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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警務室民警工作心得體會

基層警務室民警工作心得體會

公安部在《關於實施社區和農村警務戰略的決定》中,明確把做羣眾工作作為警務室民警的首要職責提了出來。貫徹落實公安部的決定,深入實施“兩大警務戰略”,警務室建起來了,民警下沉到位了,如何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的羣眾工作,提高羣眾工作水平,是基層警務室民警都在探索和實踐的重大課題。作為一名長期工作在基層一線的民警和帶兵人,筆者的心得體會是,要想做好羣眾工作,就必須注意“三個三”。

基層警務室民警工作心得體會

一、必須克服“三種觀念”

一是必須克服以管理者自居,視羣眾為單純的管理對象的錯誤觀念。在實際工作中,基層一些民警始終不能擺正自己和人民羣眾的關係,總是認為,自己是代表政府管理人民的,羣眾就是公安機關的管理對象,所以,總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對羣眾頤指氣使,把黨和人民交給的權力用來擺架子、施威風,“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無形當中把自己擺到了羣眾的對立面,人為地拉遠了民警與羣眾之間的距離,影響了整個公安隊伍的形象和聲譽,使公安工作的羣眾基礎受到了衝擊和動搖。這樣的民警恰恰忘記了自己來自於羣眾,賴以羣眾的養育而生存,靠羣眾的支持而工作,把管理和服務割裂開來、對立起來,只注重管理,向羣眾施加壓力,而忘記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一黨的根本宗旨,把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理念拋在了腦後。要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的羣眾工作,就必須首先擺正民警與羣眾之間的關係,真正放下高高在上的臭架子,徹底摒棄單純的管理觀念,把服務擺到與管理同等重要的地位,寓管理於服務之中,在服務中體現管理。

二是必須克服與己無關,視羣眾的求助為份外負擔的錯誤觀念。在農村,應當充分肯定的是,隨着法制宣傳教育的不斷深入,羣眾的法律意識有了明顯的提高,一遇到為難招窄的事情,求助於法律、求助於公安機關的行為明顯增加。但有一個不容忽視的現象是,羣眾不知道哪些事情應該歸哪個部門管,有事總願意找派出所、找民警予以幫助,這從另一個角度講,也體現了羣眾對公安民警的充分信任。而實際工作中,我們有的基層民警卻不能正確對待這種事情,羣眾的求助,屬於我們管轄範圍內的事情尚能夠及時接待、受理和辦理,而對不屬於公安管轄的事情,冷冷地一句:“這事兒不歸我們管”,便將羣眾拒之門外,不做耐心細緻地解釋,不告訴應該到哪個部門去辦理。長此以往,羣眾對這樣的民警也只好敬而遠之、疏而遠之,公安機關的信譽度無形中打了折扣。其實,老實、淳樸、憨厚的農村羣眾,是通情達理的,你只要和顏悦色地把道理給講明白,誰也不會故意為難人的。對於屬於我們職權範圍內的事,應該盡力辦、儘快辦,不斷提高辦事效率和質量,這是對的、毫無疑問的;對於不屬於我們職責範圍內的事情,也必須熱情向羣眾解釋清楚,幫助羣眾聯繫或者明確告訴去哪個部門辦理,羣眾明白道理後,既可以在事情的辦理中少走彎路,也會對我們民警心存感激。

三是必須克服小事一樁,對羣眾請求我們辦理的事情不屑一顧的錯誤觀念。偵破刑事案件,依法、及時查處治安案件,無疑是公安機關責無旁貸的重要工作職責,但就廣大的農村來説,羣眾求助於我們的往往多是一些丟了一隻雞、少了一隻狗、毀了一壟苗、斷了一棵樹的小事,這些事有的根本就不夠公安機關的立案標準,治安處罰也於法無據,有的也不是公安機關管轄範圍內的事,但恰恰在我們民警看來是“小事”的事,在羣眾看來卻是事關其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恰恰是由於這些“小事”拖起來得不到解決,使鄰里之間、幹羣之間的矛盾日積月累,摩擦導致糾紛,糾紛演化成械鬥,直至釀成治安或刑事案件,影響了農村的和諧,影響了農村的治安穩定。所以,“羣眾利益無小事”的告誡應當似警鐘時刻迴響在我們的耳畔。農村警務室民警要積極參與民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下力量協助黨委、政府或村幹部把這些“小事”協調好、解決好,把矛盾和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二、必須創新“三種工作方式方法”

適應新的工作形勢和要求,不斷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是基層警務室工作不斷取得新的進展,創造出新的局面的必要途徑。做好羣眾工作,必須在下列三個方面不斷創新方式方法:

