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措施範本(精選21篇)
- 規章制度
- 關注:1.13W次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措施範本 篇1
為了整頓公司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經公司研究決定,所有員工上下班實行打卡制度,針對員工的`打卡制度有以下的規定:
1、上班時間:冬季(11月01--4月30)上午9:00—下午5:30 夏季(5月01—10月31)上午8:30—下午6:00
2、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每天上下班時應先打卡,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有特殊情況須提前通知部門領導報行政部備案以便考核。
3、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上下班。
4、正常情況下,員工上、下班須保持各1次打卡記錄。出現多次打卡記錄,上班以當日最早時間記錄為準,下班以當日最晚時間記錄為準。
5、遲到15分鐘以上罰款10元。遲到1小時以上記為曠工半日。早退者一律做曠工一日處理,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6天,則予以開除並追究相應責任。
6、出勤但未打卡者,需根據具體情況填寫《未打卡情況説明表》,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簽字確認。
7、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親自操作,嚴禁代人或託人打卡,如有違者,責任雙方均罰款20元。
8、沒有上班、加班而打虛假卡的,按曠職工一日論處。
9、遇停電或打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時,於12小時內報行政部門備案。過時不予受理。
10、如有事不能實行正常打卡的,必須先報行政部門説明情況,嚴禁因為私人事情耽誤打卡。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措施範本 篇2
管理範圍:
本酒店全體員工
制定方針:
為了更好的加強酒店員工出勤規範,為員工創造一個更公平合理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考勤時間及相關處罰細則:
每日上午9:30分點名-下午14:30分午休,下午16:30分點名-晚上21:30分下班,每日由值班經理點名登記考勤,遲到、早退、曠工等一切在考勤本登記; 遲到:以分鐘計算遲到一分鐘扣一分超過三十分鐘者視為曠工
早退:以分鐘計算早退每分鐘扣2分,根據時間依此扣分
曠工: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工資,並扣除100分
考勤要求:
每月每人公休2天,兩天公休均為帶薪假期
員工病假需開具相關證明,病假無工資
事假需提前申請,事假無工資並每日扣罰30元誤工損失費
喪假,婚假、產假特殊假期根據實際情況由經理臨時規定員工每月出勤由22天滿勤考核,當月出勤不滿22天者由基本工資中扣減三百元滿勤獎。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措施範本 篇3
下達部門:董事會、總經理
抄發部門:銷售部、生產部、供應部、財務部、質檢部、機修部、
安保部、辦公室
為維護公司工業園區秩序,規範公司員工考勤、訪客程序,特制定本規定:
一、打卡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均需使用打卡機進行打卡登記,上、下班均需打卡。同時嚴禁任何人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進行打卡登記。
打卡遲到者,職員級員工執行20元/次的負激勵,主管級員工執行50元/次的負激勵,經理級員工執行100元/次的負激勵。
未打卡者,職員級員工執行40元/次的負激勵,主管級員工執行100元/次的負激勵,經理級員工執行200元/次的負激勵。
打卡遲到、未打卡累計達到3次的.,除實時交納負激勵外,另在月底工資給予全部負激勵總額的二次扣款。
打卡遲到、未打卡累計達到5次的,除按“綜合達到3次”的情況處理外,另轉為試用期員工,除基本工資外,本月不享受任何獎金、補助、津貼項目。
特殊原因導致未能打卡或打卡遲到的,需在辦公室填寫《考勤説明申請》,並報部門負責人批准,報批後交辦公室備案。特殊原因僅指以下幾個方面:
①因公、因卡機問題,未來得及打卡、雖打卡但遲到、始終打不上卡,而需要申請更改考勤記錄。
②因公、因特殊原因,出席會議缺席、出席會議遲到、出席會議早退,而需要申請更改考勤記錄。
③非出差人員,允許在考勤記錄發生後的24小時內進行補報;出差人員,允許在回司述職後進行補報;會議情況,允許向會議主持人提前口頭通報,但回司後仍需補填、補批本單。除允許範圍內的其他情況,不接受本申請。
二、請假規定
需要辦理各類事假、病假等請假的,需在辦公室填寫《請假申請單》,並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請假歸來,須到辦公室辦理述職。
①申請時長在一個標準工作日內的,屬於一般型事/病假。
②申請時長在一個標準工作日外的,屬於特殊型事/病假。
③一般型事/病假,向部門負責人上報審核,每月累計不得超過兩個標準工作日,實際超出部分按照雙倍扣除日工資(包括獎金等)。
④特殊型事假,僅限個人婚、喪事宜的辦理,向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上報審核,每月累計不得超過四個標準工作日,實際超出部分,按照雙倍扣除日工資(包括獎金等)。
⑤特殊型病假,需要提供醫院證明,向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上報審核,超過七個標準工作日的,可辦理離職手續。
三、外出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正常出勤時間需要外出的,經主管上級簽字批准後,持《出門證》,並在警衞室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後,方可外出。辦公室負責抽查警衞室的出門證和登記表。
四、訪客規定
來司所有個人和車輛,均需在警衞室填寫《訪客登記表》。各類貨車的出廠,除了按要求登記,還要求出示泵房的《出門證》或配貨站的《出門證》,方可放行。
五、巡查規定
辦公室,每天不定期巡查各部門的考勤情況和警衞室的執行情況,發現實際情況和執行情況不符時,對責任人執行雙倍負激勵。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措施範本 篇4
第六條
公司考勤設全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出差、外勤等。
全勤:員工工作時間內全部正常出勤;
遲到:未按規定時間到達工作崗位(或工作地點);
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或工作地點);
曠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視為曠工:無故缺勤;無正當理由遲到30分鐘以上;無正當理由早退30分鐘以上;
請假:可分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調休等;
出差:因工作離開工作常駐地。
外勤:全天或不間斷在公司辦公常駐地以外的地方辦事。
第七條
遲到、早退、曠工
(一)遲到扣款規定:
(二)早退扣款規定:
(三)曠工扣款規定:
(四)下列情況均按曠工處理:
1.員工無正當理由缺勤、事先不請假或請假未獲準而擅自離崗;
2.在公司範圍內調整工作崗位,在通知限定的時間內,無故逾期不報到的;
3.採取不正當手段,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的;
4.打架鬥毆、酗酒等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的。
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考勤制度,拿走不謝
第四章
未出勤管理
第八條
員工未出勤,分別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員工外勤
員工於工作日未至公司而直接因工外出或工作時間內因公外出,須經部門主管同意並報批。未假外出,根據外出的時間按遲到或曠工計算。
(二)員工出差
須事前報批並經部門主管同意後出差,出差仍需要按工作時間打外勤卡。
(三)員工請假
1、病假
(1)員工因病不能上班,須報部門主管審批。員工休病假兩天及以上須提供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書》。扣款標準為:扣款額=當月薪資÷21.75×請假天數×50%
(2)因患重大疾病(如癌症)或非因工負傷的,需停工進行治療的,經部門主管、分管領導同意後,根據患病員工的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24個月的醫療期。
病假(醫療期)
時間按規定累計計算: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在病假(醫療期)
期間不得到其他單位從事有收入的工作或自己開展營業性活動,一經查實,由公司責令其改正,並通知員工在3日內返回公司工作,員工如不按期返回公司工作的,視為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即可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按國家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公司。
2、事假
1.員工有事不能出勤,須經部門主管同意;
2.事假按天數考核扣減基礎薪酬和績效薪酬;
3.員工請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規定天數的,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試用期內事假累計超過5天,試用期順延,累計超過(含)10天的,結束試用期。
3、婚假
1.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員工,享受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婚假3天,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享受x天婚假(根據各地標準實施)。
2.婚假含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3.婚假原則上一次使用完,特殊情況經部門主管同意後可最多分三次使用;
4.在加入公司後領證的,婚假須在1年內使用完;在加入公司前領證的,視為已經享受婚假待遇;
5.婚假期間基礎薪酬正常計發,按婚假天數考核扣減績效薪酬;
6.請假員工須申請並經部門主管審批。
4、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或養父母、配偶的父母或養父母)死亡,給予喪假3天;
2.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2天左右的路程假;
3.喪假、路程假期間基礎薪酬正常發放,按請假天數扣減績效薪酬;途中產生的車船費等其他費用,由員工自理;
4.請假員工須申請並經部門主管審批。
5、產假、陪產假和計劃生育假
1.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和《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休假,女員工生育享受x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x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x天;男員工陪護假x天。
2.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根據縣級以上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x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x天產假。
3.產假、陪產假包括雙休日和法定假日,產假休假期間,計發基礎薪酬,不計發績效;生育津貼核發到公司後,根據生育期間已發放的基礎薪酬和生育津貼之間的差額核發生育津貼,生育期間發放的薪酬數額大於生育津貼的不再進行補釦;男員工陪產假期間計發基礎薪酬不計發績效。
4.公司對哺乳未滿一週歲嬰兒的女員工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給予1小時的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可合併使用。
5.計生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6.申請產假、陪護假、計生假,均需提交申請並提交準生證附件,經部門主管批准。
7.未盡事宜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xx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行,國家和地方有最新調整意見的,執行國家和地方最新規定。
(九)工傷假
1.員工因公負傷、因工緻殘,被認定為工傷的,在停工留薪期內,計發基礎薪酬,不計發績效薪酬。
2.工傷員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縣級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延長期不超過12個月。
3.其他未盡事宜按《工傷保險條例》和國家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措施範本 篇5
第一條出勤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車間員工週一至週六:
白班:07:30————12:0013:00————16:00
晚班:19:00————23:0024:00————03:30(跨日)
車間員工每兩週倒班一次;
(二)辦公室員工週一至週五:
08:30————12:0013:00————17:00
辦公室員工週六實行長短周制,長週休息,短周出勤時間為:
08:30————12:00;
(三)每週休息一天;
(四)法定有薪假期:
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勞動節三天;國慶節三天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節假日。
第二條全體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嚴禁請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違者將受到紀律處分。
第三條未刷考勤卡處理辦法:
(一)因公務未刷卡者,應填寫出差單,人事部根據經所屬部門負責人確認的出差單作公差處理;
(二)因ic卡或考勤機出現故障而未刷卡者,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説明情況,由人事部確認後作籤卡處理;
(三)因曠工而未打卡者,按曠工處理;
(四)員工每月允許有兩次忘帶卡或漏刷卡作籤卡處理的`機會。之後忘帶卡的,扣除當月勤工獎。之後漏刷卡的,參照第5款處理;
(五)當月兩次籤卡機會用完後出現的漏刷卡,作如下處理:
1。第三次漏刷卡:從勤工獎中扣除因漏打卡而產生的缺勤工時工資的相應金額;
2。第四次漏刷卡:扣除全月勤工獎;
3。有四次以上漏刷卡行為者,從第五次起,按所缺工時的三倍計罰。
(六)漏刷卡缺勤工時的計算:每漏刷卡一次,考勤系統自動扣除該時段二分之一工時;
(七)忘帶卡者必須於當日上下班時向所屬部門主管報到,各部門主管應於當日向人事部説明情況;
(八)員工漏刷卡需填寫《員工漏刷情況説明表》,確認工時後,由人事部作相應處理。
第四條員工應妥善保管ic卡,如有遺失或人為損壞,補辦新卡費用由員工本人承擔。
第五條病假
員工病休,必須提供醫院出具的相關證明。醫療期內,按規定享受病假工資。醫療期外,病假無薪。
第六條事假
員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單,經所屬部門主管/經理、廠長、總經理簽名批准後方為有效。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者,本人應於當日十時前向部門負責人説明情況,獲准後方可休假,並於返工當日補辦請假手續。
事假無薪。
第七條婚假
(一)在職期間領取結婚證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初婚)增加10天;
