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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章制度熱門(通用24篇)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章制度熱門(通用24篇)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章制度熱門 篇1

第一條制定目的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章制度熱門(通用24篇)

為進一步加強會計檔案管理,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預防丟失和泄密,根據《公司法》、《企業財務管制度》及《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結合我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集團所有分支機構。

第三條管理部門

1、集團各分支機構檔案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會計檔案的具體管理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由財務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在專門地點保管。保管地點應具備完善的防潮、防黴、防蛀、防火、防盜等條件。

2、集團財務部及內部有關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須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閲和銷燬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閲、嚴防毀損、丟失和泄密。

第四條會計檔案歸檔範圍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財務分析、財務政策、管理制度等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公司經濟業務的重要材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彙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註及文字説明,其他財務報告。

4、票據類:增值税發票、普通發票、支票、銀行匯票等。

5、其他類:財務預算及分析材料、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會計政策、管理制度、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等。

第五條會計檔案的裝訂和保管

1、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憑證用綿紙封口並蓋章,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2、會計檔案的裝訂:會計檔案的裝訂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其他資料的'裝訂,裝訂要符合國家會計檔案要求,內容齊全,便於查閲。

3、會計檔案的保管:會計檔案由財務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會計檔案由財務會計部門保管1年,期滿後應由財務部門編造清冊移交本公司檔案部門保管。

4、檔案部門接收保管的會計檔案,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應會同財務部門和經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第六條會計檔案的借閲

1、會計檔案為本公司提供利用,原則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須經公司負責人或集團相關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批准方可借閲。

2、公司以外的部門借閲會計檔案時,借閲人應持有所屬單位正式介紹信,經被借閲單位會計主管人員和公司負責人批准後,方可辦理借閲手續。集團總部部門因工作需要須借閲各分子公司會計檔案時,應經集團財務總監和被借閲單位財務負責人批准後,方可辦理借閲手續。

3、財務部應建立借閲登記清冊,所有借閲人應認真填寫檔案借閲登記簿,將借閲人姓名、單位、日期、數量、內容、歸期等情況登記清楚。(詳見附表)

4、借閲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畫、標記,不得拆散原卷冊,也不得塗改抽換、攜帶外出或複製原件。如有特殊情況,須經本單位領導和財務主管批准後方能攜帶外出或複製原件。

5、借出的會計檔案,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要按期如數收回,並辦理註銷借閲手續。6、

所有內外部會計檔案借閲,一律須被借閲單位財務部檔案管理員全程陪同,借閲地點僅限本單位檔案室或財務部。

第七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保管15年。

2、會計賬簿保存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存25年。

3、會計報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決算表永久保存。

4、會計移交清冊15年。

5、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永久保存。具體保管期限詳見附表“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第八條會計檔案的銷燬

1、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滿,需要銷燬時,應由本單位檔案部門提出銷燬意見,會同財務部門共同鑑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燬清冊,經本公司負責人審查,報請集團總裁、董事長批准後銷燬。但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

2、銷燬檔案前,應按會計檔案銷燬清冊所列的項目逐一清查核對;各單位銷燬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管理部門和財會部門共同派員監銷,上級主管部門派員監銷。

3、會計檔案銷燬後,經辦人在“銷燬清冊”上籤章,註明“已銷燬”字樣和銷燬日期,以示負責,同時將監銷情況寫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報公司負責人,一份歸入檔案備查。

第九條獎懲辦法

對會計檔案保管較好,有突出貢獻者,予以獎勵。對違反會計檔案管理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行政處罰,情節較嚴重者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附則

1、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2、本管理制度未盡事宜,按集團相關制度執行。

3、本管理制度由集團財務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章制度5

1、財務檔案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手工賬薄、財務報表、納税申報表及税務相關資料、各種票據領購使用登記薄、財務人員移交清單及交接登記薄、財務軟件計算機拷貝磁盤或光盤、各種經濟合同、項目成本資料、資產評估報告、借款合同及抵押登記合同、驗資報告、審計報告、已作廢的各種票據、已使用完的各種票據存根、各項內部審計報告等。

2、每月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應在每月賬務完成納税申報後,由會計人員協同會計主管人員整理、裝訂,並登記編號入庫管理。對於財務報表、納税申報資料、手工賬薄、各種登記薄、移交清單等在年終賬務完後整理裝訂入庫;對於計算機拷貝磁盤或光盤在拷貝後即刻納入檔案管理;對於其他財務資料應該入庫保管的,但根據工作需要暫時保管在不同會計人員手中,但對於十分重要的資料也應先辦理入庫手續,然後由相關財務人員按照正常借閲手續借出,以明確責任,保證財務資料的安全。

3、建立“財務檔案登記薄”,每項財務檔案歸檔前,由主管人員確定檔案的分類,按照不同的檔案類別分別編號登記管理,由檔案管理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在登記薄上簽字(蓋章)。

4、建立“財務檔案調閲、借閲登記薄”,財務部門內部需要查閲檔案的,需由檔案管理人員陪同查閲;需要複印財務資料的,必須由財務負責人批准,由檔案管理人員負責複印;財務部門以外的人員原則上不能直接查閲財務檔案資料,如有特殊需要,確需查閲、複印財務資料的,必須經財務負責人批准,並且在“財務檔案調閲、借閲登記薄”上登記

5、財務資料只能保留在公司範圍內,不能帶出公司。除了財務部門內部工作需要以外,不能借閲給其他人員。如有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因執法需要調閲或借閲公司財務資料的,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必須出具正式的“協助執行通知書”或“判決書”等法律文件以及工作證件,並由財務負責人批准後,按照以上手續辦理借閲、調閲。

6、財務檔案的保管按照《檔案法》及《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執行。如果超過規定的保管時間需要銷燬的,應上報財務中心並建立“財務檔案銷燬清冊”,在保管人員、主辦會計及財務負責人共同監督下銷燬,“銷燬清冊”作為財務檔案保管;其中未清債權債務雖超過期限也不得銷燬。

7、財務檔案管理人員及其他財務人員不得擅自公佈財務資料;不得擅自銷燬、塗改、偽造財務檔案;不得擅自提供、抄寫、複製財務檔案;不得損毀、分散、丟失財務檔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應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情章嚴重,違反國家法律的,依法移送檢查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8、行政部門應為財務檔案的管理提供必需的條件。

9、財務負責人應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財務檔案管理情況;集團財務中心定期對分支機構的財務檔案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內部審計財務檔案管理情況作為審計重點,確保財務檔案的科學管理。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章制度熱門 篇2

第一章財務管理目的

第一條維護企業所有者的利益,按企業所有者的要求對企業資產進行管理,達到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財務管理工作職責

第二條制訂並監督執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下屬公司制度的制訂,報總公司董事長批准,並監督其執行情況。

第四條每年初蒐集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分季度對照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計劃的原因,報總經理。

第五條對公司的資產進行管理。

第六條規範企業財務行為。

第七條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各條塊的'財務人員應參與本企業重大經濟活動及經濟合同的簽定,對合同未經各部門會籤即要求付款的情況,財務人員有責任提出異議,並上報公司總經理。

第八條執行公司會議制度,定期參加工作會議,彙報工作,解決問題。

第九條明晰企業總體資產狀況。

第三章資產管理

第十條流動資產的管理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管理

1.下屬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贈、報廢固定資產須經董事長審批通過,方可執行。

2.對於固定資產其他方面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內部報銷的管理

第十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

第十三條報表種類

1.旬報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

3.內部報表(根據公司的不同行業性質制定的內部報表)

第十四條上報時間

1.旬報:每月12日、22日分別報告前十日財務收支情況,2日報告上月財務收支情況。遇節假日順延。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報。

3.各類內部報表:每月10日前上報。

第十五條報表要求

1.報表內容應真實、完整。

2.上報時間應準時。

3.在旬報中應及時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財務收支情況,並詳細附於文字説明。

4.報表格式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規定。

第十六條對各條塊執行制度情況的管理

1.結合總公司下發的經濟指標上報下屬各塊經營者對指標的完成情況,並由董事長決定處理措施

2.對下屬各條塊違反財務制度的情況,一經發現,應由當事人少交書面檢查,上報董事長,並按分級管理條例,對相應負責人追究責任。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章制度熱門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貨幣資金管理,實行全面預算體制,依據國務院發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銀行結算辦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於總公司及各所屬企業。

第二條本規定是在全面預算體制下,月份資金計劃基礎上,對本公司經濟業務的所有貨幣資金的收支進行管理、控制和監督。貨幣資金包括銀行存款、現金以及其它貨幣資金(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等)。

第三條財務本部和各所屬企業財務部負責本規定的具體貫徹實施,並設專職稽核員負責經濟業務的收支計劃和審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總公司資金計劃控制

第四條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對總公司資金運作進行“全面計劃、整體協調、統籌安排、宏觀控制”。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必須於每年12月底前將各自下年度用款計劃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本部於每年底根據總公司下年發展計劃及資金情況進行統籌安排,並制訂總體資金年度安排計劃及季度、月份資金計劃,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後下達。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財務部門負責各自單位的年、季、月資金計劃安排和落實,並在實際工作中控制、監督資金計劃的執行情況。

第七條總公司各部門、各所屬企業借領計劃內大額款項,採取“提前通知,積極籌措”的辦法。

(一)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必須提前5天通知財務部。

(二)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必須提前10天通知財務部。

(三)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開信用證須提前3天,改證須提前之大通知財務部,信用證原則上允許改兩次。

(四)辦理匯票須提前兩天通知財務部。

第八條計劃外借領大額款項,業務部門或專業公司須辦理調整計劃手續,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資金情況進行安排、籌集,提前通知期暫定10天。

第九條各部門不按規定的提前期通知財務部,而影響用款,申辦部門自負其責,

第三章現金管理

第十條現金的收入、支出範圍:

(一)現金收入包括:公司經濟業務範圍內的一切現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項的退回現金等。

(二)支出範圍:

1、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勞務費,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3、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4、發給職工的各種獎金。

5、因採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收款對方元銀行帳號不能辦理轉帳結算或對方當地有特殊情況等,必須使用現金結算的。

6、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需要支付現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條以各部編報的、經財務部平衡、公司總經理批准的月度貨幣收支計劃為依據,由財務部進行日常經濟業務的現金收支管理,對超計劃支出,又元批准計劃調整追補支出的,財務部拒絕支付。

第十二條現金收支業務的管理

(一)現金收入的'管理

1、無論是否籤合同、協議,公司的所有現金收入,經辦部門必須連同收款説明書、發票或收據副本等,於收進日(最晚於次日)如數交付財務部,收款部門不得挪作他用,更不準留存於經辦部門內。

2、業務人員辦理業務預借的現金,其未支用部分應連同有關業務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送交財務部沖銷預借款,不得餘款不報,留作他用。

(二)現金支出的管理

1、預算內零星採購,由經辦部門開具經費支出報審表(代借款單),寫明用途、金額,總公司部門總經理或各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後交財務本部總經理或專業公司財務經理籤批後辦理,稽核員按預算審核。

2、預算內經常性費用支出(辦公費、小額招待費、市內交通費等),無預借款直接報帳的,由指定經辦部門開具費用支出憑單,寫明用途,經總公司部門總經理和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連同發票或收據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後,交財務部經理簽字辦理。

3、預算外或超預算支出,由經辦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全面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4、業務部門借領現金(不包括差旅費借款),必須在15天內報帳,對逾期末報的通知該部門報帳或追回現金,必要時停辦該部門現金借領業務。試工人員不許借款,由該部門經理代借。

5、業務人員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費時,不得付給現金,可開出支票轉入其個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銀行收支結算管理

第十三條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本公司目前採用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匯兑、支票、委託收款等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業務和對外經濟合作業務中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

第十四條銀行結算資金管理

(一)銀行結算收入的管理。

1通過銀行轉來的非支票結算方式的營業收入憑證,財務部轉交業務經辦部門,由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説明書,並附有關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後,由主管會計辦理有關手續,並進行會計處理。

2、由銀行轉來的與其他單位及本公司所屬企業的往來款的單據,收到後交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説明書,附帶結算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交主管會計處理。

3、業務部門收到外單位開具的支票,連同有關憑證、收款説明書,送交財務部,由稽核員審核,交銀行出納員於當日送交銀行並作會計處理。

4、信用證結算按我公司(迸出口業務財務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銀行結算支出的管理

1、根據合同、協議的規定,由業務部門申辦的對外投資、對內貿易等需要銀行辦理匯票、電匯、銀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時,由經辦業務部門填寫經費支出報審表,交財務部稽核員按計劃項目審核用途後,交財務部經理簽字。需簽報本公司領導的,由財務部簽署意見後簽報。

2日常採購物資或支出費用領用支票按預算報財務部審批。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和規定限額,在銀行規定開空白支票範圍內才可以開出。

