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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電腦軟件管理規定(精選15篇)

公司電腦軟件管理規定(精選15篇)

公司電腦軟件管理規定 篇1

1. 目的

公司電腦軟件管理規定(精選15篇)

為規範公司軟件、程序的管理,確保開發、使用、變更等過程得以受控,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範。

2. 適用範圍

本規範適用於公司所有自主開發、外購、客供軟件、程序的管理。(如無特別説明,本規範內“軟件”包含軟件、程序)

3. 軟件分類:

3.1產品源程序:

由研發部軟件開發工程師編寫,實現產品功能的燒錄文件。

3.2 ATE測試軟件及測試程序:

是指由信息技術部負責編寫的配套ATE硬件使用的產品測試軟件平台,及在此平台下針對不同型號產品編寫的測試程序。

3.3 設備應用程序:

是指工程部在設備操作系統下針對不同產品型號編寫的對應程序(ATE除外)。如:打碼程序、貼片程序、SPI檢測程序、AOI檢測程序、分板程序、迴流焊程序、X-Ray測試程序等。

3.4管理應用軟件:

是指企業使用的電子化管理工具或系統平台。如:ERP系統、品質管理系統、SPC系統、生產報表系統、電子看板系統、績效管理系統、項目管理系統等

3.5辦公軟件:Windows、office、Coremail、PDM、AutoCAD、殺毒軟件等。

4、職責定義:

原則上公司各部門均可依據自身需求提出軟件申請,由技術部門進行開發,交由使用部門進行管理,異常無法解決時,可向技術部門尋求技術支援。具體定義如下: 4.1 需求提出部門:依據公司或者部門的實際情況,提出軟件需求申請。軟件需求多由軟件使用部門提出,但也可以由其它部門提出。

4.2使用/管理部門:對提出的申請進行評估,確定需求後向開發部門發起正式申請;在軟件驗收合格後負責日常的管理、維護等;當異常時且無法解決時,及時向開發部門反饋,並要求協助處理。

4.3開發部門:對於使用/管理部門提出的申請進行評估,確定執行方案,並最終完成軟件開發;開發部門也負責後期的技術支援。

4.4監控部門:負責對軟件驗收完成後的使用過程進行監控,確保不出現使用錯誤,維規操作,使用非法軟件及機密軟件外流等。

5.軟件管理規範:

5.1軟件申請、開發、使用管理流程

5.2開發管理

當申請部門提出軟件需求申請後,軟件開發部門技術評審、立項管理、及軟件編寫、完成及後期調試、受控、驗收的過程。詳見《軟件開發管理規範》 5.3命名管理:

軟件命名一般要求具有使用對像、功能説明、版本説明。各軟件命名規則具體如下: 5.31產品源程序:

命各規則:工程代號(客户型號)-版本_年月日.文件格式,

如:22W6006(M040)-A_表示的意思是:客户型號為M040,工程代號22W6006,軟件版本A,生產日期(xx年12月12日),燒錄的軟件格式為SENC。關於產品源程序命名規則詳見《軟件命名規則》

5.32 ATE測試軟件:使用對像+功能説明+版本號,如:飛斯卡爾單片機燒錄軟件V1.0 5.33 ATE測試程序:

命各規則:公司名-----工程代碼-----產品型號-----程序版本-----機器代碼 如:-1204020(M066401)-A-AT 表示:藍微產品M066401ATE測試程序A版。詳見《設備程序編寫命名規範》 5.34 設備應用程序:

命各規則:公司名-----工程代碼-----產品型號-----PCB(A面)----機器代碼 如:-1204020(M066401)-01-J,表示:藍微產品M066401 A面貼片程序。詳見《設備程序編寫命名規範》

5.35管理程應用軟件:軟名+版本號,如:SPC V1.0版。 5.36辦公軟件:軟件名+版本號,如:Excel 20xx版。 5.4受控管理:

軟件在完成試用驗收合格後,需要完成受控,才能給到相應部門進行使用。各軟件的受控要求、受控流程略有不同,具體如下:

5.41產品源程序受控:新編寫的產品源程序及變更的產品源程序均可按照軟件受控(變更)流程進行受控。

5.42 ATE測試軟件及測試程序受控:

4.421 ATE測試軟件受控流程:參照軟件受控(變更)流程進行。

4.422 ATE測試程序:參照軟件受控(變更)流程進行。

5.43設備應用程序受控:

設備應用程序:如打碼軟件、貼片程序、AOI檢測程序、分板程序、迴流焊程序等 不做單獨受控要求,但需要保證與SOP程序各稱、版本保持一致。

5.44 辦公軟件受控:

辦公軟件,一般是外購軟件,以不違返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為前提,不做具體受控要求。 5.5軟件變更:

5.51 4M變更管理:產品源程序、測試軟件變更必須進行4M變更管理。

5.52 軟件升級管理:軟件升級之後,版本號需要有相應的升級;對於未進行版本管理的設備應用程序需要《設備程序變更履歷表》進行記錄,同時舊的軟件必須及時歸檔,不可與新程序同時存在,以確保新程序的唯一正確性。 5.6軟件使用權限:

5.61使用範圍:公司現有軟件僅限公司內部使用,不得私自複製、出售給外部人員使用,一經查實,將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5.62軟件使用權限:未經授權,不得盜用他人權限使用軟件。

