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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年終績效考核表年度員工績效考評表(精選4篇)

員工年終績效考核表年度員工績效考評表(精選4篇)

員工年終績效考核表年度員工績效考評表 篇1

第一條: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及年中、年終考核等四種。

員工年終績效考核表年度員工績效考評表(精選4篇)

1、試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劃規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三個月。試用三個月後應參加 試用人 員考核,由試用單位主管負責考核。如試用單位認為有必要延長試用時光或改派其他單位試 用 亦或解僱,應附試用考核表,註明具體事實情節,呈報經理或主任核准。延長試用,不得超過三個月。考核人員應督導被考核人員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2、平時考核

(1)各級主管對於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隨時嚴正考核,其有 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主管人事人員,對於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於請假記錄簿內,並供給考核的參 考。

3、年會考核

於每年6月底舉行,但經決議無必要時可予取消年會考核。

4、年終考核

(1)員工於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一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單位主管應參考平時考核記錄簿及人事記錄的假勤記錄、填 具考核表密送複審。

第二條: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條:有下列情景者不得參加考核。

1、試用人員;

2、復職未滿3個月或留職停薪者

第四條:前條不得參加考核人員的姓名,免列於考核人員名冊內,但應另附不參加 考核人員名冊報備。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年中、年終考核分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勤惰等項目,並可各分細目,以各細目分數評定。

第六條:考核成績分優、甲、乙、丙等四級。

第七條:年中、年終考核分初考、復考。其程序另定。

第八條:辦理考核人員應嚴守祕密,不得營私舞弊或遺漏。

第九條:年中、年終考核時,凡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其考核成績不得列為優等。

1、所請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計數超過人事規則請假辦法規定日數者;

2、曠工日數達2天以上者;

3、本年度受記過以上處分未經抵銷者。

第十條:年終獎金的加發與減發。

1、本公司員工於考核年度內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發年終獎金:

(1)嘉獎一次加發年終獎金3天;

(2)記功一次加發年終獎金10天;

(3)記大功一次加發年終獎金1個月;

(4)以上各項嘉獎記功次數依次類推,加發年終獎金。

2、本公司員工於考核年度內有下列情景之一者,減發年終獎金。

(1)所請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計數超過規定滿一星期者,減發20%,滿二星期者,減 發40%,滿三星期者減發60%;

(2)記過一次減發20%;

(3)記大過一次減發60%;

(4)以上各項請假期限及記過次數依次類推,減發年終獎金。

第十一條:任職未滿一年者,其年終獎金按其服務月數比例發給。

員工年終績效考核表年度員工績效考評表 篇2

一、考核對象

湛江市葵園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二、考核主體:品質管理部

績效考核小組組長:品質管理部經理

績效考核小組成員:各部門負責人

三、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分為試用期考核、不定期考核、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實行百分制,96分以上為優秀,91-95分為良好,86-90分為合格,85分以下為不合格。

1、試用期考核

(1)、考核對象:試用期員工;

(2)、考核主體:行政人事部績效考核小組

(3)、考核方式:業務知識採用筆試考核(佔60%),業務技能由績效考核小組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綜合考評(佔40%)。(以下簡稱綜合考核成績)

(4)、考核結果:

A、試用期滿,試用期員工綜合考核成績在91分以上,給予轉正,並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B、試用期滿,試用期員工綜合考核成績在86分至90分之間,延長試用期一個月。延長期滿若綜合考核成績在91分以上給予轉正,並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若仍在90分以下,則公司與聘任試用期員工解僱勞務關係。

C、試用期滿,試用期員工綜合考核成績在85分以下,則不予錄用。

2、不定期考核

(1)、考核對象:全體員工;

(2)、考核主體:行政人事部績效考核小組

(3)、考核方式:業務知識採用筆試考核,業務技能由績效考核小組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綜合考評。

(4)、考核結果:綜合考核成績低於85分者,扣罰當月績效工資10%。

3、月度考核

(1)、考核對象:全體員工;

