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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管理制度(精選24篇)

住宿管理制度(精選24篇)

住宿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住宿管理制度(精選24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生住宿管理,維護正常的學生生活秩序,共同營造潔淨、舒適、穩定、安全的學生住宿環境和文明、健康、進取、向上的舍區文化氛圍,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二條成立x學院學生住宿管理委員會,由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任主任,後勤集團和學生工作處負責人任副主任,各院(系)分管學生工作的負責人及保衞處、財務處、團委、物業公司、學生會負責人任委員,全面負責學生住宿管理方面的重大事宜,指導和協調學生住宿的管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物業公司。

第三條學生工作處、後勤集團、院(系)、保衞處、物業公司按確定的職責,分工協作,共同參與學生住宿的管理。物業公司負責學生住宿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四條學校在學生入住時按“院(系)、專業、年級、班級相對集中”的原則對學生住宿進行統一安排,學生應服從學校的安排和調整。

第五條學生原則上不允許在校外住宿。確有特殊情況需在外住宿的,應當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生家長簽字、學校有關主管部門審批通過,然後與學校簽訂校外住宿協議。對未辦理相關手續擅自在校外住宿的學生,應搬回學校住宿,學校視情況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相應紀律處分。經學校備案而在校外住宿期間發生安全問題的,除由學生本人及其家長承擔相關的民事或刑事等全部責任外,學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或紀律處分。

第六條學生入住學生公寓,憑住宿繳費收據,到所分配的學生公寓管理室辦理住宿手續,並領取房間鑰匙。

第七條學生住宿的牀位一經分定,原則上不再進行個別調整。每個寢室設寢室長一名,報本樓棟管理員室備案,寢室長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換,寢室長負責本寢室的生活秩序、治安保衞、清潔衞生和公共傢俱財物的保管。

第八條公寓管理員在學生住宿安排妥善後,須填寫學生住宿情況登記表,並報物業公司備查。

第九條學生畢業或退、休學時,要到物業公司辦理有關手續方可離校。

第十條物業公司應嚴格按每房定員安排牀位,對因未報到等原因而空出的牀位有關人員應積極配合物業公司及時加以調整,任何單位、個人不能以任何藉口佔用空房。

第十一條學生公寓內禁止留宿客人。

第四章公物管理

第十二條學生入學須填寫借用公物登記卡,寢室內的公共設施和隨房設備,由寢室長簽名驗收,畢業時如數移交。學生個人借用傢俱有本人辦理借用手續,畢業時如數交還。室內公物如有丟失或人為損壞,有當事人或本寢室學生照價賠償,否則不能辦理離校手續。

第十三條公寓內公用傢俱、公共設施由公寓管理員負責管理,公寓管理員要定期檢查或抽查,做到帳、物、卡相符。

第五章水電管理

第十四條全體學生要養成良好的用水用電習慣,自覺節約水電資源。要杜絕“長流水”、 “長明燈”現象,做到人走水停、人走燈滅。

第十五條學生寢室內不可使用電爐、電熱褥、電熱杯、電飯鍋、電烙鐵、電熱水器、空調等大功率電器,不可擅自加接電線。因違章用電造成事故,除賠償全部損失外,報有關部門追究當事人責任,並給予處分。

第十六條學生公寓的水電用量按國家規定標準配給(每生每月5度電、2.5噸水,一學年按10個月計算)。超過使用標準的費用由學生個人承擔,超額水電量按民用收費標準計費。學生應主動配合物業管理部門按月交清超用的水電費。

第六章維修管理

第十七條學生公寓設施的大、中型維修由物業公司安排每年的假期進行。

第十八條學生公寓公共場所的小型維修由管理員負責在管理員室登記報修。

第十九條學生寢室內燈、水龍頭、門、窗、傢俱等維修由學生在管理員室登記報修。

第二十條在報修基礎上,公寓管理人員和維修人員要查清損壞性質,屬正常損耗,及時免費維修;如屬人為損壞必須追究當事人責任,罰款後予以維修,並按學生管理規定處理。

第七章衞生管理

第二十一條學生要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搞好寢室內務,保持室內整潔、美觀。遵守學生公寓垃圾袋裝化的管理規定,每日上午8:30前、下午2:30前,將垃圾裝袋投入垃圾桶內。

第二十二條自覺維護公寓的環境衞生。不隨地吐痰,不從窗口亂丟廢棄物、亂倒污水,不亂倒垃圾,不在牆壁上亂寫亂畫,不在公寓內飼養寵物。

第二十三條保持室外良好的衞生環境,保護綠化景點和公共設施。不污染環境,不踐踏草坪。

第八章治安管理

第二十四條負責安全值班的人員,必須掛工作牌或佩戴值班章,認真值勤,忠於職守,不脱崗、溜崗。值班員認真執行出入、會客、留宿、攜帶物品登記等各項制度,嚴格管理,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公寓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第二十五條學生應自覺維護舍區安全,增強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防範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妥善保管自己的貴重物品。

第二十六條學生應按時作息。公寓早上開門時間為6:00時,晚上關門時間為11:00時,熄燈時間為11:30時。按規定時間熄燈後,不起鬨。晚歸的學生應自覺填寫晚歸登記單,出示有關證件並説明晚歸原因。對無故晚歸或不服從管理者,由公寓管理員報請所在院(系)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第二十七條每個學生配給一把房間鑰匙,要妥善保管,不轉借他人,丟失時要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不準自行配製鑰匙。畢業離校或宿舍調整時,應將鑰匙主動交還管理室。

第二十八條發生火災事故時,應及時採取報警、撤離現場、滅火等有效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點。發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時,在場學生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管理員、保衞處或公安部門,並協助處理。

第二十九條不在公寓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第三十條保衞部門應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和調換。任何人不可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第三十一條嚴禁在公寓內使用明火,如不能焚燒紙張和雜物、不能使用煤氣爐、煤油爐、酒精爐等各類有明火的器具,不點蠟燭。

第三十二條住宿學生要保持公寓安靜,不在公寓內打鬧、喧譁、奔跑、踢球,晚自習時間及就寢後,不大聲談話、彈唱,影響他人休息。

第三十三條嚴禁小商小販進學生公寓兜售商品,學生亦不能在公寓內搞經營活動。

第三十四條學生在公寓內不得有酗酒、打麻將、賭博、打架鬥毆、吸毒、傳播非法書刊和音像製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女生宿舍樓禁止男性進入。如因工作需要進入女生樓的班主任、學生幹部,須出示有關的證件,經管理員同意方可進入。女生家長來校探親,須憑本人證件登記,並將證件存放在值班室後,才能進入女生宿舍,離開時取走證件。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原學生公寓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由後勤集團負責解釋。

住宿管理制度 篇2

為了更好地落實上級關於校園安全問題有關指示精神,確保同學們的人身安全和教學秩序的穩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住宿要求:

1、嚴格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在生活上、學習上互相幫助,培養良好的文明風尚。

2、每個寢室設寢室長一人,負責該室紀律、內務、衞生等管理工作。發現擅自缺宿或其他人員在本寢室就寢的要及時向班主任老師和值日老師報告。

3、每位同學必須按編定牀位入宿,不得私自調換或到別的寢室住宿。

4、愛護公共財物,不損壞水電、門窗、牀鋪等設備,不私自搬學校公物進宿舍使用。

5、保持宿舍內安靜,按時作息,不在宿舍中進行不健康的娛樂活動,如打撲克等。

(二)衞生要求:

1、要自覺遵守衞生制度,不隨地吐痰,不亂丟果皮、紙屑、雜物,不隨地倒剩餘飯菜,不向窗外丟、倒雜物等。

2、負責“衞生值日”的住宿生,每天(早晨、午後)打掃寢室兩次。

3、要注意個人衞生,勤洗衣服、被褥,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

4、要嚴格遵守內務的有關規定,及時整理好個人內務。

(三)作息要求:

1、起牀鈴響後,應立即起牀,整理內務。

2、午休時間要安靜休息,不得從事與學習無關的娛樂活動,不得使用收錄音機和MP3等。

3、就寢鈴響後,必須進入寢室就寢,熄燈鈴響後,要立即關燈安靜入睡。

(四)安全要求:

1、不得玩弄電線、電器等。

2、不要帶貴重物品到宿舍中,嚴禁把火種帶入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子、電熱器、變壓器、充電器等電器用品和在宿舍內吸煙。不得使用火柴、打火機、蠟燭等,嚴禁在宿舍或教室內焚燒廢紙、雜物、打火機、點蠟燭等。

