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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居歲月》讀後感(通用16篇)

《山居歲月》讀後感(通用16篇)

《山居歲月》讀後感 篇1

在暑假裏,媽媽給我買了一本國際大獎小説,《山居歲月》,這本書是美國珍·克雷赫德·喬治寫的。故事幽默風趣,讓人百看不厭。裏面的主人公是山姆。他在無意中得知,他祖父在克思奇山留下的一塊格博禮農場。他在五月的時候離開了家去尋找格博禮農場。他帶了一把小刀、一捆繩索、一把斧頭和一些鋼片和打火石。這就是他在山中生後的用品。在尋找格博禮農場的過程中他歷經了艱險,他讓自己像是一棵樹,要生活在格博禮農場。

《山居歲月》讀後感(通用16篇)

讓我最喜歡的一級是“國王的獵鷹”。裏面講的是山姆想要一隻獵鷹。於是,他便去圖書館去查閲獵鷹的習性。發現獵鷹的巢築在懸崖峭壁上。於是他便來到離格博禮農場最近的一座大山。他看見有一隻母獵鷹在山上築了巢,還生了一窩鷹寶寶。山姆爬上了山,看見了鷹巢裏的5只鷹寶寶。他便挑選了一隻大的小鷹。回到了他的帳篷。

這段難忘的山居歲月裏,山姆學到了很多東西:用獵來的鹿皮製衣,用獵物的肉製成好吃的食物,用河邊的陶土捏造供自己取暖的火爐等等,這些事可是我們這些過貫了養尊處優生活的人想也不敢想的呀!在這期間,山姆還交到了許許多多的朋友。有浣熊傑西,有黃鼠狼男爵,有獵鷹驚風,有大學英語教授邦杜,還有男孩夾克先生,給他的山居歲月增添了無窮的樂趣,讓我羨慕極了。

想知道更多關於山姆的故事嗎?請讀《山居歲月》。

《山居歲月》讀後感 篇2

最近,我讀了一本有趣的書,名字叫《山居歲月》,讀了這本書,我引發了一陣思考。

這本書主要講了:小主人公山姆逆向思考,在獲得父母的同意下,帶着最簡單的野外生工具,離開了紐約這個大都市,回到曾祖父荒廢的克斯奇山農場,嘗試獨立的野外生活,在幾年後,家人因為不放心他,於是來到森林裏和他一起住在了森林裏。

相信許多小孩都有過離家出走的念頭,但僅僅只是念頭。也許有的孩子真獨自走出過家門,不過,他們只是離家那麼一兩個小時,或去網吧、車站、公園等地方。最實際的問題是:離家後如何生存?找什麼工作?住在哪兒?吃什麼?一般來説,離家出走的孩子都是跑了再説,不會考慮太多。但無論如何,大多數出走的孩子一般都想往大城市生活吧。在我看來,故事中的主人公小山姆卻有着聰明的頭腦和堅強的意志力來值得我們去學習去挖掘,雖然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個小男孩,但我們女孩子要想擁有獨立自強的性格,就得學學小山姆的這種大無畏的冒險精神。這更證明了學會生存,學會堅強,學會敢於面對困難等男孩成長必須具有的能力是多麼的重要。

讀完了着本書,我感慨萬千,想到小山姆自己燒東西吃的時候,真是有些可笑,想到小山姆與動物決鬥時,那場面真是觸動人心,想到小山姆與家人團聚時,真是讓人感到無比的幸福快樂……雖然我已讀完此書,但還想再讀一遍,因為他的風格清新,讓人回味無窮。

《山居歲月》讀後感 篇3

《山居歲月》講述的是男孩山姆離開在繁華城市的家,到深山老林裏獨自居住生活的故事。他起先還為了點火而犯難,被一隻黃鼠狼嚇一大跳,還只能睡在地上;但是到了最後,在他的努力下,他成為了一個標準的獵人——他有着自己的房子,有着做飯用的工具,有着純手工製作的獸皮衣服,甚至還有這一隻獵鷹!

