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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通用30篇)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通用30篇)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1

昨天的問題,博友貝西貝西全部答對,答案見她的評論。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通用30篇)

時尚最容易過時,可是 48 年過去了,電影蒂凡尼的早餐至今仍然是時尚代名詞。奧黛麗 - 赫本在電影中的打扮:高聳髮髻,穿紀梵希黑色短裙,戴大墨鏡,小口咬着牛角麪包,喝紙杯咖啡……仍然被小資美女們津津樂道。

藝術家們還花樣翻新,推出新版的蒂凡尼的早餐。前幾天,英國倫敦公演同名話劇,肥皂劇明星、 33 歲的安娜 - 弗瑞爾大膽演繹女主角,她在台上有裸露臀部的激情表演,也算是與時俱進吧——在這個物慾橫流的時代,拜金與情色早已見怪不怪了。但是安娜的露臀演繹,仍然引起不小爭議。

人們之所以偏愛奧黛麗 - 赫本在蒂凡尼的早餐中的形象,是因 為懷念那個年輕女孩霍莉的典雅、高貴和清麗脱俗,甚至包括村上春樹説的“純潔的放蕩感”。那個經典鏡頭對影迷來説實在太熟悉了:清晨,紐約繁華的街道還很寧靜,一身黑色禮服時尚打扮的霍莉咬着麪包、喝着咖啡走到蒂凡尼珠寶店櫥窗外,出神地凝視着其中的珠寶項鍊……

蒂凡尼珠寶店是美國紐約一家歷史悠久的頂級店鋪,深受美國上流社會的青睞。可是出身貧窮的霍莉面對珠光寶氣,只有豔羨的份兒。為了追逐名利,她經常周旋於富商貴胄、政客名流甚至黑手黨老大之間,每小時收費 50 美元。她經歷了很多場面,由一個伴遊女郎漸漸成為小有名氣的交際花……某天,她住的樓下搬進來一位温文儒雅的男士,説是個作家,卻是個由富婆包養的吃軟飯的傢伙,偏偏他們倆認識之後互生好感,但是感情的歷程並不平靜……

據説當年拍攝蒂凡尼的早餐時,導演曾經邀請瑪麗蓮-夢露出演霍莉,被她拒絕了。奧黛麗-赫本是在拍攝羅馬假日數年之後來扮演霍莉的。她在本片中的表演固然可圈可點,但就演技而言,似乎不如扮演羅馬假日的公主。或許公主的角色太適合她了,那是天作之合。有一點是值得肯定的,在獲得羅馬假日的盛名之後,赫本敢出演“早餐”中的霍莉,是對自己的挑戰。而且,她果然相當出色地演繹了“純潔的放蕩感”。

虛榮、愛情、夢想、歸屬感,蒂凡尼的早餐試圖探討這些問題。生活在大都市裏的女孩,被金錢吸引似乎很自然;尤其是有幾分姿色的女孩,對未來夢想的期望值更高,可以説這是虛榮,也可以説這是人性的使然,誰能精確地分析其中的區別?關鍵是如何把握自己的尊嚴和幸福。電影抨擊了“虛榮”和“金錢至上”,因為那不會帶來愛情和幸福……

不妨説,蒂凡尼的早餐是一部女性電影,它對今天的都市時尚女人來説也是有啟發的,無論是命運、夢想,還是服飾搭配……難怪它被列為“女人必看電影”之一。

作為男性觀眾,俺漁樵印象深刻的倒是霍莉在窗前彈吉他吟唱月亮河,這首膾炙人口的歌曲就是從那時流傳至今的。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2

蒂凡尼的早餐,一部描述愛情和生活的電影,片中的女主角是個奇特而優雅的女子,她像是很明確的在追求着什麼東西,然而其實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要什麼,很多時候都在向弗列説着很多瑣碎的事情,似乎無關緊要,又似乎哪些事都是很重要的事情,在得到她的弟弟弗列死去的消息之前,她很樂觀的嚮往着有一個牧場,可以養很多馬,可以和弟弟快樂的在過簡單生活,而很愛她的前丈夫來了,要她和他回去曾經的家,可是,她説她自己已經不再是那個叫露拉美的女人,前丈夫失望的回去。然而不久卻帶來了噩耗,她的弟弟弗列意外事故死了,她霎時崩潰。然後又很執着的要嫁給富豪。

影片中的男主角,帥氣可靠的男人,和女主角同住在那個自稱攝影師的脾氣怪異易怒的房東家,女主角為了逃離喝醉酒的男人的騷擾跑上男主的房間,然後和男主説着自己的嚮往、生活等等,並稱呼男主角為弗列,她弟弟的名字。身為作家的男主角欣然接受她的一切。

個人在那個安靜而美麗的城市各自過着自己的生活,時常來往,像朋友,又像戀人一般。最滑稽的是女主角舉辦PATI的場面,趣味至極,很喜歡一個鏡頭,男主趴在人潮擁擠的地面接電話,接完了,拉起正在跳舞的男人擦得黑亮的皮鞋把煙頭放進去,很搞笑也很別緻。作家得到自己的故事被賣出的喜訊,女主角提議去做自己從來沒有做過的事情,然後他們去了蒂凡尼,一個高檔珠寶店,在那裏,男主要贈禮物給女主角,女主角忽發奇想,要在蒂凡尼買個十元以內的飾物,沒想到真的有,可是卻是個純銀電話撥器,這卻和男主想要送給女主的浪漫的東西完全不符。

男主從懷裏拿出吃爆米花的贈品——一個戒指,詢問是不是可以在上面刻字。蒂凡尼欣然答應。果然是個好極的地方。他們去了圖書館,男主在女主的要求下在自己的書上寫下自己的名字,卻被圖書館管理員責罵,實在滑稽的無奈。然後他們居然去店鋪偷東西,而且順利的各偷了個可愛的面具出去。在街上遇到警察,警察還莫名其妙的看着他們兩人離開。分明將他們當成了熱戀中的情侶。然而就在女主角認為自己可以嫁給那個擁有牧場的富豪的時候,房東卻舉報他們涉嫌販毒。雖然被保釋了出來,可是擁有身份的富豪卻取消了取女主的約定。

女主依然想要離開那個住了一年多的城市,她説那裏沒有什麼可以留戀的。甚至將男主特地從女主家裏抱來的貓咪丟下車,她説,他們誰也沒擁有誰,人們不屬於對方,沒有人可以將我放在籠內,她荷貓咪都是無名氏,不屬於任何人,也不屬於對方。男主很氣憤的下車,説她懦弱,缺乏勇氣,害怕承認人生就是這樣,然而人們相愛,結成佳偶,這是人們獲得真正幸福的唯一機會,她説的自己野性難馴,害怕別人將她困在籠子裏,其實她已經在籠子裏,而那,是她自己造成的,那和什麼城市無關,無論去了哪裏,她依然會遇到自己。男主從口袋掏出隨身攜帶的盒子,裏面是那枚他們在蒂凡尼刻字的戒指。男主角下了車,去找那隻被她遺棄的貓,雨很大,女主從車上下來,追上男主的身影,問找到貓咪了沒有。

影片基調很平靜,就像生活安靜的流淌,略有浮躁和不安。而哪些從縫隙間灑落下來的陽光安撫了一切。使得喧譁荷浮躁也變的安靜,平和。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3

我在看書之前先讀了大師村上春樹和張悦然為這本書做的序,一開始我對這部小説可以説是一無所知。是他們做的序讓我對這部小説有種肅然起敬的感覺,原來它是這麼一部經典之作啊!所以對於這本書我不會寫任何讀後感的,我的這種感覺自己也描繪不清楚。講一個村上春樹説的故事,也許我的感受和他有那麼一點相通之處吧。他在序中寫到:我在高中時第一次讀到英文版的卡波特作品,記得我深深地歎息“這麼好的文章我如何也寫不出來啊”。我在29歲之前都沒有試圖寫小説,就是因為數次經歷了這種體驗。因此我一直認為自己沒有寫作才能。我在高中時代對於卡波特的文章的感受,即便在四十年後的今天,也幾乎沒有變化,只不過如今我的態度變為……

我恐懼寫任何關於這篇文章的讀後感的感覺,就和村上春樹當年恐懼寫文章的感覺一樣。通過村上春樹寫的序,可以看到他對卡波特本人,對卡波特的作品,對卡波特所處的歷史背景都是瞭如指掌的。所以不管是讀後感還是為書作序,都不可以隨便寫的,對作品一定要有很深厚的瞭解和積澱才行。既然我並不瞭解,我就只能通過村上春樹和張悦然的眼睛向大家展示一下這部經典之作了。

村上春樹説:在寫蒂凡尼的早餐時,卡波特經歷了長期的呻吟痛苦,因為在寫這部作品的時候他經歷了“戰略”的轉化,由青年時代的卡波特自然而然的編寫自己的故事,轉變為創造新小説以及與其相適應的新文體。很顯然他成功了。正像諾曼梅勒曾預言的那樣,蒂凡尼的早餐成為了一部絕妙的古典,並廣為流傳。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4

這是一本關於寬容的書,這本書講述了一隻名叫喬的小狗的故事。暑假裏的一次偶然的機會,讓我與這隻小狗認識,並知道了它的悲慘身世。我讀了這本讓人無法猜想接下來發生什麼事的書,也讓我感受到了這世間的不平凡。

美麗的喬一開始沒有名字,它住在它原來的主人——詹金斯家裏。詹金斯簡直就是個虐待狂,他在美麗的喬剛剛學會走路時把它的夥伴全部摔死,又讓喬唯一的依靠——它的媽媽累死,故事是使我看的驚心動魄。最可怕的是,他還讓美麗的喬失去了耳朵,這是多麼殘忍的事啊!還好,天下總是有好心人的,一名叫哈利的人把喬接走了並給他起了這麼可愛動聽的名字——美麗的喬(喬)。哈利一家人待喬很好,喬也不忘救命之恩,對他們一家人忠心耿耿、盡心盡力。它和哈利家其他的動物一起全心全意的保護這個大家庭:阻擋小偷、保護哈利的女兒——勞拉小姐、目睹了一場火災,並從火災中救出了一隻能説會道的鸚鵡等等。它是一隻善解人意的小狗,內心比名字還美麗!

