹”的奮鬥精神,紮實走好脱貧攻堅、全面小康的最後里程。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決勝脱貧攻堅之年,也是“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突如其來的疫情讓脱貧攻堅的“最後一公里”走得格外艱難,這就需要我們建設強有力的基層黨組織。黨員幹部作為黨組織的一份子,要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為指引,像釘釘子一樣釘實基礎工作,迴應羣眾關切,解決羣眾疑難,實現羣眾期盼,用自己的“辛苦指數”換取羣眾的“幸福指數”。面對挑戰敢於擔當作為,面對挫折敢於迎難而上,真正做到“平常時候看得出來,關鍵時刻衝得上去”。要學會俯下身子,靜下心來,能幹事、會幹事、幹成事,在“實”字上用力發力,把羣眾工作做深、做細、做透,讓脱貧工作既有“面子”又得“裏子”。

黨員幹部要以“貧賤不移、富貴不淫”的奮鬥精神,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不正之風。面對新時代新任務新要求,一些能力欠缺、思想有瑕的幹部同志,便開始動起歪腦筋,想起壞主意。他們將“紮紮實實幹工作”的信條拋之腦後,一味“走過場”“裝樣子”“喊口號”,把“表態發言”當工作落實,把“前景規劃”當工作成果。這種現象不僅增加了底層工作負擔、減弱了實際工作成效,更為嚴重的是割裂了黨同人民羣眾之間的血肉聯繫、敗壞了黨的優良作風。黨員幹部要遵守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以勇於擔當為榮、以逃避責任為恥,不做“表面文章”,不搞“面子工程”,堅決抵制“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工作上講規矩、講紀律、講原則,遇事時多擔當、多擔負、多擔責。制定指標符合實際,落實工作符合民情,以飽滿的熱情,高昂的鬥志,投入到日常工作中。

黨員幹部要以“心中有民、胸懷天下”的奮鬥精神,生動詮釋立法為民、人民至上的深刻內涵。5月28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部備受人民關注的法典,不僅標誌着中國法治新時代的開啟,也是“人民至上”這一執政理念的生動體現。民法典共7編、1260條,涵蓋了人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集民法之大成,可謂是“無處不民法”。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各級領導幹部要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能力和水平。”學好民法典是開展相關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黨員幹部要爭取先學一步、學深一步,準確把握民法典的立法精神、豐富內涵和價值理念,把民法典弄懂吃透,以民法典來規範自己一言一行,嚴格做到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腦中常謀利民之策,心中常思為民之事,把人民利益舉在高處,把百姓思慮擺在前頭,在學好、用好、守好民法典中擦亮“人民至上”的底色。

學習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心得感想 篇2

廣泛深入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營造濃厚社會氛圍,要把民法典普法工作作為“十四五”時期普法工作重點來抓,把民法典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形成鋪天蓋地的強大聲勢,努力營造全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真正讓民法典走到羣眾身邊、走進羣眾心裏,成為指導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各級領導幹部要充分發揮“關鍵少數”作用,帶頭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覺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把掌握和運用民法典作為履行自身職責、做好羣眾工作、推動改革發展的必要知識、必備能力、必需本領,不斷提高依法保障人民羣眾合法權益的能力和水平。

20__年第12期《求是》雜誌刊發了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文章《充分認識頒佈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民法典要實施好,就必須讓民法典走到羣眾身邊、走進羣眾心裏。這部被譽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的民法典,是公民權利的宣言書。唯有引導廣大人民羣眾深入領會、廣泛普法、加強解讀,才能讓民法典真正走進羣眾心裏,讓其更好地發揮作用。

深入領會,讓羣眾充分認識頒佈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偉大的時代,催生偉大的法典。縱觀民法典的編撰歷程,細讀民法典的通篇內容,深入領會頒佈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民法典的頒佈實施既標誌着開啟中國法治新時代,也寄託着人民羣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更是“人民至上”這一執政理念的最好體現。要深入領會民法典頒佈實施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強建設社會主義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方面的重大意義。既多讀多看多學相關專家學者關於民法典的理論文章,深入領會民法典頒佈實施的背景、目的,認真學習民法典總則、民法典各分編,又充分認識民法典頒佈實施對於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多方面的重大意義,為紮實推動民法典實施提供重要遵循。

學習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心得感想 篇3

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國民法典就此誕生。中國人民終於擁有了一部真正屬於自己的民法典,終於實現了新中國幾代人的夙願。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們不僅要細細體會和思考背後的含義,更要時時去領悟和踐行其中的真諦。

