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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生傷仲永讀書心得體會(通用12篇)

中學生傷仲永讀書心得體會(通用12篇)

學生傷仲永讀書心得體會 篇1

《傷仲永》講述了:有一個叫方仲永的小孩,天資聰明,五歲就能作詩。可他出了名後,他的爸爸就不再讓他學習了,帶他去全縣各處題詩掙錢。由於方仲永沒有再學習,最後一事無成,成為一個普通的人!

中學生傷仲永讀書心得體會(通用12篇)

因此這篇課文告訴了我們一個道理:學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一個人能否成才,與天資有關,更與後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學習有關,二者之間,後者更重要,即後天教育對一個人是否成才是至關重要的。我相信我們都為這樣的“天才”而感到可悲。

何為天才?愛迪生説過:“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加上百分之一的靈感。”《傷仲永》之所以取這個名字就是因為這個寓言諷刺了方仲永的爸爸,因為他毀了方仲永的一切。

這件事使我聯想到著名數學家華羅庚。華羅庚在國中畢業後,曾入上海中華職業學校就讀,因拿不出學費而中途退學,故一生只有國中畢業文憑。此後,他開始頑強自學,每天達10個小時以上。他用5年時間學完了高中和大學低年級的全部數學課程。20歲時,他以一篇論文轟動數學界,被清華大學請去工作

華羅庚在頑強自學下,成為了著名的數學家,這個例子就告訴了我們後天努力有多麼重要,只要我們努力學習,沒有什麼做不到的事情!

所以,我們應該接受後天的教育,像華羅庚一樣努力學習,為國家做出巨大貢獻!

中學生傷仲永讀書心得體會 篇2

生而知者之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人們的才能雖有差別,但主要來自於勤奮學習。《傷仲永》一文給我的啟示是:一個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賦,但如果不努力學習,也很難取得真正的成就。

仲永的故事是這樣的:並非書香子弟的方仲永5歲時便能“指物作詩,立就”,並“自為其名”,且“文理皆有可觀者”,因而揚名邑中。到了十二三歲,才氣漸減,“令作詩,不能稱前之所聞。”到了成年,竟“泯然眾人矣”。

一個天資聰穎的神童,因為被唯利是圖的父親每天帶着四處拜訪本縣的人,而不讓他學習,使得“神童”竟淪為一個默默無聞的“庸人”!這能叫人不扼腕歎惜嗎?神童泯然眾人,責任在於他父親,原因是“不使學”。像方仲永這樣的天才,由於後天沒有好好學習,尚且要成為普通的人,那麼,那些本來就普普通通的人,如果不學習,豈不是連一個普通的庸人還不如嗎?

所以説:才能來自於勤奮學習!“神童”由於後天不好好學習而淪為“庸人”的,在歷史上屢見不鮮;而本來不是“神童”、“天才”,但由於堅持不懈地奮發努力,而成為舉世聞名的科學家、發明家的卻大有人在。

牛頓不是神童,但他終身勤奮學習,很少在午夜兩三點以前休息,常常通宵達旦工作,終於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就……

愛因斯坦不是神童,中學成績並不好,大學也是考了兩次才被錄取,學習也並不出眾,後到瑞士一家專利局當了7年職員。在這7年裏,愛因斯坦在艱苦的條件下頑強學習、工作,終於奠定了相對論的基礎。

愛迪生不是神童,甚至連初小還未唸完但他努力自學,總是以無比堅強的意志和毅力,刻苦鑽研自己不懂的問題。由於他工作時間比一般人長得多,相當於延長了生命,所以當他79歲的時候,宣稱自己已是135歲的人了。

不僅在科學上如此,在文學藝術上也是如此。不論是誰只要付出和他們同樣艱辛的努力,都能取得這樣或那樣的成就。作家狄更斯、巴爾扎克等人的成功同樣深刻地説明了這樣一個道理:才能來自勤奮學習!

