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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後感

讀《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後感

本書描述一九六八年蘇俄入侵捷克時期,民主改革的氣息演變成專橫壓榨之風潮,本書剖示隱密的無情,探討愛的真諦,涵蓋了男女之愛、朋友之愛、祖國之愛。在任何慾望之下,每個人對於各類型的愛皆有自由抉擇的權利,自應負起誠懇執着的義務。下面是小編為你準備的關於《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後感 ,歡迎閲讀,希望你喜歡。

讀《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後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後感

用兩週時間讀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就在犯難這篇讀後感應該如何寫,因為這不是一本普通意義上的小説,不以講故事的技藝取勝,它講的不是翔實的故事,而是生活的梗概,就像塊五仁月餅,不管麪皮是怎樣的故事,只要能包進哲學、心理學、政治、宗教、音樂等各種餡,那才是精華,耐得起吸收,也耐得住時光的打磨。但不要就此誤以為這塊五仁月餅外表必定土得掉渣,相反,它外形同樣姣好,用語充滿哲思,又豐富連綿,嘲諷低調又極盡辛辣;敍事結構有點像電影手法,略有點鬆散,但切放自如。就本質而言,與其説它是一本小説,倒不如説它是一本哲學書。所以書評並不好寫,只能寫寫讀後感之類的東西,以聊表本書曾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跡。

文中多處引用了尼采,開篇就提出尼采的“永恆輪迴説”的意味所在,即如果世界是無限輪迴的,殘酷和美麗都會一再重複出現,人的一舉一動都成為無法承受的重負;但如果輪迴不存在,既不能與前世對照,也不能在來生修正,人生就成了永遠成不了畫的草圖,一切不能被原諒的,似乎都有了被原諒的理由,沒有重負的人生就真的輕鬆嗎?顯然不是,這就是本書探討的第一個主題——輕與重。

在我看來,四個男女主人公中薩比娜和托馬斯的抉擇着重點出了這個主題,上個世紀六十年代的捷克是一個消滅個性的烏托邦,薩比娜在父親的管制和社會的壓制下荒蠻成長起來的,一生都在叛逃,她的畫作外表明媚,內在晦澀;她能感受到的教堂的“美”,就在於“它是一個被遺棄的世界”;她酷愛墓地,認為那裏才是人間的天堂;她跟不羈的酒鬼結婚、離婚,再做不同人的情婦。她叛逆成癮,無處安定,就像一片自由的雲,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似乎什麼都發生了,其實什麼都沒發生。發生了固然悲劇,什麼也沒發生卻更加悲劇。成長之初揹負得過多,長大後就想一古腦甩掉所有,及至以後看到負擔就畏懼,再無法揹負任何東西。輕飄飄地無立錐的能量,像無腳的小鳥,真真是不能承受的輕負,寧願能夠重些,把生命留住。

托馬斯與薩比娜很像,都處於世俗(媚俗)對立面,他與父母、前妻、兒子斷絕關係,從前半生種種牽絆中脱身,成為所謂完全自由的人。但事情總會有轉折,六個巧合的橋段就把特蕾莎推到 托馬斯面前,以愛情的名義。於是托馬斯在愛情之重與自由之輕之間迂迴,愛人與情人兼得,不願讓渡兩者的好,也必受兩者的累,特蕾莎重複做着不同的惡夢,但主題只有一個。而另一個轉折是事業上的,托馬斯不願在對當局屈從的道歉信上簽名,從而丟了前途光明的手術刀的工作。這個動作背後很難説是基於民族大義或責任感,更多是基於對眾人推搡綁架的消極抵抗。總之,在半推半就間,他承受着這兩份生命之重,似乎生活變得輕鬆了,這就是詭異之處:看似輕巧的實難承受,看似沉重卻容易承受。很難説每個決擇是該避重就輕,還是相反;也很難説托馬斯夫婦最終被馴服的田園牧歌生活是真美好,還是真無奈。如果生命可以重來,或可以與前世今生比較,但人生只有一次,註定無法衡量內心的冷暖。你能因為它是未經排練的生活,而輕視僅此一次的生命體驗嗎?非此不可時,是因為珍惜;別樣亦可時,是因為豁達,有所為有所不為。

“只有一次”的生命體驗,卻還要麻煩地分出靈與肉。動物沒有靈與肉的區分,人在成其為人之前也沒有靈與肉的區分。照作者的意思,人能從鏡中、水的倒影中辨認出自已,就是人痛苦的開始。看來,鏡子的發明不是為了正衣冠,而是為了讓靈魂辨認出屬於自己的肉體,這個肉體也通過鏡子來依稀分辨出靈魂的模樣。造物主這樣發明,難道是為了讓人可以隨時隨地地拆分兩者嗎?女人似乎很難做到,特蕾莎不能,交付肉體的時候,靈魂在哭泣顫動,叫囂着屈服。而男人似乎很容易做到靈與肉的分離,托馬斯為擅長這種分離苦惱過,至少他應該為此而苦惱過,於是他找到了一種解釋:他只是為了尋找女人與女人之間那百萬分之一的不同,似乎女性之“我”的不同就只藏於那百萬分之一的肉體不同之中。