合上這門關於狗與人之間故事的書,我很失望,也很欣慰。失望是因為動物的一生就這麼短。狗的生命真的如此短暫嗎?我有些捨不得。他們總是默默的來到這個世界,又靜靜的離開,不告知任何人。一隻狗在自己的一生中如果當上了寵物,那他唯一的依靠一定是它的主人。我的奶奶家曾經養過一隻狗,跟我很要好,每次我一回到奶奶家,我必定會和他玩一會,它也高興地往我身上撲······今年勞動節放假,我與往常一樣和爸爸媽媽來到奶奶家,卻看不到狗狗了,我很疑惑,去問奶奶,奶奶説:“狗死了······”。我的眼淚“譁”地就下來了,腦海裏想着以前和狗狗玩的場景,傷心地哭了。欣慰是因為喬的一生還是很充實的,跟着主人到處遊玩。

善待我們身邊的動物吧!人們都説:動物與人類是一家人。我們都在同一片藍天下生活,就應該受到同樣的保護。因為,善待動物,就是善待生命!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5

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多讀書,讀好書,書讀好,這是我讀《你要好好愛自己》之後的心得,歡迎大家閲讀。

認識畢淑敏應該是在很小的時候,語文課本上有畢淑敏的散文,試卷上有畢淑敏的閲讀理解題。對於一個偏愛文字的人來説,畢老師的影響是深遠的。

很多人説畢淑敏的文章大多雞湯,華而不實。我否定這種觀點,就如同佛寺心經,並不全是一個故事説出一個道理,但是給人以超世的洗禮。我反而認為,現今在市面上熱賣的流水賬散文雞湯居多。而畢淑敏的文章,通透這內涵和深刻的觀點。就如同上學時老師所説的散文要點:形散而神不散。

就如同這本書,畢淑敏詮釋了,愛自己,怎樣才是真正的愛自己,怎樣是虛榮或者滿足私慾。愛自己是一種有質感的愛,是對自己生命以及周邊人負責的一種愛。這種愛,內斂而隱忍,不虛無,不浮誇,甚至看起來是對自己的苛責。

你並不是一個對自己求全責備的人,你也未必要對自己求全責備。你只要記得:冷了要添衣,熱了要洗臉。不要熬夜,不要一忙就忘了吃飯。要和大家夥兒搞好關係,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要早睡早起... ...因為這是父母讓你愛自己最基本的要求。

因為生活在物慾橫流的時代,所以見慣的是各種燈紅酒綠。所以你以為,拼命賺錢是愛自己,垂涎美食是愛自己,極盡奢華是愛自己,坐擁芳華是愛自己。其實你是錯了,這是害了自己。

真正的愛自己是愛自己的身體髮膚,是物盡其用。腦是用來思考而非休閒,眼是用來鑑賞大美而非俗事,嘴是維持生命和吐露真言而非大魚大肉和進盡讒言... ...

在年輕率性的時日,一定做過很多自以為痛快淋漓的事。和好朋友上過通宵網,和兄弟大醉一場,為了情義手持鋼管打一場正義凜然的架,歇斯底里唱過一整夜的K,因為感情兩小時抽完一包煙,睡過一天一夜的覺... ...其實這些並不算過分,放縱和率性在年輕人身上本不該磨滅。怕就怕在,你是經常徹夜不眠地玩遊戲,你是三天兩天醉得不省人事,你是日日持刀徘徊在骯髒的小巷口,你是日日兩包香煙抽得一根不剩,你是天天中午十二點才睡眼惺忪的醒來。

但是你不能否認,很多人就是這樣。他們自覺這樣安逸,歡暢無比。自覺這樣就是最大限度的愛自己。

那麼,你愛錯了。

畢淑敏説,愛惜靈魂,就是好好愛自己的最高階段。

我覺得,靈魂是生活的點點滴滴所構成。你愛看的書,你愛看的電影,你喜歡的美食,以及你伸手幫人的素養,你看人温潤的眼光,還有你包容寬大的心境等等。

多做一些温暖的事,多看一些温暖的書籍和電影,多幫助一些值得幫助的人,對自己剋制而不吝嗇,對別人寬容但不縱容。

你一定會成為更好的自己。

2.即便你未曾被人捧在手心,這也沒什麼了不起,你要對自己説:你要好好愛自己。

3.不要計較核實年輕,何時年老。愛不是年齡的產品,它是心靈的能力。

4.歲月給我苦難,也隨贈我清醒與冷靜。我如今對命運的看法,恰恰與少年時相反。

5.我們的地位可能很卑微,我們的身份可能很渺小,但這絲毫不意味着我們不重要。

6.變化使我們成熟,但它首先使我們痛苦,如果拒絕了變化,就拒絕了新的美麗和新的機遇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6

淡黃色的封面,封面中右處寫着“撒哈拉的故事”,題目的下方印着作者的名字——三毛,左上角印着“三毛全集”的字樣,除此之外再沒有多餘的圖案和文字。可就是這本看似平凡無奇的小書裏深藏着撒哈拉的祕密,令我深陷其中,無法自拔。

撒哈拉的祕密令人驚奇。

這裏常年乾旱,當地的居民渾身上下充斥着令人作嘔的氣味。直到一個名為“泉”的浴場出現,撒哈拉人洗澡的祕密才被作者挖掘:他們準備好冷水,在温度極高的房間用石片來回颳去身上的污泥再用冷水清洗。那濃稠的黑汁順着皮膚滴落地板,形成一小塊污塊。更加無法想象的是他們用水管伸入體內來清洗身體內部。

這種特別的洗澡方式令我感到驚奇,我難以想象住在沙漠裏的居民三到四年只是洗一次澡。這兒可是撒哈拉沙漠!陽光刺眼,黃沙漫天。試想下,在炎炎烈日下全身汗濕,黃沙飄到衣服裏卻不能洗澡,刺鼻汗臭味終年環繞全身。別説是三到四年,就連三到四天洗一次澡,都讓人難以接受。這本書讓我知道了一滴水是多麼的珍貴,隨隨便便就把水浪費是多麼可恥的一種行為。

撒哈拉的祕密醜陋無比。

這裏的小女孩十歲就要結婚,父母像販賣人口一樣把女兒“嫁”出去。所謂的結婚初夜,僅僅是新郎通過暴力奪走小女孩的貞操,在女孩的心底劃上一道不可磨滅的傷疤。

看到這裏我感到心寒,閉塞落後的習俗下,每個人都是一副醜惡的嘴臉,就這樣目睹着暴力的發生卻沒人阻止。也許是習慣了吧,習慣了這種事情的發生漸漸也就習以為常。這種行為已經和犯罪掛鈎,但在撒哈拉,這種醜陋的習俗將繼續延續下去。這本書讓我懂得了自己是多麼的幸運,我生活在一個法制的國家,這裏和平安定,小女孩的經歷不會在我的身邊發生。

撒哈拉的祕密有趣可愛。

當三毛裝修好她和荷西的家時,來拜訪的客人源源不斷——荷西的同事,周邊的鄰居,周邊商店打工的小夥子……他們給這個沙漠帶來無限的生機活力,也給三毛帶來困擾。同事在家裏嚐到獨一無二的美味中國菜,鄰居無賴的借走生活用品,不僅如此還放羊踏破了三毛家的屋頂……

書中最有趣的描寫是,鄰居借不到東西時會故意流露出可憐的表情,那小眼睛裏發出乞求的目光。但一旦把東西借出,它就如潑出去的水一樣一去難回,真是無可奈何卻又有趣。這本書讓我認識到撒哈拉居民的可愛,他們雖然有些無賴但卻充滿着當地的風情。

《撒哈拉的故事》就像是一座巨大的寶藏等待着人們來尋找,每個讀完這本書的人都會有自己獨特的感受,就像一千個人眼中有一千種哈姆雷特一樣。對我而言,它神祕,它悲傷,它有趣,它值得一讀。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7

很偶然的,我在上網時看到一個大學同學的QQ簽名上寫着:不跪着教書,我很詫異,亦很迷惑,更百思不得其解,心想:這人,平時驕傲得很,怎麼難道真的有學生給他難堪了?原來,丟臉丟大發了的一直是我,他説他指的是吳非老師撰寫的教育隨筆《不跪着教書》,亡羊補牢,我立馬跑到圖書館買下了這本書。

我對這本書的感覺真的可以用“貪婪”來形容,可能是工作一年以來一直感覺自己很忙,根本就沒時間好好的閲讀,現在一定要好好惡補一番。正如吳非老師在“序”中説:“想要學生成為站直了的人,教師就不能跪着教書。如果教師沒有獨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學生會是什麼樣的人呢?”這段話發人深省,也許一直以來教師這個職業的真諦很難捉摸:教師到底是什麼,怎樣才能成為一個好教師呢?