(2)、考核主體:行政人事部績效考核小組

(3)、考核方式:業務知識採用筆試考核,業務技能由績效考核小組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綜合考評。

(4)、考核結果:

A、綜合考核成績作為績效工資發放的依據,月度績效工資的計算公式:月度績效工資×(綜合考核成績/100分×100%)=月度應發績效工資。(例如:部門主管的月度績效工資為:1000元/月,綜合考核成績120分,月度應發績效工資=1000元×120/100×100%=1200元)

B、月度考核綜合考核成績連續兩個月低於85分給予書面警告,並扣罰20%的基本工資。若月度考核綜合考核成績連續三個月低於85分,則給予辭退處理。

4、年度考核

(1)、考核對象:全體員工;

(2)、考核主體:行政人事部績效考核小組;

(3)、考核方式:業務知識採用筆試考核,業務技能由績效考核小組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綜合考評。

(4)、考核結果:

A、年度考核成績作為年度獎金髮放參考依據;

B、年度考核綜合考核成績在91分以上,公司給予續簽勞動合同。

C、年度考核綜合考核成績在86分至90分之間,轉為相應崗位的試用期員工,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滿若綜合考核成績在91分以上給予轉正,並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若仍在90分以下,則給予辭退。

C、年度考核綜合考核成績在85分以下,則給予辭退。

1、考核標準

為確保科學設計考核項目,直觀、準確顯示考核各項數據,有效、客觀、公平、合理考核員工的工作業績,同時公司根據不同工作崗位設計相應的考核標準,具體考核標準分為八類:部門經理、部門主管、物業助理、維修技工、保安領班、保安員、保潔員、綠化工;各崗位的具體考核實施執行《員工崗位考核標準細則》。

2、考核內容

(一)德 員工的思想品德,行為規範,職業道德等;

(二)能 員工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勤 員工的工作作風,組織勞動紀律;

(四)績 員工的工作業績和貢獻。

3、考核權限

部門主管考核員工,葵園物業管轄各物業的物業經理考核部門主管,總經理考核公司各部室經理及各物業的物業經理,行政人事部統計備案。

4、考核要求

A、各級考核者必須認真,細緻,實事求是考核所屬職工,要求各級考核者認真負責的組織

每次考核工作。如發現弄虛作假,敷衍了事等不良行為,將根據情節輕重做出嚴肅處理。

B、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連續兩個月月度考核不合格者給予書面警告,並扣罰20%的基本工資,連續三個月月度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辭退處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辭退處理。

C、考核表要求各部按指定時間上報即:試用期考核於員工試用期滿的次月3日前上報,不定期考核與月度考核於次月3日前上報,年度考核於次年元月15日前上報。

員工年終績效考核表年度員工績效考評表 篇3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激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使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得到貫徹執行,制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3、原則

3.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3.2堅持“四不講”,不講條件,不講情面,不講照顧,不講客觀,獎罰分明,逗硬考核。

3.3物業管理經理行使對物業管理人員的考核權,對公司負責,公司對物業管理經理考核,各主管對員工進行考核。

4、考核時間:

每月26-28日前由物業管理經理向對各崗位管理人員進行打分考核。各主管對各崗位進行打分考核並公司審查、備案。

5、考核內容

5.1公司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5.2崗位考核執行情況。

6、考核辦法:

6.1物業管理人員各崗位工資由標準工資和考核工資組成,其會考核工資根據公司對各崗位的工作要求中劃定考核工資。具體物管經理每月200元,物管員、收費員、維修員、保安為每月100元,保潔員為每月50元,作為當月的考核工資。其伙食、交通、通訊補貼除外。其餘為標準工資。

6.2工作考核實行100分/人、月制考核,全面達標為100分,依次為94、84、74、64共五個等級。

6.3得分為95-100分者,得全月考核工資。

6.4得分為85-9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資30%

6.5得分為75-8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資80%

6.6得分為64-7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資,另扣標準工資的30%。

6.6得分為64分以下者,扣全月考核工資,另扣標準工資的50%。直至當月違反同一規定兩次及以上者,加倍考核。

員工年終績效考核表年度員工績效考評表 篇4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績效考核的目的是使上級能夠對部下具有的擔當職務的能力以及能力的發揮程度進行分析,做出正確的評價,進而做到人盡其才,客觀合理地安置組織成員,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績效,亦是對員工職務的調整、薪酬福利、培訓及獎金核定的重要依據,明確員工的導向,保障組織有效運行,給予員工與其貢獻相應的激勵。

