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閲讀問責條例感想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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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繼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員紀律處分條例》,以及《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之後的又一次黨內製度創新,是深入推進從嚴管黨治黨的有力舉措,是確保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堅強保障。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問責條例的感想範文, 歡迎參考。

閲讀問責條例感想範文
閲讀問責條例感想範文篇一

要以常態化問責全面推進從嚴治黨。在“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中,全面從嚴治黨具有着關鍵性作用,形勢越複雜,任務越艱鉅,越要牢牢抓住這個“牛鼻子”。它不是一陣風,更不是一場運動,而是一項常抓不懈的偉大工程,考驗的是全黨的政治決心,需要全黨上下同心同向,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切實解決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這是一場攻堅戰,更是持久戰。全面推進從嚴治黨,更要注重落細落小落實,要在突出問題導向的同時,堅持區分層次,做到有的放矢,以嚴的精神、實的作風穩步推進,確保切切實實遏制和根治作風之弊、行為之垢。

各級黨組織要充分認識到肩負的主體責任,從嚴落實好問責制度。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各級黨組織的責任所在。有權必有責,權責要對等。全面從嚴治黨的成效,取決於落實黨委黨建主體責任的情況。在制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座談會上,xx書記從馬克思主義唯物辯證法的角度言簡意賅地、明確地詮釋了權責的內涵及辯證關係。兩者是密不可分,相輔相成的,有權力必然會有責任。有些地方政府一門心思關注GDP,關心硬指標,對抓黨風廉政建設的力度疲軟,這些問題不是小事,長此以往會惡化政治生態,損害黨的形象。黨委書記要牢記職責,以上率下,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班子成員做到“一崗雙責”,種好自己的“責任田”,形成人人有責、事事盡責、層層傳導的局面。

從嚴問責不是一句空話,更不是紙老虎,必須逗真碰硬,才能讓威懾持續發力。問責是為了更好地讓責任主體明晰權與責,懂得“責任和權力是相互的,權力有多大”,知道“責任和擔當是相聯的”,知道是幹什麼的、該幹什麼不該幹什麼、怎樣幹才能幹好。問責的目的並不單純是處罰,而是為了以此為戒,懲前毖後,最終達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如果對於失職失責行為任之不管,或者從輕發落,實則是變相縱容,政策條例被淪陷為一紙空文。

問責條例的出台,為相關職能部門抓制度建設以及執行指明瞭方向,失責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從嚴問責才能讓條例落地有聲,讓鐵規發力,從而成為管黨治黨的利器,助推風清氣正政治環境的形成。

閲讀問責條例感想範文篇二

“舉一綱而萬目張,解一卷而眾篇明。”相信隨着問責條例的制定實施,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籠子將更加密實,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的倒逼機制將更加嚴厲。問責如同一把殺手鐗,給那些不把紀律規矩當回事,在工作生活中信馬由韁、信口雌黃、我行我素的黨員幹部的作風套上了籠頭,不敢再肆意妄為,讓紀律規矩真正成了不可碰觸帶電的高壓線。

喊破嗓子,不如甩開膀子,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一次次扯開了大嗓子,卻看不見甩開的膀子,那麼久而久之,黨員幹部就會麻木不仁,難免產生“只要無過,無功也罷”的政治錯覺。找到問題卻不能解決問題或及時解決問題,只會讓羣眾更反感。“真抓”還是“假抓”、“實抓”還是“虛抓”、“常抓不懈”還是“偶爾抓抓”,都體現了轉作風是否嚴實。所以,深入地轉變工作作風,積極地以“嚴”和“實”的態度進行整改,對於教育引導黨員幹部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和馬克思主義羣眾觀點,切實改進工作作風,贏得人民羣眾信任和擁護,夯實黨的執政基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黨員幹部在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加快實現“兩個百年”偉大實踐中,難免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必須始終堅持凡是對黨和人民事業不利的,就當機立斷、立馬橫刀,堅決改、徹底改、一刻不耽誤地改,改得越早越好,改得越徹底越好,切忌拖泥帶水,更不能留下死角和尾巴。