從這本書裏,我學到了學到了許多關於在野外生活的知識,例如:怎樣從樹木裏提取鹽,怎樣捕獵,怎樣製作工具等。但我從中學到最多的也是最有用的東西是山姆自立的精神與勇氣。他在沒有任何人的任何幫助下,只憑着一本書裏學到的一點點知識,就在山中度過了一個天寒地凍的冬天,並且安全闖過許許多多危險的“關卡”。

自立是我們未來生活的一大關鍵,總有一天我們會像山姆一樣脱離父母,離開温暖的家,獨自生活,只不過不一定是在深山中,也不一定是山姆那麼小的年齡;總有一天我們也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困難,只不過不一定是真正的暴風雪或時危險兇猛的野獸;這些都無所謂,因為關鍵不在於具體的事情,而是我們能否像山姆一樣有探索未知的巨大勇氣與克服種種困難的堅定決心。如果我們有着勇氣與決心,我們就會成為像山姆一樣的優秀“獵人”,我們也會有自己生活所需要的一切,就像山姆擁有他所需要的房子、做飯工具、衣服、獵鷹等等一樣。

“自力更生”就是靠自己的力量把事情辦好,《山居歲月》這本書的主人公山姆就是自力更生,在山林中獨自生活的。我們也要向他學習,學習自立,學習怎樣自力更生。

《山居歲月》讀後感 篇4

寒假,我讀完了《山居歲月》這本書,它講述了一個男孩子學習在野外獨自生活的故事。

紐約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離開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尋找曾祖父留下來的葛博禮農場,一把小刀,一捆繩索,一把斧頭,一些打火石好鋼片,是他為這次出走準備的所有東西。對山姆而言,這不是一次短暫的旅行或露營,他是要像樹一樣在森林中長久地、獨立的生存。跟隨山姆深入森林的腳步,“野外生存”這四個字漸漸地不再是一種抽象的符號和虛幻的想象,它的真實、艱辛好迷人,如同磁鐵一樣吸引着沒有勇氣好沒有機會深入森林的我。

山姆是一個勇敢、智慧、有耐心……合為一體的人。他智慧,在山林中有了一個樹屋,穿着兔皮內衣褲,鹿皮做的夾克,温暖、寬鬆、帥氣。他有耐心,在釣魚時,魚鈎斷了,他堅持了,又做了一個魚鈎,一連釣了五條鱒魚才罷手。最令我佩服的是他的勇氣,他居然敢爬到鷹巢中,不顧母鷹的追趕,抓起一隻小鷹跑了。後來,他還教會小鷹學會了飛行、捕食,讓它成為一隻聰明的有素質的獵鷹,真是太大膽了。

對照山姆,我感到有些慚愧。每當到了電閃雷鳴的夜晚,我都會衝到媽媽的被子裏,或讓奶奶一起睡。在睡覺的時候,做了噩夢就哇哇大哭,再也睡不着了。現在一比較,我可真膽小呀!看了這本書以後,我下定決心要做一個勇敢的孩子!

我看完了這本書,學到了許許多多的生存方法。以後我在遇到什麼困難,都會像山姆一樣,勇敢面對,有信心戰勝它。

《山居歲月》讀後感 篇5

如果讓你在深山中生活,你會怎樣?如果讓你在沒有人的陪伴下在深山裏生活,你會感覺孤獨嗎?那麼,一隻老鷹會給你帶來快樂嗎?我想你們應該會回答“不會”不過那可不一定。這你就有一位呢,想了解他的話,就和我一起來吧!!

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離開了家裏,他要去尋找曾祖父遺留下來的葛博禮農場。在離開之前,山姆只帶了一把小刀、一捆繩索、一把斧頭,一些打火石和崗片。僅僅這些他就出發了……

你們説他在山中生活的快不快樂?孤不孤單?有沒有夥伴?那我就告訴大家,他快樂得不得了,一點點都不孤單,而且還有許多的“夥伴”不過這個夥伴呢,有點奇怪。它是一隻鷹和一隻黃鼠狼,怎麼樣?你有沒有這樣的夥伴?自我感覺一個能和動物交朋友的人一定非常了不起的人,即使你擁有高超的本領,但也未必能和動物交朋友呀!本書中,山姆是一個非常非常勇敢的男孩子。在面對生存環境的阻撓下,利用自己學到的野外求生知識,讓自己在常人無法生存的深山你頑強的生活了下來。這種生活是沒人陪,沒人説話,就是與人隔絕的地方。在這種地方生活,最難熬的就是孤獨。但卻又可以體會到常人無法體會到的東西。如果一個人沒有堅定的意志,沒有野外求生的知識 ,沒有急中生智的能力,那恐怕是無法在無水、無食、無衣、無人……在沒有一切的地方生存的餘地下,不能放棄,一定要抓住一絲希望。或許一絲希望,就救活了自己!

看了《山居歲月》 明白了野外求生是何等的重要,或許野外生存的知識,是你的探究法寶呢!!