(二)需往異地辦理結婚手續者,可酌情給予路程假,以夫婦雙方身份證所示較遠的一方為標準,廣東省內1天,廣東省外2天;
(三)婚假需提前一個月申請,假期在領取結婚證後的六個月內有效;
(四)假滿返工三個工作日內,需將結婚證交人事部確認。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措施範本 篇6
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理順工作流程,嚴格履行審核批准程序,保障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規定。
第一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一條各部門設立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每週對人員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彙總、核對,發現問題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及人事管理部門彙報,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人事管理部門對考勤的真實性及準確性負有監督、核查的權利。
第二條公司的考勤週期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31日,各部門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於次月3日前把經過負責人簽字確認後的考勤彙總表、假期審批等考前表單上報公司人事部門。人事考勤專員在2個工作日內對公司所有考勤記錄審核完畢。
第三條公司實行大小星期工作制度,每日工作8小時,公司不提倡加班,員工應在工作時間內高效率完成本職工作。各部門因生產工作實際情況需要調整作息時間,需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並報人事部門備案。
第四條因生產經營的需要加班需由部門負責人提前1天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准後方可執行,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請,事後應及時補批手續。
第五條公司實行休假儲備制度,即員工的加班可以作為日後同等時間的調休,公司節假日外休息可以衝抵員工的加班。各考勤管理人員應建立員工調休台帳,及時記錄個人的休假儲備情況,員工加班調休及衝抵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准方可執行。
第二章員工假期管理
第六條事假:是指因個人原因未到崗工作的時間。
1、事假的批准程序員工請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單,獲取核准後方可休假,一般情況下不得事後補假。特殊情況下,必須持有相關證明或事先向主管領導電話説明情況,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按照事假處理,否則一律按照曠工對待。請事假半小時以上的,按事假計發薪酬。
2、批准權限部門經理可以批准1天以下(含1天),副總經理可批准3天以下(含3天),超過3天以上的事假需要總經理批准。總經理授權按照授權權限批准假期。各級管理人員不得超越權限批准事假。
第七條病假:是指員工因患病、非因工負傷需要治療或休息的時間
1、休病假應提前一個工作日內由本人或委託人及時告知本部門負責人,本部門考勤管理人員記錄考勤並上報人事考勤部門,本人或委託人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上交休假證明。
2、休假證明必須由定點醫療機構開出,員工因急診在就進的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需要休假的,需要就診醫院出具急診和休假證明。
3、員工在工作時間需要看病時,應先向直接領導口頭請假,以當日掛號票或診斷書為依據,看病時間一次滿二小時或全月累計滿八小時以上,按病假處理。
4、患病員工按休假憑證或準允休假的時間休息,計算病假時間以員工實際休息時間為準。員工實際休病假時間需由部門負責人在假條上簽字認定。未經批准,實際休息時間大於休假憑證開具的休息時間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在外地因病休息,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就診和休假證明。
6、在病假憑證上,有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直至解除合同。
7、病假工資按照本人基本工資的80%支付,低於北京市政府要求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醫療期。是指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期限。
1、醫療期計算應從員工病休第一天開始,累計計算。在規定的計算週期累計病休時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時限的,視為醫療期滿。病休期間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2、根據有關規定,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根據本人實際工作年限和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確定醫療期,醫療期計算標準見下表。
3、員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癱瘓等)經醫院確診後,醫療期可根據實際情況,經主管副總審核、批准後,可酌情適當延長醫療期。
4、員工非因工緻殘和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鑑定部門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鑑定。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終止勞動關係,辦理退休、退職手續。被鑑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第九條婚假: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給予員工的用於結婚的假期。
1、員工休婚假應書面提出申請並填寫假條,按規定給婚假3天。愛人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結婚,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2、符合晚婚規定的員工,另給予獎勵婚假7天。晚婚假自辦理登記手續之日起一年有效且一次使用,不允許拆分,一次使用不足部分視同放棄休假。
3、再婚的員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第十條喪假:按規定給予職工處理其直系親屬喪事的假期。
1、員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及撫養職工長大的撫養人去世,需要本人料理喪事的可給假三天。如親人在外地去世,其往返路程時間,可按喪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2、員工的祖父母去世,確需本人料理喪事的,經領導批准,可給喪假一天。故去親人在外地,路程時間按事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第十一條探親假:是指員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按規定給予的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本規定的探親假假期按照公司經營狀況及公司需求,總經理有權決定是否批准。
1、本公司雙方股東已婚員工原則上每月休假1次,假期為4天(含路途時間),一般休假時間確定在週四至下週一。
2、本公司雙方股東未婚職工原則上每年休假2次,休假時間為1周。
3、享受探親假的職工不再享受年休假,本人探親假期小於年休假,剩餘假期可以一次休完,探親假一般不可以積累使用,特殊情況須經副總經理批准。
4、公司其他已婚員工在工作滿1年,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員工探望配偶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於年休假的,剩餘假期可以一併休假。
5、未婚員工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員工探望父母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於年休假的,剩餘假期可以一併休假。
6、員工休探親假須提前1個月審批。主管副總批准後方可休假,休假審批單交人事考勤專員備案。
7、員工經批准的探親假,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在探親假期間因病而超期者,需持縣以上醫療部門急診證明,可按病假處理,其他超假按事假或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以上的員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休假假期,員工累計工作年限滿1年不滿20__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20__年不滿20__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__年的,年休假為15天。
2、年休假一般在1個工作年內安排,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集中或分段安排個人年休假,公司一般不跨年安排年休假。
3、公司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統一安排,員工有特殊情況需要休年休假的,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4、累計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社會保險繳費年限計算,無法提供繳費證明的,按照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計算。
第十三條工傷醫療期:是指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接受治療和領取工傷津貼的期限。
1、公司根據工傷醫療機構確診的診斷證明,對照《北京市工傷醫療期分類目錄》,確定醫療期,發給工傷津貼。
2、工傷醫療期一般為一至二十四個月,嚴重工傷不超過三十六月。
3、工傷的認定及工傷醫療期待遇以北京市工傷保險規定為準。
第十四條產假:是國家規定的女職工正常分娩所需休息恢復健康的時間。
1、女員工生育,按國家規定給予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剖腹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符合晚育條件的,獎勵產假30天。經批准,獎勵假可由男方享受。
3、女員工休產假應履行休假審批手續,並報公司人事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哺乳假:嬰兒未滿週歲的女職工每班工作時間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如路途較遠兩次哺乳時間應合併使用。
第三章補充規定
第十六條特殊考勤處理
1、遲到:員工遲到,説明合理原因後,經得領導同意,遲到時間按事假處理;未説明任何理由無故遲到的,按曠工處理。遲到在10分鐘以內的罰款1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的罰款20元,遲到半小時以上按事假甚至曠工處理。
2、早退:員工早退期間按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未履行休假審批程序或特殊情況未補審批手續,一律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八條本制度所列各項假期其薪酬待遇,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標準或公司薪酬制度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考勤規定歸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釋。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20__年元月一日起生效。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措施範本 篇7
1、機構設置及工作職責。
1.1本公司實行人機聯動,二級管理,門衞監督的考勤辦法。設有行政部一級考勤員(兼),部門(車間)考勤員(兼),考勤監督門衞和電腦考勤系統。
1.2行政部一級考勤員負責公司全體員工的日常考勤檢查、請假、休(調)假登記、月終考勤核對和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的彙總編制。
1.3部門、車間考勤員負責本單位日常考勤登記,請假、休假報批和考勤表報送。
1.4各考勤員須如實記錄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協助領導做好本單位紀律管理。
1.5值勤門衞負責對員工出入刷卡進行監督,並對當班人員外出進行登記。
2、工作時間
2.1部門工作時間。
2.1.1部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12:00-13:30為午餐、休息時間。
2.1.2部門員工指總經辦、總工辦、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員工)、財務部、製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質監部和中心化驗室等單位工作人員。
2.2生產單位工作時間。
2.2.1生產單位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12:00-12:30為午餐時間。
2.2.2生產單位員工指製造部屬下的一、二、三、四車間、倉庫;工程部屬下的空調、制水、鍋爐等單位的工作人員。
2.3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在工作時間範圍內。
2.4各部門、生產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屬員工在工作時間外上班,視為加班。
3、刷卡管理
3.1公司全體員工上、下班時須由本人新自在電腦考勤系統刷卡,不得由他人代為刷卡。
3.2正常刷卡時間為:上午7:30-8:00,下午17:30-18:00。
3.3在正常刷卡時間內刷卡,屬準時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遲到、早退、曠工或缺勤論處,特殊情況按下列各款辦理:
3.3.1值班、加班人員按其當日上、下班刷卡記錄,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並記錄其工作時間(按小時四捨五入計,下同)。
3.3.2部門、車間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上、下班時間的員工,可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其工作時間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並錄入考勤表。
3.3.3調休或請假的員工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的,其請假(或調休)單應有確切記載,否則按遲到或早退計勤。
3.3.4當班員工外出辦事時不必刷卡,但須在門衞處辦理出入登記手續。外出辦事至下班時間不能回公司刷卡,應於次日報告本單位領導,由本單位考勤員出具核實證明交行政辦備案
4、考勤表管理
4.1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於每天上、下班時對本單位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予以考查,並如實記錄考勤表。