3、離開寢室要關好門窗並加鎖,要協助學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盜、防壞人等治安保衞工作,發現情況要及時向老師報告。

4、嚴禁在牀上打鬧、亂蹦亂跳,拆解,改變牀的結構。

5、上課、課外活動、晚自習時間,除因病經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寢室。

6、不準隨便串宿舍,不帶非住宿生進入宿舍,不在寢室中接待客人和留宿外人。

7、不能回校住宿必須向班主任老師請假,不得擅自離校住宿。

8、不準在校外就餐,購買零食,飲料等。

9、不準搬弄是非、造謠惑眾、引起恐慌。

住宿管理制度 篇3

一、宿舍內衞生管理

1、學生宿舍要安排好值日表,輪流值日,保持好室內清潔衞生。

2、在天氣條件允許下,保持宿舍每日通風,確保健康宿舍環境。

3、宿舍內地面、陽台及客廳要整潔、無垃圾、無積水、無雜物、不隨地吐痰等。

4、按時起牀、牀鋪被褥要疊放整齊,牀上不準堆放各類雜物。

5、室內外牆壁保持乾淨,不準亂貼、亂寫、亂畫,不準亂掛衣物及其他物品。

6、室內傢俱要擺放整齊,桌面保持乾淨,不亂放物品。

7、牀下乾淨,鞋子、洗刷用品統一擺放整齊。

8、每日清理宿舍垃圾,做到人走垃圾無。

9、門窗玻璃、日光燈等要保持乾淨,窗台不亂放雜物。

二、公共衞生管理

1、每日對走廊、公共衞生間、樓梯間等區域進行衞生清理。

2、定期對走廊、宿舍及衞生間進行消毒,確保無病菌。

3、嚴禁各類宿舍小廣告的張貼及投放。

4、禁止在走廊、樓梯間等區域存放自行車及各類物品等。

5、禁止向洗刷間、水池、便池等投放各類生活垃圾、剩飯等。

6、學生處及輔導員每日進行檢查,保證每個宿舍達到衞生檢查標準。

7、凡違反以上衞生管理制度者,視情節輕重按照《理工大學xx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給予相應處理。

住宿管理制度 篇4

為加強假期留校學生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護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現對假期留校住宿學生管理工作規定如下:

一、假期留校住宿學生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師範學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二、服從學校住宿安排,不得擅自調換宿舍。

三、進出校園、宿舍須帶《留校住宿學生出入證》和身份證或學生證以備檢查,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一切外來人員進入宿舍區必須出示有關證件,並在門廳或傳達室等候、會客。

四、愛護公共設施、對宿舍內配備的物品不得損壞、調換、改造或拆除。保持宿舍衞生整潔,不得在宿舍區亂刻亂貼、亂塗亂畫和亂扔雜物。

五、不得在校園及宿舍內經商、擺攤設點、兜售商品或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招工、招聘、承包等經營活動。

六、嚴禁在宿舍內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嚴禁使用違規電器或炊具。

七、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打架鬥毆。

八、節約水電,做好宿舍防火、防盜工作。

九、嚴格遵守假期留校住宿學生的作息時間,不得在宿舍區大聲喧譁、影響他人的學習和休息。

十、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須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離開或暫時不在學校居住必須向輔導員書面請假並説明去向,得到批准後方可離開,返校後須及時銷假。

十一、各宿舍設臨時寢室長一名,負責本宿舍的安全防範、衞生值日等工作,宿舍成員應積極協助寢室長工作。遇到突發事件要立即與宿舍管理人員、輔導員或學院值班老師聯繫。

十二、對違反學校規定,情節後果較輕者給予批評教育,情節惡劣或後果嚴重的,將依照《師範學院學生違紀處分管理暫行條例》給予紀律處分。

住宿管理制度 篇5

為了確保校園安全,進一步強化校園治安管理,切實保障師生人身和學校財產安全,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意識,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安全檢查。

一、檢查時間:

週三13:30–15:00。

二、檢查頻率、範圍及參與人員

總體檢查範圍包括D座公寓、小白樓及男生宿舍,並按照輔導員所轄院系,將所有宿舍分為四個檢查區間。

1、每週進行一次小檢查,檢查範圍為四個檢查區間之一,參與成員包括四級安全體系中的安全員、相應院系輔導員;

2、每兩週進行一次中檢查,檢查範圍為四個檢查區間之一,參與成員包括四級安全體系中的領導、安全員、相應院系輔導員;

3、每個月進行一次大檢查,檢查範圍為全部宿舍,參與成員包括四級安全體系中的領導、商校保衞處、安全員、全體輔導員。

三、檢查項目

學生用電安全、防火防盜設施、學生公寓存在的安全隱患及周邊治安環境。具體包括是否私自改動、亂接用電線路;電線/網線佈局是否凌亂;插座、電器、線路放置位置是否合理;人走是否斷電;是否使用違禁電器;是否堵塞消防通道;是否有吸煙及使用明火;是否在牀架上安裝牀幃;是否將插座或電器放置在可燃物(包括書本、紙張、行李箱等)上;是否私自鋪設易燃泡沫墊;是否私自更換門鎖等。

四、檢查結果處理

1、對於表現優秀的宿舍,宿舍成員在大一期間參加各項評優活動時將給予加分的獎勵;

2、對於有違規現象的.宿舍,將根據學生手冊的條例進行通報批評。對於被通報批評的宿舍,將取消其宿舍成員大一期間參加各項評優的資格。

住宿管理制度 篇6

一、總則

1、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針: 定置管理 定期檢查 嚴格考核 嚴格獎懲

3、管理目標:乾淨整潔 井然有序 做到“日常狀態就是最好狀態”

4、管理範圍: 所有住校學生

二、住宿生常規

1、聽到起牀鈴後,宿舍長負責催叫住宿學生起牀,迅速整理內務工作。

2、出早操時要靜、快、齊,以本班為單位,由帶隊學生整隊出操。其他學生不得以藉口不起牀、不出操。特殊情況報值班教師處理。

3、按時打飯、就餐,打飯時要排隊,嚴格按學校規定時間就餐。值日生打回飯後,做好湯、菜、饅頭的發放,嚴禁亂搶亂奪,值日生髮放湯菜時要注意衞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間出現問題及時報值班老師解決。要珍惜糧食,珍惜他人勞動,剩飯菜禁止亂灑、亂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時,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藉口到其它宿舍與同學一起就餐。

5、早上飯後學生離開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掃衞生

6、按時到校上課,到上課前20分鐘離開住宿區。各宿舍舍長要檢查本宿舍學生離開情況,發現問題要報告值班教師,值日生要在離開宿舍前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須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許的假條。

7、午間有午睡時,要嚴格按照學校規定時間進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動,禁止在宿舍內喧譁,打鬧等,不能影響他人休息,更不能亂串宿舍。

8、按時上晚自習,不允許無故遲到,早退,曠課。晚自習時要認真學習,不準説話、打鬧或做與學習無關的事。

9、下晚自習後,立即回宿舍,準備就寢,做好洗漱等睡前準備工作,值班教師查牀時,舍長及其他同學做好配合,準確無誤後舍長簽字。熄燈鈴響後不準再説話、打鬧等出現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更不準外出宿舍樓。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區,同學之間要講文明,不説髒話,要講團結,遇到困難要互相幫助,要講究儀表。言行舉止、儀表要符合學校的要求。

11、晚間遇到停電時,要在教師的指導下,正確使用火燭,以確保師生安全。

(三)、住宿生規則

1、按統一指定的房間、牀位就寢;

2、遇到突發事件或並事假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3、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前返回宿舍;晚上點名後不得私自離開;

4、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制度,按時起牀、就寢、熄燈;

5、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搬動;

6、節約水電,嚴禁私用電器,嚴禁亂動公用電源,嚴禁在宿舍內燒水;

7、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樓,若有特殊情況,持班主任證明,方可進入;

8、嚴禁帶領外來人員進入宿舍私自逗留,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或非本宿舍人員;

9、嚴禁在宿舍內抽煙、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嚴禁亂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衞工作,不準把蠟燭等火種帶進宿舍,不私拿同學的物件。