《山居歲月》讀後感 篇6

今天我讀完了《山居歲月》,《山居歲月》是由美國的一名作家,名叫珍克雷赫德喬治寫的,而這本書還獲得過紐伯瑞兒童文學獎銀獎 。

作者為什麼要寫山居歲月則本書呢?因為珍克雷赫德喬治以寫自然故事為主的美國著名兒童作家。作品達一百部以上, 獲得過許許多多的獎項,深受文壇和大眾的推崇 。

《山居歲月》講述了一個男孩山姆葛博禮從父親口中得知他的曾祖父遺留下來了葛博禮農場 。一把小刀,一捆繩索,一把斧頭,一些打火石和鋼片是他為了去尋找山姆葛博禮農場的所有準備的東西,對山姆而言不是一次短暫的旅程或露營是要橡樹一樣長久地獨立地生存就這樣開始了。他用人類千百年時間習得又被人類用千百年忘卻的生存技巧活了下來。

他的身上藴藏這場人都沒有的一種能力 —— 野外生存的能力。

他在野外生存用活給自己燒出一個樹洞和一個儲藏室,用烏龜殼做碗和做燈而且還需要一隻獵鷹捕食,恰在此時一隻獵鷹,從頭頂飛過,他就當機立斷跟蹤這隻獵鷹,去找它的巢,結果獵鷹竟然飛到了險峻的峭壁上他鼓起勇氣開始攀巖,等他爬到鷹巢旁邊時已經筋疲力盡了。突然母鷹回來了,它張開雙翅,擊中了一下他的肩膀他感到一陣疼痛。不過,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抓了一隻小獵鷹放進口袋,就連忙爬了下去。他在尋找中一路走來,在四季的交替與萬物的變遷中他學會了諦聽與凝視自然。也給他自身帶來了磨練。

十分慶幸能夠讀到這本書,也讓我從中知道眯着你對生活的困難要樂觀地去面對。

《山居歲月》讀後感 篇7

今天,我又讀了一遍《山居歲月》,故事中的情節再一次讓我着迷。就像《華盛頓電報》對它的評價一樣:“非常令人驚訝,這本書吸引我一讀再讀。它老少咸宜、風格清新,讓人回味無窮。”

這本書寫了紐約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離開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尋找曾祖父遺留下來的葛博禮農場。一把小刀,一捆繩索,一把斧頭,幾顆打火石和鋼片是他為這次出走準備的所有東西。對於山姆而言,這不是一次短暫的旅行或露營,他是要像樹一樣在森林中長久地獨立地生存。

跟隨着山姆深入森林的腳步,“野外生存”這四個字漸漸地不再是一種抽象的符號和虛幻的想像,它的真實。艱辛和迷人如同磁石一般吸引着所有沒有勇氣和機會進入野外的我們。如何用打火石和鋼片點燃火種;如何把木頭削成漁鈎在溪水中釣魚;如何在沒有魚的時候尋找貝殼和山慈姑果腹……當這些人類用千百年時間習得,又被人類用千百年時間忘卻的生存技巧在一個叫山姆的紐約男孩離羣索居的日子裏神奇地再現時,我們才驚覺我們已經和孕育了所有生命的自然界離得有多麼遙遠!

“驚風抖抖羽毛。我把它捧起來,貼近下巴,用鼻子去搓揉它温暖的毛……從這一刻起,我就愛上了這隻鳥。看它滑稽、笨拙的動作,感受生命的存在,真令人愉快。”正是這隻名叫驚風的幼小獵鷹與森林裏的眾多動物陪伴着山姆,讓他在這遠離人羣的深山裏,不再孤單。

山姆在少年時代能夠有選擇離羣索居生活方式的自由和勇氣是幸運的;有機會能和《山居歲月》相遇的人們也是幸運的,它讓我們找到了自己的內心深處。

《山居歲月》讀後感 篇8

前不久我讀完世界銀獎小説《山居歲月》,合上書本,從在椅子上,頭仰着,閉上眼睛,回想起那令人回味無窮的故事,還有那些驚險、傷心、勵志的畫面,不由地從心裏贊這本書。本書的主人公山姆正在享受着過寒假的歡樂,與小夥伴一起娛樂,自由自在時,遇到一件令人沮喪的事。一天吃飯時,他的父親對他説:“山姆,你已經13歲了,該獨立了。我準備將你送往葛採爾森林去尋找你爺爺的遺物與小宅,行嗎?”山姆知道那是個危險的森林,可是他爸爸又那麼温和地對他説,只好點頭答應了。第二天,他被子送往森林,他的冒險開始了,他先找到了許多木料,製成了所需要的傢俱,後面還認識了小鷹“驚風”,與它成為夥伴。往後,它們一起合作,躲過野獸與獵人的追殺,完成了任務。

