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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學習新修訂準則和條例體會

黨員學習新修訂準則和條例體會

為進一步促進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結合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實際,制定本準則。以下本站小編為你帶來黨員學習新修訂準則和條例體會,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黨員學習新修訂準則和條例體會
黨員學習新修訂準則和條例體會篇1

隨着新時期黨的建設特別是反腐倡廉建設的不斷深入,為適應新形勢的需要,中央對1997年3月制定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進行了修訂,並於今年1月18日正式發佈。這是黨的建設特別是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規範化的重要標誌,是促進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重要舉措,是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的重要保證。為了深入貫徹執行《廉政準則》,在玉溪市地税系統掀起了學習《廉政準則》的熱潮。通過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自己從思想上得到了昇華,收穫很大。下面,我就結合地税的部門實際談談我個人學習《廉政準則》的幾點體會。

一、正確認識貫徹實施《廉政準則》的重大意義

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改革開放30多年來,經過幾代中央領導集體的不懈努力,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為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順利推進提供了重要保證。但是,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在複雜多變的國際局勢和艱鉅繁重的國內改革發展任務之下,一些部門一些行業腐敗現象屢禁不止,一些黨員幹部腐敗行為屢屢發生,特別是一些中高級領導幹部違法違紀犯罪令人觸目驚心,嚴重影響了黨的執政形象、幹部隊伍的形象,嚴重削弱了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嚴重損害了黨同人民羣眾的血肉聯繫,動搖了黨的羣眾基礎。據中紀委公佈的數據顯示,20xx年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接受信訪舉報131.8萬件(次),初步核實違紀線索14萬件,立案11.5萬件,結案10.2萬件,處分10.7萬人。通過查辦案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44.4億元。

上述這些數字,一方面説明了我們黨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也充分彰顯了我們黨反對腐敗的堅強決心,切實增強了人民羣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但從另一方面看,這麼多的違紀違法案件和消極腐敗現象易發多發,表明了現有的反腐倡廉制度還不健全,還存在不少漏洞和缺陷。一是一些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還存在制度空白,有些問題存在已久,但解決問題的制度沒有及時建立,跟不上形勢發展需要;二是一些制度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過於原則寬泛,缺少具體實施措施;三是一些制度缺乏系統性和配套性,不能有效發揮作用;四是不少制度沒有得到很好執行,存在着重製定、輕執行現象。

正因為如此,中央在1997年3月頒佈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基礎之上,總結實踐經驗,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修訂形成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成就了又一部高質量、高層次的黨內反腐倡廉法規。與試行了20xx年的《廉政準則(試行)》相比較,去掉“試行”二字過後的《廉政準則》,從14條增加到了18條,由“30不準”增加到“52不準”,不僅內容和篇幅大大增加,而且新的《廉政準則》顯得的更細緻,涵蓋面更廣,將黨員幹部的工作、生活以及涉及廉政的各個方面幾乎納入規範範疇,以更加完善、規範的要求,適應了新的形勢需要。

二、結合地税部門實際,貫徹實施《廉政準則》

地税部門作為重要的執法單位,直接面對廣大納税人,聯繫各行各業,服務千家萬户,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好壞,直接關係到黨和政府的形象。近年來,全市地税系統始終堅持把促進各級領導幹部廉潔從政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緊密結合地税工作實際,加強教育,健全制度,強化監督,提高了各級領導幹部的廉潔從政意識。但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當前少數領導幹部的廉潔意識不強,主動防範風險意識還不夠,尤其近兩年地税系統發生的違紀違法案件發案主體都是縣局局長,系統內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也還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貫徹實施《廉政準則》,有利於強化地税部門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意識,有利於進一步解決地税部門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方面的突出問題,有利於廣大地税幹部規範運用“兩權”的意識和行為,對於保證地税部門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形成用制度規範從政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進一步提高地税系統管黨治黨水平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為此,要將《廉政準則》的各項要求貫徹落實到位,我認為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強化教育,構築“防火牆”。地税部門要自覺把學習宣傳《廉政準則》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結合起來,同幹部管理、機關作風建設結合起來,同業務工作結合起來,切實增強宣傳教育實效。要以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為基礎,以作風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為重點,以廉政勤政先進典型為榜樣,以違紀違法案例為反面教材,將反腐倡廉教育貫穿於黨員幹部培養、選拔、管理、使用的全過程。要把《廉政準則》納入各級黨組中心組學習計劃,作為幹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通過形式多樣、紮實有效的教育,使黨員領導幹部加深對黨員行為規範和禁止性要求的認識理解,準確掌握《廉政準則》中8個方面“禁止”、52個“不準”的具體規定,明確不能為、不可為的界限範圍,從而樹立起正確的世界觀、權力觀、事業觀,築牢廉潔從政、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真正把學習教育成果轉化為推動廉政建設的強大動力。

(二)完善制度,牢固“高壓線”。《廉政準則》是規範黨員領導幹部從政行為的重要基礎性黨內法規,對於保證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形成用制度規範從政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我們要把健全《廉政準則》的配套制度與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落實懲防體系工作規劃有機結合起來,圍繞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重要崗位,大力推進制度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於教育、監督、預防、懲治等各個環節,為抓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提供製度保障。

