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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消防安全檔案管理制度(精選3篇)

學校消防安全檔案管理制度(精選3篇)

學校消防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學校消防安全檔案管理制度(精選3篇)

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公安消防機構頒佈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旨在加強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信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安全責任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分公司及各部門的防火安全責任人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

第五條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

各分公司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而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勢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

公司全體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並明確消防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

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律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行為。

4.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

第十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門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

加大檢查和整改力度,除每週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要有保衞部三級巡查制檢查防火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及時處理。

第十四條

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均須嚴格執行公安消防機構頒佈的有關防火規定,並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採取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並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每年組織全體員工進行滅火疏散演練不少於二次。做好重大節日期間防火工作,並制定專門的防火保衞方案。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落實好天然氣、液化氣的檢查制度,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除火險隱患。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在位,完整好用,並落實維護責任人。

第十六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他各部門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便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

各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火栓、軟管卷盤、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班組和要害部門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

對從事電工、燒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格證後方可操作。

第十九條

施工作業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並按不同級別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安全技術和保衞人員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保衞室提出意見,經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核,報總公司保衞部主管審批;三級動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公司保衞部審核,報總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准後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並要在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後做到“一清”和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全體員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一律不許使用電爐等電熱電器。

第二十條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應分門別類堆放整齊並留出行走通道,由專人堆放和管理。

第二十一條

任何人發現火情,都要及時、準確地向公安消防機構報警(火警電話119),並積極投入參加撲救。

第五章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二條

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的。

2.堅持執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為作鬥爭,保障生產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事故發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第二十三條

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單位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必要時可給予經濟處罰。

第二十四條

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法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學校消防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篇2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辦公室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辦公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企管部負責人,負責辦公室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辦公室的電器設備較多,如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飲水機等,其插座要使用優質插座,從源頭上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四、使用便攜式插座供電時,需注意其最大載荷,切忌插用電器過多,以免造成插座、插頭齧合不良、插座過載印發的發熱失火。

五、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順手的某些牆體插座,閒置其他牆體插座,造成該插座電線加速老化,甚至因電流過載導致;插座、插頭損壞要及時更換。

六、不私接、亂接電氣線路,使用質量可靠的接線板;不在普通線路上使用超過負荷的大功率用電設備。

七、便攜式電器一般體積較小,散熱性差,容易產生自燃事故,使用時應遠離桌面、枱布等可燃物體,並隨時注意其工作温度。

八、將智能電器的電源管理設成省電模式,不用時自動“休眠”降低功耗避免產生火災隱患。

九、不要讓電器長時間待機,否則容易造成電器損壞或誘發火災。

十、電暖器、飲水機、空調等大功率電器,不能長時間不間斷使用,應間斷使用或調到較小功耗使用。

十一、電腦顯示器和機箱散發熱量比較高,應該保持良好的散熱通風環境,電腦周圍應保持10-20釐米的空間。

十二、雷雨天要及時關閉電腦等辦公用品的電源。

十三、下班必須關閉電器開關,確保辦公室內電氣設施電源全部斷開。

十四、不得在辦公室燃燒廢紙、文件、資料或使用明火照明。

十五、辦公室禁止吸煙,吸煙區不得亂扔煙頭,煙頭應扔進防火煙灰桶,以免引起火災事故。

十六、保持消防疏散通道暢通,禁止佔用堵塞疏散通道。

十七、禁止私自挪用、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十八、禁止攜帶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學校消防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篇3

一、管理組織

1、超市消防工作以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根據商場的特殊性,實行由店總經理到各班崗位的逐級防火責任制原則:即“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2、商場成立以店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各部門負責人為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商場防損部設立消防督查組,協助消防第一責任人開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場消防安全,落實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規章制度,並與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4、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範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種防火規章制度。督促本部門員工加強消防知識的學習,發現隱患問題及時整改,配合、協助防火督察組開展管理工作。

5、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遵照執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覺維護商場消防安全,保護商場消防設施,報告火警,無條件參加滅火工作的義務。

二、防火監督制度

1、商場在營業時間,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門上鎖,通道堵塞。嚴禁任何人任何時間在商場內吸煙。

2、安全出口通道、樓梯口應設置符合消防法規要求的應急燈光照和應急疏散指示燈。

3、按消防法規配置足夠滅火器材、設施、設備及報警電話,不得擅自損壞、挪用消防設施;不得圈佔、埋壓、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裝貼、懸掛任何與消防無關的物品;不得亂用消防專用電源、消防水,噴淋頭下50釐米內不準堆放物品。防火捲簾門下面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必須保持24小時有人值班,值班人員必須由專人操作監控設施、設備,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值班室。當報警時,當值人員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確認火情後,立即通過廣播和警鈴疏散人員,通知單位領導和義務消防隊員,並啟動相應滅火設備。

5、配送中心倉庫管理人員,負責倉庫的防火安全,遵守《倉庫防火管理規定》,生鮮處加強液化氣灶、氣房的管理,嚴格遵守《液化氣灶管理規定》,操作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準違規操作。

6、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月不得少於次對商場的消防安全進行大檢查,防火督察組每週不得少於一次組織本部門和相關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檢查時必須有部門負責人親自帶隊,參加檢查時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規定》進行。

7、各部門必須遵照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需要更改或增設線路時,需由工程部正式電工操作,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使用大功率電器時,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營業時間結束後工作人員關閉所有必須關閉的電源。

8、專櫃裝修必須按照《專櫃裝修管理規定》執行,嚴禁在商場營業時動火作業,如必須動火時,須通知防火督察組,填寫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管理規定》,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方可動火。

9、商場出售氣體打火機、摩絲、甲烷等商品時,只准少量存放,最多進貨量不得超出兩天的售量,並且集中專人保管。禁止出售煙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類有毒物品。

10、防火督察組負責商場防火宣傳,收集有關的消防信息,制定宣傳計劃,佈置宣傳內容。

11、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接受消防知識的培訓、教育,參加滅火技能訓練,遵守《消防安全培訓管理規定》。

12、商場必須成立義務消防隊,防損部所有的防損員為義務消防隊員,其餘各部門的消防骨幹為義務消防隊員,義務消防隊必須參加消防知識的學習,接受防火技能訓練,防火督察組負責義務消防的培訓、教育工作。

13、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年不得少於一次組織所有員工參加消防學習,防火督察組負責制定消防演習方案,即《火災應急方案》、《人員疏散計劃》等,要求全員動員,責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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