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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司考體會

我的司考體會

首先是複習時間。因為我到檢察院之前很少接觸到法律知識,沒有法學基礎,所以複習的時間稍微長一些。我的學習時間平時每天大約是三、四個小時,節假日每天覆習七、八個小時,在春節和非典期間有過兩三個月的中斷,累計複習時間大約在一年左右,在臨考前脱產學習了一個多月的時間。對於準備參加司法考試的同志,我建議要儘量減少社會活動,保證足夠的學習時間,並且在臨考前儘量保證一個月以上的脱產學習時間。司法考試的複習量非常大,教材、法條、習題、歷年考試題都要看,而且在複習過程中也會有很多事影響複習,沒有足夠的學習時間做保證,司法考試是很難通過的。所以,不論您的法學基礎怎樣,及早開始複習是明智的選擇,在複習過程中始終要有搶時間的概念,這可以為司考以外的其他重要事情留有餘地,為通過司法考試贏得主動。

我的司考體會

我使用的司法考試的複習資料有三種,一個是《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也就是司法部推薦的司法考試教材;一個是法律出版社出版的《XX年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配套測試題解》,也就是常説的司法考試“白皮書”;另外一個就是《XX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彙編》,就是通常説的法條。我認為司考教材是必備的,每本書的編者都是某個領域的專家教授,甚至有的人就是司法考試的出題者,所以他們所編著的教材具有一定的權威性。法條也是必須要有的,因為大多數司考試題的答案直接來源於法條。對於複習題,我選擇的是“白皮書”。它的優點是同考試教材銜接配套,以各學科的章節為序,在看完教材的一個章節後,馬上做練習,既可以鞏固所看的書本知識,可以比較直觀的測驗某一章節的學習效果,針對性很強。白皮書的缺點就是題量很大,六本書加起來的厚度跟一本教材差不多。對於複習題的選擇,我認為可以不侷限於“白皮書”,對於市場上一些信譽較好、質量較高、比較權威的複習題也是可以買的,不過買書的原則是你必須要充分了解這本書,不要看到上面掛了許多權威人士的名字或者寫的什麼司法考試中心組之類的字樣就買下來,因為劣質的複習題不僅浪費你的金錢,更重要的是它浪費了你寶貴的時間和精力,不僅不能對你有所幫助,反而成了通過司法考試的障礙。

司法考試不同的科目有不同的學習方法,複習的重點也不同,有的內容要以教材為主,有的則以法條為主,下面談一下各科目的複習方法。

法理學是沒有法條的,在學習是應牢牢抓住教材。重點是各個概念的理解記憶,而且一定要以教材的內容為準。學習方法主要是記憶,要把教材看透。要注意對法律的基本原則的理解和運用,有時還要運用其他學科的知識。

法制史部分的內容主要是記憶。考試的題目全是選擇題,注意適合出選擇的知識點,多做習題。法律職業道德的複習主要以法條為主,包括檢察官法、法官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範、法官職業道德規範、檢察官職業道德規範,要理解記憶。

憲法學中包括憲法、選舉法、人大、國務院、檢察院、法院的組織法和立法法。這方面的複習主要以法條為主,在熟讀法條的基礎上再看一兩遍教材來加深對法條的理解。在看法條的時候一定要細,並且要善於總結。

國際經濟法的學習要以教材為準,重點集中在國際貿易法中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國際貨物海上運輸與保險以及國際貿易支付的法律問題方面。我在學習的時候感覺比較吃力,主要是因這些內容離我們的生活太遠,不太好理解。實際上這部分內容沒有太高深的理論,都是一些常識問題,所以大家一定要重視,不要因為這些知識離我們太遙遠就有牴觸情緒,而且在看書的時候要把握好重點,對一些非重點的內容可以大膽放棄,相對而言,國際經濟法的得分要比民法、刑法的案例題得分更容易一些。國際法相對國際經濟法更好理解一些,重點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法律關係問題,都是記憶性的知識,要重點掌握概念。國際私法在考試中的內容重點是我國民法通則及其司法解釋中的涉外民事關係的法律適用的內容,把民法中這些內容記準,再做一些相關的習題,這部分內容是比較容易得分的。

在經濟法的複習上,我主要是背法條,在理解內容的基礎上強化記憶。經濟法的試題不象有的民法試題,在經過深入分析才能得分。這部分內容的試題在法條的原文上可以直接找到答案,只要把法條記準,得分是很容易的。