5.63限制型軟件使用:不得在公司電腦、設備上傳播、使用病毒軟件、攻擊型軟件或者與工作無關的軟件,如遊戲軟件、視頻軟件等。

6.記錄表格

1.軟件開發管理規範 2.軟件命名規則 3. 軟件受控(變更)流程 4.設備程序編寫命名規範 5. 軟件版本履歷表 6.設備程序變更履歷表

公司電腦軟件管理規定 篇2

為進一步規範政府機關使用正版軟件行為,建立長效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府機關使用正版軟件工作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政府機關使用正版軟件管理辦法》的通知及自治區、銀川市有關軟件正版化工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稱軟件為操作系統軟件、辦公軟件、殺毒軟件。本制度適用本單位全體工作人員。

一、計算機軟件採購制度

1、局機關計算機軟件系統的採購按銀川市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執行。

2、更新、購置軟件應從滿足實際工作需要出發,堅持勤儉節約,從嚴控制,合理配置。應在全面掌握全局軟件資產情況、工作人員人數、配備各類計算機數以及需要更換和採購的軟件數的基礎上,區分操作系統軟件、辦公軟件和殺毒軟件以及國內企業軟件和國外企業軟件,細化軟件配置需求,科學合理地確定軟件配置計劃。

3、採購的商業軟件應嚴格按照採購合同的約定,重點加強對軟件授權證書或許可協議等資料的管理工作,切實維護採購軟件版權的合法性。

4、採購軟件應當對軟件互相兼容、授權方式、信息安全、升級等售後服務提出具體要求,注意加強軟硬件採購的銜接,確保採購的計算機辦公設備符合預裝正版軟件的要求。

5、對採購的產品,由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員負責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由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員進行系統調試、加密、設置使用權限,編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檔案,並做好與使用人的交接。

二、計算機軟件日常管理制度

1、本局計算機辦公設備及系統必須使用正版軟件,禁止使用未經授權和未經軟件產業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軟件。

2、各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在計算機辦公設備及系統中安裝或卸載軟件。

3、我局一把手是使用正版軟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負領導責任,信息系統管理員負具體責任。使用人員負直接責任。

4、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員經局機關任命,並由熟悉計算機的個人擔任,在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管理方面接受局領導的直接領導。

5、每一個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人都是計算機安全員,計算機安全員負責本人在用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正確使用、日常使用維護,發現故障、異常時及時向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員報告;

6、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員負責局機關:1.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制度、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2.計算機信息系統檔案的建立、健全,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情況的檢查;3.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日常維護(包括信息資料備份,病毒防護、系統安裝、升級、故障維修、安全事故處理或上報等);4.計算機信息系統與外部單位的溝通、協調(包括計算機信息系統相關產品的採購、安裝、驗收及信息交換等);5.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人員的技術培訓和指導。

7、管理員每年要在11月底前對本局使用正版軟件情況及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總結,形成年度報告,並將年度報告材料報送市級軟件正版化主管部門。

三、計算機軟件資產管理制度

1、為規範和加強我局軟件資產的管理,維護軟件資產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提高軟件資產的使用效益,按照的要求,以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軟件資產屬於國有資產管理範圍,應當納入本單位資產管理體系,確保軟件資產的安全完整。

3、局辦公室是本單位軟件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承擔軟件資產的配置、使用、處置審批管理,並指導、監督我局軟件資產的管理工作,對軟件資產實行綜合管理。

4、各科(處)室應增強保護知識產權意識,嚴格執行軟件正版化的有關規定,使用正版軟件,從源頭上杜絕盜版侵權軟件使用行為。

5、所有能夠證明軟件合法性的證書及文件,包括授權證書、載體、填妥的登記證及其他證明文件等,應集中存放和保管。

6、各科(處)室應加強軟件資產登記、領用、維護、保管等內部管理。

7、軟件資產處置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堅持優先整合利用。以授權形式購置的軟件資產到期後,應當停止使用,並及時辦理處置手續。

8、每年結合單位固定資產盤點,對軟件資產情況進行清查,確保所使用的全部軟件均為合法軟件並登記入賬。

四、計算機軟件管理責任追究制度

1、局辦公室每半年對各單位、各(處)室計算機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巡查或抽查。

2、定期檢查計算機網絡信息系統運行是否正常,網絡系統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操作員對業務操作是否熟練等。

3、及時檢查計算機是否定期清潔設備,計算機室內環境清潔情況。

4、定期進行培訓,提高計算機使用人員對計算機是否有病毒,是否正確安裝、使用殺毒軟件,操作員是否具有防範病毒意識。

5、定期檢查計算機是否安裝、使用與工作無關的軟件和遊戲。

6、對隨意下載、安裝、使用非正式授權軟件的工作人員進行通報批評。

7、因使用盜版軟件引起糾紛和訴訟、損害國家機關形象,造成不良影響、致使單位承擔法律責任的,按“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追究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同時追究領導和管理人員的行政責任。

公司電腦軟件管理規定 篇3

為維護公司網絡的正常運行,保證各位夥伴正常工作,現對公司電腦軟件的安裝使用統一規定如下:

一、 可安裝軟件

1. 殺毒軟件:360殺毒、NOD32、可牛、windows清理助手(常見專殺工具:ewido, 360木馬專殺)