4、專設領用空白支票登記簿,由領用人簽字。逾期一週未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交回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空白支票登記簿,對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進行查詢。

5、一個部門已領用三張支票,不按規定時間報帳,財務部書面通知該部門啟行查詢,一週內仍無反饋,財務部門停止對該部門簽發新的支票。

第五章報帳銷帳

第十五條各部門預借的支票,結算款項業務處理完畢,應及時執有關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等)在一週內到財務部報帳銷帳。

第十六條為貫徹經濟責任制,報帳採取上級審籤辦法,即:總公司業務人員報帳,屬預算內支出,由部門總經理審籤,報財務本部按權限審批;屬預算外支出,均須報總公司主管財務的領導審批。部門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分管領導審籤,總公司副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總經理審籤。

第十七條應付現金的金額在20xx元以上的報帳,原則上以支票轉入報帳人信用卡內。

公司財務管理規章制度9

第1條總則執行部門編號為適應公司的發展,充分體現會計信息的可檢驗性,完善我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現根據國家《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2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財務部所有財會人員的會計核算工作。

第2章第3條第4條會計核算基礎規定會計年度採用歷年制,自公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會計科目的運用及賬户的設置按《會計管理制度》執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設置。

因業務需要新增科目時,需報財務總監批准。

第5條記賬採取借貸記賬法,採用權責發生制,具體要求如下所述。

1、凡是收益已經實現,費用已經發生,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作為本期的收益或費用入賬。

2、凡是不屬於本期的收益或費用,即使款項已在本期收付,也不應作為本期的收益或費用處理。

3、一個時期內的各項收入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必須在同一時期入賬。

4、凡是用於增加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各項支出都應計為資本支出,不得計入費用作為收益支出。

5、凡是為了取得收益而發生的各項支出,都應作為收益支出,同時計入成本費用。

第6條第7條記賬用的貨幣單位為本位幣,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均用法定文字書寫。

會計憑證主要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和外來原始憑證兩種。

1、自制原始憑證指進貨驗收單、領料單、出庫單、旅差費報銷單、費用開支證明單、調撥單、收款收據、借條等。

2、外來原始憑證指我公司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業務、勞務關係時,由對方開給本公司的憑證、發票、收據等。

第8條會計報表的編制應根據國家制定的《企業會計制度》和董事會規定的會計報表格式和填報時間、份數來執行。

第3章第9條會計核算方法設置會計科目及賬户。

根據會計對象具體內容的不同特點和經濟管理的不同要求,選擇一定的標準進行分類,並按分類核算的要求,逐步開設相應的賬户。

第10條複式記賬。

複式記賬就是對每一項經濟業務,都以相等的金額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相關賬户中進行記錄的方法。

我公司統一使用借貸複式記賬。

第11條填制和審核憑證。

對於已經發生的經濟業務,都必須由經辦人或部門填制原始憑證,並簽名蓋章。

所有原始憑證都要經過財務部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審核,並根據審核後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作為登記賬簿的依據。

第12條第13條設置與登記賬簿。

根據填制和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在賬簿上進行全面、連續、系統的記錄。

成本費用經過統計計算後,要對應計入相應對象的全部費用進行歸集、計算以確定各對象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

第14條第15條財產清查。

通過實物盤點、往來款項的核對檢查財產和資金的實有數額。

編制會計報表。

根據賬簿記錄的數據資料,採用一定的表格形式,概括、綜合地反映各部門和公司一定時期內的經濟活動過程和結果。

第4章第16條第17條第18條第19條第20條會計核算組織程序根據審核後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根據“記賬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彙總表”,並登記“總分類賬”。

根據原始收、付款憑證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

根據記賬憑證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登記各“明細分類賬”。

月終,根據“總分類賬”和各“明細分類賬”編制會計報表。

1、記賬憑證彙總表核算組織程序的特點:先定期(5天或10天)將所有記賬憑證彙總,編製成計帳簽證彙總表,然後再根據記賬憑證彙總表登記“總分類賬”。

2、記賬憑證彙總表的編制方法:根據一定時期的全部“記賬憑證”,按照相同科目歸類,定期(5天或10天)彙總每一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填寫在記賬憑證彙總表的相關欄內,以反映全部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

第21條記賬錯誤處理。

1、記賬前若發現記賬憑證有錯誤,應先更正或重製記賬憑證。

記賬憑證或賬簿上的數字差錯,應在錯誤的全部數字正中劃紅線,表示註銷,並由經辦人員加蓋圖章後,將正確的數字寫在應記的欄或行內。

2、記賬後發現記賬憑證中會計科目、借貸方式或金額錯誤時,應先用紅字填制一套與原用科目、借貸

方向和金額相同的記賬憑證,以沖銷原來的記錄,然後重新填制正確的記賬憑證,一併登記入賬。

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賬憑證,增加或衝減相差的金額。

更正後應在摘要中註明原記賬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3、報出會計報表後,發現記賬差錯時:如不需要變更原來報表的,可以填制正確的“記賬憑證”,一併登記入賬;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賬憑證”,增加或衝減相差的金額。

更正後,應在摘要中註明原“記賬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第5章第22條結賬、對賬結賬是結算各種賬簿記錄。

結賬工作是在一定時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賬的基礎上進行的,具體內容如下所述。

1、在結賬時,首先應將本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記入有關賬簿。

2、本期內所有的轉賬業務,應編成記賬憑證記入有關賬簿,以調整賬簿記錄。

3、在全部業務登記入賬的基礎上,結算所有的賬簿。

第23條對賬是為了保證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具體內容如下所述。

1、賬證核對,即將各種賬簿的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

賬證核對主要是在日常編制憑證和記賬過程中進行。

月終如果發現賬證不符,就應回過頭來對賬簿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以保證賬證相符。

2、賬賬核對,每月進行一次,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核對工作。

(1)將總分類賬各賬户期末餘額與各明細分類賬的賬面餘額進行核對。

(2)將“現金(或銀行存款)二級賬”與出納的“現金(或銀行存款)日記賬”進行核對。

(3)財務部門各種“財產物資明細分類賬”期末餘額與財產物資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的保管賬相核對。

3、賬實核對,主要分兩類。

(1)“現金日記賬”賬面餘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額相核對,“銀行存款日記賬”賬面餘額與開户銀行對賬單相核對,要求每月核對一次。

(2)各種財產物資明細分類賬的賬面餘額與財產物資實有數額相核對,各種往來賬款明細賬的賬面餘額與有關債權債務單位的賬目相核對等,要求每季核對一次。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章制度熱門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工業企業財務行為,有利於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工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

非工業系統獨立核算的工業企業也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企業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企業設立批准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複製件。

企業發生遷移、合併、分立以及其他變更登記等主要事項,應當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變更文件的複製件。

第四條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開支範圍和標準,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繳納國家税收,並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企業應當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設備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以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都應當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企業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並制定和修訂原材料、能源等物資消耗定額和工時定額,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

第二章資金籌集

第七條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分為國家資本金、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以及外商資本金等。

國家資本金為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政府部門或者機構以國有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法人資本金為其他法人單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個人資本金為社會個人或者本企業內部職工以個人合法財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外商資本金為外國投資者以及我國香港、澳門和中國台灣地區投資者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第八條企業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的規定,及時籌集資本金。資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籌集。一次性籌集的,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籌足。分期籌集的,最後一期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年內繳清,其中,第一次投資者出資不得低於15%,並且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

投資者未按照投資合同、協議、章程的約定履行出資義務的,企業或者其他投資者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企業在籌集資本金過程中,吸收的投資者的無形資產(不包括土地使用權)的出資不得超過企業註冊資金的20%;因情況特殊,需要超過20%的,應當經有關部門審查批准,但是最高不得超過30%。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企業不得吸收投資者的已設立有擔保物權及租賃資產的出資。

第十條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由企業據以發給投資者出資證明書。

第十一條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內,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投資者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規定,分享企業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十二條企業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實際繳付的出資額超出其資本金的差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的溢價淨收入);接受捐贈的財產;資產評估確認價值或者合同、協議約定價值與原帳面淨值的差額;以及資本匯率折算差額等計入資本公積金。

資本公積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轉增資本金。

第十三條企業的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貨款、應付票據、應付內部單位借款、應交税金、應付股利和其他應付款、應付短期債券、預提費用等。從成本、費用中提取的職工福利費等,作為流動負債。

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長期債券、應付引進設備款、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等。

發行的長期債券按照債券面值計價,實際收到的價款超過或者低於債券面值的差額,在債券到期以前分期衝減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四條企業應當按期償還各種負債,如發生因債權人特殊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計入營業外收入。

第十五條企業流動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企業長期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生產期間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計入購建資產的價值。

第三章流動資產

第十六條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第十七條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控制制度。

第十八條企業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貨款和待攤費用。

應收票據按照面值計價。貼現應收票據的實得款項與其面值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第十九條企業可以於年度終了,按照年末應收帳款餘額的3~5‰計提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

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衝減壞帳準備金。收回已經核銷的壞帳,增加壞帳準備金。

不計提壞帳準備金的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計入管理費用。收回已核銷的壞帳,衝減管理費用。

第二十條存貨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外購商品、協作件、自制半成品、產成品等。

第二十一條存貨按照實際成本計價。

購入的,按照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入庫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選費用以及繳納的税金等計價。

自制的,按照製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計價。

委託外單位加工的,按照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和加工費用等計價。

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盤盈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實際成本計價。

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繳納的税金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市價計價。

按照計劃成本核算存貨的企業,對存貨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之間的差異,應當單獨核算。

第二十二條企業領用或者發出在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可以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後進先出法等方法確定其實際成本;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按期結轉其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第二十三條企業領用的低值易耗品、週轉使用的包裝物和材料,一次或者分期攤銷。

第二十四條存貨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盤點,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對於盤盈、盤虧、毀損以及報廢的存貨,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分別情況及時處理。

盤盈的存貨,衝減管理費用。盤虧、毀損和報廢的存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後,計入管理費用。存貨毀損屬於非常損失的部分,扣除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後,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四章固定資產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品、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目錄。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按照下列方式計價。

購入的,按照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成本和繳納的税金等計價。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融資租入的,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價款加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

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設備市價計價。

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擴建的,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後的餘額計價。

盤盈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企業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税、耕地佔用税,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二十七條企業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築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計價:

自營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直接機械施工費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出包工程,按照應當支付的工程價款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設備安裝工程,按照所安裝設備的原價、工程安裝費用、工程試運轉支出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第二十八條在建工程發生報廢或者毀損,按照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後的淨損失,計入施工的工程成本。單項工程報廢以及由於非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者毀損,其淨損失,在籌建其間,計入開辦費;在投入生產經營以後,計入營業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進行試運轉發生的支出,計入工程成本。在試運轉中形成產品且可以對外銷售的,以實際銷售收入或者預計售價扣除税金後,衝減在建工程成本。

第二十九條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並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以後,按照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計提折舊。

第三十條企業下列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房屋和建築物;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車輛、工具器具;季節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設備,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章制度熱門 篇5

總則

財務部是公司一切經濟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日常財務管理、資金管理、税務籌劃、財務分析等工作,其工作範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

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税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税務、金融等部門間關係,依法納税;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

遵守國家頒佈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

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彙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準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及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

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範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資金使用原則及印章管理

⑴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繫,確認是否批准款項的支付,事後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籤意見;

⑵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合同專用章、公司法人章由行政部經理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行政部經理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⑸往來款項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複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其程序,按"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現場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審核→項目經理審核→預算工程師審核→工程總監審核→公司主管領導審核→財務部付款。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房租標準: 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300元/日;

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10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説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行政部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原則採取銀行轉帳方式結算;

⑵車輛易損備品備件由行政部統一安排採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並由行政部建帳予以核銷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行政部統一保管並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行政部統一採購、管理;

⑵行政部設立帳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採購、使用情況;

⑶行政部財產台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⑷行政部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准,其會務工作由行政部統一安排;

⑹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制定,經總經理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並按本制度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無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後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户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託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採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採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洽談,及時、準確瞭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複核,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後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於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並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籤;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並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複核,財務部會籤;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範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範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築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下或價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辦公用品用具由行政部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行政部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台帳,登記公司財產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並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行政部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採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籤,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採購;

⑵財產購回後,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採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台帳;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行政部審核,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彙總後向財務部報帳;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後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説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13

1.0總則

1.1為了明確公司各部門在實現各項經營目標中的財務關係及責任,規劃、控制公司的經營活動,確保各項經營目標的順利完成,根據公司領導層的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2財務預算是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公司經營目標,對一定時期內公司

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公司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資金運動所作的具

體安排。

1.3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根據實際發生情況逐月編制滾動預算,由公司財務部組織實施,分級歸口管理,並將財務預算作為制定、落實內部績效考核的依據。

1.4編制財務預算應當遵循效益優先、積極穩健、權責對等的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將各項成本、效益指標“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層層分解、落實,並負責到位。

