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南京市獨生子女費新規定

南京市獨生子女費新規定

你瞭解南京的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新規定嗎?下面小編為大家蒐集了一篇“南京市獨生子女費新規定2019”,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南京市獨生子女費新規定

根據《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第二十六條

凡持有效《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自領證之日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按每人每年二十元至六十元的標準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獎勵金的領取,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人員由所在單位支付,在行政、事業經費中列支;

(二)企業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户及其他經濟組織人員由所在單位支付,在單位福利費中列支;

(三)城鎮無業人員由户籍所在地區、縣財政支付;

(四)農村居民由鎮財政支付,鎮財政確有困難的,由區、縣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週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19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準。

近日一則“獨生子女費每月5元,31年沒漲”的新聞引發社會熱議。市民認為,與“沉睡”的獨生子女費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超生罰款卻從2019元呼呼漲到20多萬,憑什麼?昨天,揚子晚報記者採訪了南京市人口計生委,南京獨生子女費從開始的每年20元漲到每年的60元,令人驚訝的是,很多人未能領到這筆錢。

從每年20元漲到60元

據新華社消息,從1982年起,獨生子女費每月5元,實行了31年。南京的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起步價僅為每年20元,算下來每月僅1.6元,近年經歷了從不平衡到統一的變遷過程。

南京市人口計生委負責人告訴揚子晚報記者,根據《江蘇省人口計劃生育條例》,獨生子女費標準是每年20元及以上,具體發多少,各區各企事業單位可自行掌握。由於各區財政狀況存在差異,發放標準各不相同,獨生子女費從40元、50元到60元都有,有些福利好的企業能發到100元。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3n4898.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