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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優秀(精選20篇)

消防安全制度優秀(精選20篇)

消防安全制度優秀 篇1

1、認真學習和切實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加強對全體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觀念。

消防安全制度優秀(精選20篇)

2、每個月對全校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定時開展《消防法》學習;對全體師生進行“防火”、“滅火”、“逃生”等專項教育,並進行必要的實練考核。

3、學校行政辦公樓、教育技術中心大樓、圖書館、教學大樓、師生食堂宿舍配備配齊各項消防設備和宣傳資料,設置安全疏散通道,有關職能部門每個月定時對學校用電線路、水塔水管、內外消防栓、滅火器等各項消防必備設施進行專項檢查及保養維修。

4、建立完善的安全巡查制度,有關部門每月定時對學生食堂宿舍、教學大樓等易發火的要害部門進行用水用電安全檢查;嚴禁學生用燈泡取暖或烘烤衣物,或亂拉亂接用電線路,學生宿舍內不能使用液化石油氣,教育學生不把點着的蚊香、蠟燭等放在牀沿或靠近窗簾處,不在室內焚燒物品。

5、建立和設置各個要害部門的安全通道。確保各處走道,樓梯口的暢通,平時不準在樓層通道及安全出口處堆積物品。

6、學校建立“消防訓練演習”制度。聯繫市公安消防部門每個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師生消防演練”並由專業人員進行評價和指導。

7、平時校園內嚴禁鳴放煙花爆竹。特殊事情和特別節假日需鳴放煙花爆竹的,應在規定區域內燃放並加強監督管理。

8、校園內嚴禁學生吸煙,禁止學生攜帶打火具及香煙等物品入校;教職工在公共場所(辦公室、教室、會議室等)禁止吸煙。

9、學校與各處室、各年級、教師宿舍居委會、學生寢室管理員簽訂安全責任狀,明確防火安全職責,每年對責任人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消防安全制度優秀 篇2

第一條為貫徹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針對食堂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食堂的`防火安全責任人為安全分管園長,負責食堂防火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防火安全教育。

第三條食堂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批。

第四條食堂內要留有足夠的通道,並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第五條對操作間內易燃氣罐、管路、接頭、閥門必須經常檢查,防止泄漏。發現泄漏時先關閉閥門,及時通風,並嚴禁出現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

第六條使用機械設備不得過載運行。

第七條保證電源電路處乾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第八條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操作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爐灶是否有明火,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離開。

第九條煙道要每半年清掃一次。

第十條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保證完好有效,隨時可用。

第十一條 發現火災險情要積極撲救,並立即向保安部報告。

消防安全制度優秀 篇3

1、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防火責任書》。

3、總務處設立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劃、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報告、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學校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科室、學生宿舍則須具備完整的`防火檢查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學生宿舍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誌,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衞、宿管人員、實驗員、水電人員做好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以及火災事故報告。

6、對全校師生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學校內的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8、禁止學生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並在限期內改裝。

9、消防義務組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上報。

10、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髮生火情的隱患。

11、學校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書面材料)。

12、電工每週定期對全校進行消防檢查,主要檢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實,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險隱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檢查記錄等。

13、宿管、電工的消防安全檢查報告,每月呈報相關領導。

14、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

15、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用電設備,執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

16、檢查消防工作定期總結、評比、獎懲情況,特別是對事故信息的分享,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要定期、不間斷在進行。

消防安全制度優秀 篇4

一、酒店常見治安問題處理

1.開展安全檢查工作

(1)安全檢查的方式

從檢查的時間上分,有節假日檢查,季節性檢查和定期檢查。從檢查範圍上分,有自我檢查、聯合檢查、互相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等。

(2)開展安全檢查的程序

①準備階段,組織檢查力量,制定檢查計劃、目的、要求、檢查方法。

②檢查階段,按照檢查的目的要求,深入被檢單位,以看、聽、問的方法進行認真細緻的檢查。

③整改階段,對發現的隱患、漏洞和不安全因素,研究整改措施,及時解決。

④總結階段,寫出檢查報告,報告上級領導,備案存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解決。

2.災害事故預防工作

(1)搞好宣傳教育。要利用各種機會,採取各種形式,向員工進行教育,提高員工維護和遵守規章制度的自覺性。

(2)領導和員工認真落實安全責任制,作好安全防範工作,切實防止災害事故的發生。

(3)堅持安全檢查,堵塞漏洞。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對管區公共場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五防”安全防範工作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的問題,應及時協同有關部門加以解決。

(4)對已經發生的災害事故,要認真查清事故原因,判明事故性質,對製造破壞事故的犯罪分子要嚴厲打擊,對玩忽職守的直接肇事者要報告上級,分清情況給予處理。

(5)及時總結管區的預防災害事故的經驗,對好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

3.發現醉客在公共場所吵鬧時的處理工作

(1)如有陪同人員,應勸其陪同人員將酒醉的客人帶離現場。

(2)如單獨一人,為了維護好公共程序和其他客人的安全,在勸阻無效的情況下,找一安靜的休息處約束其至醒酒。

4.拾獲客人遺失物品時的處理工作

拾獲客人遺失物品後,應立即上交保安部處理。

5.發現打架、鬥毆時的處理工作

必須做到積極果斷進行勸阻,防止事態擴大;不是因雙方出手時誤打到自己而介入;立即向當班隊長和主管領導報告。

6.發現可疑人時的處理工作

(1)首先留住可疑的人。

(2)立即帶到保安部處理。

(3)查明原因後根據情況送公安機關處理。

7.協助公安機關查處治安案件

(1)發生治安案件之後,公安機關或保衞部門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按辦案程序調查處理。

(2)一般治安案件,由本單位保衞部門負責查破,有些情況比較複雜,危害影響較大的治安案件,由公安機關治安部門組織查破,保衞部門積極配合。

(3)在查破治安案件過程中,內部單位保衞部門應作以下工作:

①保護好現場,制止事態擴大,進行現場調查和勘察。

②詢問受害人和證人,並作好筆錄。

③收集和扣押有關違反治安管理的工具、證據和可能沒收的財物。

培訓練習

酒店中還有哪些常見的治安事件?應如何處理?

危害酒店安全的事件 處理方法

二、酒店消防常識培訓

1.消防中心主要任務

酒店設立消防中心,隸屬保安部直接領導,負責對全酒店實施嚴格的消防監督,在消防工作上有一定權威。它的主要任務是:

(1)負責對酒店員工進行消防業務知識培訓。

(2)開展防火宣傳教育。

(3)制定各種防火安全制度,督促各部門貫徹落實防火安全措施,負責調查瞭解違反消防規定的原因,並提出解決處理的意見,向保安部、總經理報告情況。

(4)負責檢查酒店各部門的防火安全情況以及各種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5)負責將每天酒店消防情況和每週酒店消防情況書面報告保安部呈總經理。

(6)負責調配補充消防滅火器材,並與有關部門定期進行消防設備檢測、保養、維修,及時排除消防設備故障。

(7)負責24小時監視消防主機、閉路電視、防盜報警信號。發現火警、火災及其他問題時,要向保安部、總經理報告,並提出處理方法。

(8)負責制定重點部位的滅火作戰方案,並負責組織演練。

(9)負責酒店動火部位的安全監督。

(10)負責協助酒店新建、改造工程消防設施的呈報審批手續。

(11)負責辦理進店施工單位人員出入登記手續,並監督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

(12)協助作好重要接待任務時有關消防方面的安全和保衞工作。

(13)管理好消防業務檔案.

2.消防中心各級人員崗位職責

(1)消防中心經理崗位職責

①工作職權

a.有權調動和安排下屬的工作,在發生火警的情況下,有權調動酒店專職和業餘消防人員緊急撲滅火災。

b.對酒店各部門的火情隱患,有權提出質詢;有權建議改善防火設施,對員工進行防火知識的培訓及考試。

c.根據員工工作表現的好壞,有權進行表揚或批評,獎勵或處罰,提升或撤換。

②工作職責

a.對保安部經理負責,負責消防中心的全面工作。

b.對酒店消防安全負有重要責任。

c.管好消防監視中心的各種設備、設施,保證監視中心正常工作。

d.管理好酒店消防系統,保持它們的靈敏度。

e.嚴格執行國家、酒店制定的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規,自覺作好酒店消防管理工作。

f.負責制定酒店防火安全管理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

g.負責防火安全培訓工作,組織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員進行防火演習,每年至少組織全酒店管理人員進行兩次以上的消防(滅火)知識及操作的考試。

h.負責對員工工作進行考勤,考績。

③業務要求

a.具有消防專業知識、熟悉和掌握政府和酒店有關消防的法規和制度。

b.熟悉酒店建築佈局、建築材料的特點,熟悉消防通道走向、消防系統的佈局、消防設備的配備和設置情況。

c.在火警情況下能沉着冷靜、有較強的應變能力,能迅速組織疏散人員和撲滅火災。

④工作內容

a.制定酒店發生火警時的工作方案,並以工作程序表的方式張貼在明顯的地方。

b.確定酒店重點消防工作對象,並和公安部門及有關部門共同制定滅火行動計劃。

c.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資料檔案:

第一,將酒店各部門,特別是重點防火部門、部位的情況,如人員情況、工作情況、周圍環境情況、建築特點、面積大小、防火水源、電源總閘的位置等等記述清楚。

第二,根據上述情況繪製滅火行動平面圖。

第三,根據上述情況制定滅火與疏散行動計劃。

d.按酒店和公安機關的有關規定,對酒店裏的用電設備進行檢查和監管,檢查各部門消防工作的落實情況。

e.按有關規定對酒店裏的各種危險物品(易燃品、易爆品、化學毒品)實行監管。

f.與在酒店施工的單位或個人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安全施工計劃,審批“動火作業報告”。

g.巡查和檢驗酒店消防系統、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對損壞和失效的要及時更換。

h.抓好消防人員專業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效率。

i.抓好消防安全的宣傳工作,要利用各個時機,各種場合下,宣傳防火的重要意義,普及消防知識。作到人人重視防火,人人會使用防火器材,在危急情況下人人能夠救火。

j.每週向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呈報“防火安全檢查報告”。

k.寫好消防日誌,向部門經理報告工作.