刑法有嚴格的法條,規定統一且有體系。總則部分的內容不難理解,主要以法條為主,熟記後看幾遍教材來加深理解。分則部分我基本看的是教材,對單一罪名的學習是相對容易的,重點要看罪名的概念,概念中包含着犯罪構成的四個要件,把概念記準了,構成何罪也就清楚了。在學習中,重點掌握確定罪與非罪的界限、此罪與彼罪的區別、單處一罪還是數罪併罰,以及量刑情節等。我感覺刑法學的難點是一些犯罪的競合和牽連,要靠多做相關的、有權威解析的習題來解決,並且要注意刑法關於牽連和競合的特殊規定。刑法學一些單行司法解釋很重要,不要因為它不起眼就忽略了,單行解釋往往成為多項選擇題中的一個知識點,如果你沒看到這個司法解釋,即使其他三個知識點全會,這道題也不能得分。不單是刑法的單行司法解釋,其他的司法解釋,尤其是近一年來新頒佈的,往往是司法考試的重要考點。在行政法的學習上,主要是以法條為主,相關的司法解釋要重點理解記憶,多做習題,通過做題來加強對法條的理解和掌握。

民法是一套概念、原則、制度和理論的體系,有一套有嚴密邏輯關係的概念,因此,掌握和理解概念是學習民法的基礎。民法的規則都非常抽象。最好的辦法是就是在案例中學習,通過案例掌握抽象的概念、理論和規則,將抽象的東西,轉化為具體的實例。學習民法耗費的時間是最長的,不能靠突擊學習。我學民法是先從法條開始看的,接觸到很多陌生的概念,不要一帶而過,要認真理解其中的含義,看了兩遍法條後開始做習題,在這時候做的題做錯的比較多,不是恢心,要邊做邊翻法條,做一道弄懂一道,在對答案時要注意自己複習的角度和出題的角度存在的差距,以便在以後的複習中有的放矢。對於民法的一些習題,不僅要做,而且要記,一些經典的內容如所有權轉移和風險負擔原則,記住案例題的效果會更好。學民法的時候不要學得太深,只要教材或者法條上寫的,只要記準會用就行了,不需要弄清楚為什麼這麼規定,不能較真,否則很容易干擾你的思路,考試的時候覺得答案都不太對,反而影響成績。

答案例分析題時要注意踩分點,問什麼答什麼,沒問的不答。注意一下司法部公佈的歷年司法考試答案中的評分標準,知道了什麼是踩分點,就可以有針對性的做答了。回答論述題時,一定要以案例分析的角度來答,從法理上、實體法上以及程序法上進行分析,千萬不要寫成申論的形式。在臨考試前要多上網站看一看,關注一下考試信息,對一些重點內容重點準備。

在複習備考之前,一定要對自己的情況有比較全面、客觀的認識和判斷,對司法考試的要求、內容、結構和題型作詳細瞭解,然後做出自己的複習應考計劃,有針對性地進行復習,可以先複習同自己業務有聯繫的科目,這樣有利於培養學習興趣。

學習法條不能死記硬背,拿到一個法條,首先要注意這個法條的關鍵詞,也就是考點,比如一些具體的數字、特別的規定等,在學習法條的時候要想到,作為出題者可能會從這個法條的哪個角度來命題,出題時的陷阱會是哪個角度,按照這種自己要考自己的方法,記憶法條的效率就會大大提高。在理解的情況下,要進行強化記憶,否則理解的內容也可能會在接受新知識的情況下忘掉。我説的理解是指看到這一部分時,就知道它講述的是什麼內容,而不再需要按字按句地去分析。我在臨考前在的一個月內對法條進行了三遍的強化記憶,對一些不好理解的內容,要做上標記,在最後幾天內反覆強化。複習時應記住遺忘規律理論,因為學習的過程其實是記憶與遺忘不斷抗爭的過程,重複是學習之母,每天學什麼了應當記下來,學過的內容儘量在一週內複習三次,這樣時間長了也不容易忘記。

在學習的內容中,有的知識記憶起來非常困難,但佔的分值卻很少,付出的時間於所得的分數不成比例,這時就要選擇放棄。在國際經濟法中的國際貿易術語通則中,需要記的東西很多,而且都是一些英文縮寫符號,無法理解記憶,只能死記硬背,需要很多的時間,但考試時佔的分值卻很少。我對這些知識點選擇了放棄,在考試的時候,考這方面知識的題只佔了一兩分。還有一個例子,《海商法》法條有近三百條,整個法條我看了有三四遍,題也做了一些,考試時海商法僅出了一分題,我還答錯了。我並不是主張大家也跟我一樣放棄海商法或是國際貿易術語通則,因為有些東西你記住了也是容易得分的,要根據你的個人的具體情況來選擇放棄什麼。在目前的司法考試中,輕者恆輕,重者恆重的理論依然是正確的。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學習習慣,在學習的過程中也不斷地在改進完善自己的學習方法,調整自己的學習方向,要在學習過程中不斷的修正自己的學習方法。

在司法考試複習期間,會有一個複雜而痛苦的心理過程,自信與不自信的心態是經常交替出現,如果不想再經歷一次這樣的煎熬,就要埋下頭來學習。在複習的過程中要有必勝的信念,如果在考試準備階段就底氣不足,就會過早地為失敗埋下伏筆,一旦想考就應全力以赴。司法考試絕不僅僅是拼智力、拼體力,必勝的信念在司法考試當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時刻想到,付出的努力同所得的分數始終是成正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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