《民法典》充分體現了人民的意志和意願。因為它完全來自於人民的生活和實踐。無論是在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拋物、房屋價值想“提前變現”,還是在消費中遇到的“套路貸”“校園貸”“高利貸”;無論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還是遊走在網絡中的Q幣、網絡遊戲裝備。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給瞭解答,豐富地展示了與人民相關的點點滴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是具有生命力的,它堅持問題導向。而問題的提出和解決,自然是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瞭解民情、集中民智,民法典更好地體現人民的要求、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意志,能夠真正用來解決和調節現實生活中羣眾迫切需要解決的各種矛盾和問題,迴應社會關切。

學習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心得感想 篇4

編纂民法典是對現行的民事法律規範進行編訂纂修,從而打通民事法律體系“血脈經絡”,實現對法律條文的“深加工”民法典的一大亮點,就是將“人格權”單獨成編,彰顯了21世紀信息社會背景下人格權保護。編纂民法典是對現行的民事法律規範進行編訂纂修,從而打通民事法律體系“血脈經絡”,實現對法律條文的“深加工”民法典的一大亮點,就是將“人格權”單獨成編,彰顯了21世紀信息社會背景下人格權保護的特殊價值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 功。法律的生長 完善,離不 開其所處歷史和文化的滋養。

未滿8歲的孩子,偷偷用父母銀行賬户給網絡主播打賞10萬元,這錢能退麼?在小區被高空拋物砸傷,假如找不到扔東西的人,該找誰賠償?租的房子還沒到期,房東卻把房子賣了,要求租户搬走,該怎麼辦?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這些問題都能找到相應法律依據。7編加附則 84章 1260款條文超10萬字內容,這部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的法典,必將深刻影響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

民事法律制度有 多重要?很多人可能不 曾想到,新中國成立後通過的第一部法律,不 是憲法刑法,而是民事領域的婚姻法。社會秩序的建立,人民權利的保障,都有賴於對基本民事法律關係的調整和規範。特殊是改革開放以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對民事法律制度提出了 更高要求。惟獨進一步明確市場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充分保障公民民事權利,買賣 交易等才幹順利進行。在此背景下,民法通則 擔保法合同法等相繼出台,我國民事法律制度日趨完善。

既然民事法律制度已較為完善,為什麼還要把與民事相關的法律編纂成一部法典?原來,民事法律調整的主體多 涵蓋領域廣關係複雜,相應的法律條文數量也很龐大,其中還有 不 協調 不 一致甚至相沖突的地方。因此,編纂民法典就不是簡單的法律彙編,而是對現行的民事法律規範進行編訂纂修,從而打通民事法律體系“血脈經絡”,實現對法律條文的“深加工”。對已經不適應現實情況的規定進行修改完善,對經濟社會生活中呈現的新情況 新問題作出有 針對性的新規定……經過系統編纂,民法典將發揮“1+1>2”的效果。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 功。經濟社會在不 斷髮展,生活方式在不 斷變化,社會關係在不斷調整,調節社會關係的民法也需要與時俱進。今天中國的民法典可以説是21世紀互聯網 高科技時代民法典的代表。民法典的一大亮點,就是將“人格權”單獨成編,不僅彌補了 傳統大陸法系“重物輕人”的體系缺陷,同時彰顯了 21世紀信息社會背景下人格權保護的特殊價值。如何應對煩不勝煩的騷擾電話?遇到攝像頭偷拍該怎麼處理?AI換臉 偽造他人聲音算不 算侵權?這些惟獨 生活在這個時代才有可能遇到的問題,都能在這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由此而言,這部權威 嚴謹的民法典,又何嘗不 是一部信息時代的“生活指南”?

法律的生長 完善,離不 開其所處歷史和文化的滋養。民法典中新設置的“離婚冷靜期”,引發不少關注和討論,這樣的“制度設計”本身就彰顯着中國傳統文化中倡導夫妻和諧珍視家庭價值的文化觀念。此外,民法典還專門引入“優良家風”的表述,同時在商事交易與夫妻關係的平衡中更加凸顯了維護家庭和睦的價值取向。類似規定從中國優秀傳統文化中汲取養分,不 僅體現着“中國特色”,對於世界民事領域的立法也是值得珍視的寶貴財富和經驗。

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未來,民法典的實施將是我國法治建設領域中的一件大事,這不 僅體此刻立法 司法 執法等環節和程序中,也需要每一位公民每一個民事法律主體參與其中,尊重法律 敬畏規則。只要我們共同努力,這部具有 中國特色 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願的法典就一定能發揮最大效用,法治中國建設必能再上新台階。