12、未經班主任批准,不準直接去親戚、同學家過夜。

13、不得向窗外、樓下及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髒水。

14、不能把收音機、錄音機、隨身聽、cd等帶入宿舍。

15、不能在牀、門、門窗玻璃、牆壁等處亂貼亂畫。

16、熄燈後,不能在宿舍內説話,影響其他人休息。

17、宿舍內的衞生間只限晚間使用。

(四)宿舍紀律

1、起牀鈴響後,無故不起牀或不參加早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2、跑操時,無故中途停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0.5分;

3、打飯不排隊、擁擠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4、打飯時因飯菜數量與伙房人員產生分歧時,找值班人員協調解決,頂撞工作人員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5值日生打回湯菜、饅頭後,要做好發放工作,不聽從舍長或值日生安排、亂搶亂奪飯菜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6、按規定時間離開宿舍,到教室學習,無故在宿舍內而不到教室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7、剩菜剩飯沒有倒在指定位置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8、就餐時,須在本宿舍內,不在本宿舍內或到其他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9、午間休息時,不在本宿舍內,而在外亂逛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0、休息後,在宿舍內影響其他人休息者(如説話等),,每人次扣班級積分0.5分。

11、私自更換房間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必要時取消其住宿資格。

12、自換牀位就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3、值班人員點名查人數時,無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0.5分;

14、私自移動宿舍內設施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查不到具體人,扣宿舍集體分。

15、課間無故進入宿舍樓而無班主任批條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6、帶領外來人員到宿舍就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5分;同時,取消其住宿資格,並給與相應處分。

18、沒有班主任批准、值班人員同意而私自回家、在親戚、同學家過夜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3分;並給與相應處分。

19、在宿舍內亂倒垃圾、髒水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20、向窗外、樓下亂扔雜物、亂倒髒水者,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1分;

21、學生上課,而沒有關閉宿舍內電器者,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2分。

22、在牀、門、窗户、牆壁等處亂塗亂畫者,每處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1分。

23、私自把有關火種帶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24、自己內務整理要求及時、規範,亂擺亂放者扣班級積分1分。

三、宿舍衞生標準(設衞生積分5分)

1、地面(0.5分):乾淨,牀底無雜物,宿舍內無衞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0.5分):窗玻璃乾淨無塵土、無貼畫等,窗台乾淨無塵土且不亂放其他物品。

3、牀上(0.5分):被子、枕頭摺疊擺放整齊,統一放在牀尾一端;牀面伸展、乾淨,無雜物;

4、鞋:(0.5分):每人的鞋必須整齊擺放在牀下;每人擺的鞋最多不超過一雙鞋;

5、物品(0.5分):各人相關物品必須擺放整齊,規定擺放位置的必須按規定擺放,不得亂放。

6、熱水器(0.5分):宿舍內熱水器每天擦試乾淨保證無塵土,不得在宿舍內亂倒熱水器內的水。

7、窗簾(0.5分):宿舍內窗簾懸掛整齊,不得亂扯、亂掛。

8、空氣新鮮(0.5):宿舍經常開窗透氣,保持空氣新鮮,不能有異味。

9、衞生區(0.5分):本班衞生區內打掃乾淨,無雜物,污水。

10、牆壁(0.5分):牆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粘鈎亂掛物品

四、檢查、獎懲

1、各個寢室選舉產生一個舍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衞生、紀律等管理事務;

2、每個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生,在舍長的督促、指導下,負責本寢室本天的衞生、紀律情況;

3、宿舍紀律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值班人員檢查完成,並且納入全員管理範圍。

4、宿舍衞生由學校集中檢查,衞生每週抽查一至二次,結果以量化的標準計分。

5、宿舍內有違紀現象,而不能明確具體學生的扣本宿舍學生所在班級積分。

6、對於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協同管理。宿舍整體扣分、衞生得分為各班共有。

7、住宿生自行車擺放與走讀生自行車擺放由分管主任一同抽查記分。

8、各班宿舍衞生得分為本班學生所在宿舍得分的總平均分。

9、根據積分情況,每月評尋文明宿舍”,併發放錦旗。

住宿管理制度 篇7

1、保教人員要做好幼兒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幼兒有安全、舒適的住宿環境。

2、午睡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串崗聊天、拉家常、玩手機,精心護理幼兒。隨時巡視幼兒睡眠情況,提醒幼兒大小便,為幼兒增減被子,糾正幼兒的不良行為和睡姿,注意幼兒踢被或者蒙被睡覺。發現幼兒身體異常或有生病跡象,及時處理或報告。

3、做好幼兒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爆、防意外事故的應急處準備,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園長或值班老師報告,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

4、嚴禁私自在幼兒宿舍私接、亂拉電線、電源、插座、開關及安裝使用電器。下班前要仔細檢查幼兒宿舍教室電器電源是否關閉妥當。

5、嚴禁在幼兒宿舍及周圍,存放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等危險品及其他違禁物品。嚴禁在幼兒宿舍焚燒垃圾雜物。對宿舍進行消毒時要做好監護火源、電源工作,嚴禁幼兒在場。消毒完後要仔細檢查電器、門窗是否關閉好,嚴禁使用明火。

6、嚴禁在幼兒宿舍點蠟燭或使用其他明火,嚴禁在被窩內給手機充電或其他電源設備。

7、保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幼兒園的交接班制度。特別是幼兒入園人數,幼兒帶藥服藥情況,幼兒的異常情況(生病、情緒、精神狀況、飲食等)。接班人員(保育員)未到,老師不能隨便離開幼兒。接班教師要按時到崗,瞭解本班幼兒當天在園情況。

8、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求幼兒入宿舍後不能大聲喧譁、嬉戲、打鬧,不得在牀上蹦跳。老師安排幼兒牀鋪時應考慮幼兒的身體狀況,有針對性的安排上鋪幼兒。對睡上鋪的幼兒必須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巡視教育幼兒必須坐在牀上穿脱衣服;上下牀時不做危險動作),嚴防摔下跌傷。

9、教育幼兒不要隨意觸摸、亂動各種電器設備,不準幼兒或家長將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違禁品,帶入幼兒宿舍。

住宿管理制度 篇8

為了加強規範管理,搞好兩個文明建設,特製管理制度如下:

一、不準倒牀吸煙、亂丟煙頭。

二、不準亂拉搭設電線,燈泡限60W以下。

三、不準使用電炒鍋、電爐、電飯煲及用明火做飯取暖。

四、不準隨地吐痰或大小便。

五、不準亂倒髒水和各種雜物,室內生活用具擺放整齊,室外做好衞生環境,每週六集中室內外消毒一次,並由專人檢查衞生工作。

六、不準亂拆亂搭房子和鋪位,按指定位置住宿。

七、不準賭博、不準打架鬥毆、酒後鬧事。

八、不準男女混住及民工帶家屬小孩進入施工現場。

九、不準損壞公共設施,如有損壞必須賠償。

十、不準私自留宿外來人員,須住宿者在門衞處辦理登記手續。

住宿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目的

第一條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每位住宿員工。

第二章崗位職責

第三條宿舍管理員職責

1、服從管理,團結同事,熱愛管理員工作崗位,積極配合後勤領導的工作。

2、上班前,必須按照公司的規定着工服,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儀容儀表。

3、精神振作,保持昂揚的工作狀態。上班期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脱崗、離崗,不幹與工作無關的事。

4、負責監督保潔員的工作,對違反工作紀律情況要及時上報;

5、負責不間斷的巡視員工宿舍的安全情況,同時瞭解員工生活動態,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6、負責保管員工宿舍庫房的物品,根據出入庫情況進行登記入賬,隨時清楚庫房內的物品數量,如有丟失、損壞追究責任。

7、隨時瞭解員工宿舍的動態,依據人力資源部開出的《員工住宿通知單》負責辦理員工入住手續並根據《離職單》辦理員工退房手續。

8、時刻樹立安全意識,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事故、防病毒傳染”工作。

9、發現宿舍設備損壞,要及時上報,並協助上級查明原因,如屬於正常損壞,填寫《工程單》報修。

10、完成領導賦予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宿舍保潔員職責

1、上崗前,必須持《身份證》、《健康證》。

2、服從管理,團結同事,吃苦耐勞,熱愛保潔員工作崗位。

3、上班前,必須按照公司的規定着工服,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儀容儀表。

4、精神振作,保持昂揚的工作狀態。上班期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脱崗、離崗,不幹與工作無關的事。

5、負責員工宿舍的.衞生秩序及消毒工作,禁止在清理衞生時,擅自動用員工的物品,更不準拿員工的物品據為己有。

6、保管好備用鑰匙和相關物品,如有丟失,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7、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合理使用清潔用品。每週進行一次衞生大掃除,清掃衞生死角。