2. 郵件軟件:Foxmail、koomail、outlook

3. 辦公軟件:Office

4. 圖片預覽軟件:ACDsee

5. 壓縮軟件:winrar

6. 音樂播放器:winamp、千千靜聽、百度MP3

7. 錄音系統客户端、訊通

8. 聊天工具:MSN 、QQ(申請審批通過才能安裝)

9. 打印機、掃描儀匹配軟件(僅適用於人力資源管理中心)

10.設計、開發相關軟件(僅適用於技術中心)

二、 禁用軟件

BT、Kugoo、QQ音樂、QQ軟件管理、PP、PPS、快播、迅雷、電子驢、快車、超級旋風、各類遊戲、IE插件等。

三、 軟件安裝注意事項

1. 所有夥伴不得安裝禁用軟件;

2. 如因工作需要,需使用超出可安裝範圍的軟件,需提交申請單由中心負責人簽字再由技術支持鑑定是否可安裝,方可進行安裝使用;

3. 需使用的任何一款軟件皆可從共享庫獲取,夥伴不得擅自下載,如共享庫無此軟件,由技術支持統一下載並存到共享庫。

四、 電腦上工作不需要的軟件來源及避免

1. 目前很多軟件安裝時都自帶插件,為避免安裝插件後電腦運行緩慢,安裝時一般會有提示是否要安裝插件,將對應的插件的勾去掉,將不會安裝插件。

2. 上了某些網站後,被提示安裝或被強制惡意安裝了某些插件,如有提示,請根據提示,不要安裝,如無提示,請及時刪除插件並不得上此類惡意網站。

3. 系統重裝後會被安裝了一些系統自帶的工作不需要的軟件。

如已被安裝相應工作不需要的插件或軟件,請及時刪除。可使用360安全衞士進行卸載清除。

五、 使用軟件及獲取地址

軟件地址:ftp:資料共享庫軟件系統工具殺毒軟件

六、 抽查標準

技術支持將每月進行至少一次抽查,每次抽查10台以上電腦:

1. 是否有安裝禁用軟件;

2. 是否安裝與工作無關的軟件或插件。

七、 過失界定:參照事業手冊相關規定(自帶筆記本安裝軟件不受發文規定限制,但在工作時間不得運行禁用軟件)。

八、 本規定執行期限:本規定於xx年3月1日至xx年2月28日期間執行,期間如做調整,呈交CEO審批。

公司電腦軟件管理規定 篇4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計算機軟件使用的管理,保障信息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關於印發〈關於推進企業使用正版軟件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的工作人員在工作場所和公務活動中使用、購置和日常管理計算機軟件的行為。

第三條 公司將不定期公佈在公司內取得合法授權的計算機軟件。

第四條 各單位應當制定計算機軟件內部管理制度,加強計算機軟件購置、安裝、保管、使用、升級、版權保護、廢棄等工作,確保本單位工作人員在工作場所和公務活動使用的計算機軟件均應具有合法授權。

第五條 各單位應設立計算機軟件管理台帳,對每套計算機軟件進行登記。登記的內容包括:計算機軟件名稱和版本、來源類型、許可證(授權書)編號、有效期、供貨商、價格、購買日期、安裝情況等。

第六條 各單位應當妥善保存計算機軟件介質、説明書、使用許可證(或合同)等相關資料。

第七條 各單位或其工作人員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一)擅自複製和銷售計算機軟件產品的複製品;

(二)在購買計算機時,要求或者默許銷售商安裝非正版計算機軟件;

(三)超越授權使用許可,擴大使用範圍;

(四)未經授權把計算機軟件放在網上供他人下載;

(五)明知是未經授權的計算機軟件而從網上下載;

(六)故意規避或者破壞軟件著作權人為保護其著作權而採用的技術措施;

(七)故意刪除或者改變計算機軟件權利管理信息;

(八)在單位計算機上擅自安裝與工作無關和未經合法授權使用的計算機軟件;

(九)在重大信息系統中使用未經測評或者有關部門依法認可的計算機軟件。

第八條 各單位或工作人員一經發現其計算機上安裝非正版計算機軟件的,應當立即予以刪除;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承擔。

第九條 公司信息化領導小組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計算機軟件管理工作。

第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公司電腦軟件管理規定 篇5

為規範學校食堂管理,給就餐教職工和學生創造一個安全、衞生、優美、舒適的就餐環境,貫徹落實好中央八項規定,加強“四風”整治。經20xx年5月8日校長辦公會決定意見,以及20xx年9月9日教師會意見。特制定本辦法。

一、就餐管理

1、用餐時間:

早餐:6:30——7:30 午餐:11:15——11:40 晚餐:17:30——18:00 教職工和學生應按時就餐,禁止無故提前或延後就餐。如有需要應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員,否則,用餐時間以外,食堂不提供用餐。

2、就餐人員應文明就餐,不準隨地吐痰,不大聲喧譁並自覺保持食堂,餐桌,餐廳及周邊環境的衞生清潔,吃剩的飯菜自覺清理乾淨倒入垃圾桶內。就餐人員應按照自己的飯量盛飯,避免造成浪費。教職工和學生用餐後必須將自己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位置。