常常有人這樣形容老師這份職業,老師是辛勤的園丁。但是我並不這麼認為,我覺得,教師不應該是園丁,他自己本身就應該是一朵美麗無比、賞心悦目的花,吸引着學生;教師也不僅僅是春蠶,他的生命在每一個季節都在奉獻的,都在實現自身價值;教師還不僅僅是工程師,人類的靈魂不可能用一個固定的工藝流程去塑造、冶煉,教師更不僅僅是蠟燭,他不應該用“燃燒”自己來“照亮”學生。

但是,一直以來,提倡的是以人為本,以學生為中心,然而,吳老師也在書中提到,現在的老師是對課本,對參考書是頂禮膜拜的,記得在我記憶中聽過這麼一句話:老師是神,放的屁都是香的,意思就是説老師的話都是真的,而老師的話大多來自於書本,今天這個話題有些沉重了。在課堂中,也不乏有一些照本宣科的,缺乏的是教師自己獨立思考的精神。一個學生,只有成為一個思想者,他才有充實的內心,才有可能始終充滿活力,才能稱得上知識分子。現今課堂上最缺少的通用語是“我認為”,我們不能培養馴良的思想奴隸,要培養學生的懷疑精神。一個優秀的教師如果自己都喪失了對思考的精神,能靠他去“立人”嗎?作為教師,應當時常提醒學生學會識別皇帝的新衣,敢於提出自己的觀點。而且,吳老師的認為,作為一個語文老師,更不能跪着教語文,如果教師是跪着的,他的學生就只能趴在地上了。這比喻非常生動形象,現實中,教師就是一個“傳道授業解惑”的角色。

其實,教師就是教師,教師和學生是一對相互依賴的生命,是一對相互影響的夥伴,是一對共同成長的朋友;教師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有自己的油鹽醬醋,有自己的喜怒哀樂,有自己的生活理想。但教師應該是一個“站直了”的人,一個頭頂天,腳踏地的人,一個能夠影響學生健康發展的人,一個永遠讓學生銘記在心並學習的人。而要做到這樣,教師就絕不能跪着教書。

同時,吳非老師還認為,評價一個老師的工作,簡而言之三句話:讓學生喜歡你的課,讓學生喜歡你任教的學科,讓學生有終身學習的意識。這話雖説簡單,做好的還需花一定的功夫。

首先,讓學生喜歡你的課。我覺得要形成自己的教學風格,不然學生聽了兩三年也説不出對這個老師上課的印象。其次,讓學生喜歡你任教的學科。説實話,語文是最有靈性的學科,讓學生喜歡很難,討厭也很難,畢竟這是最為基礎的學科。所以,讓學生單純的照着課本的知識點梳理,機械記憶,這遠遠不夠的,最關鍵的是要引學生“舉一反三”的思維。這種思維,理科適用,學習語文同樣也合用。從課本出發,學習閲讀課外的名著,提高自身的人文素養。最後,也是最為關鍵的,讓學生有終身學習的意識。吳非老師説:“只要肯讀書,什麼都好辦。”我想現在的學生家長,包括大部分老師也是持這樣的觀點的。關鍵學生自己是這麼認為的嗎?如何做呢?老師要有表率作用——要讓自己的學生出色;想讓學生多讀書,教師首先應當多讀書,自覺地多讀書。

吳非老師的《不跪着教書》的第二輯是“我美麗,因為我在思想”,這是有一年由吳非老師出的一道作文題,我同樣深有感觸。現在所謂的美麗,都被外表的光環罩住了,真正的獨立的思想者鮮有所聞。而吳非老師就是其中一個充當思想者的角色,他在本書中不僅僅“找出了中國教育的痼疾”,還“開出拯救痼疾的良藥”。縱觀全書,你就會發現,作者在書中談到的教育教學中的一些問題或者説痼疾,比如不讓學生請假過生日、不讓學生遲到、不讓學生組織課外活動,教師接受學生禮物,以及怎樣做一個出色的教師、做一名優秀的校長、做一位合格的父親等等,這些除了在文章中可以找到答案以外,作者還為所有的閲讀者開出了一副普遍適用的“良方”,那就是:讀書。

不跪着教書,不做刻板思想的奴隸,“站直了”教書,才能教出“大寫的人”。吳非老師的《不跪着教書》給了我一次思想的洗禮。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8

剛看到這本書的書名時,原以為幸福的七種顏色是指彩虹的紅、橙、黃、綠、青、藍紫七色,畢竟印象中能與“顏色” 、“七種”兩詞關聯在一起的貌似只有彩虹。後來讀完這本書才知道,原來幸福不只存在七種顏色,真切的説連作家畢淑敏自己也説不準有幾種顏色,取“七”這個數字只是因為在文化中,七這個數字,有一點古怪,不僅歐洲人自古以來就格外鍾情於七這個數字,而且七在佛教裏面也是吉祥之數。

翻閲全書,發現純粹從書中內容而言,有很大一部分其實和題目幸福沒有太大關聯的。全書上下共分為四部分,可把它分為家庭篇,人生篇,感情篇,苦難篇。更多的,説的是顏色與哲理,很多我們見過卻不知名的顏色和聽過卻不理解的哲理。但是,我依然在細細翻看中固執地尋找與幸福有關的點滴。沉浸於書中,被其中散發的淡雅平和的氣質所震懾,被其細節中感知的美麗色彩所感到驚奇。遨遊於書海,彷彿聽着畢淑敏談顏色,談性格,談教育,談飲食,談穿着,談裝修……在一字一句中尋覓着幸福的足跡,慨歎着,原來到處都是色彩的世界。

其中有一篇文章使我印象深刻。説的是一個叫阿爾的男人答應小兒子莎拉作為嘉賓參加學校的足球比賽,但那天下午恰好要在辦公地點會見一位來訪的客人。阿爾還是決定去學校觀看比賽,反推出會晤開始的時刻。沒想到那天兩隊打成了平局,加時又打成平局,時間刻不容緩,如不離開將會遲到失禮。但阿爾答應了兒子在賽後給隊員們分發點心,莎拉一直盼望着這兒榮耀的時刻。阿爾煎熬了一番,最終還是留了下來,當把點心分完感到辦公地點時,訪客已經等了很久了。阿爾道歉説明理由,客人也就釋然了,因為客人也有一個和莎拉差不多大小的孩子。我和其他人一樣,看到後面才知道這位父親不是普通的商人,而是美國當時的副總統阿爾·戈爾,辦公地點時在白宮,他會見的那位客人是另外一個國家的總統。當我知道這些時,嘴巴已不禁張成了“ O ”形,那時我覺得真是太不可思議了,為了一個孩子的足球賽,居然把會見他國總統的時間向後延遲,這也就是美國的副總統敢做這樣的事情,因為他們有大沙文主義,覺得任何東西都沒有自己的孩子重要。我頓時羨慕萬分。如果把這件事情放在中國,在時間發生猛烈衝突的情況下,百分之九十五的家長當然包括我的父母根本不會答應去看孩子的足球賽,即使是家長會或畢業典禮也得讓步。當然,我們現在已經長大了,父母去不去參加並不會影響到自己什麼,或者自己早就不在乎了,但明白,自己比國外的孩子,到底是少了一點什麼。

如果哪天阿爾答應後又不去參加莎拉的足球賽,如果阿爾半道上撤退,莎拉會怎麼想?他會有多少難過呢?他又會如何看待這一切呢?在無數看似平靜的成人心裏,永遠都有一顆已受了傷的小小心靈。如果阿爾那天沒這樣做,幾十年後的莎拉也許看上去與現在無異,只是多了一絲冷漠。前兩天被擊斃的持槍搶劫犯周克華就是由於從小被忽視而養成了孤僻冷漠的性格,最終釀成了悲劇。被忽視和被放棄的感覺,會影響孩子的一生,可能還會影響到孩子的孩子,世世代代延續······

這個結論很可怕,但我要謝謝畢淑敏,謝謝她留下了一本讓世人懂得做人的書,謝謝她使讀者學會了愛與尊重。愛他人,尊重他人,永遠是創造和諧社會的靈丹妙藥。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10

前段時間,《亮劍》在央視熱播,吸引了大家高度關注的目光。許多人不禁要問,一部軍事題材電視劇,何以引起如此大的轟動?何以能創造近年來央視電視劇的最高收視率?