誰會相信一個未成為大人的少年,居然自己在一片危機四伏的森林裏,而且完好地生存了下去。他用智慧創造了自己的小家,用勇氣去捕殺獵物和與敵人抗戰,用堅持不懈的精神完成了自己的目標,還用那好強的心理找到遺物,令人折服。

想一想,我們和他一樣大,一樣出生於老百姓家,為何這些品質我們卻沒有?要是換作我們會怎麼做?是否會堅持不住,逃了出來?如果堅持下去會怎樣?一連串的問題讓我反覆思考,反覆琢磨,最後得到了一個啟示:作為一個與山姆同門同歲的人,作為一個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我們來説,山姆是我們的榜樣,我們應該學習他那機智勇敢,堅持不懈,英勇無畏的品格,雖然不能去森林去體驗,但是我們可以從生活中的點點滴滴中體現出來,不要當一個“小皇帝”。

《山居歲月》讀後感 篇9

今天我讀了《山居歲月》這本書,讀了它我心中倍感驚訝。

《山居歲月》這本書主要寫了:紐約男孩山姆·葛博禮,再五月的一天離開了家,他要到克奇斯山脈尋找曾祖父留下的葛博禮農場。一把小刀、一捆繩索、一把斧頭、一些打火石和鋼片是他這次出行的所有東西。他在深山中,用巨大的杉樹樹洞做房子;從兇猛的母鷹身邊捉出一隻小鷹,並將他訓練成一隻獵鷹;用身邊的材料,製作各種調味料;設計各種陷阱,捕捉小動物;在深山中度過一年又一年……最後,將父母兄弟姐妹也帶來了農場。

讀完了這本書,我不禁感慨萬千。他,山姆·葛博禮,一個少年,在克奇斯山脈裏,僅僅只是依靠一把小刀、一捆繩索、一把斧頭、一些打火石和鋼片,山間的動物和水果,以及堅韌的意志力。全然沒有依靠任何一樣現代工具,和他人的給予,克服重重困難,在克奇斯山脈裏生存了下去。這是多麼大的意志力和勇氣啊。如果是我們,有補給,有防範野獸的措施,有帳篷,有野營的全部裝備,但是我估計沒有一個人能夠在那裏過夜。因為我們的的意志力,在夜晚夜鷹啼叫、狼羣嚎叫的情況下,簡直不堪一擊。所以,現在還不晚我們要盡力做一個:意志力堅強、勇敢,面對困難認真不放棄的人,

讀了這本書我明白了做人要做一個意志力堅強、勇敢,面對困難認真對待堅持不放棄的人。

《山居歲月》讀後感 篇10

今天,我看完了《裝在口袋裏的爸爸》這本書,我一邊看一邊哈哈大笑,簡直太精彩了!我真佩服作家楊鵬叔叔野馬般的想象力!

主人公楊歌的爸爸居然有預測未來的本事!也許,你們不相信——他是個拇指大的小人!楊歌的爸爸原來是個五大三粗的大高個,可只要被楊歌的媽媽罵一次,就縮小一點。結果,罵了一百八十遍,就只有一寸高了,所以就只能裝在楊歌的口袋裏,成了裝在口袋裏的爸爸,當然也成了楊歌的學習監督員了。

我最喜歡的兩篇是《預測考試題》和《媽媽的第一桶金》。

《預測考試題》講的是星期一“冷麪殺手”(數學老師)要小測,楊歌很害怕。他説:“爸爸,你真的什麼都能預測嗎?”楊歌爸飛快地點頭:“那當然,不信你試試!”楊歌裝作漫不經心地説:“嗯,預言什麼好呢?對了爸爸,明天數學要小測,老師要出十道題,預測考試題這種事情你行嗎?”楊歌爸拍拍胸脯:“肯定行!”楊歌爸刷刷刷地在楊歌的本子上不停地寫,楊歌一直樂。楊歌爸突然把筆一推説:“考試不能作弊呀!”楊歌説:“爸爸,你放心,我不會因為你預測不出來就説你不是好爸爸!”“誰説我預測不出來?”“哎呀,差點中了激將法!”我覺得楊歌爸早就中了楊歌的激將法,對楊歌來説八道題也就夠了。

楊歌參考了很多書,花了三個多小時才把題目都做出來。考試時,楊歌很快就完成了八道題,最後兩道題就簡單地做了幾步。結果,楊歌竟然考了80分(一道題10分)!