3、嚴禁私自帶領校外無關人員到食堂就餐,如工作需要,報學校領導批准後提前通知食堂管理人員方可就餐;如是教職工親屬需在食堂就餐的,由帶領的教職工繳納就餐費用。

4、任何人不許私自從學校食堂帶走飯、菜、米、面、餐具等物品。

5、就餐的教教職工應先在就餐簽字冊上簽字認可,再領取餐具就餐。

6、就餐人員對伙食有任何意見或建議均可向主管人員反應。大家羣策羣力,共同搞好食堂建設。

二、就餐人員伙食費繳納及管理

1、教職工日常(星期日下午至星期五上午)就餐。教師應按學校規定輪流在教室陪餐,其餘在職教師和教師家屬、親屬在食堂就餐。學校聘請的食堂工勤人員、學生宿舍管理員、代課教師、校園保安、因工作需要來學校辦事人員就餐費用由學校列預外收入經費中支付,其餘就餐人員自行負擔就餐費用。

2、工作就餐。學校開展大、小型活動需要安排工作餐的和學校因公來客需要安排接待的,由組織部門或分管領導報學校辦公室,校辦公室請示領導批准,

由辦公室通知食堂管理人員按規定標準安排,就餐結束後由經辦人員和就餐人員在就餐登記表上簽字認可備案;費用列學校生活費支付。

3、就餐繳費標準:早餐:自繳費用的成年人和中、國小生統一按3元/人收取,幼兒園學生按2元/人收取;中餐:教師親屬非子女成年人和中國小生在食堂就餐的按每餐4元/人收取,幼兒園學生按2元收取。晚餐:本校正式教師(含特崗)及其家屬、親屬每餐按5元/人收取,教職工子女親屬在就讀國中以上的按每餐5元/人收取,在就讀國小的按每餐4元/人收取,幼兒園學生每餐按2元/人收取。教師教職工就餐時由學校值周領導記錄備案或在就餐登記表上簽字,學校每個月公佈一次,每個月財務處從就餐教職工工資中扣繳入到學校食堂生活費帳上,並按期公示使用情況。

4、食堂工作人員應樹立全心全意為教師和學生服務的思想,講究職業道德,認真負責,用心調劑伙食,避免無為浪費,做到進菜質優價廉,飯菜可口衞生,葷素搭配合理,營養調劑均衡。並確保採購肉菜食品的質量與安全。讓就餐師生有安全可靠的飲食健康保證。

5、堅持實物驗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結,賬物相符。每週公佈食堂伙食賬目,做到公開透明。

6、加強廚房及炊具、灶具的維護保養,始終保持廚房及各類炊(灶)具的清潔衞生,延長其使用壽命。

7、加強防火、防盜、防毒。自覺養成用後隨手斷開用電設備電源的良好習慣,防止操作失誤出現意外和造成損失。積極為就餐師生創造優美、綠色、乾淨、衞生、安全放心的就餐環境。

公司電腦軟件管理規定 篇6

第一條 為加強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上下班按規定實行打卡考勤方法。

第三條 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

第四條 前台文員負責登記管理及考勤記錄下載:前台文員在次月1-3日前從考

第五條 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3天以內的(含3天),由主管部門

第六條 員工請假到國外(含港、澳、台地區)旅遊、探親、訪友,一律需報總

第七條 早上遲到時間在5分鐘以內的,根據月考勤記錄,分不同情況處理:

遲到2次以內的,遲到記錄為0;遲到3次以上的,每3次計為1次,餘數去掉。

早上遲到時間超過5分鐘的,按遲到處理。

早上遲到時間超過半個小時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處理。

第八條 曠工半天的,扣發一天工資;曠工1—2天的,每天扣發2天工資和獎金;

連續曠工3天至5天的,扣發半個月的工資和獎金;連續曠工6天至10天的,扣發1個月的工資和獎金。對曠工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連續曠工10天以上或年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按規定予以除名等處分。

第九條 上班時間禁止外出辦私事、飲茶、或未經批准接待親友,違反者當天按

第十條 遲到、早退按月累計,每達3次,按曠工1天處理。

第十一條 員工按國家規定享受公休假、探產假、婚假、產育假、節育手術假

1、病假在1個月以上2個月以內的按下列標準發放(按現行工資標準計算):1年工齡(指進入本公司工作後的工齡,以下同)的發60%,2年工齡發70%,3年工齡發80%,4年工齡發90%,5年工齡發100%。

2、病假超過2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放:1年工齡發50%,2年工齡發60%,3年工齡發70%,4年工齡發80%,5年工齡發90%。

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給:工齡不滿5年的發50%,工齡5年以上的發80%。

第十三條 公司經總經理批准、決定節假日加班工作的,加班1日增發給1日

工資或安排補休1日;加夜班的,3個夜班按1日計。

第十四條 員工的考勤情況,由行政部和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

本考勤制度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總經理:

東莞市龍日實業投資有限公司行政部

200xx2月26日

公司電腦軟件管理規定 篇7

一、總 則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時間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夏季作息時間)。

三、工作制

1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四、考勤範圍

1、公司除總裁外,其他所有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裁批准。

五、考勤辦法

1、 採用考勤機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除總裁之外的其他員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為兩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飯不用打卡,打卡前請仔細核對姓名,以免打錯。由前台文員負責監督,當打卡機出問題時應及時向人事部反映。