《亮劍》是一部戰爭藝術和傳奇色彩融會貫通的主旋律作品。劇中,愛國精神與英雄主義、鐵血丹心與人世常情、鬥智與鬥勇、友情與愛情交相輝映。故事內容是講述我軍優秀將領李雲龍富有傳奇色彩的一生,從他任八路軍某獨立團團長率部在晉西北英勇抗擊日寇開始,直到他在1955年被授予將軍為止。可以説,在時下觀眾批評軍事題材創作缺失英雄的背景下,主人公李雲龍身上所表現出的大無畏英雄主義精神,深深地感染了觀眾。

李雲龍的性格非常鮮明,他身經百戰,性情暴烈,在渴望嗜血的拼殺中,在為戰友之死的復仇中,表現出一種鐵血軍人不計生死、要壓倒一切的霸氣;在“文革”中面對“造反派”的挑釁,亦表現出一位將軍不怒而威、咄咄逼人的氣勢;面對“專政”鐵拳的淫威,為捍衞軍人的尊嚴,錚錚鐵骨寧折不彎。但李雲龍又絕非一介武夫,他大智大勇,時而還流露出中國農民式的狡猾與狹隘,例如大鬧“聚仙樓”、腰纏炸藥赴“鴻門”以及“文革”中吃憶苦飯。

近些年來,軍事題材影視劇創作,其成就是顯而易見的,這不僅表現在軍事題材影視劇的播出大多在央視的黃金時間,也表現在諸如石光榮(《激情燃燒的歲月》)、姜必達(《歷史的天空》)等一批典型形象的推出。但這樣的作品,畢竟還是太少,熒屏上出現的更多的軍事人物,是俊男靚女,是奶油小生;更多的場所,是別墅小樓,是奢華賓館;更多的故事,是像“樣板戲”裏的正面人物一樣,時時都英明神武,處處都佔上風,由他們演繹的戰爭故事又多是程式化的表演。觀眾批評説,看今天的影視作品,總覺得我們的軍人缺少那麼一股勁,一種軍人應有的陽剛之氣。其實,説穿了,缺少的恰恰是文學創作不可或缺的生活真實。所以,與以往一臉正氣的正面人物不同,當掛着一臉硝煙,穿着破舊軍裝,作戰勇武,不拘一格,且具有逆向思維,缺少正規的文化教育,對戰爭卻有自己的獨特理解,甚或有時會耍點賴皮的李雲龍向我們走來時,我們突然覺得,這個人物是那樣陌生又那樣熟悉,是那樣觸手可及,他彷彿就是我們隊伍中的“這一個”,是我們期待已久的一個指揮員形象。我們不能不説,這才是中國軍人真正的英雄形象。有人説,作為軍事題材的《亮劍》誇張了戰爭,編造了細節,甚至虛構了人物。也有人説,李雲龍身上“匪氣”多了些,不像我們共產黨軍隊的指揮員。對李雲龍的性格更是眾説紛紜,褒貶不一。但無論怎樣,有一點是無可否認的,那就是面對來勢洶洶的敵人,他只有一種姿態:明知衝上去就是血濺七步,卻依舊寶劍出鞘,氣勢如虹,這就是所謂的“亮劍”精神。這種精神,之所以能引起觀眾如此強烈的共鳴,那就是《亮劍》以其獨特的方式,向人們展示了當今社會常被一些人所遺忘的道理:愛國主義是民族之魂,英雄氣概乃中華男兒立身之本。

“在浩浩的歷史長河中,有那麼一個將軍,他就像那隻傳説中的荊棘鳥,歌唱着死去。在那荊棘刺進的一瞬,他沒有意識到死之將臨,只是放開那可媲美夜鶯的歌喉,直到生命之終點,但是,當他撲向那棘刺時,他是知道的,他是明明白白的,然而,他卻依然要這樣做,依然把棘刺扎進胸膛。不!他並沒有死,涅槃後的那隻荊棘鳥終修得正果,成為中華民族永恆的火鳳凰!”這是小説《亮劍》的內容簡介,也是我們看完這部電視劇後的最大感觸。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11

最近我讀了一本曹文軒寫的書,名字叫做《埋在雪下的小屋》。書中講述了兩個小故事。 我覺得第一個故事中的麻子爺爺十分冷漠,因為他很少和別人説話,經常好幾天都不出門。村裏的孩子們總是對麻子爺爺養的獨角牛很感興趣,都想騎一騎。但真的有孩子這麼幹了,卻被他狠狠地摔倒在地上。孩子們都很害怕他。但當我看到很多孩子在洪水氾濫的季節落了水,而麻子爺爺卻帶着他的獨角牛去救他們。後來麻子爺爺因為太累了而離開了人世。這讓我覺得他並不是一個冷漠的人,冷漠是我們對他的誤解和偏見。麻子爺爺一生救活了十一條小小的生命,他在為整個村莊做貢獻,我覺得他很偉大。

在第二個故事中,大野、林娃、森森、雪丫四個小夥伴在山上玩耍的時候遇到了雪崩,他們被迫躲進了一個小木屋,可小木屋也被厚厚的積雪壓得嚴嚴實實。一開始,他們十分害怕,沒有別的辦法,只能焦急地等待救援,都漸漸地絕望了。但從第二天起,大野開始一遍遍鼓勵其他人:“我們一定能成功!加油!”雪丫開始念一篇篇優美的散文來鼓勵其他人,連生病的森森也堅持着去用手挖雪,最後靠着林娃的大拳頭把雪給擊碎了。我看到這裏很激動,覺得絕望的他們到最後卻沒有放棄,積極地與冰雪搏鬥。我們在遇到困難的時候,也該向他們學習,只有堅持了才會有希望。

在看這本書的時候我發現裏面省略號十分常見,看完書後我也學會了。這讓我覺得這本書不僅內容精彩,還教會了我使用省略號,真是本好書!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12

今天我在這裏我在想給大家推薦一本書,書的名字就叫我們班的小童星。他是一部伍美珍的兒童文學 小説,大家都知道這周伍美珍剛剛來過我們學校做了個講座, 所以大家肯定都特別熟悉的這本書。我呢也是特別喜歡這本書所以我拿這本書來推薦。

這本書主要講的是在604班,有一個叫楊自熱的孩子他有一個綽號叫冬瓜大總統。他還有一個好朋友叫李彥寬。冬瓜大總統因為自己單戀的”甜美女生“王琚成了小童星,而失落不已。他悄悄的尋找着自己也能成為一個閃亮的童星的途徑,結果卻惹出了很多笑話。學校排練大型童話劇《小飛俠彼得·潘》。楊自熱終於找到了一個飾演獨眼海盜鐵鈎船長的機會。他演的很賣力,同時也明白了每個孩子都是童星,因為孩子身上的童真是最美的星光,可以照亮大人的世界!

但是是我感受最深的還是最後一個片段。排練我們的演話劇的崔導見到了寧佳心的媽媽,寧佳心是一個501班的女孩子她演的是《小飛俠彼得·潘》中的温迪。可是王琚這個已經是小童星的孩子卻沒有演女一號,而演的是温迪的B號。結果呢,王琚的爸爸就跟導演來吵架,説他的女兒已經是一個著名的童星了。他推辭了許許多多導演的請求,而來演這個話劇。但是這裏卻讓我女兒演B角。他十分生氣,結果呢王琚被爸爸從排練教室硬拉出來回家。

而寧佳心的媽媽自己雖然是一個演員,但是呢,他不想讓孩子過早的進入娛樂圈,不想讓孩子離開”永無島“(這裏的永無島指的是《小飛俠彼得·潘》中的永無島相信看過《小飛俠彼得·潘》的人都知道。)崔導説”永無島“是一個象徵,他就是孩子的極樂世界。但是呢,如果孩子進入了娛樂圈就等於走出了”永無島“,不再童真閃亮。他希望所有孩子都留在”永無島“。還有一個老爺爺説:”每個人的童年都是短暫的,可也是最閃亮的。你們呀,不要去羨慕那些影視明星們頭頂的光環,那都是世俗的虛幻,只有童年的光彩才是最真最美最亮的“

雖然我也不太懂,但是我也明白一點點。我們不要在童年中進入娛樂圈,娛樂圈對我們的殺傷力十分的強。會讓我們失去童真失去活潑失去天真,會讓我們在娛樂圈中受苦。如果你進入了,你以後一定會明白的。

這本書十分好看相信大家也會喜歡的。如果十分喜歡的話就趕緊去圖書館買吧。我還要再去看一遍呢,拜拜!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13

《遭遇麻辣女孩》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者是滕婧。她是兒童文學作家、兒童閲讀推廣人、家庭教育專家、童立方親子繪本館創辦人。這本書是以歐皮皮為主人公來寫的,這一類的書還有:七天的愛心奇蹟、偷時間的賊、友情怪味豆、不敢想的大問題……

要放暑假了,大家都在計劃暑假裏要幹什麼,有的回老家摸魚,有的在家減肥,而皮皮爸給皮皮報了一個夏令營。放假的第三天,也就是夏令營開始的那天,歐皮皮揹着揹包從家跑到了集合地點,剛開始就成了最後一個,他覺得非常不吉利,就嘮叨着去安老師那裏登記名單,然後就上了車。可是,在車上也不幸運,遇到了一個叫金格格的‘麻辣女孩’,一路上都在與歐皮皮碰撞、擦火花。當到了‘胡蘿蔔兒草原’時,他們兩個又被分到了一組,從那時開始,皮皮與格格的戰爭正式開始了,輔導員安老師在他們的戰爭中勸戰,不但沒有勸下來,反倒讓他們的戰爭更激烈了,看來他們的戰爭硝煙是不容易被撲滅的,不過,在某天,安老師終於做了和事佬,但是,事情並不是那麼簡單,他們之間還是經常擦起火星。

