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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職業教育條例

貴州職業教育條例

在我國,職業教育企業缺位,職業教育地位低下,成為不爭的事實。下文是貴州省職業教育條例,歡迎閲讀!

貴州職業教育條例
貴州省職業教育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全面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就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各級各類職業學校教育、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等職業教育及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國家機關實施的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專門培訓,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職業教育應當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提高受教育者職業道德、文化素質、職業技能、就業和創業能力,培養高素質的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

第四條 職業教育應當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促進就業為導向,適應技術進步、生產方式變革和社會公共服務的需要,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

第五條 建立和完善政府推動、市場引導、行業指導、企業和社會力量參與,公辦與民辦共同發展的多元化職業教育辦學體制。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職業教育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職業教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促進職業教育的發展。

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全省職業教育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宏觀管理;市、州和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職業教育管理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和改革等行政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職業教育相關工作。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加強面向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的職業教育,向貧困人口提供免費職業教育。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婦女、複員軍人、失業人員、城鎮新增勞動力、失地農民、返鄉務工人員等的職業教育。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將殘疾人職業教育納入職業教育發展規劃,採取優惠政策和扶持措施,為殘疾人提供適宜的職業教育。

司法行政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做好服刑人員的職業教育工作,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等行政部門應當支持、配合。

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完善公平公正、多元投入、規範高效的職業教育資助制度。

第九條 新聞媒體應當加強職業教育的宣傳,推動全社會關心、重視和支持職業教育。

第十條 各級教育督導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職業教育督導評估制度,加強對職業教育的督導,將督導情況作為對被督導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督導報告向社會公佈;建立和完善職業教育質量評價制度,支持第三方機構開展評估。

第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發展職業教育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職業教育的實施

第十二條 建立健全職業學校教育與培訓並舉,中職高職銜接,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繼續教育相互溝通,適應勞動者發展需要、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發展要求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創辦示範、骨幹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加強對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依法舉辦的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指導和扶持。

第十四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引導部分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嚮應用技術類型本科高等學校轉型,鼓勵、支持普通本科高等學校開設應用技術類型專業。

第十五條 省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開展行業人才需求預測與發佈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失業登記、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為一體的服務機制。

行業組織應當參與制訂職業資格標準,參與組織實施職業技

能鑑定和證書頒發工作,參與對職業學校的評價工作。

第十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支持和促進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建立政府引導、校企互動、行業協調的運行機制,促進技術技能的積累和創新。

鼓勵用人單位通過多種形式與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開展合作辦學;鼓勵行業、企業吸納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實訓和教師實踐。

用人單位應當為職工參加職業學校教育和職業培訓提供便利,有計劃地組織職工參加職業學校教育和職業培訓。

第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行業和企業等社會力量舉辦職業教育。支持各類辦學主體通過獨資、合資、合作等形式舉辦職業教育。

支持境外組織和個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舉辦職業教育。

民辦職業學校與公辦職業學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第十八條 設立、變更、終止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並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九條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可以委託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實施職業教育,開展技能培訓。

職業學校根據辦學能力,可以面向社會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培訓。

第二十條 實行職業學校畢業生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

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批准設立的職業技能鑑定機構,開展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學生經其鑑定合格,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核發職業資格證書。

第三章 教育教學

第二十一條 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職業學校教育教學、專業設置、校企合作等工作的指導,並建立專業設置信息發佈平台和動態調整機制。

第二十二條 職業學校在專業設置和調整、人事管理、教師評聘、收入分配等方面依法享有自主權。

職業學校根據職業和崗位需求自主設置的專業,應當實現專業設置與產業需求、課程標準與職業標準、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相對接。

第二十三條 職業學校應當逐步建立學校、行業、企業、社區等共同參與的學校理事會或者董事會,完善治理結構。

第二十四條 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應當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就業市場變化和受教育者需求,優先發展與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相適應的專業,培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技術技能人才。

第二十五條 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應當結合職業教育的特點,加強職業道德、法制、職業生涯規劃和公民意識等教育。

第二十六條 中等職業學校實行註冊入學制度,完成九年義

務教育的學生或者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員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免試入學。

各級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和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協調發展的要求,保障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入學率。

在中等職業學校接受全日制學習的學生免交學費。

第二十七條 高等職業學校實行統一招生、單獨招生、自主招生、對口招生、註冊入學等綜合評價、多元招生方式。

完成中等職業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學生,經考核合格,可以升入高等職業學校。

第二十八條 職業學校可以實行彈性學制和學分制,允許學生工學交替,提前或者延後完成學業。職業學校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學生學分互認。

第二十九條 普通高等學校應當劃出一定招生比例,用於中職、高職學生進入普通高等學校接受教育。

完成中職、高職教育的學生,經考核合格,可以進入普通高等學校接受教育。

正在接受或者已完成普通高等教育的學生,可以免試進入職業學校接受教育。

第三十條 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建立符合教學需要的實訓基地,鼓勵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與行業、企業事業單位等聯合建立實訓基地。

省、市州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職業教育發展的需要,建立公共實訓中心。

第三十一條 職業教育實行工學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職業學校應當安排學生到用人單位頂崗實習。