(2)消防中心領班崗位職責

①工作職責

a.對消防中心主任(經理)負責,協助主任(經理)落實工作。

b.負責對員工進行考勤、考績,根據員工表現的好壞進行表揚或批評,獎勵或處罰。

c.負責對部屬員工和義務消防員的業務技術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消防知識,消防技術。

d.負責向消防中心主任(經理)報告工作。

②業務要求

a.具有一定的消防業務知識,掌握有關消防的法規和制度,自覺作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熟悉酒店建築佈局和環境,熟悉和掌握酒店消防設施和設備的使用情況和設置的位置,熟悉防火通道的情況。

c.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認真細緻的工作作風。在火警緊急情況下要沉着冷靜、指揮果斷,迅速控制並作好安全疏散工作。

d.能協助消防中心主任制定滅火行動計劃,協助主任組織專業和義務消防隊員的演習及考試,負責防火計劃的實施。

③工作內容

a.認真執行消防主任(經理)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和工作指標。

b.嚴肅認真地作好消防中心的值班監視工作。

c.檢查和測試消防設備、監視儀器的靈敏程度,對失靈的要儘快維修或更換。

d.檢查各部門的電器、電線、電掣、煤氣管道、爐頭有否黴壞、鏽壞、氧化、溶化、堵塞情況,防止短路或爆炸引起火災。

e.檢查各部門的防火措施和落實情況,特別是重點防火部門的落實情況。

f.若進酒店施工的單位和個人申請臨時動火作業,要負責調查,協助主任進行核准,並在施工作業和動火作業過程中對施工者進行防火督導。

g.組織員工作好交接班工作。填寫好工作日誌,搞好監視中心的清潔衞生工作。

(3)消防中心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①工作職責

a.具有一定的消防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業務。

b.值班人員要忠於職守,工作嚴肅認真,密切監視消防主機信號,發現火警信號應立即採取措施,並向保安部經理和總經理報告。

c.負責檢查和測試消防系統設施、設備的靈敏程度,定期進行維修、保養和更換。

d.經常檢查酒店各部門火情隱患,並督促、協助其及時整改和根除。

②工作內容和業務要求

a.要有較強的防火意識和敏感性,自覺地、一絲不苟地作好防火工作。

b.要熟悉酒店各種火警監視儀表、信號、開關的性能和作用,善於操縱和控制各種設備和消防器材。

c.對重要的火警情況,或監視儀表發生故障,要詳細記錄時間、地點、程度、原因和處理結果,交班時要交待清楚並及時報告領導。

d.詳細記錄部門或有關人員關於防火重要情況的彙報,並進行實地調查,將結果向領導報告。

e.當班時要密切注意主機和監視儀表信號,認真作好值班記錄。

f.對儀表的使用與管理必須嚴格遵守規章制度,要定期維修保養,運行過程中若發生故障、要及時排除,要保證它的正常運行。

g.對要害部門、危險部門,如液化站、油庫、廚房、公共場所的滅火裝置、樓層消防分機及報警鐘、排煙系統、呼叫系統等重要設備要定期檢測。

h.與各有關部門協同搞好酒店內消防設施和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測試,保證其完好無損。

i.發現火警信號或接到火警報告,要將發火地點、火熱狀況、燃燒物質、報告人姓名、搶救情況及時報告安保部經理和總經理,並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作好詳細記錄。堅守崗位、隨時瞭解和掌握情況。

j.協助領導作好對義務消防員的培訓工作,作好對管理人員的消防考試工作和對酒店員工消防知識的普及教育和宣傳工作.

3.火警、火災處理程序

(1)火警處理程序

火警是指有着火的現象,但沒有造成大的損失。其處理程序見圖。

(2)火災處理程序

火災是指着火後造成財物損失,處在着火的發展階段。

4.酒店消防要求

(1)本單位和外單位因施工動火的工程,必須到消防中心辦理動火證。

施工單位動火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專人負責,經公安消防監督部門申報同意後方能動火。動火必須做到“八不、四要、一清”。動火後要認真檢查現場,防止因留下火種而引起着火。

(2)主樓內部不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物品,禁止在大樓內及房間陽台燃放煙花、炮竹。

(3)客房內不準使用明火電爐、煤氣、柴油爐以及大功率的電器設備。確因工作需要應經消防中心同意後方可使用,並作好登記,不準將衣物放在台燈架罩上烘乾,不準在房間內焚燒東西。

(4)配電房內不準堆放物品。布草間、樓層小倉庫內不準吸煙。消防分機旁邊不準擺放任何雜物。嚴禁將洗滌劑放在垃圾、衣物滑道口周圍。

(5)各走道樓梯出口等部位要經常保持暢通,疏散標誌和安全指示燈要保證完好。

(6)裝有複印機、電傳機、印刷機的部位禁止吸煙、使用明火。用酒精清洗機器部件時,要保持室內通風,進行大量清洗機器時,要到室外通風的地方進行。如無法移動機器時,必須打開門窗,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沾有油墨和易燃物品的紙張、油布要裝在有蓋的鐵桶裏並要及時清理。機器周圍不準堆放可燃物品和廢紙。

(7)酒店長住客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酒店消防管理規定》。

①不準私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房間使用,一經發現全部沒收,如發生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②禁止在陽台燃放煙花,違者按有關規定罰款,造成損失由當事者負全部責任。

③吸煙注意安全,煙頭不得與垃圾混放在一起,每天應清理垃圾紙碎。

④為確保消防設備的正常運行,消防中心人員可以隨時進房間(事先與對方聯繫,並會同銷售部或大堂副理一同前往)進行檢修、測試、排除故障,緊急情況時可不與對方聯繫,客人要給予配合.

(8)物資倉庫嚴格執行防火規定。

①倉庫內的物品要分類儲放,庫內留出主通道1~1.5米。貨物與牆、燈、房頂之間保持50釐米距離。

②倉庫內的照明燈限60瓦以下白熾燈,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熨斗、電爐、電烙鐵、電鐘、交流電收音機、電視機、電茶壺等電器設備,化工倉庫的照明燈具設防爆型裝置,倉庫內保持通風。各類物品要標明性能和名稱。

③倉庫的總電源開關要設在門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護,每年對電線進行一次絕緣檢查,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和絕緣等不良情況,必須及時維修更換。

④物品入庫時要防止帶火種,潮濕的物品不準入庫,物品入庫半小時後,值班人員要巡查一次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堆積時間較長(幾年)的物品要進行翻堆清倉,防止物品積熱產生自燃。

(9)各廚房餐廳使用液化氣爐、酒精爐、點心車,必須注意防火安全。

①使用酒精爐時不要往正在燃燒的酒精爐添加酒精。備用的酒精存量不得超過兩天的用量,放在備餐間專人保管,總備用酒精由倉庫管理部負責保管。

②使用液化氣點心車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使用前要檢查輸氣膠管是否完好、牢固。氣瓶有否漏氣,發現漏氣應停止使用,並報告液化站人員進行處理。在餐廳內發現漏氣着火時,立即將車推出餐廳外面通風的地方處理。開爐時先點火後開氣,點火後才能推入餐廳。茶室、舞廳使用的小氣瓶,要有專人管理,運輸時搬瓶上落不準乘電梯。

③各廚房廚師開爐前先開風門,然後點火種,下班後要關牢氣閥,熄滅火種。

④各餐廳、舞廳、歌廳營業期間,各出口的門不得上鎖,保持暢通。

⑤每季度或半年清洗一次廚房抽油煙機及管罩。廚工清洗廚房時,不要將水噴灑到電插座、電開關處,防止電器短路引起火災。

⑥熱油開炸時,注意控制油温,防止油鍋着火。

(10)高低壓配電房,發電機房、空調機房、電梯機房、消防加壓排煙機房、電容器室、變壓器室、蓄電池室內不準堆放可燃雜物,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煙火。

(11)各部位不準私自增加各種電器設備或亂拉亂接電線,需要增加大功率的電器設備,必須經動力部和消防中心同意。

(12)嚴格維護消防自動報警系統的設備,定期進行測試檢查,保證設備完好。

①全酒店的吸煙感應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組織測檢1~2次。

②自動滅火噴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組織排放檢查一次。

③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放水檢查一次酒店內的地上消火栓。

④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動或自動啟動檢查一次。

⑤油庫的固定滅火裝置,每半年由消防中心檢查測壓一次。

⑥氣站的電子鼻的信號每季度由液化站測試一次信號。

⑦酒店的消防加壓、送風、排煙風機,每月由動力部門啟動運行測試檢查一次。

⑧消防總控制聯動系統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動力部及有關部門聯合啟動運行檢查一次。

⑨酒店的各種電器設備,每年聯合進行一次檢查。

⑩備用發電機,由動力部根據設備檢查安排時間定期啟動檢查。

油庫的固定泡沫滅火裝置,每隔一年由消防中心監督油庫更換藥劑一次。

酒店建築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氣站、油庫、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不同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消防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衞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5.酒店防火“三級”檢查制度

(1)檢查的基本內容

①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貯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貯存容器、管道有無定期測試,有無“跑、冒、滴、漏”現象。

②使用液化石油氣爐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擺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③對煙頭、遺留火種是否注意和處理好。

④倉庫內貨物、物資分類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庫房內燈泡規定60瓦以下,燈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風、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況等。

⑤電器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有無超負荷運行,電線、電纜的絕緣有無老化、受潮、漏電短路等。電動機有無空轉現象,防雷設備是否完好,有無亂拉電線情況。

⑥使用多種可燃、易燃油類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殘油、氣的處理情況。

⑦危險場所動火是否按規定辦手續,焊工操作時是否達到“八不”、“四要”、“一清”要求。

⑧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場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⑨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統的完好情況。各部門和消防器材有無管好、用好和到期換藥,保證完整好用。

⑩門衞對出入人員是否進行嚴格檢查,對攜帶易爆危險物品的人員是否按酒店規定把關等。

(2)一級檢查由班組織實施

①每個員工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進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檢查,排除本身能夠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報本身不能解決的火情隱患及不安全因素。

②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及時報告,否則發生事故則由本崗位當班人員負責。

③每天應將班組各人檢查的結果向領班彙報。

④接班時應提前10分鐘進入崗位,並向上一班瞭解安全情況,檢查內容進行驗收並簽名,發現的問題,一般由接班班長負責處理,較大的問題以書面報部門領導處理,不得忽視或拖延。

(3)二級檢查由部門領導實施

①部門領導每週組織主管對本部管轄地段、設備物資(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一次檢查。

②檢查班組一級對防火安全工作的執行落實情況。

③組織處理本部門的火險隱患及整改,向員工進行教育、表揚或批評。

④負責將一週的消防安全情況書面報告總經理室。

(4)三級檢查由酒店領導實施

①每月由酒店領導或由領導委託消防中心主持對各部門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

②檢查各部門貫徹防火安全的執行情況,檢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執行情況好的表揚或獎勵,差的批評或罰款.

