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部主管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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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部主管工作責任:
1. 主持培訓部例會及臨時性會議。
2. 按公司有關文件精神指導培訓工作。
3. 及時準確地傳達上級指示,並貫徹執行。
4. 制訂公司及各個部門的培訓計劃和培訓大綱,經批准後實施。
5. 向培訓師佈置各種培訓工作。
6. 制訂公司及各個部門培訓的工作程序。
7. 建立考評激勵機制,通過考核發現並舉薦人才。
8. 瞭解受培訓的人數和培訓種類。
9. 統一安排和辦理來企業培訓實習人員的工作。
10. 及時對下級工作中的爭議做出裁決。
11. 制定下級員工的崗位描述,並界定其工作。
12. 定期聽取直接下級述職,並做出工作評定。
13. 向下級授權。
14. 按工作程序做好與相關部門的橫向聯繫,並及時對部門間的爭議提出界定要求。
15. 受理直接下級上報的合理化建議,按程序處理。
16. 巡視、監督、檢查所屬下級各項工作。
17. 掌握培訓部工作情況及有關數據。
18. 根據需要調配下級員工的工作崗位,報直接上級批准後施行,並轉人力資源部備案。
19. 填寫直接下級過失單和獎勵單,根據權限按照程序執行。
20. 定期向直接上級述職。
21. 參與制訂員工雄心計劃,並組織相應培訓工作。
22. 關心培訓部員工的思想、生活和待遇。
培訓部主管領導責任:
1. 對培訓部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負責。
2. 對培訓部預算開支的合理支配負責。
3. 對培訓部人員的工作質量、紀律行為、工作秩序、整體精神面貌負責。
4. 對培訓部給企業造成的影響負責。
5. 對培訓部工作流程的正確執行負責。
6. 對培訓效果負責。
7. 對培訓設備和教具的完好負責。
8. 對培訓部掌管的企業祕密的安全負責。
培訓部主管主要權力:
1. 對下級各項業務工作有指揮權。
2. 對下級崗位調配有建議權。
3. 對下級的工作有監督、檢查權。
4. 對下級的工作爭議有裁決權。
5. 對下級有獎懲的建議權。
6. 對下級的業務水平和工作績效有考核權。
7. 對下級違反紀律、工作秩序的行為有批評權。
8. 對公司員工崗位培訓、專業培訓有考核權。
培訓部主管管轄範圍:
1. 培訓部所屬員工。
2. 培訓部所屬辦公場所及辦公設備、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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