4.2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於每月五日前將本單位上月的考勤表(應附上當日員工請假、調休或出差單)報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勞資員(兼)彙總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後報送給財務部。
5、相關規定
5.1行政部總考勤員在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時,以電腦考勤系統的記錄為準。各部門、車間報送的考勤表與電腦考勤系統記錄有出入,報送人(考勤員)應作出合理解釋,否則不予認可。
5.2凡不到崗上班亦未按“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5.3凡上、下班遲到、早退5-30分鐘者,每次罰款5元;月累計四次以上者,扣罰崗位工資。遲到、早退30分鐘至90分鐘者按缺勤計,遲到、早退9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論處。
5.4凡工作時竄崗、溜崗、睡崗者,每次罰款50元。
5.5凡上班時幹私活,辦私事者,每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工一個月處理,取消年度獎金。
5.6凡當年遲到、早退累計6次以上者;竄崗、溜崗、睡崗累計達3次者;上班時幹私活、辦私事達2次以上且經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參加年度先進員工評比,年度考核不得評為良好或優秀。
6、附則
本管理制度各款規定與其它smp衝突時以本制度為準。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措施範本 篇8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經批准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活動等;經批准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佈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經批准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准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後,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並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總經辦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糾正,並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幹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情況説明書》上註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籤核,其《未打卡情況説明書》必須在2天內報總經辦籤核,於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後補。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説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因工作需要到各項目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彙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附:《未打卡情況説明書》,《請假條》,《外勤工作登記表》
員工請假單
員工請假單
未打卡情況説明書
外勤工作登記表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措施範本 篇9
工作時間:
每週工作五天,每天8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9點到下午6點,因工作需要執行晚班和倒班的員工,特別工作制為8:00—17:00或10:00—19:00,此項工作制需要部門經理和CEO的批准後,再到人力資源部登記後,方可實施。
午休為一個小時(11:30 — 2:00之間任選時段)。
打卡:
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員工應親自打卡,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C類遲到計算。
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email給@,人事部會給予補籤。
公出:
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門經理批准,併到人力資源部登記。
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經理事前批准,併到人力資源部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並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遲到、早退和曠工的獎懲制度:全勤獎:每月100元,以考勤卡為準。
遲到早退線:
上班9:15以後到達,視為遲到,下班5:45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
在一個自然月份裏,允許二次遲到(不晚於10:00),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10:00,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遲到細則:
在一個自然月份裏,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 9:15— 9:30到,即遲到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 9:31— 9:45到,即遲到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 9:46— 10:00到,即遲到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 10:00以後,按曠工一天計
注:若9:00—11:00間致電直接上級請假者,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計算。
早退細則:
A: 17:30— 17:45到,即早退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 17:15— 17:30到,即早退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 17:00— 17:15到,即早退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 17:00以前,按曠工一天計算。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准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並於滿三天後的二天內交出"辭退處分報告"。在30天內未經批准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並予以辭退。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於每月27日前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計。外地辦事處辦公室經理應統一按附件考勤表彙總考勤,於每月27日前EMAIL至總部人力資源部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措施範本 篇10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制度,嚴厲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員必需嚴格遵守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無論執行夏季作息時間,還是冬季作息時間,上午、下午打卡時間界線均以中午1:00劃分。在1:00以前打卡的,相應計入上午上下班時間紀錄;在1:00以後打卡的,相應計入下午上下班時間紀錄。
四、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經單位統一支配,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並需要兑現加班工資的,應按規定打卡,並以打卡記錄兑現加班費。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兑現加班費。
六、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考勤人員在當月考勤表後附文字説明。
七、工作人員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狀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遺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分別按以下狀況處理: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根據早退處理;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根據遲處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根據曠工處理。
八、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本班次內準時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重新錄入指紋,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班次內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指紋或辦理核銷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擔當。
九、工作人員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緣由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辦公室依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事先未向辦公室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擔當。
十、部門職工因下列狀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本人負責,於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籤批的.《因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未準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擔當: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單位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後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科室、部門負責人有上述狀況者,由分管領導籤批《核銷登記表》,並由本人負責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
幹部、職工或部門負責人在形成上述事實之前,應分別徵得部門領導或局分管領導的同意。
十一、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遺忘打卡的,可根據本制度第十項規定的方法和程序,經部門負責人或局分管領導審批後辦理更正。
十二、有意不打卡形成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即認同為遲到、早退或缺勤,根據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擔當。
十四、幹部、職工個人考勤記錄由局辦公室負責定期公佈,幹部職工有異議的,可以到辦公室查詢。
十五、本制度與《房管局幹部職工工作考勤和請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結果作為兑現工資獎金和工作人員考核、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十六、為了維護房管局的整體形象,嚴厲工作紀律,幹部職工要樹立大局意識,自覺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消失有損於團隊的言論和行為。工作人員消失無理取鬧,與考勤管理人員爭吵的,或行政管理人員營私舞弊的,賜予通報批判,造成不良影響的,根據本局有關規定處理。
十七、局機關各科室及公房管理所的考勤登記適用本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措施範本 篇11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務必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務必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脱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脱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脱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務必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務必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務必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狀況根據工作潛力決定;年假務必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務必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狀況務必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回到公司時務必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台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狀況非加班不可的,務必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務必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剩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措施範本 篇12
第一章總則
為了嚴肅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工作秩序,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規定第一條上班時間及指紋管理規定
1、上班實行六天工作制,具體上班時間如下:
週一至週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體員工一律實行每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體打卡時間為:週一至週六,在上班時間8:30和14:30前,下班時間11:30和17:30後打卡;3、上班時間因個人原因外出,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進行處理。
第二條公出:指因公司相關業務及事務外出。如客户拜訪、會議、培訓、出差等。公出視為出勤狀態。如因公出原因無法準時到達公司,須告知部門負責人,使用釘釘軟件異地打卡並備註外出事項.