第三節 酒店突發事件處理技能培訓

培訓對象 酒店安全保衞部門全體員工

培訓目的 酒店安全保衞部門全體員工用,掌握意外事件的處理方法

培訓要點 意外事件處理預案的編制方法爆炸事件的預防和處理

其他意外事件的處理

一、制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1.制訂實施預案的主要內容

酒店內發生具有社會危害性和災害性的事件,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破壞性事件,如放火、爆炸等;二是重大刑事犯罪活動,如搶劫、綁架、兇殺等;三是羣體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治安事件。酒店安保部要針對這三方面問題結合具體情況,制訂處置預案。

意外事件的性質不同,預案所反映的內容也有區別。但就意外安全事件的共同屬性而言,預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建立處置意外事件的指揮機構

意外事件指揮機構一般分二級:店級指揮機構和安保部指揮機構。要規定指揮機構的領導成員及其職責範圍,要明確無論什麼時候發生意外事件,指揮機構都能在自己的管轄範圍內作出處置決策。當意外事件危害酒店全局利益時,店級指揮機構負責指揮和協調,應調動全酒店的安全保衞力量和各部門人員按預案程序採取行動。安保部指揮機構除積極配合店級指揮機構工作外,主要負責某一個部門發生的一般意外事件的處理。

(2)建立統一的報警和信息傳遞程序

酒店發生意外安全事件,一般由內部員工發現。發現情況如何報警,向哪個部門報警,有一個程序問題。一般報警通常有二條線:一條是向安保部報警,另一條是向公安部門報警。在預案中制訂的報警程序,一般規定應該先向酒店安保部報警,酒店安保部在初步瞭解事件性質的情況下,即向有關公安部門和上級領導彙報。同時,接受指揮部門的指令,採取處置措施。指令傳遞、信息反饋要作到迅速及時,上下聯繫渠道暢通,這些必須在預案中充分反映出來。

(3)處置力量的部署和具體任務

預案中對處置力量要作具體部署,同時要明確各自的具體任務。一般力量部署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現場守護力量,負責警戒,防止現場遭受破壞;二是搶救排險力量,負責受傷人員的搶救,排除災害險情;三是調查取證力量,負責現場錄像、照相和對有關人員的訪問;四是捕捉和堵截罪犯力量,發現肇事或破壞分子要及時捕捉,並認真看管,逃離現場的要佈置各通道出口堵截;五是聯絡配合力量,負責與公安部門及酒店各部門的聯繫,配合公安人員開展查處工作;六是機動力量,負責支援工作;七是保護力量,發生任何危害性的破壞事件,要組織一定力量對重點部位加強保護;八是宣傳和疏導力量,負責客人的安全宣傳和組織疏散.

2.制訂實施預案的原則和方法

(1)制訂實施預案的原則

①必須貫徹客人安全第一的原則。在制訂和實施預案過程中,要以維護客人利益、保障客人人身、財產安全為前提。但貫徹客人安全第一,還必須考慮到客人心理上的影響。如果有效地處置了各類治安災害事故,但在處置過程中方式不妥,波及眾多客人,必將影響客人心理上的安全感。因此,預案要體現使客人能最大限度的'安全和在心理影響上縮小到最低限度,要作到使酒店的秩序儘快恢復正常,實施行動要快速而有條不紊。這樣才能達到內不亂且外不慌,維護好酒店的安全信譽。

②必須堅持“統一指揮、協調配合”的原則。預防和處置意外事件,是一項整體性的行動,只有實行統一指揮,各方協調配合,並按預案的具體分工,各司其職,才能完成總體任務。因此,在預案中要擬定每一個不同層次的管理人員和基層員工所具有的崗位職責以及接受命令,按一定程序執行任務的方法。

③必須堅持嚴格依法辦事、講究政策和策略的原則。酒店發生意外事件,在處置過程中會出現各種情況,要考慮到酒店本身的複雜性。不管事件性質如何,涉及對象是誰,都必須遵循法律程序,實事求是地,合情、合理、合法地進行處理。但對有些事件,還要講究政策和策略。如酒店公共場所發生羣體性的治安緊急事件時,首先要認識到這類事件的特徵。這類事件的發展,一般需經過接觸與摩擦、情緒感染、集體激動的過程。有的事件發生之初,並非是羣體行為,而由各種因素的作用,誘發原來與事件無關人員捲入事件之中,致使事態擴大。其次要找產生的原因。如果是管理工作失誤引起的,要及時糾正,消除對立情緒,並注意有關人員的動向,作好解釋和穩定情況的教育工作。

(2)制訂實施預案的方法

①調查研究、擬定預案。酒店的專門預案,主要由安保部制訂。安保部在制訂專門預案時,要針對酒店的具體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如治安狀況、四周環境治安特點以及直接危害酒店安全的行為和易發生治安災害事件的部位等,先擬定預案的設想方案。

②徵求意見,修正預案。安保部擬定預案後,要廣泛徵求意見,進行必要的修改。一般徵求意見的範圍是:單位領導的綜合性意見;部門領導的可行性意見;有關政府部門的業務指導性意見;羣眾接受程度的意見。

③領導批准,組織落實。安保部制訂預案後,要上報酒店經理批准並轉發各部門貫徹落實。同時,安保部要開展業務指導,組織實施和檢查督促。

④定期演練,充實完善。預案制訂後,安保部要定期組織有關人員演練,強化操作技能,提高員工整體作戰和快速反應能力。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可及時在預案中充實完善,使預案更切合實際.

二、爆炸事件的預防和處理

1.酒店常見的爆炸

爆炸是物質在瞬間急劇氧化或分解反應產生大量的熱和氣體,並以巨大壓力急劇向四周擴散和衝擊而發生巨大聲響的現象。從爆炸事件的性質上大致可分為三類:

(1)爆炸案件。凡是利用爆炸方式進行破壞或蓄意傷害他人的事件,都屬於爆炸案件。

(2)爆炸自殺事件。由於某種原因,利用爆炸方式把自己炸傷或炸死,對國家財產或公共安全沒有造成一定危害或危害不大的,屬於爆炸自殺。但是,以破壞、行兇和製造政治影響為目的,在實施爆炸時使無辜羣眾受到傷害,或使國家財產和公私財物受到嚴重破壞者,不屬於爆炸自殺,仍應按爆炸破壞案件論處。

(3)爆炸事故。爆炸事故是指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或尚不清楚的原因引起的爆炸,亦即通常所説的治安災害事故中的一種。常見的是由於人的故意破壞行為而造成的爆炸案件。國外酒店發生爆炸案件,多數是國際恐怖組織乾的,有的用裝足炸藥的汽車停在酒店門口定時引爆。

由於爆炸危害的後果極其嚴重,所以,酒店安保部一定要從確保酒店安全出發,在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視,採取有效的防爆措施,積極預防爆炸案件的發生。

2.爆炸犯罪案件的預防

爆炸犯罪具有危害大、突發性強,不易防範的特點。犯罪分子實施爆炸時,除抱着同歸於盡心理爆炸自殺外,一般不願犧牲自己。安保部在開展防爆工作時,要掌握這一活動規律,嚴密控制可疑人員,重點檢查無主可疑行李物品,以預防爆炸案件的發生。預防工作的一般方法是:

(1)全員防範,陣地控制

酒店要防止發生爆炸案件,單靠安保部人員開展預防工作是不夠的。犯罪分子要在酒店實施破壞性爆炸,製造人身傷亡或政治案件,其實施行為必然十分詭祕。如放置爆炸物品要選接近目標,並不為人察覺的地方,放置後,要避人耳目,並迅速逃離現場。要及時發現,排除爆炸隱患,安保部要組織全店員工參加防範工作,形成陣地控制網絡。控制網絡的形成,既要有人的控制體系,又要有安全設備的佈置陣地,只有將人和設備有機結合,才能形成安全的防範網絡。

(2)明確職責,落實措施

安保部除加強酒店防爆工作的網絡化建設,分工由各部門負責本部門陣地的控制以外,還要明確各個崗位職責。由於部與部之間、崗位與崗位之間,工作性質不同,各自的職責不同,安全措施也是有區別的。酒店防爆的重點主要在三個方面:

①重要保衞對象的安全。如國家元首、國際知名人士等下榻的地方,上下左右要清查可疑爆炸物,並佈置警戒,防止破壞。

②客人公共活動場所要設專人服務,在服務時要注意犯罪分子利用廁所裝置爆炸物品或有意遺留爆炸物品。舞廳和影劇院要設立寄包室,這樣既可防止破壞分子用包將爆炸物帶入活動場所,又可提供寄包服務,方便客人娛樂。

③要害部位的安全。如油庫、機房、煤氣、水電設施等部位,要防止無關人員入內,工作人員堅守崗位或用電視監控。

(3)檢查督促,消除隱患

在開展防爆工作中,雖有明確的職責和預防措施,但隨形勢的發展,時有新情況、新問題出現,員工預防意識也可能會鬆懈。因此,要全部保持陣地不失控,必須經常開展安全防範工作的檢查督促,發現隱患、漏洞,及時採取措施補漏洞、除隱患。

(4)組織培訓,提高素質

防爆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安保部要經常組織保衞人員和有關員工開展防爆業務培訓,逐步使員工瞭解爆炸物品的一般常識和性能,初步掌握爆炸物一般識別方法,提高員工預防爆炸的工作素質和識別爆炸犯罪的能力.