(三)內外共建,縝密“監督網”。《廉政準則》所規定的八個方面的禁止和52條不準在貫徹執行過程中,還必須打造縝密的、多層次的監督網絡,必須提高內外人員參與度。一是擴寬監督渠道。對外編制廉政"監督網",充分發揮網絡的優越性,強化社會監督,打開權力監督新局面;繼續在各界聘請廉政特邀監察員,加大地税紀檢監察工作監督力度;發放民主評議調查問卷,向社會公佈行風廉政監督舉報電話。多管齊下,把權力運行放置於各方關注下,讓腐敗行為無處遁跡。二是加強重點監督。圍繞領導班子、部門負責人及人、財、物等關鍵崗位和重點環節進行不間斷的檢查,加大預防力度。三是積極探索新監督機制。要積極探索對幹部八小時以外“社交圈”、“生活圈”的監督機制,積極開展自查、互查活動,及時糾正各種道德上的各種偏差,將貪念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解決在萌牙狀態,要及時提醒、督促整改,切實做到關口前移,預防在先。

三、嚴於律己,做帶頭遵守《廉政準則》的模範

歷數一個時期以來因貪腐落馬的官員,不論級別高低,不論數額多少,他們最終走上違法犯罪的不歸路,無不是世界觀扭曲、人生觀錯位、價值觀異化帶來的惡果。因此,貫徹執行《廉政準則》,我首先要用心學、真心學,並把它溶化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之中。自我對照自己的所作所為,有沒有與“52個不準”不相符合的地方,有沒有偏離“52個不準”的苗頭;在自己的履職過程中,在自己的生活中,是不是把“52個不準”當成自己的人生信條。作為一名地税幹部,我要珍惜黨和人民的培養、信任,珍惜為黨工作、為人民服務的機會,不論在八小時之內,還是八小時之外,不論在工作圈,還是生活圈、社交圈,都要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黨內監督各項制度,以《廉政準則》為鏡子,時刻對照、檢點自己的工作行為,嚴格要求自己,帶頭廉潔自律,穩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腳,抗得住誘惑,耐得住寂寞,經得住考驗,時刻記住法律與紀律的“高壓線”,把握公與私的“警戒線”,以平和之心對“名”,以淡泊之心對“位”,以知足之心對“利”,以敬畏之心對“權”,自覺做到條件變了艱苦奮鬥的作風不丟,環境變了吃苦耐勞的精神不減,時代變了甘於奉獻的傳統不變,成為遵紀守法的模範。

黨員學習新修訂準則和條例體會篇2

12月28日上午,我們通過觀看視頻認真學習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歷史表明,一個國家、一個政黨若是不加強反腐工作,必將失去人民的信賴和支持,國家或者政黨必將走向末路。新形勢下,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執政考驗、外部環境考驗,這四大考驗是長期擺在我黨面前;同時,存在着精神懈怠的危險、能力不足的危險、脱離羣眾的危險、消極腐敗的危險等四大危險緊迫的擺在我黨面前。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正是對於歷史總結和新形勢國際國內複雜環境下,我們黨對於當前黨員工作和黨員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對全體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所提出的要求,是我們黨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具體舉措。準則包括黨員廉潔自律規範和黨員領導幹部自律規範。處分條例是對黨員同志違反紀律做出的懲罰措施。準則為全體黨員提供了行動準則,處分條例對於黨員同志起到警醒和指引作用,做為一名黨員,應該做什麼,做好什麼,不應該做什麼,要求黨員同志時時刻刻在心中進行自我反思,時時刻刻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

通過《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的學習,做為一名當代大學生黨員,我對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時刻提醒自己要不斷的學習,要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生活節儉,做人清白。同時,我更加清楚的感受到做為一名黨員應該展現出的姿態和肩負的歷史責任感。

通過自律準則,能夠使我們黨永葆先進性,純潔性,在全社會發揮黨員模範帶頭作用,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自律準則和處分條例對於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實現“兩個一百年”目標,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復興的中國夢具有重要作用和深遠影響。

黨員學習新修訂準則和條例體會篇3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於20XX年1月1日實施,是中國共產黨黨紀黨規的最嚴要求(以下簡稱《條例》和《準則》)。重修後的《條例》和《準則》從原來要求對黨員領導幹部的行為準則進行約束規定,現擴展到所有黨組織、全體黨員,體現從嚴治黨的全面性和整體性,是我們黨員遵守黨紀黨規的行為規範。

通過學習《條例》和《準則》,我認為《條例》和《準則》具有三個突出特點:一是體現一個“全”字。《條例》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方面作了全面、具體的規定。《準則》對黨員廉潔自律規範、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提出具體的要求。我們認真學習後,明白黨員的具體行為準則是什麼,什麼行為是違反黨紀黨規的,如何才能做到遵守黨紀黨規等。二是體現一個“嚴”字。重修後的《條例》和《準則》不僅對黨組織和黨員的“工作圈”作了嚴格規範,而且對“生活圈”提出了明確要求,對違反黨紀的行為,以實事為依據,以黨章、其他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為準繩,從嚴查處,絕不枯息,黨內不允許有任何不受紀律約束的黨組織和黨員。三是體現一個“準”字。重修後的《條例》和《準則》把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確增加了拉幫結派、對抗組織審查、搞無原則一團和氣、個人影響等違反政治紀律條款,把非組織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不執行請示報告制度、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列入違反組織紀律要求中,把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等列入違反生活紀律行為等等具有很強的針對性。

我認為此次重修《條例》和《準則》是落實從嚴治黨、黨要管黨的具體體現,為黨紀立新規,嚴明組織紀律,強化違紀查處。只有堅持從制度規則抓起,從源頭抓起,才能確保我們黨的純潔性和先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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