中學生傷仲永讀書心得體會 篇3

讀了《傷仲永》這篇文章,我明白了:再聰明的人,如果不經過後天的學習和努力,是不可能進步的。

《傷仲永》這篇文章講述了:仲永的天資與通曉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高得多。他從裏沒見過筆墨,就知道是用來寫字的。在他四五歲時,就能不假思索地提筆寫詩。他寫的詩很有意境,鄉里的秀才都自歎不如。特細的事他有一個唯利是圖的爸爸,讓他寫是賺錢,不讓他學習。在他二十歲時,那種靈性就消失了。我想:如果不是他爸爸貪財,那麼仲永將是世界上的一個美好的奇蹟!仲永,這個活生生的例子告誡後人:再聰明的人如果不努力學習,總有一天,他會和努力學習的孩子並無兩樣。

我的小表弟很機靈,大家都誇他聰明。舅舅就帶他走訪親戚,叫他説幾句好聽的話。想借他的聰明來不勞而獲。小表弟就晚了一年上國小,基礎知識也不捨很紮實。小表弟就是常常做舅舅的”賺錢工具“,而失去了靈性。

聰明的人有很多,那要看你把聰明用在什麼地方。使用在踏踏實實的的學習,還是作家長的”賺錢工具“?答案當然是前者,後者所得到的,只有金錢利益,而前者得到的卻是至高無上的精神利益!保持靈性的方法除了本能的自覺,也離不開家長的支持。

中學生傷仲永讀書心得體會 篇4

在這漫長的暑假期間,在老師的規定下,我閲讀了《儒林外史》一書,這本書是吳敬梓寫的中國古代小説名著,它還是一篇諷刺小説。

《儒林外史》主要講了在舊時代時,各類人土對功名富貴的不同現象,描寫了一些深受八股科舉制度毒害的儒生現象,反映了當時不良的世俗風氣。在《儒林外史》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人就是吝嗇鬼——嚴監生。他是一個十分膽小而又十分有錢的人,他最令人深刻的那件事就是嚴監生疾終正寢。這件事充分表現了嚴監生,吝嗇,愛才如命。但是我覺得像嚴監生這樣的人不值得我們去學習,反而我們在生活中要做一個大方的人,如果不做大方的人,下場就和嚴監生一樣。而嚴監生另外一件事悼念王妻中知道,嚴監生吝嗇到連給自己的親人花一分錢都不願意,從中也可以充分的表現出嚴監生愛才如命,而《儒林外史》開篇詞中一個生於鄉村的王冕,因為家裏沒錢所以就去放牛,但是他非常喜歡讀書,所以每一天賺的錢她都不浪費,而是去買書看。最後功夫不負有心人,她成了縣內的名人,很多人聘他去做官,他都不接受,於是他就逃到了山中,過着隱居的生活。説明王冕討厭做官的生活。

然而在生活中也有這樣的人,有些做官員的人,為了錢和權利,根本不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上,而去做一些損人不利己的事,最終和嚴監生一樣的下場。

讀了這本書讓我明白了做人不能貪小便宜,要大方。

中學生傷仲永讀書心得體會 篇5

寒假裏,我讀了一本好書《永遠講不完的故事》。這本書,封面呈古銅色,中間有一面橢圓形的鏡子,精子的邊緣有兩條蛇,這面鏡子也與眾不同,鏡面上有一個夢幻般的畫面:正中間有一條石階,一直通向天邊,石階兩旁還各站着一個獨角獸,他們都高舉前蹄站立了起來,好似在迎接何人,附近樹木突兀森鬱,背景呈紅色,書中文字分成紅色和綠色兩種顏色。這本書如同一塊吸鐵石一般吸引着我,使我愛不釋手。

這本書的作者是德國的“幻想大師”米切爾·恩德的著作,這本書在德國就像《西遊記》在中國那樣家喻户曉。主要寫了:主人公——一個叫巴斯蒂安的小男孩,他酷愛讀書,一天,他在舊書店中被一本書深深的吸引,這本書就是《永遠講不完的故事》,這本書如同魔法揪住了巴斯蒂安的心,竟使他將書偷了出來,為了能夠細細品讀,不被外人打擾,他跑到了學校頂樓早已被人遺忘的儲藏室中,當他讀到幻想王國正在消失,天真女皇命垂一線時,自己就突然來到了幻想王國,並在幻想王國中實現了一個又一個的願望,隨着願望的實現,他在人間的記憶也被一點一點的抹去,一波三折後,終於回到了自己的父親身邊並做回了自己。