3、 員工不得代人或委託他人打卡,違者雙方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前台文員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4、 員工忘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説明情況,由部門主管開據證明交人事部處理,並留存説明記錄。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5、 員工外勤需認真填寫外勤表,並由相關部門簽字,如下班前不能回來者,臨走時打下卡。

6、 外勤表由各部門的經理在人事部領取並保存,每月1號將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對。如有遺失,由各部經理負責。

7、 每月最後一天下班後,人事部需將下月的考勤卡準備好放前台桌面,並在次日早上將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後將卡放入相應的位置。

8、 考勤設置種類:

(1) 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2) 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3) 曠工。無故缺勤。

(4) 出差。(5) 外勤。在外辦事。(6) 調休。

六、考勤統計及評價

1、人事部責收集各部門上交的外勤表,並做好工資預算表,然後將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財務核對建檔。

2、考勤計分辦法。

A: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C: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D: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四級:

優: 85分以上;良: 85~75分;中: 75~65分;差: 65分以下。

3、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七、附 則

公司總裁辦公室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其他未盡事宜經公司總裁批准後擇時頒行。

公司電腦軟件管理規定 篇8

公司全體員工:

為進一步加強對公司食堂的管理,給職工營造一個温馨、衞生、整潔的就餐環境,保證職工安全衞生就餐,公司重新對食堂進行裝修佈置,現決定於201*年*月*日起正式營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食堂管理

食堂實行公司與職工共同監督的管理機制,由總裁辦代表公司負責對餐廳的監督工作,同時廣大職工有權就餐廳的經營、服務等方面問題提出建議、意見及投訴。

二、 用餐時間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實際,用餐時間安排如下:

午餐:11:30—12:00

晚餐:17:30—18:00

各部門員工要嚴格遵守用餐時間規定,嚴禁提前用餐。

三、 用餐須知

1、食堂工作人員不準提前開飯,必須到下班時間後方可開飯。

2、打飯必須自覺排隊,任何人不允許插空或讓人替打。

3、員工應自覺保持食堂衞生,不準隨意在桌上或地上潑水、倒飯、亂扔贓物等。

4、伙房內,閒人不準進入。

5、食堂餐具必須保持清潔,應經常刷洗、消毒。

6、嚴禁出售變質飯菜,必須保證飯菜的質量、數量及價格。

7、食堂工作人員應保持個人衞生,開飯前要勤洗手。

8、食堂剩餘飯菜若不變質,可以出售,但價格必須減少,且向員工説明。

9、員工用餐結束後,應自覺將餐盤拿到門口,將剩餘飯菜倒入垃圾桶,餐 具按指定位置擺放。

10、食堂的一切設備、食具有登記,有帳目,不貪小便宜,對放置在公共場所內的任何物件(公家或個人),不得隨便搬動或拿作它用。對無故損壞各類設備、食具者,要照價賠償。

11、餐廳衞生人人有責,以上十條規定,若有違反視情況嚴重性予以10—100元罰款,對於揭發,經調查情況屬實的,予以嘉獎10—100元。

本規定由頒佈之日起施行,公司總裁辦對員工食堂進行直接管理,為員工提供無質量問題的伙食,對員工食堂的人員和環境衞生進行管理,維護員工食堂正常的用餐秩序。

公司電腦軟件管理規定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車輛維修與保養管理,確保車輛維修保養的及時、經濟、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機關公務車輛及公司屬單位工作用車和工具車。

第三條 車輛維修與保養實行統一管理,定點維修與保養。定點廠家從採購的廠家中擇優選定兩家。

第四條 後勤負責公司車輛維修與保養管理。

第二章 崗位職責

第五條 駕駛員職責

(一)日常檢查、保養、維護,確保車輛安全駕駛;

(二)定期對車輛進行清洗,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三)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

(四)車輛需要維修與保養的,提出維修與保養申請,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

(五)負責車輛年檢。

第六條 車隊長職責

(一)協助後勤對公司車輛實施統一管理;

(二)對需要維修與保養的車輛,從技術上對維修與保養項目把關,確定維修與保養項目。

(三)負責與組織大修車輛的出廠驗收(大修指單次維修與保養費用在5000元以上的維修與保養)。

第七條 後勤專責職責

(一)組織監察室、車隊長每年確定兩家維修與保養廠家;

(二)負責車輛使用費用的初審與登記;

(三)會同車隊長對車輛維修與保養項目詢價,提出建議,按程序報公司審批。

第三章 維修與保養

第八條 車輛維修與保養按照“先申請批准後維修”的原則進行。未批准同意的,駕駛員不能擅自對車輛進行維修與保養。

第九條 車輛維修保養程序

(一)駕駛員提出維修或保養報告,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

(二)車隊長對車輛維修保養項目進行現場核實,確定維修與保養項目,並簽署意見;

(三)後勤專責會同車隊長一道對車輛維修保養項目詢價,按照質優價廉的原則,提出維修保養廠家與維修保養金額的初步建議;

(四)經車輛使用領導簽字後報分管領導審批;詢價金額超過5000元的,報總經理審批。

(五)駕駛員持《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到定點廠家維修或保養;