能不能一抓到底、堅持不懈,把作風建設變成常態、推向深入,關鍵要看在解決問題上是不是下真功夫、硬功夫,發現反彈能不能嚴肅處理,解決深層次問題能不能啃下硬骨頭。曾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一次會中強調:“把抓改革作為一項重大政治責任,增強推進改革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既當改革促進派、又當改革實幹家,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實,扭住關鍵、精準發力,敢於啃硬骨頭,盯着抓、反覆抓,直到抓出成效。”轉作風不能有“陌上花開緩緩歸”的閒情逸志,知道錯了的東西,要及時改正,決不能借故拖延,明知故犯。同時,還要聚焦改作風轉作風的重點難點問題,確保出台一個就執行落實好一個,對違反制度規定踩“紅線”、“闖雷區”的要零容忍,發現一起就堅決查處一起。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鬆;滴水穿石,一滴不可棄滯。問責條例的制定為廣大幹部嚴實的工作作風樹起了標準:工作要做細,不能“做戲”。轉作風一定要實實在在,切不可虛張聲勢,立場不堅,則“四風”之疾永遠不能痊癒。

閲讀問責條例感想範文篇三

6月28日,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這是繼去年修改修訂《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之後,我們黨制定的又一部重要黨內法規,它進一步紮緊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籠子,釋放出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

中國共產黨肩負着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使命,同時也面臨着“四大考驗”“四種危險”。完成歷史使命,戰勝風險挑戰,必須管好黨、治好黨,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黨的以來,以同志為的黨中央緊緊抓住治國理政的關鍵,把全面從嚴治黨納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內容,正風肅紀,反腐懲惡,推動形成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黨風政風為之一新,黨心民心為之大振。“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義是最強的力量。”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試出了人心向背,奠定了廣泛和堅實的政治基礎和羣眾基礎。只要我們管黨治黨不放鬆、正風肅紀不停步、反腐懲惡不手軟,就一定能贏得這場輸不起也決不能輸的鬥爭。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制度治黨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題中應有之義。建設好、管理好一個有430多萬個黨組織、8700多萬名黨員的執政黨,離開制度是根本不可能的。“解決從嚴治黨問題,最根本的是嚴格遵循執政黨建設規律進行制度建設,不斷增強黨內生活和黨的建設制度的嚴密性和科學性”“要把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為事關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戰略任務,加快構建以黨章為根本、若干配套黨內法規為支撐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全面從嚴治黨,關鍵是要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全方位紮緊制度籠子,更多用制度治黨、管權、治吏”……的一系列重要論述,深刻闡明瞭制度治黨的重要意義和方法路徑,廓清了一系列事關根本的重大問題和根本關係,為新形勢下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

建黨95年來,我們黨在制度建黨和制度治黨上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教訓。以黨章為根本的黨內法規,為中國共產黨領航中國不斷取得一個又一個勝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隨着世情、國情、黨情發生深刻變化,黨內法規也出現了一些不配套、不適應、不協調、不銜接、不一致的現象。比如,在某些領域和某些方面,制度滯後於實踐發展和形勢需要;有些制度過於抽象籠統,缺乏具體的實施細則和可操作性的規定;還有些黨內法規制度公信力、約束力弱化,甚至淪為擺設。這些都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短板,必須儘快補齊。正因為高度重視,三年多來我們黨的制度建設取得了巨大進展。截至目前,中央已經出台或修訂的黨內法規共54部,包括黨章1部、準則1部、條例8部、規則6部、規定21部、辦法9部、細則8部,超過現行150多部中央黨內法規的三分之一。

在眾多黨內法規制度中,問責條例堪稱全面從嚴治黨的一件利器。條例貫徹黨章,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實踐證明,問責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但如果沒有統一、配套、剛性的問責制度作支撐,問責的執行效果必將大打折扣。黨的責任重如泰山,有權必然有責,失責必須追究。制定問責條例,既是為了減少問責執行的自由裁量空間,推動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提高黨的建設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水平;同時也是在告誡和警示全黨,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的,黨的領導幹部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追責。

“事必有法,然後可成。”問責條例的制定,進一步夯實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基石。廣東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排頭兵,全省各級黨組黨委、紀委紀檢組和黨的工作部門必須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鍛造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南粵黨員幹部隊伍,為實現“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總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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