我懷着滿腔驚歎合上了書本,不僅由衷的敬佩巴斯蒂安勇敢頑強與堅持自我的精神。

《永遠講不完的故事》中的幻想王國是一個十分美好的世界,在那裏,衣食無憂,就連自己的外貌都可以隨心所欲的變化,只需要許一個願望,就可以去掉所有的缺點,比如:太肥,太胖,長得醜,不夠強壯等。巴斯蒂安沉迷在了虛假的世界,忘卻了真實的自己,漸漸變得驕傲起來、自滿起來,變的貪婪、狡猾,後來,當他看到自己的“未來”時,才如夢初醒,重新面對自己,決定腳踏實地,用自己的努力改變自己。

《永遠講不完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淺,讓我明白:好好面對人生,不就像好好學習一樣嗎?學習沒有捷徑,也沒有天上掉餡餅之事,只有腳踏實地的學習,才能打好基礎,成為對社會有用之人。學海無涯,如果我們安於現狀,不求上進,反而驕傲自滿的話,就會失去自我,變得心胸狹隘。

“初讀好書,如獲良友;重讀好書,如逢故知。”這句話説得真不錯,書可以帶領我們幼小的心靈看清世間的真善美與假惡醜。讓我們在書海中翩翩起舞,享受讀書的快樂吧!

中學生傷仲永讀書心得體會 篇6

《怪老頭兒》這本書是孫幼軍爺爺送給我們的又一份禮物。

自從看過老師推薦給我們的《小豬唏哩呼嚕》,我就被孫幼軍爺爺風趣幽默的兒童化的語言所吸引。所以當我一看到《怪老頭兒》的作者,就毫不猶豫的拿了起來。

《怪老頭兒》這本書寫的是一個五年級的國小生趙新新,無意中遇到了一個自稱“怪老頭兒”的老爺爺。這位怪老頭兒可真是“怪”啊,他家裏有各種稀奇古怪的東西,像會飛的飛天樹的木片兒,自己就發熱的燙鐵什麼的。總之,在怪老頭兒這兒,什麼東西你都別想弄明白。看看怪老頭兒的樣貌吧,“滿嘴巴的胡楂子花白,臉跟核桃皮似的。”再看看怪老頭兒説話的腔調,“小夥子飯量大,你就鉚足了勁兒招呼!”。這本書還是孫幼軍爺爺一貫的風格,以小孩子的眼光來看這個世界。豐富的想象力,風趣幽默的語言都讓我看了幾遍還不夠呢!

吃小鳥能治肚子疼,房子能夠疊巴疊巴揣懷裏,鏡子捲起來帶着,不用魚餌也能釣魚……如果你想明白這些怪事都是怎樣回事,那麼趕快把《怪老頭兒》這本書找來讀一讀吧!

中學生傷仲永讀書心得體會 篇7

星期二,我們班舉行了圖書交流會。我們班裏許多同學都展示了自己的書。淦海翔的書名叫《兵器百科叢書》。這本書是我最喜歡的。其中我知道衝由德國HK公司的設計師蒂洛.默勒、曼佛雷德.格林、喬治.塞德爾和赫爾穆特.巴爾烏投入了命名為“64號工程”的設計工作進行研究製造。這項設計的成品是G3步槍小型化的衝鋒槍。讀完了書,我想我長大了也要當兵。

中學生傷仲永讀書心得體會 篇8

開卷有益,這是我對自己讀書多年來的最深、最明瞭的體會。

從古人的“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到今人的“書籍是人類靈魂進步的階梯”,無不看出讀書的良好作用。讀書好處和重要之大的道理人所共知,再加上在這樣一個知識爆炸的時代,“書到用時方恨少“的感覺會經常出現在每個人的身上。於是人人都想讀書,把活到老學到老作為至理名言,可是在讀書的過程中,許多人只體會到讀書的無比之苦,我卻更多地感悟到讀書的無限之樂。我不是把讀書當成一種任務,也不是把讀書單純的當成一種無所事事時候的消遣,而是把讀書當成一種心靈之旅,當成一種和古之先賢、智者名士進行跨越時空的對話、交流的過程,當成一種消除疲憊,洗去煩惱的精神生化的過程。