怎樣才是真正的有禮貌呢?見了老師、長輩要問好,見了老人要讓路,見了有困難的人要幫忙,這就是禮貌。然而,面對不講禮貌的人該怎麼辦呢?不用理他繼續你的事。禮貌與人,就像人是魚,禮貌是水,魚兒始終離不開水。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14

《堂吉訶德》的小説主人公原名叫阿倫索·吉哈達,是一個鄉坤,他讀當時風靡社會的騎士小説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騎士出外遊俠。他從家傳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爛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訶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僕人桑丘和鄰村一個擠奶姑娘,取名杜爾西尼婭,作為自己終生為之效勞的意中人。然後騎上一匹瘦馬,離家出走。堂吉訶德還按他腦子裏的古怪念頭行事,把風車看作巨人,把羊羣當做敵軍,把苦役犯當作受害的騎士,把酒囊當作巨人頭,不分青紅皂白,亂砍亂殺,鬧出許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動不但與人無益,自己也捱打受苦。他最後一次到家後即卧牀不起,臨終才明白過來。他立下遺囑,唯一的繼承人侄女如嫁給騎士,就取消其繼承權。

初看《堂吉訶德》,我認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經質的“勇敢精神”在書中表現得淋漓盡致,讓人越發看不起他。但是細細品味,又覺得書中藴涵了一種道理。人們的最基本的本質就是為了自己的目標不顧一切地去實現它。在實現的過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兒似的遊俠騎士,那位奇想聯翩的紳士,時刻體現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這是人類最崇高的精神,因為過於單純了,才鬧出許多笑話。

書中的主人公原本名叫吉哈納,年過五旬,是一位紳士,雖説是地位顯赫,但家境卻也不寬裕。由於生活的清閒,這位紳士愛上了騎士小説,而且已經走火入魔,到了手不釋卷,廢寢忘食的地步。別人讀小説,都只當消遣,對小説的情節多持笑料態度,而吉哈納紳士則截然不同,他對騎士小説中的的荒.唐故事深信不疑,對小説中的騎士佩服得五體投地。漸漸地,他失去了理性,想入非非要去做個遊俠騎士,全副武裝,漫遊世界,去克服一切的困難和險阻,消滅一切邪惡的,殘暴的力量,鋤強扶弱,見義勇為,名留千古。於是,他從老屋裏找到了一件鏽跡斑斑的祖傳的一套盔甲,並異想天開地用硬紙做了一個面盔。可惜不太結實,他沒辦法,只好用鐵皮條重新做了一個,這才將這面盔的事情算是完成了,接着,他又找來一匹老馬,然後美其名曰駑馬難得,趁着給馬取名的東風,他又給自己取了個騎士般的名字,唐?吉訶德。然後又無比荒.唐地請一個客棧老闆為他受了封,就這樣,他開始了他的遊俠騎士之旅。

堂?吉訶德的騎士之旅可謂是滑稽透頂了,把風車當成巨人,把美麗的農家女當成公主,把一家普通的小客店當做被實施了魔法的堡壘。第一次出行被人打得動彈不得,被馱在驢背上回到村裏;第二次出行最終以被人裝在木牢裏帶回村裏告終;第三次出行在被同村學士裝扮的騎士打敗後鬱鬱寡歡地重回故里,直到最終一病不起。

如果説堂?吉訶德的存在於他本身是一出悲劇,那麼堂?吉訶德臨終前的清醒則是對於我們所有人的悲哀。“去年的雀巢,今年沒有鳥。我過去是瘋子,如今頭腦已經清醒;我曾經是台?曼?拉的唐?吉訶德;如今,只是好人阿隆索。吉哈納。但願我的悔悟和真誠能夠換回諸位從前對我的尊重。……”唐?吉訶德的這番話出現在他生命的終點似是所謂的清醒卻更像是他對現實的一種妥協,這其中包含了一切的辛酸與淒涼,諷刺與無奈。當唐?吉訶德的最後時刻終於到來時,他遺囑的公證人剛好在場,他説,從未在任何一部騎士小説中看到過任何一位遊俠騎士能像唐?吉訶德那樣安祥而平靜地死在自己的卧榻之上。然而事實上,他卻是一對矛盾中極大的一個受難者,不平的冤魂。

塞萬提斯在《堂吉訶德》中一方面揭露批判社會的醜惡現象,一方面讚揚除暴安良、懲惡揚善、扶貧濟弱等優良品德,歌頌了黃金世紀式的社會理想目標。所有這些,都是人類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時空,對每個時代,每個民族,都具有現實感。

我個人在覺得堂?吉訶德在滑稽之餘,上文所體的追求夢想的精神,也的確是藴涵在他的內心當中。對唐?吉訶德這個看法,在嘲笑之外卻也帶着一種淡淡的敬佩。畢竟再經受了重重挫折之後還能為了自己的理想不懈奮鬥的人的確是百裏挑一的。這種精神,唐?吉訶德如果運用得體,不去追尋什麼騎士道,而去專注於其他的事業,我們也很難否定他不是一個成功人士。為此,笑過之後,卻也為他深深的惋惜。

本書中一些所謂的配角也給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如浪子回頭的費蘭多。費蘭多故事本可以訴説一下,但在這裏為了節省篇幅,也就不再提及了。還有善良聰明的神父。高明睿智的參孫學士。以及同樣傻但對主人忠誠的騎士侍從桑丘,桑丘算得上是本是中的第二大可憐人了,被堂?吉訶德的“花言巧語”騙得了桑丘的信任。使得桑丘答應做了唐?吉訶德的侍從。從那以來我們的桑丘就沒少受苦,在客店裏被人用毯子包起來扔來扔去的戲弄,又被大家一起把他矇在鼓裏把他當作一個笑料,但是桑丘卻以驚人的毅力為了自己根本不可能得到的所謂堂?吉訶德口中的“海島總督”而堅持着。就憑這份堅毅,我們不得不對這個小丑角色投去欽佩的一瞥。桑丘直到最後也被蒙在眾人設計好的圈套裏。他雖如願以償地當上了海島的總督(實際上是一個小鎮),但自始至終,因為唐?吉訶德給他開的騎士玩笑而被迫去做做一件件的荒.唐事。

《堂吉訶德》每一個讀者都會對堂吉訶德騎士的主觀臆想和不切實際而哈哈大笑,然則,堂?吉訶德不僅僅具有令人發笑的地方,更有令人敬佩之處,每一個深刻的讀者,都會在這位大名鼎鼎騎士的荒.唐行為裏,看到他的執着而公正的品質。他嫉惡如仇,總是正面向他的“敵人”發起不屈不撓的衝鋒,他從不從背後捅刀子,更不用説用下流的中傷和惡意的誹謗來進行戰鬥了。然而,堂?吉訶德騎士這種令人敬佩的品質,在如今這個時代已經蕩然所剩無幾了,尤其是在人類社會一些非公開的場合,這種品質早已無影無蹤,譬如,在令人眼花繚亂的網上,我以為就很難看到堂吉訶德“公正”的品質。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15

讀了莫頓·亨特寫的《走一步,再走一步》之後,我深有感觸,我知道了生活中,即使是一件小事,也會藴常着豐富的人生哲理。

文中的“我”從小體弱多病,是在母親的倍加呵護中長大的,當聽到“我”的好朋友叫“我”去爬山,“我”表現出來的膽怯和猶豫,説明了作者的孱弱,因為作業的孱弱,藐視他,在他幼小的心靈裏,沒有人能夠給他真正的快樂。

作者和其他孩子來到一處空地時,那座懸崖就聳立在空地的另一邊。他大約只有二十米高,但在作者的眼中卻是高不可攀的險峯,寫出了懸崖在作者眼中是極高的,雖然只有二十米高。

一個孩子接着一個往山頂上爬而作者卻落在最後,當時作者全身顫抖,冷汗直冒,心也咚咚直跳,充分地寫了作者當時的膽怯和害怕。

當作者看到其他夥伴都爬上了山頂,要吃崖頂沿着一條迂迴的小路下山回家時,他軟弱地哀求他的夥伴不要丟下他,但他們還是丟下他走了,就連他最好的朋友也走了,只留下他一個人在那裏啜泣。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了,作者在一片寂靜中,伏在巖石上,恐懼和疲乏使“我”全身麻木,不能動彈,但正在作者特別無助的時候。他的父親來了。父親見到“我”之後並沒有責備,而是帶着安慰的口氣説:“完飯做好了,下來把,孩子。”而“我”卻恐懼地説:“我下不去了,我會摔死的。

作者父親帶着鼓勵和安慰的口氣説:”不要想着距離有多遠,你只要想着你是再走一小步。你能辦到的。“我”父親的話不僅充滿安慰,還告訴了作者戰勝困難的方法,戰勝困難需要的是信心和成功的體驗。

“我”每次只移動一小步,慢慢爬下懸崖。正是每次是移動這一小布才把困難一點點分解,才使作者戰勝了困難,也為作者以後戰勝困難提供了信心和方法。正因為那一次爬懸崖的經歷,作者從他父親那裏學到了自信,學會了克服困難以及實現遠大目標的辦法,學會了讓自己放鬆、讓自己快樂,從此他便得堅強、樂觀,勇於並善於進取,最後,成為了一位作家當你遇到困難時,要想着眼前的一小步,把困難一點點分解。最後戰勝它。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16