1、員工公出應至部門經理處據實填寫紙質版的《員工外出登記表》,方可外出。
2、各部門經理/主管應於每週一將《員工外出登記表》交至綜合事務部,以備考勤之用。若每週內綜合事務部未收到相關材料,上述情況視為遲到/早退,曠工等按相關規定處理。若虛造外出理由,一經發現,按曠工進行處理。
第三條漏考勤:指員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進行指紋考勤。也未告知綜合事務部。
1、員工上班或者下班無打卡記錄的,但依據人員證明能證明有在司情況的,應及時告知綜合事務部。若不能證明有在司情況,則計為曠工。
第四條遲到、早退
1、遲到:在工作時間後打卡的視為遲到。
a、在上班時間後半個小時內打卡,視為遲到。遲到次數每達到三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b、在上班時間超過一個小時打卡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c、注意事項:員工遲到,入司的時候也必須打卡,否則找不到記錄,按曠工處理。
2、早退:在下班時間前打卡的視為遲到。
注: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遲到的機會不予計算。
第五條曠工
1、指員工未辦理任何請假、續假手續、未出勤或遲到、早退、無故離崗達到一小時以上。
2、本制度規定其他視為曠工的情況(例如,遲到一個小時以上、漏打卡未證明在司情況)。
3、曠工處理:按曠工天數處罰薪資。月累積曠工超過六天,視為自動離職,予以辭退。
第六條考勤核對
1、綜合事務部每月1日統計考勤情況。各部門在每週一上午11:00前將完整的《員工外出登記表》交給綜合事務部以便統計,如外出信息有遺漏或錯誤請在每週一下班前,進行補充,未按時補充,按截止時間前的信息進行統計。
2、每月2日,人事專員彙總上月整月的考勤結果,發給各部門進行核對,並在2日時間內反饋問題,以便及時調整。如未反饋則按統計的結果進行處理。
第七條
1、遲到與曠工的處罰金,納入公司公益經費中。(公司公益經費主要用在獎勵滿勤的員工,由綜合事務部統計並通告)
2、每月曠工處罰金原則上不超過薪資的10%。
第三章請假管理規定
第一條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請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應在休假前申請,經部門經理批准同意後,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2、 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兩天申請,經部門經理以及總經理批准後,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4、員工請事假,按相應時數的100%扣除薪資。
5、連續的事假時間試用期員工不得超過5天,正式員工不得超過15天。
第二條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療或休養而申請的假期。
1、若無法提前請假,須在當天上班10分鐘前通知部門經理及人事,並於病癒上班後一個工作日內補齊《請假單》及相關資料至綜合事務部。
2、一天(含)以內的病假,可不提供病假證明;連續請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提供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或正規發票;病假時間以證明或發票上是日期為準。否則按事假計。
4、員工請病假按相應時數扣除基本工資的60%。
5、連續請病假時間15天以上的.另行處理。
第三條婚假
1、因本人結婚且達到法定年齡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曆日),最遲應在休假後上崗的第一個工作日內出示結婚證,否則按事假計。
2、結婚證在員工入職後登記領取的,方可申請婚假;婚假應在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使用,逾期無效。
3、婚假應為連續的假期,不可分開請。
第四條喪假
因員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贍養關係親屬身亡而享受的假期。喪假假期為1-3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根據員工實際情況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五條產假及計劃生育假
1、產假&陪產假A、符合國家計劃的規定女員工可享有產假158天(日曆日);申請產假需提供醫院的相關證明,且不得分開使用。
B、女員工懷孕第1—8個月,可享受1天產檢假;懷孕第8個月以上,可享受2天產檢假;天數可以是當月累積的1天或者2天;申請產檢假需提供醫院的相關證明,未提供者按事假進行處理。
D、男員工給予10天陪產假,陪產假不得分段享受;最遲應在休假後一個工作日內出示子女出生證明,否則按事假計。
2、產假薪資A、按生育保險相關規定,產假期間工資發放改為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基本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公司補足;生育津貼標準為上年度本企業職工月人均繳費工資。
B、生育的津貼月數:順產補三個月津貼,難產可再補半個月津貼。
C、女員工因晚育與領取獨生子女證延長的產假,生育保險未支付生育津貼的部分,按女職工產假前基本工資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貼由員工個人向社保中心進行申請。
3、產假續假A、女員工休完產假後,因個人原因要延長假期的,按事假進行處理,續假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按停薪留職進行處理。
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公司審批後執行。
B、停薪留職期間,公司不終止社保關係,但公司與個人繳交部分,由員工個人承擔。
C、產假與停薪留職期間應繳交的社保費用,應在產假前一次性繳足。
4、女員工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5、女員工產假復職後,需要補差工資的,應提供“生育保險待遇支付核對單”複印件,人事部按相關規定進行補差處理。
第六條帶薪年休假1、凡在公司連續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享受帶薪年假。
2、員工連續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年休假5天;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經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員工享受的年休假可以根據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
由公司統一統籌安排。
原則上不接受直接申請。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
當年未休完的,不累積到次年假期內。
年假使用週期:從折算後第一年的自然年(新曆年)第一天(1月1日)開始起算,至自然年(新曆年)年末最後一天(12月31日)定義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週期;第七條如公司發現假期證明不合格的將視為事假並扣除該員工當天相應工資;如情節嚴重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第八條假期較長的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假滿回公司後需到綜合事務部報到並銷假。
第九條請假打卡:請假離崗前應打下班卡,請假到崗後應打上班卡。
打卡時間應與請假條的時間一致,如出現考勤空白,按制度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條如需續假者續假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星期;對無限期續假者按自動離職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出差出差:因公司公務需要派遣到外地辦理事務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學習,以上兩種情況計為出差。
第十二條請假辦理程序及審批權限請假按曠工處理的規定:無法提前請假的,在事後到崗一天內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第十三條全勤獎勵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勵100元。
第十四條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各部門應積極落實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措施範本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公司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總經辦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店長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具體規定
第六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九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7時4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40分。
第七條遲到、早退
1、1.超過5分鐘至15分鐘為遲到;
2.超過15分鐘至l小時以內按曠工1小時論;
3.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日論;
4.提前5分鐘至15分鐘為早退;
5.提前15分鐘以上以曠工論處;
6.遲到或早退者,當月第一次扣罰5元,第二次扣罰10元,第三次扣罰15元,以此類推;
第八條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或因考勤機故障、停電等原因無法打卡者,須經部門
主管籤卡證明,否則一律以未上班論處(當天無工資);
第九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准,報人事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工資。
5、員工必須在病癒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條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並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准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説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准,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週歲、女方23週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四條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後,報人力資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
第十三條喪假
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週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後,經人力資源部批准後,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四條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並經批准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十五條全勤獎:為鼓勵員工出滿勤、幹滿點,特設立全勤獎,員工每月出勤率達100%者(壹月內無遲到、早退、曠工、病假、事假等)。可獲當月全勤獎30元,未達100%者當月無全勤獎。
第十五條員工加班:
1.主管:部門主管因已領有職務津貼,故不再另支付加班費;
2.週日值班
第十六條員工考核:為充分了解每個員工的工作執行情況,達到通過工作本身來培訓和教育員工,公正確定員工工資和提薪資格,正確按職能資格等級提升員工的目的;依據不同的職務等級確定相應的考核要素與考核項目,考核分為業績考核、能力考核和工作態度考核:
1.業績考核:工作是否認真細緻;工作是否有效;工作是否迅速;工作的完成進度;
2.能力考核:是否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需的基礎知識和實務知識;處理工作和業務的經驗和技能;相應語言文字表達力;能否正確理解上司的的指示;
3.工作態度考核:是否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是否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是否能夠團隊員工,有效溝通;是否具有效率和成本意識,減少浪費。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措施範本 篇14
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理順工作流程,嚴格履行審核批准程序,保障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規定。
第一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一條各部門設立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每週對人員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彙總、核對,發現問題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及人事管理部門彙報,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人事管理部門對考勤的真實性及準確性負有監督、核查的權利。
第二條公司的考勤週期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31日,各部門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於次月3日前把經過負責人簽字確認後的考勤彙總表、假期審批等考前表單上報公司人事部門。人事考勤專員在2個工作日內對公司所有考勤記錄審核完畢。
第三條公司實行大小星期工作制度,每日工作8小時,公司不提倡加班,員工應在工作時間內高效率完成本職工作。各部門因生產工作實際情況需要調整作息時間,需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並報人事部門備案。
第四條因生產經營的需要加班需由部門負責人提前1天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准後方可執行,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請,事後應及時補批手續。
第五條公司實行休假儲備制度,即員工的加班可以作為日後同等時間的調休,公司節假日外休息可以衝抵員工的加班。各考勤管理人員應建立員工調休台帳,及時記錄個人的休假儲備情況,員工加班調休及衝抵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准方可執行。
第二章員工假期管理
第六條事假:是指因個人原因未到崗工作的時間。
1、事假的批准程序員工請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單,獲取核准後方可休假,一般情況下不得事後補假。特殊情況下,必須持有相關證明或事先向主管領導電話説明情況,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按照事假處理,否則一律按照曠工對待。請事假半小時以上的,按事假計發薪酬。
