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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試驗室及試驗儀器管理措施

監理試驗室及試驗儀器管理措施

1、目的:監理試驗檢查的任務,是對工程項目的材料、配合比和強度進行有效的控制,以確保各項工程的物理、化學性能達到規定要求。

監理試驗室及試驗儀器管理措施

2、職責:對承包人的工地試驗室進行全面的監理和管理。試驗室的規模、試驗設備的種類,按照項目《施工監理招標文件》及有關規定要求組建。各級試驗室應在試驗(材料)監理工程師領導下開展工作,並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明確責任分工,確保試驗數據的真實可靠。

3.1監理試驗室儀器和設備的管理

3.1.1校核和檢驗

高級駐地辦、駐地辦統一定期送交有資格的核驗機構校核和檢驗,校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並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站有關規定,計量器具的檢定週期如下:全站儀、經緯儀、水準儀檢定週期為12個月;回彈儀檢定週期為12個月;放線鋼尺(30~50m)檢定週期為12個月;遊標卡尺、對國家未規定檢驗週期的2~3m鋼捲尺、鋼直尺等工具,要有出廠合格證,通過做對比檢驗後方可使用,若使用中發現損壞,停止使用。

3.1.2保管與使用

由高級駐地、駐地監理工程師全面管理,試驗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人)、測量專業工程師負責保管和使用。高級駐地監理工程師將指定專人負責現場測量儀器、計量器具和質量檢測工具的管理、使用和日常維護與保養,按公司規定建立駐地計量器具管理台帳。使用完畢後,應擦拭乾淨,裝入原包裝,妥善保存。

3.2監理試驗室的管理制度

3.2.1試驗檢測質量保證制度

嚴格按照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和有關試驗檢測標準、規範、規程進行各項試驗檢測工作。定期檢查、維護和檢定檢測設備,確保設備狀態良好和準確可靠,實行檢測設備專人負責制,未經同意,他人不得動用。檢測工作人員要努力提高業務水平,熟練掌握試驗檢測的有關標準、規定規程和方法,並學習有關計量知識、計量法規,瞭解所用儀器設備性能。新參加試驗的工作人員必須進行業務學習,經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工作。在檢驗過程中發生停電或設備故障時,對影響檢測結果的均應作廢重測。試驗檢測人員違反有關技術規範、規程進行檢測時,試驗監理工程師有權責令其停止操作,重新測定。試驗檢測人員要認真填寫原始記錄,做到正確、清楚、不得塗改,並簽字負責。檢測人員要實事求是,必須根據檢測數據和有關標準編寫檢測報告,不受外界壓力的干擾和影響。

3.2.2試驗檢測報告的審查制度

試驗檢測報告應正確、完整、清楚,每份檢測報告必須有檢測人員和審核人員簽名,報告必須編號,以備存查。檢測報告必須採用法定計量單位,其有效位數和誤差表達方式必須符合有關規定。檢測報告審核的主要內容有:引用數據是否與原始記錄相符合、檢驗方法是否符合標準、規範和規程、計算方法和數據處理是否正確、檢測結論是否準確、試驗檢測報告最後由試驗監理工程師審定並對報告的正確性和完整性負責。試驗檢測報告審核後及時送達各專業工程師,並據此對工程質量進行籤認。

3.2.3檢測樣品和資料的保管制度

檢測樣品由有關檢測人員驗收保管,填表登記,並詳細記錄被檢測樣品的名稱、數量、生產廠家、出廠編號、檢測內容和其它要求,所有樣品均要分類存放,做好標記,以確保不同單位的樣品不得混淆,已檢樣品與未檢樣品不得混淆。樣品的保存環境應保證樣品不得變質、損壞、降低或喪失其原有性能。檢測結束後,需保留的樣品(如水泥等)交保管人妥善保存三個月,而一般破壞性樣品則不予保留。由於樣品保管不善而造成檢測工作無法進行的,一律按質量事故處理。各種技術資料、標準、規程、檢測原始記錄、委託單、試驗檢測報告副本均由試驗監理工程師負責。所有委託單、原始記錄、檢測報告及質量處理記錄應分類存放。樣品檢測的原始數據對外保密,未經高級駐地許可不允許送檢單位或其它單位查對。