3.爆炸後的搶救措施

酒店一旦發生爆炸,安保部首先要按照緊急預案採取搶救措施。同時,在搶救過程中注意防止其他意外事件的發生。

(1)發生爆炸後的主要措施

①緊急報警。酒店發生任何爆炸事件,安保部要以預案的報警程序,向公安部門緊急報警。

②保護現場。爆炸現場保護與刑事案件現場保護相仿。但不同的是,爆炸現場破壞性大,周圍物體被炸碎炸壞,如建築物倒塌,人員死傷,有的物體被拋擲,有的被埋入地下,現場面積大而十分混亂。應對現場採取封鎖保護措施,目的在於防止他人進入現場發生意外傷亡事件,防止破壞痕跡物證,防止影響正常搶救秩序。

③滅火救人。爆炸產生的高温高壓氣體不僅會破壞物資,造成人身傷亡,而且時常伴隨火災的發生。因而安全人員到達現場先要把火撲滅。同時對傷亡人員進行搶救,組織現場周圍住宿客人疏散。在工作時應注意避免破壞現場。

④排險除患。爆炸現場有許多險情和不安全的隱患。如現場周圍的建築物受到破壞後,有可能會繼續倒塌;現場還有易燃易爆物品有可能再次引起燃燒爆炸等,安全人員進入現場要積極地檢查險情,排除隱患,防止發生第二次爆炸或人員傷亡。

(2)清理爆炸現場要注意的問題

①要注意發現犯罪分子,防止犯罪分子實施第二次引爆,造成更大的傷亡事件。犯罪分子實施爆炸案件後,既有可能離去,也有可能隱藏在作案現場或現場附近,待酒店安全人員或公安人員趕到現場時,第二次引爆爆炸裝置,製造更大的爆炸慘案。如果發現製造事件的涉嫌人應果斷地扭送公安機關審查。

②爆炸中心如在住房或辦公室,爆炸後可能還有險情,如牆壁、屋頂倒塌,即將脱落的建築物構件和地下暗溝等,要認真檢查清除,防止發生意外,造成傷亡。

③爆炸如發生在地下室或暗室以及存放化學易燃物品、劇毒物品的倉庫,要注意現場是否存在有毒氣體,嚴防中毒。因為這些地方通風不好,有毒氣體停留在那裏,很容易使人中毒。

④爆炸現場附近帶電的高壓線、照明線等可能被爆炸衝擊波切斷,到達現場後,應立即切斷現場的電源,防止觸電。

⑤爆炸後,爆炸現場的周圍有些東西可能被引燃,但因被倒塌的東西覆蓋形成缺氧而未充分燃燒,清理現場時,應注意防止因通風后而火勢蔓延.

4.爆炸原因的查處

酒店發生爆炸後,安保部要配合公安部門分析爆炸原因,認定爆炸的性質。爆炸事故與爆炸案件是兩種不同性質的爆炸,只有準確地加以區分,才能得到正確的處理。區分爆炸事故和爆炸案件的界限是:

(1)爆炸場所

爆炸事故多發生在爆炸物品儲存和使用過程中,即現場原來必須存有爆炸物品,爆炸品一般存在於原存放爆炸物品的位置。爆炸案件的現場一般在客房、商場、舞廳、影劇院等公共場所。這些地方不會存放爆炸物品。

(2)引爆方法

爆炸事故現場雖然存在引起爆炸的條件,但從形成條件看,則無專門的起爆裝置;爆炸案件形成過程中,除具有爆炸物品外,還必須有犯罪分子使用的起爆裝置或點火器材。

(3)爆炸品的自燃、自爆因素

爆炸事故存在着爆炸物品的自燃、自爆因素;爆炸案件一般不存在自燃、自爆的因素。

(4)爆炸發生的時間

爆炸事故多發生在上班時間;爆炸案件多發生在班前、班後或單位失控時間,以及凌晨或深夜。

要正確判定爆炸事件的性質,必須及時、全面、細緻、客觀地勘查現場,充分、全面地收集證據,通過物證的檢驗鑑定和調查,才能得出科學的判斷。爆炸原因的查處工作,主要由公安部門負責。確定為爆炸案件的由公安部門負責偵破,酒店安保部積極配合;確定為爆炸事故的,安保部要會同有關部門,調查事故責任,並根據事故造成的後果,即損失大小及性質的輕重,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上報上級機關和有關政府部門.

三、其他意外事件的處理

1.精神病人肇事的處理

精神病患者在酒店內肇事,會危害酒店安全,安保部要採取嚴密措施,防止精神病患者混入酒店肇事,對住店的精神病患者,要做好控制工作,發生肇事事件應妥善處理。

(1)精神病患者肇事的法律責任

①確定行為人是否正在患病期間。這就是要確定精神病人是否喪失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可由精神病專門醫生進行鑑定或向病人居住地派出所瞭解。如病人正在患病,確實喪失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應通知家屬或監護人領回嚴加看管和送醫院治療。

②對於有精神病病史,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的應送公安部門處理。

③對於嚴重危害社會的精神病人,如放火、行兇傷害等行為,應送病人到所屬地區公安派出所,由公安部門收容強制治療。

④病人的行為造成酒店物質損害的,應由病人家屬或監護人予以合理賠償。

(2)境內客人精神病患者發作的處理

客人在酒店發精神病一般是有先兆的,不管是初發和復發的病人總有反常的行為和言語。

安保部發現有不正常的客人,要佈置服務人員採取控制措施。主要措施是:

①細緻觀察。服務員經常到其房內觀察客人舉止、神態以及房內的異常情況,尤其是客人單獨在房內的時候。若發現病人的企圖縱火、自殺等跡象,應採取保護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發生。以往曾發生某酒店一個客人在房內不斷焚燒紙張,服務員發現字紙簍裏有很多紙灰,但未引起重視,以致客人焚燒牀單釀成火災後,才知客人是精神病患者。

②調查瞭解。發現客人有精神失常症狀,安保部要找其親屬、同事或與其有關的人瞭解發病前後的表現和有無精神病史,並告誡同行人迅速護送病人回原地治療。

③看管或強行治療。對有危害行為的武瘋子,在未離店前,可協助與病人有關人員進行看管或要求公安部門對病人用強制手段約束其行為,或強行送醫院治療。

(3)境外旅客精神病患者發作的處理

對境外客人在酒店發精神病的,處理時要謹慎,避免引起人員投訴酒店侵犯人權。酒店發現境外精神病患者,要報告公安機關及有關部門,請他們來處理。在處理境外精神病患者肇事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①酒店發生境外精神病患者肇事,安保部要採取控制事態發展的措施,並及時報告公安機關有關部門派員處理。如是外籍人員要報公安局外國人出入境管理部門。

②要做好取證工作。涉外事件處理,證據是很重要的。對於病人的肇事行為,安保部要採用錄像、錄音以及照相等方式,儘可能多取得一些證據。

③當隨團人員要求酒店配合看管病人或強制約束送醫院治療時,安保部必須請隨團負責人出具書面要求,再予以配合。

④對外籍病人提請政府外事辦公室通過外交途徑,將病人送回國治療.

2.客人死亡事件的處理

客人在酒店死亡有多種原因,從性質上可分為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兩類。確定客人死亡性質主要是公安部門的事,安保部對客人正常死亡、意外死亡以及非他殺性死亡要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境內人員在酒店死亡,經公安部門檢驗屍體作出非他殺性死因結論後,處理程序較為簡單。而境外人員在酒店死亡,處理時既要符合我國法律程序又要適應死者的國情風俗。因此,安保部在處理境外人員死亡事件時,要注意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認真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公安人員到達現場的主要任務是調查死因,確定死亡性質。公安人員調查死因,要對屍體現場進行勘驗,一般做法是,以屍體所在地為中心,對現場的每個部位和物體,以及現場的周圍環境等進行全面仔細地勘驗,設法提取各種痕跡、物品。如果我們在現場找到證實自殺的物證、書證,就為以後順利處理死亡工作鋪平了道路。所以説,保護好現場是處理死亡事件最重要的一環。

(2)開展必要的調查訪問

安保部主要是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工作。在公安人員尚未到達之前,安保部要積極開展一些必要的調查訪問工作。首先要向報案人或發現人瞭解所見所聞。其次向死者家屬或同行人進行訪問。再者從酒店服務員中瞭解死者在酒店的各種情況,最後把調查訪問的情況綜合後提供警察局及有關部門參考。

(3)配合酒店公關部做好家屬接待工作

境外人員死亡後,家屬接到通知即會趕來。由酒店公關部出面接待,並做好家屬安排工作。安保部要派人加強保衞,預防家屬出現其他意外事件。

(4)配合家屬做好遺體處理工作

死亡事件性質確定後,家屬就可以處理遺體。安保部要始終配合家屬,在我國法律政策允許範圍內,按照家屬提出處理遺體的習俗要求,儘可能幫助解決一些實際問題,以利於我國對外影響。

3.其他意外事件發生後的善後措施

其他意外事件,是除治安災害事故之外的、超出人們正常預定設想的、意外發生的事件。這些事件的預防雖不是安保部的職責範圍,但事件發生後會給酒店造成一定的影響。因此,安保部要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工作。事件發生後,安保部要採取以下安全措施:

(1)做好客人的情緒穩定工作

事件發生後,要使客人情緒穩定、感覺安全。首先要控制員工的思想情緒,保證正常的經營秩序。其次要做好事件的保密工作。再者可通過酒店廣播,簡要説明事件狀況,告誡客人注意事項或通知客人如何撤離,有秩序地進入安全地帶。

(2)組織力量搶險救災

酒店發生任何事故,安保部都要組織力量到現場。首先要制止事故危害的蔓延發展,發現受傷人員立即組織救護。其次採取措施排除險情或障礙,協助有關部門修復損壞的機器設備,使經營秩序儘快恢復。還應封鎖現場,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3)協助有關部門調查事件原因

酒店發生意外事件,安保部要與事件直接有關的部門調查產生的原因。如屬操作人員疏忽大意,不負責任,不遵守有關規章制度等而造成的責任性事故,情節不足以追究刑事責任的,由有關部門按責任性事故處理。

(4)指導有關部門制訂安全制度

從事故中總結經驗教訓,指導有關部門制訂安全制度,是防止今後不再發生類似事件的有效措施。安全制度制訂後,安保部要發揮監督、檢查、指導的作用,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或抽查,尋找漏洞、隱患和不安全的苗子,及時修訂和完善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優秀 篇5

一、 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勞動密集型企業每月至少要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內設的部門、班組每週應當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單位消防安保人員每天要進行防火巡查,生產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兩個小時一次。防火檢查、巡查的重點是: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佔用;常閉式防火門是否保持常閉狀態,閉門器、順序器是否保持完好;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門窗上是否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2、安全疏散指示標誌、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設置是否正確、醒目、完整好用;

3、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並組織員工進行演練;員工是否掌握基本的防火滅火和疏散逃生知識;

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後持證上崗;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堅持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於2人。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是否正常,連接消防控制室的各類報警設施以及通訊器材是否暢通好用;值班記錄是否齊全,填寫是否認真;

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室內、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佔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6、消防器材是否配備充足並且完整好用;各類滅火藥劑、材料、油料等是否齊備充足;

7、各種電氣線路、設備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有無違章使用情況;

8、水泵房、配電室、風機房、電梯機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實;

9、生產所所有無吸煙或遺留火種的現象;有無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主管人員,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消防安全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所需的經費。

二、 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勞動密集型企業易燃可燃物多,發生火災後蔓延速度快。因此,單位員工必須掌握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的基本技能:

1、要根據單位的經營規模和使用性質,研究制定切合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實戰演練,確保每一名員工熟悉初起火災撲救的程序和要求;

2、要建立消防應急處置的第一梯隊和第二梯隊。第一梯隊由起火部位附近的當班員工組成,第二梯隊由不在起火部位的所有當班員工組成。每個梯隊分為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一旦發生火災,各組要按照具體分工,迅速到位。滅火行動組人員,要熟知消防設施、器材以及呼吸面罩、緩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的放置位置,並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3、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當值班人員接到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生的火災報警信號時,要通過無線對講系統或單位內部電話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實地查看,確認火情後,要立即通過報警按鈕、樓層電話或無線對講等通訊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報告,同時組織滅火行動組在30秒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使用現場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有秩序地進行滅火;

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接到報警後,要立即啟動消防設施,並通過單位內部電話、無線對講系統或廣播、警鈴等有效方式,發出火警指令,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到場,並撥打“119”電話向公安消防隊報警;

5、要維持好火場秩序,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並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採取斷電、斷氣等措施,以防止火勢的擴大蔓延。

三、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

勞動密集型企業人員聚集且流動性強,場所人員對環境比較陌生,對場所同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不熟悉,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人員傷亡。因此,單位員工必須具備火場逃生自救、互救特別是組織人員疏散的能力:

1、要研究制定本單位、本部門、本區域切合實際的火場疏散逃生預案,並通過實地演練,熟悉這些地方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方向,使全體員工熟練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

2、負責疏散引導的人員,要對周圍環境瞭如指掌,熟悉逃生路線,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熟悉疏散裝備、器材的放置位置並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3、一旦發生火災後,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要迅速啟動應急廣播、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誌或其它警示信號;在現場情況允許的情況下,必須通知到每一個房間、每一位顧客,及時將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

4、人員在通過煙氣瀰漫的火場時,要用濕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頭彎腰快速前行,不要深呼吸,最大限度地減少將有毒氣體吸入體內的可能;

5、一旦身上着火,不要到處亂跑,要就地翻滾,壓滅身上的火苗或將着火的衣服脱下,防止燒傷;

6、疏散人員時,要通過喊話或發出燈光信號等方式,通知和引導人員採取正確方式,沿正確路線有序逃生,並提醒人員不要恐慌,要互幫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7、負責疏散引導的人員,要始終保持與指揮中心或消防控制室、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的聯絡,隨時根據火場變化調整疏散路線;

8、當火災無法控制時,火場總指揮要及時通知所有參加救援人員撤離。

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勞動密集型企業的領導及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具備基本的防火滅火技能。同時還要採取有效措施,向顧客宣傳消防知識。因此,單位必須具備消防安全教育能力。

1、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須明確和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併成為消防安全明白人;

2、根據本單位實際,研究制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防火巡查、檢查制度;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制度,火警處置程序;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安全管理制度;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等;

3、要加強對員工上崗或轉崗前的消防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上崗。對在崗人員,至少每半年要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懂得本崗位火災的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4、要充分運用顧客須知、服務指南、展板、廣告牌、電子顯示屏、宣傳欄、有線廣播、有線電視等宣傳載體,開展消防宣傳;利用每日點名、例會、交接班、總結大會、店慶等活動,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5、勞動密集型企業要設立專兼職消防宣傳員,經過專業培訓後,專門從事(負責)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同時,單位還應在主要出入口設置“消防安全告知書”,向外來人員進行消防宣傳;

6、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要粘貼提示性或警示性標識,在重點部位、人員聚集區等場所粘貼“嚴禁煙火”、“嚴禁吸煙”等警示性標識;

第二篇

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保安人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頻次為每2小時一次,生產結束時還應對生產場所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三、防火巡查時應攜帶對講機、插孔電話等通訊工具,發現火災應立即報火警並實施撲救。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四、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

五、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每日防火巡查記錄表(2小時巡查)》,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六、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並督促整改。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人員由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單位保安人員擔任;

二、各部門防火檢查應每天進行一次,單位防火檢查應每週進行一次;

三、防火檢查內容應當包括:

(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情況;

(三)消防安全標誌的設置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五)建築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七)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九)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十)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二)樓板、防火牆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十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四、防火檢查時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表》,並存檔備查。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檢查中發現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並及時消除;

二、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上級主管人員;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四、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五、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確定為火災隱患:

a) 影響人員安全疏散或滅火救援行動,不能立即改正的;

b) 消防設施不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

c) 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

d) 在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六、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立即改正:

a) 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b) 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c)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防火間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d)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被遮擋等妨礙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e) 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或者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的;

f) 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g) 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燬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h) 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脱崗的;

i) 其他應當立即改正的消防違法行為。

七、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採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八、對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九、對於涉及城市規劃佈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對整改完畢的火災隱患進行確認。

十一、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將火災隱患整改覆函送達公安消防機構。

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制度

一、值班、巡查、檢測、滅火演練中發現建築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應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並應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對建築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應立即報告相關負責人並組織維修。當場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當場維修解決;當場沒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儘可能在24小時內維修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提供零配件或協助維修解決的,若不影響系統主要功能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解決。故障排除後應經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檢查確認。維修情況應記入《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應要求建築消防設施使用維護管理單位根據本單位消防設施使用場所環境及產品維護保養要求制定維護保養計劃。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計劃應列明消防設施的名稱,應明確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的內容和週期。

四、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負責人應指定專人負責儲備一定數量的建築消防設施易損件或與有關產品廠家、供應商簽訂相關合同,以保證供應。

五、實施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時,應由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負責填寫《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

六、對易污染、易腐蝕生鏽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鏽、注潤滑劑。

七、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説明書的要求定期清洗、標定;產品説明書沒有明確要求的,應每2年清洗、標定一次。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説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標定。火災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的標定應由生產企業或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承擔標定的單位應出具標定記錄。

八、儲存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的壓力容器應按《氣瓶檢測規程》的有關要求定期進行試驗、標識。

九、泡沫、乾粉等滅火劑應按產品説明書委託有資質單位進行包括滅火性能在內的測試。

十、以蓄電池作為後備電源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説明書的要求定期對蓄電池進行維護。

十一、其他類型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説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十二、按下列要求對產品設備及時進行更換:易損件的更換週期不應超過產品説明書標識的壽命;消防設備的更換週期不應超過產品説明書標識的產品壽命;經檢查測試,已不能再投入使用的火災探測器、壓力容器、滅火劑等。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單獨或結合其它場所設置一間消防宣傳培訓室,懸掛並放置宣傳培訓資料及設施,能夠開展消防宣傳培訓。

二、每年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年對每名員工至少進行二次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的內容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羣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下列人員需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重點部位、重點工種人員。

六、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應當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組職責如下:

1、防火檢查組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宣傳和消防知識普及工作,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2、滅火行動組負責撲救火災,平時要熟悉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和水源情況。

3、通訊聯絡組負責火災報警、火場聯絡、接應消防車等任務。

4、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火場內人員的 安全疏散,並負責搶救被困人員和重要物資。

5、安全防護救護組負責火場安全警衞工作,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防止物資丟失,並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演練後應填寫記錄。

四、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內人員。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 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工作,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蹟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消防安全制度優秀 篇6

一、配電室要配備適量的消防器材和設施,所有人員必須經過訓練,提高搶險自救能力。

二、各種電器、照明設備及線路的安裝、使用以及配電室的清潔維護要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執行。