8、發現電器設備和物品損壞,要及時上報。

9、時刻樹立安全意識,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事故、防病毒傳染”工作。

10、要認真交接班,並填寫《交接班登記表》。

第五條門衞值班員職責

1、按照宿舍的管理規定,負責檢查進出宿舍人員的證件和進出的物品、車輛。

2、做好外來人員、物品、車輛的登記和外來人員的接待工作。

3、值勤過程中要堅持依法、規範、文明值班;處理各類問題既要敢於堅持原則、按章辦事,又要講究策略、機智處置。

4、值班期間發現違法亂紀行為應及時上報上級領導。

5、夜間值班如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6、加強安全防範意識,值班期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嚴格交接班制度,認真做好每天尤其是夜間值班情況的書面記錄。

第六條寢室長職責

每間寢室設立室長(部長擔任)1名,負責寢室的管理。

1、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衞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衞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後勤部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條愛護消防設施,不得故意損壞。

第八條在樓道內,不得追逐、打鬧等行為,防止摔傷、撞傷。

第九條宿舍區域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條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第十一條嚴禁在宿舍內吸煙,一旦吸煙發生事故,當事人負全責。

第十二條不得在宿舍內動用明火。

第十三條攜帶物品進出宿舍,要主動接受門衞人員的檢查。

第十四條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私人財物,不得將現金等貴重物品隨意亂放,凡出現個人財物問題,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五條進出寢室要隨手關門,防止物品丟失。

第四章衞生檢查制度

第十六條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的衞生環境。不得向窗外或走廊內拋物。

第十七條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衞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衞生,包括倒垃圾。

第十八條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衞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後勤部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處理。

第十九條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

1、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予以罰款。

2、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給予罰款。

3、發現將清掃的垃圾堆積到樓道內或寢室門口,違反者予以罰款。

第二十條每週一(具體時間待定)各部門派一名副經理級(含)以上人員到人力資源部報到,由後勤部經理統一安排衞生檢查相關事宜。

第二十一條參加衞生檢查人員不得無故遲到、缺席,否則予以罰款。如遇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參加者,應及時彙報部門負責人,由其部門負責人安排他人蔘加。

第二十二條參加衞生檢查之人員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分,不得弄虛作假、。

第二十三條在一個月內檢查中,依據檢查情況和平時的制度落實情況予以評比,每月評比出一個最佳和最差宿舍。

1、通報表揚(批評)。

2、被評為最佳(差)宿舍則該寢室人員給予共100元的獎勵(罰款)。

3、獎勵(罰款)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第五章水、電管理

第二十四條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罰款。

第二十五條住宿員工必須樹立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的優良傳統,違者將對責任人進行罰款,如查不出責任人,則對所在房間住宿人員予以罰款。

第二十六條宿舍的電源實行分室統一管理,實施定額供電,因用電不足,予以寢室全體人員共同承擔。

第二十七條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第二十八條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源線或插座。

第二十九條充電器具不準放在牀上充電和使用;不準在牀頭使用枱燈;電源插口不得用衣物或其他物品遮擋、覆蓋。

第三十條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後勤部或保安部。

第三十一條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予以200元罰款;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開除。

第六章物品擺放規定

第三十二條室內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

第三十三條禁止在宿舍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反者,予以罰款10元/次。

第三十四條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牀的一頭,枕頭置於牀的另一頭,時刻保持牀整,其它牀上用品擺放有序,不得亂放。

第三十五條牀上用品要經常晾曬,被套、牀單必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第三十六條鞋子有序擺放於牀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第三十七條洗漱用品、毛巾置於臉盆內,臉盆放置於牀下。

第三十八條桌上放置口杯、書籍等物品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無灰塵、無雜物。

第三十九條天花板、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內衣、襪子等衣物。

第四十條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至少處理1次。

第四十一條愛護使用清掃工具,不用時置於規定位置(房間門後側)。

第四十二條行李箱放置於牀的下面最裏側。

第四十三條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後勤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並處以罰款20元/次。

第七章管理規定

第四十四條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3:00之前歸宿。

1、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經部門經理批准報宿舍管理員備案,每人每月不能超過3次。

2、如超過3次,取消住宿資格。

3、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經理籤屬的證明。

4、如沒有按時歸宿或夜不歸宿者,出現任何問題與公司無關。

第四十五條21: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

1、21:00以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會客,寢室長要予以監督落實。

2、不得留宿外來人員,違反者罰款100元/次。

3、累計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

4、如外來人員來訪或留宿期間發現公司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第四十六條23:00以後禁止外出。

1、非上班人員禁止外出。

2、因私事需要外出人員,必須部門經理同意並簽署證明。

3、非正常渠道外出者,予以200元/次罰款,並取消當月以及年度評選。

第四十七條宿舍管理員、寢室長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衞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向後勤部彙報,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第四十八條宿舍管理員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將每日就寢情況予以登記,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後勤部經理。

第四十九條後勤部不定期負責帶領保安部、工程部人員對宿舍安全狀況進行檢查。

第五十條每週後勤部經理帶領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衞生、安全、紀律等檢查。

第五十一條禁止在寢室、樓道內放音響和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等,影響他人休息;除後果由本人自負外,後勤部將對當事人給予xx處罰,予以至少20元/次罰款;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第五十二條禁止在宿舍打架鬥毆、酗酒、酗酒鬧事,一旦發現並造成影響,予以200元/次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第五十三條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並將給予重罰。

第五十四條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公司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門鑰匙收回,並上交宿舍管理員。

第五十五條嚴禁私自配製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特殊情況必須徵求後勤部同意並備案;後勤部未同意辦理的,處以當事人100元的罰款。

第五十六條在宿舍內禁止打架鬥毆,因打架鬥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第五十七條未經人力資源部批准不得家屬住在宿舍內。

第五十八條嚴禁員工無故夜不歸宿,嚴禁攀爬圍牆出入宿舍。

第五十九條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住宿證,出入宿舍主動出示。

第六十條員工離職時,必須先退宿,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必須及時搬離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第六十一條白天牀體周圍不得用任何物品遮掩。

第六十二條不得隨意竄寢室。男、女員工不得混竄寢室。

第六十三條自行車停放在指定位置,按照順序擺放,不得隨意亂放。

第六十四條禁止在宿舍內賭博、吸毒等違法行為。

第七條附則

第六十五條違反本規定者,一律處罰,依據情節進行罰款,罰款金額不得低於20元,不得高於1000元,最高處罰為開除。

第六十六條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

住宿管理制度 篇10

為保證同學們有正常的生活、休息環境,保持良好的學習精力,按學校規定,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學生宿舍晚上熄燈就寢制度:

一、學生寢室必須按學校規定時間(週日至週四晚23:00)

以電鈴聲為熄燈信號聲,準時熄滅寢室內日光燈,及時就寢休息。

二、同學不得在宿舍從事打牌、酗酒等違反校紀校規性質的活動,熄燈小組成員將對此進行監督,如發現有違規情況將進行登記並上報給輔導員。

三、熄燈就寢制度執行情況檢查及處理:

(一)檢查人員由學生會人員和宿管小組成員。

(二)學生宿舍熄燈就寢制度執行情況:週日至週四晚進行檢查,其他時間將進行抽查。

(三)檢查中發現的違紀處理:

1、違反熄燈制度對學生個體的處理:

(1)宿舍管理中心給予通報批評,性質嚴重的,上報學院給予紀律處分。

2、違反熄燈制度對寢室的處理:

(1)第一次違規將進行警告,第二次違規起的宿舍則進行登記上報給系輔導員,該宿舍將被取消系優勝宿舍的評比資格,在綜合測評中將對相應的宿舍成員進行扣分。

(2)取消當月院優勝宿舍及當年度文明寢室評比資格。

四、落實宿舍長責任制,宿舍長負責督促本宿舍成員共同遵守本規定,協調宿舍成員關係,協助學生宿舍管理隊伍開展工作。

希望我院全體同學遵守以上實施辦法,共同營造一個安靜舒適的生活環境,宿舍是我家,建設靠大家!

