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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讀書感受(精選5篇)

我的叔叔于勒讀書感受(精選5篇)

我的叔叔于勒讀書感受 篇1

這個周,我們學習了莫泊桑的著名短篇小説《我的叔叔于勒》,這是一部很好的小説,看了以後也會給人很大的回味。這篇小説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婦,但是它卻是以我的叔叔于勒為題,主要是因為于勒是這篇小説線索,而對菲利普夫婦的刻畫也是通過對於勒的態度。

我的叔叔于勒讀書感受(精選5篇)

我覺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婦真的是很勢利眼,一開始於勒很窮的時候,就叫他壞蛋,流氓,在於勒有錢了之後又變成好心的于勒,有辦法的人,正直的于勒。當在船上看見了變成窮光蛋的于勒,又罵他是討飯的,那個人和流氓。他們夫婦的種.種舉動真的很讓人噁心。人家是富翁時,又是正直,又是有良心,變成窮光蛋後就是流氓,討飯的,再説于勒並不是在討飯,而是在靠自己的雙手掙錢,我説你長沒長眼睛啊?更有意思的是一個人看見自己的親弟弟都不認,他能冷血到什麼地步,他還是人嗎?連動物都知道保護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婦看見了于勒,不但不去認于勒,反而走開。而且從文章中也可以看出菲利普夫婦是多麼的冷血,無情,六親不認而且愛慕虛榮。

我敢説如果菲利普夫婦在船上看見的是一個大富翁,他們一定去討好於勒,肯定馬上和于勒相認,而不是走開。這表現了菲利普夫婦極度的貪婪和愛慕虛榮。

但文中的若瑟夫卻是一個正面人物,作者用我的叔叔為題,表達了雖然父母不把窮水手于勒當作親兄弟看待,但“我”認為這是”我的叔叔”,作者用這個題目道出了一個孩子的不滿,也表現了作者的希望之所在。

貧居鬧市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文中的菲利普夫婦就是這樣的人。

在當今社會中,像菲利普夫婦這樣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錢”。這是一種精神的缺失,一種關注內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質主義者。我想,我們更該關注我們的內心世界,以清麗的雙眼凝眸世界,用愛與責任鑄造生命的意義,譜寫新世紀的輝煌。因為,金錢並不是萬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龍應台所説:“錢可以買到房屋,但買不到家;錢可以買到珠寶,但買不到美;錢可以藥物,但買不到健康;錢可以買到紙筆,但買不到文思;錢可以買到書籍,但買不到智慧……”由此可見,擁有親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讀書感受 篇2

讀了這篇莫泊桑寫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錢,我們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歸來,可以給“我們”帶來幸福、奢華的生活。

但是這次旅行,當“我們”在船上看見了他,他並沒有發什麼財,而是又老又窮苦的賣牡蠣的老水手時。“父親”和“母親”卻像遇到瘟神一樣,儘量躲着他。原因是什麼?因為他沒有錢。

換個角度想想。難道于勒真的沒有認出自己的侄子麼?難道真的沒有認出買自己牡蠣的是自己的哥哥麼?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認出了。因為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許多錯,不好意思和他相認。

再想想,為什麼于勒沒有回自己的家鄉呢?答案可以從船長口裏得知:“據説他在哈佛爾還有親屬,不過他不願意回到他們的身邊,因為他欠了他們的錢……”這樣説來,于勒已經從以前的“流氓”變成現在知道錢來之不易歷盡滄桑的“賣牡蠣的老人”了,他最起碼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克拉麗絲卻看他現在沒錢,怕他回來吃他們的。這説明了“我的母親”是見錢眼開的市井婦人。而“我的父親”菲利普也和母親一樣“見利忘義”,他們認定“我的叔叔”這輩子沒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麗絲,我也會和弟弟相認,因為人犯錯誤是難免的,若能改邪歸正也是一種寶貴的財富,我們應該原諒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窮,再流氓也好,我也會和他相認的,畢竟血濃於水的親情是永不磨滅的。