詹天佑——一個愛國工程師,我為他的勇氣和智慧所佩服。

課文所提及到的詹天佑,毅然接受了一項連外國工程師都不敢輕易嘗試的艱鉅任務——建一條搭在高山深澗上的京張鐵路。他憑着驚人的毅力和智慧了一道道難關,出色地完成任務,為中國爭了一口氣。

是什麼力量驅使詹天佑不怕困難,出色的完成了這條鐵路呢?我想,應該是那顆熱切的愛國心吧。

如果不是因為他的一顆愛國心,他不可能不怕困難,接受這個幾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如果不是因為他的一顆愛國心,他可能會面對帝國主義者的譏諷中低下了頭;如果不是因為他的愛國,這條鐵路不可能這麼出色地完成,直至用到現在,甚至以後……

這一切成功的因素,全因為他的一顆愛國之心,一顆赤誠的中國心。愛國,每個人也許會説,也會懂。可是,有人會認為,我們還小,愛國要長大後才是我們的事。可我卻認為,愛國,也可以從小事做起——撿起一張紙,為我們周圍的環境添一份潔淨;遵守交通法規,維護秩序安定,貢獻自己的一份力; 珍惜每一滴水,保護水資源,節省資源;認真聽好每一節課,多學知識、本領。

我們從小就要愛自己,愛集體,愛社會,愛城市,其實都是愛我們自己的國家。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17

大象很聰明,是我們人類的朋友。它有着威武雄壯的身軀,性格多數情況下是温順的,偶爾也會暴躁。原本對大象喜愛的我,在讀過了《最後一頭戰象》之後,對大象有了新的認識,原來動物身上也具有和人類同樣的情感。

這是一個悲壯又發人深省的動物故事。講述的是曾經在抗日戰爭中倖存下來的最後一頭戰象嘎羧,自知生命大限以至,便佩上象鞍,來到打洛江畔緬懷往事,憑弔戰場。最後在埋葬着戰友們的“百象冢”旁挖了一夜的坑,黎明時分悄悄地把自己掩埋。

讀完這本書,我被嘎羧的精神所震撼,它不被英雄的光環籠罩,不為自己的戰績驕傲,信守忠誠和責任,珍視戰友之間的友誼,放棄對功名的渴望,它心裏執着地眷戀着那片戰場,還有自己曾經並肩作戰的戰友們。那份濃濃的戰友情不由得令人肅然起敬,那股壯烈的氣概湧在心頭久久不能散去。這是一頭多麼有靈性的象,它放棄了安逸的象冢,它無法忘記戰爭的殘酷,無法割捨浴血奮戰的戰友。它用盡自己最後的一絲力量來陪伴戰友,並呼籲和平。

嘎羧是一頭懷舊的象,擁有着高尚的情懷。它是大家心目中永遠的英雄,它的所作所為譜成了一曲美妙的樂章,由衷地感歎戰象的凝重與輝煌。我被這純潔美好的情感感動着,它告訴我做人的道理,動物都能如此珍視友誼,信守忠誠,更何況是我們人呢?我們更要有信仰,更要珍惜朋友間的情誼。

現在我們生活在和平年代,雖然沒有激烈的戰爭,但卻有殘酷的殺戮,有的不法分子為了個人利益,殘忍地殺害大象,販賣象牙,看到一隻只慘死的大象,我的心很痛很痛。我想對大家説: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請大家珍愛我們的大象“朋友”,給這位忠誠的朋友一個温暖的家!也請大家都來珍愛所有的動物,因為動物是我們的朋友,是世界的一部分,我們的世界因為有了動物而更加精彩!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18

眾所周知史蒂夫·保羅·喬布斯是蘋果神話的,20__年他被《財富》雜誌評為年度最偉大商人。最近,多家出版社紛紛引進了喬布斯的多本傳記,最近我讀到的是中信出版社推出的《活着就為改變世界:史蒂夫·喬布斯傳》,從這本書裏我們可以讀到他很多傳奇的故事,他的人生理念及智慧,對自己今後在社會上成長也是大有幫助的。正如書中所説,“史蒂夫有着商人對待自己商品那樣的熱情,有着福音傳道者宣講福音那樣的激情,有着狂熱分子為實現目標而一往無前的毅力,還有着一個窮困的孩子想要獲得成功的決心與意志。正是由於史蒂夫這種混雜的個性特徵,才一方面使蘋果電腦獲得了巨大的成功,另一方面讓他樹立了很多對手和敵人。”像喬布斯這樣的人,是無法模仿的。然而我們仍然能從他身上學到很多。首先,他有着對電子行業的單純的熱情。這使得所有工作都變成渴望。

第二,他是一個實幹家。對於自己有着熱情願意為之奮鬥的目標,他總是立刻開始着手執行,而不是僅僅沉浸在對未來的暢想之中。阿塔裏公司的奠基人諾蘭布什內爾是這樣評價喬布斯的,他説:“當他想做某件事時,他給我的計劃表都是按天和星期計劃的,而不是按月或年計劃,我喜歡他的這種行事風格,

第三,他有探索未知的勇氣。喬布斯和他的創業夥伴沃茲都願意嘗試不可能的或者根本無法實現的目標。正是這種探索的勇氣和激情,能夠推動整個行業,甚至整個人類社會向前發展。也正是這種勇氣,使得喬布斯和沃茲最終創立了蘋果公司。

第四,他有着認定了目標就一定堅持到底的韌勁。第五,他擅長鼓舞周圍的人,讓同一個團隊的夥伴被他的工作熱情所感染,從而和他分享一樣的目標,一起為之奮鬥。對此,巴德?特里布爾回憶説,“他的這種能力是一種複雜的混合體,裏面既有能夠迅速轉變不良狀態的能力,也有善於鼓動幹勁的能力,偶爾還加上他頭腦裏的創見能力,他的這些能力足夠讓你失去正常的判斷力。”這也許是一種與生俱來的氣質。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19

在自己家庭裏出現了一個精靈,可這種事情發生在一個名叫陳淼淼的女孩家庭中,剛得知事實時,她害怕,擔心,自己和爸爸也會像媽媽似的是精靈,可對媽媽的愛掃除了這種害怕,然而爸爸卻要與媽媽離婚,陳淼淼想盡一切辦法,才使得家庭恢復正常。可沒想到的是媽媽居然靠喝青蛙血來維持人形,她也像爸爸一樣無法觸碰媽媽,最終,媽媽還是帶着遺憾回到精靈世界。

感情是世界上最黏的膠水,一旦粘上便很難分開了。

我的媽媽是精靈讀後感

生活變成原來的樣子了,爸爸現在整天都在看vcd,可是有一天晚上陳淼淼起來上廁所,聞見一股血味,血的味是從儲藏室發出來的。陳淼淼湊過去看看,看見媽媽蹲在裏面,手裏拿了一把小小的手術刀,另外一直手裏拿着一個綠色的小生物,那是青蛙,它的血正在往下滴,一滴一滴,地在藍色的碗裏。媽媽把青蛙的血喝了,變成原來的形象,媽媽把小青蛙放到一個畫得很好看的盒子裏。

讀後,我感覺到了,陳淼淼的媽媽也不是故意要把青蛙殺死,也希望陳淼淼原諒媽媽。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20

培根這個名字我們並不陌生,在我們的英文本上,印着他的名言“知識就是力量”,讀《培根隨筆》有感:感悟人生。他是英國17世紀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和經驗主義哲學家。有一種肉也叫培根,所以有人開玩笑説《培根隨筆》是教怎麼做培根的。可大大相反,《培根隨筆》是一本令我們受益匪淺的書。

《培根隨筆》是培根一生心血的結晶,該書所涉及的問題可謂應有盡有——政治、經濟、愛情、友誼、藝術、教育……大到國家問題,小到個人內心世界的情感問題,幾乎觸及到人類生活的方方面面,讀後感《讀《培根隨筆》有感:感悟人生》。每一個問題,都能讓我們體會到培根獨到的`見解。全書共五十八篇,那些發人深思的語句隨處可見。因此,這是一本藴含豐富哲理的書。

從《論嫉妒》中,我知道了如同巫術一般的嫉妒需要我們嚴加防範,因為它會不斷詆譭那些世界上原本美好的事物。從《論厄運》中,我明白了當幸運來臨時要欣然接受,但不要止步向前;當厄運降臨時要頑強抵抗,即使慢如蝸牛也不能停。從《論友誼》中,我懂得了友誼能平和我們的心態,增強我們的理智,給予我們幫助。因此,我們要交好的朋友,讓他們來幫助自己。

《培根隨筆》語言簡潔、文筆優美、趣味雋永、説理透徹、警句迭出,需要我們在閲讀的同時進行思考,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感悟培根、感悟社會、感悟人生。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21