回到家,楊歌高興地把楊歌爸捧在手心,楊歌爸也樂得手舞足蹈,共同慶祝。我多麼希望我的爸爸也能預測未來呀!我也會請他幫我預測考試題,讓我每次考試都得滿分。可是,據我所知,我爸肯定是不同意的,我這叫痴心妄想!

《媽媽的第一桶金》講的是楊歌的媽媽花__元買了股票。爸爸勸她不要投資股票,説後天股票就要全面跌價。他媽媽瞪了他爸一眼,説:“你懂什麼?”可他爸爸的預言果真靈,媽媽的第一桶金不但沒挖到,反而__元全虧了,傷心地流淚。爸爸安慰她説:“現在,股票跌到地板價了!可大家沒想到的是地板下還有地窖,地窖下面還有地獄,大家更沒想到的是,地獄還有十八層!”哈哈,楊歌爸還真幽默!這是我最喜歡的一段話。

大家有沒有動心了?你是不是也想有一個這樣的神仙爸爸呢?你是想讓他替你預測彩票呢,還是替你預測股票,或者預測考試題呢……那就來讀一讀這本書吧。它會讓你異想天開,快樂無窮!

《山居歲月》讀後感 篇11

《毛毛》這本書講述了一個關於時間的竊賊“灰先生”和小女孩“毛毛”的不可思議的故事。灰先生認為所有可有可無的事情用去的時間都是浪費,他們偷竊時間壯大自己的生命,讓人們的生活變得無味,沒有感情的滲入,使人們變得越來越老、越來越老。

小女孩毛毛想保護時間,灰先生想破壞他們的友誼,從而得到更多的時間來壯大生命。不過毛毛是不會讓他們的計劃得逞的,於是毛毛冒着生命危險和她的寵物(一隻能把自己想説的話顯示在龜殼上的烏龜卡西歐佩亞)找到了時光老人侯拉師傅,走進了時間的王國。她在時間的王國中找到了時間和人類的祕密——時間就是生命!當生命的花朵綻開時,也就意味着一個生命的誕生;當一個生命結束時,就會有一朵相同的生命之花再度綻放。知道了這個祕密以後,她回到現實世界中和灰先生不停地周旋,終於消滅了灰先生……

讀到這裏,我感覺有些不可思議:毛毛只是一個衣衫破爛、頭髮蓬鬆的貧窮女孩,她為何有如此強大的勇氣和膽量,為了拯救人類,敢於冒着生命危險與灰先生殊死搏鬥,就像人類的守護神一樣。在細讀之後,我終於揭曉了答案:那是因為作者米切爾·恩德清楚地知道:時間是很重要的,它就像生命一樣寶貴;浪費時間,就是浪費生命。而他把這種珍惜時間的精神力量給予了書中的毛毛,使毛毛的力量遠遠超過了灰先生金錢的誘惑,她愛着人類,不顧自己的生命危險,也要保護人類的時間。而灰先生呢?利用金錢誘惑人心,來騙取人們的時間,不用説,這種行為是罪不可恕的!

這本書告誡人們:現代人的慾望是十分冷酷的,它就像一把利劍,隨時都能刺穿人的心。它提醒人們不要為了追求效率,而失去純潔、美麗的心靈,遺忘了明媚而温暖的陽光、潔白無瑕的雲朵,整天生活在自私、陰暗的世界裏,互相殘殺。毛毛的精神告訴我們,應該珍惜兒時的時光、美好的童年以及朋友間的友誼。

其實灰先生就藏在我們的身體裏、血液裏,他隨時都有可能侵害我們,讓我們“置於死地”。所以我們不能白白浪費時間,不能讓灰先生剝奪我們的生命!