2、批准權限部門經理可以批准1天以下(含1天),副總經理可批准3天以下(含3天),超過3天以上的事假需要總經理批准。總經理授權按照授權權限批准假期。各級管理人員不得超越權限批准事假。
第七條病假:是指員工因患病、非因工負傷需要治療或休息的時間
1、休病假應提前一個工作日內由本人或委託人及時告知本部門負責人,本部門考勤管理人員記錄考勤並上報人事考勤部門,本人或委託人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上交休假證明。
2、休假證明必須由定點醫療機構開出,員工因急診在就進的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需要休假的,需要就診醫院出具急診和休假證明。
3、員工在工作時間需要看病時,應先向直接領導口頭請假,以當日掛號票或診斷書為依據,看病時間一次滿二小時或全月累計滿八小時以上,按病假處理。
4、患病員工按休假憑證或準允休假的時間休息,計算病假時間以員工實際休息時間為準。員工實際休病假時間需由部門負責人在假條上簽字認定。未經批准,實際休息時間大於休假憑證開具的休息時間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在外地因病休息,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就診和休假證明。
6、在病假憑證上,有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直至解除合同。
7、病假工資按照本人基本工資的80%支付,低於北京市政府要求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醫療期。是指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期限。
1、醫療期計算應從員工病休第一天開始,累計計算。在規定的計算週期累計病休時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時限的,視為醫療期滿。病休期間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2、根據有關規定,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根據本人實際工作年限和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確定醫療期,醫療期計算標準見下表。
3、員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癱瘓等)經醫院確診後,醫療期可根據實際情況,經主管副總審核、批准後,可酌情適當延長醫療期。
4、員工非因工緻殘和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鑑定部門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鑑定。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終止勞動關係,辦理退休、退職手續。被鑑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第九條婚假: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給予員工的用於結婚的.假期。
1、員工休婚假應書面提出申請並填寫假條,按規定給婚假3天。愛人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結婚,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2、符合晚婚規定的員工,另給予獎勵婚假7天。晚婚假自辦理登記手續之日起一年有效且一次使用,不允許拆分,一次使用不足部分視同放棄休假。
3、再婚的員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第十條喪假:按規定給予職工處理其直系親屬喪事的假期。
1、員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及撫養職工長大的撫養人去世,需要本人料理喪事的可給假三天。如親人在外地去世,其往返路程時間,可按喪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2、員工的祖父母去世,確需本人料理喪事的,經領導批准,可給喪假一天。故去親人在外地,路程時間按事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第十一條探親假:是指員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按規定給予的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本規定的探親假假期按照公司經營狀況及公司需求,總經理有權決定是否批准。
1、本公司雙方股東已婚員工原則上每月休假1次,假期為4天(含路途時間),一般休假時間確定在週四至下週一。
2、本公司雙方股東未婚職工原則上每年休假2次,休假時間為1周。
3、享受探親假的職工不再享受年休假,本人探親假期小於年休假,剩餘假期可以一次休完,探親假一般不可以積累使用,特殊情況須經副總經理批准。
4、公司其他已婚員工在工作滿1年,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員工探望配偶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於年休假的,剩餘假期可以一併休假。
5、未婚員工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員工探望父母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於年休假的,剩餘假期可以一併休假。
6、員工休探親假須提前1個月審批。主管副總批准後方可休假,休假審批單交人事考勤專員備案。
7、員工經批准的探親假,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在探親假期間因病而超期者,需持縣以上醫療部門急診證明,可按病假處理,其他超假按事假或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以上的員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休假假期,員工累計工作年限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15天。
2、年休假一般在1個工作年內安排,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集中或分段安排個人年休假,公司一般不跨年安排年休假。
3、公司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統一安排,員工有特殊情況需要休年休假的,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4、累計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社會保險繳費年限計算,無法提供繳費證明的,按照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計算。
第十三條工傷醫療期:是指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接受治療和領取工傷津貼的期限。
1、公司根據工傷醫療機構確診的診斷證明,對照《北京市工傷醫療期分類目錄》,確定醫療期,發給工傷津貼。
2、工傷醫療期一般為一至二十四個月,嚴重工傷不超過三十六月。
3、工傷的認定及工傷醫療期待遇以北京市工傷保險規定為準。
第十四條產假:是國家規定的女職工正常分娩所需休息恢復健康的時間。
1、女員工生育,按國家規定給予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剖腹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符合晚育條件的,獎勵產假30天。經批准,獎勵假可由男方享受。
3、女員工休產假應履行休假審批手續,並報公司人事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哺乳假:嬰兒未滿週歲的女職工每班工作時間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如路途較遠兩次哺乳時間應合併使用。
第三章補充規定
第十六條特殊考勤處理
1、遲到:員工遲到,説明合理原因後,經得領導同意,遲到時間按事假處理;未説明任何理由無故遲到的,按曠工處理。遲到在10分鐘以內的罰款1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的罰款20元,遲到半小時以上按事假甚至曠工處理。
2、早退:員工早退期間按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未履行休假審批程序或特殊情況未補審批手續,一律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八條本制度所列各項假期其薪酬待遇,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標準或公司薪酬制度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考勤規定歸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釋。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元月一日起生效。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措施範本 篇15
一、1、為了規範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個部門所有員工。
二、考勤內容
1、公司考勤實行由辦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制度。
2、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員工必須遵守公司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3、員工按規定時間到(離)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
4、考勤須知:
(1)15分鐘以內為遲到,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視為早退。
(2)遲到15分鐘以上按曠工半日論。
(3)遲到、早退累計三次按曠工半日論。
(4)因偶發事件遲到超過15分鐘以上經辦公室查明屬實可准予補辦請假。對曠工者,應責成其作出書面檢查,並按處罰制度罰款。
三、考勤表管理
1、辦公室要進行嚴格的考勤記錄,登記當日考勤表,不得後補,須使用統一的假期符號。
2、每日早晨上班時間(早7:00)準時到點名處排隊進行點到考勤,缺勤者按遲到或曠工辦理。
3、辦公室不定時到各部門查崗,應在崗而不在崗者,按曠工半日論。
4、員工因工作需要內部調動時,考勤表應由辦公室辦理調整。
5、因公出差,應於出差前到辦公室辦理人工考勤,出差結束後,需到辦公室報到。
6、考勤表由辦公室彙總後於當月月底上交財務部。
四、休假及其他假期
1、每月員工可公休2天,公休時需提前到辦公室申請,只限於週六週日。
2、其他假期需填寫《員工請假條》並經總經理審批。
3、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事假當天扣發當日工資。
4、病假經公司指定醫療單位證明後,根據實際情況,由總經理審批,核給病假,病假每日發10元補助。病假不可分割使用。
5、員工有3個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晚育(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獎勵7天。婚假不可分割使用,每日發10元補助。
6、工作滿三年以上,晚婚且一胎的女員工享有90天的連續產假,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產假60天,每日補助8元。工作不滿一年者不享有補助,按事假辦理。
7、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去世時,員工享有不超過3日的喪假,喪假每日補助10元,可在一個月內分割使用。
8、法定節假日由公司安排休假。
9、婚假、喪假、產假、病假需相關證明合格後,總經理審批。
10、出門必須到辦公室打出門證,出門證由直接領導簽字,並註明事由、出門時間和返回時間。
11、請假流程:
A、請假員工到辦公室領取《員工請假條》。
B、請假員工持單到本部門負責人審批。
C、總經理審批。
D、請假員工持單到辦公室做考勤備案。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措施範本 篇16
1、機構設置及工作職責。
1.1本公司實行人機聯動,二級管理,門衞監督的考勤辦法。設有行政部一級考勤員(兼),部門(車間)考勤員(兼),考勤監督門衞和電腦考勤系統。
1.2行政部一級考勤員負責公司全體員工的日常考勤檢查、請假、休(調)假登記、月終考勤核對和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的彙總編制。
1.3部門、車間考勤員負責本單位日常考勤登記,請假、休假報批和考勤表報送。
1.4各考勤員須如實記錄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協助領導做好本單位紀律管理。
1.5值勤門衞負責對員工出入刷卡進行監督,並對當班人員外出進行登記。
2、工作時間
2.1部門工作時間。
2.1.1部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12:00-13:30為午餐、休息時間。
2.1.2部門員工指總經辦、總工辦、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員工)、財務部、製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質監部和中心化驗室等單位工作人員。
2.2生產單位工作時間。
2.2.1生產單位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12:00-12:30為午餐時間。
2.2.2生產單位員工指製造部屬下的一、二、三、四車間、倉庫;工程部屬下的空調、制水、鍋爐等單位的工作人員。
2.3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在工作時間範圍內。
2.4各部門、生產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屬員工在工作時間外上班,視為加班。
3、刷卡管理
3.1公司全體員工上、下班時須由本人新自在電腦考勤系統刷卡,不得由他人代為刷卡。
3.2正常刷卡時間為:上午7:30-8:00,下午17:30-18:00。
3.3在正常刷卡時間內刷卡,屬準時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遲到、早退、曠工或缺勤論處,特殊情況按下列各款辦理:
3.3.1值班、加班人員按其當日上、下班刷卡記錄,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並記錄其工作時間(按小時四捨五入計,下同)。
3.3.2部門、車間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上、下班時間的員工,可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其工作時間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並錄入考勤表。
3.3.3調休或請假的員工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的,其請假(或調休)單應有確切記載,否則按遲到或早退計勤。
3.3.4當班員工外出辦事時不必刷卡,但須在門衞處辦理出入登記手續。外出辦事至下班時間不能回公司刷卡,應於次日報告本單位領導,由本單位考勤員出具核實證明交行政辦備案
4、考勤表管理
4.1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於每天上、下班時對本單位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予以考查,並如實記錄考勤表。