2.0財務預算管理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能

2.1公司成立財務預算領導小組,由助理總經理擔任組長,財務部經理擔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小組成員。同時成立財務預算工作小組,負責財務預算的制定和日常管理具體事宜,並對財務預算領導小組負責。工作小組由財務部經理擔任組長,財務部人員為小組成員。

2.2財務部根據公司要求擬訂財務預算的目標、政策,制定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議、平衡財務預算方案,組織下達財務預算,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問題,分析財務預算與實際執行的差異及原因,提出改進管理的措施和建議,督促各部門按時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2.3各部門具體負責本單位業務涉及的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制等工作,並配合財務部做好公司整體預算的工作。各部門經理(主管)及財務部經理對本單位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承擔直接責任。

3.0

財務預算的主要內容及編制依據

3.1財務預算的編制應當按照先業務預算、資本預算、資金預算,後財務預算的流程進行,並按照各執行部門所承擔經濟業務的類型及其責任權限,編制不同形式的財務預算。

3.2業務預算是反映預算期內各部門可能形成現金收付的生產經營活動的預算,主要包括:

3.2.1收入預算主要是指在預算期內各作業板塊(辦事處)對提供各種勞務可能實現的業務量及其收入的預算,主要依據年度目標利潤、預測的市場勞務需求及提供的市場價格編制。

3.2.2成本費用預算主要是指各作業板塊(辦事處)在預算期內所要達到的營運規模,主要是在收入預算的基礎上,依據各作業板塊(辦事處)的各種設施的營運能力、各項成本費用的消耗,具體編制如下:

人工成本的測算:根據本年度的實際直接工資(不含公司辦公室人員)及下年度的工資支出情況作測算;根據工資總額作出提取“三費”的測算;以及本年度職工的工資收入作出下年度社會保險費的測算;根據本年度勞動保護費的情況作出下年度費用的測算。

勞務成本的測算:主要是燃料費、養路費、營運證費、路橋費等運輸費用及修理費的測算,可參照本年度的實際情況及下年度的經營計劃。燃料費及路橋費根據下年度的經營情況預測,養路費及營運證費根據實際使用的車輛情況預測,修理費用主要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及維修安排計劃,並結合本年度實際情況作測算。

其他直接費用的測算:(主要為各作業板塊發生的費用)主要是折舊和其他費用項目(如租金、財產保險、辦公費、電話費、差旅費、水電費、事故損失費等)可參考本年度的實際情況及下年度的經營計劃。折舊按規定的折舊率作測算。

3.2.3期間費用預算主要是指公司各管理部門(既機關人員)組織經營活動必要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預算,管理費用包括可控費用和不可控費用兩部分。可控費用是指辦公費、電話費、水電費、差旅費、運輸費、修理費、業務接待費、勞動保護費等;不可控費用是工資、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

育經費、折舊費、社會保險、財產保險等。根據上年實際費用水平和預算期內的變化因素,結合費用開支標準和公司降低成本費用的要求,分項目、分責任部門進行編制。其中:業務招待費應當重點列示。

3.2.4營業外收支預算包括處理固定資產淨收入和損失、罰款淨收入和損失及其他營業外收支等,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編制營業外收支等相關業務預算。

3.3固定資產投資預算:主要是指公司在預算期內購置、更新固定資產進行投資的預算,應當根據公司發展計劃和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編制。公司處置固定資產所引起的現金流入,也應列入預算。

3.4資金預算是公司在預算期內需要借入的長短期借款,主要依據公司有關資金需求決策資料及利率等編制。

3.5財務預算主要包括資產負債預算和損益預算等內容

3.5.1資產負債預算:是按照資產負債表的`內容和格式編制的綜合反映公司期末財務狀況的預算報表。一般根據預算期初實際的資產負債表和收入預算、經營預算、資本預算、資金預算等有關資料分析編制。

3.5.2損益預算:是按照損益表的內容和格式編制的反映公司在預算期內利潤目標的預算報表。一般根據收入預算、經營預算、成本預算、期間費用預算、其他專項預算等有關資料分析編制。

3.6根據公司領導層的要求,結合自身的實際需要,制定規範的財務預算編制基礎表格,統一財務預算指標計算口徑,各部門應按照公司要求認真填報。

4.0財務預算的編制程序

4.1下達任務:財務部於每年10月初向公司各部門下發上報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通知和編報要求。

4.1.1編制上報:各部門應當結合通知要求、本年度的實際情況和下一年度的特殊變動來確定其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指標,並於每年10月15日前將各項計劃以及有關材料上報財務部。

4.1.2客服部根據各作業板塊(包括運輸、倉儲、辦事處)的經營情況,市場開拓情況制定下一年度各板塊收入預算。

4.1.3調度部根據運輸營運情況,編制下一年度短途外請車支出的預算。

4.1.4各作業部門(包括噸、拖、小車隊、倉庫、裝卸、返工部、各辦事處)根據本部門設備使用情況及下一年度的營運計劃,參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編制下一年度本部門日常發生的成本費用,包括:日常維修和大修理費用、燃料費、運輸費(包括養路費、營運證費、年票費、年審費、路橋保管費、車船使用税)、

倉庫需更新的地台板、外請車費用以及辦公費、電話費、租賃費、跟車費等支出預算。

4.1.5保險部負責制定公司財產保險及車輛事故損失費的預算。

4.1.6行政部負責編制下一年度公司人工成本(包括作業部、辦事處、機關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臨時用工勞務費等),以及機關部門日常發生的修理費、辦公費、差旅費、電話費、會議費、低值易耗品、勞動保護費、水電、房租等費用預算。同時負責編制公司辦公設備(如電腦、打印機、複印機、傳真機等)購置、更新的預算。

4.1.7財務部:負責編制折舊費、四税、審計費、財務費用等預算。

4.1.8總經理辦:負責編制購置運輸設備及投資項目的預算。

4.2審查平衡:財務部根據各部門上報的財務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彙總。在審查、平衡過程中,財務部應當進行充分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初步調整的意見,並反饋給有關部門予以修正。

4.3審議批准:財務部在各有關部門修正調整的基礎上,編制公司財務預算方案,上報公司財務預算領導小組討論、審定。對於不符合公司發展戰略或者財務預算目標的事項,應當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修訂、調整。在討論、調整的基礎上,財務部正式編制公司年度財務預算草案,提交公司執行官審議批准。

4.4下達執行:財務部將審定後的財務預算下達各部門執行。

4.5月度預算的編制程序:

4.5.1客服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經營收入預算。

4.5.2調度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短途外請車支出的預算。

4.5.3各作業部門(包括噸、拖、小車隊、倉庫、裝卸、返工部、各辦事處)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本部門日常發生的成本費用,包括:日常維修和大修理費用、燃料費、運輸費(包括養路費、營運證費、年票費、年審費、路橋保管費、車船使用税)、外請車費用以及辦公費、電話費、租賃費、跟車費、勞動保護費、水電費等支出預算。

4.5.4保險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公司財產保險及車輛事故損失費的預算。

4.5.5行政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工資(包括作業部、辦事處、機關人員的工資)、勞動保護費、臨時用工勞務費、辦公費、差旅費、電話費、會議費、低值易耗品等費用計劃。

4.5.6總經理辦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重大項目開支預算。

4.5.7財務部編制月度預算,經公司執行官批准後在月底最後一天下達。

4.6已經正式下達執行的財務預算,一般不予調整,但是由於市場環境、經營條

件、政策法規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財務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或者將導致財

務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偏差的,經公司財務預算領導小組審核後報公司執行官

批准方可進行調整。

4.7

調整財務預算應當先由歸口管理部門向財務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後編制

年度財務預算調整方案,提交公司財務預算領導小組審定後上報公司執行官批

準,然後下達執行。

5.0財務預算的執行與控制

5.1

各部門必須將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板塊、各環節和各崗位,形成全方位的財務預算執行責任體系。同時將年度預算細分為月份預算,以分期預算控制確保年度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

5.2各部門應當強化現金流量的預算管理,按時組織預算資金的收入,嚴格控制預算資金的支付,調節資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風險。對於預算內的資金撥付,按照授權審批程序執行。對於預算外的項目支出,應當按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範支付程序。對於無合同、無憑證、無手續的項目支出,一律不予支付。

5.3

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要求各部門定期報告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財務部利用財務報表實行月三級預警監控(三級預警線為:一級達預算的50%;二級達預算80%;三級達預算100%)的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及時向各部門和公司領導層彙報。

6.0財務預算的分析與考核

6.1財務部要全面掌握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研究、落實、解決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問題的政策措施,並通過公司經濟活動分析會對財務預算的執行進行分析。

6.2總經理辦以年度財務預算為基礎和依據,制定和下達各部門年度關鍵績效考核指標,並嚴格按照公司績效管理相關考核辦法執行,以保證公司年度財務預算的嚴格執行和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的順利實現。

6.3

對年度內因財務預算調整而導致關鍵績效指標發生變化的部門,總經理應根據財務部對其財務預算的調整意見相應調整其關鍵績效指標,報經公司執行官審定後重新下達指標。

6.4各部門要對其上報的財務預算準確性負責,以確保公司的預算安排,除特殊原因外,各部門上報的預算與實際誤差率不得超過10%,並將預算的準確性納入年度經濟獎懲考核範圍之中。

7.附則

7.1本制度的執行責任人:財務經理,本制度的監督責任人:財務總監。

7.2本制度自批准生效之日起執行。

7.3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章制度熱門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貨幣資金管理,實行全面預算體制,依據國務院發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銀行結算辦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於總公司及各所屬企業。

第二條本規定是在全面預算體制下,月份資金計劃基礎上,對本公司經濟業務的所有貨幣資金的收支進行管理、控制和監督。貨幣資金包括銀行存款、現金以及其它貨幣資金(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等)。

第三條財務本部和各所屬企業財務部負責本規定的具體貫徹實施,並設專職稽核員負責經濟業務的收支計劃和審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總公司資金計劃控制

第四條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對總公司資金運作進行“全面計劃、整體協調、統籌安排、宏觀控制”。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必須於每年12月底前將各自下年度用款計劃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本部於每年底根據總公司下年發展計劃及資金情況進行統籌安排,並制訂總體資金年度安排計劃及季度、月份資金計劃,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後下達。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財務部門負責各自單位的年、季、月資金計劃安排和落實,並在實際工作中控制、監督資金計劃的執行情況。

第七條總公司各部門、各所屬企業借領計劃內大額款項,採取“提前通知,積極籌措”的辦法。

(一)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必須提前5天通知財務部。

(二)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必須提前10天通知財務部。

(三)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開信用證須提前3天,改證須提前之大通知財務部,信用證原則上允許改兩次。

(四)辦理匯票須提前兩天通知財務部。

第八條計劃外借領大額款項,業務部門或專業公司須辦理調整計劃手續,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資金情況進行安排、籌集,提前通知期暫定10天。

第九條各部門不按規定的提前期通知財務部,而影響用款,申辦部門自負其責,

第三章現金管理

第十條現金的收入、支出範圍:

(一)現金收入包括:公司經濟業務範圍內的一切現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項的退回現金等。

(二)支出範圍:

1.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勞務費,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3.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4.發給職工的各種獎金。

5因採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收款對方元銀行帳號不能辦理轉帳結算或對方當地有特殊情況等,必須使用現金結算的。

6.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需要支付現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條以各部編報的、經財務部平衡、公司總經理批准的月度貨幣收支計劃為依據,由財務部進行日常經濟業務的.現金收支管理,對超計劃支出,又元批准計劃調整追補支出的,財務部拒絕支付。

第十二條現金收支業務的管理

(一)現金收入的管理

1.無論是否籤合同、協議,公司的所有現金收入,經辦部門必須連同收款説明書、發票或收據副本等,於收進日(最晚於次日)如數交付財務部,收款部門不得挪作他用,更不準留存於經辦部門內。

2業務人員辦理業務預借的現金,其未支用部分應連同有關業務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送交財務部沖銷預借款,不得餘款不報,留作他用。

(二)現金支出的管理

1.預算內零星採購,由經辦部門開具經費支出報審表(代借款單),寫明用途、金額,總公司部門總經理或各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後交財務本部總經理或專業公司財務經理籤批後辦理,稽核員按預算審核。

2.預算內經常性費用支出(辦公費、小額招待費、市內交通費等),無預借款直接報帳的,由指定經辦部門開具費用支出憑單,寫明用途,經總公司部門總經理和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連同發票或收據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後,交財務部經理簽字辦理。

3.預算外或超預算支出,由經辦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全面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4.業務部門借領現金(不包括差旅費借款),必須在15天內報帳,對逾期末報的通知該部門報帳或追回現金,必要時停辦該部門現金借領業務。試工人員不許借款,由該部門經理代借。

5.業務人員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費時,不得付給現金,可開出支票轉入其個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銀行收支結算管理