書,是良師,更是益友。

好讀書,是年輕時候養成的習慣,但是不得不承認,隨着年齡的增長,工作量和各種社會關係的增多,年少時候那種單純的安心的讀書的心境難以追回,再加上每天的各種事務踏至紛來,每天可以有一段長的讀書時間就顯的彌足珍貴,所以,我這樣的年紀和工作的特點使我在讀書上不得不養成自己的特點。

一、要讀書首先是選書。雖説是開卷有益,但是時間有限,所以必須有選擇的讀書,把有限的時間放在好的,適合的書籍上。在選書上,不看庸俗無聊,不求高深專業,但要切實有用;不過於專一,而追求廣博,讀書如交友,只是呆在一個小圈子裏,很容易自我封閉,自我限制,所以要廣交朋友,經史子集,古今中外,各種書都要儘可能涉獵一。

二、隨時備書,“見縫插針”。沒有大片的時間可用來讀書,只能是把片刻的閒暇時間利用起來。有時間就拿出來翻上兩頁,享受一下。就算是一本大部頭的書籍,只要發揮愚公移山的精神,日積月累,持之以恆,總會在不知不覺中,輕鬆搞定;

三、有計劃,雖説讀書的時間少,但是,不能找藉口,不能放任,每天必須要擠出一段時間讀書,我把這個稱之為:每天多走一點路,意思是在每天要停下來休息的地方,要再堅持一下,多看一會兒書,在多走一點路。

四、要用腦讀書,多做批註,常寫心得體會。用眼讀書,獲得一種簡單的快樂,用心讀書,贏得一片安寧,一種豐潤,用腦讀書,在思考中完成和作者的對話,那麼收穫的除了快樂,安寧,更是一種洗禮和昇華的過程。子曰:學而不思則惘,思而不學則殆。讀書學習和獨立思考必須結合起來,才能收到化的效果。

五、讀書以致用。有人説,現代人讀書很功利。我倒是覺得,讀書是不能過於功利,那樣讀書讀不好,讀不深,讀不出快樂。但是讀書也要有目的性,那就是讀書必然是直接或間接為了我們工作,生活服務的,這就是讀書的目的性。讀書是要用的。讀書不能像是在沙漠中下注水,澆灌了很多,但是長不出嬌豔的玫瑰。讀書可以死讀,但千萬不能讀死,所以讀書應該是要結合自己有選擇的讀,有目的的讀。讓書成為我們的良師益友,成為我們工作生活中前進的階梯。

大家都在讀書,但是,每個人讀書的方法、感受和收穫是不一樣的。説了我的讀書的方法,在説説我讀書的各種體會和收穫。總結起來,應該是“三開”。

開心養氣。我在讀書之中,收穫的開心,快樂分四個層次。一是最為簡單直接的快樂,一段快意恩仇的故事,一個精采絕倫的比喻,一個構思精妙,啞然失笑的結尾……這些都會讓我怡然自樂,欣然發笑。二是讀書讓心靈安寧,拋開煩惱的快樂。這時候讀書已經深入其中,忘記身邊的種種事情,溶入到書的世界裏。這時候讀書,因為書的世界不同,會有激情如火,也會有沉靜似水,也會有百般無奈,感慨歎氣。這種在書的世界中暢遊,與書的內容同呼吸,共命運的感覺就是讀書的第二層快樂。三是獨立思考,對話交流的快樂。這時候讀書不是讀了,而是和好友知己聚在一起,或茶香四溢,或青梅煮酒,或踏雪尋梅……總之是在契合兩歡的氛圍下的對話、交流、碰撞、引申。四是讀書有用。這種快樂就不在讀書之中了,而是在讀書之後的一種反饋。這是在生活和工作中能夠“書到用時不恨少”,能夠信手拈來,娓娓道來,能夠自信大方,舉止得體。這樣,快樂自然而來了。