學習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心得感想 篇5

談起民法典,勾起了我遙遠的記憶,早在20__年至20__年期間,我在華東政法大學,當時叫華東政法學院,讀本科的時候,大一至大三學習了民法總則、人身權法、合同法、債權法、婚姻家庭法、知識產權法等十幾二十個課時的民事法律。可以選擇的老師有好幾個,由於當時我選擇的授課老師是德國的博士畢業,他課上不講課本,不講我國當時現行各種民法法條,只講當時正在編纂過程中的《民法典草案》,同時對照德國民法典比較分析。給我印象最深的是,他這種教學方法雖然對司法考試和期末考試沒有用處,但是向我們灌輸了源自以德國為代表的大陸法系的法治理念,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20__年12月,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民法草案。之後,由於物權法尚未制定,加之對民法草案認識分歧較大等原因,民法草案最終被擱置下來。20__年11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編纂民法典。20__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啟動民法典編纂工作,開始着手第一步民法總則制定工作。20__年3月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副祕書長、發言人傅瑩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民法典編纂工作已經啟動,從做法上分兩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總則,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

20__年6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初次審議了民法總則草案,標誌着民法典編纂工作進入立法程序。20__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自20__年10月1日起施行。20__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不再保留計劃生育的有關內容,新增離婚冷靜期。

20__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十多年來,以樑慧星等法學專家為首的團隊一直在為編纂民法典工作着,可以説,中國民法典的正式頒佈,圓了多少代法學學者、法學專家的夢,這其中也包括我大學本科的老師。

首先要説一點,縱觀歷史,每一部民法典的出台,都承載着決策者或者當權者巨大的政治抱負。其次,民法典中藴含或體現的思想,對社會產生的影響涉及面廣而深。拿破崙法典倡導的“自由”、“博愛”無疑對社會的變革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從某種意義上説,拿破崙政治與軍事上的作用或者影響,遠不如一部拿破崙法典。再次,民法典作為基礎性、體系化的法典,體現民法的基本精神;作為其他民事單行法的上位法,引領所有民事法律的發展方向。最後,民法典是對我國民法的一次全面梳理,將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刪除、修改現行法律中已經不再適合時代發展的規定,補充適應新形勢的相應規定,更加適合我國當前的社會和國家的需要。另外,民法典將是開放的一部法典,也會為將來的新發展新情況預留一定的空間。

學習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心得感想 篇6

第12期《求是》雜誌發表了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的重要文章《充分認識頒佈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

文章從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民法典的編纂過程、民法典重大意義的宣傳教育、推動民法典不斷完善和發展、加強民法典執法司法活動、加強民法典普法工作等方面系統的做了講解,那麼如何才能更好的讓這部即將在20__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落地生根呢,筆者認為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是儘快培育一批專業的執法人員,此次頒佈的民法典共7編,1260條,內容包羅萬象,在民法典中,很多規定同有關國家機關直接相關,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權利義務關係。執法人員要堅持公正執法司法,為羣眾服好務、辦好事,讓羣眾感受到法治的進步,讓社會更加和諧穩定。所以儘快培育一批專業的執法人員就非常必要。

二是司法機關,尤其是法院民庭要積極探索民法典實施的經驗。民法典的施行時間越來越近,但民法典內容豐富、條目繁多,施行起來肯定有或多或少的難度,所以法院從現在開始就應該積極探索民法典實施的經驗,從已經審結或者正在審理的案件入手,雖然目前沿用的還是各單行法,但可以用民法典去衡量,看看兩者之間有多少共同點,有多大的區別,為民法典的施行做有益準備。

三是要強化宣傳,營造起全民學習的熱潮。一個人一生可以説自己永遠和刑法扯不上關係,但卻於民法息息相關,可以説,民法典的內容包含了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的全部。所以各級政府應該不遺餘力的宣傳民法典,讓人民羣眾知道自己的生產生活離不開民法典,從而讓人民羣眾自覺學法用法。

民法典現在雖然已經頒佈,也即將施行,但未來的路任重而道遠,不過我們有理由相信,在以習近平主席為核心的黨中央的正確領導下,民法典這部新時代的人民法典一定能夠深入人心、落地生根,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完備的民事法治保障!

學習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心得感想 篇7

20__年是不同尋常的一年,突發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讓中國人民飽受疫情的困擾。在這個萬眾一心共克疫情的時刻,《民法典》的出台可謂是為人民打上一針“強心劑”。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目的是全方位、多角度保障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

編纂一部真正屬於中國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國幾代人的夙願,同時也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定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和立法任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設部署,通過對我國現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規範進行系統整合、編訂纂修,形成一部適應新時代中國社會主義發展要求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例科學、結構嚴謹、規防合理、內容完整並協調一致的法典。這是一項系統的龐大的立法工程。

編纂民法典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現實需要,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客觀需求,是增進人民福祉、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學習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心得感想 篇8

“遺腹子”有沒有繼承的權利?在具體制度設計上,民法典總則編用創新迴應權利保護的新趨勢。為了保護好胎兒的利益,總則編規定,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這就意味着,只要胎兒娩出時是活的,那麼胎兒在母親肚子裏時接受贈與和繼承遺產的份額都是有效的,這為現實中許多遺腹子的權益保護提供了法律依據。”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周友軍表示。