第十三條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本公司目前採用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匯兑、支票、委託收款等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業務和對外經濟合作業務中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

第十四條銀行結算資金管理

(一)銀行結算收入的管理。

1通過銀行轉來的非支票結算方式的營業收入憑證,財務部轉交業務經辦部門,由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説明書,並附有關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後,由主管會計辦理有關手續,並進行會計處理。

2.由銀行轉來的與其他單位及本公司所屬企業的往來款的單據,收到後交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説明書,附帶結算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交主管會計處理。

3.業務部門收到外單位開具的支票,連同有關憑證、收款説明書,送交財務部,由稽核員審核,交銀行出納員於當日送交銀行並作會計處理。

4.信用證結算按我公司(迸出口業務財務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銀行結算支出的管理

1.根據合同、協議的規定,由業務部門申辦的對外投資、對內貿易等需要銀行辦理匯票、電匯、銀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時,由經辦業務部門填寫經費支出報審表,交財務部稽核員按計劃項目審核用途後,交財務部經理簽字。需簽報本公司領導的,由財務部簽署意見後簽報。

2.日常採購物資或支出費用領用支票按預算報財務部審批。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和規定限額,在銀行規定開空白支票範圍內才可以開出。

4.專設領用空白支票登記簿,由領用人簽字。逾期一週未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交回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空白支票登記簿,對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進行查詢。

5.一個部門已領用三張支票,不按規定時間報帳,財務部書面通知該部門啟行查詢,一週內仍無反饋,財務部門停止對該部門簽發新的支票。

第五章報帳銷帳

第十五條各部門預借的支票,結算款項業務處理完畢,應及時執有關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等)在一週內到財務部報帳銷帳。

第十六條為貫徹經濟責任制,報帳採取上級審籤辦法,即:總公司業務人員報帳,屬預算內支出,由部門總經理審籤,報財務本部按權限審批;屬預算外支出,均須報總公司主管財務的領導審批。部門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分管領導審籤,總公司副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總經理審籤。

第十七條應付現金的金額在20xx元以上的報帳,原則上以支票轉入報帳人信用卡內。

第六章附件

第十八條本規定由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章制度熱門 篇7

一、工作目標

1、以總公司後勤工作方案與措施為指導方針,進一步加強、規範總公司各項財務管理與經營服務核算體系,保障總公司後勤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2、強化部門員工的財務管理與財務服務意識,充分利用後勤的新平台,改進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處,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及工作效益,進一步樹立“窗口”形象;

3、提倡奉獻精神,提高優質服務,正確處理管理與服務關係,真正做到“當家理財,服務促效”。

二、機構設置

在設置財務定時服務點,主要負責處理零星現金報銷及其它有關財務管理工作(具體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另定)。

三、管理制度

認真執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有關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全面負責地完成本部門的各項職能工作,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遵守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管理措施

1、原則上嚴格按照總公司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各部門的'報銷與費用開支審批均參照總公司各部門經費審批程序規定辦理,實行各部門單獨核算體系;

2、由於xx校區遠離市區且地處偏避,為確保人員及各項資金安全,各部門的各類現金收入,必須做到當日收款,當日繳清,現金收入不過夜,各部門自行負責繳存校內銀行;

3、為加強與規範現金管理工作,減少現金流通領域的各種漏洞,將設立統一現金收費點,定時辦理(出售)各類有價票證(電話卡等)的現金交易,確保資金的及時繳存與安全。

後勤的財務管理工作,我們將在具體的工作過程中,廣泛瞭解並聽取各部門的建議與要求,爭取逐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核算體系,共同努力做好後勤服務保障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章制度熱門 篇8

第一章財務管理目的

第一條維護企業所有者的利益,按企業所有者的要求對企業資產進行管理,達到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財務管理工作職責

第二條制訂並監督執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下屬公司制度的制訂,報總公司董事長批准,並監督其執行情況。

第三條每年初蒐集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分季度對照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計劃的原因,報總經理。

第四條對公司的資產進行管理。

第五條規範企業財務行為。

第六條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各條塊的財務人員應參與本企業重大經濟活動及經濟合同的簽定,對合同未經各部門會籤即要求付款的情況,財務人員有責任提出異議,並上報公司總經理。

第七條執行公司會議制度,定期參加工作會議,彙報工作,解決問題。

第八條明晰企業總體資產狀況。

第三章資產管理

第九條流動資產的管理

第十條固定資產管理

1、下屬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贈、報廢固定資產須經董事長審批通過,方可執行。

2、對於固定資產其他方面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內部報銷的管理

第十一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

第十二條報表種類

1、旬報。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

3、內部報表(根據公司的不同行業性質制定的內部報表)。

第十三條上報時間

1、旬報:每月12日、22日分別報告前十日財務收支情況,2日報告上月財務收支情況。遇節假日順延。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報。

3、各類內部報表:每月10日前上報。

第十四條報表要求

1、報表內容應真實、完整。

2、上報時間應準時。

3、在旬報中應及時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財務收支情況,並詳細附於文字説明。

4、報表格式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規定。

第十五條對各條塊執行制度情況的管理

1、結合總公司下發的經濟指標上報下屬各塊經營者對指標的完成情況,並由董事長決定處理措施。

2、對下屬各條塊違反財務制度的情況,一經發現,應由當事人少交書面檢查,上報董事長,並按分級管理條例,對相應負責人追究責任。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章制度熱門 篇9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為規範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於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徵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税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税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範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編寫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

9、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彙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籤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複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每工作日結束後。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後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鑑的保管

1、銀行印鑑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鑑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週完成出納工作後,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並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於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餘額與開户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餘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章制度熱門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企業財務管理,規範企業財務行為,保護企業及其相關方的合法權益,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通則。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具備法人資格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適用本通則。金融企業除外。

其他企業參照執行。

第三條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應當確定內部財務管理體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控制財務風險。

企業財務管理應當按照制定的財務戰略,合理籌集資金,有效營運資產,控制成本費用,規範收益分配及重組清算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監督和財務信息管理。

第四條財政部負責制定企業財務規章制度。

各級財政部門(以下通稱主管財政機關)應當加強對企業財務的指導、管理、監督,其主要職責包括:

(一)監督執行企業財務規章制度,按照財務關係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內部財務制度。

(二)制定促進企業改革發展的財政財務政策,建立健全支持企業發展的財政資金管理制度。

(三)建立健全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制度,檢查企業財務會計報告質量。

(四)實施企業財務評價,監測企業財務運行狀況。

(五)研究、擬訂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分配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

(六)參與審核屬於本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機構出資的企業重要改革、改制方案。

(七)根據企業財務管理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幫助、服務。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企業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等企業投資者(以下通稱投資者),企業經理、廠長或者實際負責經營管理的其他領導成員(以下通稱經營者),依照法律、法規、本通則和企業章程的規定,履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職責。

第六條企業應當依法納税。企業財務處理與税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一致的,納税時應當依法進行調整。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出資的企業,其財務關係隸屬同級財政機關。

第二章企業財務管理體制

第八條企業實行資本權屬清晰、財務關係明確、符合法人治理結構要求的財務管理體制。

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有效的內部財務管理級次。企業集團公司自行決定集團內部財務管理體制。

第九條企業應當建立財務決策制度,明確決策規則、程序、權限和責任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或者聽取職工、相關組織意見的財務事項,依照其規定執行。

企業應當建立財務決策迴避制度。對投資者、經營者個人與企業利益有衝突的財務決策事項,相關投資者、經營者應當迴避。

第十條企業應當建立財務風險管理制度,明確經營者、投資者及其他相關人員的管理權限和責任,按照風險與收益均衡、不相容職務分離等原則,控制財務風險。

第十一條企業應當建立財務預算管理制度,以現金流為核心,按照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等財務目標的要求,對資金籌集、資產營運、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組清算等財務活動,實施全面預算管理。

第十二條投資者的財務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一)審議批准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企業財務戰略、財務規劃和財務預算。

(二)決定企業的籌資、投資、擔保、捐贈、重組、經營者報酬、利潤分配等重大財務事項。

(三)決定企業聘請或者解聘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中介機構事項。

(四)對經營者實施財務監督和財務考核。

(五)按照規定向全資或者控股企業委派或者推薦財務總監。

投資者應當通過股東(大)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內部機構履行財務管理職責,可以通過企業章程、內部制度、合同約定等方式將部分財務管理職責授予經營者。

第十三條經營者的財務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一)擬訂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戰略、財務規劃,編制財務預算。

(二)組織實施企業籌資、投資、擔保、捐贈、重組和利潤分配等財務方案,誠信履行企業償債義務。

(三)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勞動報酬和勞動保護的規定,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四)組織財務預測和財務分析,實施財務控制。

(五)編制並提供企業財務會計報告,如實反映財務信息和有關情況。

(六)配合有關機構依法進行審計、評估、財務監督等工作。

第三章資金籌集

第十四條企業可以接受投資者以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股權、特定債權等形式的出資。其中,特定債權是指企業依法發行的可轉換債券、符合有關規定轉作股權的債權等。

企業接受投資者非貨幣資產出資時,法律、行政法規對出資形式、程序和評估作價等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企業接受投資者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出資的,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比例。

第十五條企業依法以吸收直接投資、發行股份等方式籌集權益資金的,應當擬訂籌資方案,確定籌資規模,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和必要的報批手續,控制籌資成本。

企業籌集的實收資本,應當依法委託法定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

第十六條企業應當執行國家有關資本管理制度,在獲准工商登記後30日內,依據驗資報告等向投資者出具出資證明書,確定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企業籌集的實收資本,在持續經營期間可以由投資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企業章程的規定轉讓或者減少,投資者不得抽逃或者變相抽回出資。

除《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企業不得回購本企業發行的股份。企業依法回購股份,應當符合有關條件和財務處理辦法,並經投資者決議。

第十七條對投資者實際繳付的出資超出註冊資本的差額(包括股票溢價),企業應當作為資本公積管理。

經投資者審議決定後,資本公積用於轉增資本。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八條企業從税後利潤中提取的盈餘公積包括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可以用於彌補企業虧損或者轉增資本。法定公積金轉增資本後留存企業的部分,以不少於轉增前註冊資本的25%為限。

第十九條企業增加實收資本或者以資本公積、盈餘公積轉增實收資本,由投資者履行財務決策程序後,辦理相關財務事項和工商變更登記。

第二十條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資金,區分以下情況處理:

(一)屬於國家直接投資、資本注入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增加國家資本或者國有資本公積。

(二)屬於投資補助的,增加資本公積或者實收資本。國家撥款時對權屬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全體投資者共同享有。

(三)屬於貸款貼息、專項經費補助的,作為企業收益處理。

(四)屬於政府轉貸、償還性資助的,作為企業負債管理。

(五)屬於彌補虧損、救助損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為企業收益處理。

第二十一條企業依法以借款、發行債券、融資租賃等方式籌集債務資金的,應當明確籌資目的,根據資金成本、債務風險和合理的資金需求,進行必要的資本結構決策,並簽訂書面合同。

企業籌集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應當遵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規劃、自有資本比例及其他規定。

企業籌集資金,應當按規定核算和使用,並誠信履行合同,依法接受監督。

第四章資產營運

第二十二條企業應當根據風險與收益均衡等原則和經營需要,確定合理的資產結構,並實施資產結構動態管理。

第二十三條企業應當建立內部資金調度控制制度,明確資金調度的條件、權限和程序,統一籌集、使用和管理資金。企業支付、調度資金,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依據有效合同、合法憑證,辦理相關手續。

企業向境外支付、調度資金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外匯管理的規定。

企業集團可以實行內部資金集中統一管理,但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金融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並不得損害成員企業的利益。

第二十四條企業應當建立合同的財務審核制度,明確業務流程和審批權限,實行財務監控。

企業應當加強應收款項的管理,評估客户信用風險,跟蹤客户履約情況,落實收賬責任,減少壞賬損失。

第二十五條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存貨管理制度,規範存貨採購審批、執行程序,根據合同的約定以及內部審批制度支付貨款。

企業選擇供貨商以及實施大宗採購,可以採取招標等方式進行。

第二十六條企業應當建立固定資產購建、使用、處置制度。

企業自行選擇、確定固定資產折舊辦法,可以徵詢中介機構、有關專家的意見,並由投資者審議批准。固定資產折舊辦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説明理由,經投資者審議批准。

企業購建重要的固定資產、進行重大技術改造,應當經過可行性研究,按照內部審批制度履行財務決策程序,落實決策和執行責任。

企業在建工程項目交付使用後,應當在一個年度內辦理竣工決算。

第二十七條企業對外投資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符合企業發展戰略的要求,進行可行性研究,按照內部審批制度履行批准程序,落實決策和執行的責任。

企業對外投資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明確企業投資權益,實施財務監管。依據合同支付投資款項,應當按照企業內部審批制度執行。