二、考核範圍:

實業有限公司全體員工(進入公司不滿3個月者或者未轉正者不參加季度、年終考核)。

三、考核原則:

3.1以客觀事實為依據,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程序與方法為準繩;

3.2考核力求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來進行。

四、考核公式及其換算比例:

4.1績效考核計算公式=KPI績效(50%)+360度考核(30%)+個人行為鑑定20%

4.2績效換算比例:KPI績效總計100分佔50%;360度考核總計100分佔30%;個人行為鑑定總計100分佔20%。

五、績效考核相關名詞解釋:

5.1績效考核:為了實現第一條規定的目的,以客觀的事實為依據,對員工品性、業績、能力和努力程度進行有組織的觀察、分析和評價。

5.2KPI(Keyperformanceindex):即關鍵業績指標,是通過對組織內部某一流程的輸入端、輸出端的關鍵參數進行設置、取樣、計算、分析,衡量流程績效的一種目標式量化管理指標。

5.3360度考核:是一種從不同層面的人員中收集考評信息,從多角度對員工進行綜合績效考核並提供反饋的方法,考評不僅有上級主管,還包括其他與被考評密切接觸的人員。

5.4個人行為鑑定:是指被考核者,在日常工作中,違反公司相關考勤、培訓、工作流程等規章制度而被處罰分數或者有建議性提議、突出性表現而被獎勵行為的結果。

六、績效考核指標及細則

KPI績效根據部門工作性質和內容制訂,每個被考核人有10項考核內容,總分為100分,根據工作權重分別計分。佔績效考核總分的比例為50%。

6.1主管級以下人員,在360度考核中分數,為部門管理類人員的平均分。

6.2個人行為鑑定考核

6.4.1個人行為鑑定考核總分為100分

6.4.2遲到、早退一次每次扣除2分

6.4.3曠工半天每次扣除5分依次類推.

6.4.4忘記打卡每月3次以上(含)每次扣除0.5分

6.4.5每月請事假1天以上(不含)每天扣除1分依次類推.

6.4.6警告、記小過、記大過、每次分別扣除5分、10分、20分

6.4.7嘉獎、記小功、記大功、每次分別獎勵10分、20分、40分

6.4.8提出合理化建議且被公司採納並經實踐證明確實有益者,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獎勵

6.4.9無故不參加公司舉行的會議、活動、培訓者一次扣除5分依次類推。

七、考核時間:

7.1月度考核:次月的第1個星期考核上個月的績效,7個工作日內結束。

7.2年度考核:在次年1月的第2個星期考核,7個工作日內結束。

八、考核等級/比例:

8.1個人績效津貼比例:

8.1.1普通員工:佔個人總工資結構的5%;

8.1.2普通職員:佔個人總工資結構的10%;

8.1.3主管:佔個人總工次結構的15%;

8.1.4經理:佔個人總工資結構的20%;

8.1.5副總經理:佔個人總工資結構的30%;

8.1.6或者結合個人職等進行績效津貼比例劃分。

8.2個人績效津貼給付比例:

優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x120%;

乙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x90%;

丙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x80%;

丁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x70%。

8.3個人績效考核等級標準:

九、年度考核規定及薪資提升標準:

9.1年度考核是調整員工下年度工資水平,頒發年終獎金的依據

9.2進入公司不滿3個月者不參加年終考核。

在公司服務滿1年按考核成績予以年度調薪(針對職員類),具體參考標準如下:

優等:基本工資x12%

甲等:基本工資x6%

乙等:基本工資x3%

丙等:不調整

丁等:解僱

9.2生產直接人員,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已經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規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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