《山居歲月》讀後感 篇12

《父親的病》講的是魯迅為生病的父親求醫問藥,結果還是沒有救回父親的經歷。

父親生病時,魯迅為父親請了很多的醫生,這些醫生都有共同的特點。

首先,他們都自稱是名醫,其次,診金都十分的貴,還有也是十分重要的一點就是藥引很奇怪。新方一換,需要花很長的時光找。先買藥,再尋藥引。嚴重耽誤了病人的病情。比如第一個來的“名醫”藥方中的““生薑”兩片,竹葉去尖,他是不用的,起碼是蘆根,須到河邊取掘;一到經霜三年的甘蔗,便至少也得搜尋兩天。”這樣很耽誤時光,延誤最佳治病時光。

又例如後面來的陳蓮河先生,他的藥方是一種個性的丸散和一種奇特的藥引。但最終還是沒有用。最終父親的病如益惡化就請巫師,

但最終聽從衍太太,在牀邊喊父親,最終還是失敗了。

從這篇文章中,我懂得要相信科學,不要迷信。

文中,魯迅的父親因為過於迷信中醫,相信那些根本好不了的偏方,而不相信科學,讓西醫診治,雖然此刻中醫是我們得以大國粹,但前提是它是由科學可依,就算沒科學所依,至少不像文中那些“名醫”所説的那麼懸。

在古時候,雖然有類似於華佗,扁鵲的神醫,可是當時還是以封建迷信來治癒疾病或躲避災禍,例如我曾在電影裏看到,明朝倭寇攻打某城,那個城的老縣令,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抵禦外敵,而是到寺廟吃齋唸佛,期望根本不存在的佛祖來解決問題,更多的求雨,一羣巫師在那裏手舞足蹈,但滴雨未下,簡直是勞命傷財,最終還沒有效果。

最有代表的就是那些帝王,術士尋道成仙,成天吃一些所謂的“丹藥”或長生不老藥,其實,那些藥鉛,汞嚴重超標,又是煙熏火燎,非但沒有長壽的效果,反而讓他們更早的離開了人世。

有一邊文章説過:“有一個老和尚有一個磬,每當寺廟裏的鐘敲響時,磬舊貨跟着響。老和尚以為是妖魔鬼怪在作怪。但其實這只是共振問題,只要日他們的頻率不一樣就行了,説得再簡單些就是,在磬上或鐘上磨磨就能夠了。

所以,我們不要相信那些沒有科學依據的話,要相信科學,要以正常的,科學的渠道,來解決疑難困惑。

《山居歲月》讀後感 篇13

抱着應付公事的心態,毫不情願的拿起了這本早被我遺忘到九霄雲外的《簡愛》,不得不承認,我讀書的態度隨着故事情節的發展跌宕起伏,我被故事情節深深的吸引住了,當小簡愛被斥罵的時候,我不禁對這位被命運捉弄的孩子報以同情的眼光,或者在她的眼中,這所謂的同情是對她的蔑視,她不需要,童年的悲慘遭遇讓她反感,也會讓他感到痛恨。

或者是海倫和譚波兒小姐的出現,讓她學會了改變,但在閒暇之餘,我們不得不感慨當時社會的無情與冷漠。伴着簡愛的每一次的化險為夷,我不禁為她歡呼,當他勇敢拒絕聖約翰的求婚而堅持自己的真愛時,我被她的選擇所感動,當她去照顧已經殘疾的羅切斯特的時候,帶給人們的不僅僅是感動,更多的是心靈的震撼。

每一段的經歷更重要的還是寫出了一個青春少女的情感糾葛和心路歷程,她的心靈矛盾和內心衝突,她對自由幸福生活的渴望、憧憬和追求,將女主人公的熱情奔放,藐視習俗,追求解放的個性,表現得淋漓盡致。

從簡愛的身上,不得不對今天的生活報以慶幸,相比較而言,我們所缺少的不都在簡愛的身上體現出來了嗎,無論是從精神上還是生活中,簡愛的任何一點都應該是我們學習的楷模,是當今社會的典範。

《山居歲月》讀後感 篇14

我們每個人多有自己最想要的禮物:有的人可能希望得到一個洋娃娃;有的人可能希望得到一台嶄新的遊戲機;也有的人可能希望得到一些精美漂亮的飾品……可以這麼説,世界上有多少人,那麼就有多少個希望得到的禮物。這些禮物能帶給我們快樂,這不用質疑。但這些快樂並不是長久的,我們得到了這些禮物,它能讓我們一時開心快樂,感到興奮,但很長時間過去了,這些禮物就會慢慢地被我們遺忘。這些禮物並不會在我們的腦海中停留太久的時間,它也並沒有給我們留下多麼深刻的印象。所以,當我們得到它的時候,對它的好奇心就已經消失了,我們就會把它拋到一邊,相反設法的去得到下一個我們想要的禮物。