中學生傷仲永讀書心得體會 篇9

有幸讀到肯。福萊特的世紀三部典之一--《巨人的隕落》,並且一氣呵成,首先深深地為此書恢宏的大時代背景所折服!此書以第一次世界大戰為背景,作者虛構了六個家庭,其中英國的菲茨赫伯特家和威廉姆斯家,德國的馮·烏爾裏希家,俄國的別斯科夫家,美國的杜瓦家和維亞洛夫家,這四個國家均為一次世界大戰參戰主要國家,而且這四個國家在1911年到1924年這十多年間的變遷是真實的。其次,細節描寫和大時代背景相互映襯,真實的歷史和虛構的故事相映成趣,也是此書蕩人心胸的魅力所在!因此在閲讀的過程中有種暢快淋漓的感覺!

但是因為我是女性,所以比較喜歡從女性的角度來剖析書中人物性格特點,這其中一定是夾雜了我個人的感情色彩,不成熟的思想是客觀存在的。

首先是卡捷琳娜。我認為她是“最值得批判”的女性人物代表,這在她與格雷戈裏結婚前的對話中足以印證,明明她愛的人是格雷戈裏的弟弟列夫,但為了能每月從部隊領取津貼,就與即將參戰的哥哥格雷戈裏結婚。原文在第十二章的對話是這樣寫的:

她(卡捷琳娜)説:“如果我嫁給了一個軍人,就能過得更好。我的孩子也能有吃有穿。”

(格雷戈裏)“可是……你愛的是列夫。”

(卡捷琳娜)“我知道。”她哭了起來,“但是,列夫在美國呢,他根本就不在乎我怎麼樣,連封信都不寫。”

(格雷戈裏)“那……你想怎麼辦?”格雷戈裏知道答案是什麼,但他想親耳聽見那句話。

“我想要結婚。”她説

“就為了拿到軍人妻子的津貼?”

她點點頭,“這對我來説非常重要,”她又説,“等孩子出生的時候就能有一點點錢,尤其你又去了部隊,不在身邊。”

……

由以上對話可以看出卡捷琳娜的本性是自私的,她怕格雷戈裏參軍後無法生存,就與格雷戈裏結婚免去後顧之憂,明明不愛格雷戈裏,卻還要結婚踐踏格雷戈裏的感情。

在這裏值得一提的是格雷戈裏,這是一個具有“犧牲”意義的典型人物代表。

其一,他對弟弟列夫的愛是具有犧牲意義的。父母雙亡後他和弟弟相依為命,並把所有的愛都給予了弟弟列夫。尤其是他為了讓弟弟列夫逃避警察追查免受牢獄之災,把自己準備好的去美國的船票和所有的身份證件都交給了弟弟,這種做法意味着從此他與幸福失之交臂,而與苦難結了緣,他的愛是深沉的,偉大的!

其二,他對自己的愛是具有犧牲意義的。這在參戰前與卡捷琳娜結婚上,他便犧牲了自己的愛。儘管他的內心深處一直深受着卡捷琳娜,但在他非常清楚地知道卡捷琳娜愛的是他的弟弟列夫前提下,但為了弟,為了即將謀面的卡捷琳娜肚子裏的親侄兒,他義無反顧地選擇犧牲了自己的愛,從此生活在矛盾與痛苦之中。

格雷戈裏對親情這種無私無畏甘於奉獻的精神,在當今這個人情淡漠的社會裏無疑是令人敬佩並值得推尚的。我們可以在物質生活上“缺衣少食”,但是絕不允許精神家園荒廢,有愛存在的世界是温暖的,是美好的!