企業向境外投資的,還應當經投資者審議批准,並遵守國家境外投資項目核准和外匯管理等相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企業通過自創、購買、接受投資等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應當依法明確權屬,落實有關經營、管理的財務責任。

無形資產出現轉讓、租賃、質押、授權經營、連鎖經營、對外投資等情形時,企業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合理確定交易價格。

第二十九條企業對外擔保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定,根據被擔保單位的資信及償債能力,按照內部審批制度採取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並設立備查賬簿登記,實行跟蹤監督。

企業對外捐贈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財務規定,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捐贈的範圍和條件,落實執行責任,嚴格辦理捐贈資產的交接手續。

第三十條企業從事期貨、期權、證券、外匯交易等業務或者委託其他機構理財,不得影響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並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建立交易報告制度,定期對賬,控制風險。

第三十一條企業從事代理業務,應當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代理業務與自營業務分賬管理,不得挪用客户資金、互相轉嫁經營風險。

第三十二條企業應當建立各項資產損失或者減值準備管理制度。各項資產損失或者減值準備的計提標準,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企業在制訂計提標準時可以徵詢中介機構、有關專家的意見。

對計提損失或者減值準備後的資產,企業應當落實監管責任。能夠收回或者繼續使用以及沒有證據證明實際損失的資產,不得核銷。

第三十三條企業發生的資產損失,應當及時予以核實、查清責任,追償損失,按照規定程序處理。

企業重組中清查出的資產損失,經批准後依次衝減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資本公積和實收資本。

第三十四條企業以出售、抵押、置換、報廢等方式處理資產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的權限和程序進行。其中,處理主要固定資產涉及企業經營業務調整或者資產重組的,應當根據投資者審議通過的業務調整或者資產重組方案實施。

第三十五條企業發生關聯交易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交易計價結算。投資者或者經營者不得利用關聯交易非法轉移企業經濟利益或者操縱關聯企業的利潤。

第五章成本控制

第三十六條企業應當建立成本控制系統,強化成本預算約束,推行質量成本控制辦法,實行成本定額管理、全員管理和全過程控制。

第三十七條企業實行費用歸口、分級管理和預算控制,應當建立必要的費用開支範圍、標準和報銷審批制度。

第三十八條企業技術研發和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所需經費,可以通過建立研發準備金籌措,據實列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者當期費用。

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企業集團,可以集中使用研發費用,用於企業主導產品和核心技術的自主研發。

第三十九條企業依法實施安全生產、清潔生產、污染治理、地質災害防治、生態恢復和環境保護等所需經費,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列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者當期費用。

第四十條企業發生銷售折扣、折讓以及支付必要的佣金、回扣、手續費、勞務費、提成、返利、進場費、業務獎勵等支出的,應當簽訂相關合同,履行內部審批手續。

企業開展進出口業務收取或者支付的佣金、保險費、運費,按照合同規定的價格條件處理。

企業向個人以及非經營單位支付費用的,應當嚴格履行內部審批及支付的手續。

第四十一條企業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經營者和核心技術人員實行與其他職工不同的薪酬辦法,屬於本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出資的企業,應當將薪酬辦法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第四十二條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及國家有關規定支付職工報酬,併為從事高危作業的職工繳納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所需費用直接作為成本(費用)列支。

經營者可以在工資計劃中安排一定數額,對企業技術研發、降低能源消耗、治理“三廢”、促進安全生產、開拓市場等作出突出貢獻的職工給予獎勵。

第四十三條企業應當依法為職工支付基本醫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費,所需費用直接作為成本(費用)列支。

已參加基本醫療、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具有持續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為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所需費用按照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從成本(費用)中提取。超出規定比例的部分,由職工個人負擔。

第四十四條企業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以及職工住房貨幣化分配的財務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職工教育經費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專項用於企業職工後續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

工會經費按照國家規定比例提取並撥繳工會。

第四十五條企業應當依法繳納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佔用國有資源的費用等。

企業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或者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範圍和標準的各種攤派、收費、集資,有權拒絕。

第四十六條企業不得承擔屬於個人的下列支出:

(一)娛樂、健身、旅遊、招待、購物、饋贈等支出。

(二)購買商業保險、證券、股權、收藏品等支出。

(三)個人行為導致的罰款、賠償等支出。

(四)購買住房、支付物業管理費等支出。

(五)應由個人承擔的其他支出。

第六章收益分配

第四十七條投資者、經營者及其他職工履行本企業職務或者以企業名義開展業務所得的收入,包括銷售收入以及對方給予的銷售折扣、折讓、佣金、回扣、手續費、勞務費、提成、返利、進場費、業務獎勵等收入,全部屬於企業。

企業應當建立銷售價格管理制度,明確產品或者勞務的定價和銷售價格調整的權限、程序與方法,根據預期收益、資金週轉、市場競爭、法律規範約束等要求,採取相應的價格策略,防範銷售風險。

第四十八條企業出售股權投資,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方式進行。股權投資出售底價,參照資產評估結果確定,並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所得價款。在履行交割時,對尚未收款部分的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結算,取得受讓方提供的有效擔保。

上市公司國有股減持所得收益,按照國務院的規定處理。

第四十九條企業發生的年度經營虧損,依照税法的規定彌補。税法規定年限內的税前利潤不足彌補的,用以後年度的税後利潤彌補,或者經投資者審議後用盈餘公積彌補。

第五十條企業年度淨利潤,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按照以下順序分配:

(一)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二)提取10%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積金累計額達到註冊資本50%以後,可以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公積金。任意公積金提取比例由投資者決議。

(四)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併入本年度利潤,在充分考慮現金流量狀況後,向投資者分配。屬於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出資的企業,應當將應付國有利潤上繳財政。

國有企業可以將任意公積金與法定公積金合併提取。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回購後暫未轉讓或者註銷的股份,不得參與利潤分配;以回購股份對經營者及其他職工實施股權激勵的,在擬訂利潤分配方案時,應當預留回購股份所需利潤。

第五十一條企業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和提取盈餘公積後,當年沒有可供分配的利潤時,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十二條企業經營者和其他職工以管理、技術等要素參與企業收益分配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企業章程或者有關合同中對分配辦法作出規定,並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一)取得企業股權的,與其他投資者一同進行企業利潤分配。

(二)沒有取得企業股權的,在相關業務實現的利潤限額和分配標準內,從當期費用中列支。

第七章重組清算

第五十三條企業通過改制、產權轉讓、合併、分立、託管等方式實施重組,對涉及資本權益的事項,應當由投資者或者授權機構進行可行性研究,履行內部財務決策程序,並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一)清查財產,核實債務,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二)制訂職工安置方案,聽取重組企業的職工、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或者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三)與債權人協商,制訂債務處置或者承繼方案。

(四)委託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並以評估價值作為淨資產作價或者折股的參考依據。

(五)擬訂股權設置方案和資本重組實施方案,經過審議後履行報批手續。

第五十四條企業採取分立方式進行重組,應當明晰分立後的企業產權關係。

企業劃分各項資產、債務以及經營業務,應當按照業務相關性或者資產相關性原則制訂分割方案。對不能分割的整體資產,在評估機構評估價值的基礎上,經分立各方協商,由擁有整體資產的一方給予他方適當經濟補償。

第五十五條企業可以採取新設或者吸收方式進行合併重組。企業合併前的各項資產、債務以及經營業務,由合併後的企業承繼,並應當明確合併後企業的產權關係以及各投資者的出資比例。

企業合併的資產税收處理應當符合國家有關税法的規定,合併後淨資產超出註冊資本的部分,作為資本公積;少於註冊資本的部分,應當變更註冊資本或者由投資者補足出資。

對資不抵債的企業以承擔債務方式合併的,合併方應當制定企業重整措施,按照合併方案履行償還債務責任,整合財務資源。

第五十六條企業實行託管經營,應當由投資者決定,並簽訂託管協議,明確託管經營的資產負債狀況、託管經營目標、託管資產處置權限以及收益分配辦法等,並落實財務監管措施。

受託企業應當根據託管協議制訂相關方案,重組託管企業的資產與債務。未經託管企業投資者同意,不得改組、改制託管企業,不得轉讓託管企業及轉移託管資產、經營業務,不得以託管企業名義或者以託管資產對外擔保。

第五十七條企業進行重組時,對已佔用的國有劃撥土地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評估,履行相關手續,並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一)繼續採取劃撥方式的,可以不納入企業資產管理,但企業應當明確劃撥土地使用權權益,並按規定用途使用,設立備查賬簿登記。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採取作價入股方式的,將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轉作國家資本,形成的國有股權由企業重組前的國有資本持有單位或者主管財政機關確認的單位持有。

(三)採取出讓方式的,由企業購買土地使用權,支付出讓費用。

(四)採取租賃方式的,由企業租賃使用,租金水平參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確定,並在租賃合同中約定。

企業進行重組時,對已佔用的水域、探礦權、採礦權、特許經營權等國有資源,依法可以轉讓的,比照前款處理。

第五十八條企業重組過程中,對拖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以及欠繳的基本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應當以企業現有資產優先清償。

第五十九條企業被責令關閉、依法破產、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經營的,或者經投資者決議解散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企業章程的規定實施清算。清算財產變賣底價,參照資產評估結果確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企業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投資者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後,向相關部門、債權人以及其他的利益相關人通告。其中,屬於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出資的企業,其清算報告應當報送主管財政機關。

第六十條企業解除職工勞動關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或者安置費,除正常經營期間發生的列入當期費用以外,應當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一)企業重組中發生的,依次從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資本公積、實收資本中支付。

(二)企業清算時發生的,以企業扣除清算費用後的清算財產優先清償。

第八章信息管理

第六十一條企業可以結合經營特點,優化業務流程,建立財務和業務一體化的信息處理系統,逐步實現財務、業務相關信息一次性處理和實時共享。

第六十二條企業應當逐步創造條件,實行統籌企業資源計劃,全面整合和規範財務、業務流程,對企業物流、資金流、信息流進行一體化管理和集成運作。

第六十三條企業應當建立財務預警機制,自行確定財務危機警戒標準,重點監測經營性淨現金流量與到期債務、企業資產與負債的適配性,及時溝通企業有關財務危機預警的信息,提出解決財務危機的措施和方案。

第六十四條企業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按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經營者或者投資者不得拖延、阻撓。

第六十五條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向主管財政機關報送月份、季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等材料,不得在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等材料上作虛假記載或者隱瞞重要事實。主管財政機關應當根據企業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培訓和技術支持。

企業對外提供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法經過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十六條企業應當在年度內定期向職工公開以下信息:

(一)職工勞動報酬、養老、醫療、工傷、住房、培訓、休假等信息。

(二)經營者報酬實施方案。

(三)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審計情況。

(四)企業重組涉及的資產評估及處置情況。

(五)其他依法應當公開的信息。

第六十七條主管財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企業財務評價體系,主要評估企業內部財務控制的有效性,評價企業的償債能力、盈利能力、資產營運能力、發展能力和社會貢獻。評估和評價的結果可以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發布。

第六十八條主管財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恰當使用所掌握的企業財務信息,並依法履行保密義務,不得利用企業的財務信息謀取私利或者損害企業利益。

第九章財務監督

第六十九條企業應當依法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財務監督和國家審計機關的財務審計。

第七十條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違反本通則有關規定的,投資者可以依法追究經營者的責任。

第七十一條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監督制度。

企業設立監事會或者監事人員的,監事會或者監事人員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本通則和企業章程的規定,履行企業內部財務監督職責。

經營者應當實施內部財務控制,配合投資者或者企業監事會以及中介機構的檢查、審計工作。

第七十二條企業和企業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人員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縣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可以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3倍、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本通則第三十九條、四十條、四十二條第一款、四十三條、四十六條規定列支成本費用的。

(二)違反本通則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截留、隱瞞、侵佔企業收入的。

(三)違反本通則第五十條、五十一條、五十二條規定進行利潤分配的。但依照《公司法》設立的企業不按本通則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的,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四)違反本通則第五十七條規定處理國有資源的。

(五)不按本通則第五十八條規定清償職工債務的。

第七十三條企業和企業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人員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縣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可以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

(一)未按本通則規定建立健全各項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

(二)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明顯與法律、行政法規和通用的企業財務規章制度相牴觸,且不按主管財政機關要求修正的。

第七十四條企業和企業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人員不按本通則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規定編制、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等材料的,縣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可以依照《公司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七十五條企業在財務活動中違反財政、税收等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及有關税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處罰。

第七十六條主管財政機關以及政府其他部門、機構有關工作人員,在企業財務管理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國家機密、企業商業祕密的,依法進行處理。