住宿管理制度 篇11

宿舍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規範管理,搞好兩個文明建設,特製管理制度如下:

一、不準倒牀吸煙、亂丟煙頭。

二、不準亂拉搭設電線,燈泡限60W以下。

三、不準使用電炒鍋、電爐、電飯煲及用明火做飯取暖。

四、不準隨地吐痰或大小便。

五、不準亂倒髒水和各種雜物,室內生活用具擺放整齊,室外做好衞生環境,每週六集中室內外消毒一次,並由專人檢查衞生工作。

六、不準亂拆亂搭房子和鋪位,按指定位置住宿。

七、不準賭博、不準打架鬥毆、酒後鬧事。

八、不準男女混住及民工帶家屬小孩進入施工現場。

九、不準損壞公共設施,如有損壞必須賠償。

十、不準私自留宿外來人員,須住宿者在門衞處辦理登記手續。

住宿管理制度 篇12

學生宿舍區治安管理

一、學生宿舍區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違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二、嚴禁學生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打鬧、傳閲黃色書刊或音像製品等。

三、對在宿舍區內活動的不明身份的可疑人員,學生要及時向值班人員報告,並協同值班員一起處理,防止壞人混入宿舍作案,確保宿舍區的安全。

四、做好治安防範工作,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離開宿舍要關好門窗、上好鎖,隨身攜帶宿舍鑰匙。如需帶外來人員進入宿舍,必須在門崗處登記,經保安批准後,方可進入。發現可疑人員或失竊要及時向管理員報告。

五、攜帶大件物品進出宿舍區的,應自覺接受門崗檢查。憑身份證、住宿證進行登記後方可放行。

六、未經宿管中心批准,不準往宿舍區外搬遷傢俱等公有物品。否則,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七、禁止在宿舍區存放液化氣瓶等危險品:禁止學生在宿舍內煮食,確有需要者(如煮藥),可在宿舍中心指定的服務地點處理。

八、嚴禁學生在宿舍區內生火、焚燒廢紙及點蠟燭等容易引起火災的行為。

九、嚴禁學生在樓頂或露台活動;禁止在走廊、陽台欄基上站立、行走、坐卧等。

十、嚴禁在宿舍陽台、走廊護欄用重物壓曬衣物,不得在無防盜網的陽台、走廊擺放花盆或容易下墜傷人的重物。

十一、凡拒絕、阻礙管理人員和保安人員按章執行公務不聽勸告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住宿管理制度 篇13

為了構建平安和諧的宿舍生活環境,確保大家的人身安全,根據校、院裏的相關規定的要求,每晚必須對各宿舍進行查房記錄工作。具體規定如下:

一,要求各班除了安排自律委員進行查房工作外,還應該安排其他班委協助查房,必須保證男、女生宿舍至少有一名班委負責查房(這些查房的班委的名單和聯繫方式要與年級自律部共享)。

二,查房時間:週日到週四每晚的11點之前;週五、週六每晚的11:30之前。

三,各查房人員必須如實上報查房情況,自律部將不定時地對宿舍進行查房工作;望各位負責查房的同學能認真執行。

四,負責查房人員及時報告晚上請假外出的同學。

五,請假要求:平時的請假就歸到到班級的正常請假裏;週五、週六晚上外出請假的需到各班自律委員那拿週末請假條(一式兩份)。填寫清楚後,提早找輔導員簽字請假。週五中午時將請假條交給自律委員。自律委員確認後把假條交到自律部,方便大家查房。

六,如有申請週末請假的同學必須向輔導員提出書面申請,由輔導員確認簽字後,交於自律部留底。(注:申請人必須是家住福州或閩侯的同學,必須得有父母或監護人的親筆簽字才行。)

七,沒有請假私自外宿的同學一經查實將予以通報批評。

八,查房人員在查房時可進行熄燈提醒。望廣大同學能積極配合查房工作。

有關晚上熄燈要求

為了節省大家的電費支出和電力資源;確保大家及我們室友的休息的時間和權利,我們應該規範大家的晚上熄燈行為。

一,熄燈時間的規定:週日到週四每晚的11點之前;週五、週六每晚的11:30之前。

二,各宿舍由室長主要負責晚上的熄燈工作。

三,我們的自律委員會在查房時提醒大家熄燈時間。我們也會進行相應的熄燈提醒工作。

四,若沒有準時熄燈且屢教不改的宿舍將予以通報批評。

住宿管理制度 篇14

1、按時起牀,按時就寢(具體時間由生指導老師制定),熄燈後不準講話,不得聽收錄機(耳機),不得打手電,點蠟燭;不得洗衣服或離開寢室幹其它事情。

2、牀鋪美觀整潔,棉被摺疊整齊,牀上無雜亂衣物。日用品擺放井然有序,無髒鞋、臭襪。按照學校要求,作好個人衞生。

3、寢室牆壁整潔,不在牆上打釘掛物、亂塗亂畫,不粘貼明星畫像;門窗及牆面整潔無塵,無腳印、球印及其它印痕;角落無蜘蛛網。保持原教師的面貌,不得私自改變原來的教師佈置。

4、住宿生除週末外,不得隨便外出,如需外出應向生指老師請假,徵得同意後報教導處。嚴禁住宿生夜間外出,嚴禁將外人帶入寢室,嚴禁擅自留宿別人。

5、不得在寢室放現金,有現金可交生指老師代管;不得把貴重物品放寢室內;箱子必須加鎖,嚴防失竊,如有失竊應及時向生指老師、教導處報告。未經他人同意,不得隨便動用他人用品,否則以偷竊論處。

6、離開寢室要關好門窗,注意防盜、防火、防觸電等。如發生意外事故,應及時向學校報告。不得動用燈管、插座等。

7、愛護寢室公共設施,損壞者照價賠償。

8、嚴格遵守校紀校規,嚴禁在寢室內玩牌;不得在寢室外、走廊踢球,不得在寢室內就餐;禁止在走廊、樓梯口打鬧追逐。

9、寢室衞生及樓道衞生由各寢室負責打掃,禁止用水衝地。垃圾入袋,嚴禁向窗外扔瓜皮果殼、紙屑及倒水、倒垃圾。

10、必須按指定寢室、牀位就寢,未經同意不得擅自更換。保持好自己所在區域的衞生。不得隨意將課桌椅搬回寢室,如確實需要須徵得學校同意。

11、各室設寢室長一名,負責本室的日常事務工作。室員要服從寢室長管理,不無理頂撞,寢室成員團結友愛,生活上相互關心照顧。寢室長忠於職責,重大情況及時彙報。

12、學生在指導的地點洗臉、洗腳,節約用水。除了學校提供保温桶外,每四位學生準備一個暖壺。

13、由學校教導處負責住宿學生管理工作,生指老師主持日常事務工作。

學生宿舍內務標準

1、整體佈局:整潔、美觀、空氣新鮮;

2、地面:乾淨明亮,無污跡,無雜物;

3、牀上:被子疊放整齊,枕巾整潔,無牀簾;被毯疊放整齊,並放在統一位置;牀鋪整潔無雜物、無懸掛物。

4、牀下:物品擺放整齊,整潔;無亂堆放雜物及紙箱等;鞋子整潔乾淨,統一鞋跟向內整齊排放牀頭下。

5、門窗:門窗玻璃明亮,門窗框乾淨;

6、牆壁:乾淨,無張貼,無刻畫;

本條例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如有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予以懲戒教育。

住宿管理制度 篇15

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所有住宿人員須在此規章制度下簽字認同,認真遵循宿舍管理制度。簽字認同其實就是為了更加規範,突出一種契約精神

寢室長職責:

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衞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寢室長是個費力不討好的活,但是不可能店面的管理人員一直參與到宿舍管理,上班操心,下班操心,一線的管理人員心理上會漸漸崩潰,寢室長就不要讓管理人員來擔任,讓他們享受一下下班時光。讓宿舍員工擔任寢室長有一定的責任激勵作用,但,寢室長必須要有寢室長的相關獎勵和待遇,負責慢慢的誰也不喜歡做寢室長制定本宿舍的衞生值日表。按沈騰的一句台詞:“按表走”寢室長有義務向店長或公司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這自不必説,給了你相關的福利待遇,賦予你了職責權利,你應該做好本職工作

作息時間:

為確保員工人身安全,晚上外出24:00之前不能歸宿的須向寢室長報備去向。不要覺得多此一舉,上班期間、上班途中,住宿期間員工如果出現意外,店面公司是要擔責的22: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宿舍本身人就多,餐飲下班晚,回宿舍就想放鬆一下身心,接待外來的朋友什麼的會對宿舍其他人員的休息造成影響

衞生制度:

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衞生環境。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衞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衞生,包括倒垃圾。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衞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雙倍處罰。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凡住宿員工不準將垃圾亂丟亂放(包括扔出窗外)。當值員工打掃結束後將每位員工的牀鋪拍照、地面等各檢查點發在店面羣上,作為檢查監督之用。不要覺得會不會侵犯隱私,這是形成結果導向,有效監督的辦法,也使得員工養成良好的習慣

水、電能源管理:

所有寢室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水電電費由宿舍人員自行攤銷,由公司代繳並在工資中扣除/水電由公司支付。每個公司有每個公司的管理辦法,水電由員工分攤,會造成分攤不合理等一系列問題,只要做好能源把控,公司應該給員工繳納水電費

物品擺放規定:

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户的方向,枕頭置於被子上,牀單平整,其它牀上用品擺放有序。被套、牀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鞋子有序擺放於牀下,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面盆置於各自牀下。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衣物、毛巾掛放在衣架或儲物櫃,其他地方尤其是通電設施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

住宿管理制度 篇16

為確保全體住宿生擁有一個和諧、安靜的生活休息環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住宿安排由總務處統一分配和管理,在指定的牀位住宿,不得隨意調換宿舍或外住,不允許私自配鑰匙、換鎖;特殊情況可依次向班主任、管理員申請調換寢室,待同意後方可調換,否則不允許調換;

2、愛護公共設施,不破壞公物,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不用腳踢門,亂敲門,不在牆上牀上亂塗亂貼亂敲釘子。損壞公物應主動彙報並按規定賠償;

3、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起牀,按時就寢。熄燈後不準講話、喧譁、打手電筒看書、洗漱、竄寢室、敲牆、打電話等其他影響他人就寢的活動;

4、嚴禁在寢室內打球、吸煙、玩火、喝酒、下棋、打撲克、賭博、起鬨鬧事、打架、看迷信黃色淫穢內容的書刊等;不聽、不唱不健康的歌曲,不説低級下流的話;

5、嚴禁在寢室內使用明火及違章電器(如:熱得快、電茶壺、電夾板、電吹風、電熱水袋),不在寢室內私拉電線、私接插座,一經發現,給予沒收並視具體情況給予相應處分;

6、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不將手機、MP3、電子詞典等貴重物品帶入寢室。離開寢室及晚間就寢要關好門窗。不隨意放置鑰匙,鑰匙遺失及時向管理員申請換鎖;

7、不帶走讀生及其他人員進入寢室,更不得私自留宿他人,發現可疑人員應及時向管理員報告;

8、用餐注意衞生,不得亂倒剩飯菜;

9、建立寢室衞生值日製度,堅持每日打掃衞生。不隨地大小便,不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亂倒垃圾,不往水池、便池扔廢物,打掃寢室衞生時不用水直接沖洗地面;

10、公寓實行男女生分寓管理,不允許男女生互串宿舍,有事由管理人員代為通知;

11、上課期間原則上不允許進入寢室,若有特殊情況,必須持有班主任的正規批條,並按要求在管理員處做好相關登記;

12、住宿生平日裏不得擅自外出住宿或回家住宿,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班主任請假並將信息傳達給管理員;週末留宿需按要求進行登記,不得利用週末空擋到校外通宵活動或不歸家;

以上制度必須認真執行,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公開檢查、停止住宿一週以上、直至紀律處分。

上述12條以100分計入班級考核,其中1、6、8、10項每項5分,其餘各項每項10分。期末評比,記入班主任考核。

住宿管理制度 篇17

1.學生只能在學校安排房間和牀位住宿,不得隨意調換,也不得擅自住校外。

2.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牀、就寢,管理人員要按時清點學生人數,對不假外出的學生要及時查明原因,並視其情況給與批評教育或適當的紀律處分。

3.要愛護公物和清潔衞生,不得隨意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不亂倒髒水,嚴禁向外扔雜物。

4.嚴禁在食宿飲酒、吸煙、賭博、鬥毆。不看黃色的書刊、淫穢錄像,不得搞封建迷信活動。

5.不私拉亂接電線,不隨意拆卸、更換插頭、插座、燈泡等電器設備。

6.不準在寢室點蠟燭、油燈、蚊香,不燒電爐,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寢室,嚴防火災事故發生。

7.不準在宿舍內打鬧、追逐、劇烈運動或做遊戲,防止磕碰受傷。

8.防擠壓。關門窗時應該小心,以防造成傷害。

9.防墜落。不得將身體伸出陽台或窗户外面,謹防不慎,發生墜落危險。

10.防意外傷害。不得將小刀、剪刀、棍棒等帶入寢室。

11.不得將外來人員帶入寢室,不得私自留宿,不得進入異性學生寢室。

12.離開寢室或晚上睡覺時,必須關好門窗,提高警惕,防止失竊。

住宿管理制度 篇18

(一)權利與義務

1、住宿部應當義務對住宿生進行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本住宿部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住宿生傷害事故,住宿部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者,並及時通知家長進行處理解決。

2、家長作為住宿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住宿部對你的孩子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一旦發生學生與學生之間的糾紛問題或傷害事故,家長應保持冷靜,剋制情緒,不得在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應當積極配合住宿部進行調解。

3、住宿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遵守住宿部的管理制度,聽從住宿部管理人員的安排,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管理制度及安全責任書

1、要遵守紀律,嚴格執行管理制度,按時作息,(早6:30起牀,晚10:40熄燈)聽從管理人員安排。

2、住宿生應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要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3、嚴禁半夜外出,翻越大門,去網吧上網,由此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4、在宿舍內嚴禁大聲喧譁,吵鬧打架,互相追逐,上下樓梯要輕抬腳步,相互之間要互幫互助,團結友愛,如有違反,造成的一切後果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5、離開宿舍前要關好水龍頭,掩好窗,關閉或切斷所用電器或電源,並全面檢查宿舍安全,否則,發生一切後果,由當事人承擔。

6、星期天回家,去親友家,上街購置物品,要向管理人員請假。嚴禁私自外出,嚴禁去不安全的地方玩耍,否則,發生一切後果,由當事人承擔。

7、住宿生在學校期間,上學、放學、離開住宿部、返回住宿部途中發生一切意外事故,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8、嚴禁拉引非住宿生,異性同學到宿舍內,嚴禁留宿外人過夜,如有外人主動來宿舍時,請你説服他人迅速離開宿舍。否則造成的意外傷害由當事人承擔。

9、要安全節約用電,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用電爐、電熱毯、熱水器、取暖器、理髮器、充電器,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本人自己負責。

10、嚴禁在宿舍內點燃蠟燭,燃燒廢品廢物,嚴禁吸煙、酗酒、打撲克、下象棋、賭博等活動。

11、嚴禁將酒精,易燃易爆物品,有害物品,刀具等不安全的物品帶入宿舍。否則造成意外事故由學生本人承擔。

12、要講究個人和室內衞生,要保持室內外整潔,生活用品要擺放整齊,嚴禁在牆壁上、牀架上、門窗或玻璃上亂張貼、畫畫、釘釘子,嚴禁亂堆放廢品廢物,不亂扔果皮,紙屑,不亂倒污水。下水池中不亂扔廢物。

13、要防止宿舍內丟失東西,自己要把自己的錢物、手機以及貴重物品保管好,嚴禁偷拿別人的東西。

14、要愛護公物,嚴禁損壞室內外所有設施,如有損壞由損壞人照價賠償。

住宿管理制度 篇19

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衞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定本制度。

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可自行選擇是否入住;凡是住宿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行政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適用範圍

公司所有入住宿舍人員。

入住條件

一、 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申請住宿。

二、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入住

1. 患有傳染病者;

2. 有不良嗜好者。

三、 不得攜眷住宿

四、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總則

一、 員工離職(自動辭職、自離、辭退等),應於離職交接完當日搬離宿,不得藉故拖延。

二、 每間宿舍設立宿舍長,其工作任務如下:監督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護整潔,維護秩序,水、電及門户管理;

三、 住宿員工必須服從行政人事部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牀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反可處以5-20元罰款;

四、 員工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停止其居住權利,有違反可處以5-20元罰款。

五、 人事行政部匯同各宿舍長檢查宿舍環境衞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若有違反可處以5-20元罰款。

六、 宿舍所有器具設備,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其完好,若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擔負全部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給予10-30元罰款。

宿舍基本管理制度

一、住宿員工應當服從行政人事部及宿舍長的管理與監督;

二、宿舍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三、宿舍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四、宿舍不得留宿親友,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與員工關係及出入時間;