一是要創新入户核查的方式方法。入户核查,是基層民警掌握轄區居民情況、有效加強人口管理和户籍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警務室民警瞭解羣眾家庭生產、生活等情況,瞭解羣眾疾苦,改善警民關係,有針對性地為羣眾提供服務的必要途徑。以往工作中,警務室民警大多是按照上級公安機關的統一部署,定時到羣眾家中進行核查,缺乏自主性,有時也往往因為羣眾家中無人無法進行。新的形勢下,入户核查必須根據農村的特殊情況因時、因地、因人制宜地進行,才能達到理想的效果。春節期間,外出打工的青、壯年勞動力返回了家鄉,家人團聚,這是我們入户核查、接觸羣眾的最好機會;春種、秋收季節,大多男青、壯年勞動力也返回農村,這就需要我們走進田間地頭,抓緊進行走訪調查。對於那些養殖大户、種植大户、販運大户等,我們可以利用他們的農閒季節隨時進行走訪,瞭解其所需、所想、所盼,瞭解他們的治安需求,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二是要創新辦理相關證件手續的方式方法。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的加快,人財物大流動的趨勢必然要波及到農村。每年農村都有大量的青、壯年勞動力要外出打工,每年都要有一定數量的農村中學生要到外地就學,每年都要新增一定量的機動車,每年都要有一定量的外來人員到本地轄區打工或創業。羣眾到公安機關辦理身份證、户口和車駕手續及牌照等的機會大大增加。近年來,基層派出所和警務室民警在工作實踐中,創造了上門服務、預約服務、延時服務、代辦服務和“流動警務車服務”等多種服務形式,得到了羣眾的普遍歡迎,應該繼續提倡和發揚。每年春季,針對農民外出打工相對集中的實際,有的派出所還採取了將轄區各村按時間先後順序排開的做法,由所長帶領户籍內勤和警務室民警集中深入到各村主動為羣眾辦理户口和身份證等手續,極大地方便了外出打工的農民。隨着科技強警步伐的不斷加快,微機也將進入農村警務室,從現在開始,就必須做好警務室民警微機操作技能的培訓和訓練,待公安五級網開通後,及時為羣眾提供更加快捷、便利、優質的服務。

三是要創新社會治安防範的方式方法。組織、宣傳、發動羣眾切實提高自防自治能力和水平,搞好社會治安防範工作,是警務室民警做好羣眾工作的一項主要任務。近年來,基層民警在認真組織搞好多種形式的聯防隊、巡邏隊建設的同時,大力推廣了物防和技防等措施。比如安裝遠紅外線報警裝置、“氣死賊”等,花錢不多效果明顯的手段得到了羣眾的認可,這些方法是值得警務室民警繼續發揚光大的。隨着農村經濟的迅速發展、農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新穎、有效的技術防範手段會越來越多地被農民所接受,警務室民警必須堅持創新、發展的理念,隨時掌握先進的技術防範設施的發展方向,針對轄區情況,及時推廣安裝各種先進的技術防範設備,在抓好治保會、聯防隊建設的同時,使人防、物防和技防有機結合,逐步向更加註重技術防範方面的轉變。當前尤其是要選擇那些農村金融營業網點、加油站、灌氣站等重點要害部位和繁華的農貿集市適時安裝視頻監控系統,並與派出所聯網,以節省警務成本,提高防範效能,使農民在有效的治安防範中得到切實的保護,看到公安機關的服務誠意。

三、必須追求“三種良好效果”。

做好羣眾工作,是我們基層警務室民警的工作職責,也是鞏固公安工作的基礎,提高公安工作水平的有效手段。因此,在做羣眾工作中,必須努力追求“三個良好效果”:

一是要追求警民關係和諧融洽的良好效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最關鍵最核心的是要追求人與人之間的和諧相處,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而民警與羣眾之間的和諧相處,既是我們做好羣眾工作應該追求的目標,也應是我們警務室民警必須努力的方向。警民關係和諧與否,是要看發了刑事案件公安機關能否及時偵破,有了治安案件是否及時得到依法查處,但更多的還是要看我們的民警能否真心實意地對待羣眾的求助,能否真心實意地把羣眾的事當成自己的事來辦,是否切實維護羣眾的切身利益、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只要我們真心實意地置身於羣眾之中,想他們之所想、急他們之所急,幫他們之所需,真正做他們的知心人、好朋友,羣眾才會真心的理解我們、關心我們、支持我們,否則,你做得再好,老百姓也不買你的帳。

二是要追求社會和諧穩定的良好效果。公安機關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主力軍,我們做羣眾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密切警民關係,鞏固公安工作的羣眾基礎,進而做好公安工作,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而做羣眾工作,離不開我們職能作用的充分發揮。如果一個轄區治安秩序一團糟,羣眾沒有安全感,你再為羣眾做多少“小事”、好事,再怎麼説為羣眾服務熱情周到,也不可能贏得羣眾的信賴。所以,必須把維護好轄區的治安穩定,為羣眾創造安全、舒適、和諧的治安環境作為我們第一位的職責,傾心盡力,以平安促和諧,以穩定促發展。警務室作為維護社會治安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必須把及時掌握社情民意作為重要任務,及時發現和化解消極對立的不和諧因素,及時發現治安隱患,確保一方平安。

三是要追求羣眾滿意的良好效果。警務室民警做羣眾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就在於贏得羣眾滿意。羣眾滿意是檢驗一切公安工作的最好標準。“千好萬好不如羣眾説好,金獎銀獎不如羣眾誇獎”,告訴我們做羣眾工作必須把羣眾滿意作為唯一的尺度,真正做到情為民所繫,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要把維護好人民利益作為公安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羣眾的呼聲作為第一信號,把人民羣眾的需要作為第一選擇,把人民羣眾的利益作為第一考慮,把人民羣眾的滿意作為第一標準,在解決好治安問題的基礎上,真心為羣眾辦好事,解難事,文明執法,熱情服務,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就能讓羣眾滿意,就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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