其次是艾瑟爾。她是書中最重要的女性人物之一,是一個具有獨立自主、美麗善良、敢愛敢恨、維護和平、倡導女權、對美好生活的追求永不言棄等優點集一身的貧苦女孩,但是她也有懦弱、盲目的優越感等缺點,所以我給予她的評價用“最真實的”但絕不是“最完美的”來概括。文中有兩件事件對我來説特別震撼,深刻反映了艾瑟爾的“最真實的”性格特點。

第一件事件是艾瑟爾協助國王和王后對礦難事件中罹難家庭進行慰問。整個事件至始至終表現了艾瑟爾沉着、冷靜、大氣、從容不迫的處事能力,呈現給讀者面前的宛如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聰明的有主見的女主人形象,這無疑與他父親是礦區工黨身份和耳濡目染的工作方法有直接影響,讓人感覺到艾瑟爾不是一個普通的卑微膽小女僕,而終將會是一個“涅盤重生”的英雄人物。這件事為她在戰爭期間去報社工作為維護婦女權益埋下了伏筆。

第二件事件是艾瑟爾當上《軍人之妻》總編輯之後,從事政治生活的精彩表現。在戰爭接近尾聲時勞埃德。喬治針對是否結束戰爭挽救數萬名戰士的生命權力進行演講時,最終勞埃德。喬治的立場是拒絕了和平的建議。艾瑟爾表現出異常氣憤,她不顧現場參與國的議員阻攔,激動地在講演現場大聲質問:“多少像阿倫。普里查德那樣的年輕人在索姆河被殺,有人關心過這個嗎?”之後她一字一頓地喊出了一個個死亡士兵的名字,嚇得菲茨赫伯爵説:“安靜,快坐下來,我的老天!”但是艾瑟爾依然進行吶喊,最終被引座員抓起胳膊,連推帶搡地把她趕了出去。

如果第一個慰問事件説明艾瑟爾的性格特徵是簡單的膚淺的,那麼第二個演講事件無疑讓艾瑟爾的形象愈發飽滿起來靈動起來,這是人物性格的完美昇華。透過書頁,我彷彿看到一個手握拳頭義憤填膺的女性正在為維護世界和平義正嚴辭地地聲聲指責聲聲吶喊,她的形象是高貴的,她的靈魂是高雅的。

儘管如此,艾瑟爾也有她的不完美的一面,這主要是體現在戰爭即將結束後菲茨赫伯特伯爵誘惑艾瑟爾做他的情婦並贈予她別墅時,艾瑟爾的表現是猶豫不決的,這種猶豫是客觀存在的,因為艾瑟爾出身貧困的礦工家庭,又曾在集財富和權利於一身的菲茨赫伯特伯爵家當過女僕,因此她有超出一般窮苦人的優越感,這也為她單純迷戀自私、冷漠、厚顏無恥的菲茨赫伯特伯爵埋下了伏筆。尤其是艾瑟爾有着未婚懷孕、被父親趕出家門、被迫過着背景離鄉隱居生活的痛苦經歷,因此面對如此巨大的誘惑她的猶豫是在情理之中的,所以這種“不完美”是完全符合艾瑟爾的內心需求,也符合上流社會中“大人物”對“小人物”的發展要求。

最後是茉黛。與卡捷琳娜和艾瑟爾相比較,作者在刻畫茉黛形象時幾乎是完美的,我也是至始至終報着欣賞的態度來完成閲讀的。首先她的出身是高貴的,她是上流人物菲茨赫伯特伯爵的妹妹。其次她自身擁有一系列的優秀品質:對待生活,她積極熱情、樂觀向上;對待愛情,她忠貞勇敢、至死不渝;對待工作,她鍥而不捨、全力以赴。這些優秀的品質對於一位上流社會富家小姐來説是難能可貴的,尤其是在各國戰爭交鋒激烈時,她為維護世界和平和為女權運動所做出的巨大努力讓她的形象瞬間更加高大、更加光彩照人!這樣至高無尚的女性值得任何人去尊重,去敬仰!

書中第二十章這樣寫道:

“人類為什麼這樣愚蠢,竟會發動戰爭?”她(茉黛)對格斯説,“而且,如此可怕的人員傷亡和各種損失早就超過了可能的利益,他們卻還在不停地戰鬥!”