“雖然傳統民法理論認為自然人的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但是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也是現代國家一致的做法。”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説,“這創新了自然人民事主體的傳統理論,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與人文精神。”

民法典的體系構建以民事權利為“中心軸”展開,始終尊重人民的意願,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訴求,讓人民生活得更有尊嚴。

隨着信息技術的發展,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保護面臨新的挑戰。民法典人格權編明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民法典將‘隱私’定義為‘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擴大了隱私權保護範圍;將同樣具有識別特定自然人功能的‘電子郵箱’和‘行蹤信息’納入個人信息範圍,使個人信息保護更加全面、嚴謹、細微。”全國人大代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王俊峯表示,民法典的通過有助於應對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發展對隱私和個人信息保護帶來的挑戰。

如何直麪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醫學和科研活動中基因編輯等新技術對人格權的威脅?民法典人格權編規定,從事與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危害人體健康,不得違背倫理道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這避免了科學倫理“不能承受之重”。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而是在理性中貫穿着温情,在規則間傳遞着價值。翻開民法典,不難發現,它不僅是一本“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更是用基本法的形式來回應社會公眾的關切,不斷增進人民羣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反映出我們這個偉大時代應有的價值追求。

學習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心得感想 篇9

堅持開門立法、廣納民意是民法典的運作形式。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經過5年多工作,民法典終於頒佈實施。據悉,這部民法典(草案)各編10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10次並收到102萬條意見,這些數據的背後恰恰是民法典集民智、映民意、應關切的充分證明。不難看出,通過廣開言路的形式,吸引更多的公民和機構參與立法,充分考量和吸納民意,實現公共利益化,保障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而羣眾意見的接受和採納,更是與民心民意達成共識的證明,充分體現了“人民至上”的立法精神。

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未來,民法典的實施將是我國法治建設領域中的一件大事,不僅體現在立法、司法、執法等環節和程序中,也需要每一位公民、每一個民事法律主體參與其中。我們要廣泛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導人民羣眾認識到民法典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典,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真正讓民法典走到羣眾身邊、走進羣眾心裏。我們相信,在依法治國的路上,只要我們共同努力,這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願的法典就一定能發揮效用。

學習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心得感想 篇10

民法是萬法之母。孟德斯鳩説,“在民法慈母般的眼裏,每一個人就是整個國家”,其重要性可見一斑。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民法典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民法典是公民權利的宣言書。民法典為保障個人合法權利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武器,也為隨着社會發展出現的新興權利、新型案件的審理提供了法律依據。之所以要編纂一部統一的民法典,主要是因為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頒佈了大量的民法單行法規,這些法規內容龐雜,分散廣泛,不僅存在一些法規相互之間不夠協調的問題,而且老百姓使用起來也不是很方便。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制度載體,很多規定同有關國家機關直接相關,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權利義務關係。

民法典彌補體系缺漏、去除體系重複、消解體系衝突。民法典進一步完善了民商事領域的基本法律制度和行為規則,有利於維護交易安全和市場秩序、促進公平正當競爭、優化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民法典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黨政機關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國家機關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必須清楚自身行為和活動的範圍和界限。各級黨和國家機關開展工作要考慮民法典規定,不能侵犯人民羣眾享有的合法民事權利,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有關政府機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要依法履行職能、行使職權,保護民事權利不受侵犯、促進民事關係和諧有序。民法典問世,意味着我國法制的體例框架由此豐實延展、枝繁葉茂。

學習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心得感想 篇11

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也是第一部以“民”命名的法典。很顯然,民法典姓“民”,集中反映了以人民為中心的法治理念,充分體現了對人民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的平等保護,反映的是人民的利益訴求,保障的是人民的切身利益,將深刻影響我們每個人,也必將開啟人民權利保護的新時代。

保障人民需求和權益是民法典的立法目標。當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而民法典特點就是體現了“人民性”,涵蓋了人們從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從婚姻家庭到生產生活的各個方面內容,眾多條款都凸顯了對人民美好生活的化保障。民有所呼,法有所應。民法典追求的是“以人為本”的價值認同,以保護民事權利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對民生關鍵問題給與多角度、全方位的迴應,必將成為保障人民需求和權益的重要法治保證和有效的法律利器。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民法典的立法原則。民法典對我國現行民事法律規範進行了系統性整合、修改和完善,是我國法律體系中條文最多、體量、編章結構最複雜的一部法律,囊括了全部民事主體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在社會生活中所涉及的方方面面,規範各類民事主體的各種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保護公民諸項民事權利,字裏行間呼應着社會現實。可以説,一個人從搖籃到墳墓,一生各階段的權利,都可以在這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而且圍繞着“人”做出了周全的利益保障。