4.2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於每月五日前將本單位上月的考勤表(應附上當日員工請假、調休或出差單)報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勞資員(兼)彙總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後報送給財務部。
5、相關規定
5.1行政部總考勤員在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時,以電腦考勤系統的記錄為準。各部門、車間報送的考勤表與電腦考勤系統記錄有出入,報送人(考勤員)應作出合理解釋,否則不予認可。
5.2凡不到崗上班亦未按“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5.3凡上、下班遲到、早退5-30分鐘者,每次罰款5元;月累計四次以上者,扣罰崗位工資。遲到、早退30分鐘至90分鐘者按缺勤計,遲到、早退9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論處。
5.4凡工作時竄崗、溜崗、睡崗者,每次罰款50元。
5.5凡上班時幹私活,辦私事者,每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工一個月處理,取消年度獎金。
5.6凡當年遲到、早退累計6次以上者;竄崗、溜崗、睡崗累計達3次者;上班時幹私活、辦私事達2次以上且經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參加年度先進員工評比,年度考核不得評為良好或優秀。
6、附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措施範本 篇17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員工養成自覺遵守紀律的好習慣,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條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下班時間簽到(打卡):
1、因公出差人員。
2、因故請假的人員。
3、臨時事務,事後以文字形式説明事由經主管簽字核准,將書面文件交予行政部存檔、備查(注:必須當天或次日補上書面説明)。
第四條上下班時間為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具體公休時間以公司排班為準,(注:下屬機構工作時間以當地為準)。
第五條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當月考勤截止日期為每月底;每日出勤規定打卡兩次,正常打卡時間要求為早08:30前(上班前)和晚17:00後(下班後)(下屬分支機構以當地為準);第六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刷卡或簽字登記,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代簽字),如有違反,代打卡人(代簽字人)和被代打卡人(被代簽字人)均給予罰款100元,如再次違反者予以違紀處罰並罰款AX年出勤率累計低於97%或事假超期者,不予考慮當年調資。
第十二條員工曠工半天扣發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發兩日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曠工7天者應予解除勞動合同。
請、休假管理制度員工請、休假,不如實反映情況,虛構請假理由,開虛假醫療診斷證明,有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經發現,予以辭退並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條請假程序:
1)員工休假需事先經過部門負責人批准(批假人必須保證部門工作不受影響下批假),併到行政部辦理相關手續,休假結束後應立即到行政部辦理銷假手續;
2)請假人必須將工作交接清楚方可休假。
3)請假有效程序為:請假人向逐級領導提交書面的《請假單》,經最終審批權限人批准後交行政部備案。
附:《請假單》第二條批假權限普通員工批准人部門主管分管領導總經理(董事長)上部門主管請假,需總經理審批後按批准意見執行,併到行政部備案。
批准人總經理(董事長)批准權限審批請假提前時間需提前5天申請並報行政部備案批准假期的期限1天2天3天(包含3天)以需提前5天申請並報行政部備案請假提前時間需提前2天申請並報行政部備案需提前2天申請並報行政部備案第三條請假要求與相應的規定1)員工請假無論時間長短及假類形式,除急診病假及突發事件(必須在當日10點之前本人或家人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外,一律需按照請假提前時間要求事先提交書面的請假單,否則按曠工論處,病假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病假不得超過12天;事假每月累計請假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請假不得超過12天;超過者公司予以勸退。
2)員工假滿後應及時至行政部銷假,確有突發事件導致假滿仍不能及時上班者須及時報知批准人,可按事假處理。
逾期不歸又無報告者按曠工處理;第四條病假1)員工因病請假屬病假。
病假應及時告之本部門負責人。
凡請病假者必須出具北京市三級以上醫院(私立醫院無效)的病假證明,無病假證明者按事假處理;2)員工病假經核實確屬嚴重需住院,連續7天,按公司病假管理制度執行,連續病假達到十天者,公司可考慮為該病假員工所在崗位聘用其它人員,並協商辭職、辭退事宜。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連續住院治療或休養,不能繼續工作的,根據國家及北京市相關規定,可享受規定的醫療期,醫療期間,只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額的生活費,公司給予北京市最低社保補助,醫療期滿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公司可以予以辭退;病事假扣罰標準如下:1--3天扣除當日標準工資AX年工作時間為275天。
作息時間為:上午:9:00-12:30,下午:13:30-18:00,午休:12:30-13:30如發生變動時,以公司下發的通知為準。
6.1.2
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刷卡(共計每日2次)。
6.2
考勤內容
6.2.1
全勤獎
當月遲到不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10分鐘,每月累計不超過30分鐘者;當月未打卡次數為0者;當月無事假者;當月病假不超過2天者(需出具區以上醫院證明);因工傷休息不超過6個工作日者;喪假、婚嫁期內的均享有全勤獎。
當月曠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獎。
不服從安排怠工、擅自離崗影響工作正常進行的扣除本月全勤獎。
全勤獎獎金為50元。
6.2.2
遲到
6.2.21
員工未在規定上班時間內刷卡或雖然刷卡但未到工作崗位工作的視為遲到。
(如遇特殊天氣或特殊事件,人事行政部有權酌情處理)
2遲到處罰:遲到10分鐘以上,每次扣10元,AX年度累計曠工8天者,將取消全年一切福利待遇和獎金,同時公司將有權直接予以辭退,並解除勞動合同,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6.2.5
公出(因公外出)
員工臨時外出務工或出差應事前填寫《員工臨時外出單》或《員工出差申請單》作為出勤依據,沒有刷卡的必須補籤《員工籤卡單》,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預計日期返回的,在返回後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否則一律視為事假。
公出期間以正常出勤核發工資,計為全勤範疇。
申請臨時外出流程: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請外出:
1.上級交代必須馬上辦理的事務。
2.偶發事件需要馬上外出處理。
3.行政事務,必須馬上趕辦或計劃辦理。
二、外出時間規定:視地點之遠近,事情之繁簡。
三、外出前,應事先填妥臨時外出申請單,報本部門負責人核准。
離開公司時,憑此條到行政人事部前台進行登記,返回後到前台備案。
四、臨時外出的核準權限如下:
1.普通員工:由部門經理核准。
2.部門經理:由總監核准,部門未設總監的,由總經理核准。
五、外出注意事項:往返請注意交通安全,如未能在規定時間返回者,應先行與主管領導聯絡並重新到行政人事部備案。
6.2.6
事假
員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應請事假。
事假應事前一個工作日內辦妥請假手續並安排好代理人;若遇到臨時突發事件,不能事前請假的,須電話或讓他人代為請假,在獲批准後,方可休假,並應在假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事假以小時和天為單位計算,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員工在事假期間患病的,若持有符合規定的病歷證明,可轉成病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處罰規定:事假按整小時及整天計算,扣除對應小時及日工資。
請假權限:主管級以下級別的員工事假1日(含)內由所在部門主管批准,1日以上至5日以內(含)由所在部門經理批准,5日以上由總經理核准;主管級別(含經理)及以上員工的事假1日(含)內由總經理批准,1日以上由執行董事核准。
事假期間工資扣發基數按員工月工資本薪進行計算。
6.2.7
病假
員工因病而不能上班者,應請病假。
凡請病假者,必須提供市級正規醫院開具的病歷證明,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
員工請病假應提前一個工作日內辦妥請假手續;若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須及時電話向所在部門領導請假或讓他人代為請假,在獲批准後,方可休假,並應在假後的三工作日內補辦病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在工作時間內因病需外出就診或休息的,須持本部門領導簽字的《員工請假條》方可離開公司。
病假以小時和天為單位計算,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員工因打架鬥毆、酗酒等造成傷病的,3日(含)內按事假處理,3日以上按曠工處理
6.2.8
工傷假
員工因工傷或患職業病需治療、休息的,可請工傷假。
員工須憑相關部門出具的《職業病鑑定書》《工傷認定書》等材料,按本章的休假的一般規定及流、程申請工傷假;否則按病假處理。
員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醫療費、生活補助費、一次性傷亡補助金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員工未能提供有效的工傷假證明或不符合休工傷假條件的,屬普通疾病的,按病假處理;病假、工傷假期滿不主動復工的,按曠工論處理。
工傷醫療期間工資按照其上一年度其本人平均工資發放,具體按《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6.2.9
加班
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門應嚴格控制節假日加班人數。如確因工作緊急需要加班的,需履行加班申請手續。
員工如有加班可以安排調休,調休時間等同於加班時間。
調休批准權限:調休要履行調休手續,一般情況下連續調休時間不得超過3天,3天內由所在部門經理批准;如有特殊情況需延長調休時間的,3至5天(含5天)需經所在總經理批准,調休5天以上者,需報執行董事核准。
經理以上級別的員工因本身工作性質的不同,同時還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參與調休,公司可酌情安排不定期休假。
關於加班費的計算以週末加班制度為準。
6.2.10
婚假
按法定結婚年齡(男22週歲、女AX年齡(男25週歲、女23週歲以上)結婚的員工,除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外,還可多享受10天的晚婚假期。
婚假期間工資按其本人休假天數內正常出勤發放。
6.2.11
產假
根據國家規定,凡符合計劃生育的女員工給予產假98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妊娠3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假15天,妊娠3個月(含)以上自然流產者,給假AX年休假
所有員工從入職之日起,將享受法定年休假。
職工累積工作已滿1年不滿3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3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8天,已滿10年不滿AX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AX年的,年休假為15天。
年休假不可累加,須在當年內休完,過期不補。
年休假的請假以0.5
天為單位計算。
符合年休假者所休假時間按正常出勤計算,超出時間按事假計算。
國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計入休年假的假期。
6.3
請假流程請假流程:
①本人填寫《員工請假條》或《員工臨時外出單/出差申請單》,在假別一列寫明請假類別。
②直屬主管或分管領導簽字。
③交人事專員。
6.4
請假單填寫規定
6.4.1
《員工請假條》及《員工臨時外出單/出差申請單》是員工考勤的重要依據之一,使用時應認真規範
填寫。
離開公司原因一般為:公出、婚假、喪假、事假、病假、工傷假、產假、調休、年假等。
6.4.2
請假單上各項內容都應對應、詳細填寫,並由具有給假權限者簽字,不得代簽。
6.4.3
請假單字跡要求填寫工整,如發現辨認不清的一律視為事假處理。
6.4.4
每張假條離崗日期與回崗日期必須在同一月份內,如遇跨月份休假或出差的應分開填寫。
6.4.5
如請假單不能清楚辨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6.5
刷卡規定
6.5.1
員工早晚上下班均應到指定打卡機處刷卡,如因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刷卡或忘記打卡的,須及時補籤《員工籤卡單》,經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後交於人事專員,由人事專員給予補錄。
6.5.2
員工早上上班時要抓緊時間刷卡,避免晚刷卡;下班時不要提前刷卡,否則出現遲到、早退記錄按考勤規定處理。
6.5.3
加班時,員工要及時刷卡或由主管登記加班時間,否則無加班申請單及相應記錄者不計為加班。
7.表
格本制度中涉及到的表格見表單系統。
8.附則
8.1
本考勤制度由人事部擬定,並負責制度的修訂、解釋、檢查、考核。
8.2
本考勤制度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修改時亦同。
8.3本規定於公佈之日起實施,本規定的最終解釋權歸辦公室。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措施範本 篇18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制定本管理綱。
一、公司形象
1、員工必須清楚地瞭解公司的經營範圍和管理結構,並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情況。
2、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
3、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範,語氣温和,音量適中,嚴禁聲喧譁。
4、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發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6、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着裝及修飾須方得體。