第十章附則

第七十七條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比照適用本通則。

第七十八條本通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章制度熱門 篇11

對於財務工作標準化,有很多人感到不能理解,認為財務工作怎麼能標準化呢?其實財務同樣可以標準化,財務工作標準化可以提高財務工作效率、財務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性、降低人員成本、減少重複工作和提高員工積極性、給員工創造更多的學習機會、減少培訓成本、降低因人員流動造成的工作延誤,財務工作標準化。

雖然財務工作的標準化可以帶來如此多的好處,但是沒有幾個企業進行財務工作標準化,我想這裏面有很多的原因,有理解和理念上的問題、有缺少創新的想法、有個人利益的想法。

我舉一個真實的例子:以前在我的印象中,財務部門人怎麼就那麼多呀,而且大家好象都很忙呀,大約是4年之前我到一個單位,這個單位的業務量比較大,而且現金收付較多,當時加我一共6個財務人員,而且特別的忙,給我個人的感覺就是亂,每個人都像沒有頭的蒼蠅,不知道在忙什麼?而且還得加班,大約過了一兩個月,由於特別的原因,公司一下子少了兩個人,只有四個人,我成了財務負責人,我經過半年的努力,所有的工作就緒,再也不需要加班,以前到年審的時候需要加班一個多星期,又亂又累,現在只有審計進駐的時候才加班,其他時間從來不加班,而且員工也不忙,工作氣氛也好起來了,員工有更多的時候可以自由支配和利用。我從以下幾點着手:

1、把所有臨時突然的事情都由我自己來處理,員工只處理正常業務,而且對員工工作進行平均分配,這樣員工就更加熟悉他們個人的工作,也從不斷的重複中取得更好的工作經驗,有利於工作效率的提高;

2、從財務核算流程進行規範,包括簡化流程和去除重複工作,畫出核算流程圖,並傳達到其他業務部門瞭解和熟悉;

3、規定工作完成時間,這裏麪包括財務工作完成時間及業務數據上報時間,通過公司文件明確各個業務部門相關數據上報時間;

4、限定日常報銷時間,每個星期只有兩天進行費用等報銷,其他時間不接受;

這些過程在一個循序漸進中不斷完善,一段時間之後,臨時突發的事件發生率也下降,員工由於工作過程能夠連續從而效率大大提高,工作總結《財務工作標準化》。最後對上述過程進行總結。

《財務操作手冊》的制定,也許有人覺得很好笑,但是其效果是絕對不容小看的,其包括;公司框架結構、財務部門崗位設置、崗位職責、財務規章制度、與公司業務有關的税收和財務制度、財務核算流程圖(包括各個環節需要提供的票據及簽字要求)、財務工作日常用表、財務工作時間規定。有了這個《財務操作手冊》,無論對現有員工更加深入的理解了本職工作的範圍及要求,還了解了其他崗位工作內容和要求,為公司輪崗打下了很好的基礎,有了它是對員工日常工作起到指導作用,減少員工對業務不熟悉或規定不明確導致的工作延後。新的員工也不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逐個崗位進行學習和熟悉,而是通過學習這個手冊,在最短的時間內瞭解公司的業務,很快的投入工作。

手冊完成後,接下來,對員工的工作進行輪換,不但要使員工從理論上,而且讓他們熟悉實際的業務,也很員工提供一個很好的機會去發展自己的職業。

上述的標準化完成後,員工的工作效率是大大的提高,而且驚人,無論從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上都得到了完全的提高。

標準化後,無論是員工還是部門負責人都得到了完全的解放,不再整天被那些亂混混的工作搞的頭暈目眩,而是有計劃的安排自己的工作節奏和工作時間。悄悄話:員工可以在上班時間,聽音樂,聊天,也可以不用來上班給自己放假(提前請假期),我也自由多了,整天比較輕鬆,可以長時間離崗培訓,而且電話幾乎沒有,可以把大部分的時間用在企業管理和相關知識和能力的培訓上。

財務工作雖然很繁雜,但也是很有章可循的,核算流程的合理性、簡化、信息歸集的及時性和準確性都直接影響到財務工作的順利進行,流程理順和可執行的時間和明確的憑據要求都是過程順利的保障。

財務標準化無論對小企業還是對那些大型企業都很重要,否則財務工作的延遲和信息的不準確,以及信息的衝突都會出現,人員成本過高,工作效率低下,核算流程不統一,都直接影響到最後財務信息的質量。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章制度熱門 篇12

師大後勤發展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工作目標

1、以總公司後勤工作方案與措施為指導方針,進一步加強、規範總公司各項財務管理與經營服務核算體系,保障總公司後勤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2、強化部門員工的財務管理與財務服務意識,充分利用後勤的新平台,改進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處,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及工作效益,進一步樹立“窗口”形象;

3、提倡奉獻精神,提高優質服務,正確處理管理與服務關係,真正做到“當家理財,服務促效”。

二、機構設置

在設置財務定時服務點,主要負責處理零星現金報銷及其它有關財務管理工作(具體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另定)。

三、管理制度

認真執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有關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全面負責地完成本部門的各項職能工作,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遵守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管理措施

1、原則上嚴格按照總公司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各部門的報銷與費用開支審批均參照總公司各部門經費審批程序規定辦理,實行各部門單獨核算體系;

2、由於xx校區遠離市區且地處偏避,為確保人員及各項資金安全,各部門的各類現金收入,必須做到當日收款,當日繳清,現金收入不過夜,各部門自行負責繳存校內銀行;

3、為加強與規範現金管理工作,減少現金流通領域的各種漏洞,將設立統一現金收費點,定時辦理(出售)各類有價票證(電話卡等)的現金交易,確保資金的及時繳存與安全。

後勤的財務管理工作,我們將在具體的工作過程中,廣泛瞭解並聽取各部門的建議與要求,爭取逐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核算體系,共同努力做好後勤服務保障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章制度熱門 篇13

1、財務(包括內部核算財務)要根據國家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和要求,對財務會計憑證、帳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定期整理,裝訂成冊或立卷後送公司檔案室存檔。存檔時,必須由財務經理核對、清點數量無誤並簽署存檔記錄表後,檔案管理員方可給予存檔。存放會計檔案的檔案櫃必須雙鎖開關,鑰匙由主管會計和財務經理各持一把(不同鎖)任何人經批准後方可查閲財務檔案,必須由主管會計、財務經理共同開鎖,由主管會計妥善保管,嚴防失火、損壞、丟失。

2、公司內部任何人員調閲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外來人員調閲或複製檔案,要憑介紹信並經總經理批准。

3、檔案銷燬,須由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檔案部門共同鑑定,由總經理批准後由主管會計與財務經理共同監督。銷燬的檔案須填寫“會計檔案銷燬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要長期保存。

4、會計人員變動,須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手續。並由財務經理或主管會計監交,填寫移交清冊,並由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5、主管會計須設置會計檔案管理記錄簿,檔案收發調閲等事項要及時登記,出納人員不能兼管會計檔案管理。

6、會計憑證是記載經濟業務發生,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憑證,是記帳的依據。會計帳簿是記錄經濟業務發生的簿籍,是編制會計報表的依據,取得或填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是會計核算方法中不可缺少的兩項內容。

7、會計憑證分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相關會計人員對公司發生的每一項經濟業務,必須逐筆按憑證的具體業務內容、數量、金額編制記帳憑證。各種原始憑證必須具備: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摘要、數量和金額、填制單位或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經辦人簽名或蓋章。

8、會計憑證要妥善保管,會計人員要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要遵循借貸記賬法的原則,據以登記帳簿。

9、記帳憑證可根據每一憑證單獨填制,也可根據原始憑證彙總表填制,每月終了應將已登記過帳簿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分類裝訂成冊。

10、財務部設置現金和銀行存款兩種日記帳、總賬和符合公司經營需要的各種明細帳、明細分類帳簿等。登記帳簿要做到數字準確、摘要清楚、登記及時、有根據,並能反映各項資金佔用和資金的來龍去脈,以便對帳簿記錄進行分析查核。

11、各種帳簿的記錄必須月月核對,做到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帳相符、帳表相符。按月結帳前必須將本月內發生經濟業務全部記入帳簿。對各種會計憑證和會計帳簿的具體格式,必須按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處理。

12、任何會計檔案、帳本、憑證等會計資料需複印必須由財務經理書面批准,否則微機室不予受理。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章制度熱門 篇14

1、財務檔案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手工賬薄、財務報表、納税申報表及税務相關資料、各種票據領購使用登記薄、財務人員移交清單及交接登記薄、財務軟件計算機拷貝磁盤或光盤、各種經濟合同、項目成本資料、資產評估報告、借款合同及抵押登記合同、驗資報告、審計報告、已作廢的各種票據、已使用完的各種票據存根、各項內部審計報告等。

3、每月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應在每月賬務完成納税申報後,由會計人員協同會計主管人員整理、裝訂,並登記編號入庫管理。對於財務報表、納税申報資料、手工賬薄、各種登記薄、移交清單等在年終賬務完後整理裝訂入庫;對於計算機拷貝磁盤或光盤在拷貝後即刻納入檔案管理;對於其他財務資料應該入庫保管的,但根據工作需要暫時保管在不同會計人員手中,但對於十分重要的`資料也應先辦理入庫手續,然後由相關財務人員按照正常借閲手續借出,以明確責任,保證財務資料的安全。

4、建立“財務檔案登記薄”,每項財務檔案歸檔前,由主管人員確定檔案的分類,按照不同的檔案類別分別編號登記管理,由檔案管理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在登記薄上簽字(蓋章)。

5、建立“財務檔案調閲、借閲登記薄”,財務部門內部需要查閲檔案的,需由檔案管理人員陪同查閲;需要複印財務資料的,必須由財務負責人批准,由檔案管理人員負責複印;財務部門以外的人員原則上不能直接查閲財務檔案資料,如有特殊需要,確需查閲、複印財務資料的,必須經財務負責人批准,並且在“財務檔案調閲、借閲登記薄”上登記

6、財務資料只能保留在公司範圍內,不能帶出公司。除了財務部門內部工作需要以外,不能借閲給其他人員。如有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因執法需要調閲或借閲公司財務資料的,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必須出具正式的“協助執行通知書”或“判決書”等法律文件以及工作證件,並由財務負責人批准後,按照以上手續辦理借閲、調閲。

7、財務檔案的保管按照《檔案法》及《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執行。如果超過規定的保管時間需要銷燬的,應上報財務中心並建立“財務檔案銷燬清冊”,在保管人員、主辦會計及財務負責人共同監督下銷燬,“銷燬清冊”作為財務檔案保管;其中未清債權債務雖超過期限也不得銷燬。

8、財務檔案管理人員及其他財務人員不得擅自公佈財務資料;不得擅自銷燬、塗改、偽造財務檔案;不得擅自提供、抄寫、複製財務檔案;不得損毀、分散、丟失財務檔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應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情章嚴重,違反國家法律的,依法移送檢查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9、行政部門應為財務檔案的管理提供必需的條件。

10、財務負責人應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財務檔案管理情況;集團財務中心定期對分支機構的財務檔案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內部審計財務檔案管理情況作為審計重點,確保財務檔案的科學管理。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章制度熱門 篇15

為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建立規範的會計工作秩序,提高會計工作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有關規定,參照〈國家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條例標準,結合〈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內容,以及廣州市睿捷經貿諮詢顧問有限公司會計核算的具體要求,特制定了廣州市睿捷經貿諮詢顧問有限公司會計基礎工作規範。

一,財務會計管理的涵義

財務是指企業為達到既定目標所進行的籌集資金和運用資金的活動。在管理經營過程中,各類諮詢服務費,代辦服務費,各種兼營性服務的收入和相應的開支等,就構成了諮詢公司的資金運行。

財務管理就是諮詢顧問公司資金運行的管理,在資金運行過程中,包括各類諮詢服務費,代辦服務費等資金的籌集,使用,耗費,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關規定,規範企業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有:對資金籌集運用的管理,有償服務管理費的管理,流動資金和專用資金的管理,資金分配的管理,財務收支彙總平衡等等。

財務管理的任務是:

(一)籌集,管理資金

這就是要保證經營的需要,加快資金週轉,不斷提高資金運用的效能,尤其是提高自有資金的收益率。公司的主要經濟來源是有償服務管理費收入,要加強有償服務管理費的收費工作,做到應收盡受,提高回收率。另外,在資金使用上,對各項支出要妥善安排,嚴格控制,注意節約,防止浪費。充分發揮資金的效果。

(二)經濟核算

通過財務活動加強經濟核算,改善經營管理,降低成本,不斷降低消耗,增加積累,提高投資效益和經濟效益。

(三)財務監督

實行財務監督,維護財經紀律。公司的經營,管理,服務,必須依據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計劃,對公司預算開支標準和各項經濟指標進行監督,使資金的籌集合理合法,資金運用的效果不斷提高,確保資金分配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的利益。同時,要在分配收益上嚴格遵守國家規定,及時上繳各種税金,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並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財務管理制度是公司內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證有關財務管理工作規範化,標準化的一系列具體規定。可分為以下幾類制度:

(一)會計核算方法及憑證賬冊制度

(1)會計年度自公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3)採用借貸複式計賬法,會計科目和核算方法以公司預算會計為主,結合實際,設置銀行現金日記賬,總分類賬,各項明細分類賬;

(4)原始憑證是計賬的依據,財會人員必須認真審核各種原始憑證,要求一切原始憑證必須手續完備,合法,內容真實,數字正確,日期和印章齊全,大,小寫相符等,不得有白條報賬,不得有塗改。一切原始憑證經審核無誤後,才能填制記賬憑證,據以記賬;

(5)財會記賬員應對一切原始憑證記賬負責,賬簿的記載不得挖補,塗改或用褪色藥水消除字跡,記賬應使用鋼筆,不準用鉛筆或圓珠筆,發生錯誤應根據性質,採用劃線更正或紅線更正。憑證,賬冊應根據專人列冊登記,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有關會計報表,賬冊,會計憑證保存年限按規定辦理;

(6)指定專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憑證,如支票,現金收據,票據等,動用時由領用人辦理領用手續。對誤寫的收據或作廢的支票,應註銷作廢章,妥善保存,不得銷燬廢棄。

(二)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1)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除抵補現金庫存外,非經銀行同意,不得將業務收入坐支留用,嚴格分清收支兩條線;

(2)做好庫存現金的保管工作,有關證券和現金必須放在銀箱內,確保安全。對指定使用備用金的人員必須進行定期檢查,核對,做好備用金的管理,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

①建立健全現金賬目,做到日清月結,錢賬相符,杜絕白條抵庫或賬外現金,禁止私立"小金庫";

②對超過現金收付限額以上的收付款項,必須通過銀行結算。

(三)費用現金報銷制度

為了加強現金報銷管理,嚴格執行財政紀律,對各項現金報銷擬定以下制度:

(1)差旅費報銷制度;

(2)招待費報銷制度;

(四)往來賬目清理制度

做好結賬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證管理正常運轉的重要環節。財務人員要及時結賬收款,摧收應收賬款。過月未收的賬款,要上門催收。對月終尚未清理的債權債務,應查明原因,列出清冊。財會人員不能解決的事項應及時上報領導。

(五)會計報表制度

會計報表是經營收支執行情況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書寫報告是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瞭解管理部經濟狀況和領導工作的重要信息資料,也是編制下半年收支計劃的重要依據。所以,要保證報表的數據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手續完備。對年度結算報表,應附有分析收支計劃執行情況的説明。

三,財務管理的機構及職責

(一)財務部門機構的設置

公司的財務會計與其他行業的機構設置也大致相同,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人員可以靈活配備。財會部門一般可設置下列人員:財務會計部經理,主管會計,出納,統計員。

(二)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

1、財會部經理

(1)向企業領導人負責,組織公司的財會管理工作,當好企業負責人的經營管理參謀;

(2)每月,每季審核各種會計報表和統計報表,寫出財務會計分析報表,送企業法人審閲;

(3)檢查,監督管理各項費用的及時收繳,保證企業資金的正常運轉;

(4)審核控制各項費用的支出,杜絕浪費;

(5)根據行業的具體特點,依據財會管理有關法規,政策,文件,制定財會管理具體制度和操作程序;

(6)組織擬定各項費用標準的預算方案,送企業領導審核,修定;

(7)研究熟悉和實施相關的工商,財會及税務,物價等管理制度,運用法律,行政處分和經濟手段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2、主管會計

(1)向部門經理負責,具體組織好本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種會計憑證和賬務處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時做好各種會計報表,定期公佈費用收繳及使用情況;

(4)負責檢查,審核各下屬的收支賬目,向公司領導及時彙報工作情況;

(5)檢查銀行,庫存現金和資產賬目,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6)按照行業特點和需要,分類計賬;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財會工作。

3、出納

(1)遵守公司員工守則和財務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現金收付,銀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現金,有價證券,銀行支票等;

(3)及時追收企業各種應收款項,保護公司利益不受損失;

(4)編制有關現金收付記賬憑證,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的工作;

(5)及時辦理各項轉賬,現金支票,按月將銀行存款餘額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並交會計作賬。

4、統計員(電腦員)

(1)及時統計,存儲各種費用收付資料,供主管會計參考;

(2)維護好電腦設備,保管好所有資料,對變動資料數據應及時修改並存儲;

(3)及時輸入打印收費通知單,保證費用的按時收繳。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章制度熱門 篇16

第一條為加強會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企業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查賬報告、驗資報告、財務會計制度以及與經營管理和投資者權益有關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會計等各種會計資料。

第三條會計檔案的保存。

財務部應有專人負責保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按順序立卷登記有效。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兩類,具體和保管年限詳見附表。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燬意見,經部門經理審查,總經理批准,報上級有關部門批准後執行。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銷燬清冊,銷燬時應由審計部和財務部有關人員共同參加,並在銷燬單上簽名或蓋章。

第四條會計檔案的借用。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閲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閲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集團內各單位若因公需要查閲會計檔案時,必須經本單位領導批准證明,經財務經理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閲。

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閲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財務經理同意後,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閲,並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閲會計檔人的工作單位、查閲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閲理由。

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複製時,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批准,並限期歸還。

第五條由於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並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第六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總部、下屬全資及控股企業。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章制度熱門 篇17

一、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徵

1、權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組織所設置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説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祕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産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章制度熱門 篇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費用。

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税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範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遵守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明確崗位職責,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製度;

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遵守辦公室日常管理制度,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審閲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章制度熱門 篇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

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説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祕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

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初級經濟師考試:工商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工商企業的概念...工商企業制度的..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公司財務制度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

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公司財務制度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

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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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克萊斯公司,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在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財會機構設置

及財會人員崗位職責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税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可由會計兼任。在沒有專職審計人員之前,審計員可由總經理兼任。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閲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

第十七條、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八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

,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九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監交。

第四章、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二條、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註銷。

第二十三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第五章、現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第二十六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採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七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__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准。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准後提取。

第三十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一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二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三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四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五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六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七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八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九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閲、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七章、處罰辦法

第四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户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制度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一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祕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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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適應公司發展需要,強化總公司及分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工作,健全內部管理機制,保證公司財產的安全,完整,規範企業財務行為,提高經濟效益。根據《會計法》和《企業財務通則》以及公司業務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分公司或辦事處。

第三條 分公司是總公司派出的,代表總公司實施產品推廣和銷售行為的內部組織機構享有相對獨立的市場推廣自主權。

第四條 總公司為整個公司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的中心,承擔辦理企業(含分支機構)設立、章程修訂、合同管理、銷售業務管理、擁有企業經濟活動中的全部債權並承擔經濟活動過程中的相應民事責任。

第五條 分公司負責人(經理)是本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責任人,直接對總公司負完全責任,嚴格執行總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管理制度。

第六條 分公司財務人員由總公司直接任命或委派,是分公司執行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直接管理責任人,對分公司的各項財產負直接管理責任,對分公司一切違規違紀行為享有絕對否決權,並有責任向總公司相關領導彙報。

管 理 目 標

第七條 強化監控力度,簡化核算程序,貫徹執行“收支兩條線”和對公司資金運營實行全過程控制的管理原則。通告全員職責透明度,實行層層責任到人。注重會計隊伍建設,營造公正、廉潔、向上的工作氛圍。

一 般 原 則

第八條 會計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本制度和總公司的銷售管理政策。

第九條 財務管理模式是以實行“資金收支兩條線”,實行對資產全過程運行控制管理為原則、以總公司全面核算為主、分公司輔助核算、數量統計為必要補充的集中核算制。

第十條 會計記賬採用保持與總公司平行記賬的借貸複式記賬和單式序時分類記賬相結合的記賬方法,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

第十一條 會計事項的處理遵循權責發生制的一般原則。

會 計 基 礎 工 作 管 理

第十二條 會計記錄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及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有限憑證為依據,如實的反應公司財務狀況。做到內容真實、數據準確、項目完整、手續齊全、資料可靠。

第十三條 會計記錄必須清晰、便於理解、檢查和使用。

第十四條 原始憑證的規範:

1、 原始憑證內容必須具備: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填制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簽字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2、 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上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不許有填制人員的簽名。

3、 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員的簽字或蓋章:對外開出憑證,必須加蓋公司公章。

4、 一式數聯的的入庫單,出庫單及收據等重要憑證必須套寫,並連續按序號填寫。不能跳頁,若要作廢時,應當註明“作廢”字樣,聯通存根等所有聯次一起保存,不得撕毀,短少。

5、 提高發貨單的客户回籤制度。發貨後,必須索取收貨經辦人員的簽字單。

6、 凡需填寫大寫、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小寫金的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人員簽字證明,把好質量關,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7、 原始憑證不得塗改、挖補。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

銀 行 賬 户 的 管 理

第十五條 銀行賬户的設立:

1. 分公司設立賬户,只能使用總公司指定的賬户,用於分公司貨款的收取及解繳總公司,賬户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

2. 收入賬户只能收入款項,除向總部解繳賬款外,不得支取任何款項。

3. 費用賬户只能用於支取分公司日常所需費用開支,包括零星採購。

倉 庫 管 理 制 度

分公司所有銷售產品的`主要部分由總公司集中採購,其他產品配件等的零星採購可由分公司自行採購,所有采購的實物都必須辦理入庫手續。

第十六條 倉庫單據管理:

一、材料倉使用單據主要有:《入庫單》、《出庫單》、《報廢單》、《退貨單》、《退倉單》,所有材料的進出都要用相關單據來反映流動情況。

1. 《入庫單》:辦理入庫時,首先要取得送貨單位的有效單據作為入庫憑證(如發票,收據,送貨單,採購合同),同時入庫單上要寫明送貨單位,送貨日期,及實物名稱,單價,數量,總金額等相關信息,如生產使用的實物,應該同時註明完整的項目名稱。凡是在外採購的物品,一律都要在倉庫辦理入庫手續後方可使用,包含辦公用品的採購,不同類型的物品應分單入庫(如生產,辦公)

2. 《出庫單》:所有實物辦理入庫後,在領用時必須開具此單,領用時,倉管應在出庫單上寫明項目名稱或用途,領用人,領用日期等相關信息,領用人領取物品時首先應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倉庫才准許辦理出庫單。

3. 《退貨單》:所購物品出現質量問題或是採購數量超計劃時,將物品退還給送貨單位時開具退貨單,同時送貨單位在退貨單上簽字,確認退貨。

4. 《退倉單》:領用人在倉庫領出物品後,因質量問題或者與實際需求不符合時,可以將物品退到倉庫,倉管開具退倉單,經辦人簽字確認退倉。

5. 《報廢單》:一般適用於領用人領用的低值易耗品類,需要換新的時候(如生產用工具,辦公用具),使用報廢單時,經辦人員應事先找品質人員鑑定該物品是否不能在使用,鑑定是否屬於報廢範圍,對於確實不能再使用的物品才准許做報廢處理。

二、成品倉使用單據主要有:《成品入庫單》、《成品出庫單》、《成品調撥單》、《成品退貨單》

1. 《成品入庫單》:所有產品在生產完成後應及時辦理成品入庫,入庫單上應該寫明完整的項目名稱,實物名稱,數量等相關信息。倉管,經辦人在入庫單上簽字,確認入庫。

2. 《成品出庫單》:所有產品在出庫前先辦理出庫單,出庫單上應寫明項目名稱,貨物名稱,數量等相關信息,出庫單上應有倉管,經辦人員的簽字,有必要時可以同時寫上送貨車輛的車牌號,以備查。

3. 《成品調撥單》:主要適用於成品的內部轉移,由當前管理的倉庫轉到其他管理場所,所有成品需要內部轉移時必須開具此單,不能在沒有單據的情況下隨意轉移產成品,調撥單上應寫明調撥的地點,時間及事由,同時必須有倉管及調撥相關人員的簽字。

4. 《成品退貨單》:當成品發到現場,出現質量問題或者人為損壞,客户要求退貨,且無法修復的情況下使用此單,並確定責任歸屬,退貨時應有總經理審批後方可接受退貨,作為退貨處理。

第十七條 倉庫賬務設置及其他要求:

1. 倉庫記賬員必須按公司要求,採用《材料入庫明細表》、《材料出庫明細表》、《材料進銷存彙總表》、《成品入庫明細表》、《成品出庫明細表》、《成品進銷存彙總表》及其他相關附表等完善材料及成品的賬務核算,分公司會計應根據倉庫的各明細賬,進銷存彙總表,對各貨物的總額進行核算。

2. 所有賬表應按月份逐筆登記,明細要求應和各單據的信息一致,包括單據發生日期,發生內容,備註説明,單據編號等信息。所有信息應和單據核對清楚,保證原始數據的準確性,避免錯登,漏登或多登。

