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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打工政策全接觸

各國打工政策全接觸

高昂的留學費用使得大多數留學生都要通過打工來增加一些收入,減輕家裏的經濟負擔。但由於對各國有關留學生打工的政策不太瞭解,一些人便出現了違規打工。有留學生被驅逐,其中一個重要的理由就是不少留學生打工超時。為了讓廣大讀者對國外留學打工政策有更多的認識,本文特將幾個主要留學國家的情況介紹如下。

各國打工政策全接觸

美國:打工要有“工卡”

來美留學的學生一般持兩種簽證,即j1公派學生簽證和f1私人學生簽證。根據美國移民局規定,持j1簽證的正式學生每週可工作20小時,但工作性質必須跟其學業有關;持f1簽證的學生每週也可以工作20小時,但工作範圍必須在校園之內。縱觀美國校園的工作,體力活居多,比如在圖書館整理圖書,在食堂打掃衞生,賣飯菜等等。這些工作所得的工資是美國的最低工資標準,即每小時5.75美元。這樣,一個月下來也不過460美元,能餬口就不錯了。

移民局關於每週20小時的規定只是對正式學期而言,在夏天是可以工作40小時的,而且不必限制在校園內。但在找工作之前,必須去學校的國際學生辦公室辦理工作許可手續。之後,再去移民局辦“工作許可證”,即“工卡”。許多留學生都把夏天看成是“掙錢”的好機會,而且一般首選中餐館。中餐館裏的工作種類很多,可以去摘菜、洗碗,還有在廚房裏切菜、看油鍋的,還有在堂上清理桌子、倒水倒茶的,再就是領位。最好的要算招待,因為招待不但拿底薪,還拿小費。在美國小費一般是飯菜費的15%至20%。要是做其他的,恐怕連聯邦最低工資都拿不到,因為一般中餐館不大認什麼國家的規定。

加拿大:打工只能在校內

加拿大移民法規定,只有加拿大公民或具有加移民身份、年滿18週歲者,才能在加拿大合法工作。按規定,外國留學生是不可在校外打工的,但在學校可以打工,而且工資不上税。

外國留學生在學校打工,不能超過一定的小時數,不能影響學習。例如,如果一個學生一個學期有5門課(全職學生),那他就根本沒有什麼時間在校打工;如果上3門課,他就有時間打工。如果學生想早畢業,一學期修5門課,學習負擔會相當繁重,壓得喘不過氣來,哪有時間和精力打工?留學生在校內打工的崗位主要有圖書館、學生食堂、留學生服務中心,另外還可看管實驗室,為教授做一些收集資料的工作等等。

有的學生在城裏加拿大人開的店裏偷偷打工,一小時6.5加元(1加元約合人民幣5.22元),老闆給現金,不扣税。聽説在多倫多某地,大多數外國留學生在校外打工掙學費,據説移民局也知道這種情況,但基於情況比較複雜而繁瑣等種種考慮,也就睜一眼閉一眼了。

加移民法還規定,任何僱主聘請沒有移民身份的外國人工作,須上報移民局,並按規定申請工作簽證,否則僱主要受到經濟處罰,甚至被吊銷營業執照或判刑。

法國:第一年不許打工

法國教育部規定:留學生第一年學習期間禁止打工,以便學生們有足夠的精力學習。所以,大家在出國前一定要準備好起碼一年的生活費用。在法國,有了各種對學生的優惠政策,我們可以把這個數字估算在7000至9000歐元上下。第二年,也只有已開始專業學習的同學才有資格領工卡。所謂工卡,就是你和僱主籤合同後從警察局領到的工作許可。沒有這張工卡,你就是“黑工”。而萬一老闆被警察局抓到用“黑工”,他就會吃不了兜着走,罰款是沒商量的。

在法國,打工的最低工資為每小時7.5歐元,工作一天能拿到45歐元。一般來説,沒有特殊技能、從事體力工作的留學生都只能拿最低工資。

澳大利亞:打工須申請簽證

在澳留學費用雖比歐美低,但中學生僅學費和食宿一年至少需1.4萬美元,大學以上留學生則需要2萬美元左右。為了減輕家庭經濟壓力,很多留學生在業餘時間外出打工,掙些補貼。

澳大利亞有關部門對學生打工有明確規定,據堪培拉教育局官員介紹,申請打工的學生年齡必須在18週歲以上;必須持有允許打工的學生簽證。違者將被取消學籍,遣返原籍。

具體手續是這樣,留學生可憑入境時持有的571類(學生)簽證,在學校或移民部領取允許打工的學生簽證申請表,然後到移民部申請更換允許打工學生簽證。如得到批准,即可打工。

學校的規定是,學生每週打工不得超過25小時,假期可適當放寬。據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的留學生介紹,申請打工簽證是一回事,但具體打工又是另一碼事,這裏沒有多少活,僧多粥少,往往找不到活幹。

日本:打工有時間規定

在日本,本來對留學生的打工行為並沒有什麼規定,但隨着以學習的名義來日,實際上是為了打工賺錢的人大量增加,日本政府於1990年6月出台了一個法規,規定需要打工的留學生,須首先取得大學的同意,然後憑學校的證明、僱傭單位的契約書(註明工作內容和時間等)、外國人登錄證,到入國管理局(移民局)申請一份“資格外活動許可”,之後才可以開始打工,同時在時間上也做了詳細規定。理由是留學生來日不是為了賺錢,也不應該依靠打工來支付所有費用,包括學費和生活費。

在日留學生中主要分兩種,即持“留學”和“就學”簽證的外國學生。持“留學”簽證中的大學和短大生、專門學校生被規定每天打工須在4小時內(或者一週不超過28小時),但是,從7月1日到8月31日的暑假期間,每天允許工作8小時。“留學”簽證中的大學院聽講生、研究生(進入碩士生之前),或者大學、短大的聽講生所受限制更大,一般只允許每天打2小時的工(或一週不超過14小時),但和上面一樣,從7月1日到8月31日的暑假期間,每天允許工作8小時。持“就學”簽證的語言學校學生,每天打工時間規定在4小時以內(或每週2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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