二、員工考勤
1、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2、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休息為法定節假日。
3、上班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4、遲到:9:10未到者一律按遲到處罰。當日在12點之前到公司者,扣除半天工資。在12點之後到公司者,扣除當天工資。罰金每月工資結算時扣除。
5、請假:事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並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准後方可休息。(每月1天帶薪休息)。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部門經理請病假,事後補交相關證明。(每月1天帶薪休息)。其他請假(如婚假等)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的權利。
6、請假內的薪酬,依下列規定支給:請假未超過規定天數或經批准延長請假時間者,其請假期間內薪酬照發。逾期過後,無故不到公司,又未告知考勤人員和所屬團隊經理者,扣除當月當日工資,扣除工資=逾期天數×當日工資。
7、曠工:早上10:00之前無故不到公司,又未告知考勤人員和所屬團隊經理者,按曠工處理,每次罰金100元。當月累計曠工超過三次者,無基本工資。罰金每月工資結算時扣除。
8、 參考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部門經理請示後方可離開公司。
9、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時間內做好本職工作。如公司要求員工加班,計發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加班費標準:為20元/小時。調休:累計加班時間10小時可調休一天。
10、每月10日為工資發放日。
三、薪酬績效與晉升
1、薪酬計算:基本工資+話費補貼+工齡工資+車輛使用補貼+績效工資經理基本工資:
部門員工基本工資:
2、績效工資計算:參考公司管理制度,以每月實際績效為準。
3、公司以任人唯賢、唯能、唯績為原則,個人的成長和進步對於公司是很重要的,因為公司的未來取決於每一位員工的成功。公司鼓勵員工努力工作,為工作勤奮、業績突出者提供晉升機會。
四、衞生規範
1、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衞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設備的整潔。
2、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衞生,每個部門負責一個月的值日工作(詳見值日表)。
3、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客人,事後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個人工作區內設施自己負責關閉,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等應該關閉的設施。
5、要愛護辦公區域的花木。
五、工作要求
1、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2、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3、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設備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4、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文件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5、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檔存儲、殺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六、保密規定
1、員工入職後需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
2、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業客户資料、數據等信息。
3、管理人員須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備份及存檔工作,並妥善記錄網絡密碼及口令。並向總經理提交完整的網絡口令清單。
4、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5、員工及管理人員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發展計劃、策略、客户資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發現,除接受罰款、辭退等內部處理外,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人員管理
1、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並主動向上司彙報工作情況。
3、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經理映,聽取意見。
4、涉及超出員工權限的決定必須報部門經理同意。
5、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理。
6、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係,鼓勵並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公司是一個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八、物品管理
1、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綜合部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並分配到各部門(清單詳見後附表格),超出配額之外的`物品填寫領用登記表。
2、每月10日之前,部門經理將本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購物申請單上,由綜合部專門負責人提交總經理,審批同意後,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後,交由專門負責人,經綜合部審批同意後,方可購置。
4、新進人員到職時由各部門統一配發辦公物品。
九、電腦管理
1、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設備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使用者的業務數據,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儲在網絡上相應的位置上。
3、未經許可,使用者不可增刪硬盤上的應用軟件和系統軟件。
4、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遊戲。
5、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數據,每週備份一次。重要數據由使用者本人向綜合部申請做備份。
6、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盤、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設備上使用。
7、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泄密。
十、獎懲辦法
1、員工獎勵分為口頭表揚及物質獎勵。
2、員工懲罰分為口頭警告、罰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蹟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獎勵:
A、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採納者。
B、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資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懲罰:
A、違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B、泄露公司經營管理祕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户介紹他人的。
5、公司將設立年終全勤獎(未有遲到、早退現象及病事假),獎金為1000元,於年終考評後一次性發放(以每個月的考勤統計為依據)。
6、在公司服務滿三年(不含三年)的員工,將給予一週的帶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協商,以不耽誤工作為前提,得到許可後方可休假)及20__元的一次性旅遊補貼。
7、在公司服務滿五年(不含五年)的員工將給予300元/月的住房補貼,發放辦法從第六年度合同期開始,本年度合同期滿時一次性發放。無論何種情況,未履行滿從第六年度開始簽定的本年度合同期的員工將不享受此項福利補貼。
十一、經費管理
1、因外出購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備用金時,應首先填寫公司【借款申請單】,交主管經理核准、審批簽字同意後方可借款。借款後必須在一週內報銷銷帳(出差人員在回公司上班一週內)。借款未衝平者,不允許再次借款。
2、員工報銷已發生費用,首先填寫公司【支出憑證】或【支出報銷單】。主管經理簽字後,到借款處填入【借款申請單】中的報銷日期,方算完成報銷手續。
十二、出差細則
1、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主管經理簽字後方可辦理借款手續。出差期限由主管經理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2、出差途中除因病、遇意外災害或工作實際需要經請示主管經理批准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藉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並依情節輕重論處。
3、出差費用的報銷:
交通費:實報實銷。
住宿費: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其他員工住宿標準為:元/天/
人為基準實報實銷。
伙食費: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其他員工伙食費標準為:元/
天/人基準實報實銷。
出差補助:元/天/人。
4、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5、出差途中,如出現接待費用,先請示領導,領導同意後方可執行。費用額度由領導批示定額,定額外。
6、出差回來後一週內填報【出差費用結算單】,辦理報銷手續。
7、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供發票,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之事,除將所領追回外,並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三、新員工入職及培訓
1、新員工入職
1)、辦理入職手續,建立員工檔案。
2)、員工入職後三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之後辦理五險。
2、新員工入職後培訓
a、公司文化(概況、成立歷史、公司理念、團隊品格、道德修養、行為規範等)。
b、公司規章制度
c、新老員工認識。
d、辦公設備的使用。
e、指引工作地點區域設施(洗手間、就餐處、乘車處等)。
十四、名片管理辦法
1、總則:為使公司名片統一規範化,強化對外公關形象的塑造,特制定本辦法。
2、名片格式:公司名片格式統一化,由公司綜合部依據企業形象設計。
3、名片印製程序
a、根據工作需要,需要印製名片的員工需首先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
b、主管經理批准後會通知綜合部。
c、綜合部負責對外印製名片的印刷業務,印製完畢後發給當事人
4、名片使用
a、名片使用須恰到好處,不可像撒傳單般濫用,掌握使用範圍。
b、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印刷或使用未經公司批准的名片。
c、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後,嚴禁再使用公司原有的名牌從事任何活動,如若發現,公司將追究其責任,並予以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的經濟損失費,同時對於造成甲方任何重損失者,甲方保留以估算的損失額向有關機構提起訴訟的權利。
以上管理制度為暫定審核版,未盡事宜,請各位領導給予意見和建議。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措施範本 篇19
為加強工作紀律,增強員工的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考勤定義
1、公司員工如需請假或外出辦事,須填寫請假條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批准方可生效。
2、未經准假,工作時間開始10分鐘之後到崗者,視為遲到;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之後到崗者,視為曠工;
3、未經准假,工作時間結束前10分鐘內離崗者,視為早退;工作時間結束前超過30分鐘離崗者,視為曠工;
4、工作時間內,在崗位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未經批准離開崗位辦理與工作無關事情的,視為擅離崗位;
5、每次擅離崗位超過30分鐘的,按曠工半天處理;每次擅離崗位超過2小時的,按曠工處理。
6、未經請假或假期滿後未辦理有效的續假手續,沒有準時上班的視為曠工。
二、考勤制度
1、公司全體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均納入考勤範圍,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9時至12:00分,下午13:30分至18:00。如需調整工作時間時另行通知。
3、所有員工均需在公司打卡後方可外出辦事,外出辦事需填寫請假條,經由總經理或部門主管審批後,方能外出。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打卡的,需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簽字認可。
4、負責考勤的人員每月將員工出勤、請休假、曠工等情況通過考勤表如實反映。經總經理簽字後,此考勤表將作為發放員工工資的依據。
三、獎懲辦法
1、員工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或曠工情況者,給予全勤獎勵,獎金金額為100元。
2、全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以上的,按每次罰款50元處理。
3、每月曠工1天者扣發當月工資總額的5%,曠工2天者扣發當月工資總額的10% 。月累計曠工3天者,公司有權給予解聘處理。
四、其他違紀處理辦法
屬如下情況的,按如下辦法處理: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玩遊戲、打撲克麻將、看小説等或干擾他人辦公的,扣發其效益工資。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即在公司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措施範本 篇20
公司員工假勤種別主要分為:年休假、事假、病假、探親假、婚假、產假(護理假、計劃生養假、長產假、保胎休息)、哺乳假、工傷治療假、喪假等。