那麼,究竟什麼才是我們想要得到最珍貴的禮物呢?這個問題誰也無法回答。我們得到了這個,就想得到那個,我們擁有了一個又一個的禮物,但這些都不是對於我們來説最珍貴的禮物。在《最想要的禮物》這本書告訴了我們大家一個道理,我們最珍貴的禮物不是別人給予的,而是取決於我們自己的。禮物是我們生活裏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可以是實實在在的禮物,也可以是虛擬的看不見的禮物。一句話、一個眼神、一個微笑,都可能成為你生命裏最珍貴的禮物。但真正珍貴的禮物是什麼?是我們對生活的一種態度;是我們學會奉獻,而不是一味的索取;是我們學會感恩,學會珍惜;學會原諒以及被別人原諒,這,就是我們每個人都擁有但卻到最後才發現的最最珍貴最最想得到的禮物!

每個禮物都是一顆種子,種在了我們的心裏。那個最最珍貴最最難忘的禮物就是花開得最美麗的種子,在我們心裏發芽,讓我們學會了一個又一個道理,並且時時銘記在心。我們每個人都擁有這樣的一份禮物,就是為別人付出。嗯,禮物的意義就是:光有愛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將愛表達出來,用歡慶和送禮物的方式。所以,當你真正的為別人付出了,你就會明白,“給”永遠會比“拿”愉快。

在這本書的最後,我們和尹大碗一起明白了:每個人都該擁有兩個生日吧!一個,是自己真正出生的日子;而另一個,就是真正地意識到自己原來一直被愛着,並沒有被遺忘的日子。嗯,這,就是我們最最珍貴的禮物,是每個人都擁有的,但卻又是獨一無二的、專屬於我們自己的禮物!

《山居歲月》讀後感 篇15

餘華是我頗為喜歡的一個作家,他的創作風格很獨特,既有魯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錢鍾書似的幽默。最早接觸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時看根據他的小説《活着》改編的電視劇《福貴》,後來上大學第一次買小説,就買了一本他的小説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歲出門旅行》《在細雨中呼喊》《活着》《許三觀賣血記》《兄弟》等小説。

距離他創作出長篇小説《兄弟》後的七年,他精心醖釀出了《第七天》這部在“在絕望的荒.唐中反升華,在死亡的永恆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説。有人説:餘華把七年的光陰濃縮為七天來度過,未免也太短暫了!但我個人覺得獨具匠心的藝術家總能在短時間的表演中給讀者和觀眾帶來一生的思考和觸動。

今天下午我大塊朵頤的讀完了《第七天》,覺得它與之前的作品風格迥然不同,以至於有些評論者認為它很荒.唐,並認為它 是餘華出道以來最差小説。“更有”毒舌“稱此為小説中的《富春山居圖》 。別人怎麼想,我不管,我個人理解是餘華創作出了現實主義的鉅作《活着》這部代表他人生高峯的小説後,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種適合自己的創作方式,而 《第七天》無疑就是一個新的嘗試。它 藉助《舊約·創世記》開篇的方式,講述一個人死後七天的經歷。這個人沒有墓地,無法安息,在生與死的邊境線上遊蕩,然後來到一個名叫死無葬身之地的地方,那裏聚集了很多沒有墓地的死者……那裏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獨的,死後也是孤獨的,但死後當孤獨與孤獨相遇,大家圍在一起成為一個整體,而且人人平等時,那便是永生!

《第七天》是一部充滿哲理的小説,同時也是生活在此在世界芸芸眾生的圖像。餘華以其精湛的藝術構思和駕馭陌生化語言的能力將近十年來中國所面臨的社會問題濃縮在這篇小説中,極像一個冷靜而又客觀的旁觀者在揭示問題、分析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他寫的故事不再是遙遠的平行空間裏發生的故事 ,而是直面生活,如拆遷、墓地漲價、女強人的孤獨與愛情、 死嬰、賣腎、iPhone4s、理髮店 洗頭工悽美的愛情 、 火災、車禍 , 枉死的 袖管上戴着黑紗 的老人。彷彿我們置身於一個絕望的境地,生是無望,死後也無望,以致作者 思緒裏突然出現 了這樣 念頭,“我怎麼覺得死後反而是永生。”它超越了魯迅在 絕望的同時 不 放棄希望,在絕望中,反抗絕望 並昇華為希望的詩句 “ 絕望之為虛妄,正與希望相同 ”。這種虛妄,它貫穿於小説的始終,成為小説的主線,唯有死亡才能夠消解它。同時也比唐代詩人陳子昂“念天地之悠悠,獨創然而淚下”的詩句更獨孤的絕唱!比莎士比亞“生存還是毀滅”更具有震撼力的表達 。也即是我讀出的“ 在絕望的荒.唐中反升華,在死亡的永恆中得永生”的主題!