(六)車輛維修或保養完畢,駕駛員驗收合格後,對所用材料、工時費等在維修清單上予以簽字確認,更換的零配件交車隊長查驗並登記保管。屬大修的,還需車隊長簽字。

第十條 車輛在維修或保養過程中,遇到超出《車輛維修保養申請》確定的維修範圍的,駕駛員應及時按車輛維修保養程序的規定辦理報修審批手續。

第十一條 車輛在外出途中或異地發生故障等特殊情況下需維修或更換零配件的,應及時通知後勤,經分管領導同意後方可進行維修。返回單位後,駕駛員應按程序補辦手續。

第十二條 車輛原則上每5000公里保養一次,每30000公里更換輪胎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第四章 費用報銷

第十三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費用不予報銷:

(一)未申請或申請但未獲批准同意,對車輛維修與保養的;

(二)更換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三)超出《車輛維修保養申請》確定的維修範圍的;

(四)未在定點廠家維修與保養的;

(五)其它違反規定的情形。

第十四條 在車輛維修與保養費用報銷時,後勤專責要認真核對經車隊長核籤的《車輛維修保養申請》與維修清單上的維修與保養項目。核對無誤後,按照財務管理規定進行報銷。

第十五條 車輛維修與保養費用原則上每季度報銷一次。

第十六條 駕駛員違反駕駛規定或其它有關規定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負責。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條 車輛加油卡管理實行“總卡統管、一車一卡、現場簽字”原則。非特殊情況,嚴禁未通過油卡直接為車輛加油。

第十八條 公務用車相對固定到班子成員,科室工作用車隨對應的分管領導,特殊情況用車由後勤調配。因工作需要交換用車的,須在後勤登記備案,原則上由固定到該車輛的專職駕駛員駕駛,其費用與里程登記在用車領導名下。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制度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公司電腦軟件管理規定 篇10

學校為每個教室配備了空調,改善了我校教學環境。為保證節能與安全,更合理、有效使用空調,特制訂如下教室空調使用規定:

一、空調作為學校固定資產,空調所在班級班主任為空調管理責任人,要加強對學生愛護公物的教育,切實負起管理責任。班主任根據實物清點,然後簽名,一式兩份,一份上牆,一份上交總務處。

二、學區對本學區班級使用空調情況列入每日常規檢查,並有相關情況記錄,列入班級考核。

三、如遇教室調整和班級變更時,各班應聽從統一調度,並做好交接時的檢查工作,分清破損原因及責任歸屬。

四、總務處每學期對班級空調進行期初、期中、期末三次定期安全檢查,根據《校產管理制度》和《賠償考核細則》定損。

五、班級要指定空調管理員,負責日常管理和開關機。

六、空調在連續兩天氣温超過二十八度,當天氣温超過二十八度以上可以開機且製冷温度不能低於25度。空調在氣温低於零度時,可以啟用,且制熱温度不能超過18度。

七、切忌在開窗、開門情況下連續使用空調,否則將損壞空調壓縮機。不要長時間運行空調,應適時停機開窗換氣,保持教室空氣清新。

八、嚴禁擅自移動空調內機,不得在空調邊打鬧推攘,擅自移動空調內機或搖動空調內機將破壞空調銅管及其他設備,造成空調損壞。空調人為損壞的,由損壞人賠償。

九、嚴禁擅自插拔電源插頭!嚴禁使用電源插座作其他用途取電!

十、愛護空調,不得頻繁開關機,不得頻繁翻動出風口風葉。

十一、嚴禁攀爬空調外機,嚴禁在空調內外機上擺放任何物品。

十二、不得在空調內外機上亂塗亂寫,隨意張貼,保持空調本身及周邊的清潔衞生。

十三、及時關好窗門,做好防水防雨工作。

十四、如發現故障,不要自己處理,馬上報告老師,及時填寫報修單聯繫總務處。

十五、德育處將對空調使用情況進行日常檢查,並納入學區、班級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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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響應市政府、總公司節約用電號召,貫徹勤儉節約、節能減排、安全使用原則,更好地為廣大職工提供良好的辦公環境,為切實加強我司辦公室空調用電管理,確保我公司空調安全運行,現制定辦公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如下:

第一,使用空調時,應先關閉門窗,不能在開空調的室內吸煙,如需通風換氣要先關閉空調。下班要提前15分鐘關閉空調,長時間(20分鐘以上)離開時,要關閉空調,以便節能和保證減排效果。

第二,辦公室在使用空調時根據氣象台温度預報結果,在夏季室外最高氣温達到33度以上,方可開啟空調。一般情況下不準開啟空調。

第三,為做到節能降耗,要求夏季空調設置在26度以上,以免空調長時間工作,壓縮機發熱,發燙,影響正常使用。

第四,由於空調的使用和開啟不當,造成空調損壞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要追究使用者責任。

第五,夏季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遇上節假日,應拔去空調插頭。

第六,空調施行“專人負責制”,行政部經理為空調使用責任人,主要負責掌握空調的使用時間,管理所屬空調的正確使用方法,避免人為損壞,以保證空調能發揮其應有作用。

第七,全體職工必須增強節約用電、安全用電意識。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及電源開關,不得隨意在空調線路上亂接線。

第八,當空調出現故障時,要及時報修,由電工上門檢修,是人為原因損壞,要照價賠償;是質量原因,及時聯繫空調維修部維修。

第九,公司不定期、不定時對空調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違反上述規定或故意損壞的,對當事人嚴肅處理,並對部門進行通報和經濟處罰。

x公司

日期

公司電腦軟件管理規定 篇12

一、交接班的一般規定:

1、為明確職責,交接班時,雙方應履行交接手續,在按規定的項目逐項交接清楚後,交接人員先在交接班記錄表上簽名,然後接班人依次簽名,從此時起,公司的全部運行工作,由接班人員負責。交班負責人才能帶領全值人員離開崗位。

2、接班人員應提前10-15分鐘到達,看閲交接班記錄表,瞭解有關運行工作事項,然後準時開始正式進行交接班工作。如果遇有特殊情況,可以延遲時間進行交接班。

3、值班人員必須遵照規定的輪值表值班,未經領導同意不得私自調班。交接禁止使用電話等通訊方式或途中進行信用交接班。接班人員未到崗位,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4、交接班手續未結束前,一切工作應由交班人員負責。如在交接班時發生事故,應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交班人員可要求及指揮接班人員協助處理。

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交接:

1、 交接班的準備工作尚未就緒時;

2、 發生事故待處理、未經領導同意下班的,或事故正在處理中需當班人在場時;

3、接班人員有酗酒或其他神志不清現象的;

4、交班人員未經正式交接班手續,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5、交接班時發生事故與異常,應停止交接班。並由交班人員處理,接班人員在交班值班長指揮下協助處理工作。

三、凡交接班手續不全或疏忽大意,在本崗位範圍內發生異常情況,又無法分清責任的由發現時的當班人員負責,並承擔相當責任。

四、交接班注意事項:

1、交班工作必須做到“五清”、“四交接”:

“五清”即:看清、講清、問清、查清、點清。

“四交接”即:崗位交接、記錄交接、現場交接、實物交接。 崗位交接:交接班雙方均應在同一崗位,面對面進行交接。 記錄交接:指交班人與接班人,將所有值班情況面對面交接。

現場交接:指現場將所有公司及辦公設備,在現場交接清楚。 實物交接:指具體物件如文件通知、工具用具、辦公等物件。

2、接班人員聽取交班人彙報結束後,對彙報不夠清楚之處發問。經説明無誤後進行對口檢查。交班人員應陪同接班人員按照規定分工到現場進行交接巡視,對變動設備情況和新發現的設備缺陷,嚴重缺陷到現場交待清楚。

3、交接班的內容一律以記錄和現場交接清楚為準,凡遺漏應交待的事情,由交班者負責;凡未接清楚聽明白的事項,由接班者負責;交接班雙方都沒有履行交接手續的內容,雙方都應負責。

4、在交接班過程中,需要進行的重要操作,異常運行和事故處理,仍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必要時可要求接班人員協助工作,待事故處理或操作結束或告一段落後,繼續交接班。

公司電腦軟件管理規定 篇13

根據國家建設部《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理》的有關內容,為切實維護大部分業主(住户)的利益,把社區建設成安全、文明、優雅的小區,特制定本規定:

一、小區內所有業主(住户)均無權私自在過道、綠化帶、外牆壁和其它場地設立廣告牌。

二、所有商鋪招牌只能在商鋪內或自己門面外牆懸掛、張貼。

三、任何業主(單位)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懸掛、張貼任何招牌及廣告。

四、佔用樓宇走道、牆面、天台做公司招牌、廣告的單位,需向管理處申請,在不影響消防、安全及小區環境美觀的前提下,管理處給予批准,並且設置人或單位應按照《深圳經濟特區户外廣告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五、經業委會同意在公共通道設置公司招牌等的單位,應向管理處交納一定數額的場地使用費,用以補充小區的管理服務費。

六、凡違反以上規定者,按照違章裝修處理,除令其拆除、撤消、修補破損、恢復原狀外,還報告政府主管部門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

公司電腦軟件管理規定 篇14

1 總則

1.1 目的

為加強夜間值班管理,明確崗位職責,規範值班員工和司機的行為,制定本規定。

1.2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天山房地產公司及所屬各公司。

2 值班人員安排

2.1 值班人員範圍包括總裁助理、總經理助理、行政部門領導及以下的在崗正式男性員工。

2.2 每月29日前由房地產公司總部人力資源部提供在崗員工名單給總裁辦公室;各公司辦公室提供在崗員工名單,辦公室依次排序,列出下月值班表,保證值班秩序的公平、公正。

2.3 辦公室每月30日前將次月值班表送值班室,值班人員按照值班表自覺值班,辦公室不再另行通知;如夜間值班人員值班時間有變化,辦公室人員負責提前一天通知該值班人員。

2.4 因身體健康等原因不能值班的,經董事長批准可以不值班。

3 員工夜間值班要求

3.1 值班時間:從每晚7:00開始至次日早7:00

3.2 值班地點:房地產公司總部值班室,各公司值班室。

3.3 值班人員:管理人員一名(以下稱值班長),司機一名(以下稱值班司機)。

3.4 值班長職責

3.4.1 以公司值班長身份管理公司值班期間一切事務,總部值班長的上一級領導有權檢查值班長值班情況,各公司總經理有權檢查本公司值班長值班情況;

3.4.2 負責值班長所在公司辦公設施的消防、安全、保衞等工作,定時巡視、檢查,確保門窗、電燈、水龍頭、空調等已關閉,無外單位人員留宿,保安在崗值班;