社會發展至今,和平與發展成為當今世界的主題,全世界呈現大和平大和諧的態勢,尤其是婦女權益得到了最大化的滿足,在此由衷地感謝《巨人的隕落》中的兩位重要的女性人物--艾瑟爾和茉黛,感謝所有為了維護世界和平為了爭取婦女權益而奮鬥的革命戰士,並以此文獻給那些在不同領域自強、自立、自尊、自愛的女性朋友們,祝大家節日快樂,幸福安康!

中學生傷仲永讀書心得體會 篇10

這是個法國故事,法國人的小説,即使是非常質樸,以鄉村為背景的,裏面也看得出他們一種玩世的聰明。這一篇小説講到阿爾卑斯山上的居民,常會遇到山崩、冰雹、迷路、埋在雪裏,種種危險。一老翁,有一個美麗的女兒,翁擇婿條件太苛刻,大家簡直拿他沒辦法,有一個青年,遇到機會,救了老翁的命。他想,好了,一定成功了。另一個比較狡猾的青年,卻定下計策,自己假裝陷入絕境,使老者救他一命,從此這老者看見他就一團高興,吻他、擁抱他、歡迎他,僅是他的存在就提醒大家,這老人是怎樣的一個英雄。

看看那一個有恩於自己的,卻像見了真主似的,很不愉快,於是把女兒配給那狡猾的青年,青年在結婚前,喝醉了酒,説出真心話,老人知道受騙,把女兒收回了——但這是太惡俗的尾巴。

也許許多人現在都並不太愛讀張愛玲或她那個年代的作家的文章了,但我卻獨愛她的小説。張愛玲的小説總是帶着一點清眼看濁世的味道,就像她説的這個故事。

這兩個青年的做法截然不同,所以的,老翁對待他們的態度也是截然不同的。張愛玲可以看到這一點冰箱到許多,但是往往我們卻想不到這裏,只會多抱怨幾句世道不公罷了。現實生活中,有些時候自己有恩於他人,卻受到青眼相待,而幫助過自己的人卻對自己十分熱情。有些人往往不解,但看到這個故事,多少也須得明白一些道理。

看了這篇文章,不得不讓我感歎張愛玲的文章,觀閲後真的會讓人茅塞頓開。聽她的敍述,好像就能領悟一層處世的道理一樣。

可能有一點不夠,但是稍微潤色兩筆就差不多了。我覺得這篇文章真的不錯,而且感悟都是自己寫的,希望給分!

中學生傷仲永讀書心得體會 篇11

阿Q是辛亥革命前後落後農民的典型。他深受剝削壓迫,卻極為糊塗落後,其性格呈現出十分複雜的狀態。不過在諸多因素中,有一個是他的主要性格特徵——“精神勝利法”。阿Q不正視現實,不思做真正的反抗,而用“精神勝利法”,自欺_,知道臨死前,在死刑判決書上畫圈,他也“立志”要比別人畫的圓,結果畫成了瓜子模樣,他還自我安慰:孫子才畫得很圓呢!

我想,正是這種“精神勝利法”,使阿Q一輩子被剝削被壓迫被欺凌,卻始終處於一種麻痺狀態,直至被無辜殺害。

而魯迅塑造阿Q的目的,也是為了“寫出一個現代的我們國人的魂靈來”。阿Q是那個“吃人”時代的特定社會的產兒,有其鮮明的個性,因而是具有巨大概括力的成功的典型。阿Q即使在現代社會,也帶有很大的普遍性,其“精神勝利法”是社會的通病,並非落後人士所特有。

當與別人茶餘飯後的談資時,用並不存在的過去來誇耀於己,僅為獲得心靈上的一絲慰藉。

他遭別人毆打,無力還手,懊喪過後,心想:我總算被_打了,他太強了。於是心滿意足起來,似乎轉敗為勝。

向別人表白未果,於是“吃不到葡萄説葡萄酸”想着自己的優點去與對方的缺點比較,然後妄自尊大,接着又歡天喜地的進行另一次戀愛。

這些社會上“精神勝利法”的現實確實是橫亙在我們面前的嚴峻挑戰,只有找準這一現實問題的“題眼”,才能找到_的鑰匙,一方面,現代社會的競爭壓力,使得如此“悲劇”不斷上演;另一方面,人們自身的不思進取使得他們一味的追求精神上的安慰而毫無實際行動。

