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閲讀問責條例感想範文(精選5篇)

閲讀問責條例感想範文(精選5篇)

閲讀問責條例感想範文 篇1

“舉一綱而萬目張,解一卷而眾篇明。”相信隨着問責條例的制定實施,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籠子將更加密實,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的倒逼機制將更加嚴厲。問責如同一把殺手鐗,給那些不把紀律規矩當回事,在工作生活中信馬由韁、信口雌黃、我行我素的黨員幹部的作風套上了籠頭,不敢再肆意妄為,讓紀律規矩真正成了不可碰觸帶電的高壓線。

閲讀問責條例感想範文(精選5篇)

喊破嗓子,不如甩開膀子,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一次次扯開了大嗓子,卻看不見甩開的膀子,那麼久而久之,黨員幹部就會麻木不仁,難免產生“只要無過,無功也罷”的政治錯覺。找到問題卻不能解決問題或及時解決問題,只會讓羣眾更反感。“真抓”還是“假抓”、“實抓”還是“虛抓”、“常抓不懈”還是“偶爾抓抓”,都體現了轉作風是否嚴實。所以,深入地轉變工作作風,積極地以“嚴”和“實”的態度進行整改,對於教育引導黨員幹部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和馬克思主義羣眾觀點,切實改進工作作風,贏得人民羣眾信任和擁護,夯實黨的執政基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黨員幹部在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加快實現“兩個百年”偉大實踐中,難免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必須始終堅持凡是對黨和人民事業不利的,就當機立斷、立馬橫刀,堅決改、徹底改、一刻不耽誤地改,改得越早越好,改得越徹底越好,切忌拖泥帶水,更不能留下死角和尾巴。

能不能一抓到底、堅持不懈,把作風建設變成常態、推向深入,關鍵要看在解決問題上是不是下真功夫、硬功夫,發現反彈能不能嚴肅處理,解決深層次問題能不能啃下硬骨頭。曾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一次會中強調:“把抓改革作為一項重大政治責任,增強推進改革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既當改革促進派、又當改革實幹家,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實,扭住關鍵、精準發力,敢於啃硬骨頭,盯着抓、反覆抓,直到抓出成效。”轉作風不能有“陌上花開緩緩歸”的閒情逸志,知道錯了的東西,要及時改正,決不能借故拖延,明知故犯。同時,還要聚焦改作風轉作風的重點難點問題,確保出台一個就執行落實好一個,對違反制度規定踩“紅線”、“闖雷區”的要零容忍,發現一起就堅決查處一起。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鬆;滴水穿石,一滴不可棄滯。問責條例的制定為廣大幹部嚴實的工作作風樹起了標準:工作要做細,不能“做戲”。轉作風一定要實實在在,切不可虛張聲勢,立場不堅,則“四風”之疾永遠不能痊癒。

閲讀問責條例感想範文 篇2

20xx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問責內容,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問責方式為“堅持問題導向”。處分方式,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也就是説,一旦失職失責行為有嚴重後果,且達到了羣眾反映強烈、損害政治基礎等程度,那麼就要追“三責”: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

在建黨95週年前夕審議通過的《中共問責條例》集中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的任務要求。先有《中共廉潔自律準則》為黨員幹部做出了“正面倡導”,後有《中共紀律處分條例》為五大違反紀律行為開出了“負面清單”,現有《中共問責條例》對失職失責行為做出了“制度化問責”的要求。這讓我們看到,全面“從嚴治黨”並非一句口號,而是越來越具體化、可操作、系統化、制度化的約束機制。

《問責條例》作為具體化的制度約束機制,提出了“一旦失職失責行為有嚴重後果,且達到了羣眾反映強烈、損害政治基礎等程度,就要追‘三責’: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三位一體的追責制度,自上而下地傳遞着強烈的“以責為先”信號,以上率下、高屋建瓴地對黨員幹部的責任意識敲了一記重重的警鐘。

對黨員幹部來説,怎麼做才能迴避《問責條例》的“高壓線”,做到履職盡責呢?首先,要認真學習《問責條例》相關具體規定,以學解惑、以學明理;其次,真正樹立起“責任大於一切”的意識,自覺維護黨的紀律、規矩,自覺遵守五大紀律;最後,勇於擔當,有所作為,認真考量工作、政策的成熟度,做到無愧於黨、無愧於心、無愧於位,為黨和國家的全面建設做出應有的貢獻。

閲讀問責條例感想範文 篇3

黨員學習《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黨員學習《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繼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員紀律處分條例》,以及《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之後的又一次黨內製度創新,是深入推進從嚴管黨治黨的有力舉措,是確保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堅強保障。可以説,《問責條例》是對黨內法規制度的補充和完善,是一次較真碰硬的制度探索,讓管黨治黨的責任更嚴更實。

突出主體責任。《紀律處分條例》所適用的對象是全體黨員,而《問責條例》條例則側重於對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的問責處罰,“落實責任”是《問責條例》的關鍵。各級黨組織肩負着管黨治黨的主體責任,而黨員領導幹部則是推進管黨治黨的“關鍵少數”,抓嚴抓實主體責任和“關鍵少數”,等於就切中了管黨治黨責任的“大動脈”,唯有二者相配合、齊使勁,才能真正管好黨治好黨。《問責條例》無疑是把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的紀律規矩挺在了前面,勾勒出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的“底線”。同時,把責任分解到組織、宣傳、統戰、zd等黨的工作部門,一舉打破“單兵作戰”的陳舊思維,有利於形成管黨治黨的強大合力。