堅持開門立法、廣納民意是民法典的運作形式。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經過5年多工作,民法典終於頒佈實施。據悉,這部民法典(草案)各編10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10次並收到102萬條意見,這些數據的背後恰恰是民法典集民智、映民意、應關切的充分證明。不難看出,通過廣開言路的形式,吸引更多的公民和機構參與立法,充分考量和吸納民意,實現公共利益化,保障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而羣眾意見的接受和採納,更是與民心民意達成共識的證明,充分體現了“人民至上”的立法精神。

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未來,民法典的實施將是我國法治建設領域中的一件大事,不僅體現在立法、司法、執法等環節和程序中,也需要每一位公民、每一個民事法律主體參與其中。我們要廣泛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導人民羣眾認識到民法典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典,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真正讓民法典走到羣眾身邊、走進羣眾心裏。我們相信,在依法治國的路上,只要我們共同努力,這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願的法典就一定能發揮效用。

學習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心得感想 篇12

效力問題是合同關鍵,而法定無效情形是效力問題的邊界。把握了法定無效的清晰邊界就能更好的理解合同有效的自由之域。下文從兩個角度梳理和討論合同法定無效情形在民法典中的新變化。

首先從《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原有五種法定合同無效情形出發,看其內容在《民法典》中具體變化。

(1)《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以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當然無效的規定。

針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民法典》中有其他相關規定分別體現,如第一百三十二條中概括規定為“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以及第五百三十四條“對當事人利用合同實施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市場監督管理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責監督處理”。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藉由合同編第五百零八條指向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第一編第六章中的相關規定),使得合同是否違背“公序良俗”對合同效力的判斷和影響變得更加重要,體現了對於社會公共法益保護的核心。

《民法典》沒有對公序良俗做出定義,也沒有做列舉式的説明。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人民法院20__年11月8日發佈的《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也就是《九民紀要》第30條中規定:“下列強制性規定,應當認定為“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強制性規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公序良俗的;”這條規定體現出人民法院認為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屬於公序良俗範圍。如此看,如果合同內容違反有關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規定,即使所違反的規定不屬於法律或行政法規,也存在法院適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規定,認定該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的風險。

(2)《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形的實質內容,調整表述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3)《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五十二條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情形下合同無效的規定,而將整合了該條實質內容的《民法總則》中關於通謀虛偽的規定體現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中,即“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也就是先對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為進行偽裝識別,再確認隱藏行為的效力。

(4)《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內容,在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中延續了《民法總則》中的相關表述。

學習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心得感想 篇13

廣泛普法,讓羣眾充分感受民法典保護權益的重要作用。民法典的順利實施,廣大人民羣眾的支持是關鍵。這部在我國法律體系中條文最多、體量最大、編章結構最複雜的法律的順利實施,離不開廣泛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要大力推進民法典進校園,不斷加強對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依託課堂教學、課外實踐等形式,引導青少年瞭解民法典頒佈實施的重大意義及重要作用。同時,要積極營造人人學民法典、知民法典、愛民法典的良好社會氛圍,讓社會各方力量加深理解認識。採取羣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通過發放宣傳單頁、繪製宣傳牆、文藝匯演、專家巡講等方式,讓羣眾感受到民法典與自身權益息息相關。通過形式多樣、內容豐富、覆蓋面廣的普法活動,引導廣大羣眾深刻認識到民法典既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典,也是全體社會成員都必須遵循的規範,既享有權利,又認真履行義務。

加強解讀,讓羣眾充分理解民法典總則分編的重要內涵。民法典有很多專業術語,比如物權、人格權、民事主體、侵權責任等,必須加強面向廣大人民羣眾的闡釋解讀。習近平總書記有針對性地提出了“一個聚焦”“三個闡釋好”的要求,要認真貫徹落實。即“聚焦民法典總則編和各分編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義和重點問題”,要自覺樹立“事事關己”的民法典學習意識,把總則編和各分編的內容進行認真梳理,分編逐一進行系統學習。在闡釋好民法典基本原則、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新概念新精神的過程中,要不斷加強思想淬鍊、專業歷練、實踐鍛鍊。從思想上認識到充分理解民法典總編分編重要內涵的重要性,增強對民法典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通過積極參與集中學習、自覺開展自學等方式,加深理解、提高認識。在此基礎上,在日常工作實踐中,自覺養成懂愛、愛法、守法的意識,在遇到涉及自身權益的問題敢於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民惟邦本,本固邦寧。”民法典的實施,意義重大且深遠。讓我們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引導廣大羣眾充分認識頒佈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充分感受民法典保護權益的重要作用、充分理解民法典總則分編的重要內涵,讓民法典走進羣眾心裏,在羣眾心裏開花結果。