三、配電室內不得會客、吸煙,不得動用明火,不得儲存雜物和堆碼商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不得在當班時飲酒、睡覺或擅離職守,對設備運行要定時巡視。

五、凡新安裝電氣設備必須經專業主管同意後方可安裝。

六、電氣設備火災撲救程序

1、配電室及配電盤着火

(1)配電室內及控制室應配備足夠數量的乾粉滅火器和1211滅火器。

(2)當低壓配電器或配電線着火時,應立即拉開其電源,如果配電線的對地電壓在250V以下時,可用絕緣剪刀將導線剪斷(但需穿上可靠的絕緣鞋,帶上護目鏡和絕緣手套),如果低壓配電線的電流較小時,可直接用刀閘斷開電源 ,切斷故障段。

(3)對己斷開電源的着火點,使用乾粉滅火器或1211滅火器進行滅火

2、電纜及電纜溝着火

(1)當電纜溝內發生火災時,應立即通知消防隊、彙報有關領導,將故障電纜的.電源停電並將故障電纜接地。

(2)某根電纜明顯燃燒時應將電纜與其相臨的電纜同時停電。

(3)為了防止火災蔓延。應將電纜溝分段封閉、隔離,進行滅火。

(4)參加電纜溝滅火時必須帶防毒面具、穿絕緣靴並戴絕緣手套,禁止用手和非絕緣物直接接觸電線。

(5)使用乾粉、1211滅火器或砂子滅火,禁止使用泡沫滅火器或水滅火。

3、變壓器發生火災時,應按下列順序處理:

(1)立即拉開着火變壓器各側開關。

(2)立即彙報相關領導,並打119報警。

(3)值班人員在班長的指揮下組織滅火。

(4)消防隊員未到之前,可用絕緣滅火器、乾粉滅火器進行滅火,必要時可用砂子滅火。

(5)滅火時,應將火災區與其他可能蔓延到的設備隔離開,並應在通道上設立保衞 人員。

4、儀表及斷路器着火

(1)立即斷開其交、直流二次迴路電源 ,停用着火設備的相關保護。

(2)用二氧化碳、1211滅火器進行滅火,禁止使用泡沫滅火器滅火。

消防安全制度優秀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酒吧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酒吧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酒吧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酒吧經理

副組長:酒吧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第四條根據公司規定,酒吧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酒吧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消防安全制度優秀 篇8

目的:

本制度規定了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的獎懲辦法,以促使員工提高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意識,重視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南通中集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的獎懲。

職責:

安全生產隸屬安全小組、生產部(部門)、安委會、企管辦、管理部考核。

消防安全隸屬相關部門、人保部、安委會、企管辦、管理部考核。

交通安全隸屬相關部門、人保部、安委會、企管辦、管理部考核。

獎勵:

各級應把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工作列為評比和獎勵先進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一般每年還要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評比並給予一次性獎勵。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部門、班組或員工應給予獎勵,獎勵分為:表彰、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發給獎金四種類型: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環境保護法規、公司的安全、消防環保管理制度及規定,成績顯著,全年實行七無(無重傷、無死亡、無火災、無爆炸、無急性中毒、中暑、無重大設備事故、無同責及以上的交通事故)的部門。

(2)符合條件的安全生產合格班組。

(3)發現事故預兆,及時採取果斷措施,使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免受損失的有功人員。

(4)在事故搶救中,使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的有功人員。

(5)在安全生產、消防保衞、環境保護工作中有革新、發明創造、科研成果或提出合理化建議獲得成功者。

(6)遵章守紀,堅持原則,敢於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7)對公司下達的以及其它要求整改的事故隱患,態度積極,整改得力,成績顯著者。

(8)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消防組織落實,防火制度健全,防火措施得力的部門、班組和個人。

評比獎勵程序:

每年年底由安委會組織相關部門按上述條件進行評比,並將評比結果報企管辦,由企管辦審核後與公司先進員工名單一起報管理部批准。

對獲得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公司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懲處: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追究消防安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除給予200~1000元的經濟處罰外,並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1)因違章指揮或違章操作而發生重大傷亡、火災、爆炸事故者。

(2)沒有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必要的安全技術培訓,安排無證員工進行特種作業和其它作業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者。

(3)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設備、設施等,不採取措施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者。

(4)發現事故隱患不及時報告或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後,既不及時整改,又不採取防範措施而發生傷亡、火災、爆炸事故者。

(5)不落實新員工幫帶責任人以及不進行嚴格的工段、班組二級轉崗教育而造成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

(6)破壞事故現場,更改有關記錄,弄虛作假,刁難阻礙對事故的調查甚至嫁禍於人的。

(7)隱瞞事故真相,瞞報和拖延不報的。

(8)出了事故不及時開分析會,不認真總結經驗教訓,不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而發生重複事故的。

(9)事故發生後,不立即報告,不積極組織搶救的。

(10)對事故處理不堅持原則,袒護、縱容、包庇事故責任者的。

(11)對發出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陽奉陰違,拖延不改而由此發生事故的。

(12)部門領導、班組長及專職安全員,對分管及所管轄範圍內違章違紀員工不加制止,不追究責任人,聽之任之,不負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肇事者或主要責任者的責任,給予經濟處罰(三個月內獎金按70%~90%標準發給並處以200~800元的罰款)或行政處分,情節嚴懲的追究刑事責任。

(1)違章作業,冒險蠻幹造成傷亡事故或火災、爆炸的。

(2)違反勞動紀律,擅離職守或擅自開動機器設備,將消防設備、工具挪作它用,損毀或拆除安全設施而發生傷亡事故或火災、爆炸事故的。

(3)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私自把機動車輛交給他人駕駛的。

(4)凡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的,以及未經安排擅自操作特種設備的。

(5)不按規定穿戴和使用勞護用品、用具的一次性罰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視情節予以處罰。

(6)特種作業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

(7)因違章造成他人傷害的,除視情節予以處罰外,肇事者須承擔被傷害者醫藥費的10%。

(8)對雖未造成後果,但其違章行為可能造成惡性事故發生的。

(9)對維護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的人員,在制止處罰違章違紀時,進行無理取鬧,圍攻辱罵,甚至動手打人者。

(10)對其它違章者按公司《關於實行停工再教育的規定》執行。

發生下列情況在經濟責任制考核中,扣發有關部門的獎金。

發生重傷、較嚴重火警一人(次)的,扣所屬部門月度獎金總額的2。5%。

發生傷亡、火災一人(次)的,扣所屬部門月度獎金總額的5%。

(同責以上交通事故造成重傷的按5。3。1扣罰,造成傷亡的按5。3。2扣罰)。

消防安全制度優秀 篇9

目的:

保證空調給排水設備設施及系統安全運行,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項目管理範圍內所有空調給排水系統、機房。

職責:

工程部經理及專業負責人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

各崗位員工按照本制度執行。

制度:

1.嚴格執行運行設備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非空調值班人員不得隨便進入空調機房;外單位人員進入機房須部門經理授權同意,值班人員對來訪人員進行登記記錄;

3.房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吸煙;

4.值班人員嚴格執行對機房鑰匙的管理規定,不得將鑰匙隨便交給他人;

5.值班人員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違章操作;

6.定期對重點設施及部位進行檢查,嚴防跑、冒、滴、漏,出現異常現象及時處理;

7.空調值班人員要熟知本站消防設施及使用要求,並隨時檢查滅火器材的`有效性、安全性、可靠性,定期維護消防設施;

8.定時巡視並記錄,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上報主管領導並作好記錄;

9.機房內需要動火施工時,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施工作業前,清理動火現場周圍的可燃物,備妥消防器材後方可施工。

10.機房內消防器材應放置有序,嚴禁私自挪用和破壞。

11.當動用電、氣焊設備工作時要符合大廈的動火規定,由施工負責人到保衞部辦理動用明火許可證,由專業人員操作,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具,動火前確定周圍環境安全後方可開始工作。操作過程中應始終有專人現場看護,並配備滅火器,嚴禁與易燃工種同時操作。

12.當動用鑽牀、手鑽等設備時,除要做好防觸電等措施外,還應嚴禁周圍放有易燃、易揮發的油料、清潔劑、擦布、油絲棉等,還應遠離電器。

13.不準將易燃、易揮發、易爆等危險物品隨意帶入機房,或將廢油、廢稀料倒入地溝內。

14.嚴禁將油料、稀料、清潔劑等危險物品遺放在設備上。

15.機房環境潮濕時,應嚴格注意照明電器設備的安全用電防止漏電及短路現象發生。

16.當火警發生時要及時採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蔓延(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禁止莽動和盲動。及時通知上級和中控室,並及時關閉所有空調設備,切斷冷水主機及水泵電源。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事故記錄。

消防安全制度優秀 篇10

一、單位實行定期防火檢查制度,每月的最後一個周進行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各部門負責人蔘加,保衞部負責通知,並做好防火檢查記錄。春節、元旦、五

一、十一消費旺季的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

二、防火檢查的內容包括:

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防火巡查情況;消防安全標誌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三、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四、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違章進入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違章使用明火作業、在禁止區吸煙等行為的`;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脱崗的;

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五、各部門存在火災隱患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整改完畢後在檢查記錄第二聯填寫整改情況,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報保衞部門,由保衞部門安排人員進行復查。

消防安全制度優秀 篇11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和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逐級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除每週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要有保衞部三級巡查制檢查安全防火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及時處理。

4.每年組織企業滅火疏散演練不低於二次。做好重大節日期間防火工作,並制定具體保衞方案。

5.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落實好天然氣.液化氣的檢查制度,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楚火險隱患。

6.建立企業消防檔案,組建義務消防隊,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加強吸煙管理制度,商場為無煙商場禁止吸煙。

7.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對發生火災或火線隱患整改不及時部門,將加倍處罰責任人。

8.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並落實維護責任人。

9.消防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公司每個員工都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職責,做到恪盡職守,各負其責,保障消防安全。