3.4.3 負責客户投訴事務及應急突發事件處理;

3.4.4 負責公司事務的上呈下達;

3.4.5 負責值班期間來客的登記、接待工作,來電的接聽、公司規定範圍內的解答工作,對解答不清的須及時向對方提供準確的電話號碼或及時向有關領導請示後解答;

3.4.6 負責管理好值班司機和值班用車; 3.4.7 填寫值班記錄表(見附件);

3.4.8 負責公司副總經理以上級別領導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3.5 值班司機職責

3.5.1 按照值班長的要求和公司有關規定,隨同公司人員夜間外出辦理公司事務; 3.5.2 負責值班長安排的符合公司規定的臨時性工作。

4 值班要求與罰則

4.1 公司人力資源部或分公司辦公室未按時、依序提供在崗員工名單,處罰負責人50元。

4.2 辦公室未按時、依序列出次月值班表,處罰辦公室負責人50元。辦公室負責人、總部值班長的上一級領導、各公司總經理不定期對值班人員的值班紀律進行檢查,發現違紀行為及時處理,違者處罰相關負責人50-100元。 4.3 值班長與值班司機

4.3.1 值班長值班時上下班必須打卡,未打卡按曠工處理。

4.3.2 值班長要填寫《值班記錄表》,對未填寫值班記錄表的,處罰值班長20元。 4.3.3 值班長與值班司機在值班前及值班期間不準喝酒,違者處罰責任人50元。 4.3.4 值班長、值班司機不能按時值班時,需主動提前與次日值班人員協商替班,報辦公室批准後方可替班。無故不值班又未安排替班的,處罰責任人50-100元,值班人員往後順延一位。

4.3.5 值班長、值班司機必須提前5分鐘到崗,違者處罰30元。 4.2.6 值班長、值班司機嚴禁值班期間脱離崗位,違者處罰50-100元。 4.3.7 值班長、值班司機嚴禁在值班期間辦私事,違者處罰50-100元。 4.3.8 值班長、值班司機未履行職責的,違者處罰50-100元。

4.3.9 值班長在值班期間必須妥善保管公司物品,值班期間公司物品如有損壞的,責任人必須照價賠償,無責任人的,由值班長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3.10 值班司機必須服從值班長符合公司規定的管理、安排、指揮,經值班長同意後方可出車,不得私自出車,違者處罰50-100元。

4.3.11 值班司機值班前須將車加滿油,調試好車輛,嚴禁以任何理由拒絕出車或刁難乘車人,違者處罰50-100元,情節嚴重者調離司機崗位直至辭退。 4.4 值班車輛

4.4.1 嚴禁值班長、值班司機利用夜間值班時間私用車輛,違者處罰責任人50-100元。

4.4.2 在下午下班後召開各類工作會議,由辦公室提前安排好車輛,值班長要主動地提供服務,違者處罰值班長50-100元。

4.4.3 由於工作原因,在晚上九點以後下班的員工,經辦公室負責人與當日值班長同意後,可以用值班車輛送當事員工回家,違者處罰值班長50元。

4.4.4 在值班期間,多項工作需用車時,值班長要本着急事急辦的原則,調度好車輛,妥善處理好各項工作,違者處罰值班長50-100元。

4.4.5 為了使值班長能在值班期間滿足值班用車的需要,各部門在下午下班前確知晚上需用公司車輛工作時,該部門經理要提前報主管領導協調解決,並辦理好相關車輛的交接手續,違者處罰當事部門經理50-100元。

4.4.6 任何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夜間值班期間私借公司車輛外出辦事,違者處罰雙方當事人50-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5 附則

5.1 本規定由總裁辦公室制定並負責解釋。 5.2 本規定自董事長批准之日起實施。

二0xx年七月十四日

公司電腦軟件管理規定 篇15

一、各部門須指定專人到財務部辦理支票領用和經費開支報銷業務。對外結算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支票支付。

二、領用支票時,須事先辦理用款申請或購置計劃,根據相應批示由總經理、總會計師、分管領導、財務部長簽字後到財務部領用支票。

三、領用支票時,領用人須登記領用日期、支票號碼、款項用途、用款限額等項目並簽字。財會人員在簽發支票時,須填寫簽發日期、收款單位、用途、大小寫金額;遇特殊情況的,仍必須填寫簽發日期、用途和經費限額。

四、禁止攜帶空白支票外出採購物資。確因採購地點不明、價格不清或其他特殊情況需攜帶空白支票時,必須經部門正職負責人批准後,報財務部部長審批。

五、支票必須在規定的支付限額內使用。遇到特殊情況支付額超過規定的支付限額時,必須事先報知財務部,並報經有關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使用。

六、支票開好後,領用人必須將存根數字和支票票面數字核對相符;支票存根必須按規定填寫收款單位名稱、金額、款項用途。

七、領用人須按規定及時索取相關票據,並報請有關領導審批,在規定的時間內與支票存根一併到財務部報銷清賬。

八、逾期未支付、丟失、未使用的支票,須在確認相關事實的當日及時報知財務部,並及時辦理更換、掛失、收回等相關手續,避免造成財產損失。

九、領用支票人員必須對所領用支票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毀,支票不得塗改。因使用不當造成財產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根據情況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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