用人單位接受學生實習,應當安排實習指導教師,做好學生實習中的勞動保護、安全保障等工作,不得安排實習學生從事不符合實習要求或者與實習內容不一致的勞動生產及其他活動。

鼓勵接受學生實習的用人單位給予實習學生適當補貼;對頂崗實習的,應當給予適當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二條 推進以產業為紐帶,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城鄉結合、區域合作、中高職協調發展的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支持職業學校與省內外行業組織和骨幹企業組建跨區域、跨行業的職業教育集團。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三條 建立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措職業教育經費的保障機制。通過財政撥款、企業投資、多方融資、社會捐贈等途徑籌措職業教育經費。

鼓勵金融機構支持職業教育事業發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職業教育經費績效評價制度、審計監督公告制度、預決算公開制度。

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設立本級財政職業教育專項資金,並逐年增長。職業教育專項資金主要用於學校基礎

能力建設、專業建設、師資隊伍建設。

第三十五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職業學校生均財政撥款標準和生均公用經費標準。職業學校舉辦者應當足額撥付職業教育經費。

第三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從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科技開發、技術推廣、扶貧開發、移民安置經費中劃出一定比例用於發展職業教育。

第三十七條 職業學校舉辦者應當確保職業學校在用地、校舍建設、師資隊伍、實訓設備等方面達到職業學校設置標準。

職業學校校舍建設和實訓基地建設用地應當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

職業學校的設立,在投資審批、基礎設施建設、資產置換等方面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優惠政策。

第三十八條 職業學校舉辦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配備教師;公辦職業學校實行編制到校、經費包乾、專兼結合、自主聘用、動態管理的教師管理機制。

職業學校教師應當定期到企業實踐。

第三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具備教師資格和其他專業技術資格的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實施職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符合職業教育要求的教師職務(職稱)評審制度;具有非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取得教師資格後,經考核合格,可以轉聘為相應的教師職務(職稱)。

第四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建立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和創業服務體系,為職業學校畢業生提供就業、創業等服務。

職業學校應當做好學生的職業指導、就業和創業服務工作。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 未經批准擅自舉辦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行政部門依法取締;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理;對受教育者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侵佔、挪用、剋扣職業教育經費的,由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理。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侵害實習學生合法權益,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索賄受賄,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法律、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條例所稱職業學校,是指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職業學校。

本條例所稱頂崗實習,是指職業學校按照專業培養目標要求

和教學計劃安排,組織在校學生到用人單位的實際崗位進行的實習。

第四十七條 本條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1986年12月29日貴州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的《貴州省職業技術教育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職業教育發展趨勢

1、職業教育是發展地區經濟和文化的生力軍

職業教育量大面廣,遍佈於各國大中小城鎮。例如澳大利亞全國共有二百幾十所TAFE學院,其中一百所位於主要大城市,另一百幾十所分佈於各中小城鎮。又如日本的專門學校共計三千餘所,全國各地都有這類學校。學生通常就近升學,就近就業。例如日本專門學校的專業遍及工業、農業、醫療、衞生、教育、社會福利、商業、服飾、家政、文化、修養等。又如澳大利亞最受歡迎的專業是管理、商業、工程、社會和文化。

這些專業一般都是根據本地區社會實際需要而設立,目標明確,專業對口,量體裁衣,學以致用。畢業生很受社會歡迎。例如美國社區學院的畢業生就受到95%企、事業單位的歡迎。所以,大量發展短年制的職業教育對普遍提高國民的科學文化素質作用顯著。職業教育對發展本地區特色的經濟和文化至關重要。職業教育的遍地開花,有利於各地普遍的繁榮富裕,安居樂業。職業教育的畢業生已經是、將來也將是本地區經濟和文化發展的重要力量。留得住,又發揮得出。

2、職業教育對於高等教育走向大眾化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高等教育學生總數中職業教育學生數量所佔百分比很大。澳大利亞20xx年一年內授予的高等職業教育學歷約20萬。全美國社區學院約1200所,其中公立的約1000所。社區學院學生總數約1160萬人。社區學院年授予準學士學位約49萬,授予二年制證書約24萬。日本專門學校共3000所(大學700所),在校生70萬人,約為大學在校生的28%。

職業教育使高等教育對最大多數的普通百姓來説成為可能。它的入學門檻低。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社區學院在校生佔總人口的10%,伊利諾斯州佔7%。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包括美國在內的各戰勝國的複員軍人中有大量進入職業教育尋求新的生活門路。

職業教育把教育送到家門口,有許多不願遠離家鄉到大城市去念大學的學生感到職業教育正中下懷。職業教育比較適合邊工作邊學習,迎合了普通百姓的需要。澳大利亞職業教育中有64.4%的學生選擇業餘學習方式。美國社區學院學生平均年齡29歲,有63%的學生是業餘學習的。

職業教育大眾化就是使適齡青年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達到和超過15%。高等教育只有在考慮到傳統的精英教育的同時,也考慮到最大多數普通百姓的教育需求,能夠吸引他們進入高等學校,才能真正走向大眾化。職業教育正是滿足了這樣的需求。它是國家高等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是促使高等教育加速進入大眾化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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