員工休假必須在休假前填寫休假申請單,經相關領導同意並報人力資源部核准後,方可安排休假。員工遇特殊或緊急情況不能及時辦理手續的,必須在假後兩日內書面説明理由並補辦相關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
公司所屬各單位和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的員工,均須遵守本制度。
請假制度
事假
請假條件及時間:連續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請事假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假期待遇及相關規定:員工請事假按照其個人的日標準工資額(本人崗位薪級工資額除以21.75天)如實扣減請假日工資。誤餐費、通訊交通費等與出勤掛鈎考核的其他工資性收進也相應扣減。事假期間獎金扣減標準按照各單位的獎金分配考核辦法執行。
審批程序:個人申請,單位主管同意,報人力資源部核准。
病假
請假條件及時間: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出具醫院證實或醫生的休息建議書後可以休病假。
病假的時間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病假待遇規定:
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工資照發。病假超過兩個月不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崗位薪點(級)工資,下同)的80%;
(2)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90%;
員工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60%;
(2)連續工齡滿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
(3)獲得全國或省、部級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的員工,發給本人工資的100%。
誤餐費、通訊交通費等與出勤掛鈎考核的其他工資性收進也相應扣減。病假期間的獎金扣減標準按照各單位的獎金分配考核辦法執行。
(1)本人申請、醫療衞生部分證實後由員工所在部分報人力資源部核准。
(2)員工連續病假時間按一年內的時間累計。
產假(護理假、計劃生養假、長產假、保胎休息)
假期規定及相關待遇:
(1)女職工生養請產假,憑生養證到所在單位辦理請假手續,報人力資源部核准。
(2)女職工生養享受90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雙胞胎生養的,每多生養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24週歲以上生養為晚育,晚育的初產婦,可延長產假30天,在產假期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可延長產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男方享受護理假20天。
男女職工為了實行節育而實施的人工流產或節育手續後需要休息的,可請計劃生養假,經公司工會計劃生養治理職員核准後,報人力資源部。
女職工懷孕三個月內流產的,持本單位醫療、保健機構和縣級醫療、保健機構證實,給予產假20~30天,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產假42天,七個月以上按正常產假處理。
產假、護理假、計劃生養假期間享受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婚假
假期規定
(1)職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按行程遠近可另給路途假。
(2)實行晚婚的初婚者,延長婚假20天。
假期待遇及相關規定:在批准的假期內,享受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假期所發生的路途用度自理。
審批程序:本人申請,單位主管同意(須經計生治理部分審核),報人力資源部核准。
喪假
假期規定:
(1)職工的直系支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經所在單位領導批准並由人力資源部核實,給予喪假3天。如死亡的直系支屬在外地,可按路程遠近,酌情增加路程假。
假期待遇:
(1)在批准的假期內,員工工資照發,獎金等與出勤掛鈎考核的其他工資性收進按各單位的獎金分配考核辦法執行。
(2)假期所發生路途用度自理。
4、審批程序:本人申請,單位主管同意,報人力資源部核准。
年休假
休假條件:
a、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員工新進用人單位且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b、員工當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1)員工依法享受冷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假期規定: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進年休假的假期
假期待遇及相關規定:
(1)在批准的假期內,享受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2)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員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
(3)用人單位經員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員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進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員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進。
(4)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進。
(5)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進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
5、審批程序:本人申請,單位主管同意,報人力資源部核准。
具體法定假期規定與待遇:
1、法定節假日
1、1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全體員工每年享有以下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節,放假3天(農曆除夕、正月七年級、八年級);
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1、2在上述法定節日中休假薪資福利照付,如法定節假日適逢週末,其補假參照國家相關規定並根據公司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1、3法定假日內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按照員工本人日工資或8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薪資。
加班薪資=日工資基數x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數x3
其中,日工資基數=月崗位工資基數/21.75
1、4部分員工的法定假日
國際婦女節屬於部分人員的法定假日,女員工放假半天,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予補假。
公司具體考勤制度
1、所有員工上下班須親自打卡(用門禁系統的出入證打卡,電腦自動記錄)。若因故不能按時打卡者,須由本人填寫《免打卡單》説明原因,由其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兩個工作日內上交給行政助理。每月行政人事部彙總各部門考勤表,並將考勤表交財務部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2、除特殊情況,。過層開表彰,發放獎金,員工一律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或中途擅離工作崗位。對代他人打卡或授意他人打卡,一經查實,違紀雙方均罰款100元。
3、忘記帶卡或未打卡的員工須到前台行政助理處如實登記上下班時間。一個月內,按規定的正常時間上、下班的員工,公司允許忘帶卡或忘打卡三次。從第四次開始,每發生一次罰款10元。
4、員工一月內無故遲到的次數不得超過3次,並且累計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超過以上規定者,按曠工情況處理。
5、員工一月內第一次早退,扣減當月工資10元;第二次早退,扣減當月工資20元,第三次早退,扣減當月工資30元。一個月早退超過三次者,或累計早退時間達到30分鐘者,按曠工情況處理。
員工曠工認定辦法:
1、每天無故遲到、早退超過半小時的,或遲到、早退次數在3次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遲到或早退超過4小時的,按曠工1天處理;
2、各類假期期滿後,未經批准不按時上班或既不銷假也不上班的,按實際曠工天數計算;
3、拒不接受領導分配的工作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實際未上班的時間計算曠工時間。
員工曠工處理辦法:
1、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
2、曠工1天扣除當月工資的5%;
3、連續曠工2天扣除當月工資的10%並通報批評。
4、連續曠工3天者,扣除當月工資的30%並通報批評。
5、連續曠工4天以上或一年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6、凡屬曠工情況,除以上處理方法外,還將按規定扣發其本人部分績效工資、第13個月工資、獎金等。
行政人事部負責每月公佈一次員工考勤情況。
凡員工違反公司規定時,罰款金額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本規定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措施範本 篇21
1.目的:為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強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本考勤管理制度適用於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3.職責
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考勤管理工作。
各部門領導負責做好本部門員工的考勤監督管理。
4.工作內容
本公司作息時間: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有事外出的,須經本部門領導同意。
公司節假日值班由行政辦公室統一安排。因工作需要週六、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領導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並作為員工加班補貼或輪休的`依據。
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或常務副總批准。員工請假須經部門領導批准。請假人事後須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員工上班時間遲於規定時間,按遲到論處;下班時間早於規定時間,按早退論處。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工資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工資50元。
5.打卡規定
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打卡,打卡時間為早上班8:00以前,中午12:00以後,下午13:00以前,17:00以後,特殊崗位不能按時打卡的可填寫補勤卡申請表;
不得委託或代他人打卡或簽到,一經發現,對代打卡人和被代打卡人均處以100元的經濟處罰並記過一次;
員工未打卡時,須填寫'未打卡情況説明',經部門經理簽字後交到行政辦公室,否則按故意不打卡處理。
員工屬於以下情況之一者,按曠工1天處理:
未經領導批准,擅自不上班或請假後逾期不歸;
故意不打卡;
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
拒不接受領導分配的工作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6.曠工及違紀的處理:
根據公司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給予不超過當月工資30%的經濟處罰;
當月曠工超過3天,或當月遲到、早退超過8次者,公司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
1.0為加強公司職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2.0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或控股企業、項目部、銷售處或參照執行或另行規定,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審核簽發。
3.0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員工應提前15分鐘到達,上班時間一到,準時投入工作狀態。每週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4.0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5.0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和罰款50元的處分。
6.0公司前台接待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告辦公室主任,由辦公室主任報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據此核發全勤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7.0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8.0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9.0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10.0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1次的處分。
11.0員工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1次警告處分。
12.0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1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無故曠工達1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13.0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常務副總總經理或總經理批准。到達出差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繫。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辦公室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pzjxj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