“精神勝利法”的存在,也提醒我們,如果這成為一種常態,那麼社會進步將不復存在。因此以實際行動衝破精神防線的建設迫在眉睫,決不能讓社會成為精神中的廉價物,行動中的奢侈品。

“精神勝利法”也許有其可取之處,但弊大於利。因此,要不斷探究幾千年來其演化軌跡,取其精華,去其糟粕,使“精神勝利法”真正成為推動社會進步的動力,創造出與時代夢想交相輝映的燦爛成果!

中學生傷仲永讀書心得體會 篇12

三十年的漫漫時光,三十年的愛恨糾葛,三十年的淚與鮮血鑄就了一場悲天慟地的雷雨。這雷雨下衝刷的,是中國封建舊社會吃人的禮教傳統,是劇中人痛苦與矛盾交織的情情仇仇,是命運之神獰笑的薄薄嘴角……一場雷雨,一場夢。夢醒之後,一切成空。

悲劇的初始,往往是一個並不動人的錯誤。富家少爺在空虛無聊的生活中與家中女僕墜入愛河,這樣的故事在那時的時代背景下不算少見。理所當然,富家長輩憤然反對二人"懸殊"的交往,在大年三十的夜晚生生將懷抱嬰兒的女僕趕走,還"用心良苦"的強要了他們的第一個兒子,悲劇的初形在這裏開始醖釀而出。

周樸園,作為劇中中心矛盾的焦點,無疑是情感衝突最激烈之存在。年輕時愛上侍萍的周樸園,或許還能説是仍有一絲純淨殘留。可自那個年三十之夜,他聽任家中長輩將梅侍萍趕走,隨後娶了門當户對的闊小姐時起,他的心靈已徹徹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寫照。在三十年後,他重又認出侍萍的那一刻,他所表露出來的情感,不是久別重逢的喜悦,而是徹頭徹尾的猜忌,懷疑與恐懼。他想到的,是侍萍是到來也許會對他的地位,利益所造成的威脅,是真 相揭穿後自己將面臨的尷尬處境,而不是對侍萍悲慘遭遇的同情和憐愛。他口口聲聲的説他一直留着她喜歡的傢俱,説他保留她的習慣,珍視那繡了梅花的舊襯衣,可説到底,這些都不是因為愛,都是因為要彰顯他那早就不存在的良心,告示天下的人——"看!我是個有情有義的君子!"其實哪裏有什麼情呢即使曾經有過,那也在三十年的時光中消失殆盡,他如今的一切的一切——包括給侍萍五千大洋,包管她的生活開支,要她們永遠不再踏入周家的大門——全都,全都,是為了他自己。對他而言,愛情早已是漫長生命中的一點佐料,可有可無,如夢一般不切實際。這個資本家的代表,早已在商界的"薰陶"下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成人形。

至於魯侍萍,悲劇的核心承受者,她的命運無疑是坎坷苦難的,但何嘗又不是可悲的。回想三十年前的那場愛情,她也是錯誤之一。可女人啊女人,你為何糾纏一場無疾而終的情愛三十年,三十年以後還仍拘泥於自己所受的委屈與災難愛也好,恨也好,難道最終受傷的不是自己麼既然如此為何又苦苦沉溺,深陷其間你將這一生的苦難歸於命運,歸於看不見莫不着的生命之線,唸叨着如何苦如何悽慘,緊緊抓住那血紅色的恨意,執拗的不願放手。難道這就是你生命價值的所在麼堂堂正正的對峙,隨後瀟瀟灑灑的揚頭離去,總比自行降自己於他人身下要舒暢,不是麼

這不僅僅是一個故事。這是一個時代所鑄造的暴風驟雨。風雨之下,世間一切罪惡醜陋原形畢露,無處藏身。沒有什麼愛能穿越這無限悠長的時間,沒有什麼事能真正達到永恆。人生如夢,夢裏淚雨滂沱。夢醒之後,自己的人生還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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