10.公司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的工作範圍內,對實行消防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負責,同時向各自的領導負責。

消防安全制度優秀 篇12

01(一)基礎資料

1、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築設計,符合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並經消防機構審核、備案、驗收。

2、明確倉庫防火負責人,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

3、制定倉庫滅火現場處置方案,定期組織撲救火災演練。

02(二)儲存安全

1、甲、乙類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嚴禁和丙類等倉庫混存。

2、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100㎡,垛與垛間距不小於1M,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5M,垛與樑、柱間距不小於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M。

3、貨物堆垛應符合下重上輕,下大上小,規則平整的要求,倉庫應設置限高線。

4、庫房內貨架各個結合處必須固定牢固。

03(三)電氣安全

1、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温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温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2、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

3、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於零點五米。

4、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5、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配電箱。

6、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7、倉儲場所的電器設備應與可燃物保持不小於0.5M的防火間距。

8、倉儲場所的電動傳送設備、裝卸設備、機械升降設備等的易摩擦生熱部位應採取隔熱、散熱等防護措施。

9、倉儲場所的電氣線路、電氣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禁止長時間超負荷運行。

10、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

11、電動叉車及儲電池嚴禁在倉庫內充電。

04(四)設施要求

1、倉儲門口必須張貼醒目的“禁止煙火”等警告標識。

2、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3、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4、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嚴禁堵塞圈佔。

5、倉儲場所設置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應設置明顯標誌並保持通暢,不應堆放物品或設置障礙物。

6、生產車間與丙類倉庫未用實體牆隔開。

7、設有倉庫的建築內,嚴禁設置員工宿舍。

8、倉儲外圍嚴禁搭建鐵皮棚影響消防救援。

9、佔地面積大於1500㎡的乙、丙類倉庫,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確實有困難時,應沿建築物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

10、倉庫建築佔地面積大於300㎡的倉庫應設置消防栓。

11、倉庫建築佔地面積大於300㎡的倉庫應至少設置兩個安全出口。

12、倉庫相鄰兩個安全出口邊緣距離不小於5M。

13、丙類倉庫不應設有辦公室;確需設置的,應按消防要求做防火分隔。

14、丙類倉庫直通室外的防火門應安裝乙級及以上防火門。

15、每座佔地面積大於1000㎡的棉、毛、絲、麻、化纖、毛皮及其製品的倉庫;每座佔地面積大於1500㎡或總建築佔地面積大於3000㎡的其它單層或多層丙類倉庫,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

16、庫房內需要設置貨架堆放物品時,貨架應採用非燃燒材料製作。

17、倉庫管道穿牆縫隙、孔洞須做好防火填塞。

05(五)其它安全

1、高處作業須經審批,做好個人防護,嚴禁使用木梯。

2、倉庫內機動叉車作業人員須持證上崗。

3、其它不符合消防安全法規、技術標準的隱患。

鋰電池生產或儲存

1、分容、化成、老化房及電池半成品、成品倉庫應單獨設置,必須採用實體牆、防火門與其它區域分隔。

2、分容、化成、老化房,電芯及電池半成品、成品倉庫應設置全角度視頻監控系統,監視器設置在24小時有人值守之處。

3、分容、化成、老化房,電芯及電池半成品、成品倉庫應設置自動感煙檢測器和感温檢測器,報警器設置在24小時有人值守之處。

4、塗布烘乾、化成、分容須設置強制通風系統、温度自動控制及超温報警系統。

5、注液設備應密閉生產並採用惰性氣體保護,或採用可靠的微負壓裝置。並設有注液計量裝置和電解液泄漏回收裝置。

6、化成、分容、老化櫃須採取防止因電池發生燃爆而產生的連鎖反應措施。

7、老化房宜採用間接加熱方式,加熱器宜設置在老化房外。

8、每塊電池(電芯)的正(負)極位置必須有絕緣防止短路保護措施。

9、化成、分容、老化櫃的物料架,存放電池(電芯)的貨架均應採用不燃燒材料製作。

10、分容櫃排與排之間的操作空間間距不得小於1.1米。櫃與櫃之間安全通道不得小於0.8米,排與牆之間間距不得小於0.6米,主通道寬度不小於2米。

11、電芯、電池庫房温度應控制在攝氏-5℃至35℃範圍內,相對濕度不超過75%。庫房內應整潔、乾燥,通風良好。不得將危險化學品、熱(火)源存放其中。

製冷涉氨企業

1、冷庫投產運行相關手續齊備。(①、應由具備冷庫工程設計、壓力管道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按相關標準設計;②、施工單位具備相應施工資質;③、竣工後辦理驗收手續。)

2、在廠區內顯著位置設置風向標。

3、包裝間、分割間、產品整理間等人員較多生產場所的空調系統嚴禁採用氨直接蒸發製冷系統。快速凍結裝置應設在一單獨房間,其工作人員不得超過9人。

4、熱氨融霜工藝,必須採取有效的超壓導致泄漏的預防措施。

5、氨製冷機貯氨器等重要部位應安裝氨氣濃度檢測報警器,報警時與事故風機自動開啟聯動。(①、報警器探頭安裝部位:製冷機及貯氨氣上方機房頂板;採用氨直接蒸發的速凍車間的快速凍結裝置出口上方和加工間內;②、探頭配備數量確保覆蓋面積;儀器設有不停電電源;③、設定報警值100-150ppm;報警信號同時傳送製冷機房控制室。)

6、氨製冷機房貯氨器上方應設置水噴淋系統。(①、使用開式噴頭,噴淋水覆蓋貯氨器整個區域;②、控制閥設於貯氨器附近並靠近壓縮機房出入口;③、噴淋水排水流進事故水池。)

7、必須在作業現場配置空氣呼吸器、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具和急救藥品、器具。

8、冷庫設置氨警示標識,關鍵操作部位等應設置安全標識。

消防安全制度優秀 篇13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防範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安全和員工人身安全,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全公司範圍內需要設置消防器材和進行消防管理的部門。

第三條 消防安全職責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公司的安全生產體系中進行統籌管理。

2、公司安全檢察監督部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其它部門負責各自分管範圍內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總負責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3、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結合起來,統籌安排。

3、3督促各部門籌建消防設施、購置和維護消防器材。

3、4協調專業部門組織防火專項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隱患。

3、5組織撲救火災,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4、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為消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具體履行總經理的消防管理職責。

5、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視實際情況指定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員,消防安全管理員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5、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3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保養,確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暢道。

5、4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技能。

5、5確定本部門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影響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為火災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5、6組織制訂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落實。

5、7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包括:

5、8、1建築物或施工場所、使用或者開始使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5、8、4義務消防隊人員及消防裝備情況。

5、8、5有關燃氣及燃氣生產所使用電氣設備的檢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5、8、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5、9加強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崗位防火責任

1、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工作負責,主要職責:

1、1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和各項防火制度,加強對火源、電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的區域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審批手續,落實現場責任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並落實相應消防措施後方可動火施工。工作完畢要及時切斷臨時電源,熄滅火源。

1、2發現隱患及其它可能導致火險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採取措施排除,並及時報告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或當班調度指揮中心。

1、3各班組負責對存放在本崗位的消防器材進行清潔打掃。

1、4發生火災(火警)立即進行正確撲救,並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報警。

2、建築施工和設備安裝現場的消防管理責任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我公司安全檢查監督部和規劃建設管理部行使監督檢查權。

第五條防火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監督部要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安排對消防關鍵時期和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2、各部門、班組要把消防安全檢查作為安全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要將消防責任落實到人,發現火險隱患,立即處理,需要領導協調時,要及時上報。

3、安檢部、各部門、班組要將防火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4、防火檢查的內容:

4、1生產過程中有無違章情況。

4、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點部位安全管理情況。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和員工掌握消防知識情況。

4、7查閲有關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項防火安全管理規範

第六條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範

1、庫內物資要分類,要標明物資名稱,性質相互牴觸或滅火方法相互牴觸的物品分庫存放。

2、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

3、照明燈垂直下方小於0、5m範圍內,不得儲存物品。

4、每個倉庫應在房門入口處單獨安裝開關,保管人員離開後斷電。

5、庫房內嚴禁煙火,並設有明顯標識。

6、非工作人員不經批准,不得進入。

第七條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規範

1、生產和管理危險物品的人員,應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

2、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於二級,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措施,儲存的數量以能滿足生產為準。

3、儲存的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專放,並設明顯的標識,註明品名、性質、滅火方法等,化學性質相牴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產施工區域、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房內嚴禁煙火,電器設備開關、燈具、線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釘子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5、嚴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設備機件。

6、對怕曬(如氧氣瓶等)物資不得露天存放。

7、搬運和操作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和開封。

第八條安全用電防火管理規範

1、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按電工技術規範進行,非專業電工不準進行電工作業。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進行安裝。

3、生產崗位、倉庫、重點消防區域、嚴禁私設電熱器具。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範的保險裝置(如以銅絲代替保險絲等)。

5、架空高壓電力線不準通過建築物和危險品上方空間。

6、電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要定時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維修,工作結束後及時斷電。

7、燃氣生產崗位、倉庫的電器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8、電器着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再組織滅火,嚴禁帶電滅火。

第九條消防培訓教育

1、新員工的教育:

1、1新員工進入公司後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為重點內容之一,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基本消防知識,經考核合格方可逐級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與安全教育結合進行,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安檢部具體實施,主要講解燃氣的基本性質,消防要求和基本防範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

1、3各部門消防教育,由各部門具體負責,培訓本部門的安全技術規程、各類消防器材的分佈,熟悉其使用的對象和場所,學會正確的操作。

1、4班組的消防教育,由班組具體負責,根據工種特點,具體介紹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特點、流程、設備材料性質、易燃易爆危險性、重點部位、本崗位消防器材的種類、名稱、使用方法、使用範圍。