我的叔叔于勒讀書感受 篇3

今天我看了《我的叔叔于勒》一文,它有很深的代表意義。爸爸説,這是外國作家莫泊桑寫的,雖然沒有中國的文章寫得精彩,但是它所敍述故事情節很好。

文章寫的是諾瑟夫一家很窮,但是他們都把十幾年希望聚集在諾瑟夫的叔叔于勒上,于勒一開始就一直亂花錢,最後自己的財產花光了,還佔了諾瑟夫爸爸的一大部分。後來他來信説它現在很有錢,希望可以彌補諾瑟夫爸爸的一大部分財產。最後,諾瑟夫的大姐嫁了出去,原因因為諾瑟夫的姐夫幾天前看了于勒來的那封信。

最後他們去哲爾賽島,發現賣杜蠣的老頭竟是于勒,立即對他的態度冷淡,以前説他有本事,好心,現在罵他流氓、敗家,態度全然不同。

這個文章嚴重反映了資本主義社會的人,沒有愛心,沒有同情心。都以錢來維持親情關係和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都是錢的奴隸。看錢看得非常重,而且還反映了資本主義社會的黑暗。

我的叔叔于勒讀書感受 篇4

這是篇十分精緻的諷刺小説,由法國大文豪莫泊桑執筆。主要人物:于勒,一個人們眼中的流氓。次要人物:菲利普夫婦。當時法國社會的代表。

讓我們來看看故事是如何發展的。

一開始,在人們眼裏,于勒簡直是壞透了,不僅亂花錢,揮霍光了父母的遺產,還大大佔用了他哥哥的那一部分。於是人們按照當時的慣例——請注意,是慣例——將他送到了美洲去。可見當時人們都這麼做。正如魯迅的《狂人日記》中那個年輕人的話:“也許是有的,這是從來如此。”他們之間以金錢來維繫親緣關係,正如吃人一樣,實在是平常而又平常。後面的諸多細節,如父親被“高貴的吃法”打動,提議吃牡蠣;得知于勒有錢,將他的信當福音書,再如全家為如何處置於勒叔叔的錢擬定了上千種計劃,無不體現了菲利普夫婦的貪財、吝嗇、虛榮、人情淡漠。其實,這不僅僅是菲利普夫婦的特點,更是當時整個社會的特點。這一點,作者真可謂是煞費苦心。菲利普是小,社會是大。以小見大,作者真是匠心獨運啊!

那麼,作者為什麼會在文中安插一個人物——“我”呢?我想,一是因為“我”是整個事件的觀察者、記敍者,就像是將散落的珍珠串起來的那根線,雖不起眼,卻也不可或缺。第二,“我”是一個孩子,還沒有被利益“薰陶”得那麼骯髒,孩子是整個社會的希望。作者安插一個“我”,也許就是表達了自己的期望吧。這一點,和魯迅的那句“救救孩子”有着異曲同工之妙。

總而言之,這是一片極精緻的短篇小説,以它的以小見大與匠心獨運征服了我。

我的叔叔于勒讀書感受 篇5

讀了《我的叔叔于勒》這篇文章,心中有太多太多説不出的感觸。文章講述了一個有關於金錢的故事。法國有兩個親兄弟,哥哥叫菲利普,弟弟叫于勒。年輕的弟弟無所事事又愛惹禍,給家裏欠下了一大筆債務,哥嫂都很討厭他。於是他便到了美洲生活。當他的哥哥聽説他在美洲發了財後,于勒在他哥嫂心目中的地位就改變了很多,成了全家人的希望。菲利普夫婦日夜期盼于勒能早日歸來,但當他們得知賣牡蠣的骯髒老頭就是于勒時,便像躲瘟疫一樣逃到了另一條船上。

這便是莫泊桑筆下的《我的叔叔于勒》,我不禁對於勒心生憐惜。是啊,金錢的_已衝昏了許多人的頭腦,為了錢不擇手段,甚至拋棄親情也在所不惜。哎,金錢對人們來説真的如此重要嗎?真的可以使人六親不認嗎?不,絕對不行,我們不能利慾薰心,背信棄義!我們不能在金錢的_下,喪失人性!讓我們抵抗住金錢的_,還心靈一份純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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