學習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心得感想 篇14

新中國成立後,特別是改革開放40多年來波瀾壯闊的歷史進程,鐫刻在民事立法的點點滴滴中。如今,隨着民法典編纂完成,我國民事法律規範進一步得到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更加健全。立法邁出的這一大步,對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編纂民法典對於以法治方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好地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意大利羅馬第三大學法學教授恩里科·托蒂表示,中國編纂民法典將豐富世界民法體系內容。擁有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對於中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進一步優化具有深遠影響。

日本中央大學法學部教授梶田幸雄多年從事中國法律的教學與研究工作。他認為,中國民法典是一部藴含了民事權利保障、法律義務強化、社會秩序穩定等豐富內容的基礎性法律,將更好地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編纂民法典對推進中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大意義,有利於將中國製度優勢更好地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德威特坦言,編纂民法典並非易事,需要不同領域的專家付出大量努力,“全國人大會議審議通過民法典,表明中國政府依法治國的決心和信念。”他認為,中國民法典的編纂充分尊重科學規律,體現時代需求,將推動中國的司法體系現代化,“這部立法必將對中國司法制度產生積極影響”。

池湧泉指出,針對一些新的法律問題,民法典能夠及時從法理上釐清責任界限,更好地滿足人民羣眾需求,對於中國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意義重大。“編纂民法典,展現了中國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決心。”

學習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心得感想 篇15

合同效力問題,從來都是合同簽訂、履行以及在爭議處理中的核心關注點和出發點。《民法典》頒佈後,有關合同效力的規定從邏輯結構、表述內容方面都發生了適度增減、吸收等調整和變化。本文嘗試通過梳理《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的規定,淺談《民法典》的學習感受。

一、《民法典》中合同效力的結構調整

《民法典》頒佈前,有關合同效力的法律規定主要體現在《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民法總則》沒有針對合同效力問題作出規定,但針對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做出了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該包括合同行為,因此《民法總則》有關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規定也是對合同效力的原則性規定。除了《民法總則》《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一些單行法律也有在其各自的法律體系下對合同效力有所規定。但總的來説,合同效力的法律規定相對分散,邏輯結構不夠緊密,產生的弊端是難以在頭腦中形成對合同效力規定的整體感和嚴密感。

而《民法典》對於合同效力規定在結構和邏輯上進行了整合,使其更為嚴謹。《民法典》第三編第三章“合同的效力”通過七個條文,分別對生效時間、需批准合同、無權代理、越權訂立、超越經營範圍、免責條款、爭議解決條款等進行了一般性規定。並通過第五百零八條“本編對合同的效力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的有關規定”,用《民法總則》中對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規定對合同效力做了結構上的補充,合同效力更易全面把握。

二、《民法典》中的效力邊界

效力問題是合同關鍵,而法定無效情形是效力問題的邊界。把握了法定無效的清晰邊界就能更好的理解合同有效的自由之域。下文從兩個角度梳理和討論合同法定無效情形在民法典中的新變化。

首先從《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原有五種法定合同無效情形出發,看其內容在《民法典》中具體變化。

(1)《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以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當然無效的規定。

針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民法典》中有其他相關規定分別體現,如第一百三十二條中概括規定為“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以及第五百三十四條“對當事人利用合同實施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市場監督管理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責監督處理”。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藉由合同編第五百零八條指向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第一編第六章中的相關規定),使得合同是否違背“公序良俗”對合同效力的判斷和影響變得更加重要,體現了對於社會公共法益保護的核心。

《民法典》沒有對公序良俗做出定義,也沒有做列舉式的説明。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人民法院20__年11月8日發佈的《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也就是《九民紀要》第30條中規定:“下列強制性規定,應當認定為“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強制性規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公序良俗的;”這條規定體現出人民法院認為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屬於公序良俗範圍。如此看,如果合同內容違反有關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規定,即使所違反的規定不屬於法律或行政法規,也存在法院適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規定,認定該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的風險。

(2)《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形的實質內容,調整表述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3)《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五十二條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情形下合同無效的規定,而將整合了該條實質內容的《民法總則》中關於通謀虛偽的規定體現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中,即“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也就是先對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為進行偽裝識別,再確認隱藏行為的效力。

(4)《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內容,在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中延續了《民法總則》中的相關表述。

再來看《民法典》對法定無效情形的直接規定和明確表述的變化。

《民法典》以第三編第三章合同效力專章規定了七個條文,但僅在該章第五百零六條將造成對方人身損害及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這兩種情形的免責條款直接規定為無效。另通過第五百零八條指引到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章節,將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通謀虛偽、違反強制性規定及違背公序良俗、惡意串通損害他人的情形直接規定為無效。

除此之外,因考慮到合同效力的複雜性,對於合同效力未被直接規定為無效的其他情形,則放到《民法典》總則中有關合同可撤銷、效力待定、部分性效力排除、擔保從屬性效力判斷等相關條款中,或分散在典型合同等其他章節中另行規定,形成了對合同效力靈活處理的緩衝地帶,體現了使合同儘可能有效的立法目的。