1、5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的員工,考核合格後方可進入崗位試用。

2、員工調崗後,要進行調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種防火教育制度。

3、1結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種防火教育要有針對性,要結合技能培訓進行。

第十條消防器材管理規範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風乾燥,便於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強日常保養和維護,不得暴曬、雨淋或放在潮濕的場所。腐蝕性強的場所要採取防護隔離等措施,易凍壞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凍措施。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外觀鏽蝕嚴重的要送消防維修站進行檢修、檢驗。乾粉滅火器(車)、1211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每月檢查一次,將查出的問題作好記錄。乾粉結塊、氣壓減少不能備用,要及時外送檢修。

4、公司辦公區、倉庫、站場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和保養,消防器材採購部門統一負責定期檢驗。

5、對防火防爆重點要害部位,要根據實際需要配置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防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條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1、首先發現火災(火警)的人,應按照程序向上級領導和調度指揮中心及時報警,講明着火物質、火警規模大小,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必要時調度中心要向119報警,尋求消防隊增援。報警人員要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邊報警邊撲救,將火撲滅在萌芽或起始狀態。

2、火災造成損失規模較大的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經公安消防部門同意後,方能清理現場。

3、調查處理火警、火災事故,應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制定防範措施,處理事故責任人。

4、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應將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損失情況登記備案,重大火災事故要按有關規定上報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消防獎懲

1、對下列情況應給予處罰。

1、1對國家消防法規、指示不及時傳達,違反防火安全制度,對本部門存在的火險不及時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災後果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2違反動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區內動火作業,未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的按相關規定處罰。

1、3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安全規程造成火災,要根據火災的性質及損失情況,按相關規定處罰。

1、4其它違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況。

2、對以下情況要給予獎勵。

2、1及時發現、報告火險隱患,隱患得以及時控制,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2、2在火災事故中救人、救物及處理事故過程中表現突出的。

2、3對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得到實施並取得明顯效果。

3、檢查與考核

3、1本標準所規定的內容執行情況,由安全科負責檢查。

3、2本標準按照公司、的規定進行考核。

消防安全制度優秀 篇14

一、配電房由專人管理,保證供電正常,配電房工作人員須持證上崗,按時參加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活動。

二、嚴格按用電操作規程操作,杜絕違章操作業和不安全行為。

三、對設備和安全設施要勤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精心維護和保養好設備,確保住院大樓安全供電。

四、做好防水、防鼠、防盜工作,注意隨手關閉好門窗,經常查看防護網、地溝防護情況,謹防小動物竄入配電間而發生意外。

五、配電間內嚴禁煙火。嚴禁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帶進配電間;嚴禁燒電爐等;配電間內嚴禁吸煙。工作人員須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六、嚴禁無關人員進出。未經培訓,不得隨便開關操作室內設施、設備。

七、管理員應經常檢查設施、設備動作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每半年組織大檢查,保證供電系統有良好的性能。

八、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配電房。

九、抄表員來抄表,管理員應做好配合、複核工作,確保交費及時、準確。

十、遇到緊急事故,應快速準確地斷電、防止事故擴大。

十一、每天做好清潔衞生工作。

消防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醫院消防泵房是提供消防用水的關鍵部位,是直接關係到財產安全的'重要部位,為管理好水泵房,明確職責,制定如下制度:

一、消防水泵房應當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檢查保養和維護,保持室內清潔。

二、嚴格執行設備操作規程,每月啟動水泵不少於一次,保持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儲水充足,穩壓泵正常運行。

三、保持系統出水管網及管道閥門常開,水泵類別、水流方向、閥門開啟狀態、配電櫃開關狀態等標識清晰,配電櫃開關處於自動(接通)狀態。

四、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泵房和操作水泵房內設備,嚴禁擅自關停設備和閥門。

五、設備投入使用後應保證其處於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建立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登記檔案,發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系統時,應當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准,系統停用時間超過24小時的,在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准的同時,應當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風機房管理制度

1、防排煙風機應工作在自動狀態,消防電話確保暢通。

2、風機房應保持整潔,不得堆放其它雜物或做其它用途。

3、風機房設備由總務科維修人員負責維護保養及巡查。

4、進入風機房維修必須注意用電、防火安全。

5、風機房每月巡視檢查一次,並啟動試運轉及定期做保養。

6、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

消防安全制度優秀 篇15

一、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二、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三、嚴禁在營業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遮擋、覆蓋。

四、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誌按定期進行測試檢查,確保完好有效。

五、安全推閂式外開門確定專門責任人負責,確保每班都有責任人負責在緊急情況下使用。

消防安全制度優秀 篇16

1、各部門、各班組的責任人和服務人員每天要結合服務工作對所負責的區域進行檢查巡視,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和報告。

2、每月由保安部組織專門人員,對全酒店各部門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

3、重大節日前夕或有重大接待活動時,又酒店防火安全委員會組織全面檢查。

4、負責消防安全負責人對各部門、各部位的安全情況隨時可進行監督檢查,各部門領導要矛以支持和合作。

5、公安機關、消防監督機關來酒店進行安全檢查時,個部門要如實彙報情況,矛以協作。

6、每次安全檢查情況,公司總監辦要認真記錄登記,建立安全檢查檔案。對經查發現的`不安全隱患,要及時發出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

7、個部門對組在的不安全隱患,按要求期限認真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報告總經理並抄總監辦,同時,必須採取臨時安全措施,保證安全。

8、酒店對安全檢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矛以處罰,促進安全防火工作的發展。

消防安全制度優秀 篇17

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企業各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生産設備、企業財産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序進行。

第三條本企業各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各公司及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

總部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各公司防火責任人由各行政主要領導擔任,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班組長擔任。

第五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産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各級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並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班組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産、經營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部門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生産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條各公司在生産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頒佈的有關防火條例,並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幹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並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生産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各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廠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給生産班組、倉庫各要害部位及職工宿舍區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並保證有效,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電工、電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後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核,報行政管理部總監審批;三級動火作業由防火安全責任人提出意見,經行政管理部總監審核,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准後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下班前要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全體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嚴禁使用電爐。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特別是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嚴格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現火險,必須及時、準確地向保安部或消防機關報警,並積極投入叁加撲救。各部門接到火災報警後,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二條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一)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産者;

(二)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為作鬥爭,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者;

(四)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者;

(五)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經呈總經理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制度有牴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附:火災防護

1.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

2.生産車間工作時間大門不得下鎖。

3.易燃及爆炸等危險物品應放於安全地點,除必要數量外,不得攜入工作場所。

4.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並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並應注意温度及通風。

5.滅火設備應照規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並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狀態,同時要熟悉使用方法。

6.電線不得接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後,應確實關閉電源。

7.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

8.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大風、地震後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9.爐灶、煙囱、鍋爐等易燃易爆的設備應經常檢查。

10.使用電器設備或增接電器設備均應請示上級後通知專門人員辦理。

11.首先發現起火的人,應立即呼救,並停止工作,迅速關閉電源或其他火源,在場員工,均應立刻協同滅火。

12.發現火災應迅速將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開。

13.火災發生時主管人員應一面叁加搶救,一面沈着指揮救火,並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及義務消防隊,必要時應通知本地消防隊協同搶救,同時通知其他單位戒備。

14.如火勢一時不能撲滅,主管人員應一面指揮救火,一面指揮搶救人員及物品。

15.救火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油類或電線失火,應用砂或地毯等物撲滅,切勿用水滅火。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滾,較易撲滅。

(3)先救人,後搶物。搶救物品時,應先搶救帳冊、憑證及重要文件或貴重物品。

(4)在煙火中搶救,應用濕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應利用繩索或電線等物從窗口逃生。

消防安全制度優秀 篇18

1、義務消防員應在安質部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爆炸、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制度優秀 篇19

1、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人員由商場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人組成。

二、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三、防火檢查內容: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水、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作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四、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填寫火災隱患當場整改通知書和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並督促整改。

2、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專職管理人員和保安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應每2小時進行一次。

三、各部門的防火巡查由在崗位的防火責任人、員工對轄區崗位上的消防安全狀況、安全操作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四、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五、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

六、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七、防火巡查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在位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八、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九、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並督促整改。

3、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商場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防火檢查人員應當責令各部門責任人當場整改並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脱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三、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由保安部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

五、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機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

七、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

八、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並寫出火災整改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消防安全制度優秀 篇20

第一條 為保障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發展和宣傳工作的順利進行,預防火災事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廣播電影電視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均須執行本規定。

第三條 廣播電影電視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負責制。

第四條 各單位須確定一名行政領導為單位防火負責人,負責領導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有關消防管理規定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精神,並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的工作日程;

(二)組織制定消防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負責防火安全委員會、消防工作組織的領導工作,並負責解決消防安全工作所需要的經費;

(四)組織領導消防法規、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和防火安全檢查,解決火險隱患,改善消防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五)發生火災時,要親臨現場指揮撲救,召開事故分析會,總結經驗教訓,改進安全措施。

第五條 各單位所屬各部門要確定一名部門行政領導全面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具體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實上級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並接受公安消防機關和上級消防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二)根據本部門工作、生產、經營的實際,建立健全各工種、各崗位的防火安全責任制,並負責檢查執行情況,發現違章行為及時止;

(三)經常組織職工學習防火、滅火知識和有關消防工作文件,加強消防法規和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對所轄防火範圍經常進行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應立即解決,解決不了的應採取安全可靠的措施,並及時向領導彙報,提出整改意見;

(五)發生火災時,積極組織職工撲救,協助公安機關、保衞部門查清火災的原因。

第六條 各工種、各崗位要確定一名防火責任人或防火安全員,具體負責本工種、本崗位的日常消防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本工種,本崗位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工作,下班時拉閘斷電,清除廢舊可燃、易燃物,做好交接班過程中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發現不安全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提出改進意見;

(三)定期組織職工維護保養設置在本工作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四)發現着火時應及時撲救,立即報警,並保護好現場,如實向調查人員反映着火前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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