而這個主題,恰恰説明了餘華隨着人生閲歷的增加,隨着思考深度的遞增,也像其他的作家一樣趨向於宗教的懷抱,他的宗教就是他的作品所提出的解決方案,也即它心中的天堂,那裏—— 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樹木茂盛,樹枝上結滿了有核的果子,樹葉都是心臟的模樣,它們抖動時也是心臟跳動的節奏。很多的人,很多隻剩下骨骼的人,還有一些有肉體的人,在那裏走來走去。 那裏樹葉會向你招手,石頭會向你微笑,河水會向你問候。那裏沒有貧賤也沒有富貴,沒有悲傷也沒有疼痛,沒有仇也沒有恨……那裏人人死而平等。 它的名字卻叫“死無葬身之地”!而這個地方只有死後才能抵達,多麼荒誕,但荒誕的背後是血淋淋的現實。

《第七天》的出版,讓我再一次見證了餘華作為一個資深作家所具有的創作潛力,他總是與底層老百姓同呼吸,共命運 ,藝術化的展現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和表達出他們的心聲,這也許這 就是他創造力的源泉!

《山居歲月》讀後感 篇16

太史公作《貨殖列傳》,不拘泥於時,駁斥儒道兩大家有關經濟問題的觀點,大膽提出人類追求財富的合理性,字字鏗鏘,擲地有聲。“山深而獸往之,人富而仁義附焉”,無論多美好的志向都得有實現的基礎,財富,在很多時候就是我們人生的資本。

自從商業產生以後,貧富差距漸漸出現,同時因為有了差距,便生出許許多多的社會矛盾與衝突。作為以農為本的國家,古代中國一直到了清朝還在壓制商業活動,商人們承受着來自朝廷和社會各個方面的阻撓與壓力,可以説,一個成功的商人的創業歷程真的是步履維艱。士農工商中,商為最下等,其實各個階級都要養家餬口掙取銀錢,只是收穫渠道不同,收穫數量也不等。皇家貴族子弟生下來過的就是錦衣玉食的生活,雙手不沾一點腥土,整天跟着先生唸叨仁義禮智信,之乎者也,修身養性治國平天下。每每這些“貴人”不開心的時候,一個巴掌掄過去,捱打的小奴僕低頭含淚,以頭搶地,可憐兮兮地捂着一邊打紅的臉:“奴才該死!”同是人,貴賤就這麼給劃分明瞭,你,窮人家的孩子,就是受欺負被奴役的命。富人家是有自己的煩惱,他們擔心的也許是明天去哪裏遊玩,應該穿什麼樣的衣服,而眾多吃穿無着落的窮人們還在忍受着飢餓侍弄那幾畝租田,用一句俗語來形容就是“飽漢子不知餓漢子飢”。“財大氣粗”也就是這個樣子了,“富相什則卑下之,伯則畏憚之,千則役,萬則僕,物之理也。”

錢,本身是的確沒有什麼價值的,如果,我們的祖先把土塊當做“錢”來換吃換喝的,那麼現在的土塊就不是被小孩子和泥巴的玩意兒了,當然,我只是打比方而已。況且為富不一定就是不講仁義的人,正所謂國富民強,同樣的道理,家富了親人也不用受人冷眼,遭人欺負。骨氣不是窮人的專屬名詞,富可敵國是一種本事,家徒四壁就算清高嗎?可知道“貧賤夫妻百事哀”?兩袖清風,只是説明你不願陷於泥淖之中,換一種説法,就是保身之法,避免以後因此落個罵名。在生財之道這個方面,到底是差那麼一些。現在的我們一無所有,靠的是父母資助,上大學最直接的目的便是將來找到一份好工作,過上一份富足的生活,而不是整天煩惱於明天的柴米油鹽醬醋茶,也許又會有人批評我們現在的大學生也鑽到錢眼裏了,試問,沒有這樣的物質基礎,我們要抱着書本去呼喊越窮越光榮嗎?

我不是一個拜金主義者,不會忘記自己的責任,只是,我們應該正視金錢這個問題,追求財富並不是可恥的事情,付出勞動就應該得到回報。贍養父母,撫養子女,是我們應盡的責任,而盡責的基礎是你有這個經濟實力,如果連自己都養活不了,你憑什麼來讓自己的親人在最起碼的日常生活中過得無憂無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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