三、學習感受

從《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規定的行文結構、邏輯調整、內容增減、條文表述等細節之處,筆者感受到了相比原有法律對合同無效情形更為寬泛的規定,《民法典》集中和充分地體現了鼓勵交易、保護合同有效的立法宗旨。《民法典》對合同法定無效情形的規定讓我們感受到它向我們清晰傳達的合同效力邊界的拓寬。

對於我們法律人,法條的細節固然重要,但法律的深意更待持續探索。《民法典》是通過已經寫進條文的內容,向我們傳達和揭示它沒法寫進條文的現實複雜性,向我們努力呈現在鼓勵交易基礎上效力問題的複雜性,提醒法律人不能掉以輕心,需在法律規定與現實生活、交易效率與合同正義中探求各方真意、尋求動態平衡。《民法典》可作為法律人執業道路的指南針,在未來面對特定情境的具體法律行為時,都能以客觀立場,對合同效力問題綜合分析和審慎判斷。

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對《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規定變化的感受,那就是“邊界拓寬,而自由之地更加複雜。”

學習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心得感想 篇16

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也是第一部以“民”命名的法典。很顯然,民法典姓“民”,集中反映了以人民為中心的法治理念,充分體現了對人民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的平等保護,反映的是人民的利益訴求,保障的是人民的切身利益,將深刻影響我們每個人,也必將開啟人民權利保護的新時代。

保障人民需求和權益是民法典的立法目標。當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而民法典特點就是體現了“人民性”,涵蓋了人們從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從婚姻家庭到生產生活的各個方面內容,眾多條款都凸顯了對人民美好生活的化保障。民有所呼,法有所應。民法典追求的是“以人為本”的價值認同,以保護民事權利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對民生關鍵問題給與多角度、全方位的迴應,必將成為保障人民需求和權益的重要法治保證和有效的法律利器。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民法典的立法原則。民法典對我國現行民事法律規範進行了系統性整合、修改和完善,是我國法律體系中條文最多、體量、編章結構最複雜的一部法律,囊括了全部民事主體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在社會生活中所涉及的方方面面,規範各類民事主體的各種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保護公民諸項民事權利,字裏行間呼應着社會現實。可以説,一個人從搖籃到墳墓,一生各階段的權利,都可以在這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而且圍繞着“人”做出了周全的利益保障。

學習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心得感想 篇17

關於民法典,有一句法諺廣為流傳:“在民法的慈母般的眼裏,每一個個人就是整個的國家。”翻開民法典,我們不僅能看到它無微不至的全方位呵護,更能在每一個民事權利保障裏,清晰可辨那些濃縮其上的關於國家治理的宏偉構想。

上世紀80年代制定民法通則時,規定了“法人”。還沒完全走出計劃經濟體制的中國人裏,不少人都不清楚“法人”為何物,甚至有人問:“‘法人’是什麼人,有沒有生命權和肖像權?”從那時起30多年過去了,與市場經濟相伴的法人概念早已深入人心,化為了常識。

20__年10月1日,民法典編纂跨出關鍵一步——民法總則正式施行。在制定民法總則時,各方面圍繞着法人該如何分類才符合國情,居委會、村委會能不能成為法人等專業法律問題,展開了討論,積極向立法機關建言獻策。

洪廣平是浙江麗水的農民,20__年,他帶領村民成立了一家股份經濟合作社,改變了當地種梨農民長期“各自為戰”的局面,村裏雪梨產業的集約化、專業化程度大大提升。雖然日子越過越美,幾年前合作社的發展卻漸漸遇到了瓶頸。“我們的股份經濟合作社到底是什麼性質?以什麼身份搞經營?沒有明確説法。”洪廣平説,曾有幾家企業想投資參股,可最後一看是合作社,擔心籤的合同沒有法律效力,便打退堂鼓。民法總則明確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特別法人地位,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消除身份尷尬提供了法律依據。如今洪廣平領到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他幹事創業的勁頭更足了。

民法典適應國家治理需要,於民事主體部分,在自然人、法人兩大類主體之外,增加了非法人組織這類民事主體,在法人主體內增加“特別法人”的規定。只要取得民事法律關係主體資格的民事主體,就是平等獨立的市場主體。自此,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均可以依法取得“特別法人”資格,成為獨立的民事主體。更多元的民事主體平等參與市場經濟活動、規範有序地進行市場競爭,既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的穩定,也激發着市場經濟的發展活力。

學習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心得感想 篇18

民法典有多麼大的意義,它的亮點是什麼,這些大家看看新聞就可以心中有數。民法典的亮點在央視新聞的報道中,呈現出來不少亮點比如未成年人受性侵、降低行為能力的年齡、延長訴訟時效等等。