3. 分公司倉庫每月末應對倉庫進行盤點,《盤點表》由倉管員填寫並簽字,交財務部會計複核,分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公司會計必須客觀、仔細核對盤點實際庫存與賬面結存,如有不相符的,應及時查明原因,書寫盤點報告和《差異明細表》,經倉管、會計及分公司負責人簽字後,報總公司審查、批准後進行賬務處理。

4. 盤點表是分析盤點差異原因、明確經濟責任和調整賬務記錄的原始憑證,製作一式三份,即倉管員、分公司會計各一份,另一份寄回總公司備案,以備查。

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十八條 資產的定義:

分公司的各項有形資產根據其價值大小、所用年限以及資產取得方式分為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固定資產是指價格在兩千元以上且使用時間超過一年或價格在兩千元以下,但使用時間超過一年的交通工具、辦公用品、通訊設施等資產,包括利用分公司費用等購置的。

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在兩千元以下或單位價值超過兩千元但使用時間不到一年的各種資產。

第十九條 資產分類:

不論固定資產還是低值易耗品,均按以下用途進行分類:

1. 交通工具,指汽車,摩托車等代步工具。

2. 通訊設施,指傳真機,電話機等通訊工具及設施。

3. 辦公設施,指電腦、空調、打印機、複印機、照相機、攝像機、辦公傢俱等。

4. 工具備件,指維修用工具、備件等。

5. 生活設施,指用於員工日常生活的各種生活設施,如冰箱、微波爐等。

6. 其他資產:不屬於以上幾類的其他類型的各種資產。

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

1. 折舊方法:

分公司的各類固定資產均按’“ 平均年限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2. 折舊年限:

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規定公司資產的折舊年限為5年。

3. 資產的變更:

資產變更指固定資產的轉移,變賣,報廢等。所有分公司資產的轉移、變賣、報廢等必須報總公司批准後才能處置。

費 用 的 管 理

第二十一條 費用的定義:

費用是公司進行市場推廣和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總耗費,是總公司獲得最大收益的的總投入,是為加快實現銷售的根本保證。費用管理維繫着公司的生存和發展,分公司負責人對費用支出的真實性、合理性負完全責任,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理的費用直支出直接履行絕對否決權。

第二十二條 費用預算管理:

為了確保分公司資金分佈的合理性,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防止不合理資金的佔用,提高公司各部門的監管能力,可以編制《部門費用預算表》,事先預算出各部門費用,以此作為分公司費用參考依據。

1. 各部門負責人每月25日向財務部提供下月的部門費用預算表。可以是電子檔,財務部以此作為費用參考依據,並於每月30號召開當月各部門費用分析會,討論當月費用的使用情況,以便及時發現問題,更好的完善費用制度。

2. 每月30日, 中山分公司向深圳總公司提交下月費用預算表。中山分公司向總公司提交費用預算後,總公司將以此作為分公司下月費用參考,安排資金計劃。同時,深圳總公司對中山分公司費用使用情況,每月做一次溝通討論,提高費用管理。費用預算表編制的內容(詳見費用預算表-樣表)

第二十三條 分公司費用借支實行備用金管理制度。備用金權限標準

第二十四條 備用金借支程序:

1. 借支人填寫借支單,按規定權限審批後,交費用會計審核簽字,出納拿審核後的借支單支付款項,借支人需在借支單上簽字。

2. 備用金進行實報實銷制,為了及時反映費用發生情況,借支人員每月報銷2次(每月15日和28日),每月每位借支人員在財務部借款餘額不能超過3000元(可根據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超過部分可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或及時提供費用報銷單據後方可再借支款項。

3. 支付備用金後的借支單,由出納收好交由會計做賬務處理,報銷時由出納開具相應報銷金額收據,借支人員不能自留借支單,借支單不予退回,借支人以收據作為個人報銷憑據以備查。

第二十五條 費用報銷類型:

費用報銷按單據類型分為:日常費用報銷、差旅費報銷、實物報銷。報銷人員未分開報銷時,財務有權退回,不予辦理。

1. 用報銷,使用《費用報銷單》,主要適用於日常經營管理期間產生的業務招待費,交通費,通訊費等其他相關費用

2. 差旅費報銷,使用《差旅費報銷單》,主要適用於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

3. 實物報銷,使用《費用報銷單》,主要適用於購買生產,辦公用的材料、配件或設備等。報銷時提供倉庫入庫單及相關購貨單據(主要為發票,收據)

4. 報銷單據都由報銷人自行粘貼並填寫完整,區別費用性質分類粘貼(如交通費,住宿費,通訊費,辦公費,招待費),不能混合粘貼,便於歸類計算和整理。

第二十六條 費用單據粘貼標準:

1. 票據的粘貼範圍應以粘貼單的大小為界,不能超出粘貼單範圍進行粘貼,粘貼時應沿粘貼單的右界從右至左橫向粘貼,覆蓋粘貼的相鄰票據間留一定間隔距離,以保持單據表面平整,便於單據的裝訂存檔。

2. 每筆費用的產生要寫明發生的原因、 具體時間、地點,產生費用涉及到除報銷人以外的人員時,需要同時註明相關人員的名字,費用產生能歸屬到項目的必須寫上完整的項目名稱,對於費用產生原因説明籠統,費用發生時間與發票不符的,不予報銷

3. 費用報銷單的填寫一律不準塗改,尤其是費用金額,否則無效。

第二十七條 審批權限:

1. 申請備用金時,金額3000元以下的,由部門負責人及副總經理審批即可,申請金額在3000元以上的必須由總經理審批。

2. 費用報銷時,報銷單據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核, 確認無誤後交費用會計簽字審核,再給總經理審批,待手續都辦理完整後,出納開出相應報銷金額的收據給報銷人簽字,確認報銷。

第二十八條 費用報銷標準,見《費用報銷制度》。

對 賬 工 作 管 理

第二十九條 財務對賬是檢查分公司會計核算正確信息正確與否的唯一有效方法,是避免公司資產免於侵佔、流失的有力監控手段。分公司應建立財務人員與業務人員聯合對賬的工作制度。

第三十條 出納(會計)對現金、銀行等貨幣資金做到日清月結,月末對現金進行盤點,核對賬賬,賬實是否相符,月末就銀行存款與各開户銀行出具的對賬單進行核對,並對未達賬項進行調整。

第三十一條 會計匯同業務人員不定期對客户的匯款進行核對,加強客户直接匯款總公司的跟蹤。

第三十二條 會計和業務員每月與客户核對一次銷貨往來賬,維護公司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把公司的壞賬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十三條 每月月末,會計將分公司各明細賬與總公司相關賬目資料進行核對,使總公司與分公司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會 計 檔 案 管 理

第三十四條 會計檔案時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會計檔案由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資料組成,其他資料包括客户資料、產品銷售價格表、經濟合同、現金盤點表、存貨固定資產等結存類財產的實地盤點表等。

第三十五條 分公司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歸檔裝訂成冊。在會計月度終了後,由分公司保管滿六個月,期滿之後編造清單移交總公司財務部。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管理制度是分公司財務人員處理日常會計業務的行為準則,本制度解釋權為總公司財務部。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章制度熱門 篇2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費用。

6、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税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範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7、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財務工作

第五條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1、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4、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5、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製度;

6、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2、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3、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4、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3、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4、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5、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6、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7、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2、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3、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4、審閲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5、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6、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

7、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1、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2、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1、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

1、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章制度熱門 篇23

一、目的

根據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關於印發《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的規定,為了加強公司財務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有序存放、方便查閲、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完善財務檔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用於財務部檔案的管理。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制度。三、管理職責

財務部負責檔案的整理、編號、歸檔、調閲、借閲等,對財務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負責,對於應當入庫保管的資料應及時入庫納入管理。

四、會計檔案範圍

包含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四個部分。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彙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固定資產卡片,輔助帳簿,其他會計帳簿;

3、財務報告類: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報表、附表、附註及文字説明,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銀行對帳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以及有關的電子數據和相應軟件資料。

五、會計檔案的管理

1、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會計年度終了後,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會計檔案的整理一般採用“三統一”的辦法,即:分類標準統一、檔案形成統一、管理要求統一,並分門別類按各卷順序編號。

1)、分類標準統一。一般將財務會計資料分成一類賬簿,二類憑證,三類報表,四類文字資料及其他;

2)、檔案形成統一。案冊封面、檔案卡夾、存放櫃和存放序列統一;

3)、管理要求統一。建立財務會計資料檔案簿、會計資料檔案目錄;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報表和文字資料分類立卷,其他零星資料按年度排序彙編裝訂成冊。

2、會計憑證的裝訂

會計憑證每月裝訂一次,按年分月妥善保管歸檔。會計憑證裝訂前應準備的工作:

1)、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數、編號是否齊全;

2)、按憑證彙總日期歸集確定裝訂成冊的本數;

3)、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摺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翻閲保持數字完整;

4)、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檢查附件有否漏缺,如:領料單、入庫單是否隨附齊全;

5)、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的印章是否齊全;

6)、會計憑證裝訂時的要求:

a、裝訂時儘可能縮小所佔部位,使記賬憑證及其附件保持儘可能大的顯露面,以便於事後查閲;

b、憑證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紙用尚好的牛皮紙印製,封面規格略大於所附記賬憑證;

C、裝訂憑證厚度一般為3釐米,裝訂牢固,美觀大方。

7)、會計憑證裝訂後的注意事項:

a、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b、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櫃,並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於調閲。

3、會計賬簿的裝訂

各種會計賬簿年度結賬後,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賬簿應按時整理立卷。賬簿裝訂的基本要求:

1)、首先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賬户是否相符,賬頁數是否齊全,序號排列是否連續;

2)、然後按會計賬簿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户目錄、該賬簿按頁數順序排列的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的順序裝訂,活頁賬簿裝訂要求:

a、保留已使用過的賬頁,將賬頁數填寫齊全,去除空白頁和撤掉賬夾,加上封面、封底,裝訂成冊;

b、多欄式活頁賬、三欄式活頁賬、數量金額式活頁賬等不得混裝,應按同類業務、同類賬頁裝訂在一起。

3)、在賬本的封面上填寫好賬目的種類,編好卷號,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經辦人)簽章;

4)、賬簿裝訂後的其他要求:

a、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錯頁、掉頁的現象;

b、封面應齊全、平整、並註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編號,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分户明細賬;

c、會計賬簿按保管期限分別編制卷號,如總賬、各類明細賬、輔助賬全年按順序編制卷號。

4、會計檔案的移交歸檔

1)、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財務部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

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本會計部門保管一年。期滿之後,由會計部門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部門統一保管;

2)、移交檔案部門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該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部門應當會同財務部和經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5、會計檔案的保管

1)、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共5類(詳見附表一),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2)、會計檔案室的要求:應選擇在乾燥防水的地方,並遠離易燃品堆放地,周圍應備有防火器材;室內應經常保持清潔衞生,以防蟲蛀、防鼠咬;保持通風透光,並有適當的空間、通道和查閲的地方,並防止潮濕;

3)、會計檔案應放在專用的鐵皮檔案櫃裏,按順序碼放整齊,以便查找;

4)、設置歸檔登記簿、檔案目錄登記簿、檔案借閲記簿,嚴防毀壞損失、散失和泄密;

5)、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應當保存打印出來的紙質會計檔案,使用磁盤、光盤等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應報財政局備案。會計電算化檔案保管要注意防盜、防磁等安全措施。

6、會計檔案的借閲

1)、會計檔案為本公司所用,原則上不得借出。本公司人員需要檔案資料,在登記報批後由檔案管理人員陪同翻閲或者複印;

2)、外部借閲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和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辦理借閲手續;由檔案部門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閲、複製、登記制度;

3)、借閲手續:借閲人應認真填寫檔案借閲登記簿,將借閲人姓名、日期、數量、內容、歸期等情況登記清楚;

4)、借閲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畫、標記、拆散原卷冊,也不得塗改抽換、攜帶外出或複製原件(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准後方能攜帶外出或複製原件)。

7、會計檔案的銷燬

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進行銷燬:

1)、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由檔案部門提出銷燬意見,會同財務部門共同鑑定,編制會計檔案銷燬清冊(註明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燬時間等內容),經公司總經理審批簽署意見,報請上級主管單位批准後方可予以銷燬;

2)、銷燬會計檔案時,由檔案部門和財務部共同派員監銷。在銷燬前清點所要銷燬的會計檔案;銷燬後,經辦人應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冊上簽名蓋章;註明“已銷燬”字樣和銷燬日期,以示負責,同時將監銷情況寫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報公司領導,一份歸入檔案備查;

3)、會計檔案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燬,應當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單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4)、在建設期間的會計檔案,不得銷燬。

六、本制度解釋權歸本公司財務部。

公司財務管理檔案規章制度熱門 篇24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税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範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五條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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