特蕾莎其實也在尋找那百萬分之一的不同,不僅是肉體上的、也是靈魂上的、能使她區別於她的母親、能使她區別於托馬斯的其他情人。特蕾莎在母親的恨意和嘲弄中長大,充滿自卑和不安,需要藉助外力來尋找那點自我:小時候藉助於鏡子,長大了藉助於愛人的目光;當在愛人的目光中尋找不到自己時,她屢做惡夢,以夢中哭泣的靈魂來提醒自己的不同。如果放棄尋找自我,讓自我混入人羣,不分彼此,也許就不會有疼覺,但同時也放棄了靈魂的識別。

本書還單列出一章“不解之詞”,講的是弗蘭茨與薩比娜這對情人之間交流的“狹徑”和溝通上的鴻溝,其實這又何止是戀人之間,它也是人與人之間“不解之詞”。他認為革命和遊行是美是力量,她認為那是媚俗;他喜歡羣體的狂歡,她喜歡一個人的獨舞;她要個性和隱私,他要絕對的真實和透明。沒有無緣無故的喜歡,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憎惡,一切都可追溯到成人之前的經歷。另外,正如文後附着的短評所説,這是兩種牧歌,一種是集體的牧歌,像一場偉大的進軍,不管向什麼地方進軍,目的都是為了消滅個性和界限,走向大同,帶着理想的浪漫色彩,但對生命的絕對認同往往會導演出荒誕鬧劇;另一種是個人的牧歌,是一個隱士加孤獨者的世界。就像如今有些媚俗的正能量,不可否認,在羣體的狂歡中,需要的正是可以推波助瀾、潤澤心靈的正能量,負能量如同大糞,讓人不敢正視,儘管它們客觀存在。我們需要別人注視的目光,所以媚俗無可避免。

最愛的小狗“卡列寧”走了,這個名子取自小説《安娜卡列寧娜》,是它主人最愛的一本書。它提醒人們時間只是循環往復,而不是一去不復返的;它代表人類之初在伊甸園裏的幸福生活,可以靈肉合一;它代表一種不求回報、不想改變對方的純粹的愛;它代表着人類的悲憫,它最後投給主人的目光讓人無法承受,不能言卻説盡一切。最愛卡列寧的臨走前留在人間的微笑。

最後以文中提到的尼采一個小故事結尾:尼采正從都靈的一家旅店出來。他看見門口有一匹馬,車伕正用鞭子在抽打。尼采走到馬跟前,不顧眼前的車伕,一把抱住馬的脖子,大聲哭泣起來。這是1889年的事,尼采早已離去,他也一樣,遠離了人類。換言之,他的精神病就是在那一刻發作的。而我認為,這件事賦予他的行為以深刻的意義。尼采是去為笛卡爾向馬道歉的。就是他為馬而悲痛的瞬間,他的精神受到了刺激(他因而與人類徹底決裂)。

後記:這篇文實在難寫,不屬於筆者感性的風格,因此前前後後花了五六個小時來寫,終於還是寫完了,也算是一個對自己的交代。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後感

人們時常感歎生命的沉重,總有一種不堪重負的感覺,為什麼會有這種感覺?是因為相信生命可以永恆輪迴嗎?人們總是認為今日的選擇或者是現在所做的事會對以後抑或是將來甚至來世都會有着深刻的影響和必然的聯繫,所以,當我們面對眼前的事情並且作出選擇的時候,才會患得患失,憂慮重重,使每一次的選擇變得沉重,以至於使生命也變得沉重。那麼,事實上又真的是這個緣故嗎?其實世間並不存在永恆輪迴,生命只有一次,並且從一開始,它就頭也不回地向着終點奔去。只有一次等於一次也沒有,只活一次等於一次也沒活。

人的一生是一張永遠不能成為正式作品的草稿,是一場永遠不能正式登上舞台的彩排,生命屬於我們只有一次,到頭來,我們自己是無法通過比較來檢驗出究竟哪種生活方式更正確。於是我們沒有必要把每一次的選擇都看得那樣的重要,那樣的沉重,我們儘可以做一個凡夫俗子,隨心所欲地去享受生活的輕鬆,然而,真的能夠這樣嗎?也許有的人真的可以,但是,也還是會有一些人難以承受這種生命之輕,有甚於生命之重,正如文中的醫生托馬斯和他的情人薩賓娜,在他們身上,靈魂與肉體是相分離的,肉體能盡享的輕卻使靈魂感到莫名的沉重。