五、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

六、不得在牆壁、櫥櫃、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七、廢物、垃圾等集中傾倒於指定場所;

八、宿舍衞生,住宿員工輪流負責打掃;

九、節約用水、用電,人去燈滅;

以上條款,如有違反,人事行政部可視情節輕重給予5-30元罰款。

十、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為之一,可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

1. 屢次不服從管理人員監督、指揮;

2. 蓄意毀壞公司物品或設施;

3. 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或留宿外人;

4. 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

5. 嚴重違反宿舍安全管理規定;

6. 有盜竊行為。

宿舍衞生管理制度

一、衞生責任範圍

1. 各宿舍衞生由入住員工輪流打掃,個人區域衞生有入住員工自己負責;

2. 個人使用的櫥櫃均由個人自行打掃;

3. 牀上用品按規定統一方向疊放;

二、衞生管理要求

1. 員工入住期間,應維護本宿舍環境清潔,輪流打掃衞生(輪值表由宿舍長制定並張貼於門後),行政人事部將會同各宿舍長不定期檢查,如有發現不符合規定者,將依照本制度予以處理;

2. 宿舍衞生做到“六淨”、“六無”:“六淨”即地面、牆壁、衣櫃、門窗、牀、 洗漱用品等每天擦洗乾淨。“六無”即無灰塵、無痰跡、無水跡、無紙屑、無果殼、 無異味;

3. 牀位做到“四齊”:即每天被褥統一方向疊放整齊,牀單拉平整齊,枕頭擺放整齊,牀下鞋子擺放整齊;

4. 保持牆壁清潔;

5. 使用和保管好電器,用電器出現異常或損壞應及時報修,並説明責任,做到人離寢室就關燈;

6. 室內所有物品擺放整齊;

7. 室內清理的垃圾必須袋裝,每天及時清理,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在走廊或其他公共區域;

8. 保持衞生間、浴室的衞生,便後放水沖洗;

9. 各宿舍實行門前三包,門外走廊由值日人員打掃,嚴禁將自己門前垃圾堆放在他人門前。

相關費用

一、宿舍及其配置

1. 公司為有需求的員工提供免費宿舍;

2. 宿舍永久性配置包括四個上下層鐵牀、人均一個衣櫃、一台1.5P空調、兩 個風扇、一台熱水器,以上物品員工免費使用;

3. 宿舍臨時配置包括掃帚、拖把、垃圾鏟各一個,一年可免費更換一次,一 年之內損壞或丟失由宿舍人員自行購買。

二、水費、電費

1. 用水

公司每月為員工提供免費用水1噸/人;

2. 用電

2.1公司每月(除7月、8月、9月)為員工提供免費用電5度/人;

2.2考慮到每年7-9月為高温季節,故在此3個月份內,公司每月為員工提供 免費用電20度/人;

2.3 宿舍住宿人員低於3個人,在此3個月份為每個宿舍免費提供60度電;

3. 煤氣

煤氣費用公司與員工各承擔一半,需要購買煤氣時,宿舍長填寫申購單,並全額收取費用,申購單由廠長簽字後與購買費用一併交與採購員,採購員安排煤氣,由公司承擔的一半費用在當月工資中補給。

4. 水電超出以上規定數量由每間宿舍員工平均分攤,財務人員負責從員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住宿管理制度 篇20

1、住宿人員必須遵守公寓相關管理規定,服從公寓中心的安排和管理,配合公寓中心的安全檢查等工作。

2、住宿人員須愛護公寓內公共設施設備,如有人為因素損壞設施,將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3、公寓內的所有設施設備、管網線路等不得私自拆除或更換,如確需維修或更換的請報告值班室,公寓中心將安排專業人員維修。

4、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離開公寓要關好門窗、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5、住宿人員要努力營造安全的住宿環境。嚴禁在公寓私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劣質電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和明火爐具。

6、嚴禁在公寓內存放易燃、易爆、有毒以及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衞生和安全的危險物品。

7、住宿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帶校外人員進入教師公寓,不得將牀位轉借或轉租他人使用、不得擅自調換房間,不得隨意佔用他人牀位。

8、嚴禁在公寓內酗酒滋事、大聲喧譁,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和學習。

9、嚴禁在公寓內從事賭博等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10、住宿人員有違反上述規定的,公寓中心將根據情節進行勸説、教育或通報學院、部門,直至取消住宿資格。

11、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後勤保障處公寓管理服務中心

住宿管理制度 篇21

一、服從生活老師的管理和安排,自覺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維護公寓成員的.安全和利益。

二、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牀、就寢。在夜間就寢時間內,個人不得擅自進出,打就寢鈴後,不準在室外活動,不準在室內談笑喧譁,不做影響別人休息的事。

三、不準在寢室使用電器,嚴禁將火種帶入公寓,不準在牀上蹦跳、打鬧、玩耍。

四、公寓門鑰鎖由生活老師保管,按時開關,鑰鎖不得亂傳,未經允許個人不得私自配鑰鎖。

五、不得破壞公共設施,污染牆壁。

六、不得留外來人員住宿,外來人員因特殊情況需留校住宿者,應由室長報班主任,宿舍管理員批准後方可住宿。

七、學生應搞好安全防火工作,不得在寢室內使用電器,不準在宿舍內燃燒物品和蠟燭讀書。

八、定期檢查學校宿舍安全工作,夜間通道安裝紅外線監控器,消防通道全天開通,保持安全出口的通暢。

九、住宿學生每期入住前,學習消防安全法,組織一次開展防火演習,遇緊急情況按預定方案緊急疏散。

十、服從學校安排,不得私自調換牀位,嚴禁攀樓頂、到室外,嚴禁使用充電應急燈。

十一、加強自我防盜教育,個人物品注意保管,離開宿舍關好門窗。

十二、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毯等充電加熱的電器。

十三、外出必須向宿舍老師請假,不得在外留宿。

十四、學生生病需要在寢室內休息,及時向班主任報告,晚上遇到應急情況或生病等突發事件,應及時向宿舍老師報告。

十五、嚴禁在寢室內賭博、抽煙、喝酒。

十六、寢室人員離開寢室時,應自覺鎖好門,關好窗,關好電源。

十七、嚴禁在寢室內起鬨,打架鬥毆。

十八、嚴禁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寢室。

十九、嚴禁深夜溜出寢室、外出上網。

住宿管理制度 篇22

第一條嚴格遵守作息時間。熄燈後保持寢室安靜,以保證睡眠。

第二條愛護公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注意維護公寓和寢室環境,保持個人衞生、寢室衞生,公寓內不準懸掛物品,衣櫃上不準擺放雜物,

第三條住宿生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即不在公寓內吃飯、聚會。果皮自覺包起來放在垃圾桶內,每天起牀後,把被子疊好,牀單鋪平,桌子上做到無雜物。

第四條安靜有序不打擾他人,不亂串房間和樓層,不得在公寓內或樓道喧譁、打逗,特別注意安全。

第五條勤儉樸實,不帶貴重物品,不帶過多現金,不帶違規物品,如電熱產品、易燃物品、麻將牌等。

第六條懂禮謙讓,尊敬輔導員,尊重他人,互幫互助,不激化矛盾、不打架,處理好寢室同學關係。

第七條提高自理能力和防範意識,注意防火防盜,管理好自己的物品。

第八條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健體防病。如有身體不適,及時去醫務室就醫或與輔導員聯繫。

第九條住宿期間未經批准不得在外留宿,不得私自離校,不許私自外出,不得將外人帶入公寓。

第十條請假外住、週末回家居住及外出補課必須找輔導員填寫登記表,登記表須有監護人簽字方可生效。

第十一條住宿生如請假,須經班主任或輔導員同意後,出具假條報輔導員批准,病假須持醫務室假條報輔導員批准。

第十二條遇有學習、生活上的困難、問題,應及時向輔導員反映、交流。

第十三條住宿生的違規違紀行為,德育處將根據學校的規章制度,嚴肅處理。

住宿管理制度 篇23

1、配合學生處,建立輔導員工作室,按教育部[20xx]6號文件精神要求,做好學生的日常思想品德、行為規範、法律法規教育。

2、指導和教育學生做好日常防火,防盜和安全用電工作。

3、督促學生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和作息時間。

4、協調學生宿舍內部矛盾糾紛和宿舍的調整工作。

5、協助制定學生宿舍各項管理條例和內務衞生評比辦法。

6、按要求規範單車棚的單車停放秩序。

7、根據需要配合學校適時組織查房、查夜等檢查工作,及時處理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