突出擔當精神。“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忠誠乾淨擔當是黨對領導幹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把管黨治黨責任擔當起來”,是《問責條例》的核心。構建權力與責任相適應的問責機制,是制度治黨的必然要求,也是推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的內在要求。要喚醒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的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就必找準責任邊界,形成管黨治黨的“負面清單”,讓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清楚知道“什麼不能做”“什麼必須做”,最終形成責任倒逼機制。

“嚴肅問責”是《問責條例》的重要內容。《問責條例》對於問責的範圍作出了明確劃定,主要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等方面開展問責,對失職造成嚴重後果的、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和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既要追求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還要追究領導責任。首次從黨的制度層面規定,嚴肅追究三方責任。對於強化“兩個責任”機制來説,無疑是一次制度上的鞏固和完善,對於領導而言,更是責任的倒逼和擔當精神的落實。

突出凝心聚力。“永葆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是《問責條例》的導向。只要各級領導幹部牢記使命、忠誠擔當,就沒有過不去的坎。強化廣大黨員領導幹部和黨員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必須較真碰硬、傳導壓力。領導幹部要履職盡責,黨員要身體力行,只有心往一處想,才能勁往一處使,只有“步調一致”,才能確保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不斷鞏固和加強黨的團結統一。

閲讀問責條例感想範文 篇4

中共中央政治局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會議指出,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忠誠乾淨擔當是黨對領導幹部提出的政治要求。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堪稱是問責制度的頂層設計。其重要性與必要性不必贅述,對問責條例的施行,公眾充滿期待。“問責”是在責任認定的基礎上的糾偏與處罰,我們一再強調黨員幹部與公職人員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而問責是最有力的保障與最有效的促進。不追究責任,責任就是空的,相關制度規範就會淪為“稻草人”。問責機制日趨完善,必須嚴格執行不走樣,方能成為“殺手鐗”。

問責條例來源於實踐的提煉,“從實踐中來,到實踐中去”,再在執行與踐行中不斷完善……這是制度創新與實踐的循序漸進。問責條例,既是“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體現,又是“嚴是愛、鬆是害”的反映。問責條例的鞭策動力與衍生力量在於,從嚴厲問責、規範問責入手,消除黨員幹部“亂作為”“不願為”或“不敢為”的思想藩籬,朝着“有作為”“必有為”“大作為”的方向邁進。

問責是手段,問效是目的。或者講,強化問責貴在助力問效。“問效”不僅是進一步的監管行為,更是從源頭上解決問題的核心。“監管的重點,要放在辦事效率和辦事結果上。”這才是關鍵所在。包括問責制在內的黨內製度建設,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保障,“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同時,也是確保“權為民所用”,不僅對權力要有敬畏之心,更要讓權力對權利產生敬畏,增強權力的服務意識與服務能力。

問效也是檢驗問責的重要標準。具體來講,問效,首先要追問機關效率與效能。目前,機關的“庸懶散奢”行為,尚有其存在的制度土壤。對此,必須在制度革新上下功夫,在提高效率上出實招,在優化效能上動腦筋,無疑及時到位的問責可以起到推動作用。其次是追問辦事效果。“把人民羣眾滿意作為工作最高標準”,不能侷限於“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改觀,更要讓羣眾少跑腿辦成事,及時有效的問責拉近官民之間身體與心靈距離的“一線牽”。

閲讀問責條例感想範文 篇5

目前,此次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具體內容尚未公佈,但是通過政治局會議的相關表述,已經可以透視出中共這部黨內問責條例的諸多側重點。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對記者分析,此次會議強調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這就頗具針對性。

馬懷德説,此前中國共產黨內也有諸多問責制度,但是,就執行效果來看,問責存在不平衡、不主動的現象,影響問責的嚴肅性和有效性,一些領導幹部不作為、亂作為、不擔當的現象突出。

“比如,被動問責的多,主動問責的少。一個問題出現了,有領導批示、有上級督辦這樣的問題就問責的多、問責的快,其他問題就少問責、不問責。再比如,一些問題,直接責任追究的多,領導責任就追究的少,主體責任沒有落實。問責不力,官員的責任意識就無法形成,從而出現了官員只想要權力,不想擔責任的現象。”馬懷德説。

此外,針對會議強調要把責任壓給各級黨組織,分解到組織、宣傳、統戰、政法等黨的工作部門的相關表述,馬懷德説,這個要求就是將黨內問責更細化、更具體、更明確。

馬懷德分析,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需要黨的每個組織和每個黨員幹部共擔,以前總在強調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但是對於黨內的不同系統來説,落實從嚴治黨和權力問責,責權需要分的更細緻。

“既然是全黨的問責條例,就要細緻説明責任‘誰來問、問什麼、怎麼問’的問題,有必要明確到具體的系統和部門,組織系統的責任誰來問、問什麼、怎麼問,宣傳系統、統戰系統、政法系統等,這些都需要明確。”馬懷德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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