一棵櫻桃樹,一隻鵝,一個外公,一個孩子,寫出了一個動人的故事,這裏充滿了愛……

託尼諾是一個普通的小男孩,他天真愛玩。他非常喜歡外公外婆,外婆去世後,他把阿鳳那隻鵝看做外婆的化身。託尼諾到外公家住了幾個月,他在那兒吃到了可口美味的“查巴歐”,和外公一起爬“菲麗絲”,聽“菲麗絲”在呼吸,還有一次外公帶他去河裏捉魚,被人家誤以為是淹到水裏了,人家喊了救援人員,救援人員對他們喊:“我們來幫忙了!”外公還以為是幫他捉魚,就説:“不用了!謝謝!”他邊説,邊把魚舉到頭頂上,旁邊人看到都笑了。不久外公去世了,他把櫻桃樹當做外公的化身,還常常會想起和外公在一起的美好時光。最後,政府要把櫻桃樹給砍掉,因為政府要修路,這時,託尼諾奮不顧身,爬到了櫻桃樹的最頂端,等了差不多一天,非常的飢餓,他要捍衞這棵櫻桃樹,因為他覺得櫻桃樹是外公的化身,它有一種象徵,也因為他非常喜歡“菲麗絲”。市長來了,只好安慰他,讓大家全都走了,託尼諾才下來,他成了保護櫻桃樹的小英雄。

愛,其實很簡單。沒有人能陪判你一生,有些人,有些事卻值得我們一生去守護。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22

前幾天,媽媽為我買了曹文軒的純美小説系列,讓我深有感觸的,是這本《蜻蜓眼》。

這本書從有四分之一法國血統的小女孩阿梅開頭,圍繞阿梅寫出了中國跨洋絲綢商之子杜梅溪與法國女子奧莎妮相識、相戀的故事。由於戰爭,杜梅溪帶着奧莎妮回到上海,繼承家產。從此以後,他們在上海結婚生子,有了孫女阿梅。再通過阿梅,從側面寫出了藍屋的艱辛。但在生活最艱苦時,奶奶奧莎妮仍然用微笑撐着藍屋。

其中最令我感動的是從馬賽來到上海,卻再也未能回去的奶奶奧莎妮。她在去世的時候,左手一直緊緊地握着,當阿梅掰開她的手時,手心裏的那四個字震撼人心:我要回家!

蜻蜓眼是兩顆像蜻蜓眼睛的珠子,那是太爺爺送給奶奶的,而奶奶在臨終前把它們送給了阿梅。蜻蜓眼是爺爺與奶奶愛情的象徵。阿梅外公的一句話説得好:你爺爺是個放風箏的老頭,你奶奶是風箏,蜻蜓眼就是風箏線,風箏線斷了,風箏便會掉下來。爺爺因為亂世,多次受傷,最終帶着遺憾離開了人間。爺爺離世,蜻蜓眼被搶走,這些對奶奶來説都是巨大的打擊,可即使這樣,奶奶依然保持着微笑,坦然面對生活。

這本書從頭到尾有快樂,有悲傷,字裏行間,句句透出真情。無論是阿梅還是爺爺奶奶,個個有血有肉,令人感動。從這本書中,我明白了許多道理,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即使在陰雲密佈的日子裏,也要永遠保持微笑。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23

暑假裏,我讀了一本《我們班的狗仔隊》。書裏主要講的是:狗仔三人組裏面的成員有:秦大博、杜子騰和錢青毛。這個狗仔三人組是專門尋找難題的,他們找到難題了,就會盡力去解答。有時,還會鬧出一些笑話來。説起笑話來,我記得秦大博生日那天請了杜子騰等等人去吃飯,他們吃完飯之後,秦大博和杜子騰去圖書館買書;結果圖書館的老闆娘問杜子騰叫什麼名字;杜子騰説:“我叫‘杜子騰’!”結果那個老闆娘給聽成“肚子疼”了,然後,那個老闆娘就拿了一片幫助消化、治肚子疼的藥給了杜子騰,讓他吃下去,到了最後那個老闆娘才搞明白她自己問‘你叫什麼名字’的男孩名字叫‘杜子騰’。

這狗仔三人組,以刺探和編造同學們的緋聞為樂子,甚至連老師也不放過。一時間,緋聞和謠言滿天飛,大家的態度也很複雜,即表示生氣,同時又忍不住好奇。可是,最終的事實卻讓人哭笑不得,而三個狗仔隊也意識到了自己對別人所造成的傷害,他們決定新成立一個組織——航天三人組。

書中我很羨慕一位女生,這位女生很文靜,也從不驕傲。這位女生的名字叫做江冰蟾。江冰蟾在班級裏的地位可不是一般的高哦!她是大隊長。我最羨慕江冰蟾的學習了,她的語文、數學、英語成績都學得很好,幾乎每次都能考全班第一哦!江冰蟾還是老師得力的小助手。

江冰蟾還老是被某些同學編入與黃宇航的緋聞,每次奧數比賽經常是她和黃宇航排第一名,所以同學們老是編她們兩個的緋聞。而編黃宇航與江冰蟾緋聞的老是那狗仔三人組裏的,這讓江冰蟾很煩惱;但是,黃宇航一點兒也不在意。江冰蟾很在意的是她自己的學習成績,有一次,江冰蟾考了全班第四名的成績,她都不滿意。

我要向江冰蟾學習!我把陽光姐姐小書房裏的書推薦給大家,這些書都很有意思,希望大家喜歡!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24

讀了《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我的感受是:福爾摩斯是個很聰明的人,他可以從一些看似沒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從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線索。正是因為他如此的機智,所以有些別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這樣,他還留心觀察周邊的事物,往往從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個人的很多信息他這種留心觀察周邊事物和仔細觀察物體的習慣非常值得我們學習。

他還有一種堅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難還很冷靜,有時他找不到線索時,會很冷靜,頭腦很清醒,他會不斷地去尋找新的線索,他的這種精神,是我們一個很好的目標,我們做事時也要像他那樣,很冷靜,福爾摩斯真是我們的好榜樣啊!

他在破案時,和別人的思路不一樣,一般人是光靠顯而易見的線索破案,而福爾摩斯破案時就算只有一條有用的線索,其他的線索都沒什麼用,他也會靠行動或猜測來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線索,如果他沒有這個特長,他就沒有這麼強的破案能力了。

福爾摩斯的種.種精神和習慣我們都要向他學習,他的思維能力都是鍛煉出來的,他還敢大膽地猜想,他破的案絕大部分的榮譽都讓給了警方,這又説明了福爾摩斯一點兒都不自私,福爾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25

早早看完了《人間失格》。做為讀者,被開了上帝視角,對於主人公葉藏,看的過程中一直在怒其不爭。

出生好、惹人喜歡、聰明,你看,這些都是人人想要的,他出生就擁有,怎麼就把自己的人生過成了這樣了?他的童年,都在看着別人眼色過的,在心裏計較在着怎樣才能惹人喜歡,怎樣才能看着乖巧。後來,他不管不顧,隨着自己的想法過了一生。要説他這一生過的好嘛?不好,或者説,這一生過得很醜吧。把人性裏的醜都表現出來了,可是,這不正是活出了他自己嗎?我們總是活的很假裝,努力想變成人們所向往的模樣,可是嚮往的模樣是真的我們嗎?好像並不是,我們總是宣揚自己的善良,自己的無私,自己的偉大,可是陰暗的呢?我們並不願意承認,承認我們嫉妒、我們自私、我們懶散、我們貪心。

太宰治在書裏寫到“我對人們的恐懼,在心底與日俱增蠢蠢欲動着,但在現實裏,演技卻日漸成長。”這是他的成長,也是每一個人的成長。由孩童時的無憂無慮,到成年後的左右顧慮,好像生活少了點真實,我們總能笑,卻不是因為快樂,因為演技,我們需要演戲,我們不敢展現恐懼,總是要在惶惶不安中扮演着冷靜,可又多少人曾躲在自己的天地裏悄無聲息地哭泣。我也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戴上面具,開始學會演戲,終究逃不了變成這世俗中的一員。我不願意變成太宰治,一步步看穿自己,一步步走向地獄。我寧願戴着面具,扮演着自己,終究是一場莫名的荒.唐。

《人間失格》裏葉藏很荒.唐,他荒.唐在頹廢、在貪婪、在懶惰、在貪心,這些都太醜了,儘管他落得這般田地,我也不會可憐他。他不懂得掙扎,一味看向深處,一直盯着深淵的人,深淵也在盯着你,他便是被深淵所吞噬的一員。人的強大在於,有自控力,即在誘惑面前,懂得舍取,一味看向人性,卻忽略了人的自控力,最終只是放縱自己掉入這深淵。在書裏看到自己,卻又害怕是自己,我知道人的本質從來都帶有灰暗色彩的,卻又害怕自己被這灰暗吞噬。要説生活,多去觸碰陽光吧。

若能避開猛烈的狂喜,自然不會有悲痛來襲。——太宰治

人,是不會自我教授妙諦真言的。我們所能看到的,不過是在歲月的增長中慢慢浮現在眼前的東西罷了。那麼多的真知灼見,也不過是在生命的盡頭才能擁有的領悟,這是太宰治的遺作,書的成功大概也是於生命盡頭所留下的傷感,才真正能準確的表達我們普通生活中的悲憫吧。

太宰治是什麼樣的人,只有書能表達,可悲又可憐的是,他跌跌撞撞的這些年裏,終究沒有一個能讓他真正傾訴的人。到頭來回憶人生,也就留下一本書便匆匆離去了。這世間究竟可以消極到什麼地步,我們並不知道。《人間失格》是個偷窺鏡,讓我們看看消極的人生裏,自己這個角色究竟在想什麼?

