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管理的相關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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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日三餐時間:早餐7:00—8:15,中餐11:30—12:30,晚餐16:30—17:30。如班集體有特殊情況需提前或推遲就餐,須由班主任提前通知食堂。
二、自覺排隊購買飯菜,不擁擠、不插隊、不嬉笑打鬧。領到飯菜後一律在餐廳用餐,嚴禁將餐具帶出餐廳。
三、注意用餐文明,餐廳內不得喝酒、吸煙,不得大聲喧譁。
四、愛護餐廳設施,保持餐廳桌面、地面、牆面的清潔,協助餐廳工作人員搞好餐廳衞生。
五、注意節約,不浪費飯菜,吃剩的飯菜要倒入指定的容器裏。
六、餐廳工作人員要統一服裝上崗,打菜打飯時要戴口罩,工作時態度和藹,舉止文明。
七、餐廳工作人員必須持衞生部門頒發的《餐飲人員健康證》上崗,碗筷及其他餐具要嚴格消毒。
八、餐廳管理人員要對食品衞生安全層層把關,不得將黴變或過期變質食品加工成飯菜賣給廣大師生,一經發現,將按《食品衞生管理法》追究當事人責任,然後交有關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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