3.2.4事故分析與處理制度

在試驗進程中發生樣品丟失、損壞或因保管不良而變質或喪失應有性能;不同委託單位的樣品混淆而引起無法試驗或造成試驗結論錯誤;不按試驗規範、規程、標準操作,造成試驗數據差錯,檢驗結論錯誤的,均按質量事故處理。當質量事故發生後,應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在“事故登記本”上如實記錄。如發生的事故無法補救時,應通知委託單位重新取樣試驗,但要對事故責任人視情節輕重,認錯態度好壞進行批評教育或經濟等處罰。在試驗過程中,儀器設備發生故障或受某種意外干擾(如停電),按質量事故處理。當質量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止試驗,排除故障或意外干擾。屬儀器設備故障的,經檢驗員調修未能排除故障時,則應由設備保管員負責組織維修。停電,則只須切斷電源,等待來電後再行試驗即可。設備發生故障或停電時,試驗數據是否有效,要根據各種試驗的具體情況作出判斷,如鋼筋、混凝土(砂漿)在拉伸、抗壓過程中,水泥試驗正在攪拌或振動成型時,或水泥試餅正在沸煮箱中沸煮中斷工作超過10分鐘的,試樣均要作廢,需重新取樣進行試驗,並在原始記錄中註明。總之,發生意外情況需立即停止試驗時,其試驗數據的取捨應以保證試驗結論的準確性、科學性為前提。所有檢測工作人員如發現檢測過程和檢測報告中出現異常數據,應本着認真負責的態度,及時查找原因,對由於讀數錯誤、記錄錯誤及計算差錯等人為因素造成的差錯,應及時更正,對由於檢測儀器設備失靈而造成的差錯,則應作廢,待設備調試正常後再重新檢測。試驗過程中違章操作造成人身傷亡或儀器設備損壞的,按安全事故處理。當安全事故發生後,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並保護現場,通知有關人員解決,對事故的責任人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發生技術、安全事故不報告而有意隱瞞者,要作加倍懲罰。

3.2.5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由試驗監理工程師負責建立設備台帳、主要儀器設備的使用記錄本及維修檢定檔案,並負責保管儀器設備使用説明書及檢定證書。設備負責人負責管理儀器設備的檢定和溯源,主要儀器設備應按檢定週期及時校驗,儀器設備修理後,若對測試數據有影響,則需重新檢定後方可使用。所有儀器設備都必須有明顯的標誌,分別以綠、黃、紅三種顏色表示合格、準用、停用,並標明使用和保管人。長期不用的設備應注意防潮防塵,嚴防損壞失靈,影響使用。儀器設備的維修和保養由保管人負責,使用人應在使用記錄本上登記使用情況,並協助保管人進行日常清潔保養,當出現較大事故時,應立即報告高級駐地監理工程師,並做好記錄。

3.2.6儀器設備檢定校(檢)驗制度

試驗室日常計量管理工作由計量管理員全面負責。所有在用檢測儀器設備,均按規定的檢定週期送檢,對沒有規定的在用檢測儀器設備,均實行自校(檢)驗。超過檢定校(檢)驗週期或檢定、校(檢)驗不合格的檢測儀器設備,不準使用,並及時貼上停用標誌。對在用所有檢測儀器設備,全部實行標誌管理,分別貼上技術監督局計量認證統一制訂的標誌。被檢定校(檢)驗儀器設備在檢定校(檢)驗前,由計量管理員通知儀器設備管理員安排有關人員搞好儀器設備的清潔衞生工作。檢測儀器設備的使用説明書、檢定證書、校(檢)驗記錄等資料由設備管理員專人保管。

3.2.7檢測前後對儀器設備及試件進行檢查的制度

核對被檢試樣是否與委託單所寫樣品一致,確定無誤後,再進行外觀檢查,並做好記錄;對所用儀器設備進行檢查調試,確定其性能是否正常,禁止使用不合格及超過檢定週期的儀器設備;檢查用於檢測工作的原始記錄表格是否齊全;檢查檢測室的環境條件(如温度、濕度等)是否符合規範要求,並做好記錄;檢測結束後應對所用儀器設備的性能狀態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以確保檢測數據準確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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