晃眼而來,我自己的生活也不過是平靜,天大的悲傷,突然的狂喜,也不只不過是我自己世界的跳動。持續的消極,才是最大跌宕。有什麼要消極的呢,你不是一直很努力嗎?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26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講述了小女孩温妮賭氣離家出走,卻在小樹林裏無意間發現了“不老泉”的祕密——喝了可以長生不老,容顏也永遠不會發生變化。然後,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綁架”了一天,並與他們過了一天。卻不知這一切都被黃西裝看見了,他從温妮的爸媽那裏要來了小樹林,報酬是找回珍妮。他來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們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並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槍托砸死了黃西裝,而這一幕正好被林間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將面臨被絞死的命運,但是,卻沒有一個人能置她於死地,因為她喝了不老泉。為了保全這個祕密,也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個決定:讓邁爾斯在晚上撬開監獄門,自己進去替換梅,讓梅乘着夜色逃走。而傑克,則交給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讓她在十七歲那年喝下它,這樣他們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這個願望最終並沒有達成,温妮為了救一隻蟾蜍,將“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卻在78歲時去世。

這本書將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與為了發財而不顧一切的黃西裝做了鮮明的對比。黃西裝為了利益,為了發財,而不惜將不老泉的祕密公佈於世,也不顧別人喝下後是否開心,只是一味地為了金錢。甚至當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後,竟想將他們打傷。那時,他的眼睛裏只有利益,只有金錢,完完全全成了一個“利益的奴隸”

這讓我想起了社會上的一些人。他們為了金錢,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殺人放火,不顧一切地以各種手段獲得金錢,

最後因此進了監獄,穿上了囚服。他們也是一個個金錢的奴隸啊!

人要學會控制自己,別讓自己成為“金錢的奴隸”,最終誤入歧途!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27

這學期我讀了《裝在口袋裏的爸爸》這本書。這本書主要講了楊歌的爸爸,他原來是一米八的大男人,然後他一直都找不到工作,楊哥的媽媽就整天罵楊歌的爸爸,最後變成了拇指小人,但楊哥的爸爸,並沒有為自己變成小人傷心,他後來成發明家。但每次發明都被“猴子”偷走,但他們並沒有放棄,而是不惜一切代價來拯救世界。

比如:一次他們發明了“變大藥水1號”,為了試一試怎麼樣?然後就用媽媽剛買來的蘆花雞做試驗品,結果無限放大,最後被送到太空。但他們並不放棄研究,又研究出了“變大藥水2號”,但最大沒有無限變大,是每隔一段時間變大一點兒……讀到這裏,我被他們父子那種堅韌頑強的精神所深深的打動了。不管生活給予什麼樣的困難,他們都能乘風破浪,最好實現了自己的夢想。

在生活中,我們也要像他們父子一樣有與困難作鬥爭的精神。記得有一次,我在做數學作業的時候遇到了一道難題,想了半天也做不出來。那時夜已經很深了,我的眼睛朦朧,便放過了這道題,心想反正明天老師會評講的,到時候把老師説的抄下來不就得了,神不知鬼不覺,輕鬆又省事。

當時我就為自己聰明沾沾自喜起來,但沒想到這樣是把自己推進了一個大坑,一個一旦掉進去,就爬不上來的大坑。就這樣,我總是一次又一次的為自己找藉口,一次又一次的原諒自己。直到期末考試的時候,我這個平時每門兒都是95分以上的尖子生,竟然平均分不足80分,這都是因為自己的知難而退。如果,我當初想他們父子倆一樣堅強,積極地克服困難,我也不會加入到差生的行列。

《裝在口袋裏的爸爸》這本書,不僅內容豐富,而且還告訴我們一個道理:不管遇到什麼困難,都要勇往直前,堅強面對。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28

夢想是路上指明的燈光。沒有夢想,就沒有堅定的方向;沒有堅定的方向,就沒有了生存的價值。

--題記

八十天環遊地球,這在科技發達的今天是件輕而易舉的事。然而在一百多年前,這可是件難事。於是就有了福克斯與他的五位老牌友的這場事關兩萬英鎊鉅款的大賭局,也有了這八十天在世界各地那有驚無險的旅程。

—斐利亞.福克斯是一個心懷夢想,沉着冷靜並且生活有着超常規律性的人。他和他的僕人—聰明能幹而又正直誠實的法國人路路通一起因為這場大賭局而踏上了這整整八十天的艱難旅程。在路上,他們遇到了錯把福克斯當成賊的警官費克斯,還差點被費克斯拘留在半途中。最後自命不凡的費克斯終於發現了自己的錯誤,不再和福克斯主僕作對。福克斯也排除了一個又一個險情,驚險地贏得了這場賭局。

《八十天環遊地球》寫得扣人心絃,使我感覺像走進了書中的場景,和福克斯先生在一起環遊世界,一起實現他的夢想。看到緊張處,常常讓我為福克斯先生暗暗地捏了一把汗。讀着這本小説,我在不知不覺中學到很多:地理知識,風物人情,還有做人的道理。

福克斯先生十分慷慨大方,他在出發前將自己打牌贏得得的錢全部給了路邊向他乞討的可憐人;他還善良又疾惡如仇,在印度救下了將要被燒死殉葬的艾俄達夫人;他遇事沉着冷靜,有信心,有毅力,遇到的困難從不輕言放棄。福克斯先生身上有這麼多優秀的品質,這也是他最後取得成功的原因。如果我能像福克斯先生那樣遇事前先充分估計;遇事時沉着冷靜,遇事後不輕言放棄,那現在常常困擾我的很多情況都會迎刃而解。

這本書,這個故事教會我要有夢想,心懷夢想,執着追究.夢想是路上指明的燈光。沒有夢想,就沒有堅定的方向;沒有堅定的方向,就沒有了生存的價值;有了夢想,才會有奮鬥的動力!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29

讀完《夸父追日》以後,我認為夸父堅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

文中夸父曾經想過,每天夜裏,太陽跑到哪裏去了呢?他不喜歡黑暗,喜歡光明。所以夸父他去追趕太陽,把它抓住,叫它固定在天上,讓大地永遠光明。

為了實現他的夢想,夸父拿起手杖去追趕太陽,追啊,追啊,跨過了黃河、渭河,並且口渴得還把河裏的水都喝光了,但是夸父沒有停下來休息,又飛快的朝北方的大澤跑去,他跑跑啊跑,一直朝着太陽的方向跑去,可惜的是,他還沒到虞淵,就轟然倒下了。他雖然沒有成功地實現他的夢想,但是他的這種堅持不懈的精神很值得我們學習。

如果沒有堅持不懈的精神,我就不能堅持地學習書法,那是我從國小二年級開始學習書法的,有的是楷體,不管颳風下雨每個星期日都去學習書法,直到現在。

夸父的那種鍥而不捨,堅持不懈的精神很值得我們大家學習的。以後我們幹任何事情要像夸父一樣有堅持到底的決心,千萬不要半途而廢呀!

蒂凡尼的早餐讀後感 篇30

《十萬個為什麼》裏有許多深奧的祕密,也有許多常識性的知識,《十萬個為什麼》主要講的是生活中的疑問,它還給我們介紹了許多過去的事例,比如:星星為什麼會發光、人為什麼會打呼嚕、人為什麼會做夢,打蛇為什麼要打七寸,鱷魚的眼淚是怎麼回事,含羞草為什麼會害羞,地球上的生物是怎麼產生的,為什麼會有月食等等,這些都是平時生活中我們會想到的難題,十萬個為什麼讓我瞭解了生活中的許多知識,這本書不但增長了我的知識還開闊了我的眼界。這是一本科普知識大全,一本令我百看不厭的好書。這裏面的每一篇文章都藴含着豐富的知識,它讓我開闊視野,提高學習興趣。

以前,我並不瞭解月亮,總以為月亮上有宮殿、嫦娥和玉兔。讀了這本書後,我才明白:月亮是一顆冷冷清清的,沒有空氣的星球,並不像我想象的哪像美麗,相反,他還有一點令人厭惡。

《十萬個為什麼》中給我們介紹了一些有趣的自然現象:海水為什麼發藍?為什麼會有地震?四季是怎樣形成的?從這些問題中我明白了許多常理,解開了我心中的謎團。

《十萬個為什麼》中介紹了一些小常識:為什麼地震前狗會不停地叫喚?原來狗比人類聽覺高,自然也就聽的遠,聽的聲音小,也能聽見。為什麼雨後會有彩虹?為什麼“朝霞不出門,晚霞行千里”?讓我知道了許多“為什麼”。

“大蛇為什麼要打三寸和七寸?”書中告訴我們,打三寸,是因為三寸是蛇脊椎骨最容易打斷的地方,打七寸是因為七寸是蛇的心臟部位,如果蛇的心臟被打碎,蛇自然就沒命了。

《十萬個為什麼》是一本非常好的書,它讓我知道世界的許多奧祕,宇宙的龐大;讓我知道了科學的無窮力量,知識的無窮無盡,豐富多彩。

《十萬個為什麼》是一本很棒的書,建議大家讀一讀,你就可以成為一個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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