賞讀這一段時心情很壓抑,米蘭·昆德拉的文風類似於張愛玲,筆鋒直指人類最原始的慾望,直接、犀利。可人們卻不得不承認這些慾望的真實和無德。我想,米蘭要説的是:無德為輕,輕讓人們無法負載在生命的軌道上。特雷莎的媽媽——薩比娜年輕時很漂亮,有九個追求者。第一個最英俊,第二個最機智,第三個最富有,第四個最健康,第五個最高貴,第六個最會背詩,第七個曾周遊世界,第八個會拉小提琴,第九個最有男子氣概。特雷莎的媽媽最終嫁給了第九個,不是因為她愛他,而是因為她和他不小心有了特雷莎。她不愛特雷莎,她一直在想另外八個都比第九個好。她在想她還沒有追求過別人,於是,她離開了最有男子氣概的男人,繼而去追求一個沒有男子氣概,犯過幾次罪,離過兩次婚的男人。她嫁給了他,從此,她開始淪落,漸漸失去美貌,變成潑婦。這段的印象是最深刻的。米蘭把九種特質分配到九個人身上,特雷莎的媽媽卻只能從中選擇一個。她誰都想要,因為她不知道自己最需要什麼。她不但逃避家庭,逃避婚姻,逃避情人,也逃避祖國,逃避革命,是個典型的背叛者。她的貪婪讓她來到一個一無所有的人身邊。她開始失去原本擁有的一切,失去美貌,失去生活品質,失去靈魂。當特雷莎把門鎖上,要求獲得自己最基本的權利的時候,作為媽媽的她暴跳如雷,這才意識到一切正在離她而去。她在用最後所擁有的母親的身份,幾乎是要挾着女兒留下。可一切都是徒勞,因為她從來都沒有承擔過生命中的責任,無論是對社會、對家庭、還是對親人。即便是她死掉也只是輕輕地一閉眼,不會有任何重量,她丟掉了靈魂。只有特蕾莎,雖然她沒怎麼逃避,但她最終也只能在“卡列寧”的身上找到真正的不求回報的忠誠。那麼這些逃避者的最終結果又將如何呢?當他們步入中年,一無所獲,認識到這種逃避的生命之輕是最難承受的時候,一切都晚了。生命,始終是永劫無歸的,不可以重新來過。因此,對一個有思想,有頭腦的人來説,逃避人生,逃避責任的最終結果只能是對於曾經的生命之輕,都將會是難以承受,也無法承受的。另一方面,米蘭所要傳達的愛情觀又是什麼?“愛情”總是玄而又玄。曾經以為,愛情是純感性的東西,如果我們用太多的理性思維去思考它,那麼愛情將不再純正。然而現在這種觀點幾乎完全被顛覆。愛情需要條件,需要理性的思考。我們要清楚自己最需要的是什麼,以此找個可以滿足自己需要的人,然後包容他的缺點,履行自己對對方的責任,這才是愛情。米蘭説,“負擔越重,我們的生命越貼近大地,它就越真實存在。”大概伴隨責任走過的愛情才是真實存在的愛情。寫到這裏,才恍然發現,執着地追尋一個自己想象的人是多麼地愚蠢,愛情亦或是在特別的時段遇到特別的人。

生活中,我們常常會遇到許多難以抉擇的問題,選擇據理力爭還是忍氣吞聲?選擇打抱不平還是熟視無睹?在這種情況下,這本書的確幫了我們不少忙,遠離輕鬆選擇刻苦,這不是自虐,是在迷茫中給自己力量,就像托馬斯念着這句話離開醫院去波西米亞找特雷莎並與之共度一生一樣。

書中有這樣一段話:“人永遠不知道自己該要什麼,因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和前世相比,也不能在來世加以修正,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檢驗哪一種選擇是正確的,因為任何比較都不存在。”這是托馬斯最初對是否開始這段愛情的掙扎。其實,我本人是不太贊同這句話的。誠然,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生命旅途中相似的選擇卻太多太多,所以我們完全可以在過去失敗的決定中,吸取經驗從而對下一次抉擇展現出十足的信心,而對與錯完全取決於我們自身以及身邊的人是否快樂。

小説主人公雙雙意外身亡的悲劇,不僅是他們所屬的那個時代的悲劇,同時也是我們許多現代人的悲劇。或許,作者正是在托馬斯一類人的身上,寄託了自己對人生無限未知可能性的探索。當看到小説結尾,我已經不能輕鬆地微笑,一縷深切的悲涼從遙遠的天際襲來。

正如米蘭所感慨的那樣,生命的初次排練便已經是生命本身,生命永遠是一張成不了畫的草圖!生命之畫是如此的潦草,還未來得及修正,也根本沒有機會修正,就畫完了匆匆的一筆。也許生命一切的結果,無論暗淡還是輝煌,都不值得追悔或者讚歎,一切的抉擇也沒有所謂正確、錯誤之分,那只是一道生命的軌跡。因為對於所選擇的道路,我們根本沒有機會比較其優劣!而使我們必須這樣走的理由,便是無數偶然表象下的必然,是你命中註定的“非如此不可”。這“非如此不可”是加載在我們身上的一道命運的符咒,或許正是你最想要而不能得到的部分,是你內心真正的渴望。

每一次回味這“生命之輕”,都好像是又認識了一位新朋友,每一次閲讀都會有新的領悟。當我們漸漸長大,經歷了所有的酸甜苦辣、悲歡離合之後再去品味它,一切都將是雲淡風輕,塵埃落定。你知道的,非如此不可。

標籤: 讀後感 之輕 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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