民法典作為社會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呼應了我國國情的現實需要,通過具體規範,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民法典的頒佈,是維護人民權益的客觀需要,大到國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生產經營、個人信息保護、私有財產保護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民法典的頒佈,讓公民更有尊嚴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嚴、人身自由、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還有各種各樣的財產權利等等。民法典的頒佈實施,標誌着我們國家法律體系的進一步完善,標誌着我國依法治國邁上新台階。

構建完備的社會財富保護體系,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讓公民尊嚴得到充分尊重、民眾智慧得到極大發揮、社會財富得到充分湧流,是民法典應該承擔的歷史責任和應當具有的歷史價值。他建議,民法典頒佈後,普法教育要及時跟上,尤其要通過教科書、現代通訊網絡進行普及,普法教育要進機關單位、進學校社區,走進千家萬户。

學習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心得感想 篇19

編纂民法典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定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和立法任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設部署,是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權利的重大立法工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後,我自覺把深入學習貫徹民法典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尤其是通過這次市委中心組集中學習研討,我對民法典的認識和體會進一步得到昇華。

第一,民法典是我國法治建設的里程碑。新中國成立以來,民法典的編纂一直受到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從20世紀50年代至今先後啟動過五次民法典編纂工作。經過多年努力,逐步形成了比較完備的民事法律規範體系,民事司法實踐積累了豐富經驗,民事法律服務取得顯著進步,民法理論研究也達到較高水平,全社會民事法治觀念普遍增強,為編纂民法典奠定了堅實基礎。根據黨中央的工作部署,編纂民法典採取“兩步走”的工作思路進行。第一步,制定民法總則,作為民法典的總則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以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則為基礎,進行系統梳理總結提煉後,形成民法總則草案,於20__年3月通過審議。民法總則通過後,經過法制工作委員會和相關單位的艱苦努力,形成了包括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等6個分編在內的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分別通過了審議,並與民法總則合併,順利完成了第二步。今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宣告中國“民法典時代”正式到來,是新中國70多年來民事立法和法制建設的偉大成就,在我國法治建設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義和深遠影響。

第二,民法典是順應時代的精神產物。當今,我們進入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湧現出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人民羣眾對保護合法權益提出了新的要求。在這一背景下,編纂民法典正當其時。總的感到,民法典草案順應新時代、迴應新技術,注重將科技發展的因素充分融入法典中,既凸顯各界觀念的進步,更體現了在立法過程中,社會各界對新時代、新現象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既體現了與時俱進的立法態度,又順應了新事物對社會關係的影響。比如,將人格權單獨成編規定是我國民法典體系順應時代需求而進行的重大創新,是落實十九大報告精神的具體體現,也是新時代全面保障個人人格尊嚴、保障人民體面生活的重要舉措。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疫情影響下,大家對新冠肺炎是否造成合同履行中的“不可抗力”或“情勢變更”進行了廣泛而深刻的討論,而民法典的確立將從法律層面給予確認正式規則。可以看到,從民法典草案規定履行合同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到將人格權獨立成編,再到制定高空墜物侵權責任分攤規則等,都回應了時代需要,順應了時代需求,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

第三,民法典是民族精神的立法表達。作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民法典必然承載着一個民族共同的記憶,彰顯着這個民族鮮明的精神特質。翻看民法典,最鮮明的特徵就是將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到了立法當中,從抽象地規定公序良俗,到具體地要求贍養父母、撫養未成年子女,民法典用一個個法條映照出中華民族的精神內涵和價值追求,是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新實踐。民法典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這個“最大公約數”為思想基礎和價值取向,契合了全體人民的道德意願、符合整個社會的公序良俗,真正為人們所信仰、所遵守。這樣的民法典,具有時代特色,彰顯中國氣派,為世界民法發展提供了中國智慧、中國方案。

第四,民法典是民生至上的集中體現。民有所呼,法有所應。作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民法典處處彰顯以人民為中心的立法思想。從編纂過程看,民法典充分聽取民意,先後10次通過網上公開徵求意見,累計收到42.5萬人提出的102萬條意見和建議。從內容看,民法典共1200多個條文、10萬餘字,覆蓋一個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既是人民權利的宣言書,更為維護人民權益織密防護網。這次編纂民法典,踐行了黨的根本宗旨,反映了人民的願望,迴應了人民關切,充分體現了保護人的權利、提升人的尊嚴、服務人的發展的立法精神與立法宗旨,飽含濃厚的民生情懷。特別是對民事權利保護的高度、深度與廣度都進入到了一個新境界,從而使法律能夠更好地滿足最廣大人民羣眾根本利益和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好民法典,是各級黨委政府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我們更好為人民服務的法律準繩,我將認真組織_系統抓好學習貫徹落實,切實保護好人民權益,進一步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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