8、每週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和衞生評比工作。

9、遇突發事情發生,值班管理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校保衞處,如情況緊急更應同時直接報警(110、120或119等);主管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到現場處理問題或協調處理問題。

10、做好空房的衞生清理、粉刷與維修。

11、保證學生的開水供應和管理,並按規定的標準收費。

12、每月向每個房間抄水電錶,按規定代收取超額水電費。

13、做好學生的信件收發工作,不得遺失,減少錯投。

14、按規定協助學校收取學生的住宿費。

15、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除四害、消毒工作細則(除四害每月2次)。

16、根據實際需要為學生提供免費或低收費的項目。

住宿管理制度 篇24

為搞好學生宿舍管理,培養學生講文明、講衞生、守紀律、愛勞動的良好習慣和團結友愛、互助合作的集體主義精神,為學生創建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創建良好的校風、學風,特制定學生住宿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條管理機構

(一)學生處下設學生宿舍管理部,由學生處成員、舍務老師和學生幹部組成,對學生宿舍實行全面、科學管理。

(二)學生處指定專人負責學生宿舍的管理以及夜間值班,負責學生在宿舍的衞生紀律評比和教育。男女生宿舍樓分別安排兩名舍務管理員,除此之外,舍管部給每層樓選派2名優秀的學生幹部負責該層樓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學生處及時與各系溝通聯繫,齊抓共管,定期例會,研究解決宿舍管理工作中的問題,把優質服務與管理教育結合起來。

(四)學生處與總務後勤及時聯繫,加強學生宿舍修繕和維護。

第二條管理方法

(一)實行校系兩級管理,學生處及舍管部負責學生在宿舍區的紀律、日常行為、衞生、安全及公共財產、水、電等方面的檢查、評比及考核,凡違反有關規定者,舍管部有權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各系黨支部書記全面負責本系學生管理工作,要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日常行為規範的監督與管理。對違紀嚴重且不接受教育的學生,建議並報請學校給予紀律處分。

(二)學生處及舍管部和各系共同開展學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在加強學生思想工作的同時,着重加強對學生宿舍內務衞生、紀律的檢查和督促。

(三)學生處將宿舍檢查情況以整改通知單的形式通報各系,並提出整改要求,各系應及時採取措施,及時解決落實。

(四)學生在宿舍的表現直接與學生的獎學金及各種評優、評先掛鈎。

第三條學生住宿管理規定

(一)在我校註冊入學並取得學籍的學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統一在校內住宿。

(二)特殊情況,在學校住宿確有困難的學生,必須符合以下情況方可批准走讀。①家在市內的學生,且交通方便,市內有親屬住宿方便的學生。②患有疾病,須在家治療的學生,須二甲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③其它特殊原因。

(三)申請走讀的學生必須學生本人向所在系提出書面申請,經系裏核准同意,填寫《走讀申請表》,家長親自到學校簽字,由所在系報學生處批准備案。

(四)走讀學生在校外發生被盜、人身安全事故等狀況,由本人及監護人負責。

第四條學生宿舍物品擺放要求

(一)在宿舍內不準亂貼、亂釘、亂掛、亂畫。

(二)拖鞋要整齊擺放在牀下,鞋跟朝外。

(三)被褥按要求疊好,統一靠牀頭擺放。

(四)個人皮箱放在牀下,放不進牀下的較大皮箱在不影響寢室其他同學起居方便的前提下,可放在室內合適位置。

(五)暖瓶一律放在窗台上,洗漱用具放在牀下。

第五條學生作息時間規定

(一)早上7點起牀。

(二)8點20分前要離開宿舍,提前進入課堂。

(三)晚間21點查寢,熄燈前洗漱完畢。

(四)21點30分熄燈後,不允許洗漱,不允許在走廊走動喧譁,按時就寢。不得影響他人休息。

(五)任何學生除中午休息外,白天不得躺在牀上,如果確實生病需要卧牀,必須出具帶有輔導員簽字的假條。

第六條愛護並妥善使用宿舍的公物和設施

(一)不準在寢室內使用酒精爐及電熱器具,不準私接電源。

(二)不準私自安裝非配套設施及拆卸學校統一配備的設施。

(三)不準往窗外潑水、亂扔雜物果皮。寢室內做到無雜物、垃圾。

(四)自覺維護走廊、洗漱間的衞生。

(五)節約用電,做到室內人走燈滅。注意節約用水,做到隨手關閉水閥。

(六)宿舍公物設施如有損壞要按價賠償,併到學生處填寫報修單,由學校統一維修。

第七條學生宿舍行為文明的規定

(一)見到老師,要講文明懂禮貌,自覺接受老師的詢問和檢查。

(二)要保持室內肅靜,不準大聲喧譁、超音量播放音樂和製造其它噪音。

(三)不準在寢室內就餐及存放易腐爛食物。

(四)不準在寢室內賭博或變相賭博。

(五)未經允許,禁止晚歸寢和夜不歸寢。嚴禁串寢、混寢。

(六)不準私自調換房間、牀位和留宿外來人員(含親屬)。

(七)要服從學校舍務管理人員的查寢管理,不得無理取鬧,甚至侮辱、謾罵管理人員。

第八條寒暑假宿舍管理規定

(一)寒暑假期間學生要將自己的貴重物品帶離寢室,以免丟失。

(二)寒暑假期間任何學生不得留校住宿。

(三)必須按照學校規定時間離校和返校,不準時返校或無故延期返校,按《學生違紀處分管理規定》相應條款予以處理。

第九條寢室長職責

(一)寢室長負責管理本寢室同學的內務整理、值日安排及本宿舍的紀律。

(二)如有同寢室的同學生病或有事臨時不住宿的.,寢室長應及時向值班老師報告。

(三)寢室長及時反映同寢室同學生活上、管理上的意見和建議,獻計獻策,作好寢室管理工作。

(四)寢室長應鼓勵同寢室同學爭當優秀寢室,如發現同寢室同學有違反學校住宿制度的現象,應及時制止,如不聽勸告,應向學生處老師反映。

(五)寢室長應關心同寢室同學的生活起居,關心愛護寢室環境,營造良好的住宿氛圍。

(六)發現本寢室同學擅自離校或逾期不歸者,及時向輔導員或學生處反映。

(七)寢室長享有評選優秀寢室長的權利,文明寢室長作為一種榮譽記錄在學生檔案中。評為文明寢室的給予表揚或獎勵。

第十條值班教師崗位職責

(一)值班教師必須準時到崗,按時交接班,並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二)負責對值班的學生幹部進行管理、協調和指導。

(三)在當班時間要不定時對校內各部位進行檢查,掌握全校學生動態,嚴防發生不安全事故。

(四)發現個別學生有不良行為傾向要及時制止、勸導,對違紀學生要及時妥善處理。

(五)按規定時間查寢,嚴格記錄曠寢學生,督促學生按時就寢和按時起牀。熄燈後要嚴防學生串寢。

(六)對晚歸寢學生要問清原因,進行教育,並做好記錄,次日向學生處報告。

(七)雙休日值班重點加強對舞蹈小班學生的監督和管理,小班學生外出必須經值班教師批准,並需按時歸校銷假。舞蹈小班學生無故不許外出。

(八)夜間值班男教師需在學生樓值班室住宿,當班期間不允許喝酒、玩電腦遊戲、看電視等,不得離崗。

(九)值班教師交班時須將當日值班情況向學生處彙報。

(十)夜間值班時間為:下午4:00至第二天8:20(週一至週四值班教師如有課,可下午五點到崗),雙休日白天值班時間:早8:20至下午4:30。

第十一條值班學生幹部崗位職責

(一)值班學生幹部必須準時到崗,按時值班,並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二)協助值班教師對校園各部位進行檢查,保證校園的安全。

(三)負責查寢,對曠寢的學生認真記錄,並填寫查寢記錄,督促學生按時就寢和按時起牀。

(四)督促教育學生保持宿舍及走廊的環境衞生,熄燈後進行簡單的衞生清掃。

(五)深入學生當中,瞭解學生間的矛盾和不良苗頭,做好調和化解工作,對學生中尖鋭的矛盾要及時彙報給值班教師,以便妥善處理。

(六)不允許隨意串班串崗,有事情要提前向學生處請假,並找好替班。

(七)學生幹部要嚴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則,要講究工作方法和工作藝術,做學生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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