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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規定

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規定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連續出台了關於改進工作作風的“八項規定”和 “六項禁令”。以xx同志為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帶頭轉變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眾,為基層作出了表率。省委、省政府印發了《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眾八項規定的若干意見》,鶴壁市委政府出台了《貫徹落實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眾有關規定的實施細則》,市縣教體局把作風建設作為XX年重點工作之一,提出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為重點,持續推進作風建設,強化服務等措施。加強作風建設已成為當今社會的最強音,各級政府方向明確,力度強勁、嚴查嚴懲,雷厲風行,受到廣大人民羣眾的擁護和支持。對於我們教育工作者而言,這場作風整治運動是一聲警示鐘,也是一堂公開課。為了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的指示精神,鎮中心學校要求廣大黨員嚴於自律,率先垂範,全體教育工作者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敏鋭性和教書育人的責任感、使命感,認清作風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各學校要採取綜合措施,建立長效機制,促進師德師風建設工作進一步科學化、常態化、制度化和規範化,不斷推進我鎮教育工作全面、穩定、協調發展。特制訂教育教學“雙十條規定”:

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規定

一、指導思想

以實現“我的中國夢”為活動主題,以改進工作作風為核心,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目標,以規範執教行為和提高教師職業道德水平為重點,進一步加強我鎮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大力倡導教師愛崗敬業的職業精神,樹立“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的教育理念,建設一支情操高尚、作風正派、紀律嚴明、業務過硬的教師隊伍,保障全鎮教育形勢和諧穩定,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具體要求

(一)對學校校長的十條規定。

1、嚴禁學校校長工作時間遲到早退、無故脱崗。

2、嚴禁工作時間打牌、下棋、上網遊戲、聊天或從事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3、嚴禁工作時間到酒店、美容廳、ktv、足療店、洗浴場等休閒娛樂場所活動。

4、嚴禁公款招待。學校所有來客一律不準到營業酒店招待。在學校食堂吃工作餐時不準設煙酒招待,所有工作日中午禁止飲酒。

5、嚴禁對服務對象態度冷硬、故意刁難、推諉扯皮,以及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

6、嚴禁利用職權吃、拿、卡、要、報,公車私用或私自僱用車輛。財務管理中出現的一切違規違紀問題責任自負。

7、嚴禁率隊趕會和公款購置禮品。不準參與社會上各種聯歡、聚會、慶典等活動。

8、嚴禁傳播詆譭領導、侮辱同事以及散佈反動言論和參與非法集資、傳銷、賭博和迷信活動。

9、嚴禁推諉扯皮、矛盾上交。各學校要做好本校、本轄區的穩定工作,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

10、嚴禁強迫學校或學生購買校服、教輔資料、體育器材等用品,或在教育工程項目建設、物資採購等領域指定中介機構提供有償服務。

違背以上任何一條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通報批評、停職檢查、免去職務或依法處理四種處罰措施。

(二)對廣大教師的十條規定。

1、嚴禁無故遲到、調課、缺課、缺會等。嚴格執行學校作息時間,自覺服從工作安排,按時到校、離校,準時參加各類會議和活動。病假、事假必須得到校長或主管校長同意,以請假條批覆形式為準(假條存檔)。

2、嚴禁傳播流言蜚語,不説影響團結的話,不做影響工作的事。

3、嚴禁參與非法集資、傳銷和邪教組織。不參與羣訪、非訪和越級上訪,反映問題按法定渠道進行。

4、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諷刺、挖苦、歧視學生,更不能以任何方式打罵學生。

5、嚴禁在工作日中午及工作期間飲酒,不準打牌、上網聊天、玩遊戲,在校園內或公眾場合不準吸煙。

6、嚴禁在任何場所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和封建迷信活動,自覺抵制不良風氣的侵蝕。

7、嚴禁出現安全責任事故。嚴格履行“一崗雙責”,誰上課誰負責,認真填寫班級日誌,不因個人失職而造成學生安全事故。

8、嚴禁空堂和拖堂。堅持候課制度,在上課前3分鐘到達教室門口,上課鈴響教師應準時進入教室組織教學,教師中途不得隨意離開教室,不準坐着講課,上課或集會時,不得接打手機。

9、嚴禁慵懶懈怠,工作不負責任。積極參與高效課堂研究和嘗試,做好教學常規工作,不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學生成績明顯落後。

10、嚴禁向學生及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錢物,一律不準搞有償家教。按上級規定或學校統一要求收費,任何教師不得擅自向學生收費,更不能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巧立名目向學生收費和誘導學生購買教輔資料,

違背以上任何一條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口頭警告、誡勉談話,書面檢查、經濟處罰、調理崗位、停止工作等處分,情節嚴重者交司法處理。

三、落實“雙十條規定”的措施

(一)認真組織,建立長效教育機制。

各校要緊密聯繫實際,把落實雙十條規定、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有計劃、有目的、多層次開展學習教育活動。做到有組織、有安排、有落實、有記錄、有過程、有成效。

(二)自查自糾,解決整頓實際問題。

各學校要結合實際,認真開展集中整頓活動,4月15日前各學校對師德師風存在的突出問題實行自查自糾,集中整改。對有違反師德師風有關規定者,要及時談話誡勉,提醒、告誡其改正。各學校要在5月1日前,將學校開展師德師風自查自糾情況書面報告中心學校。5月15日以後中心學校將採取明察暗訪形式對整改後學校教師師德師風情況進行核查,對整改不到位的,將進行嚴肅處理。

(三)獎懲結合,建立考評激勵機制。

1、獎勵措施:將教職工落實雙十條規定、師德師風表現情況納入學校年度考核範圍,做為評優評先、績效工資發放、業務培訓和職務職稱晉升的重要依據,並設立 “師德標兵獎”,每年評選一次,對評選出的師德標兵予以表彰獎勵。

2、處理措施:實行師德師風一票否決制,對違反上述相關規定的教師,一經查實,將採取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1)口頭警告:教師有違紀現象發生,學校領導將找其談話,指出錯誤,提出批評。

(2)書面檢查:教師必須寫出書面檢查,進行認真深刻反思。

(3)經濟處罰:視情節輕重,結合績效工資發放辦法,給予相應處罰。

(4)違紀情節嚴重的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職務晉升的資格。

(5)對於嚴重違規,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給學校聲譽帶來嚴重損害的,將按有關規定處罰,或移交上級司法機關處理。

(四)加強領導,建立長效監督機制。

建立王莊鎮落實雙十條規定、加強師德師風建設領導小組,組長李建龍,副組長李忠獻,成員:李江印、魏清安、謹明軍、趙俊峯。各學校要切實加強對師德師風建設的組織領導,建立並完善相應的工作機制,確保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落到實處。學期末要採取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對全鎮教師的師德師風表現情況進行認真考核。

各學校校長是師德師風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對因師德師風建設領導不力,發生嚴重違反師德師風相關規定的學校,要追究領導責任。要積極創造監督平台,暢通監督渠道,鼓勵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對全體教職員工的師德師風進行監督,設立投訴電話,讓學生、家長和社會輿論參與對師德師風建設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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